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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五月的那个清晨没有下雨,华兰茜·斯特灵的人生便会完全不同。她本应和家人一起去参加惠灵顿婶婶的订婚野餐,而特伦特医生将会前往蒙特利尔。但是雨确实下了,她的人生也发生了改变。

        黎明前的时间,百无聊赖,毫无生气,华兰茜早早醒来了,她没睡好。有时候,人在二十九岁生日的前一天是很难睡好的,更何况仍是未婚,还生活在一个把未婚和嫁不出去等同的人际圈子中。

        迪尔伍德和斯特灵一家早已把华兰茜看成是一个毫无希望的老姑娘了。但华兰茜从未抛弃那份可怜巴巴的小愿望,就是梦想着爱神之箭有天终会眷顾她。然而,当她在这个阴雨的早上醒来,面对着已二十九岁但还没有男人愿意娶她这个事实,这个愿望破碎了。

        唉!华兰茜并不太介意做个老姑娘。她认为,做个老姑娘怎么也不会比嫁给一个像惠灵顿叔叔、本杰明叔叔或是赫伯特叔叔的人更可怕吧。真正刺痛她的是自己从来没有机会摆脱老姑娘的身份,没有一个男人喜欢过她。

        独自躺在灰蒙蒙的黑暗里,她哭了起来。她很想痛快地大哭一场,但不敢,原因有二:她害怕哭泣会让心脏的疼痛再次发作,昨晚她入睡时又发作了一次,疼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厉害;她还怕早餐时她的妈妈会注意到她的红眼圈,然后刨根问底,没完没了地问她到底是怎么了。

        “试想,”华兰茜暗忖,脸上一抹苍白的笑,“我要是把实话告诉她:‘我哭是因为我嫁不出去。’妈妈会吓成什么样啊!尽管她每天都为她那成为老姑娘的女儿羞愧难当。”

        但自然还是应该保持一下姿态的。华兰茜仿佛听到妈妈用她盛气凌人的声音说:“想男人可不是淑女所为。”

        一想到妈妈的表情,华兰茜就笑起来。亲人中没人察觉到她是个有幽默感的人,当然,关于华兰茜的很多事都没人察觉到。但她的笑是稍纵即逝的,此刻,她蜷缩着瘦小的身体躺在那里,听着外面的雨声,厌烦地看着冷冰冰的光亮爬进了自己简陋肮脏的房间。她十分熟悉这个房间的丑陋——熟悉它又憎恨它。刷了黄漆的地板;床边铺着一块丑死人的地毯,上面趴着一条模样古怪的狗,还总是在她醒来时朝她笑;墙纸暗红褪色;天花板因为渗漏而变色,裂缝纵横交错;脸盆架又小又窄;褐色垂纬上印着紫色的玫瑰;斑污的老镜子已有裂纹,勉强支撑在颤颤巍巍的梳妆台上;干花罐子是妈妈在她虚构的蜜月制作的,碎了一角儿的贝壳外皮的盒子是斯迪克斯堂姐在她同样虚构的少女时代做的;镶有珠子的针垫上一半珠子都掉了;黄色的椅子坐起来硬邦邦的,一点也不舒服;曾祖母斯特灵严肃苍老的脸庞周围用纱线绣着那句古老的格言:“离去,但不会被遗忘”;祖辈们古老的照片是很早之前从楼下的房间里流放过来的,其中只有两张不是亲人的。一张是一条雨天坐在门阶上的狗,还是旧式彩色石印版的。那张照片总引起华兰茜的不快,下那么大的雨,那条孤独的小狗蜷缩在台阶上!为什么没有人打开门把它叫到屋里去?另一个是张褪了色的路易斯皇后下楼梯的镶板画,这是惠灵顿婶婶在她十岁生日时大破费送她的。十九年来,她就这么边看边恨着这幅画,这个美丽、得意又自负的路易斯皇后。但是她从不敢毁了它或者把它拿走,妈妈和斯迪克斯堂姐会吓呆的,或者说,华兰茜在脑中不敬地说道,她们会吓得全身痉挛。

        当然,房子里的每一间屋子都这么难看,楼下兴许稍微好一点。家里没有钱给那些别人看不见的房间装修。有时候,华兰茜想自己就能把她那间卧室装饰一下,甚至不用花钱,如果她被允许的话。但是妈妈拒绝任何微小的建议,而她也不坚持己见。华兰茜从不坚持什么,因为她不敢,妈妈是不能容忍反对意见的。斯特灵夫人要是被冒犯了会生好几天闷气,那架势好似一位被侮辱的公爵夫人。

        对于自己的房间,华兰茜唯一满意的是她深夜独自一人在这里,可以无所顾忌地哭泣。

        总之,对于一间除了睡觉和换衣服别无他用的屋子,丑一点又何妨?除了睡觉和换衣服,她从不被允许独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按照弗雷德里克·斯特灵夫人和斯迪克斯堂姐的逻辑,一个愿意独处的人一定是有什么不好的企图。但是她在蓝色城堡的房间可是拥有一个房间所应具备的一切。

        现实中活得唯唯诺诺、逆来顺受、遭人冷落,华兰茜更喜欢去做做白日梦。斯特灵家族没人发现这件事,至少妈妈和斯迪克斯堂姐没有。她们从来不知道华兰茜有两个家——一个是榆树大街那个丑陋不堪的如红砖盒子般的家,还有就是西班牙的蓝色城堡。她从记事起就住在这个想象中的蓝色城堡里了,那时她还是个小孩儿。一直以来,她合上眼睛,就能看见它伫立在长满松树的山顶上。城堡上有塔楼,还挂着旗子,全部被涂成可爱的淡蓝色,背后是一片夕阳照耀下的美丽田野。城堡中的一切都精妙绝伦,美丽得无以复加:能与尊贵的女王相匹配的珠宝;像月光又像火焰的华贵礼服;沙发由玫瑰与黄金制作而成;大理石的楼梯台阶两旁放着巨大的白色花瓶,还有优雅的女仆上上下下;院子里有闪闪发光的喷泉,夜莺在树丛中歌唱;大厅四面镶满了镜子,映照出的皆是英俊的骑士和美丽的女人——她自己是其中最美丽的,男人们皆为她倾心。盼望着深夜的梦中狂欢是她度过白天枯燥生活的唯一支撑。要是知道了华兰茜在她那蓝色城堡里做的一半事情,斯特灵家族中的大多数人——如果不是所有人的话——都会惊吓而死。

        首先,她在城堡里有不少的恋人。哦,一次仅一位,一位用骑士时代的浪漫和激情向她求爱的男子,经过了长期的追求和拼命的付出,他终于赢得了她的芳心,他们在蓝色城堡那恢弘并且挂有锦旗的教堂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十二岁时,他是个有着金色卷发和深蓝眼眸的白皙小伙儿。十五岁时他就变成了一位高个黑发、脸色苍白的青年,当然,还是同样的帅气,这是必须的。二十岁时,他变得内敛、温柔又充满灵性。到了二十五岁,他便成了一个下巴轮廓鲜明、不苟言笑、表情坚毅、脸上有些许皱纹的男子。然而,没多久,他就从蓝色城堡里消失了。在蓝色城堡里,华兰茜从没超过二十五岁。而最近出现在她梦中的情人有着红褐色头发,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容,身世不明。

        我不是说因为年龄长大华兰茜蓄意“谋杀”了这些追求者,其实当一个出现时另一个就自动消失了。在蓝色城堡里这类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但是在这个决定命运的早晨,华兰茜却找不到进入蓝色城堡的钥匙。现实压抑着她,像一条疯狗跟在她脚后狂吠。她二十九岁了,孤独一人,没人追求没人要,是这个模样俊俏的家族中唯一一个长相平凡、没人喜爱的姑娘,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回顾以往,她的生活单调无味,毫无色彩,连个绚烂的紫色斑点都没有。向前看呢,更是没有希望,宛若一片附着在冬日树枝上的孤独、枯萎的小树叶。当一个女人想到自己的生活毫无意义,没有爱、责任、追求和希望,她只能想到死亡的苦涩。

        “我不得不继续活着是因为我不能结束生命。我可能能活到八十岁,”华兰茜惊慌地想,“要活这么久,一想到这个我就难过。”

        她很庆幸下雨了,或者说她简直是很满意,这样今天就不会有野餐了。这个一年一度的野餐是为了庆祝惠灵顿叔叔和婶婶订婚纪念日而办的,他们三十年前的今天就是在一次野餐中定下终身的,可最近几年这成了华兰茜的噩梦,因为这一天也是她的生日,而在她二十五岁之后,每个人都会提醒她又长大了一岁。

        尽管不愿参加野餐,但她从不敢反抗,似乎她骨子里就没有任何反叛精神。她清楚地知道每个人在野餐时会对她说什么。她极其反感又鄙视的惠灵顿叔叔是斯特灵家族的骄傲。“要嫁个有钱人,”他会像猪一样对她哼哼地说,“亲爱的,还没考虑结婚呢?”接着他总会大笑着作个总结性的枯燥发言。令她畏惧的惠灵顿婶婶将会告诉她奥利弗的新雪纺绸裙子和塞西尔最新的情书,华兰茜必须得装成一脸开心好奇的样子,就好像裙子和情书是自己的一样,不然的话就是冒犯婶婶。华兰茜早就下定决心,就算是冒犯上帝也不能冒犯惠灵顿婶婶,因为上帝还有可能原谅她,但是婶婶绝不会。

        过度肥胖的艾伯塔婶婶则习惯一直用“他”来代指她丈夫,就好像他是世界上唯一的男人。她还会夸耀丈夫永远忘不了她年轻时的美貌,然后对华兰茜暗黄的皮肤大表同情:

        “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女孩子都晒得这么黑。我年轻时皮肤粉嫩粉嫩的,娇艳如玫瑰花,光滑如油脂,我算得上加拿大最美的女孩呢,亲爱的。”

        也许赫伯特叔叔什么也不会说,或者有可能开玩笑似的说:“多斯,你这么胖啦!”接着大伙儿会对这个过分的笑话放声大笑,因为可怜的小多斯现在是瘦骨嶙峋啊!

        华兰茜不喜欢英俊又严肃的詹姆斯叔叔,但是尊敬他,因为他被认为很聪明,是家里的哲人——他在斯特灵家是最有头脑的,以尖刻的讽刺见长,他会说:“我猜你这些天在忙着准备嫁妆呢吧?”

        本杰明叔叔会问她一些令人讨厌的谜题,还不时笑笑,然后自己回答。

        “多斯和老鼠的区别是什么?”

        “老鼠想偷人,而多斯想嫁人。”

        华兰茜听这个问题已经有五十遍了,每一次她都有拿东西丢他的冲动,但她从没那么做过。首先,斯特灵家族从不朝人丢东西;其次,本杰明叔叔是个有钱没有子嗣的鳏夫,华兰茜在恐惧与告诫中,靠他的钱长大到今天。要是冒犯了他,他可能会把自己从遗嘱中抹去(要是她的名字在里面的话),华兰茜可不想那样,她一直这么穷,懂得贫穷的痛楚,所以她忍受着他的谜题,有时甚至得勉强向他报以微笑。

        伊莎贝尔姑妈的直率像刮来的东风一样让人不舒服,她总是找碴批评华兰茜,但华兰茜现在预测不到她会怎样批评自己,因为姑妈的批评每次都不重样,每次她都能找到新的角度去刺痛别人。伊莎贝尔姑妈为能直言不讳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感到自豪,但是当别人同样直言不讳地说出对她的看法时,她就极不乐意。华兰茜从来没有说出过自己的所思所想。

        表姐乔治安娜以她曾祖母的名字命名,都起自乔治四世。她会忧伤地说出上次野餐之后所有去世的亲朋好友的名字,并猜想谁是“下一个”。

        自以为是的梅尔德里德姑妈会没完没了地跟华兰茜谈论她丈夫和她那些天才宝宝,因为除了华兰茜没人能受得了她。格拉迪斯小姐——如果按照斯特灵家族更为严谨的家谱,应该是格拉迪斯表姐——她是个高个瘦削的女人,承认自己性格敏感,会详细地描述神经炎给她造成的痛苦,一般是向华兰茜倾诉,同样因为其他人也受不了她。奥利弗是整个斯特灵家族的掌上明珠,她拥有所有华兰茜缺乏的东西——美丽、爱情和众人的喜爱。她总是在华兰茜艳羡的目光中炫耀着自己的美貌和所受到的宠爱,展示着自己那象征爱情的钻石。

        今天没有这些,也没有收拾茶匙的工作,这份工作总是留给华兰茜和斯迪克斯堂姐去做。六年前,惠灵顿婶婶结婚餐具中的一个茶匙丢了,它的“鬼魂”在以后的每一次家庭聚会中都会出现,而华兰茜根本就没见过那么一个银茶匙。

        哦,是啊。华兰茜清楚地知道野餐会是什么样子,她祈祷着雨能帮她逃过这一劫。今年没有野餐。惠灵顿婶婶如果不在今天这个神圣的日子庆祝,她也不会改日的。不管是哪位神仙让今天下雨,都十分感谢。

        野餐很有可能被取消,如果下午仍然下雨,华兰茜打算去图书馆再借一本约翰·福斯特的书。华兰茜从不被允许读小说,但是约翰·福斯特的书不算是小说。它们属于“自然类书籍”——图书管理员这样告诉弗雷德里克·斯特灵夫人——“写的都是树、鸟、虫子这些东西”,所以华兰茜可以阅读它们,当然夫人还是表示抗议,因为华兰茜喜欢得太过分,这一点她表现得太明显了。用阅读来增长才智和增加对宗教的认知是被接受甚至是值得赞赏的,但是一本让人沉迷的书也是危险的,华兰茜不晓得自己的才智是否增长了,但她隐约觉得如果在多年前就读约翰·福斯特的书,她的生活不会像现在这样。这些书让她瞥见了自己似曾进入的一个世界,尽管现在它的门对她关闭着。从去年起约翰·福斯特的书才出现在迪尔伍德图书馆,管理员告诉华兰茜其实约翰·福斯特已是久负盛名了。

        “他住在哪里呢?”华兰茜问道。

        “没有人知道。从书中能看出他肯定是个加拿大人,其余的就不得而知了。他的出版商们也守口如瓶。很可能约翰·福斯特是他的笔名。他的书很受欢迎,馆里根本留不住,尽管我真不晓得人们在书里找到了什么令他们痴狂的东西。”

        “我认为它们很不错。”华兰茜怯怯地说。

        “哦,好吧。”克拉克森小姐以一种自视清高的表情贬低了华兰茜的观点,“我不太关心虫子之类的东西,但是约翰·福斯特好像对它们相当了解。”

        华兰茜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虫子,使她着迷的不是约翰·福斯特关于野生动物和昆虫生活的渊博知识,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某种难以言表的神秘诱惑——某种更深邃秘密的迹象——某种美好而被遗忘的东西的扑朔迷离的回声——约翰·福斯特的魔力是难以言喻的。

        是的,她要再借一本约翰·福斯特的书,上次借《蓟之收获》是一个月以前的事,所以妈妈一定不会反对的。华兰茜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遍,整本书都烂熟于心。

        此外,她还想去特伦特医生那里检查一下心脏疼痛是怎么回事。最近疼得更频繁了,而且心悸也开始折磨她,更别间或的头晕和气短了。但是她可以背着其他人去吗?这可是个大胆的想法。斯特灵家族中没人会在没有家人陪同而且未经詹姆斯叔叔允许的情况下去看医生,他们会去找劳伦斯港的安布罗斯·玛士医生,因为他娶了她的二堂姐阿德莱德·斯特灵。

        但是华兰茜不喜欢安布罗斯·玛士医生,还有就是劳伦斯港距此有十五英里远,没人带她的话她是去不成的。她不想任何人知道她的心脏有问题,不然他们会大惊小怪,家里的每一个人都会来谈论此事,反复讨论,给她建议、警告,嘱咐她注意事项,告诉她不知多少辈分外的姑祖母和表姐们的可怕故事“,她们曾有过同样的症状,亲爱的,没任何征兆就死掉了。”

        伊莎贝尔姑妈会记起她早就说过多斯看着就像有心脏病的女孩——“总是那么瘦弱不堪”;惠灵顿叔叔会把这当成一种耻辱,因为“斯特灵家族中没人得过心脏病”;乔治安娜表姐会坐在大家都能听见的地方预言:“恐怕可怜的小多斯来日无多”;格拉迪斯表姐会说:“怎么会呢,我的心脏都这样好几年了。”那语调暗示人们根本就没必要为心脏瞎操心;奥利弗呢,她会看起来还是那么美丽、优秀,而且令人反感的健康,好像在说:“为什么为多斯这样一个无用的多余人小题大做呢,你们不是有我吗?”

        华兰茜觉得没有必要告诉任何人。她确定自己的心脏不会有大问题,所以就没必要说出来招致那么多麻烦。她今天要悄悄地去看特伦特医生。关于费用,她还有自己出生时爸爸在银行给她存的两百美元,她会偷偷取出一部分付给特伦特医生,因为家人连里面的利息都不让她动一分。

        特伦特医生是一个粗暴、直率又心不在焉的老人,他是心脏疾病的专家,尽管在迪尔伍德这个偏僻的地方他只是个普通医生。他已年过古稀,有传言说他很快就要退休了。十年前特伦特医生告诉格拉迪斯表姐,她的神经炎完全是臆造的,而且她很享受这“病”,从那之后斯特灵家族就再也不去他那里看病了,“怎么能光顾一个侮辱过你表姐的大夫呢?”更何况他是长老会成员,而斯特灵家信奉圣公会。但是面对着被指责背叛家族和招来无数的大惊小怪两种困境,华兰茜还是选择了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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