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琪:90后作家,长篇代表作《水仙们》、《藏獒多吉》,杂志编辑,现居北京,2010年冰心新作奖获得者。
在阿郎居住的村子里,人人都能跑得像风一样快。
他们的脚小巧而灵活,跑起步来丝毫不费力气,想去别的村子,或者拜访远方的朋友,只要像骆驼一样储备足能量,就能跋山涉水,很快到自己的目的地。村子里的人以自己的小脚为傲,每当有新的生命降临,他们就会聚集在一起,跳起欢快的舞蹈,用迎接神的姿态欢迎小宝宝的到来。
但是阿郎不同,他天生一双大脚,相当于小腿的长度,脚掌厚实,并且长满老茧和毛发,走路歪歪咧咧,十分缓慢。连出生十个月的婴孩都比他爬得快。
阿郎自知自己的缺陷,也很少出来,整天待在家里,因为一出门,身后就会跟着许多好奇的小孩子,他们嘲笑阿郎巨大而肥硕的脚。
“大脚怪阿郎”他们嬉笑推搡,用小石子砸阿郎,然后迅速地消失在他的视线中。阿郎太弱小了,根本追不上他们。
阿郎十分伤心,他想用刀子切掉自己的大脚,然而被家中的老爷爷发现,阻止了他。
老爷爷是全村走得路最多,最远的人,大家都十分尊敬他。阿郎的爸爸虽然没有老爷爷的经历丰富,但速度也是数一数二的,人们都叹惋这么好的基因没有遗传阿郎。
“阿郎没有出息。”他坐在地上,悲伤地说。
老爷爷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阿郎的双脚,拍拍他的头,叹了口气:“其实还在于自己,知道吗?”
阿郎似乎没有听见,他已经完全沉浸在挫败感中。
自闭的阿郎每天坐在屋子里的木质藤椅上,看着太阳从东边的窗子升起,再由西边的窗子落下,洒进屋黄澄澄的阳光。日子一天天过去,随着年龄的增长,阿郎的脚也越来越大,越来越丑陋,他无奈地看着身体的变化,蜷缩成一团,祈求神尽快把他带走。
可是神像是没有听到他的祷告,阿郎活得好好的,身体健康,连小病都没生过。
在阿郎十三岁生日那天,阳光格外好,阿妈劝阿郎出去走走,外面十分热闹,呼吸点新鲜的空气对身体有好处。
在阿妈的再三坚持下,阿郎穿上长长的大衣,虽然盖不住脚面,但是能不让脚看起来那么突兀。他戴着大草帽,拄着老爷爷的拐杖出门了。
外面刚下过雨,空气潮湿而清新,还有甜甜的草莓的味道,雨季过去,正是草莓成熟的季节,整个村庄都是红艳艳的草莓,果实多汁硕大,引来不少外地人前来尝鲜。阿郎在人群中穿梭,还好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草莓身上,没人留意身边有阿郎这么个怪物。
草莓集市最热闹的地方,人声鼎沸,中心还有人跳踢踏舞,肯定是村子里最漂亮,速度也最快的姑娘,她最喜欢热闹。阿郎很不以为然地踮起脚越过人们的肩膀,然而他看到的是一老一少两个外乡人。
老人胡子就像爷爷那么长,那么白,他还有一个巨大的鼻子,背着手风琴,拉着节奏短促鲜明,基调欢快的曲子。小的是个短发女孩,年龄跟他差不多,鼻子上全是雀斑。他们笑容灿烂,在跳一种陌生的舞蹈,强大的感染力使周围的村民不由自主加入他们。一时间舞蹈的人们忘却了还有生意要做,像着了魔般不肯停歇。
阿郎也被深深吸引住了,因为他们裸露的小腿下面,长着一双跟他相似的大脚。他拨开狂欢的人群,想靠近这两个外乡人,可阿郎实在太笨重了,很快被人潮推了出去。
无奈的他忧伤地看着快乐的人们,站在离他们较远的泥巴地上,这里十分泥泞,爱干净的人们不会让自己的小脚弄脏的。
正在跳舞的小姑娘注意到静止不动的阿郎,她亮闪闪的眼睛看着他,灿烂地笑着,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
她一定是个小精灵,阿郎想。
回到家的阿郎很开心,甚至在吃饭的时候哼起了歌曲,他的改变令全家人惊喜,问他看到了什么,阿郎笑笑,喝了一口汤说:“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明天我要去找她玩。”
可是这两个外乡人并不认识阿郎。他睡觉前想,不过没关系,拥有同样大脚的人肯定是朋友。
因为相似,所以格外亲近。
第二天阳光特别明媚,地上的水也都干了,阿郎很早便起床,兴致勃勃地出了门,可是人们行色匆匆,完全没了昨天的疯狂。他有种不祥的预感。从来没有奔跑过的阿郎扔掉拐杖跑了起来,他来到集市中心,也就是老人和小姑娘跳舞的地方,一片狼藉,没有人在。阿郎很失望,他拉住一个路过的背背篓的人,问:“昨天在这跳舞的老爷爷和小姑娘去哪了?”
那人打量一番阿郎,说:“他们是西边来的外乡人,昨天路过这里,今天已经走了。”
“到哪去了,你知道吗?”
他嘲弄地一笑:“我怎么会知道,你神经病吧。”
说完他走了,留下阿郎一个人站了好久。
阿郎心里有说不出的孤独与失落,热闹的集市也没了意思,头一次,阿郎感到身体里有股力量在蠢蠢欲动。
他想走路。
走到西边的远方,去那个小姑娘的家,给她看他的大脚,然后告诉她笑起来就像精灵一样,自己想跟她做朋友。阿郎决定要亲口跟小姑娘说。
从不远行的阿郎打算走了。这个消息像鸟儿一样飞遍小村子。尽管充满怀疑,可本性善良的人们还是聚集到一起给阿郎送行。
阿郎的家人并没有阻止他,孩子长大了,自然要远行,等他回来,定是一个不一样的阿郎。
有人给了他一张地图,阿郎有了它就不会迷路了。
在一个晴天,阿郎拄着拐杖,背着简单的行李出发了。
由于很少走路,出了村庄后阿郎的脚就起了水泡,水泡破了发炎红肿,阿郎就用泉水冰一冰,用草叶裹上继续走。
一个星期后阿郎的脚底长了一层金属样的底板,如马掌般保护他细嫩的肉。这样他走起来毫无痛苦,脚大不是坏事,阿郎每一步都踏踏实实地踩在大地上,稳健地向目的地走去。
阿郎的身体也越来越强壮,于是他开始大声唱歌,一些小时候阿妈哄他睡觉时哼的童谣。渐渐地,他不需要拐杖平衡感也很好,可拐杖是老爷爷的,不能丢,于是阿郎把它绑在行李囊上,背着前行。
一个月过去了,阿郎长高了不少,他始终佝偻的背挺直了,头一次觉得自己像个男子汉一样,当遇到食肉动物,阿郎甚至觉得,自己是可以与它们搏斗的。然而安全起见,他还是选择了奔跑,虽然速度不及村庄里的任何人,可持久的耐力令动物们吃不消,它们放弃了。
风呼啸着从阿郎的耳边划过,此刻他觉得能够奔跑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月朗星稀的夜晚,阿郎会觉得寂寞,但在睡觉前想一想小姑娘的笑容,以及将要找到同伴后的欣慰,又充满了能量,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经过多方打听,反复找寻道路,终于按照人们口头指路,阿郎找到了小姑娘的家。
那是一个春光烂漫的下午,在一望无际的芦苇丛中,一幢两层小木屋前,阿郎看到门口浇花的小姑娘,她还是老样子,就像第一次看到她那样,黑油油的短发,明亮的眼睛,鼻子上的雀斑一颗也没少,还是那样活泼地看着风尘仆仆的阿郎,灿烂地笑了。
“你好,我是阿郎,你看,我们有着相同的大脚。”说着,阿郎抬起脚给小姑娘看。
“是,那又怎么样。”小姑娘很不以为然,指着阿郎说,“我记得你,你是个大脚怪。”
“我是来找你玩的,”阿郎走上前,诚恳地说,“我们做朋友吧。”
“有何不可。”小姑娘大笑起来,露出不整齐的牙齿,清脆的笑声响遍山林,活像一头小山羊。
这时候,阿郎才真正快乐地笑起来,即使像大脚怪一样,有何不可,在同类面前,这或许就是最大的优点。
所以,当以后人们说起阿郎,总会在前面加上一句“看到了吗,那个蹒跚走路的老人,他就是阿郎,那个大脚怪,他年轻时,可是走了很多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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