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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下午最后一线铜黄色的阳光渐渐暗淡下去,低矮的枫树和告示牌那边的街道已经空荡无人,像是已经准备好的舞台,书房的窗户就是这个舞台的台框。

        他还能记起自己年轻的时候离开神学院、初到杰弗生镇的情形,那时渐淡的铜黄色阳光几乎可以听见,像喇叭声逐渐低沉下去落入寂静与等待的间歇,随后又立即从间歇中传出。甚至在渐次低沉下去的号角声止息之前,他仿佛能够听见正在开始发动的雷声,不比飒飒风声、喃喃细语更响地荡在空气中。

        可是他从没有把这告诉任何人,甚至是她,那些日子的她,当他俩还是感情交融相亲相爱的时候,当耻辱和分离还没有来到之前;她知道而且即使由于分离、懊悔乃至绝望也没忘记他为什么坐在这个窗户旁边,等待夜幕降临,降临的那一瞬间。他甚至没对她,对女人讲起过。这时的女人(不是当初他在神学院时所钟情的女人),后来变得萎靡不振没有个性的女人,上帝把她造出来不单是为了接纳他身上的精液,而且还要接受他的精神——这对他来说是条真理或者说是他敢于问津的最接近真理的东西。

        他是独生子。他父亲五十岁时才生下他这个儿子,他母亲是个病人,几乎整整二十年卧床不起。长大后他相信那是由于在内战最后一年她必须赖以为生的那种食物所引起的。也许原因确乎如此。他父亲没拥有奴隶,虽然祖父当时还在蓄奴。他自己满可以拥有奴隶的。尽管在他父亲出生、成长、生活的时代和地域,养奴隶的开销比起不养奴隶来还更少,他却从来不吃黑奴耕种出来的粮食、准备的饭菜,从不在黑奴铺的床上睡觉。因此南北战争期间他离家在外的时候,他妻子没有任何种植园地,除了自己动手开垦的一丁点儿外;她偶尔也得到邻居的帮助,但这种帮助她丈夫不允许她接受,因为无法做出类似的回报。他说:“上帝会提供的。”

        “提供什么?山上的蒲公英?沟里的野草?”

        “要真是那样,上帝会给咱们一副消化它们的肠胃。”

        他是位牧师。有一年,他每星期日一大早就离开家,他父亲虽然是主教派教堂的一位很有身份的会友,可是就他儿子记忆所及,他从未上过教堂,这时他发现了儿子去的地方。年方二十一岁的儿子每星期日竟骑着马到十六英里外的山村里的一个长老会小教堂布道,父亲忍不住好笑。儿子听见这笑声如同听见叫喊或咒骂一样,态度冷淡,敬而远之,一声不吭。可是下一个星期日,父亲却回到了他的会众中间。

        内战开始时,儿子不是第一批上前线也不属于最后一批。他在部队里呆了四年,却没使用过滑膛枪,穿的不是军服而是浅黑色的礼服大衣,这套衣服他原是买来当结婚礼服用的,布道时也曾穿过。1865年他退伍回家时仍穿着它,可是这以后他再没有穿过了;那一天马车在门前台阶停下,两人扶他下车,抬起他进屋,把他安顿在床上。他妻子替他脱下那件大衣,放进阁楼的一口箱子里。这件衣服整整在那儿放了二十五年之后,一天他的儿子打开箱子拿出来,展开仔细叠好的褶痕,可当初收存它的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他现在记起这事来了,当他坐在静寂的书房的窗口等待黄昏消逝,等候夜幕降临和嘚嘚的马蹄声响起。铜黄色的阳光现在已经完全消失,整个世界悬在一片绿色之中,那色泽和景象恍若光线透进彩色的玻璃。过了一会儿他就该开始念很快就到,就要到了“我当时只有八岁,”他想起来了,“那天下着雨。”他仿佛还能闻到那雨,嗅到十月间的阴晦潮湿的气息和揭开箱盖后散发出的霉味。然后他看见那件礼服大衣,折得整整齐齐。最初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因为想象死去的母亲亲手折叠存放它的情景几乎使他受不了。然后他慢慢地展开翻看。对他,一个孩子,这仿佛大得出奇,像是为巨人缝制的;好像只要被他们之中的任何人穿过,这衣服本身就会获得那些幽灵的气质;那些英勇卓绝的幽灵闪现在炮声隆隆、硝烟弥漫、破旗翻卷之中的悲壮情景,至今还充满他似醒若睡的生活。

        这件衣服满是补丁,几乎看不出是件衣服。粗手粗脚缝上去的皮补丁,南部同盟的灰色标记的补块已经褪成褐黄,其中有块补丁特别令他心惊肉跳:一块蓝色、暗蓝色的补丁,北部联盟军制服标志性的蓝色。凝视着这块补丁,这块缄默的来历不明的布,孩子体验到一种静穆的胜利的震惊,他几乎有些承受不住;因为这孩子出生在父母生命中的晚秋岁月,他们的器官已经衰老,早就需要像对一块瑞士表那样精心照料。

        在当天的晚餐桌上,他吃不进东西。年近六旬的父亲抬起头,发现孩子正注视着自己,带着震惊、敬畏和别的莫名其妙的神情。于是他问:“你在想什么?”孩子没回答,说不出话,只是盯着父亲看,稚气的脸上呈现出深不可测的表情。那天夜里他躺在床上不能入睡。他僵直地躺在漆黑的床上,甚至没颤动一下,而他的父亲,他惟一的亲人,却睡在隔着几堵墙的另一间房里。他俩之间年龄如此悬殊,不是二三十岁可以计量的,他们的身体和外貌如此不同,几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第二天,孩子的肠痉挛毛病便发作了一场。可是他不吭气,甚至也不告诉操持家务、既充当他的妈又充当保姆的女黑奴。然后,他的体力慢慢地恢复。这之后的一天,他又偷偷地爬上阁楼,打开箱子,拿出那件大衣,带着恐惧和病态的喜悦心情摸摸那蓝色的补丁,揣测他父亲是不是杀了人,用死者的蓝色制服来当了补丁;他更为恐惧不安地感到自己既想刨根究底地了解,又胆战心惊地害怕知道详情。可是就在第二天,当他知道父亲去给他的乡下病人看病,天黑之前不可能回家,他便到厨房去求女黑奴:“再给我讲讲爷爷的事吧。他杀死过多少北方佬?”这时他听的时候不再感到恐惧了。他不只是感到得意扬扬,而且十分自豪。

        这位祖父可是他儿子的一根肉中刺。儿子心里这么想可嘴里却不这么说,他俩彼此心里都明白:当儿子的但愿另有一个父亲,做父亲的则希望有个不同的儿子。他们之间的关系倒也平平静静,相安无事,因为儿子方面摆出一副冷淡、一本正经、敬而远之的保留态度,父亲则显得坦率直接、粗放爽朗、诙谐滑稽却并不富有幽默感。他们住在城里一幢两层楼的房里,彼此和睦相处;好长一段时间,儿子不动声色却十分坚决地拒绝女黑奴准备的任何食品,尽管是她把他从小带大的。他不顾女黑奴对此满腔愤恨,自己下厨房亲手做饭,然后端上桌同父亲面对面地进餐;父亲总是拘谨地举起一杯波旁威士忌邀他同饮,儿子依旧不领情,手不沾杯,一口也没品尝过。

        儿子结婚那天,父亲让出了那幢楼房。他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开门的钥匙等候新娘新郎到达。他头戴草帽,身披大衣,身旁堆放着他的个人物品,背后站着他的两名黑奴:做饭的厨娘和他的“侍奴”,她的丈夫,一个年纪比他更大、头上不剩一根头发的男仆。他不是一个农场主,而是一名律师,他习法律有些像他儿子后来从医的经历,用他的话来说,“靠下工夫、魔鬼的帮助和运气”。这之前他已在两英里外的乡间买好了一幢小房子,此刻轻便马车和拉车的马匹等在门前,而他叉开腿站在那儿,帽子往后翘——显得精神矍铄,态度潇洒,红红的鼻梁下蓄着一溜土匪头子爱蓄的八字胡。这时儿子和他从未见过面的媳妇从大门口走过来了。他躬身向她致意时她闻到威士忌和雪茄的气味。“我看你行,”他说。他的目光大胆坦率,但又很和善。“伪装虔诚的逆子就是需要找一个能照着长老会教派的赞美诗集唱歌的女低音,而在那儿甚至连上帝自己也插不进任何音乐。”

        他乘上装饰着流苏的轻便马车离去,载着他的个人行李——衣物、零杂什物、黑奴。黑人厨娘甚至没有留下来为新郎新娘准备第一餐饭。没有人请她留下,因此也不存在她拒绝留下的问题。从此,父亲再没有进过这幢楼房。他会受到欢迎的,他和他儿子心里都明白,可谁也不曾表白过。然而他儿子的妻子——一个有教养的人家的众多子女之一,家境从不富裕,却似乎从教堂里找到了餐桌上缺少的东西——喜欢他,敬佩他,以她那大惊小怪却又沉默寡言的秘密方式喜欢他谈笑风生,直率坦荡,以及他对朴素的信条恪守如一的态度。彼此虽不来往,小两口却听说了老头儿干的种种事,就在他搬去乡间后的第二个夏天,他撞入了在附近树丛间举行的一次持久的为复兴教会信仰举行的户外聚会,把它变成了整整一个星期的业余赛马活动;面对日渐减少的会众,几位乡村牧师怒不可遏,气得脸青面黑,公开在乡村教堂的讲坛上对他大肆诅咒,强烈谴责他昏聩健忘,顽固不化。他不去访问儿媳的理由相当坦白:“你们会觉得我讨厌,我也不会喜欢你们。谁说得准呢?逆子也许会腐蚀我,也许会在我风烛残年、快进天堂之际把我毁掉。”可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儿子心里明白,真正的原因是,倘若别人向他说教,他会立即同对方干起来;而这正是老人的思想言行里粗中有细之处。

        儿子是一位废奴主义者,早在这种观点变成一个词语从北方渗透到南方之前。虽然他听说共和党人已经有了一个表达这种观点的名词,但他在自己信念的称谓完全更新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他的原则或修正他的举止。尽管他是一个好酒贪杯、听天由命的人的后代,他不到三十岁却已年少老成,具有斯巴达式的刚毅克制的品性。这也许说明了他为什么在内战之后才有孩子,他在内战后回家时为什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用他已故父亲的话来说,他身上多少“除去了”些内战的神圣意味。虽然在服役的四年里他从未放过一枪,他的职责却不全是在星期日上午向部队布道和说教。他负伤回家,等他恢复健康之后,他变成了一名医生,尽管他只搞外科和司药;这是他在前线帮助医生的过程中,在敌人和朋友身上进行了大量的实践而学会的本领。在儿子的一切作为里,父亲也许对此最为满意:儿子从侵略者和破坏自己家园的人身上学会了一门技术。

        “可是对他来说,‘神圣’一词并不恰当,”儿子的儿子却这样想,他坐在晦暗的窗边,外面的世界悬在一片绿色之中,不受远处渐渐低沉的号角声的干扰。“谁要是使用这个词,祖父多半会率先起来反对。”这得退到不太久以前的生活简朴而非暗淡的年月,那时这个国家的人没有东西可浪费,没有时间可闲散,而他微不足道的所得不仅要防止遭到自然的破坏,还必须加以护卫以免被人窃夺,一生中全靠坚韧不拔的精神在支撑,而艰苦奋斗一生却并不一定能得到实际的报偿。这便是他父亲不赞成奴隶制的地方,不满意他祖父渎圣和贪欲的原因。他站在与自己所奉行的理念相违背的一边却又积极参加这场主义之争的战争,他却完全不认为这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这个事实本身充分证明他身上具有截然不同的两重人格,一个沉浸在明澈的理念世界,这个世界却没有真实可言。

        但是他的另一个自我却生活在现实世界里,同别人一样过日子,比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些。和平年代他按自己的原则生活,战争到来他把那套原则带进战争,并以它们作为他的生活准绳;每当平静的礼拜日举办户外布道活动,他总是承担起职责,用不着任何特别的设施,他依靠的是他的意志、信念和他临时的感触;遇到战火纷飞、伤员需要救护医治的时候,他也会效劳,同样用不着什么器械和设备,他依赖的是他的力气、胆识和他在紧急中生出的智慧。内战以失败告终之后,别人回到家里仍顽固地把眼睛盯住他们不相信已经逝去的东西,拒不承认现实,他却往前看,实际运用战争期间学到的技能,变失败为成功,于是成了一名医生。他妻子便是他的首批病人之一。也许正是他延续了她的生命。起码,他使她能够孕育生命,虽然儿子出生时他已年届半百,妻子已过四十岁。他们的儿子在幻影中长大,同幽灵一道度日。

        这些幻影有三:他的父亲、母亲和那位年老的女黑奴。父亲曾经是个没有教堂的牧师,没有敌人的士兵,他在失败中将两者合而为一,成了一名医生,外科医生。看来正是他那冷静的毫不妥协的信念支持他昂首挺立,恍若立于清教徒与武士之间,使他变得更加聪明,而不是心灰意冷,垂头丧气。这信念呈现在炮火硝烟里,像是在梦幻中感到有双手放在他身上;他好像突然相信那是基督要他明白:惟有他的精神需要医治,而他本身不值得存在,不值得拯救。这是第一个幻影。第二个幻影是他的母亲,他记得最牢的要算她那瘦弱憔悴的面孔,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散在枕上的黑发,一双颜色青紫、呆滞不动、皮包骨的手。如果在她逝世那天有人告诉他,他曾经在别的任何地方而不是在床上看见过她,他绝不会相信。但他后来记起的却不同:他的确记得她曾在屋内走动,操持家务。可是在他八、九、十岁时的记忆里她仿佛没有腿没有脚似的,只有那张瘦削的面孔,那双似乎愈来愈大的眼睛,大到几乎要包罗周围的一切,所有的生命,带着可怕的充满挫折、痛苦和心里明白的最后回光返照的炯炯眼神,而当最终的一瞥出现时,他仿佛听见了它:像是一声哭泣。早在她逝世前,他就能透过墙壁感到这一切。这些都是由于房屋引起的,他们住在晦暗的室内,长期笼罩在病弱衰竭所造成的阴影里。他和她住在里面像两头瘦小衰弱的动物栖在兽穴山洞里,父亲有时进来——在他们眼里他像个陌生人,外来者,几乎是个威胁:身体的衰弱与强健会多么迅速地改变人的精神。他还不止是个陌生人,而且俨然是一个异物。他的气息与他们的不同。他说话的声音与他们的不一样,使用的几乎是不同的词语,好像他置身于不同的环境,处在另一个世界,小孩蹲在床边,感到父亲健壮的身体和无意识的鄙视,仿佛充满了整个房间,而他自己也同母亲一样感到无可奈何,垂头丧气。

        第三个幻影是女黑奴,就是那天上午当儿子和他的新娘回家时,乘上轻便马车离开的那个黑奴厨娘。她离开时是个奴仆,1866年回到老住处仍然是奴仆,而且这次是步行回来。她是一个身躯庞大的女人,她的面孔既容易发怒又会很平静:黑人随不同情景而改变面谱的悲剧。主人去世之后,到她终于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主人或者她的丈夫(那位跟随主人上战场也一去不归的“侍奴”)的时候为止,她一直拒绝离开乡间的那幢房,她随主人一道迁去而当主人骑马奔赴战场时又托她照管的住房。父亲死后,儿子去收拾父亲的个人遗物,关闭住宅,主动提出供养她。她拒绝接受供养,而且还拒绝离开。她开辟出自己的菜园,独个儿住在那儿,等待她丈夫归来,拒不相信她丈夫已死的传闻。那只是模糊的传闻:据说,他的主人在范·多恩骑兵队偷袭格兰特将军在杰弗生镇的军需仓库的战斗中丧命之后,这个黑人悲痛不已。一天夜里他溜出了军营。接着便有不少关于一个疯黑奴的传说:他在敌人前线附近被联邦军队的哨兵抓住,又讲起那段含混的关于他的失踪主人的故事,说是北方佬为了索取赎金把他给扣押了。人们简直没法让他想想主人也许可能是死了。“不,先生,”他总是说,“不是格尔老爷,不是他。他们不敢杀海托华家的人。他们不敢。他们把他藏在么子地方了。要迫他说他和我把夫人的金银器具藏在哪搭子了。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每次他都逃跑出来。后来有一天,联邦军队中传闻有个黑人用铁铲攻击一位北方军官,迫使军官开枪自卫。

        很长一段时间,女奴不相信这种说法。“哪像啊,他莫得那傻,那么子干,”她说,“他要见到他们,他没那脑筋晓得拿铁铲揍。”她这样唠叨了一年多。然后有一天她出现在少爷的家门口,手里提着一包随身物品,十年前她离开这幢房子,以后没再进过门。她走进屋里说:“我这来了。您筐里柴火够来晚饭煮不?”

        “现在你自由了,”主人的儿子对她说。

        “自由?”她说。她愣住了,带着鄙夷不屑的沉思神情。“自由?自由又啷个,还不是格尔老爷给杀了,波普给成了个大笨蛋,上帝也不没法叫他那笨。自由?甭对我说啥么子自由。”

        那是第三个幻影。同这个幻影一起,那孩子(那时他不比一个幻影强多少,而今坐在渐次暗淡的窗边的正是他)老在谈论着幽灵。他们从未感到过疲倦:孩子全神贯注,眼睛睁得大大的,又害怕又喜欢;年老的女黑奴则带着沉思的神情,流露出粗犷的悲哀和自豪。但是,这在孩子听来却又惊又喜。他毫不感到恐惧,当他得知他祖父杀死了“成百上千”的人,听说黑人波普临死时还打算结果一个人的性命,他被告知的所有这些他都相信。他不感到恐惧,因为他们不过是幽灵而已,从未有人亲眼见过,他们是些英勇、单纯而又热情的幻影;而他所了解和害怕的父亲却是一个永远不死的幽灵。“所以,难怪我跳过了一代人,”他想,“难怪我没有父亲,在我出世以前的二十年的一天晚上我就死了。我只有回到杰弗生镇去才会得救,在那儿我的生命还未开始就已终结。”

        在神学院的时候,他去那儿还不久,就常常考虑该如何告诉他们,那些长者,教会里那些高贵显要的中坚人士,他甘愿献身的教会的命运就寄托在他们身上。他该怎样去对他们说:“听吧。上帝准会召我去杰弗生镇,因为我还未诞生就在那儿死去,二十年前的一天夜里在杰弗生镇的一条街上,我从一匹嘚嘚奔驰的马的背上中弹而坠下马鞍。”最初他认为能够这样说,相信他们会理解。他上神学院,以去杰弗生镇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把去那儿当作自己的目标。可是他信奉的比这更多,他信奉教会,相信由教会派生和引起的一切事物。他怡然自得地相信,假若世间确有庇护所存在,那就是教会;要是真理能够赤裸裸地行走而不感到羞耻或恐惧,那只能是在神学院内。那时他相信他听见了仿佛向他发出的召唤,仿佛他能看清自己的未来,自己的一生,完完整整,神圣不可侵犯,像一只典雅的玲珑剔透的花瓶;在那里他的精神可以获得新生,可以免受现实生活的狂风侵袭,临死时能安详宁静,只听见被围堵的风在远处吹,几乎不会带来一丝污泥浊土。这就是神学院这个词的含义:一个在墙垣之内静谧安全的地方,为衣食发愁的困苦心灵能够在这儿重新获得宁静,能够毫不恐惧或惊慌地关注自己的本来状态。

        “可是天地间除了真理之外还有更多的东西,”他想,静静地琢磨着,似在潜心探询又好像漫不经心,一本正经又像充满嘲弄。他坐在暮色渐浓的窗边,那缠着白绷带的头显得更大,更加阴森。他想:“的确有更多的东西。”人类显然被赋予了足够的心智,在危难之际能够构想出种种幻影和声音来使自己回避真理。他至少有一桩事不必懊悔:他没把本来打算说的话告诉神学院的长者。在神学院里住了不出一年,他就变得明白懂事多了。而且知道的东西愈多愈加失望;好在长了见识有了醒悟,他不仅没有丧失得到的东西,反而逃避了一些麻烦。而他的所得还为他的爱情的面貌和形态增添了色彩。

        她是神学院里一位牧师兼教员的女儿。她同他一样是独生子女。他一见钟情地相信她长得很美,因为见面之前他早听人谈起过她;等真的见到她时却全然没看清她的模样,因为他自己早在心里描绘好了她的面目。他认为她一直住在神学院里,哪有不美丽姣好的道理。整整三年他没有看见她的真容实貌。那时候,他们通过一株空心树传书递信已有两年。要说真把这当回事的话,他相信这主意出于他俩相互的需要,不论最初是谁想到、是谁先说出来。可是事实上,交换纸条的主意既不出自她,也不是他的发明,而是他从一本书上学来的。但是他全然没看清她的面貌,没看见那张椭圆的急剧向下尖削的小脸,脸上带着饥渴的情欲(她比他大两三岁,他却不知道,以后也永远不曾明白)。整整三年他没看出她那双眼睛在注视他,几乎带着贪婪的竭力想捞一把的神情,像红了眼的赌徒。

        然后一天晚上他见到她,瞧见了她。她突如其来地粗野地谈到结婚。这事先没有征兆,也不曾有过暗示,两人之间从未提起过。他甚至压根儿没想过这事,脑子里从未闪现出这两个字。他接受了结婚这个概念是因为大多数教职人员都结了婚。可是对他来说,结婚不是男女天经地义、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的现实,而是一种伸入到、存在于活着的人们中间的静寂状态,像两个身影被一条铁链捆绑在一起还看得见铁链的影子。他对此十分习惯,因为他是伴随着幽灵长大。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又突然谈起结婚,显得迫不及待。当他终于明白她的用意在于逃避眼前的生活,他并不感到奇怪。他太天真无邪了。他问:“逃避?逃避什么?”

        “这个地方!”她说。他才第一次看清她那张真实的面孔,一副罩着欲望和憎恨的面具,面目都扭曲了,完全盲目地受着情欲的支配。那神情不是愚蠢,而是盲目,不顾一切,孤注一掷。“这儿的一切!一切!一切!”

        他毫不感到奇怪。他立即相信她是正确的,而在这之前他还不够了解她。他立即认为自己对神学院抱的信念从一开始就错了。不是严重的错误,只是没认识清楚,看法不正确。也许他早已开始怀疑自己,直到这时才恍然明白。也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他迄今还没有把自己必须去杰弗生镇的想法告诉他们。一年之前,他对她讲了他想去那儿。必须去那儿,而且他还打算把理由告诉他们,可是她以那种他不曾见过的目光注视着他。“你认为,”他说,“他们不会派我去?不会安排我去?我说的理由还不够充分?”

        “当然不,”她说。

        “可为什么呢?那是真话。也许很蠢,可一点儿不假。教会是干什么的,如果不帮助那些鲁钝而又渴求真理的人?他们为什么不让我去?”

        “为什么?以你告诉我的那理由,我要是他们,也不会让你去。”

        “哦,”他说,“我明白了。”可是他并不真正明白,尽管他相信自己也许错了而她说得对。因此一年之后,她以同样的话语突然对他谈起结婚和逃避,他不感到惊奇,也没觉得受了伤害。他只是静静地想:“原来这就是爱情。我明白了。我以前对爱情的想法也是错的。”他想了又想,像每个人都曾想过的那样,终于明白那博大精深的经典一旦运用于生活现实竟会变得如此虚假。

        他完全改变了。他们计划结婚。现在他才明白他一直瞧见的她那眼里的孤注一掷的打算。“也许人们把爱情放进书本是明智的,”他静静地想,“看来爱情别无居留的地方。”那孤注一掷的神情仍然闪现在她眼里,可是现在变成了具体的计划,一个确定的日期,主要在进行盘算,安静得多了。现在他们谈论他任圣职的事,如何争取去杰弗生镇任职。“咱们应当马上做工作,”她说。他告诉她,他从四岁起就一直在为这工作了;也许他这样说是故作风趣,奇思怪想。她对此置之不理,热情而又一本正经地几乎是出神地自言自语,像是在告诉自己需要去找的那些人,他们的姓名,该去拜访游说,卑躬屈膝地哀求或者威胁恫吓;她向他罗列了一系列求情说项的活动和计谋。他听着,脸上流露出隐约的微笑,古怪疑惑的神情以及无可奈何的意味。他一边听她讲述一边答应着:“是的,是的。我明白。我懂。”仿佛他在说是的。我明白。我现在明白了。人们就是这样钻营获利的。这就是处世之道。我现在明白了。

        最初,他们在教会上层人士中间到处游说,卑躬求情,假假真真,引起了一些反响;最后以请求和建议的形式道出威胁,他终于得到了杰弗生镇的圣职,可他忘记了当时究竟是如何成功的。这一切重新浮现在他心里得等他在杰弗生镇安顿下来之后,当然不是在旅程的最后一段他乘坐的列车上,更不是当列车朝着他一生追求的顶点驶去,窗边掠过一片类似他出生地的田野的时刻。可是那地方看起来有些异样,虽然他知道这差异不在车窗外的景色而在车厢内的人物:他几乎像个孩子似的把脸紧紧地贴在车窗上,他妻子坐在身边,现在脸上也带着某种急迫渴求的神情,除了显得饥饿和绝望之外。那时他们结婚还不到半年。他一毕业他俩就立即完婚的。自那之后,他再也没有看见她脸上公开露出绝望的神情,同样也见不到情欲的影子了。他静静地思索,既不感到特别吃惊也不觉得受了伤害:我明白了。结婚就是这么回事。是的。我现在明白了。

        列车奔驰向前。他倚着车窗,看着一晃而过的田野,像小孩般愉快兴奋地谈着:“我以前几乎任何时候都可以来杰弗生镇。可是我没有来。我是完全能够想来就来的。你知道吧,在老百姓与待命士兵之间有一种区别。待命士兵?噢,那即是敢死队。一队人(他不是军官:我想这是父亲与老辛瑟的说法相一致的惟一一点。祖父没佩带马刀,他骑着马冲在别人前面可手里没刀可挥)以小学生的轻浮去干一桩荒唐事,反对他们去干这事已有四年的部队根本不相信他们会去冒这个险:骑马穿过一百英里的乡村,沿途的树丛和村舍里都有北方佬宿营,最后进入重兵把守的城镇。我知道他们冲入镇内然后又退出来的街道。我从未见过这条街,但完全知道它像什么样子。我十分清楚咱们有一天终会在那条街上拥有的住宅像啥模样。当然开始不可能拥有,得呆一段时间,开始咱们得住进供牧师用的房舍。但很快,愈快愈好,咱们将有自己的住宅,从窗口就能看见那条街道,甚至还看得见地上的马蹄印记,看得见那队人在空气里留下的身姿,因为即使当年的尘埃、泥土不复存在,但同样的空气却仍会在那儿——他们肚里饥饿,面容憔悴,却按精心策划的部署,一路叫喊着点燃军需物资,然后又飞快地冲出镇外。他们没干那种抢劫掠夺的勾当,甚至没停下来系鞋带,抽根烟。告诉你吧,他们不是那种追求战利品和功劳的人,他们是敢于赴汤蹈火的好汉。正因为如此,才称得上好汉。干得可真漂亮。嘿,瞧吧。这就是那英武的雄姿,具有使他们成为英雄的不朽青春和纯洁愿望的魅力。这使他们的英雄行为近乎不可思议,难怪他们的行为像烟雾中的炮火时常闪现,难怪他们刚一断气身亡,大众立即传诵他们的事迹,不让似是而非的说法歪曲真相。这些都是辛瑟告诉我的。而且我相信她说的这一切。我知道,这太英勇神奇了,不容置疑。既英勇神奇又一目了然,这是白人的头脑里从来想象不到的。黑人也许能臆造出来。如果那是辛瑟的臆造,我仍旧相信。

        因为事实本身也无法与之媲美。我不知道祖父所在的骑兵中队是不是早给冲散了。我想不会。我认为他们是有意去偷袭;那些放火烧敌人仓库的好汉不拿别人一针一线,却有可能在逃跑时偷吃邻家或朋友的几个苹果。你可知道,他们饥肠辘辘。他们挨饿挨了整整三年,也许他们已经习以为常。总之,他们只是放火烧毁堆积的食品、衣物、烟草和酒,自己什么也不拿,尽管当时还未颁布禁止掠夺的命令。他们什么也没拿,转身便跑,背后留下一片惊恐,留下熊熊烈火,天空也着了火一般。你能够看见,听见一片喊叫声、枪声、得胜的呼喊、惊骇的尖叫、鼓点似的马蹄奔跑声,这时映着烈焰红光的树木也仿佛吓呆了似的立着不动,三角墙壁的轮廓像炸裂的土地,显现出鲜明的凹凸不平的锯齿。现在那情景就在眼前:你能感觉到,能听见战马在黑暗中越跑越近,直冲过来;听见武器交锋的声响、大声的耳语、急促的呼吸、胜利的欢呼;在他们后面,其余的部队跃马奔驰,奔向号角召唤的地方。这些你一定都听见了,感觉到了,然后你就会看见。在冲杀之前,你会看见战马映着突然爆发出的火光烈焰,扬起头颅睁大眼睛,浑身汗淋淋的;看见兵器的寒光闪烁,枯瘦如柴的士兵面容憔悴,不记得有吃过一餐饱饭的时候;也许有的士兵已经落马,有一两人已钻进鸡笼。你看见的这一切都发生在一支猎枪撞响之前,然后又是一片黑暗。事情就出在这一声枪响。‘是呀,恰好该他被打中,’辛瑟说,‘正在偷鸡。一个老兵,都有了个结了婚的儿子,还去打仗,关他啥事去杀北方佬。反倒被打死在别人的鸡笼里,手里抓着一把鸡毛。’正在偷鸡。”他的声音很高,像孩子般得意忘形。他妻子早已抓住他胳膊:嘘嘘嘘嘘!嘘嘘嘘嘘!人们都在看着你!可是他似乎全然没听见她的话。他瘦削的病态的面孔,他的一双眼,仿佛在散发出一种光亮。“事情就是那样。他们不知道谁放的那一枪。永远闹不清楚。他们没法去查明。说不定是个女人,很可能是个同盟军士兵的妻子。我喜欢这么想。这挺有趣。任何士兵都有可能在激战中被敌人杀死,死在一件由战争主宰者和战规制定人所认可的武器之下,或者被藏在卧室里的一个女人击毙。但是不至于死在鸡笼里,不会是被一支猎枪、一支打鸟的枪干掉。因此,这个世界处处都是死人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不用说,当上帝照料他们的后代的时候,他当然愿意同我们共有他手下比比皆是的幽灵。”

        “别作声!嘘——!人家在看咱们啦!”

        然后,列车慢慢地驶进城镇,肮脏的城边地带从车窗外掠过。他仍在朝外观望——一个瘦弱的看似不修边幅的人,脸上却依然呈现出他的圣职、他的使命所闪耀的熠熠光辉——他静静地扶住、抱着、护卫着激动的胸膛,不作声地想着:不用说,天国里必然会有信仰者心目中憧憬的乡村、山丘或村舍,信徒见了会说:“这就是我所渴望的地方。”火车停住了,他慢慢地走过甬道,目光还在朝外瞧,然后下车走进神情严肃、彬彬有礼、谨言慎行的人群中间:一片话声、耳语、零碎的好心的议论,还不想贸然下断语,还不愿产生偏见。“我承认当时的情形,”他想,“我相信自己能够理解人们的反应。但也许我只能那样,上帝宽恕我。”现在,周围的景物已模糊一片,差不多再也看不清了。夜幕几乎已经完全降临。他缠着绷带的变了形状的头部,没有轮廓,没有实感,一动不动地恍若悬在两个苍白无力的支点上,这支点便是他撑在窗台边沿的两条胳膊。他身子朝前倾着,已经能够感到两个时刻就要碰在一起:一个是他生命之源的每当黄昏至天黑之间便恢复了活力的时刻,另一个是悬凝的时光,将至的一瞬便从其中降临。在年纪更轻的时候,他没有这么好的兴致等待,有时会自己骗自己,明知时刻未到却相信已经听见它们碰到了一起。

        “也许那便是我干过的事,干过的最蠢的事,”他想,回忆起那一张张迎接他的面孔:老年人拱手把教会交给他而心生妒嫉,这差不多像父亲把新娘交给新郎的情形;老年人的面孔现出了完全由于疑虑和失望而形成的皱纹,可这画面的反面往往记录了他们精神矍铄受人尊敬的充实年月,而且对这一面的主题和主人不可能视而不见,完全没有办法回避。“他们尽够了自己的责任,完全没有办法回避。他们尽够了自己的责任,完全是按照规则办事的,”他想,“是我自己做得不对,违反了礼仪。也许那是最严重的社交过失,唉,说不定是道德上的罪恶。”思绪静静地安详地流动,慢慢地安静平和下来,既不自信也不自责,也不感到特别懊悔。他看见自己是个置身许多幻影中间的影子,荒谬怪诞,带着虚伪的乐观和自诩,相信自己会在教会的那些带着盲目的热情、手舞足蹈地呼喊、充满梦幻和干出许多荒诞事的仪式中,发现他不曾在世间教堂的神圣理念里找到的东西。在他看来,他心里一直明白:破坏教会的既不是教会中那些表面上蒙昧的人,也不是教会外部那些心存疑问之士,而是控制教会的圣职人员,他们摘下了教堂建筑顶端的铃。他仿佛看见无数教堂空荡而又零乱,塔尖高耸富于象征却又暗淡凄凉,既没有生气又没有欢乐,陷于被审判的地位,处于威胁和摇摇欲坠之中。他仿佛看见世上的教堂像一道防护土墙,像中世纪的街垒,竖立着一根根晦气的削尖的栏杆,阻碍了真理,不让人们获得犯了罪可以受到宽恕的内心平静,而这恰好是人类应有的生活。

        “我理解人们的反应,”他想,“我心悦诚服。唉,可我弄得更糟,那全是我一手造成。我只顾自己的心事,没把人们放在眼里。我来到这儿,人们脸上充满困惑和饥渴,他们急切地等待我,期待着信任我,可我对他们视而不见。他们举起手以为我会给予,我却没看见他们。我肩负着一项职责而来,也许那是人的首要职责,我在上帝面前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它;我却轻视了自己的许诺和责任,甚至不知道自己曾经接受过它。而且如果那便是我为她做的一切,我还能期待什么呢?除了感到丢脸和绝望以及遭到上帝摒弃之外,我还能期待什么?也许当我向她表白的时候,我不仅揭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饥渴,而且还表明永远不需要她过问它减轻它;也许那时我就成了她的诱饵,谋杀犯,酿成她的耻辱和死亡的工具和罪魁祸首。说到底,有些事不能责怪上帝,不能由上帝承担责任。一定会有这样的事。”这时思维开始慢下来,像车轮开始驶进沙地,而推动它的车轴,车辆,推动车辆前进的力量还没意识到逐渐缓慢下来的变化。

        他仿佛看见自己在无数面孔中间。总是这样被无数面孔围绕着包围着,好像他是从教堂后面看着自己站在布道坛上,或者他像是一条放在缸里的鱼。不仅如此,那众多的面孔像一面面镜子,他看见自己映在镜里。他知道这所有的镜面,懂得自己在镜里的一切动作。他似乎看见镜里映照出一个丑角,颇为狂乱地在做滑稽表演:像个骗子在宣讲比异端邪说更糟糕的内容,完全忘记了他正站在讲坛上,他讲述的不是受难者的慈悲与仁爱,而在吹嘘一个鄙俗不堪的坏蛋被猎枪击毙在静寂的鸡笼里。思维的车轮慢了下来,现在车轴已经知道速度在减慢,可是车辆本身却仍然没有意识到。

        他看见围在四周的面孔呈现出惊骇的困惑的神情,接着是愤恨和恐惧的神情,仿佛人们的目光越过了他狂乱的滑稽表演而从他背后瞧见他,鄙夷不屑地看着他,他自己却一点儿都没觉察到;最后连那位受难者的崇高面孔,由于他自身无所不在的超然神情,也显得冷峻可怕。他知道人们心里看得更清楚:他们看见他辜负了自己被委托的责任,该受到惩罚;现在他仿佛面对着那副崇高的面孔在说:“也许我接受的职责超出了我的能力。可是这样做算得上罪恶吗?我将因此受到惩罚吗?我能为自己力所不及的职责承担责任吗?”那副面孔回答道:“你接受它并不是为了履行圣职。你把它当作了达到自己私利的手段,当作了被派到杰弗生镇的工具;你到杰弗生镇不是为了我的目的,而是为了你自己的利益。”

        “真是那样吗?”他在想,“那能是真的吗?”他又一次看见面临耻辱到来的处境。他记得事情酿成之前他就感觉到了,他只是不愿去想。他看见自己像个不中用的男人,坚忍克制,保全体面,像个殉难者那样离开讲坛,就在那时他的面孔流露出他内心翻滚着的浪潮,他感到激愤而又尽量克制,他以为把面孔藏在举起的赞美诗集背后就会平安无事,摄影师却啪地拍下了他的侧面。

        他仿佛看见自己机警而又具有耐心,灵巧熟练地应付局面,装出一副被人驱逐却逆来顺受的姿态,被迫承认他当时尚未认同的早在进入神学院之前就抱定的夙愿。与此同时,他继续施舍他的小恩小惠,像在一群猪面前抛扔腐烂的果子:他继续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笔微薄的收入分赠给孟菲斯的那家教养院;他听任自己遭受迫害,夜里被人从床头拖进树丛,用树枝抽打;他一直赖在城里,忍辱负重,显示了殉道者的耐心、气度和举止,度过了多么漫长的一段时间哟,上帝直到他终于能够闭门独处,怡然自得地摘下强装的面具。噢,现在一切过去了,一切都成为过去,付出了代价,终成定局。

        “可那时候我还年轻,”他想,“我还得做点儿事,不是我能够胜任的事,而只是我懂得的事。”现在思维的步伐变得异常沉重,他应当知道这个变化,感觉到它。可是,这架车却仍然不知道要开往何方。“总之,我付出了代价。我买下了自己的幽灵,即使我是以生命作为代价。谁能阻止我那样做呢?自我毁灭是每个人的特权,只要他不损害别的任何人,只要他能做到自行其是,独善其身——”他突然停住,凝然不动地坐着,无声无息,顿时感到一阵惊恐,差不多是身临其境的恐怖。这时他才意识到行进在沙地;有了这种意识之后,他感到内心正在竭力聚积力量,像是在做某种巨大的努力,车轮仍然在朝前转动,然而却与刚才碾过的路面混在一起,像是转动的车轮黏附上了刚滚过的几英寸沙地的沙土,正在下雨般地嘶嘶朝后飘落,在这之前他早该有所警觉:“……向我妻子表明我的饥渴,我的私心……成了她的绝望和耻辱的工具……”他完全未曾思索,却有一句话蓦然清清楚楚地掠过他脑际,呈现在他眼底:我不愿想这事,我不能想这事,我不敢想这事他坐在窗口,身子前倾,支在纹丝不动的胳膊上,他身上开始大汗淋漓,像血朝外流,往外涌。这时,陷在沙地里的思维的车轮突然开始缓慢地移动,带着中世纪残酷的刑具的威严,承受着他被扭曲的被摧残的身心的重负。“要是果真如此,要是我真是使她绝望和死亡的工具,那么我也是身外另一个人的工具。我知道整整五十年来我甚至还没有变成人:我只是黑暗中的一瞬间,在这瞬间里有匹马在奔驰,有一声枪响。如果我是祖父死去那瞬间的他,那么我的妻子,他的孙媳……孙媳妇的奸夫和谋杀犯都是一回事,因为我既不能让我的孙子生存也不能让他死亡……”

        车轮挣脱出了沙地,仿佛带着长叹的声音继续前进。他浑身冷汗,凝然不动地坐着,余悸未消,汗还在冒,不停地冒。车轮旋转起来,现在运转得既快又顺当,因为它已经释去了重负,脱离了车辆、车轴以及别的一切。黑夜就要完全融入八月的轻轻摇曳的暮霭,车轮飞转着,仿佛在它周围形成了一道隐约闪烁的光圈。光圈里充满了面孔。这些面孔不再带有痛苦的神色,什么也没带,没有恐惧、悲痛,甚至没有责备。它们都显得安详平静,像是已经彻底解脱,到达了羽化升仙的境界;他自己的面孔也在其中。事实上,这些面孔都有点儿相似,融合了他见过的所有面孔。可是他能逐个地区分它们:他妻子的面孔,镇上乡亲的面孔,那些曾经如饥似渴地在车站迎接过他、后来又摒弃了他的教区会众;还有拜伦的面孔,抱着婴儿的女人的面孔,还有那个名叫克里斯默斯的人的面孔。惟有最后这张面孔不清晰。仿佛到了现在的平静状态,到了痛苦胶着凝固的时刻,这面孔反而格外显得模糊。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仿佛那是两张面孔在挣扎(不是它们自身在挣扎或扭动,他知道这个,而是由于车轮本身的转动和意图),在竭力地相互挣脱,然后又模模糊糊地重合在一起。可是现在他看见了另一张面孔,不是克里斯默斯的面孔。“怎么,它是……”他想,“我曾经见过,就在最近……咋回事,竟是那个……小伙子。手里拿着黑色手枪,人们称作自动手枪的家什。这人……闯进了厨房,在那儿开枪……打死了……”这时他似乎感到体内一股该诅咒的洪水骤然决堤奔流。他像是在眼睁睁地看着它,感到自己与地面失去了联系,身子愈来愈轻,体内空荡荡地就要飘浮起来。“我要死了,”他想,“我应当祈祷。我应当努力祈祷。”可是他没有这样做,没有做出努力。“空气中,天空里,充满了曾经活在世上的人们的不被理睬的哭泣,还在呜呜咽咽地像一群失落在寒冷而又可怕的星球上的孩子……我想要得到的如此少,我要求得到的如此少。这应当是……”车轮还在转。现在它开始旋动,愈来愈慢,似乎不再前进,它像是靠着身上最后流出的血在推动,血渐渐流光了,他的身体比一片被遗忘的落叶更轻,比漂浮在水面的渣滓更无价值,他颓然不动地倚在窗边,胳膊下没有实感,双手也失去了重量;这可能是完结的时候了,就在此刻。

        他们像是在耐心地等待他抓住什么东西,喘过一口气,等着他以最后残存的荣誉、自豪和生命,再次确信自己的胜利和愿望。他听见自己心脏上方的轰鸣愈来愈响,轰隆隆地连成一片。开始时那声响像穿过林间的一声长叹,然后呈现出他们的形体,像是幻梦般地从泥云尘雾之上浮现出来。他们一晃而过,俯身骑在马背,手执缰绳,佩带利器,快马加鞭;他们人喊马嘶地席卷而去,如潮汹涌,奔腾的野马有若掀起的惊涛骇浪,利器闪烁有如火山迸喷。他们奔驰而过,霎时不见踪影,只剩下尘土飞扬,遮蔽天空,淹没进现在已经完全降临的黑夜。然而他仍然倚在窗边,他缠着绷带的头部显得很大,失去了轮廓,支在两条扶在窗边的胳膊上。他仿佛还能听见他们:号角劲吹,马刀砍杀,嘚嘚奔驰的马蹄声渐远渐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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