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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

        读完一堆从各处寄来的新刊物后,仿佛看完了一场连台大戏,留下种热闹和寂寞混合的感觉。为一个无固定含义的名词争论的文章,占去刊物篇幅不少,留给我的印象却不深。

        我沉默了两年,这沉默显得近于有点自弃,有点衰老。是的。古人说,“玩物丧志”,两年来我似乎就在用某种癖好系住自己。我的癖好近于压制性灵的碇石,铰残理想的剪子。需要它,我的存在才能够贴近地面,不至于转入虚无。我们平时见什么作家搁笔略久时,必以为“这人笔下枯窘,因为心头业已一无所有”。我这支笔一搁下就是两年。我并不枯窘。泉水潜伏在地底流动,炉火闷在灰里燃烧,我不过不曾继续使用它到那个固有工作上罢了。一个人想证明他的存在,有两个方法:其一从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认而证明;其一从内省上由自己感觉而证明。我用的是第二种方法。我走了一条近于一般中年人生活内敛以后所走的僻路。寂寞一点,冷落一点,然而同别人一样是“生存”。或者这种生存从别人看来叫作“落后”,那无关系。两千年前的庄周,仿佛比当时多少人都落后一点。那些善于辩论的策士,长于杀人的将帅,人早死尽了,到如今,你和我读《秋水》《马蹄》时,仿佛面前还站有那个落后的衣着敝旧,神气落拓,面貌平常的中年人。

        我不写作,却在思索写作对于我们生命的意义,以及对于这个社会明天可能产生的意义。我想起三千年来许多人,想起这些人如何使用他那一只手。有些人经过一千年或三千年,那只手还依然有力量能揪住多数人的神经或感情,屈抑它,松弛它,绷紧它,完全是一只有魔力的手。每个人都是同样的一只手,五个指头,尖端缀覆个淡红色指甲,关节处有一些微涡和小皱,背面还萦绕着一点隐伏在皮肤下的青色筋络。然而有些人的手却似乎特有魔力。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手变成一只魔手?是不是只要我们愿意,就可以把自己一只手成为光荣的手?

        我知道我们的手不过是人类一颗心走向另一颗心的一道桥梁,做成这桥梁,取材不一,也可以用金、玉、木、石(建筑或雕刻),也可以用颜色、线条(绘画),也可以用看来简单用来复杂的符号(音乐),也可以用文字,用各种不同的文字。也可以单纯进取,譬如说,当你同一个青年女子在一处,相互用沉默和微笑代替语言犹有所不足时,它的小小活动就能够使一颗心更靠近一颗心。既然是一道桥梁,借此通过的自然就贵贱不一。将军凯旋由此通过,小贩贸易也由此通过,既有人用它雕凿大同的石窟,和阗的碧玉,也就有人用它编织芦席,削刮小挖耳子。故宫所藏宋人的《雪山图》《洞天山堂》等等伟大画幅,是用手做成的。是一个人写的。《肉蒲团》也是一个人写的。既然是一道桥梁,通过的当然有各种各色的人性,道德可能通过,罪恶也无从拒绝。只看那个人如何使用它,如何善于用心使用它。

        提起道德和罪恶,使我感到一点迷惑。我不注意我这只手是否能够拒绝罪恶,倒是对于罪恶或道德两个名词,想仔细把它弄清楚些。平时对于这两个名词显得异常关心的人,照例却是不甚追究这两个名词意义的人。我们想认识它,如制造燋饼人认识燋饼,到具体认识它的无固定性时,这两个名词在我们个人生活上,实已等于消灭无多意义了。文学艺术历史总是在“言志”和“载道”意义上,人人都说艺术应当有一个道德的要求,这观念假定容许它存在,创作最低的效果,应当是给自己与他人以把握得住共通的人性,达到交流的满足,由满足而感觉愉快,有所启发,形成一种向前进取的勇气和信心。这效果的获得,可以说是道德的。但对照时下风气,造一点点小谣言,诪张为幻,通常认为不道德。然而倘若它也能给某种人以满足,也间或被一些人当作“战略运用”,看来又好像是道德的了。道德既随人、随事而有变化,它即或与罪恶是两个名词,事实上就无时不可以对调或混淆。一个牧师对于道德有特殊敏感,为道德的理由,终日手持一本《圣经》,到同夫人勃谿,这勃谿且起源于两人生理上某种缺陷时,对于他最道德的书,他不能不承认,求解决问题,倒是一本讨论关于两性心理如何调整的书。一个律师对于道德有他一定的提法,当家中孩子被沸水烫伤时,对于他最道德的书,倒是一本新旧合刊的《丹方大全》。若说道德邻于人类向上的需要,有人需要一本《圣经》,有人需要一本《太上感应篇》,但我的一个密友,却需要我写一封甜蜜蜜充满了温情与一点轻微忧郁的来信,因为他等待着这个信,我知道!如没多数需要是道德的,事实上多数需要的却照例是一个作家所不可能照需要而给与的。大多数伟大作品,是因为它“存在”,成为多数“需要”,并不是因为多数“需要”,它因之“产生”。我的手是来照需要写一本《圣经》,或一本《太上感应篇》,还是好好地回我那个朋友一封信,很明显的是,我可以在三者之间随意选择。我在选择。但当我能够下笔时,我一定已经忘掉了道德和罪恶,也同时忘了那个“多数”。

        我始终不了解一个作者把“作品”与为“多数”连缀起来,努力使作品庸俗,雷同,无个性,无特性,却又希望它长久存在,以为它因此就能够长久存在。这一个观念如何能够成立?溪面群飞的蜻蜓够多了,倘若有那么一匹小生物,倦于骚扰,独自休息在一个岩石上或一片芦叶上,这休息,且是准备看一种更有意义的振翅,这休息,不十分坏。我想,沉默两年不是一段长久的时间,若果事情能照我愿意做的做去,我还必须把这份沉默延长一点。

        这也许近于逃遁,一种对于多数骚扰的逃遁。人到底比蜻蜓不同,生活复杂得多,神经发达得多;也必然有反应,被刺激过后的反应;也必然有直觉,基于动物求生的直觉。但自然既使人脑子进化得特别大,好像就是凡事多想一想,许可人向深处走,向远处走,向高处走。思索是人的权利,也是人其所能生存、能进步的工具。什么人自愿抛弃这种权利,那是个人的自由,正如一个酒徒用剧烈酒精燃烧自己的血液,是酒徒的自由。可是,如果他放下了那个生存进步的工具,以为用另外一种简单方式可以生存,尤其是一个作者,一个企图用手作为桥梁,通过一种理想,希望作品存在,与肉体脱离,而还能独立存在若干年,与事实似乎不合。自杀不是求生的方式,谐俗其实也不尽是求生的方式。作品能存在,仰赖读者,然对读者在乎启发,不在乎媚悦。通俗作品能够在读者间存在的事实正多,然“通俗”与“庸俗”却又稍稍不同。无思索的一唱百和,内容与外形的一致模仿,不可避免必陷于庸俗,庸俗既不能增人气力,也不能益人智慧。在行为上,一个人若带着教训神气向旁人说:人应当用手足同时走路,因为它合乎大多数的动物本性或习惯。说这种话的人,很少不被人当作疯子。然而在文学创作上,类似的教训对作家却居然大有影响。原因简单,就是大多人知道要出路,不知道要脑子。随波逐流容易见好,独立逆风需要魄力。

        我觉得我应当努力来写一本《圣经》。这经典的完成,不在增加多数人对于天国的迷信,却在说明人力的可信,使一些有志从事写作者,对于作品之生长,多有一分知识。希望个人作品成为推进历史的工具。这工具必须如何造作,方能结实牢靠,像一个理想的工具。我预备那么写下去。第一件事每个作家先得有一个能客观看世界的脑子。可是当我想起不是这世界每个人都自愿有一个凡事能独立思考的脑子,都觉得必须有个这样脑子,进行写作,才不必依靠任何权势而依旧能存在时,我依然把笔搁下了。人间广泛,万汇难齐。沮洳是水做成的,江河也是水做成的;橘、柚宜于南国,枣、梨生长北方。万物各适其性,各有其宜。应沉默处得沉默,古人名为“顺天体道”。雄鹰只偶尔一鸣,麻雀却长日叽喳,效果不同,容易明白。各适其性,各取所需,如果在当前还许可时,我的沉默是不会妨碍他人进步,或许正有助于别一些伟大成就的。

        然人能贴近生活,即俨然接近自然,成为生物之一种,从“万物之灵”回到“脊椎动物”,也可谓上帝一种巧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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