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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产品、公司

        当创业者有了一个想法,想从风险投资家那里获得投资的时候,风投会问自己几个问题。其中有一个便是:这个想法是一个特点、一个产品还是一家公司?

        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发现自己也会问同样的问题,但是我希望得到的回答却与创业者恰恰相反。

        风投和创业者想要知道这个创新将会处在“特点-产品-公司”这个阶梯上的哪一层。这个创新也许新奇、有用、人人渴望并且能够在市场上获得一席之地。但是这个创新会有多大?是否能够自行运转?它是不是大到可以当成一个产品销售,并且能够自给自足?这个产品是不是大到可以维持一家公司的运转并且负担得起这个组织需要的固定支出?也许这个发明只是一个简单的小想法,在现有的产品上增加一个特点。或者,即使这个发明能够自行成为一个产品,它也许并不能够支撑一家独立的公司,而更应该成为一家现有公司的一部分。

        大多数创业者,特别是那些刚刚起步的创业家,都想围绕他们成功的创意创立一家公司。大多数风投则希望投资一家公司,而不仅仅是一个特点。特点总是容易被现有的竞争对手模仿。

        这就是tter刚出现的时候投资者问的问题:这是一个特点、产品还是一家公司?虽然它现在已经获得了成功,但是这个问题的答案仍不甚明朗。地理位置定位技术是一个特点、一个产品还是一家公司?在计算技术的历史上,有数不尽的例子,我们把特点当作产品和公司,但到最后我们发现这些仅仅都是特点而已。小公司卖的Poshop插件最后成为软件出厂时自带的功能;早期生产的导航设备最后成为汽车的内置功能;而广告监测的服务内建到了搜索引擎当中。

        对于发明者来说,这些并不是最坏的结果,但却激励着大多数创造者把自己的想法上升到“特点-产品-公司”阶梯中公司的位置。

        问题是,消费者要的东西却正好相反。作为一个用户,我不希望和另外一家公司或者另一个产品打交道。理想状态中,酷的新玩意儿会作为一个新的功能,添加到我已经在使用的东西上面。我不想去另外一个网站,重新注册,记住新密码,学习新的操,安装另外一个设备,随身携带更多的东西,另外一个求助热线号码,下载另外一个应用,安装另外一个引擎,记得访问另一个网站。理论上说,正在使用的旧服务可以更简单、也许更好地带领我进入新的服务和产品。

        我完全明白膨胀的代价,我也知道抄袭创新要受到惩罚,但是姑且不论这些负面因素,我要的是特点而已,并不是产品和公司。

        说实话,就连特点也太大了。我想要完全不意识到特点的存在,让它们从我的感觉中消失。我要的只是功能性的利益点。我不想要更多的公司。

        这中间的张力将会一直存在:创造者希望他们的特点可以成长为产品或者更多,但是消费者希望产品缩减成特点或者更少。这就是技术元素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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