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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雨停了,但是云层依然低沉阴暗,尽管刚刚下午三点,但是白昼却已变成黑夜。医院下面街道上过往的汽车头灯在阴沉的薄雾中射出怪诞的昏黄亮光。在通往停车场的小道尽头,有个人从阴影中冲了出来。我猛地踩下刹车。他的脸愤怒得扭曲变形,他冲着我晃着拳头,张着嘴不出声地咒骂。我怀疑他是个病人,或者只是个大发雷霆的正常人。

        在我驱车返回波特兰的途中,我想着艾略特·温斯顿,在其后的几天里,每当我听到或读到的什么东西在我头脑里触发起一连串听起来相似的字句时,我都会想起他。有一次,与另一位律师共进午餐时,我大声地说了出来。我说了“吃”这个字,然后听见我自己在说:“织……吱……诗。”

        “你有没有这样做过?”我问道,对我刚才的所作所为感到非常好笑,“听着字音,把它们串成押韵的词说出来?”他说他没有做过,我不知道是否应该相信他。一个念头接着一个念头。

        “这是诗歌的基本原则,不是吗?语音,韵律。”我又想起了别的什么事。

        “在自纸黑字写下来之前,这是帮助人们记住所说内容的一个办法。”

        他没有表示异议,但也并不在意。我们是在讨论一个法律问题,法律里是没有什么诗情画意的。

        在随后的几个星期里,我几乎没有时间做任何其他事情。我一个审判接着一个审判,要不是搜寻杀害卡尔文·杰弗里斯凶手的报道一直是头版新闻的话,我也许根本不会想起艾略特。我无论何时想起那次谋杀,有关艾略特的情况——他的一句话,一个手势,他那令人吃惊的目光尖锐的凝视——就会闪过我的眼前。他们两个人——一个死了,另一个活着,但是活在他自己的世界中——成了我心中永远解不开的链环:一个善和恶,理智和疯狂的两面不同的形象,而我自己的同情心完全在精神错乱者的一方。

        当我穿戴齐整去赴我并不想去的晚宴时,我对自己说,也许并不能对所有形式的精神错乱都同情。我参加杰弗里斯的葬礼是出于一种责任感。谋杀法官——即使像杰弗里斯这样的法官——是对法律的攻击,而法律,尽管我对它有许多失望和幻想,但仍然是我信仰的惟一的东西。我就像一个牧师,已经丧失了对教会的忠诚,但是,也许正因如此,更加依附于上帝了。

        我必须去参加葬礼,但是,这个晚宴并不是非去不可的。我为什么会同意去参加这个晚宴对我来说是个谜。也许只不过是一种模糊的愿望,一种想去看看我们用谎言讲述过去,并借此改善未来的方法。

        卡尔文·杰弗里斯的一幅照片已经挂在法院里;他的半身塑像将会占据法学院图书馆墙壁某处的一个壁龛。他将成为一长列据说是才华横溢、德高望重的法理学家中最新的一员,某个教授、主任的职位将冠以他的名字。他在遗嘱中为此留下了一笔钱,七十五万,没有人,尤其是法学院的人,会去深究这笔钱来自何处。当然,其中一部分钱是他在艾略特·温斯顿的帮助下从他的第一个妻子那里窃得的。没有关系,没有人在乎他的过去,重要的是他这种具有公共精神的慷慨行为确实了不起。似乎也没有任何人认为他要求把这个捐赠命名为“刑事程序主席卡尔文·杰弗里斯”的条件有什么不同寻常。虚荣心并非总是最后消亡的东西,有时候它永生不死。

        哈博·布赖斯那张粉红色的大脸容光焕发。他从讲台下面第二排的一张桌子前朝我招手。我一路道歉着挤过桌子之间障碍重重的通道,在最后一个紧挨哈博旁边的空椅子上找到了我的座位。他站在那里,望着人群。

        “全到了!”他说。

        “一定有七、八百号人吧。”他面带偏见的神情咧嘴一笑。

        “先是葬礼,现在是晚宴,杰弗里斯真能整啊。”

        我顺着他的目光扫视了一下舞厅,满眼尽是穿着考究的男人和穿金戴银的女人,她们笑容灿烂,浑身珠光宝气。到处熙熙攘攘,杯盏叮当,脚步拖曳,椅子移动的声音,几百个声音,一起同时说话,震耳欲聋的、莫名其妙的喧嚣,在你的耳朵里滚动,像千千万万声叫喊让你专心注意聆听。然后,一个声音盖过了所有的喧嚣声。那声音起先像一群加拿大鹅的叫声,然后又如一个胖男孩骤然吹响的一声大号。我转过身去。哈博·布赖斯,他的脸埋在一块白色亚麻手帕里,正在擤鼻子。

        “倒霉的四月,”他埋怨道,脸上挂着厌恶的表情。他叠好手帕,放回他那深蓝色西装的胸袋里。

        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是由哈博的报社付钱的。出版商奥托·罗斯坦和他的妻子萨曼莎坐在哈博的左边。奥托矮小敦实,脖子很粗,目光冷酷无情。他和你说话时目光逼视着你,好像他始终在设法估量你的身价似的。他的妻子瘦骨伶仃,胸脯平坦,应该是臀部的地方什么都没有。她生着一双嘲弄人的大眼睛,脸上挂着厌倦的微笑,好像她总在想着她更愿意去的地方。当你和她在一起时,很难不产生和她一样的感觉。

        报社新编辑阿契尔·拜雷带着他夫人珞达来了。他是个愉快、谦逊的人,按哈博的评价,他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睿智的报人之一。他妻子怀着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已有七个月了。与他们两人打过招呼以后,我被介绍给一位头发灰白的老翁,他额头凹凸不平,眉毛浓密,鼻子又长又挺。深橄榄色的皮肤从他的圆颧骨一直伸延到道道皱纹的窄下巴。

        “切萨雷·奥西尼,”哈博介绍说,突然间变得非常正式起来。当我隔着桌子欠身握着他那柔软滑润的手时,哈博补充道:“奥西尼教授在博洛尼亚大学任教。他是研究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著名的专家。他来这里是做一系列由我们报纸赞助的讲座。”

        “布赖斯先生过奖了,”教授说,眼睛里闪烁着愉快的微光。

        “我只是一个喜欢读古人作品的老头。那使我感到年轻。”他的英语无可挑剔,只是稍微带点口音。

        坐在奥西尼旁边的是位有魅力的女人,目光娴静,一头披肩褐发。她看上去像个运动员,好像在高尔夫球场或网球场上花了不少时间。哈博介绍说,丽莎·劳夫林是社会版的编辑。

        “见到你非常高兴,”我说。她身上的某种东西,她看着我的那种神情,使我打住了话头。

        “没什么,安托内利先生,”她说着,大笑起来。

        我想弄明白她为什么笑。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那是我应该知道的事情。

        “叫我约瑟夫好了,”我说。

        这话反而使她笑得更厉害了。

        “约瑟夫!是的,当然,”她止住笑声时说道,“但是,你瞧,约瑟夫,我十三岁时非常喜欢你,喜欢得伤心,人人都叫你乔,除了我姐姐,我讨厌她,她喊你乔伊。”

        我依然一头雾水,她同情起我的懵懂无知。

        “我娘家姓弗雷泽。”

        我真想钻到地底下去。我突然又回到了十八岁,留着小平头,印着红色校名首字母的运动衫的袖子上有两道灰色条纹,足蹬鞍脊鞋,穿着上宽下窄的裤子,高中橄榄球队队长,挂着骄傲的微笑,但又带着忧郁的羞怯。因为我认为自己太瘦怕大家笑话,所以在一年中最热的天气里我也不穿短袖衬衫。不过,詹妮弗·弗雷泽,那个全校最漂亮的女孩子,也就是说全世界最漂亮的女孩子,说她要和我约会,于是,我成了失败的浪漫艺术的一个见习生。

        我想起了那次约会,仿佛一切都刚刚发生似的。我们去参加一个晚会,当其他人在大吃大喝,大声交谈时,我们却呆在另一个房间的黑暗角落里,我们一起跳舞,仿佛夜晚永远不会过去似的。她的身材高挑纤瘦,一双大大的杏眼会随着光线改变颜色,经过几种不同深浅的褐色,当一切都过去时,就变成了黄色。她美妙无比,在吻她之前,我就堕入了爱河,在吻过她后,便命中注定无法自拔。午夜过后,我送她回家,她久久地依偎在我的怀抱里,用我永远也忘不了的又苦又甜的神情看着我,对我说,她想要我和她一起过夜,但是她母亲不会同意。在詹妮弗之后,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

        我用了很长时间才战胜了对詹妮弗·弗雷泽的感情,现在,我正看着她的已经长大了的小妹妹。我感到血涌上了我的脸,还伴随着一阵难以忍受的窘迫,我知道那是我从来没有过的窘迫。

        “你那时还是个小不点,”我听见我自己说。

        “扎着小辫子和橡皮筋的小孩子,牙齿上套着牙托,一个喜欢逗青蛙玩的小瘦孩。你告诉我说你讨厌男孩子。”

        她朝我笑笑,点点头。

        “我一点都没变,”她说。

        “你也没有。”

        在充满活力的喧嚣下面,几十个身穿白色制服的男侍在洞穴般的房间里穿梭忙碌着,他们的眼睛在白蜡色的大托盘和他们必须摆上下一道菜肴的桌面上来回移动。在一顿不会留下什么记忆,质量一般的饭菜结束后,盘子被撤走,咖啡端了上来。

        奥西尼教授用手指慢慢地敲击着台布,仿佛陷入了沉思之中。当他抬起眼睛发现我在注视着他时,他的脸颊泛红,好像他正在做什么不该做的事情而被抓住了似的。

        “我正在思考博尔吉亚家族的问题,”他解释说。他那深褐色的眼睛熠熠闪亮,开始用双手打着手势。

        “据说,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以乱伦和通奸的方式对道德宣战。”

        桌上的每个人都停下了他们正在做的事情。奥西尼一个个看看大家。

        “博尔吉亚家族里有一个人成了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他的儿子,像我一样,名叫切萨雷,”他带着狡黠的微笑说道,“是马基雅弗利非常仰慕的一个人——或者说,至少看上去非常仰慕他。对,对,我知道了。”他飞快地说。

        “这很令人遗憾,但却是真实的。教皇并不总是那么神圣。他还有个女儿,叫露克丽西娅,她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叹了一口气,张开双手,做出祈求的手势。

        “她与她自己家族的几个人都有不正当的关系。当然,要是在今天,博尔吉亚家族会被认为是一个问题家族,毫无疑问,需要进行长期的心理咨询。另一方面,他们确实做出了一些惊人之举。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你不这样认为吗,安托内利先生?我指的是传统道德和愿意冒着巨大危险去尝试马基雅弗利所称的新模式和新秩序之间的联系,或许我应该说紧张的关系。”

        他说到这儿时停顿了片刻,然后,从我身上移开目光,回到他刚才说的话题上。

        “你们美国人喜欢来参加这样的晚宴,在晚宴上某位著名的政治家要发表演讲,你们尽情地享受。在我的国家里——尤其是在佛罗伦萨——从来没有人愿意应邀与博尔吉亚家的人一起吃饭。拒绝邀请总是危险的,而有时候接受了就更难逃杀身之祸。”

        他眯缝起眼睛,垂目看着桌子,摇了摇头。

        “至少,我始终认为,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意大利和现在的美国之间的天壤之别。”他说着,抬起凝视的目光。

        “不过,吃完这顿饭以后,我再也不敢那么肯定了!”“你用不着担心,教授,”罗斯坦的妻子咧嘴一笑,向他保证。

        “在这个国家里,我不下毒药毒人,我们枪杀他们。”

        “或者用刀刺杀他们,”哈博补充道。这是十分不友好的影射,暗指发生在卡尔文·杰弗里斯身上的事。

        阿契尔·拜雷的妻子用一只手抚过凸起的肚子,仿佛是保护她那尚未出生的孩子。她垂下眼睛。伴随着一阵颤抖,她忧郁而沉默地摇了摇头。

        哈博立即为自己刚才的话感到后悔,但是他还没来得及道歉,奥托·罗斯坦便提出了一个问题。

        “关于调查你听到什么了吗?他们到底发现什么线索没有?”

        哈博开口说了些什么,接着闭上了嘴,皱了皱鼻子。他鼻子来回抽动,然后,急促地吸了三口气,发出咝咝的声音。但那没用。于是,他掏出手帕,擤起鼻涕来。

        “没有,什么也没有发现,”他说,抽着鼻子。

        “他们出动了本州的所有警察进行调查,迄今为止一无所获。”他折好手帕,停顿了一下,发红的眼睛里透出狡黠的神情。

        “要不就是他们发现了线索,但闭口不提此事。他们的压力很大。这是他们有史以来调查的最大案件。”

        罗斯坦皱起眉头。

        “已经快两个月了。我们一直把它当头版新闻,时间够长的了。如果他们不马上采取行动的话,这个新闻就要放到都市版上了。”他停住话头,看了看我。

        “你觉得呢?你比较了解犯罪行为方面的事情。你认为是怎么回事?是有人预谋杀害他吗?”

        “大家之所以都认为那是谋杀,惟一的原因就是因为受害人的身份。如果受害者是别人——其名字从来没上过报纸的某个人,那人们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那不过是一次无目的的凶杀,一次找错目标的抢劫。”

        罗斯坦喜欢争论。他喜欢使别人打开话匣子。如果你赞成他说的事情,他就会改变他的立场,那只不过是为了看看你是否愿意坚持自己的立场。

        “人们被杀总是有原因的。他们大多数不是名人。”

        “说得不错。但是,如果你打算杀人的话,你通常不会用刀子行事。可能出问题的地方太多了。你必须靠得非常非常近,受害人可能会与你搏斗,你可能要好几刀才能解决问题。”

        我飞快地瞥了拜雷夫妇一眼。他们两人在说话。根本没有注意我们。

        “杰弗里斯没有当场死亡。他几乎回到了他的办公室。如果他随身带着手机的话,他也许能够打911报警。如果他有枪的话,他也许会开枪自卫。很多情况都可能发生,任何一种情况都有可能拯救他的生命,或者抓住杀他的凶手。如果有人真想杀他的话,他们也许会用枪的。”我耸耸肩膀。

        “虽然这么说,但我必须承认,大多数凶手并不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可能是有人想要杰弗里斯的命,便觉得在那个时候动手和在别的时候动手没什么区别,特别是如果他们决心要干的话。”

        “要是他们不很聪明的话,”萨曼莎·罗斯坦想知道,“为什么抓到他们这么困难?”

        “如果这次凶杀不是有计划的,如果是随意的,如果没有任何直接的身体证据,如指纹、遗传物质脱氧核糖核酸,那就没有任何理由把凶手和受害人联系起来。这是最难破的案子,如果案子破了,几乎大都是因为凶手把他们所做的事告诉了别人。”

        奥西尼一字不漏地一直在听。

        “说说看,安托内利先生,你有没有遇见过聪明绝顶的杀人凶手?”

        以前从来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我仔细地看了看他的眼睛,不知道那只是出于好奇,还是他的问题后面有别的意思。

        “没有,我没有遇见过。不过,我见到的都是被抓获的凶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切萨雷·博尔吉亚是死在床上的。”

        奥西尼睁大了眼睛,接着,他的眼睛又眯缝起来,半开半合地看着我。

        “他的案子不同一般,尽管我认为并没什么奇特的地方。安托内利先生,我认为人总是分为三类:遵守法律的人;违反法律并受到惩罚的人;还有像博尔吉亚家族的人,他们只遵循他们自己的法律并且将之强加于他人身上。”他稍稍停顿了一下,又说道,“顺便提一下,博尔吉亚家的人喜欢用刀子。他们做起事来不声不响。”

        灯光暗了下来,当某人打开麦克风时,静电噪音划过了舞厅。

        如果杰弗里斯是在睡眠中自然死亡,那么,很可能会是由另一名法官在悼词中来赞美他的德行,忽略他的恶行。他的死亡方式为他带来了身后的名望,因此,不是熟悉他的某个人,而是州长抓住这个机会来悼念连他自己都不敢肯定是否确实见过的一个人。

        威廉·杰克逊·科林斯在第一次竞选州长时险胜,结果是在重新计票后才正式公布的。两年以后,几乎每个人都认为他肯定能当选。他从来不讲真话,他似乎也并不在意别人说他是个说谎者,即便是那些赞成他意见的人。他对任何人都有求必应,然后,当他食言时,便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话来搪塞,那还不如说是忘了更好。然后,他又会故伎重演,不管他以前对你撒过多少次谎,当他用那一双孩子气的又大又圆的眼睛看着你时,你就会以为这一回他对你说的是真话。但是,如果发现他骗了你时,你会从心底里感到失望,因为你会本能地认为他之所以要骗你,首先是因为他怕失去你这个朋友而不想得罪你。认识他的每一个人都期望他飞黄腾达。

        科林斯站起来准备讲话。他像所有的政客一样,讲了一大通陈词滥调,用某种方式告诉听众,他们是多么了不起,他是多么高兴来到这儿。我瞥了一眼手表,希望他快一点讲完。他带着亲切的、恭敬的微笑,朝与讲台相隔三个座位的杰弗里斯的遗孀点点头,对她失去丈夫说了些该说的、得体的话。从他脸上最真挚的表情来看,他对这个损失的感受比任何人都更深切。

        我捋起衬衫袖口看手表,断定手表一定是停了,便开始上发条,竟忘了它是一块石英表。当我抬头时,科林斯正向下凝视着讲台。羞怯的微笑消失了,他抬起眼睛,站直了身体,脑袋开始慢慢地左右移动,专注地看着众人。他开始讲话,挥了挥手以示强调,他的声音抑扬顿挫,像施催眠术似的。对卡尔文·杰弗里斯的谋杀是非常恶劣的,远远不是谋杀一个人的问题。它不单单是对一位著名法官的谋杀,它是对正义的谋杀。法律是文明的支柱,是把我们与最野蛮的言行隔开的惟一东西,是使我们安全、自由的惟一东西。法律保护我们大家,我们大家都有义务维护法律。

        我环视舞厅。人人都朝科林斯的方向仰着脸,每一只眼睛都盯着他。他使他们的情绪不断变化,变得越来越激动,直至爆发。最后,当讲话结束时,他站在那里,面带胜利的微笑,朝着蕴含着各种思想和各种感情的黑暗中的人群挥舞着双手。他发表了一个关于法律和关于理智的讲话,一时竟使他的听众失去了理智。我注视着他不停地向人群挥手的样子,仿佛他不忍想象没有他们而独自一人的情景。

        突然,我想起了我上一次看见燃烧着炽热火焰的眼睛时的情景。那是在州立医院里,我看见艾略特·温斯顿在等我的时候,两眼紧张地注视着我。

        州长讲话结束,黄昏也结束了。屋里的灯光亮起,巨大的舞厅里熙熙攘攘,人声鼎沸。当我向哈博告别时,我扫了一眼讲台,只见一群人团团围住州长。杰弗里斯的遗孀站在州长身边。我忘了捎信的事情。那是艾略特托我办的惟一一件事,我把信放在了写字台抽屉里,它现在依然躺在那里我向自己保证星期一上午第一件事情就是处理这件事。

        丽莎·劳夫林碰碰我的胳膊。

        “这么多年以后,见到你真高兴。顺便告诉你,”当她转身要走时,她又说,“詹妮弗几个月前搬回来了。”她还说了些别的什么事,但是人群已经把她远远冲走了,我听不见她说了些什么。

        外面,潮乎乎、灰蒙蒙的薄雾张挂在夜晚的凉爽空气中。长长一行豪华轿车堵塞在旅馆前面的街道上。身穿时髦的毛皮大衣,下面拖曳着曲线毕露的晚礼服的女人们在等车时,或者在彼此交谈,或者独自伫立,疏远而冷漠。看上去备受困扰的男人们挥动着胳膊,朝着他们的司机嚷嚷着,好像那样就能使汽车移动得快些似的。在混乱的中心,一个人高高地仰起头,牙齿问紧紧地咬着一个哨子,举起一只手强迫汽车停下,同时他举起另一只手指挥疏导交通。他身穿一件磨损的、脏兮兮的棕色大衣,手戴一副破破烂烂尽是蛀洞的手套,油腻的头发乱飞,好像忘记了别的一切事情,正在专心聆听着内心指挥着他的行动的声音。

        蓝色开司米风衣领子拉到了我的喉咙处,我站在人行道旁,望着那个眼神空洞、动作机械的奇怪的幽灵。他一遍又一遍地吹出尖厉的哨音,一只手臂伸出,另一只胳膊在伸出的

wwer>胳膊下面大幅度划着曲线。如果他穿着警察的制服,每个人便会完全按照他的命令行事,并且感激他在现场指挥交通。但是,看见他那副穿戴,人们对他那疯疯癫癫的样子根本不屑一顾,就好像不去看他,他便不存在似的。

        寒冷像一把刀子一样穿透我的身体。我双手插进风衣口袋里,离开了那个地方。

        我的汽车停在我事务所的车库里,在几个街区之外。经过法院后,我对角穿过另一侧的狭长的公园。周围楼房里昏暗的灯光透过寒冷半透明的空气,将公园笼罩在灰白色的薄雾中。我感到左腿一阵钻心的疼痛,不得不停下脚步。这毛病已经多年未找我麻烦了,现在它似乎一直跟我过不去。几秒钟之后,疼痛消失了。

        我谨慎地试着走了几步,然后,正当我开始继续正常迈步时,我看见他们穿出薄雾赫然出现在我面前。两个男人,光泽全无的灰白头发,乱七八糟的灰白胡子,针织帽子放下护住耳朵,一个人在前,一个人在一辆金属购物推车后面,两人目光直视前方,像帆船上的了望员和领航员,默默地驶过烟笼雾罩的大海。他们停在一个垃圾箱旁边,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手势。

        后面的一个人在等着,而前面的一一个人掀开盖子,手伸进里面。他掏出一个铝罐,把它放在混凝土人行道上,直起身子,把推车向前推,又停下来。另一个人,没有一句话,没有看一眼,把脚放在罐子上,将之踩扁。他弯下腰,把它捡起来放进篮子里。他们的动作干净利落,丝毫没有浪费时间;他们完美地表现了机械的效率,这种效率最终使这两个迷途的生存者满城游荡,搜寻不值几文的破烂。

        我望着他们走向下一个垃圾箱,他们在那里默不作声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然后,他们走进了广袤的难以穿透的夜色里,我看不见他们了。

        我乘电梯下到我停车的地下车库。吸顶灯投下刺眼的黄色灯光照亮了中心人行道,将移动物体的影子投在冰冷的混凝土墙上。我鼻孔里闻到的全是潮湿的混凝土味儿,我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刺耳的断断续续的声音——在回响。那是回声吗?我停下脚步,站立不动,听着回声消失。万籁俱寂。我又走了一步,再次停住。似乎有第二个声音紧接着第一个声音。我转身朝身后的远方看去,那儿没有人,至少我看不见有人。我快步向我的汽车走去,当我发动引擎时,从里面锁上了车门。我朝后视镜里瞥了一眼,开始倒车。当我把车开到车道上时,我又朝后视镜里瞥了一眼。两只狂野的男人眼睛正恶毒地盯着我。后座上有人,就在我的后面。我猛地扭过头去,后座上没人,他们在汽车后面,不在车里。我一只脚猛踩下加速器,双手抓紧方向盘,朝后视镜最后看了一眼。什么也没有,车库里空荡荡的。但是有人来过这儿,我敢肯定。我亲眼看见他的。

        当我驱车驶上街道时,我不敢肯定自己看见了什么,并开始觉得整个事情全都是我的想象。当太阳还在睡觉的时候,人的脑子会冒出奇怪的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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