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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替死者说话第二十三章 事发当晚

第二十三章 事发当晚

        很多时候,知道事实并不困难,困难的是,你需要去证明它是事实。因为很多时候,事实看起来比谎言更像是谎言。

        萧晓白陷入了一个十分为难的境地,他虽然知道了这个案子的一切,是他却无法拿出确切的证据证明这一切曾经发生过。

        李向东的记忆在事发的那一夜是错误的,或者说,是被加工过的——这是一种人类自我保护的功能。他所能回忆起来的,全部都是对自己有利的记忆:从金帝夜总会出来之后,他舅舅王明学开车将他送回了学校,他洗漱之后就一直在睡觉,连宿舍都没有出去过,直到第二天下午三点多才起床玩游戏。

        他并没有撒谎,但是他的描述并不能解释他牛仔裤和运动鞋上血迹的来源,这些血迹,经过DNA检测,与王明学的DNA是相吻合的。

        在把李向东带回去之前,萧晓白耍了个小手腕,他并没有把李向东直接带回局里,而是先带着对方去了一趟刘黎的心理诊所。在催眠的作用下,李向东回忆起了那一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虽然这些回忆带有奇怪的幻觉,但是萧晓白通过他的描述,还是了解到了所发生的一切。

        那天晚上,王明学为了庆祝自己中奖,带着李向东来到了金帝夜总会潇洒,两个人在夜总会一直玩到深夜一点钟才离开。这期间,李向东完成了从男孩到男人的蜕变——在催眠的作用下,他显然对这一段故事更加喜欢,要不是刘黎红着脸要他越过这一段,他会描述的十分详细的,因为这一段经历中的某个细节让他显得十分自豪。

        这一情况萧晓白倒是没有意料到,当场闹了个大红脸,不过萧晓白倒是明白了李向东为什么会对这一段经历如此的自豪。即便是刘黎引导着李向东越过了那段记忆的描述,他依然说出了自己的时长——接近一个小时。这是男人无聊的自尊心在作祟,男人都喜欢炫耀自己的性能力,这是男人最本能最根本的骄傲。

        毒品的常识萧晓白了解过,初次吸毒,会引起阴茎勃起,而且持续时间很长,所以,有相当一大部分上当的吸毒者就是轻信了别人提供的“强力春药”。这种被骗上当的吸毒者是最无辜的,但是上瘾之后,他们都只有一个特征——除了毒品,什么都不认,包括自己的父母、妻儿。

        离开了金帝夜总会之后,王明学建议李向东跟着他去淞南镇住几天,李向东同意了。在行驶的过程中,李向东因吸毒过量,而产生了幻觉,也许是平时玩游戏过程中的打怪经历,他把坐在驾驶位上的舅舅看成了怪兽,拿起了王明学放在副驾驶位置下的尖刀,刺向了王明学。

        王明学从马俊峰家拿来这把尖刀,原本是用来防身的,他害怕去市里的夜总会,可能会遇上麻烦,特意要来了这把尖刀,没想到到头来,却成了自己外甥刺伤自己的凶器。

        突如其来的袭击,让王明学一下子懵了,他下意识的停下了车子,李向东拉开了车门,扔下尖刀逃走了。吸毒产生的幻觉,让他对外界所有的事物都充满了恐惧,被他刺伤的舅舅王明学,也让他深深的恐惧,他迅速的离开了现场,连夜跑回了学校。这也是为什么在之后的几天,他感到浑身肌肉酸痛的原因。

        当李向东离开之后,王明学再次发动了汽车,吸毒之后的他,并没有过多感到疼痛,虽然他在吸毒之后没有产生幻觉,但是感知的偏差,让他失去了对自身情况的判断能力。他没有选择在第一时间拨打求救电话或者赶往医院,而是继续驱车赶往淞南镇。因为失血过多,他的意识渐渐变得模糊起来,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车子驶入了路边的深沟里,而他自己也因此而死去。

        李向东在毒品的作用下,产生了幻觉,接着又产生了失忆现象。在回到学校之后的睡眠过程中,他的大脑自动的把以前发生的情节和那天晚上的事情结合在了一起,他记忆中王明学送他回学校的情节,其实是以前发生过的事情,而不是当晚所发生的。

        这种大脑加工记忆的行为,正是因为他对那段记忆的焦虑而产生的,只有在大脑加工记忆之后,他才可以安心的睡眠。可以这么说,这种记忆加工,就是为了欺骗自己而存在,这是一种自我欺骗的行为。

        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萧晓白倒是有些犯难起来。因为现在手头掌握的所有证据和线索,都无法证明李向东的故意伤人行为,自己了解到的这些,又是通过催眠这种特殊手段而得到的。催眠下得到的供词是否可以成为合法的供词?萧晓白还真的不知道,据他的了解国内还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国外倒是有这样的案例,但是依然存在着争议,因为催眠术本来就是一种具有风险的方式,被催眠者的描述,很多时候会产生偏差,因为他们的意识中存在着“希望”,某些时候,他们会错误的把“希望”当做事实描述出来。

        即便是催眠的供词能够作为证词使用,李向东这个案子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吸毒产生的幻觉,李向东在挥刀刺伤王明学的过程,在他的描述中,一直是自己在面对一个怪物搏斗。这种证词如何拿到法庭上去使用?难道要让法官去听一个类似玄幻故事的证词?然后告诉法官,他口中所描述的怪物,就是他的舅舅王明学?

        刀柄上虽然提取到了与李向东指纹吻合的残缺指纹,但是指纹太小,无法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排他性对比,即便是证明了指纹是李向东的,也不能证明李向东就是刺伤王明学的凶手——在李向东的口供中,在去往夜总会的路上,他曾经把玩过那把尖刀。尖刀上的指纹无法确认,也就无法证明李向东曾经刺伤过王明学。

        现在唯一可以使用的线索就是李向东牛仔裤和运动鞋上的血迹,这些血迹通过DNA对比,可以证明李向东曾经接触了受伤后的王明学,但是这些,恐怕也无法证明李向东曾经刺伤王明学。随便一场打架行为,都可能让李向东的衣物上沾上王明学的血迹,诸如此类的说辞,萧晓白都能想得到,辩护律师如何不能?

        想到这里,萧晓白有些头大了,这个案子到了这一步,该如何去结案?如何写报告?难道真的要用推断来作为结案证词么?

        正当他坐在办公室里苦思冥想的时候,小朱兴冲冲的跑了进来:“萧哥,医院那边说串子醒了,我们去医院看看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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