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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约翰·史密斯,这是我最初认识他时所知道的名字。他患有严重的大脑缺陷,但没有任何记录表明他曾是精神病院的病人。要是有记录的话,倒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事了。约翰·史密斯根本不存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他的记录,甚至没有他出生的记录。他是在一座桥下被人发现的,就是发现杀害卡尔文·杰弗里斯的凶手的那座桥,他住在无家可归者驻地的一个用硬纸板做的肮脏小窝里。警察来的时候,他正弓腰坐在那里,用一把小刀的刀尖在挖泥土。

        后来证实,那就是他用来杀害昆西·格里斯沃德的凶器。当警察拔出手枪要他投降时,他站了起来,抓紧刀子捂在胸口,嘴里一个劲地重复着两个字:“我的。”警察从他手中拿过刀子时,他没有反抗,但是,一当刀子到了他拿不到的地方,他便大喊大叫起来。

        警察把他带到了警察局,当问他那刀子是不是他的时,他又把说过的话重说了一遍。当他们问他是不是用那把刀子杀死了昆西·格里斯沃德时,他还是嘟哝着那同一个词。他们对他说,如果他承认了他的所作所为,他的处境会好一些的,但是,看上去他一点也不明白他们的意思。只有当他们问他那把刀子是从哪儿弄来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才闪现出一丝明白的意思,他才做出了有点儿明白的反应。

        “比利,”他说。就那么两个字。就那么一个名字,没有姓,没有对那个不知名的人的模样的描述,没有任何他在什么地方给他的或为什么要给他的信息。

        警察正是在一个匿名者打电话告诉他们的地方发现了嫌疑犯,并找到了凶器。他们没有得到嫌疑犯的口供,但是他们很快就自己说服了自己,认为他们不需要口供,而且,不管怎么说,嫌疑犯精神完全失常,无法给一个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脚的口供。有关杀害卡尔文·杰弗里斯的凶手的情况有一点不太明确,这在调查杀害昆西·格里斯沃德的凶手的情况时当然不可能忽视:他无家可归,他是个疯子。他没有招供,因为他失去了记忆力。他什么也不记得了,甚至连他自己的名字。显然,他别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据说是给了他刀子的人的名字,但这是一种前后不一致的表现,只能进一步说明他大脑思维的失常。惟一对他的有罪深表怀疑的是斯图尔特探长,他没有对别人说。他只告诉了弗林,并要弗林转告我。

        第二天晚上,我坐在自己的车里等待着。车子停在一幢砖头平房对面的马路旁,房子与坐落在河东头的一个仓库毗邻。十点过几分,房子的门开了。穿过黄黄的烟雾,弗林和斯图尔特从拥挤不堪、烟雾缭绕的屋里走了出来。他们抽着烟卷,钻进弗林的汽车,示意我跟上,便开车离去。

        我们停在几个街区之外,走进一家小酒店。几个老男人和一个老妇弓着背坐在吧台前。在酒店前部的落袋台球桌旁,一个金发碧眼的妇女正在往球杆尖上搽粉,而一位嘴上带着得意洋洋的神情,头发油光黑亮的男子正在把球拢成三角形,准备下一轮游戏。屋里充满了啤酒和尼古丁的浓烈气昧。我们在后部的一个车厢座落座,要了咖啡。

        “这地方太差了,”我对弗林说。

        他与坐在他旁边的斯图尔特交换了一个眼色。

        “我们开完会后总喜欢到这里来。”他的脑袋在他那粗粗的脖子上左右来回晃动,就像是拳击手在拳击场上随着动作来回晃动。

        “为了不忘记我们从前那种充满刺激的生活。”

        “我喝醉了才不会到这儿来呢,”我答道。

        “那要看你醉多久了,”他肯定地说,显出一副很自信的神情。

        “有一次,我发现自己穿着三点式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坐在泥里和别人说话。那是一个星期一的早上,我所记得的只有前一个星期五晚上的事情。你要是喝醉了你就会到这儿来。你会露宿在外面的台阶上等着他们开门,对能够离开自日的亮光回到黑暗中而感激涕零。”

        正当我拿起杯子往嘴边送的时候,一声巨大的爆裂声钻进我的耳朵,声音非常响,吓得我赶紧低下头,把杯子放到桌子上。

        “什么!”

        “婊子!”前面传来粗厉的叫喊声。

        弗林摇摇头,转了转眼珠子。他看看斯图尔特。

        “上次不是我去的吗?”

        斯图尔特耸耸肩膀。

        “你靠得近一些。”

        “他妈的,”弗林一边嘟哝着,一边从车厢座顶头的座位上站起来。

        我转身靠在座位上,看着他悄悄地走到落袋台球桌旁。那个男子一只手掐住那女人的喉咙,把她顶在墙上,对着她大声骂着脏话,另一只手威胁地挥舞着台球棍。

        “放开她。把棍子放下。”弗林用不耐烦的口气命令道。

        那男子的手依然掐着那女人的喉咙。他转过身来,嘴唇向后一撇,凶神似的咧嘴一笑,大声吼道,“你要管闲事,伙计?”

        “我要揍扁你,就管这点闲事。”

        那男子一把将那女人推到一边,使出吃奶的力气,双手挥舞着台球棍打过来。弗林已经向前迈出了半步,一手在半空中抓住了棍子。他手腕飞快地向下一拧,将那人拿着台球棍的手扭到了背后,球棍掉落在地,然后,他用手抓住那人的肩膀和裤裆。他急挪两步,使尽全身力气将那人头朝前扔到门上。

        那人一下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以为弗林把他摔死了。接着,他动了一下,又过了一会儿,他跪了下来。

        “你想干什么——杀了他?”那女人喊叫着,把弗林推到一边,一条腿跪下来,用胳膊挽起她男朋友的肩膀。就在一会儿工夫之前,他还打算掐断她的喉咙呢。

        弗林整了整衣服,走回桌旁。

        “那扇门以前不是一撞就会开的吗?”他在斯图尔特旁边坐下,问道。

        “你为爱尔兰贵族增了光,”我说。

        “还拯救了苦难中的姑娘。”

        他一收下巴,抬起眼睛。

        “我看她不像什么姑娘。我不该去干预的。”

        斯图尔特大笑起来。

        “不,你做得很对。要不是你去阻止,他会杀了她的。”

        “不管怎么说,他们在吵什么?”我问。

        弗林两手捧着杯子,呷了一口咖啡。

        “我不知道。也许是他在击球时,她把他的啤酒喝光了。”他脸上露出一副怪相。

        “那确实够严重的,让一个酒鬼没酒喝。”

        我的腿又开始痛了。我弯下身子,用手掌根揉了揉。尖利的刺痛感消失了,代之以麻木的阵痛。不一会儿,疼痛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心中不由得疑惑起来,这疼痛到底有几分是真的,有几分是我的思想问题,是我脑子的臆造。我开始意识到,我已经几乎无法控制这种臆造。

        “跟我讲讲那个叫约翰·史密斯的人的情况,”我说,望着斯图尔特。

        “你不相信是他杀了格里斯沃德?”

        “我敢肯定不是他杀的。”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那只是一种感觉。我没有任何证据。”

        “就像你对惠特克的感觉一样?”

        “不完全一样。我知道惠特克杀死了杰弗里斯。我就是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杰弗里斯。我现在还是不明白。惠特克是个疯子,而且,请记住,他以前也杀过人。毫无疑问,他会杀人。我觉得约翰·史密斯——不管他的真名叫什么——不会伤害任何人。”

        他思考了一下。

        “也许,如果他被逼急了,或他受到了惊吓——也许,那种时候他会杀人。但是,我想他不可能躺在那儿等着某人,然后用刀刺他。”他说着,摇摇头。

        虽然他看上去非常自信,但他的表情清楚地表明,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一些他不太有把握的情况。

        “那不是我的案子,”他说。

        “但是,自从杀害杰弗里斯的凶手自杀后——如果那确实是他的所为,”

        他说,再一次暗示,那也许根本就不是自杀,“我不断地在想,是什么使他要自杀。当我听说他们抓获了第二桩谋杀案的嫌疑犯,而且所有细节似乎都相同时——如匿名电话,嫌疑犯又是一个无家可归者,住在同一座桥下,凶器是一把刀子,而且刀子还在他手里,我就想弄清楚这两桩谋杀案之间,或者说这两个凶手之间是否有什么其他关联。那就是他们将他带回警察局后,我旁听他们审问的原因。”

        斯图尔特两个大拇指慢慢地搓着。他双眉紧锁,前额上皱起深深的皱纹,好像有什么事情给他留下了极坏的印象。

        “他们把他带进审讯室,让他坐在一把椅子上。外面一直在下雨。他浑身湿透了,鞋子和裤脚管上沾满了泥。他浑身脏兮兮的。不知什么时候洗的澡了。天知道他上次是什么时候换的衣服。他穿着一件橄榄色的旧上衣,到处撕得破破烂烂的,里面是一件毛衣,上面蛀虫咬的洞比毛还多。他的头发长及肩膀,胡子稀稀拉拉的。”

        他身子抖了一下,脸上掠过一丝厌恶的表情。

        “我说不准他到底有多大年龄,但他不老,大概只有二十几岁吧,我只能说,他的眼睛看上去天真无邪。当你看着他时,他也回看你,仿佛他希望你能告诉他该做些什么。他根本不会去想些不相信你的理由。他显得很无助。

        “就是在那时候——当他那两只孩子般的眼睛看着我时——我注意到了他身上的一些东西。起先,我想可能是因为他全身湿透了,他刚被带进来的时候,他的头发紧紧地贴在头上,稀疏的胡子粘在脸上。他身上开始慢慢地干了,头发和胡子从头上和脸上慢慢地舒展开来。然后,我意识到,我们大家都意识到,他的头上和胡子里爬满了可怕的虱子。我当时所能想象到的——我并不愿意想象!——是他衣服里面都生活着一些什么。我们就像是在观察着一场大爆发:那些虱子在他浑身上下爬着,而他却仍然像先前一样看着我们,没有丝毫表情。一点也看不出来,他知道自己正在被那许多虱子活活地吞噬。可怕的是,我认为他根本没有意识到那一点;我想他已经习惯了,就像我们在花园里侍弄花草时,对手指甲里的一点点泥习以为常似的。”

        “你们做了些什么?”我问道,对他所看见的情景感到十分惊讶。

        “我们大家立即就发现了。我们大家的反应都一个样。我们从桌子旁跳了起来,担心在那段时间里已经有虱子爬到我们身上来了。谁也不想碰他,我们像一群惊慌失措的傻瓜一样,指指门。他们设法把他从房间里弄了出去,穿过走廊,送到淋浴间里。他们让他脱下衣服后,便把它们统统烧掉了。他们给他清除了虱子,剃了胡子,还理了个发。在那之前,他们看见他赤裸的身体时,把医生叫来了。他的腿上和屁股上全是伤疤。医生说那些伤疤是香烟烫的,也许在他小的时候就有了。

        “第二天又对他进行了审问。”

        “没有律师?”我问。

        斯图尔特抬起头来。

        “是的。他被告知他有权利请律师。”他补充道,期待着我的下一个问题。

        “呃,不是被告知,确切地说。”他的眼睛仿佛睁得更大了,而他的目光却朝下看。

        “他们是照着我们都带着的卡片念给他听的,用单调乏味的声音念给他听的。最后,侦探放下卡片,向他倾过身体,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你是不是只想和我一个人谈谈?’他就像是在和朋友说话似的问道。老技巧。”

        “他不想请律师?”

        他眼里流露出痛苦的神色。

        “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律师!从一开始我们就应该知道——他说话的样子,他眼里的神色。没有了胡子,没有了那些脏衣服,你看看他那副样子。不再单单是他的眼睛。他的嘴歪到一边,回答问题时,他那嘴笨拙地蠕动着,说出一两个字,那些字好像是拽出来的,含糊不清,说不完整。就那副样子。我们的嫌疑犯——今天上午审理格里斯沃德谋杀案时被传讯的那个人——是个痴呆。天知道他痴呆到什么程度!没有任何档案。他没有身份。我们也不知道以前是否对他进行过调查。”

        斯图尔特眯缝着眼睛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看看自己的双手,又开始搓动着两个大拇指。

        “这是对法律的嘲弄,”他头也不抬地说。

        “我对此无能为力。一切都是按照规则办的。他手中有凶器,上面全是他的手印。他住在那座桥下。”他把头俯在手上方,抬起眼睛来。

        “问题是相似之处。一个有精神病的无家可归者用刀杀死了杰弗里斯。格里斯沃德被人用刀杀死了,一个也有精神病的无家可归者拥有那把刀。他没有招供,不过那没关系,因为你可以这样解释说,他精神错乱得那么厉害,也许根本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剩下的都是其他人的问题了。警察已经尽职了,他们发现了证据,抓住了嫌疑犯。他们把他的权利读给他听了,把他送上了法庭。我们的司法制度程序就应该是这样,对吗?律师们会把一切都弄清楚的。”

        “没什么可担心的,”弗林说道,揉了揉他那肥厚的后颈项。他面带滑稽的表情补充道,“公立辩护律师事务所会派出最优秀的律师为他辩护的。为了早点结案,他们也许会让他承认两起谋杀案都是他干的。”

        我头靠在车厢座的靠背上,目光在弗林和斯图尔特两人的身上来回慢慢地移动。那是蓄意陷害,他们知道我终于明白了。

        “我们的惟一要求是,”弗林说,他同伴的注意力正集中在他开始用来搅拌咖啡的茶匙上,“你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考虑一下?”我问道,大笑起来。

        “你们不是要我考虑,你们是要我行动。”

        弗林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主张。

        “你会有什么损失呢?你当律师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为了接手这样的案子?那孩子是个痴呆儿,天哪,他从小长到这么大,随便哪个狗娘养的为了找刺激都可以折磨他。你能想象吗?……一个孩子,脑子痴呆,有人折磨他!”弗林弓身向前,用他那又粗又短的手指狠狠地在桌子上连拍了三下。

        “他住在桥下面。他浑身爬满了虱子臭虫。如果你不帮这样的人,你他妈的要帮谁啊?”

        斯图尔特一直捧着咖啡杯,被搅动的茶匙迷住了。

        “我来帮他,”他说。他换了个方向,用茶匙逆时针搅动起咖啡来。

        “我把我们掌握的所有材料都给你弄来,”他的手停止了搅动,一时间,他似乎有些紧张。

        “两起谋杀案的调查材料。”他说,两眼直视着我。

        “你这不是有点儿冒险吗?”

        他摇摇头。

        “那又怎么样?你听我说,我是负责杰弗里斯谋杀案调查的人员之一。压力太大了,参与的人太多,失去的太多。惠特克一招供,他一死,只要这样,事情就结束了。谁也不想再深究下去了,谁也不想再听到那事。如果我们已经知道是谁干的了,再去弄清楚他为什么要那样干,又会有多大的意义呢?不过,我还是想知道。两起谋杀案之间也许有某种联系。也许格里斯沃德谋杀案不是一起模仿凶杀案。我们想要知道的话,惟一的办法就是抓到凶手。这个小伙子没有杀人。你亲自去了解一下吧。然后告诉我,你是否认为他有可能杀了人。”

        我没有同意接手那个案子,我甚至没有同意像斯图尔特所说的那样亲自去了解一下约翰·史密斯是否有杀人的能力。但是,我确实同意和公立辩护律师事务所派去为这个案子辩护的律师谈谈,不管他是谁。两天后,当我的日程表上终于有了空闲时,我在十二点差几分钟时来到了事务所。

        接待员将话筒夹在下巴和肩膀之间,她正在打电话。她抬头看看我,手里在继续锉着指甲。

        “请等一下,”她对着话筒说。

        “是哪个案子?”她问道,伸手拿过一个薄薄的灰色活页夹。

        她很年轻,十八九岁的样子,一头棕色头发,两只眼睛一刻不停地在转动。她面前的台子上放着一杯加冰块的百事可乐,里面插着一根沾有口红的吸管。我告诉她被告的名字后,她立刻就意识到我有正事要办。她的眼睛顺着她的手指在一张手写的案件排列表和代理这些案子的律师名单上看下去。

        “你一定以为他们把所有的名单都输入电脑了吧,”她说着做了个鬼脸。她的手指停住了。

        “威廉·泰勒,”她说,抬起头来。她手一挥,另一只手拿起电话听筒。

        “左边的第三个门。”

        我穿过走廊,经过一个个一般大小、装潢相同的小房间。威廉·泰勒坐在那里,只穿了一件衬衫,领带从喉咙处拉松。他揉起一张纸,向后仰靠着,对准放在小小的房间另一端文件柜旁的废纸篓。纸团打在废纸篓边上,弹跳到地上。他叹了一口气,从金属办公桌后站起身来,捡起纸团。我站在门口,离他仅几英尺远,但我就好像是个隐形人似的。他又坐回到椅子上,像刚才那样向后仰。他又将纸团投向废纸篓,结果依旧。

        “您是泰勒先生吗?”当他弯腰捡纸团时我问道。他没有抬头看我。

        “什么事?”他说,重又做出那副姿势,准备再扔。

        “您有时间吗?”我耐心地问道。

        纸团从文件柜侧面反弹下来,落进了废纸篓。那也没能使他的情绪有所好转。他用傲慢、愠怒的目光看着我。

        “那要看什么事了,”他边说边打开办公桌抽屉,在里面摸索着。

        他三十出头的年龄,身材高挑瘦削,皮肤白皙,一头漂亮的棕发。他表情严厉,像个道德家,这种人好像对自己坚信的东西永远也不会承认还有另一种可能性。他这种律师竭力反对死刑,但是很少关心某个具体的案子。

        我决定重新开始。

        “我名叫约瑟夫·安托内利。我对你正在办理的一个案子很感兴趣。被告的名字叫约翰·史密斯。”

        他仍然在不停地翻着抽屉。

        “我知道你是谁。你为什么感兴趣?”不管他是在找什么——如果他是在找东西的话——他终于放弃了。

        “你不是代表穷的。”

        我这么长时间一直站在门口,被有意冷落了。他伸出胳膊,朝他办公桌前面的椅子挥挥手,不情愿地请我坐下。我站在那儿没动。

        “不用了,谢谢。我不想再占用你的时间了。我只想问问,关于约翰·史密斯,你能告诉我一些什么情况。”

        我不客气的语调引起了他的注意,但仅此而已。

        “我不能谈论当事人。”他说,好像我不应该问这种问题。

        “我说,先生……”我微微转过头,看到了门上印着他名字的地方。

        “泰勒先生。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准备把这个案子提交法庭审判。”

        在我回答他的问题之前,他是不会回答我的问题的。

        “你为什么感兴趣?”他用充满疲惫的声音问道。

        “因为有人请我来接手这个案子。”

        “我以为他是个无家可归者。”

        “他有几个朋友。”我含糊地答道。

        “他有几个朋友?他无家可归,他有几个请得起你的朋友?”

        我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我们以前见过面吗?你是不是有什么理由不喜欢我,还是说,你对每个人都是这样?”

        我这话并没能对他产生什么影响。他耸耸肩膀,朝别处看去。过了一会儿,他坐直了身子,从放在办公桌角上的一个金属夹子里抽出一份卷宗,看了看里面的第一页。

        “不过,不会上法庭审判的。我们约了精神病医生。他没有能力接受审判。”他肯定地说道。他向后仰坐着,将脚腕架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两手交叉抱在脖子上。

        “所幸的是,他是个精神病人,”他说着,讽刺地看了那份卷宗一眼。

        “这是惟一能使他免于死刑的理由。”

        “那么,你认为他杀了人?”

        “可能吧。”他冷漠地说道。

        “这并不重要。我刚才说了,我们正在请精神病医生。不会开庭审判的。他没有能力为自己辩护。”他说。他使用的这个短语是法庭断定被告的智力能力的标准之一。

        我没等他再请,就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么说,你知道他会落得个什么结局,对吗?”

        他眼睛一亮。

        “我一星期处理的案子,比你一年处理的还多。你以为我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该是一个什么结果呢?他没有责任。他有精神病。应该把他送进医院,而不是作为死囚关进牢里!”

        “你和他谈过了吗?”

        “约翰·史密斯?你没法和他说话。这是我的观点。他什么都不懂。他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懂得告诉警察是别人把刀子给他的。”

        泰勒看着我,这时,我知道他对此事一无所知。警方显然没想操那个心把这小小的细节写进报告里。

        “你不知道这情况,是吗?”

        “这不会改变任何东西。他没有能力。”

        “他没罪。你真的认为不问青红皂白把一个无辜的人关进医院是对的吗?”

        “他没有能力,”他重复了一遍。

        “但是所有的证据都不利于他。如果他接受审判的话,他就会被认定有罪。难道你不认为把他送进医院更好吗?即便他不被认定有罪,他又能到什么地方去?在桥下度过更多的夜晚?”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看着泰勒,心想,如果那是惟一选择的话,他也许还是错误的。

        “无辜者应该获得自由,”我说。

        “如果他需要帮助的话,也还有其他的途径。”

        没等他来得及问我是什么途径,我就听见自己说出了一个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是我应该做出的决定。

        “我来接手这个案子。我让我的事务所送一份替换令来。”我停顿了一下。

        “如果你没意见的话,就这样定了。”

        即使他想继续办理这个案子,也不可能了。公立辩护律师只能代理那些自己找不到律师的当事人。不过,他很高兴能甩掉这个案子。泰勒并不在乎失去案子——公立辩护律师对此已习以为常。他在乎的是,或者说他不能容忍的是,他所代理的人有可能被判死刑,而他们原本可以在精神病院安全的白床单下,相对舒适地度过他们的余生。这是一个他不愿意冒的风险,他认为我这样去为别人冒这个风险,简直就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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