费林托什夫人——玛丽的寝室位在走廊的尽头,途中会先经过查尔斯的房间。连恩神色紧张地想,终于要开始调查杀人现场了吗?他一方面想着,他得和调查查尔斯的房间时一样,乖巧懂事地不要打扰福尔摩斯才行;另一方面,想发现些什么立下功劳的心情也涌上心头。
连恩一边东张西望,一边踏进了寝室。这是一间色调柔和、非常女性化的房间。野蔷薇花色的壁纸和刺绣软垫椅、带着微微弯曲弧度的餐具柜,衣柜与梳妆台也散发着淡淡的光泽,全都是由桃花心木制作而成。
床铺整理得干净整洁,枕边垂着一条唤人铃的绳子,是底端有着蔷薇色饰穗的编织绳。和唤人铃同一侧的床边,还有张优雅美丽的猫脚型小桌,与床铺相隔了约一个拳头的距离。
在连恩眼里看起来也很奇怪的,是放在这张桌上的东西。
桌上有台灯很正常,不过虹吸式咖啡壶出现在这里就有些不合时宜了。另外还有积木,这些或红或黄、绘有动物和字母图案的小孩子玩具,被人随意地堆在一起,靠近床铺那一边的积木则是倒了下来。夫人虽然有个四岁的儿子,但这些玩具应该放在儿童房才对。另外,与这间高级房间不相衬的,是桌上散乱的大量纸屑,将桌子弄得一团乱。更奇怪的是,桌子的桌脚与床脚被金属线紧紧地绑在一起。
在猫脚桌对面、房间尽头的黑檀木柜上,仍鲜明地残留着案发现场的痕迹。
对开门的柜子门锁被撬开,里面的保险箱被挖了出来。保险箱的门也遭到破坏,宝石匣毫无保护地暴露在众人眼前。
“遗体在那里。”雷斯垂德警探指着床边的桌子与门之间,壁炉附近的地方。
“据说他是以头朝着门,腿伸到保险箱的姿势俯卧在地上,左手则是伸向蛋白石头冠。”
福尔摩斯走近保险箱被挖出来的柜子,一手拿着放大镜,找遍了每个角落。接着他走到窗边,推开了窗子探头左右张望,看见窗旁的雨水管上挂着绳梯。
福尔摩斯探出身子,将手伸向绳梯,稍微拉了一下绳结就松开了。连恩在一旁看着,心里到惊讶,心想对方一定是个身轻如燕的家伙,竟敢在那种绳梯上面爬上爬下的。他接在福尔摩斯之后站到窗边,正要伸手去拉绳子,雷斯垂德警探却迅速地关上窗子,斜眼看着槌胸顿足的连恩,对着福尔摩斯说道:“小偷是从这扇窗户逃出去的吧?”
“窗户不是被栓上了吗?”
“大概是查尔斯先生被刺伤后,因为害怕小偷而立刻关起来的吧。”
福尔摩斯离开窗户后,开始调查房间内部。他和调查查尔斯的房间时一样,聚精会神,有时趴在地上,寻找线索的样子仿佛一只猎犬。被破坏的柜子和保险箱不用说,连衣柜和梳妆台的抽屉他也一个不漏地全都检查过了。
镶嵌了椭圆镜子的梳妆台上摆着几个形状、颜色都很美丽的瓶子。镜子前有个长方形的胡桃木箱子,上面有珊瑚雕刻的装饰。一打开盖子,就传来一股薰衣草的甜美香味,里面美丽的瓶子都是成套的设计,还收着银质雕刻的梳子和镜子。这是个化妆箱,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唯一一个朴素的褐色瓶子。抽屉里还有一个相同的化妆箱,以优美的象牙工艺作装饰,内容物与胡桃木箱一样,只不过这个箱子里没有褐色的瓶子。连恩交叉双臂,近乎责备似地想着,用途相同的东西有两个也没用啊,真拿这些有钱人没办法。
侦探从口袋里拿出卷尺,测量两个化妆箱各自的大小。打开褐色瓶子的瓶盖嗅了嗅气味,瓶子里面是空的。
“这个化妆箱原本就在这里?”
福尔摩斯拿起的,是放在镜子前的胡桃木化妆箱。雷斯垂德警采轻轻皱了皱眉。
“啊,不是。那个是在床铺下面找到的。您瞧,就是那里,在缠着金属线的床脚旁边。”
警探虽然用手指比了比,但他的回答几乎像是在说“那又怎么了?”福尔摩斯把化妆箱放到警探所说的地方,来回梭寻着床脚和猫脚桌之间的距离。
化妆箱放在床铺底下还真是奇怪啊,连恩疑惑地心想。可是他又完全看不出来这与案件有什么关系,希望敬爱的侦探能快点展开推理。接着他又紧紧地皱起眉头,心想自己得先用脑袋想想看才行,但却毫无头绪。
而且,从刚才开始雷斯垂德警探就很吵。他一个人自言自语,妨碍了他集中注意力。连恩正想狠狠瞪他一眼的时候,耳里听到了一个单字——黑蔷薇大盗。于是连恩竖起了耳朵,仔细聆听着那个讨厌的警察在说些什么。
警探这么说道,所谓的黑蔷薇大盗就是——
一些家财万贯的宝石收藏家委托专业的窃盗犯,偷走那些不用非法手段就无法得到的宝石,所以窃贼只会偷走宝石匣里的一个宝石。而黑蔷薇的卡片难道不是为了向委托人宣告宝石确实是自己所偷,代替署名所留下来的东西吗?这次的案子也是由于某个想要蛋白石头冠的收藏家委托,但窃贼原本只想偷走头冠,却被查尔斯从中阻挠,才会杀人灭口吧?
这些对神秘宝石小偷的见解,似乎是苏格兰场全体的共识。警探假装自言自语地说出来,似乎是想看看福尔摩斯的反应。连恩不禁也在意了起来,不停偷瞄着福尔摩斯。
关于警探对黑蔷薇大盗所发表的见解,福尔摩斯虽然不置可否,但他却对警探断定杀害查尔斯的犯人是黑蔷薇大盗这一点提出了异议:“若假设那是小偷的犯行,很明显的,有几个无法说明的疑点。首先,威胁哈代家女仆的人若是真正的小偷,会特地报上自己的名号吗?从他会在现场留下卡片,可以看出他是自我表现欲强烈的人没错,但相较于他过去的两次犯案就不太高明了,甚至犯案的时间也有些早。假设他想趁夫人不在家时行动,那就表示有个熟悉宅邸情形的帮手协助,但如此一来,他想从哈代家女仆嘴里套出情报的行动就更令人费解了。还有,你假设犯人是经由窗户侵入和逃走的,倘若查尔斯没有立即死亡,在犯人逃走后锁上窗户,为什么门又是锁起来的?假设他察觉房里有奇怪的声响,向管家借备份钥匙开门,但他在和小偷对峙的时候,还会特地锁上门吗?”
“开始是为了不让窃贼逃掉吧?没错,他想靠自己抓住小偷,扭转亨利先生对他的印象,这样要求金钱援助也会变得比较容易吧?然而,他却反而遭到小偷攻击,在窗边被刺伤后朝着门口——”
“照你这么说,就会变成查尔斯先生在窗边被刺伤后,特地绕过床铺,走到房间尽头的保险箱之后折回,最后在想走到门口时倒了下来。”
“这是……因为在濒死状态下,一时错乱——啊啊,对了!您可不能忘了唤人铃啊。他为了求救绕到床铺旁边想拉铃,接着从那里走向门口,却在途中耗尽了力气。”
警探得意洋洋地下了结论,对此幅尔摩斯只是微微耸了耸肩,没有反驳。他回到调查中,特别热衷地调查绑在床舖和桌子之间的金属线,金属线被仔细地缠绕在两个家具的支架上。
“那条金属线没有什么特别的。女仆说夫人有些神经质,从床上把手伸到桌子去的时候,连位置有些微变动也不允许,才会用金属线固定。”
“我不认为这些家具这么容易就能移动。”
“打扫的时候多少会挪一下位置吧?问题不是在那样的事实上,而是为什么神经质的女士要这么做。”
警探对福尔摩斯搞错方向的搜查提出建议,声音里透出一丝沾沾自喜。
连恩着急了起来,回想起威金斯曾跟他说过,名侦探的推理方法就是仔细观察,并且不放过任何细微的不协调感,这才是破案的捷径。他不由得噘起嘴。
福尔摩斯看起来不怎么在意的样子,他趴在床铺旁,眼睛在地毯上梭巡着,接着伸手探向缠绕着金属线的床脚旁,捡起一条两寸左右的丝线。他凝视着丝线的灰色眼睛里,仿佛映照出他人看不到的图案。他的视线仿佛沿着图案探索似地移动,接着缓缓站起身,伸手去摸唤人铃的绳子。他一拨开蔷薇色的穗子,就拔出了一根和掉在地板上那根一样的丝线。
侦探似乎得到了满意的结果,嘴边掠过似有若无的笑容。他把地板上捡到的丝线夹到记事本中,接着捡起了黏在桌上的湿纸屑,包在手帕里。将这些东西收到口袋里后,下一步则是仔细端详着虹吸式咖啡壶,他打开玻璃容器的盖子,凑近脸闻着味道。
连恩自己活在与咖啡没什么交集的世界,但卡莱特夫人是非常喜爱咖啡的人,极罕见的时候会用同款的咖啡壶在家里煮咖啡,这是她悲惨生活中的小小奢侈。拜此之赐,连恩也向她学过使用的方法。
维也纳式的虹吸式咖啡壶,也被称为天秤式咖啡壶。它的构造是左右各有一个玻璃容器与陶瓷容器,中间以一根导管相连,用酒精灯加热装水的陶瓷容器后,煮沸的水就会流入装了咖啡豆的玻璃容器,这时和容器连在一起的天秤便会倾斜,带动酒精灯的盖子让火熄灭,而过滤后的咖啡则在温度下降后流回陶瓷容器里。
现在的玻璃容器里没有装咖啡豆。连恩模仿福尔摩斯的动作,将鼻子凑了过去。假装没发现警探瞪着他,要他安分点的眼神。但他却完全闻不到咖啡的味道。玻璃容器里只装了一点水,陶瓷容器则是空的,连接两个容器的管子被拆了下来。
侦探这时突然站了起来,连恩也马上跳起来退回去。
福尔摩斯大力拉了一下唤人铃,接着就像魔法似的——虽然也还不到这个程度——立刻就有一名女仆前来听候差遣。
“这个唤人铃通到哪里?”
“在一楼的走廊,出了仆役厅马上就能看见的墙壁上,有个板子并排着每间房间的唤人铃。”
“以前没发生过明明是别间房间在呼唤,却和这里的唤人铃搞错的情况吗?”
“没有。每间房间的铃声都小大一样,房间的名字也写得很清楚。这里是七号寝室。”
“那条把床铺和桌子绑在一起的金属线,是什么时候开始放的?”
“是一个礼拜前左右的事。听说夫人无论如何都要这么做的样子。”
福尔摩斯结束询问,让女仆退下之后,又对雷斯垂德警探说:“警采,我想请你依照顺序请费林托什先生、管家布莱安、女仆和佣人们,还有这间寝室的主人——费林托什夫人过来。”
“费林托什夫人也要过来?”警探露出了苦涩的表情。
“希望不要演变成需要嗅盐的骚动就好了。”
“需要的话,梳妆台抽屉里的化妆箱就有一瓶。”
警探听了福尔摩斯指出的事实,耸耸肩膀,接着叫来一名警察下达了命令。
亨利·费林托什一进入房间,便用险恶的目光瞪着警探和侦探。
“我就单刀直入地问了。”
福尔摩斯开口。
“关于发现尸体时——”
“我刚才和警采说过了。”
“请再说明一次,为了替令弟报仇雪恨,请务必协助。”
亨利不悦地皱起了眉头,然后以傲慢无礼的语气回答:“是女仆来通知我的。大概是十点四十五分左右发生的事。她说查尔斯在我妻子的寝室里被杀了。那个女仆非常惊慌失措,虽然语无伦次,不过总而言之,她就是这么说的。”
“尊夫人的寝室?”
福尔摩斯捉住话尾,又特地问了一次。
亨利的脸在转眼间胀红起来,落腮胡一跳一跳地抽搐着。
“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生下孩子后经常累坏身体,也有失眠的困扰,所以医生建议她最好一个人休息。那有什么问题吗?”
福尔摩斯对他尖锐的反问无动于衷,接着提出下一个问题:“听到令弟被杀害,您当时是怎么想的?”
“我以为大概是搞错了,没有马上相信。直到现在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我家居然发生杀人案这种事!”
“直到女仆前来通知为止,您完全没有发现任何异状吗?”
“晚餐后我都待在书房里。那间房间的隔音设备很完善,一旦我埋头工作,常常听不见外面的声音。”
“您是一个人前往尊夫人的寝室吗?还是跟女仆一起过去的?”
“我一个人。那个女仆通知我后,听说她去叫仆人起床,让他去报警了。我一到寝室,就看到管家布莱安——”
是回想起恐怖的光景了吗?亨利一手按着胸口,有一瞬间说不出话来。但他以强大的意志力稳住内心的动摇,冷静地述说亲眼所见的事实:“我弟弟的胸口上刺着一把短剑,神色痛苦,瞪大双眼,因为实在太凄惨了,我就让管家阖上他的眼睛。”
“令弟在尊夫人房间的理由,您心里有底吗?”
“大概是窃贼正要偷走蛋白石头冠,被他发现了吧——”
福尔摩斯用冷酷的眼神,目不转睛地盯着语气苦涩的亨利问道:“您真的这么想?”
“你是什么意思?”
“令弟想偷走尊夫人的头冠……不能这么想吗?”
房里顿时充斥着紧张的气氛。连恩也惊讶得张大了眼,观察亨利的脸色。宅邸主人的方脸上没有怒气,反而露骨地显露出轻蔑的神色。
“查尔斯会偷走头冠?不管是我还是我弟弟,都被迫听那玩意儿的无聊故事,听到耳朵都快长茧了呢。什么公爵夫人曾经戴过,还是什么的!实际上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艺术品,真正有价值的只有那颗蛋白石罢了。查尔斯也知道这件事。要偷东西的话,你不觉得应该偷一些更容易拿去换钱的东西吗?既然要做就做个彻底。”
但是,亨利用慎重的语调补充了一句:“他不可能做出窃盗这种行为。拿走头冠的是宝石小偷。小偷和我弟弟撞个正着而引发了争执,听说窗外不是有绳梯吗?”
“窗户是锁上的。”
“那是查尔斯锁上的吧?”
亨利说出了和雷斯垂德警探相同的见解。
“虽然医生说是当场死亡,但谁知道呢?我弟弟害怕刺伤自己的小偷再回来,于是锁上窗户,拉响了唤人铃等待救援。他从很久以前就很害怕小偷了。他在酒吧认识了迪亚兹伍德侯爵,就是那个被黑蔷薇大盗偷走了著名红宝石的贵族。他似乎让侯爵所说的黑蔷薇大盗的威胁给彻底洗脑了。”
“原来如此。”
福尔摩斯附和道,接着换了个问题:“管家布莱安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从我父亲那一代起在费林托什家工作了快十年,至今不曾犯错,也将手下的佣人们管理得很好。”
“会把钱花在赌博或女人身上吗?”
“不会。”
“发现令弟的遗体时,管家的举动有没有令你在意的地方?”
“没有。”
“女仆又是怎样的人呢?”
“她是大约三个月前雇用的,姓亚当斯,名字就不知道了。虽然年轻,但也没听说因为这样有什么问题。详细情况去问我妻子吧。”
亨利粗鲁地回答。他很清楚只要表现出自己的焦躁,就能带给对方压力的做法。连恩心怀厌恶,觉得他真是个讨人厌的家伙。偷偷地想着,就算这家伙是犯人,他也不会太惊讶。可是,不论亨利的态度如何,夏洛克·福尔摩斯都毫不在意。因此而更焦躁的主人,极不高兴地早早结束了这段不愉快的谈话。
“已经够了吧?这事情已经传得人尽皆知,电报和电话都没完没了。你也是,比起在这里浪费时间,不是更应该去追查什么黑蔷薇大盗吗?”
“最后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走向猫脚桌,开口问道:“关于这桌子上的东西,您知道些什么吗?看起来不像会放在寝室里的东西。”
亨利甚至没有好好地看一眼。
“不知道。去问我妻子就好了吧?”
“我明白了。不过,请先叫管家过来。”
亨利绷着脸瞪着侦探,接着用危险的目光看了站在一旁的雷斯垂德警探和连恩之后,愤然地回头走出了房间。
“福尔摩斯先生。”
警探一脸不平地提出忠告:“请别忘了这里的负责人是我。”
“但你已经讯问过他了,你对他没有问题吧?”
“哎,是这样没错。不过话说回来,您是真的认为查尔斯先生想偷走头冠吗?或者您是想造成亨利先生慌乱?”
福尔摩斯只是对带着试探眼神看过来的警探微微笑了一下。他的脸突然动了动,看向门口。
“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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