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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艳鬼第十章

第十章

        派瑞·梅森看了一下拥挤的法庭,在心里估量了一下情况。

        他身后坐着他的当事人——伊莲娜·柯宾,别名伊莲娜·希朴纳。

        前排坐着她父亲荷莫·柯宾,穿戴整齐,颇有威严。

        荷莫·柯宾是个珠宝批发商,而死者道格拉斯·希朴纳却是政府的线民,他的工作是打探非法走私珠宝的消息,然后将这个消息卖给政府,检察官知道这件事吗?

        如果荷莫·柯宾要替她女儿品德好作证的话,或者为其他事作证,梅森可以想像汉密顿·伯格会问:“柯宾先生,你知道死者道格拉斯·希朴纳是侦查走私珠宝,并把这些消息报告给海关,以领取百分之廿赏金,并以此为生的人吗?”

        汉密顿会偏着头,好像急于把每句答话都听得清清楚楚的,然后他会说:“柯宾先生,我相信你第一次遇见死者是在从欧洲回来的船上?”

        然后检察官会退后几步,对着证人微笑,几乎是不经意的说:“柯宾先生,我相信你是个珠宝批发商,你去欧洲是去做生意的是吗?”

        他要让陪审团认为,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是违法的。这只是句绘出证人的背景、他可能的地位、他的职业,他对死者的认识,但这些问题所造成的冲击力是很大的。

        坐在他父亲身边的是欧嘉·乔丹,一个嘴薄,聪明的女人,但她会给人一种做假的印象,不!还有她的态度,似乎想抓住任何机会,好使情况对她自己有利。

        比尔·乔丹坐在他太太身边,好一个晒成古铜色的花花公子,不可能给陪审团好印象的。他太年轻,也因高尔夫球玩多了而晒得太黑,这样的人不会给那些一生工作辛勤的男女陪审员什么好感的。

        审问已经举行过了,陪审团听到伊莲娜·柯宾与道格拉斯·希朴纳友善,她跟他一起离家出走,她曾从亚利桑纳州犹马拍了一封电报回家说他们已经结婚了。两周后,道格拉斯·希朴纳的尸体被发现,脑后为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射中,而被告有一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被告曾住在伊莎·毕蓝家中,因为她认为道格拉斯·希朴纳跟苏珊妮·格杰好,被告说过如果死者要抛弃她,她会杀了他。由于伊莎·毕蓝与苏珊妮·格杰比邻而居,而苏珊妮跟道格拉斯·希朴纳一起出游。

        这些事足以让陪审团同意起诉,但不足以定罪。因此梅森知道汉密顿一定掌握有别的证据,这些证据在他看来是具有决定性的,不过梅森和德瑞克都无法找出他的证据是什么。

        因此梅森再度面临一次审判,在这次审判中,他知道他无可避免的要面对一些会置被告于死地的证据,而其他无法从被告口中得知真相,他可能以观察和质询来从对方的证人口中收集事实。

        汉密顿·伯格脸涨得通红,一副胜利在握的样子,首先向陪审团陈述。他大略勾勒出整个事件的背景后说:“各位女士,各位先生,由事实显示,被告因出于嫉妒,带着她的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向住在三六〇号的伊莎·毕蓝租用她的公寓,以便监视住在三五八号的苏珊妮·格杰,她这么做的目的是好抓住那个她宣称是她丈夫的人,她威胁道如果她得不到道格拉斯·希朴纳,那么谁也别想得到他。

        “我们发现道格拉斯·希朴纳死了,由被告手枪中发射出的子弹打中他的后脑。而被告预做安排,表现出她是有健忘症的,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可以称这种健忘症是安排好的健忘症,好脱卸责任,避免回答令她尴尬的问题,这种健忘症精神病医生会作证说是完全假的。”

        “且慢,法官大人,”梅森说:“我不喜欢打断检察官的开场白,但原告这么说无异是认定精神病医生是读心者,而精神病科学还未进步到可以确定……”

        汉密顿故作好脾气的打断道:“我收回我刚才有关精神病医生的陈述。我们会让精神病医生来作证。但现在我收回我对任何精神病方面的声明。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由于一些证据还会引起争议,由于我们还要深入探查事情,所以现在我不多说了。”

        他利用梅森的打断做藉口,向陪审员道谢后坐下去。

        梅森转向保罗·德瑞克说:“注意,他说道格拉斯·希朴纳头上的子弹是由被告的手枪中发射出来的。”

        “他这么说吗?”保罗小声道。

        梅森点点头,“他几乎是不经意说出来的。”

        莫伦法官说:“被告希望发言吗?”

        “不用,法官大人,”梅森说:“我们的陈述要保留到后面再说。我相信各位陪审人员都明白检方所提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如果检方无法证明,我们将倚赖这个失败,不会提出任何证明来。”

        “这是你的开场白吗?”汉密顿说。

        “不是,”梅森说:“这只是对庭上的陈述。”

        “你是说你不打算为被告提出任何证据吗?”

        “除非你能提出充分的证据,否则法律会认定被告是无辜的。”

        莫伦法官说:“检察官先生,被告这次不做开场白,请你的证人上来吧!”

        汉密顿微笑鞠躬,没有任何事情能影响到他的兴致。

        “我的第一个证人是雷蒙·欧拉。”

        雷蒙·欧拉发过誓后,说明他是验尸官,他被召到西拉·维斯塔公园去验尸,当道格拉斯·希朴纳的尸体在八月十七日晚上九点五分被发现时,他负责验尸过程,并拍了许多照片,以显示尸体的位置以及找到的场所。他在照过相后才检查尸体,然后把尸体抬到验尸官的实验室中,脱掉衣服,并做解剖。解剖的每个过程都拍了照片,他把这些照片带来了。

        欧拉作证说死者脑后有一个子弹洞,身上只有几处瘀伤,此外没有任何严重的损伤。解剖医生已把子弹取出来。

        “就是这样,”汉密顿得意道:“不知道被告律师是否要质询一番。”

        “只有一、两个问题,”梅森说:“死者穿的衣服在哪?”

        “摺好了放在验尸官办公室的柜子里。”

        “被告律师可以随时去检查那些衣服,”汉密顿说:“我会指示证人让去你检查,任何时间,白天晚上都可以。”

        “那么死者个人的东西呢?他口袋里装些什么?”梅森问证人,不理会检察官的话。

        “我有一张单子,”欧拉说。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本笔记本来,“死者的东西有一本笔记本,驾照,一枝钢笔,一个皮的钥匙包,里面有四支钥匙,一条手帕,一块九毛五分零钱,一个银的香烟盒,六支香烟。”

        “就这样?”梅森问。

        “是的,先生。”

        “那些东西在哪?”

        “验尸官的办公室。”

        “我要它们被列为证物,”梅森说。

        “这些都是随身附带的东西,与案子无关系。”

        “你怎么知道与案子无关?”梅森说。

        “如果你要把它们列为证物就列为你方的证物,反正我不要。”汉密顿说。

        “法官大人,”梅森说:“我要把那些东西列为证物,我认为它们也许很重要,特别是那本笔记。”

        “笔记本完全是空白的,”欧拉说。

        “你是说里面什么也没有?”

        “什么也没有。里面全是空白的。”

        “那么驾照呢?”

        “夹在笔记本中。”

        “如果庭上允许,我希望现在便拿上来。”

        “法官大人,我认为我们该继续下去,不应为这个要求给耽搁。”

        “在这种情形下,我坚持要拿这些东西到庭上,做为我质询的一部分。”

        “你不能把它们当成是质询的一部分。”

        “我可以要求证人把这些东西拿到庭上来,”梅森说。

        莫伦法官说:“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好争的,证人先生,这些是死者的东西吗?”

        “是的,先生。”

        “是在他的口袋中?”

        “是的,先生。”

        “是你从他的口袋中拿出来的吗?”

        “是的。”

        “如果被告律师坚持的话,把那些东西列为证据,交由庭上保管。”

        “多谢!法官大人,”梅森说:“还要一套解剖死者的照片。”

        “我已替被告律师准备了一份,”汉密顿说,很礼貌拿出一套八×十的光面照片,让陪审团感到他很公正。

        “多谢,”梅森:“问完了。”

        朱里·奥伯朗先生被叫上来作证,他是法医病理学家和法医。他说明他是替死者解剖的人,他从死者的脑中找到一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子弹是使死者立刻致死的原因。他指出伤口的地方,并说明没有其他致死的伤口,他认为死者死亡时间约在廿四小时到卅六小时之间。

        “在你取出子弹后,你怎么处理它?”汉密顿问。

        “我把它拿给一位弹道专家看。”

        “你可以问了,”汉密顿说。

        梅森看了一眼医生,他已端端正正的坐在证人席上,准备好让自己可以抵抗口头的攻击。

        “医生,你说他是立刻死的?”

        “是的,先生。”

        “你根据什么认定的?”

        “伤口的性质,脑部受损的情形。”

        “那种伤会使人立刻失去知觉?”

        “是的。”

        “但不一定会死?”

        “你什么意思?”

        “医生,头部受伤会引起大量内出血,换言之,你没经验过这种情形吗?”

        “我看过大量内出血的情形。”

        “是怎么引起的?”

        “血从破裂的血管中流出来的。”

        “血是从心脏流出的是吗?”

        “是的。”

        “换言之,人在无知觉时,生命还可以维持一段时间,证明生命的方法是心脏把血送到血管中的活动是吗?”

        “是的。”

        “医生,这次的情形是这样吗?”

        “不是,因为没有多少血。”

        “你发现死者头上有任何血块吗?”

        “是的,有一些外出血,但不多。”

        “有内出血吗?”

        “有,但不多。”

        “你是因没有流血所以断定是立刻死亡吗?”

        “不光是因为没出血,还有伤口的位置和脑部受伤的情形。”

        “你看过同样的伤口而有大量出血的情形,死者在完全失去知觉后还活了一段时间吗?”

        “是的。”

        “医生,你有没有想过这点,死者可能是在别处被杀而被搬到他被发现的地方。”

        “想过。”

        “你否定了这种可能吗?”

        “在我心中,是的。”

        “我能问问理由为何吗?”

        “内出血的性质,血块的位置,尸体的位置,缺乏垂直的血液渗出等。”

        梅森说:“在你看来,是有人站在死者身后,以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枪射入死者脑后,死者立刻死亡。”

        “对,除了一件事。”

        “什么?”

        “死者死时也许是坐着的,我认为他是坐着的。从尸体的位置看来,他是坐在草地上,腿交叠往右边放,左手撑着地面。由于子弹不是往下的,所以射他的人也是坐在地上。或是蹲着或是弯着腰,所以子弹是平平地射入死者脑子。”

        “多谢,”梅森说。

        “如果没有问题,我现在希望叫摩顿·包斯勒上证人席。”

        梅森看到汉密顿看了一下庭上挂的钟,好像很注意时间的样子。

        摩顿·包斯勒说明他是弹道专家。他说奥伯朗医生从死者脑壳取出子弹时他在场。

        在汉密顿技巧的问话中,他说明子弹是从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枪中发射出来的。他带来一系列子弹的照片做为证据。让陪审员们检查。

        “你去搜索过尸体发现的地点附近有没有任何武器的踪迹吗?”

        “我协助搜索。”

        “你发现附近有任何武器吗?”

        “那么你后来是否用任何机械或电子仪器去搜索过?”

        “用过了,先生。”

        “什么仪器?”

        “我用所谓的探矿仪。”

        “是什么样的东西?”

        “我用一种电子仪器,当它在地面上掠过时,若碰到金属物体会发出奇怪的鸣叫声。”

        “你找到什么?”

        “我们找到一些不重要的金属物体。一把生锈的小刀,开沙丁鱼罐头的开罐器,还有沙丁鱼罐头的盖子,还有……”

        “不用管那些没用的东西。你发现你认为是重要的东西吗?”

        “我们找到一支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枪,发射过一颗子弹,左轮枪的号码是C︱48809。”

        “那么你做过任何弹道测验吗?”

        “做过。”

        “你用那把枪测试过子弹?”

        “是的。”

        “结果呢?”

        “结果证明致命的子弹确实是由这把枪中发射出来的。”

        “你拍下照片了吗?”

        “拍了。”

        “你把照片带来了吗?”

        证人拿出一张大的八×十照片。他很仔细地向陪审团说明。

        “你在哪找到这个武器的?”

        “枪被埋在距地面八寸的地下,那个洞原先是动物掘出来的。洞上盖着土,还有一些乾树叶、树枝,故意让人不会去注意到这里有人动过手脚。”

        “但你用探矿仪找到了,然后呢?”

        “我们很小心地检查了地面,小心地移走乾树叶、树枝、泥土,然后找到这把枪。”

        “枪发现的地方距尸体发现的地方有多远?”

        “在距尸体发现的地方约五十六英寸的东北方。”

        “发现时有其他人在场吗?”

        “有,有几个人。”

        “其中有一个是测量员吗?”

        “是的。”

        “他在枪发现的地方还有尸体发现的地方树了桩是吗?”

        “是的。”

        “你知道测量员的名字吗?”

        “知道,是史蒂芬·艾斯科岚特。”

        “包斯勒先生,你清查过本郡武器购买的档案吗?”

        “查过了。”

        “你找到C︱48809左轮枪是本郡卖出的吗?”

        “是的。”

        “按照记录是谁买的?”

        “伊莲娜·柯宾。”

        “即是本案的被告?”

        “是的。”

        “记录上有她的签名?”

        “是的。”

        “你有记录的照片?”

        “是的。”

        “法官大人,快接近休息时间了,我要求将这个记录列为证物,我期望明天可以拿到庭上来。”

        “不反对,”梅森说,无所谓的微笑着,看不出这个证辞是否是被告完全没料到的,“你可以将购买记录和照片一起列为证据,为了省除检察官的麻烦,我们会明文规定出现在法庭上的签名是本案被告真正的签名。”

        汉密顿讶异道:“你会明文规定这点?”

        “当然,”梅森微笑道。

        “很好,”莫伦法官说:“把照片列为证据,书记官先生,本庭休会,明早十点开庭。”

        当群众起身离开法庭时。戴拉和保罗穿过栏杆走向梅森。

        梅森转向伊莲娜,“那是你的枪?”

        “是的。”

        “枪怎么会跑到那儿?”

        “梅森先生,我发誓我不记得了。我带枪只是防身用的。妇女经常会被骚扰……我的生活不是那么平静,我不时要把珠宝从店中拿回家。警方建议我带把枪。这把枪的大小正好可以放进女人的皮包中。”

        “你离家时带了这把枪去?”

        “是的,我是被陷害的。”

        “当你被警察找到时,你没带枪?”

        “没有,”她说:“我身上没多少东西的。我相信报上形容我的样子是只有一片薄纱。”

        “别开玩笑,”梅森生气道:“这把枪可以做为你谋杀的证据。你跟道格拉斯·希朴纳离家出走。他被谋杀了,而且是被你的枪谋杀了。”

        “但这是在我跟他离家两周后发生的事,两周中会有很多事发生。”

        “不管发生什么事是没什么不同的,”梅森生气道:“他在十六日被杀,被杀的地方距你在月光下裸舞的地方不到一百码。”

        “你在生我的气是吗?”

        “我只要你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梅森说:“这样我才能救你,以免你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如果你杀了他,至少给我机会辩护你是出于自卫或……”

        “你忘了子弹是脑后射进去的,这根本否定了自卫的理论。”

        一位女警向被告招手。

        梅森仍旧很生气道:“我希望你在明天十点以前恢复一点记忆,因为你不……”他打住话,因为他看到一个记者朝他走来。

        新闻记者过来,“梅森先生,你能否发表一些声明?”

        梅森温和的笑道:“目前还没有,除非被告被证明是无辜的。”

        “她在谋杀之夜没有任何记忆是真的吗?”

        “健忘症,”梅森说:“这要由专家来认定,我不是专家。你可以去请教精神病医生有关精神震惊的健忘症。我目前只能告诉你这些事。”

        “你的被告算是健忘症?”

        “恕难奉告,不过在本案结束前,汉密顿·伯格会有惊人的表现。”

        梅森自信十足的微笑着,收拾面前的文件,放在公事包中,并把公事包合上。

        梅森挽着戴拉的肘,对保罗点点头,低声道:“我们离开这儿吧,”他领头穿过法庭,经过记者接待室,走入一间证人室。

        梅森把门关上,“现在可以谈了。”

        “你现在如何对付这种情势?”

        梅森耸耸肩。

        保罗说:“你现在知道他为何急于开庭了。天哪!你是胜不了的。”

        梅森把上衣往外推,用大拇指捏着腋下背心,在室内踱起来,“我希望那女孩告诉我实话。”

        “她不能告诉你实话,因为她不能,她杀了他。”

        戴拉说:“难道不能从别的地方着手吗?枪是她的没错,也许有人偷了呢?”

        “这是我们唯一可以用来辩护的一点,但你忽略了汉密顿为我设下的陷阱。”

        “什么陷阱?”

        “伊莎·毕蓝。”

        “他要我在质询时把这点提出,然后他会把他最重要的证人推出来。”

        “谁?”

        “伊莎·毕蓝。”

        “她会说什么?”

        “不知道,”梅森说:“也许是她看到伊莲娜·柯宾带着枪,时间是在谋杀案发生的时候,否则汉密顿不会让她住那么贵的旅馆,还派人守卫她,隔绝她,以免让任何人知道她会说些什么而把风声走露给我们。”

        “那么跟检察官打交道如何?”保罗说。

        “打什么交道?”

        “承认有罪,至少是判无期徒刑而不会判死刑。”

        梅森摇摇头,“我不能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她不会说她杀了那家伙,我不能让一个无辜的女人去服无期徒刑。保罗,她还年轻,她迷人,有好身材,她喜欢展示。她一直过着自由的生活,到欧洲和南美旅行,吃最好的馆子,过着最优裕的生活。现在要她穿上囚,过着渡日如年的生活,生活中毫无乐趣,这样过个十五、廿年才能得到假释出狱,她出来后要做什么?不再具有吸引力,美貌早已磨损了,她的生命等于消失了,她……”

        “她宁可判处死刑,”戴拉说:“换上我,我也宁可判死刑。”

        “我们都一样,”梅森说。

        “我们得想办法啊!”保罗说:“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呀!”

        “我们是要想办法,”梅森不悦道:“我正在脑子里把事情组织起来。我们得找出检方不知道的事。而且得尽快找出,然后证明真正发生的事是什么。”

        “真正发生的事是你的当事人杀了希朴纳。她嫉妒是因为他骗她,所以她打死他。她为何不上证人席上告诉陪审团,道格拉斯如何嘲讽她,他背叛了她,却不想负任何责任,她如何认为若是她从皮包里拿出手枪来威胁他,他就会跟她结婚,她掏枪只是为了吓他,谁知他更加嘲弄她,最后在忍无可忍下便打死他。接下来是她发现他已经死了,一下子失去记忆,便穿着薄纱衣在月光下舞起来。”

        “很好的辩护,以她的身材和美貌来说她可以表演得很好,陪审团中有些老家伙会被她迷住的。

        “你忽略一个事实,律师代表的是公正。他代表的是正义,我不该用我的脑袋来使我自己站在一个有罪的被告和法律之间。我应该做的是保护我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权益。保罗,现在我们来从逻辑的观点看这件事,别让我们现在已被蒙蔽了。你的口袋中有什么东西?”

        “我?口袋?”保罗问。

        梅森点点头。

        “一堆废物。”

        “拿出来,放到桌上。”

        保罗讶异地看着梅森。

        “拿呀!”

        保罗默默地把东西从口袋中拿出来。

        “你们男人常说我们女人皮包中的东西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看看你们男人的口袋!”戴拉说。

        保罗拿出了铅笔、钢笔、笔记本、小刀、烟盒、打火机、钥匙链、手帕、皮夹子、零钱、驾照、两封拆过的信、一张航空时间表、一包口香糖。

        梅森若有所思地看着这些东西。

        “这些能证明什么?”保罗说。

        “我希望我能知道,不过你确实已证明了一些东西。”

        “我不懂,”他说。

        “你口袋中的东西代表了一般忙碌的男人口袋中的东西,想想看验尸官说过的道格拉斯口袋中的东西。”

        “当然,我……”

        “这么说好了,希朴纳是抽烟的,他的烟盒中有烟,他的火柴呢?他的小刀呢?几乎每个男人都会带一把小刀的。他只有一点零钱,没有钞票。他只有驾照,没有其他会员卡。没有隶属的俱乐部,没有地址,这一类东西都没有。”

        保罗想了一会说:“经你这么一说,他口袋中的东西是少了一点。”

        “当然,”梅森说:“希朴纳住哪?”

        “这是最令警方困扰的一点。表面上他住在迪克奎特公寓。他在那儿有住处,但他并没有真正住在那里。收拾房间的女佣说经常有好几天,床上都没睡过的痕迹,浴室的浴巾也没有用过。冰箱中从来没放过吃的。他也没送洗过衣服……”

        梅森一弹指头。

        “怎么啦?”保罗说。

        “正是,”梅森说:“脏衣服!来吧!保罗!”

        “上哪?”

        “到验尸官的办公室去,”梅森说:“我们可以去检查死者的衣服,我们可以找到洗衣店的记号。希朴纳不会自己洗衣服的。”

        “好吧!也许会发现什么,但……如果有的话,警方早已注意到了。”

        “也许没有呢?”

        “到时我们就知道了。”

        “我要在他们把事情摊在庭上之前就知道。假定我的当事人说的是实话,假定她不记得了呢?假定她是被人陷害的……”

        “这种机会只有五千万分之一,”保罗说:“检察官已叫精神病医生检查过她。他们认为她是假装的。坐上证人席说她什么也不记得时,检察官就会盘问她,盘到她辞穷为止。然后他会推出一票精神病医生来证明她撒谎。”

        “好吧,”梅森说:“如果她撒谎,我不会让她上证人席,但我得先证明她是撒谎才行。你的办公室有任何紫外线的灯吗?”

        “我有一盏小的,还有两种滤网——长……”

        “去拿来,”梅森说:“这年头洗衣店都用萤光剂来做记号,这也许会给我们一点线索。还有钥匙呢?不是有四支吗?警方发现是什么地方的钥匙吗?”

        “其中一支是迪克奎特公寓的,其余的我不知道。”

        “好吧!”梅森说:“再带一罐蜡,我去跟主管的人打交道,你把那些钥匙用蜡复制一份。”

        “可以这么做吗?”

        “这违反法律吗?”梅森问。

        “我不知道。你清楚法律。”

        “那么照我的话做。我相信明天汉密顿会把堆积如山的证据扔到我们头上,像雪崩一样把我们压垮。”

        “伊莎·毕蓝?”

        梅森点点头,“她的证辞绝对对我们不利。”

        “汉密顿早已算计好了,他要我们今晚去担心枪的问题,以致于会狂乱地去找证据,证明它是被偷的。”

        “然后在我们要提出我们的证据时,他再把伊莎·毕蓝推出来。”

        “他会得意地微笑的说:‘检方停止作证。’然后看我表演。”梅森说。“如果我把伊莲娜送上证人席,他们会把她撕成碎片。如果我没有,她会被定罪,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死路一条。来吧!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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