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当初做好味道的人,却老了。
每到冬天的时候,就会尤其想回家,想在爷爷奶奶身边,好像回到小时候。北方的冬天,万物萧索,天气又冷,即便是繁华都会,街上也是行人甚少,与南国自然不能比。所以,我总说我喜欢南方,南方是属于青春的地方,人的心事和植物一样,一直葱郁,好像过不完的青春期。北方则不然,在以前很多文人笔下,北方的冬天是容易让人患上抑郁症的。即便那时候这个词还不太流行,甚至无人知晓,只是在多年以后,我们慢慢明白了为何一到冬天人们就心生凄惶。
万物萧条,城市灰扑扑的,人心也灰扑扑的。好像关于冬天的记忆就是灰扑扑的。或者应该回到更早之前,回到乡下,回到爷爷奶奶身边,那时候的冬天是白的。白的雪,白的树挂,白的冰柱,一根根直挺挺挂在屋檐下,民间传说吃掉可以治粗脖子,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时候的冬天,真是有诸多乐趣。
从粮仓里抓出米来,支起簸箕,等着捕鸟,相信大多数人童年时都有这样经历,当然是受鲁迅先生唆使,结果也自然是一只鸟都没捕到。我小时候蹲在院子里左望望右望望,心想鸟儿们是都成了大财主吗?它们是不是自己有粮仓,要么怎么撒这么多粮食它们都不来啊!
那时候人小,雪又大,只要一下雪,很容易就过膝盖到大腿了。上学路上呼哧呼哧总是吃力,但也有趣,眉毛睫毛也都有了白气,又结了冰,再呼热气,化掉,再结冰,总之,很有趣。雪大的时候,爷爷就会送我上学,尤其那时上的小学还是平房,学生轮流值日是需要生炉火的,我哪里会?爷爷便将生炉火的玉米棒、干玉米叶、干豆荚之类的捆一小捆,带去学校。
我特别喜欢冬天的炉火,甚至想以后干脆在家里做个壁炉,天冷的时候在摇椅上摇摇晃晃地看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小时候用那种炉子,一圈一圈,要在下面把火生起来,先用易燃的东西把火烧旺,等火势稳了再填煤块。总之,那时候的炉子带给我诸多乐趣。
我总央着爷爷在上面给我烤地瓜片、土豆片,香喷喷,金黄黄,满屋子都是香气,总是晚饭后烤,其实并不饿,只是觉得很有趣。那味道闻起来实在好,搬个小板凳坐在旁边傻乎乎地等,觉得整个人整个心都是暖的。
我总是回忆起那样的时刻。
我家人是比较会做饭的,说来也有趣,按理说,我爷爷那一代人应该是女人特别会做家务才对,但在我爷爷奶奶之间,刚好反了。我爷爷出身贫苦,很小就没了父母,是在同母异父的哥哥身边长大的。哥哥年长很多,都说长兄如父,自然权威得很,我爷爷当时小小的,说话哪里有分量?据说哪句话说错了,经常就被来一耳刮子。所以,我爷爷打小就是老好人的性格,小心翼翼,生怕得罪谁。我奶奶则完全不同,出身地主人家,是跟太姥爷一起吃小灶长大的,闻说当年家里是有站岗放哨的。后来听大人提起我奶奶出嫁的三点要求,现在想来也真是醉了——其一,不能有公婆,怕受气;其二,不能有妯娌,因为我奶奶不会做什么家务,怕被妯娌挤对笑话;其三,不能嫁城里,因为不敢用煤气罐……我奶奶到现在年近八十,一生没用过煤气罐……
以上三无政策,我爷爷完全符合,何况性格又好,还长得帅!就这样,两人过到今天,我奶奶仍然不会做什么家务,除了衣服是我奶奶洗,其他几乎都是我爷爷的事。这么想来,我爷爷真是超好男人,又做家务,又养家,脾气又好,长得又帅,而且据我所知,也没有什么风流旧闻。尽管他早年总说他要年轻十岁二十岁一定跟我奶奶离婚,但我觉得他也就是说说而已。
乡下的家务可不仅仅是收拾房间、洗衣服、做饭这么简单,农具要会打,什么扫地的扫帚之类的,家家都是自己扎的。用我奶奶的话说,不是你有没有钱买,而是连这个都不会要被人笑话。我爷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也自然烧得一手好菜。总之,我长这么大,是被我爷爷喂大的。
时至今日,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爷爷会做鱼。因为,我爷爷经常做鱼,用我爷爷的话讲“我孙女爱吃鱼”。每次我爷爷很高调地说这话的时候,我两位姑姑在一旁听了直撇嘴。
我说我做菜还算有天赋,但一直不会做鱼,也是出于本身就害怕。海鱼腥味太大,总是嫌去不干净味道。而鲜鱼就要杀,杀鱼我肯定不敢,虽然小时候也做了好多混账事,那时候姑姑婶婶做鱼,也是不敢杀,便拿给我,让我狠狠摔死。所以,我经常说小孩儿通常跟小动物一样,对这世界毫无知觉,也分不清什么生老病死残忍不残忍,倘若现在让我把鱼摔死,我是万万下不了手的,但那时深感自己好英勇,觉得自己像个大人一样能罩着不敢杀鱼的姑姑婶婶。
如今自己出来,可能一年买上两次鱼回来做就不错了,哪怕是人家杀好的,但拿回来还是害怕,每次都是一边冲洗一边唠唠叨叨说对不起。总是喜欢到外面吃鱼,但自己在做鱼这方面,真的是毫无造诣,唯一会的是做鱼汤,味道很好,但每次喝完都拉肚子,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我爷爷自然很会做鱼,红烧、乱炖、煎炸,样样味美。每次我爷爷做鱼,我都会多吃一碗,所以我爷爷说我爱吃鱼,便总做给我吃,哪怕是现在。
炸刀鱼其实非常简单,将鱼收拾干净后均匀剪成段儿,然后放盐、酱油、姜、蒜腌制,加少许花椒粉。那时候没有什么料酒,便用一点点白酒去腥气。腌个二十分钟左右,便可以下油煎炸了。这里就出了分歧,我爷爷炸鱼从来不裹面粉,而我偏偏爱吃那层面粉,所以我总是抗议,说要裹厚厚的面粉,我爷爷说那有什么好吃的?吃鱼多好。总之,在这件事上,我爷爷没有让步,从来不裹面粉,把鱼块儿炸得金黄,油光闪闪。那种油亮金黄就抹在记忆里,你时刻想起,仿佛时刻都能看见,就在眼前一般。
现在,爷爷炸的鱼,那抹油亮金黄却不见了。
我小时候爱吃鱼,大鱼小鱼都爱吃,尤其爱吃鲫鱼壳儿(就是很小很小没长成的两寸左右的鲫鱼),觉得炸起来味道要比炸刀鱼还好。有次春节回去到爷爷家,跟爷爷一起去菜市场采买。爷爷问我想吃什么,我说想吃鲫鱼壳儿,我爷爷便去买,结果一问要五块钱一条,简直疯掉,这是在当金鱼卖吗?金鱼也没这么贵啊!原来人家是买来做供的。我爷爷问卖鱼的,按斤卖卖不卖,问了几家都不肯,我说算了,不吃也罢。没想到,我爷爷记在心上,之后我每次回去,老头儿便早早买了一堆收拾干净,用铁丝穿起来,等着我回去给我炸。为了不拂老人心意,我每次吃不完都带回来,其实我真的吃不下,大多也都是最后扔掉了。
每次我回去之前,我爷爷电话里都说:“我给你买鱼,早早给你收拾好,你回来就吃啊!”我说好。其实我哪里有那么能吃?哪里会次次都想吃鱼?只是,这成了我与我爷爷的一种必然联系——孙女爱吃鱼,爷爷会做鱼。
说起来我爷爷现在炸的鱼已经大不如前了,再没有金黄的色泽。以前我不懂,还以为是不是油换了,后来才明白,是爷爷老了,已经拿捏不好做菜的火候了。现在每次回去看他们,奶奶都是要求我做菜,说爷爷做得不好吃。
一个人,做了一辈子的菜,喂大了一大家子的人,最后做菜却失了好味道。儿孙都长大了,他们手艺都超过了他,他们吃的、见的都比他多多了。那个当初做好味道的人,却老了。
我曾经写过要带我爷爷奶奶吃饭逛街看电影,一边喝可乐,一边吃薯条,去K歌,去旅行,去拍照。可是,也只是想想。
我也曾经写“你陪我长大,我陪你老”,那时候交往的男友以为我是写给他的,甚为感动,其实,我是写给我爷爷的。
你看,你还在给我做鱼,这是你的特权吧,所以,我一直没有学好做鱼,因为这是你的专利。我有时候甚至想,以后要找个很会做鱼的人嫁掉。当年我写的一篇小文,看乐了好多人,他们以为我在写男友,到最后发现我是在写你,于是他们又哭了。
你就哪里也不要去了,留在我身边,好好做鱼吧。
孙女爱吃鱼,爷爷就要会做。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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