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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影中独行·莱辛自传(1949-1962)登比路W11

登比路W11

        巨轮上,我高高地站在船舷边,抱起小儿子:“看!那就是伦敦。”码头在前面:混浊的水道和沟渠,暗灰色的朽烂的木墙和房梁,吊车、拖船、大大小小的轮船。我的孩子也许在想:这些轮船、吊车和海水还是开普敦的样子,只是现在大家管它们叫“伦敦”。对我来说,真正的伦敦还在前面。我真正的生活将在那里开始。要不是战争阻断了通往伦敦的道路,那种生活早在几年前就应该开始了。洁净的白板,崭新的一页,一切都将要重新书写。

        我满怀信心和乐观的憧憬,尽管我的财产少得不能再少,只有几乎不到150英镑的现金和我第一部长篇小说《野草在歌唱》以及几份短篇小说的手稿。《野草在歌唱》的手稿已经被约翰内斯堡的一位出版商买下了,他明确告诉我,这本小说的内容极具颠覆性,因此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出版。我随身带着几箱书(我离不开它们),一些衣服,还有些不值钱的首饰。我母亲要给我一些钱,那些钱少得可怜,我没有要,因为她自己也一贫如洗。况且我整个远行的意义就在于远离她,远离家,远离南罗得西亚——那个可怕、狭隘的国家。在那里,人与人之间即便有什么严肃的谈话,话题也总离不开种族界限,离不开“黑人是如何如何无能”。现在我自由了,我终于完全成为我自己。我感到我是由我自己创造出来的,我是自足的独立个体。我描写的是一位青少年的感受吗?不,我当时已经接近30岁了,经历过两次婚姻,但我觉得我还没有真正结过婚。

        我同时又感到精疲力竭,因为带着孩子。在一个月的旅途中,我那两岁半的孩子每天早晨五点就会醒过来,为新的一天欢呼雀跃,晚上到了十点还不肯入睡。从早晨醒来到晚上睡下,他一刻也不安静,除非我给他讲故事,或者唱着催眠曲哄他入睡。我每天要花四五个小时在这上面,而他一路过得很开心。

        我像每个来自南非的人一样,一看到是白人在码头上卸货,心中就会闪过些许不安的念头,或者说感受,因为在南非,这些重体力活都是黑人干的。看到白人像黑人一样工作,很多白人会觉得不自在,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但在我身上,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这就是他们了,工人,工人阶级。当时,我相信历史的逻辑不可阻挡,工人们将接管整个地球。他们——那些肌肉结实、吃苦耐劳的硬汉——当然还有像我这样的人,都是工人阶级的卫士。我没有故意把那时的想法写得很滑稽,如果我这样做了,就不够实事求是了。当时,即便没有几亿人,至少也有几百万人在那样想,使用着那样的语言。

        我手上有太多材料可以写进这部自传,但没有什么比一部上百万字的自传更让人望而生畏了。我写过一本题为《找寻英国人》的小书,那时离我初来伦敦的日子隔得还不算太远,它能为我在伦敦最初几个月的生活添加一些纵深的视角和细节。问题马上来了,不折不扣的问题。那本小书里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出于对名誉的考虑,其中有两三个人用了化名,现在也仍然要保持化名。但毫无疑问,那本小书尽管“真实”,但仍然不如我要在这里写得这么真实。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语调,而语调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情。那本小书更像一部小说,具备小说的形态和节奏。相对于生活而言它似乎过于齐整了,但它至少对一件事情的描写是精确的:初到伦敦的我回到了儿童观看和感知事物的方式。每一个人、每一栋建筑、每辆巴士、每条街道都在冲击着我的感官,而我以儿童般单纯的思维承受着它们的震撼。一切都被放大了,变得格外明亮、格外黑暗、刺鼻和喧闹。现在的我不再像当时那样感受伦敦了。那时的伦敦拥有一种狄更斯式的夸张。并不是说,我在透过狄更斯编织的帘幕看伦敦;我的意思是,我看到的伦敦跟狄更斯眼中的伦敦一样——一幅诡异的景象,处在超现实的边缘。

        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的伦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很难相信它曾经存在过:墙壁没有粉刷,建筑物污迹斑斑,到处都有裂缝,沉闷而晦暗。一座被战争摧毁的城市,有些区域完全成了废墟,废墟下面的洞里积满污水,那是以前的地下室。整座城市有时会被突如其来的黑雾吞噬,那就是《净化空气法案》实施之前的伦敦。一个人如果只知道现在的伦敦——矜持、整洁的建筑,热闹的咖啡馆和餐厅,美食和咖啡,年轻人穿梭往来、寻欢作乐、午夜过后才肯散去的街道——那么他根本无法相信当时的景象。没有咖啡馆,也没有好的餐馆。人们的着装保持着战争时期的“艰苦朴素”,黯淡而且难看。到了晚上10点,家家关门闭户,大街上空无一人。享受政府战时补贴的食堂往往是整个街区仅有的可以吃饭的地方,那里有不错的荤菜、难吃的素菜,还有给小孩吃的布丁。里昂餐馆对普通人来说是最高级的餐馆,我还记得那里的炸鱼配薯条和土司配煎蛋的味道。当时也有一些供有钱人去的精致餐馆,出于尴尬,这些人总是避免让人看见,因为战争期间的配给对他们来说没有那么严苛。你在整个英伦三岛都别指望喝上一杯像样的咖啡。仅有的文明场所是酒馆,但酒馆晚上11点就打烊,而且你必须具备和酒馆相配的气质才能进入。而这几十年来,酒馆变得太多了,它不再让外来人觉得像是进了一家俱乐部,它有自己的会员或“常客”,外来人在这里只会觉得自己是被勉强容忍。配给制仍然在施行。战争的阴影依然挥之不去,它不仅徘徊在炸弹袭击过的地方,还萦绕在人们的头脑和灵魂中。人们聊着聊着,话题就会转向战争,就如同受伤的动物舔着酸胀的伤口。人们既警觉又疲惫。

        1950年元旦前夜,出版圈的一个美国人打来电话,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狂欢。6点钟,我穿上我最好的裙子来到莱斯特广场跟他会合。我们以为会看到兴高采烈的人群,但街上空无一人。我们在一家酒馆待了一个多小时,觉得和那里格格不入,于是开始找餐馆。那儿有些昂贵的餐馆,但我们吃不起,而中国餐馆、印度餐馆、意大利餐馆等各个国家的风味餐馆——这些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餐馆在当时一个也没有。所有的宾馆都订满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在苏荷区和皮卡迪利一带来回走着。所有的东西都如此阴沉、乏味。后来他说,管他呢,我们自己找乐子去。出租车司机把我们送到梅菲尔的一家俱乐部,我们在那里看到了“灿烂年轻人”的后继者们喝得酩酊大醉,互相扔面包。

        到了五十年代末,伦敦就有了咖啡馆和好吃的冰激凌(多亏了意大利人),有了物美价廉的印度餐馆。人们的衣服色调明快,价格便宜,不再像当年那么一本正经了。整个伦敦被粉刷一新,充满欢快的气氛。大部分炸毁的废墟都不见了。最重要的是新一代人成长起来了,他们没有经历过战争的阴影。他们不谈论战争,也不去想它。

        我一开始住的地方在贝斯沃特,那一带肮脏、破败,很难把它与昔日的辉煌联系起来。每到傍晚,妓女们就会在大街上聚集。按照原来的安排,我要跟一个从南非来的女人和她的孩子合住一套公寓。我在《找寻英国人》中描写了这段有些不快的经历。我们住的公寓很大,家具齐全。其中有两间房租给了妓女。一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打扮得漂漂亮亮、跟男人一起上下楼的姑娘们是做什么的。但我发现后马上去找那个南非女人理论,因为我觉得这样对两个小孩儿不好,可是她却突然哭了起来,说我不够友善。

        我整整花了六个星期才找到一个愿意让小孩住进去的地方。热浪悄然来袭,这让我十分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会抱怨英国天气阴冷。我走在滚烫的人行道上,双脚投降了,斗志也要垮了。就在这时,一家意大利人欢迎我的孩子和我搬进去,解决了我的主要问题。那栋房子在登比路,而彼得进了附近一家市政托儿所。要知道,从他一生下来,他的环境就教给他要合群,所以他喜欢去托儿所。他每天从托儿所一回来就钻进地下室,那里住着一个跟他同龄的小女孩。那座房子阴冷、肮脏,而且被战争毁了,这让我十分泄气,但它却是彼得的乐园。

        我们就这样开始了新生活,然而是在一个不折不扣的阁子间里。阁子间小到我没法把打字机摆出来。我从《作家与艺术家年鉴》上随便选了柯提斯·布朗经纪公司,寄了几篇短篇小说给他们。朱丽叶·奥希给我回了信(我后来才知道,这是一封内容固定的格式信),信上说:“不错,但你有没有长篇小说,或者有没有想写长篇?”我回复她,我确实写了一个长篇,但已经卖给了约翰内斯堡的一个出版商。她说想看看我的合同,而在看到合同后,她大吃一惊并且非常生气,因为为了补偿出版商出版这本“危险的书”所承担的风险,他们要拿走我所得收入的一半。她给他们发了电报,告诉他们如果不解除跟我的合同,她就揭发他们欺诈。周末一过,她就把书卖给了迈克尔·约瑟夫。

        帕米拉·汉斯福德·约翰逊是迈克尔·约瑟夫的读稿人,她写了篇热情洋溢的报告,同时建议对这本书作一些修改。我已经在这本书上花了几年时间,不断地写、重写,所以再也不想改了,尤其当时我的肩膀还受了伤。怎么会受伤?这完全是由一起严重的心理事件引起的。当时,我在莱斯特广场跟一个小伙子看电影《天堂的孩子》。他在罗得西亚的英国皇家空军服役时,我们坠入了最浪漫的恋情。但我们的生活却走上了戏剧化的截然不同的道路:他将去英国工业联盟供职,而我,用一个也许会让人不安的词来说,仍然是色分子,虽然我不是共产党员。我从电影院出来,径直踩进街上铺的滑滑的沥青里滑倒了。铺路工人说,我应该看路。哥特弗莱德已经到了伦敦(他提议的居住地),他跟从索尔兹伯里来的多萝西·施瓦茨一起住在靠近贝尔塞斯公园地铁站的一套大公寓里。在我的肩膀康复期间,他把彼得接过去住了六个星期。

        过来人的感觉赋予我的回忆一种轻快的语调,因为即便当时有困难,我也都一一应付过去了。但下面这小小的一幕却描绘出一幅不同的景象:我站在女王道地铁站站台上,左胳膊挂着绷带,黄色羊毛衫的纽扣扣在胳膊外面。一个纽扣开了,一阵风把毛衣吹得从我左肩上滑了下去,我站在那里,文胸露了出来。在伦敦,即便你赤身裸体地走在牛津大街上也几乎没有人瞥你一眼,所以我感觉到的尴尬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我挣扎着想将衣服穿回来,可一切都是徒劳。一个女人从人群中走出来,让我面朝着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别针,把我的毛衣别在绷带上。她站在那里端详着我的脸:“骨折了,是吗?嗯,骨折要四十二天才会好,也就是六个星期。这还是最短的。”我说不出话来,“开心点,最糟糕的事儿也许永远不会发生。”

        “这已经是最糟糕的事儿了。”我好不容易说了一句。她大笑,笑得无所顾忌,那声音嘶哑、粗糙,好像是在说“你还能指望什么”。那种笑声至今还可以在经历过闪电战的人那里听到。

        “是吗?如果这就是你的极限了,那么……”她鼓励地拍拍我,轻轻地把我推向车门,让我站进去,“你就应该美美地喝上一杯茶,让自己高兴起来。”当车门吱呀呀地关上时,我听到她这样对我说。

        我把迈克尔·约瑟夫寄回给我的《野草在歌唱》原封不动地又寄了过去。他们回信祝贺我做出了重要修改。我一直没把真相告诉他们。

        不久,纽约的艾尔弗雷德·诺普夫出版公司告诉我,如果我能“按照那个国家的文化习俗”对书稿作一些修改,写明的确有强奸发生,那么他们愿意出版这本书。说这番话的是艾尔弗雷德的妻子布兰奇·诺普夫,而诺普夫家族在当时可谓是出版界的龙头。我怒不可遏。她知道多少南非的“文化习俗”?这简直是一种粗陋无知的观点。《野草在歌唱》整本书的关键恰恰在于白人行为中那套无言的、曲折隐晦的密码——什么都不说,却什么都能心领神会。我那样描写白种女人玛丽·透纳和黑种男人摩西之间的关系,正是为了让一切都显得模糊不清。之所以采用这种处理方式,我的文学直觉只是其中一部分原因。实际上,我一直不能决定玛丽跟摩西是否发生了性关系。我有时觉得事情应该这样发展,有时又觉得事情应该朝另一方向演进。白人男人和黑人女人之间发生性关系是司空见惯的,不断扩大的有色群体就是证明,但白种女人和她的黑人仆人发生性关系的事情却是凤毛麟角。对这类事情的惩罚是把男人绞死。事实上,这是很严格的禁忌。如果玛丽跟摩西发生了性关系,那么这个可怜女人战战兢兢守住的“我是白种夫人”的信念就会彻底崩溃。是的,她的确崩溃了,她疯了,但她发的也可能是另一种疯——当我这样说时,那些词句似乎就在描写另一种不同的疯狂。不,从整体上考虑,我认为她没有跟摩西发生关系。当我写那本书时,我确定她没有。这个故事来源于这样一段插曲:我不经意听到一段轻蔑的、不自在的谈话,他们在阳台上说起附近一个农场主的妻子,说她“让自家的厨子帮她扣衣服背后的纽扣,还让他给她梳头”。我应该没记错,当时是我父亲在描述这件事情,语气中带着对那个黑人最大的轻蔑:就像贵族可以放任自己在仆人面前做各种私密、猥亵的事情,因为在他们看来仆人根本算不上真正的人。

        我认为诺普夫的要求是伪善的,他们真实的想法是:明确强奸情节会带来耸人听闻的效果(在当时的确会引起这样的效果)。我的回复是,我不会做那样的修改。朱丽叶·奥希一直全力支持我。她说,当然我永远也不应该违心地改动任何一个字,但他们的话还是值得听一听的。“毕竟,亲爱的,他们有时是对的。”不过,她认为这次的确是他们错了。“别担心,如果他们不愿意买,我可以帮你找其他的出版商。”可最终版权还是被诺普夫买下了。

        我手里的钱所剩无几。迈克尔·约瑟夫预付的150镑顷刻间就被房租和托儿所的费用吞噬一空。我在一家新成立的机械公司担任了几个星期的秘书。那家公司的几个合伙人都很年轻,没什么经验,我在那里几乎无事可做。在这之前,我让彼得退出了市政托儿所,送他去了一家昂贵的私人托儿所。我怎么才能付得起这笔费用呢?我的态度一向是:先决定做一件事情,然后想办法满足这笔开销。我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在干蠢事——我应该去当作家,而出版商们也总是很和善地问我在写什么。但我没有精力写作。我总是大清早5点钟跟孩子一起醒过来——他有好几年都是五点钟醒的,我就这么一直陪着他醒。我给他读东西,讲故事,做早饭,带着他乘巴士去托儿所,然后才去上班。我坐在办公室,没有多少事情可做,有时偷偷写短篇小说。我趁午饭的时间出去买东西,下午五点去托儿所接孩子,乘巴士回家。接下来通常是属于彼得的喧闹的夜晚,他在楼下玩,我收拾屋子。他要到十点多才睡觉,而那时,我已经筋疲力尽,没有力气写东西了。

        我放弃了秘书工作。这期间,出版社两次打来电话,说他们打算加印,那是在发行之前。我说:“噢,不错。”我以为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每位作者身上,我在这方面完全没有概念。然而他们把我的态度理解为:我把自己的成功视为理所当然。

        迈克尔·约瑟夫邀请我去卡普里斯共进午餐。卡普里斯是当时最漂亮的、讲究排场的餐馆。那时我已经从阁子间搬到楼下,换了一个大房间。那个房间曾经很漂亮,将来也会再度焕发光彩,但在当时却很脏,而且漏风,靠一个火力不足的壁炉取暖。那栋房子曾遭到轰炸,所以到处都在开裂、漏水。彼得睡在一个很小的房间里。与此相反,卡普里斯餐厅的桌面上铺着粉色的桌布,摆着银器、玻璃杯,桌旁端坐着衣冠楚楚的客人,一切都熠熠生辉。迈克尔·约瑟夫是个英俊的男人,精通时务,轻松自在地坐在卡普里斯餐厅里。他提到拉里和维维安,说他们今天不能来一起吃午饭真遗憾。迈克尔·约瑟夫似乎不适合上战场。他在战争期间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当时他身边的每个人都反对他的决定,因为他资本不多。但他很快获得了成功,主要是因为他在柯提斯·布朗公司当过经纪人,他的好友朱丽叶·奥希确保他能得到一些新书的版权。他享受着自己的成功。他有一两匹赛马,经常出现在伦敦的体面场所。用餐的时候,他不断地跟其他桌上的人打招呼:“让我来介绍一下我们的新作家——她来自非洲。”

        约瑟夫安排这顿午餐,并不只是为了让作者觉得备受瞩目,也是为了让作者知道,不要指望他为书打广告。他给我讲了一些典型先例,比如保罗·加利科的小书《雪雁》,战争期间出版的,但在正式出版之前,靠着不胫而走的口碑就加印了好几次。“广告对一本书的命运毫无影响。”每个出版商都会这样讲。

        有些军事学校设计了这样一个命题:把自己想象成在前线指挥作战的将军,现在有三支部队,一支勉强能守住阵地,一支正被敌人追赶,一支正在击退敌人;你手中资源有限,那么你会优先增援哪支部队?正确答案是增援获胜的那一支,其余的让他们听天由命。似乎很少有人给出正确的回答,因为大家总是在同情心的误导下选择增援处于劣势的部队。出版商的思路跟这种考题的策略如出一辙。已经获得成功的作家能够得到广告支持,而那些还在苦苦奋斗的作家,要么沉底,要么自己游上岸。当公众在地铁里看到一部小说的广告时,他们其实正在看着战争补给向着战场上获胜的分队输送,看着一本已经走俏的小说变身成最畅销的书。

        在卡普里斯餐馆气氛的感染下,我告诉迈克尔·约瑟夫,如果让我说我现在最想要什么,那就是巧克力棒糕。我刚回到我的贫民窟,一辆长长的黑色轿车就轰隆隆地开到门前。司机递给我一个漂亮的粉色盒子,里面装着一打巧克力棒糕。我把它们摆到楼下的饭桌上,为已经很丰盛的家庭晚餐锦上添花。

        我在那户人家的经历与我原先的想象大相径庭。我本来以为要靠紧张的配给度日,极度节省,甚至处在半饥饿状态。而在南罗得西亚时,我曾经还往英国寄过救济食品。那座房子的女主人是意大利人,是世界一流的厨师。我猜她一本烹饪书也没看过。她带着六个供应本去韦斯特本园林路(当时那还是一条贫民窟街)的商店买东西,但她带回来的黄油、鸡蛋、烟肉、烹饪油和干酪总是比配给量多两三倍。她是怎么弄到的?我问她,她得意地说:“你也是时候摸清门道了。”原来有两三个吃贿赂的警察总在那一带巡视,她用黄油和鸡蛋贿赂他们,他们就对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是不是也参与了这种不法行为?是的,我参与了——我把我和彼得的供应本交给她打理。在那种氛围中,摆出小小的道德姿态不仅很可笑,也会让那些善于钻空子的好心人觉得不可理喻。而且当时的报纸正在大肆鼓吹结束配给制,说已经没有必要实行配给了。我从来没吃得那么好过。房租里不包括伙食费,但房东太太就像很多好厨师一样,忍不住要把每一个愿意在她的餐桌边坐下的人都喂饱。我每周只在楼下吃两三次饭,而彼得大多数时候都在楼下吃晚饭。当房东太太没钱买东西了,她就向大家收钱。她把我和那栋房子里的其他房客都吸进她那套借入、贷出的复杂的财政体系中,其中夹带着她喜欢的香烟、衣服和鞋子。

        我跟中产阶级的朋友说起那些黄油、鸡蛋、干酪和受贿的警察,他们都冷着脸,很生气。“我们的警察是不会腐败的。”他们说。他们看我逗留在陌生的海岸(跟工人阶级生活在一起),认为我不过是为了艺术创作而突发奇想去体验生活。他们指望从我这里听到跟工人阶级有关的漫画式的趣闻轶事,就像高高在上的杂志登的那种取笑仆人的卡通画。

        从那时起的几十年间,在这个问题上,几乎每个人都对我抱着不友好和不耐烦,直到后来政府自己承认警察确实问题很多。其实他们那种充满敌意的不耐烦,我很早之前就领教过了。当我说“南非是黑人和有色人的地狱”时,他们就是这种态度。即便有新出版的阿兰·帕顿小说《哭吧,亲爱的祖国》(比《野草在歌唱》稍早一些)摆在那里,他们仍然不肯承认我说的是真的。而当我坚持说“南罗得西亚跟南非一样糟,有些黑人认为比南非还要糟”时,我遭到的冷眼就更多了,因为只有赤色分子和不知足的人才会说这种话。

        登比路的这户人家对南非不感兴趣,事实上,凡是这片街区以外的东西他们都不感兴趣。他们说起去西区——离这里不过一英里多点——就像说起一次重要的远行。

        那栋房子里气氛欢快,衣食充足,但那并不是普遍现象。当时的英国缺乏活力,人们疲惫不堪,过着斯多葛式的清苦生活。那是战争的后遗症。战争的恐怖和苦难像黑洞一样,以看不见的方式悄无声息地吸噬着整个国家的能量。但同时又有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在平衡着这种萎靡。那段时期,最让我吃惊的就是反差:一方面,人们精神不振,像病人一样戳在那里;另一方面,他们对未来又非常乐观(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当时的乐观几乎是一种普遍的愚蠢),坚信新的时代就要来临。产生这种乐观情绪的关键就是社会主义。从世界各地归来的军队获得了一切承诺,例如当时受人讥讽的《大西洋宪章》完全是乌托邦式希望的总和,人们已经让工党恢复了执政,以确保那些希望的实现。国家医疗服务体系是工党政府最引以为豪的成果。战争爆发之前的三十年代,一场疾病或一起事故会把整个家庭拖垮。那时的贫困太可怕,人们心有余悸。但这一切就要结束了,不必再害怕疾病、失业和衰老。这仅仅是开始,事情会逐步改善。似乎每个人都在这种情绪里。很多医生开始按照这种新的社会医疗制度工作,他们把自己视为新时代的建造者。他们可能是共产主义者、工党成员或者自由主义者。总之,他们都是理想主义者。

        《时代精神,或我们当时是怎样想的》?

        一言以蔽之,新的世界即将来临。

        英国仍然是最好的国家。这种观念牢牢地扎根在全体公民的思想中。大家把这视为理所当然。英国的教育、食品、医疗,所有的一切都是最好的。日薄西山的大英帝国是最好的。

        圣保罗大教堂周边被炸成了废墟,报纸上到处都是关于重建那片区域的警告,说这次重建如果不好好规划,就会导致令人作呕的混乱。结果没有规划,令人作呕的混乱果然发生了。

        我们的监狱让人恶心,那是我们的耻辱。四十年来,跟监狱有关的新闻一点也没变。监狱是我们的心病,我们一直未能处理好。难道这是因为英国人内心深处始终奉行着《旧约》中以牙还牙的信条?大多数公民都把惩罚恶行作为信条。我写下这些文字时,新闻中正好提到有些妈妈因为没钱交有线电视费而进了监狱,但她们的孩子得到了照管。大多数公民听到这则消息都会惊呼:不,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情!但狄更斯一定不会觉得惊讶。

        福利国家永久废除了所谓的慈善,穷人再也不必忍辱收下别人的捐赠。我们要拆掉慈善事业的一切职能部门——基金会、联盟、委员会。我们再也不需要施舍了。

        在牛津街的地铁里,我看到一个狗仗人势的工作人员在辱骂一个刚从西印度群岛来的人,因为那个人不会使用售票机。这个工作人员跟我在南罗得西亚看到的呵斥黑人的白人一样,他那样做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自卑心理。

        来这里的每个外国人,尤其是美国人,都会说英国人多么和善、礼貌、文明。

        而现在……我该写什么?出版商想要的是长篇小说,而我却在写着短篇。这些短篇都以市政区为背景,都在洛马贡迪的班凯特,描写的是那里的白人社群,写他们怎样看待自己、维护自己,以及怎样看待周围的黑人。我要把这组故事命名为《这曾经是老酋长的国度》。朱丽叶·奥希说,如果我想这么做,当然也可以,只是没有哪个出版商会高兴,因为短篇小说的销路不好。但事实上,我推翻了他们的观点。我的短篇小说集卖出去了,而且卖得不错(就短篇而言),直到现在还在卖。不过我确实应该考虑写一个长篇小说。我努力构思了很久,终于完成了一部小说,那就是后来的《玛莎·奎斯特》。

        我之所以能写出《野草在歌唱》,是因为人们把我当成作家,我知道我要成为一名作家。其实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想当一名作家,只是当时我自己不记得了,还以为这种决心是后来才有的。《刻骨铭心》出版后,我在修道院认识的达芙妮·安德森(她曾写过一篇题为《讨厌鬼》的文章,讲述自己的童年,写得很好)说,她记得我们小时候一起躺在床上讨论长大以后做什么,我当时就说要当一名作家。我那时应该是10岁或11岁。作家的形象就像海神,给无数在海上漂泊的年轻人安慰和支撑,使他们知道自己要成为作家,但这个形象并不能为他们指明一条平坦的道路。在索尔兹伯里,我辞去了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并告诉别人我要写一部小说。我不能总是光说不练,而且我也意识到,那些理想的条件——独处,时间,无牵无挂——永远也不会到来。写什么呢?我有很多想法。现在我饶有兴致地回想着当时的情景。我在房间里坐立不安,踱来踱去,胡思乱想(这是核心步骤),那些举动完全出于本能。然后其中一个想法从众多想法中脱颖而出,渐渐成长……我记起了阳台上的谈话,那就是母体,可以演变出一千个可能的故事;我记起了多年来一直保存下来的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报道。于是我写了《野草在歌唱》。作家的处女作通常具有自传性质,但《野草在歌唱》不是。

        迪克·透纳,一个破落的农场主,我这辈子见到的都是这种人。只有少数白人农场主经营得不错,而大部分农场主都失败了。有人苦苦挣扎了好多年,一步一步破落下去;有人讨厌乡村,也有人热爱它,就像迪克·透纳;还有人是理性主义者,就像我父亲。如果让我父亲经营农场,他一定很讨厌化肥、杀虫剂和那些破坏土壤的作物,他喜欢家畜和家禽。玛丽·透纳这个人物的灵感来自运动俱乐部里的一个女孩。我认识她很多年了。在四十岁之前,她一直都是一个温柔的好女孩,周围有很多男性朋友。大家一起到丛林里野炊,或者只是坐着吸收丛林的气息——很多白人都这样做,仿佛城镇只是一种不幸的必需品,丛林才是他们真正的归属——当我们坐在草地上时,她坐在一块岩石上,双脚离开泥地,胳膊紧紧护住膝盖,小心看着,不让蚂蚁、蜥蜴和甲虫爬到裤子上。既然她那么害怕丛林,为什么要跟我们一起来野炊呢?因为她是个好姑娘,总是做别人希望她做的事情。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城镇姑娘,属于整齐的街道和漂亮的花园……我望着她,心想,如果命运把她放置在一个农场,不是那种新兴的富有的大农场,而是一个苦苦挣扎的小农场,就像我见到的那些,她会怎么样?那些贫穷的农场主的名字闪过我的脑海,我看到砖头围起的低矮的阳台,瓦楞状的铁皮屋顶在喧闹的蝉鸣和灰尘中热胀冷缩、碎裂……于是我抓住她,抓住玛丽·透纳,那个厌恶丛林和原住民、讨厌一切自然过程、讨厌性交的女人。她的裙子每次穿上之前都要熨得平整服帖,她那小女孩似的头发出席派对时总是扎着缎带。

        我现在在伦敦,还是那个问题:写什么?

        有一次我突然意识到,我的早年生活不同寻常,可以写成一本小说。在离开南罗得西亚,来到英格兰之前,我一直都没有意识到它有多么不寻常。我的第三本小说《玛莎·奎斯特》多少有些自传的色彩,尽管小说是从玛莎十四岁开始写起的,那时她的童年已经结束了。一位作家(尤其是女作家)最初的几部小说往往是对自己的界定,无关其文学特色。我新遇到的每个人都会让我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早年生活,因为一句不经意的话都可能让我开始质疑多年来习以为常的东西,然而我没有感到困惑。一方面我明确地“知道我是谁”(套用美国人的说法),但另一方面,我不知道怎样界定作为“社会人”的自己。在此,我不得不插一句题外话,因为我们触及了问题的全局——“弄清我是谁”(美国人当时很关注这个问题)这件事总是让我很迷惑。他们在说什么?他们当然不可能没有自我意识,换言之,他们应该能意识到“我在这儿,在里面”。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感觉不到,那他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只是不知道如何在社会的大背景中界定自己、看待自己。不错,我可以简单地把自己界定为“英辖印度末期”长大的孩子,但当时还没有人用这个词组。或者我可以用“英帝国末期”来界定自己。是的,我属于“一战”喂大、“二战”塑造的一代人。但这种界定有一条裂缝,或缺失,或模糊,那跟我的父母有关,尤其是跟我的母亲有关。我曾经跟她进行了持续而冷酷的斗争。我不得不那样做,但我们在斗争些什么?为什么?我当时无法回答,完全无法回答,直到我现在七十多岁了,才觉得能回答,但也许仍然不是最终的答案。

        我还住在登比路时就开始写《玛莎·奎斯特》了,而且写得比较快,但我不得不中断,因为我必须搬出那座房子,搬出那条街。现在,那片街区已经变成了时尚地段。有时经过那里,看着那些庄重舒适的住宅,我会想,今天的人们如果看到当年的景象,看到战争损失委员会怎样漫不经心地把它们“处理”掉,会说些什么呢?

        问题是我的小儿子彼得在那栋房子里住得很开心,我担心,对他而言,很难再找到这么好的房子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去参加一个派对。派对在一套公寓里举行,主人是一个南罗得西亚农场主的兄弟。那位农场主是白人社区的中坚分子,向来循规蹈矩,但他这位兄弟却是左派,而且拥护苏联——当时的左翼人士基本上都拥护苏联。派对的主人有个上了年纪的女友,她曾经很漂亮,房间里到处摆着她年轻时的照片,可以证明她当年的美貌。他叫她“宝贝”。宝贝用她衰老却又不失风韵的黑色大眼睛,用她的褶皱花边和蝴蝶饰带,支配着全场。派对上还有一个焦点,那就是一个充满活力、黑头发黑眼睛、体格敦实的年轻女人。乍一看,我还以为她是法国人。她穿着一条黑色裹身裙和一件白衬衫,戴着一顶厚重的黑色贝雷帽。我们闲聊起来。她听了我的生活状况,立刻表示深有同感。她曾经带着一个很小的孩子,住在纽约的一个客卧两用的房间里。后来得到一个女朋友的帮助,她带着孩子住进了那位朋友的房子。“你不能这样过。”她说。现在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琼·罗德克。她告诉我,她正要撵走一个令人讨厌的房客。她早就在想怎样帮助带小孩的年轻女人。她的房子最顶上是个小小的平层,只要她喜欢彼得,我就可以住在那里。于是,星期天我带着彼得去见她,结果她和彼得一见如故。所以,可以说是彼得解决了我的住房问题。

        于是我搬到了肯辛顿的丘奇街,住进了房子顶楼温馨的小平层,在那儿一住就是四年。当时是1950年夏天。在我离开登比路之前,我看到了一个时代的结束,一种文化的消亡,因为电视出现了。那栋房子里有电视之前,男人们下班回到家的时候,茶已经摆在桌子上了,火烧得正旺,角落里的收音机传出轻柔的话语和音乐。他们洗干净之后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身边坐着女人、孩子和整栋房子里所有能哄下楼来的人。食物从烤箱里一盘接一盘飞出来,茶煮好了,啤酒端上来了。男人们脱掉套衫或夹克,穿着衬衫,散发着生命的光彩。他们一起聊天、唱歌,把一天遇到的事情讲给大家听。他们习惯性地说脏话、争吵、大声嚷嚷,然后互相亲吻、和好,就这样兴致勃勃闹上六个多小时,到了深夜12点或凌晨1点,上床睡觉。我猜,这么热烈的感情在英国人家里并不常见,我见到的属于极端情况。然而,好时光一天天或者说一夜夜消失,因为电视机来到了这个家庭,像癞蛤蟆一样坐在厨房角落里。没过多久,大餐桌就被推到了墙边,椅子被排成半个圆圈,椅子扶手上装着可以翻转的晚餐托盘。就这样,一种充满活力的口头文化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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