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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掠夺者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我们也马上就要给人群围住了。我们站在那儿,跟布奇和另外那个人面对面,那人这会儿牵着闪电。“这是干嘛,白人伙计?”耐德问。

        “是去监狱,伙计,”那人说。“咱们这儿就是这么称呼它的。我不知道你们那儿把它叫做什么。”

        “没错,长官,”耐德说。“我们家那儿也有这个。只不过他们抓人时总会说理由的,即使对黑人也不例外。”

        “哟,还是个律师,”布奇说。“他要先看文件,就给他看吧。——没事儿,我来。”他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是个脏兮兮的信封,里面有一封信。耐德接了过来。他静静地站在那儿,手里拿着这封信。“你对此有何感想,”布奇说。“大字儿不识一个,倒想看文件。拿鼻子去嗅吧。没准儿还挺香的哩。”

        “没错,长官,”耐德说。“没问题。”

        “要是不满意就别假装满意,”布奇说。

        “没错,长官,”耐德说。“没问题。”这会儿我们已经给人群围起来了。布奇把信从耐德手里拿回来,放回到口袋里,对他们说:“没什么,伙计们;只是这马到底属于谁,在法律上有点小问题。比赛没有取消。第一场比赛结果继续有效;剩下两场推迟到明天。后面的人听得到我的话吗?”

        “没准听不到,要是打的赌也给取消了的话,”有一个声音说。人群里一阵哄笑,接着又是两三阵哄笑。

        “我吃不准,”布奇说。“谁要是去年冬天看过这匹孟菲斯马跟阿克隆跑的那两场,还往它身上下赌注,我敢说没等他押上去这钱就已经泡汤了。”他等了一会儿,可这回没有人笑;随后那声音——或者也许是另外一个声音——说:

        “沃特·克莱普也是这么想的吗?要是再跑十英尺,那匹红棕马就会把它打败的。”

        “好吧,好吧,”布奇说。“明天再说吧。什么都没变。下两场不过是推迟到明天罢了。五十块钱一场的赌注还押着,林斯科姆上校还只赢了其中的一场呢。得了,快走吧;我们还得把这匹马和这些证人带到城里去把事情搞清楚了,明天才好继续比赛呀。哪位兄弟帮我往后面喊一声,把我的萨里马车赶来。”随后我看到了布恩,比整个人群高出一个头。这会儿他的脸已经显得很镇静了,不过上面仍然留着一道道血痕,有人(我原以为他会给戴上手铐的,可他没戴;我们终究是个民主国家;他仍然只是个少数民族,不是异端分子)把他那件撕破的衬衫的袖子系在他脖子上不至于让他光背。随后我又看到了山姆;他在人群中极不惹眼;他第一个拨开人群挤上来。“好哇,山姆,”布奇说。“我们花了整整半个钟头想接近你,可你不让。”

        “你他妈一点没错,我是不让你们靠近,”山姆说,“我再问你一遍,这可是最后一遍了。我们是不是被捕了?”

        “谁是不是被捕了?”

        “霍根贝克。我。还有那边那个黑人。”

        “又来了一个律师,”奇对另外那人说。这回我很快就明白过来,他就是帕夏姆的治安官,就是瑞芭小姐昨晚上跟我们讲起过的那个人:在他的地盘上,布奇尽管有警徽和手枪,也不过跟我们一样是个外来客,是又一个三十英里外海德威克县衙门里的县巡官办公室根据裙带关系备案任命的没有职位的官。“没准儿他也想看看文件。”

        “不,”另外那人,那个治安官,告诉山姆说。“你可以爱上哪就上哪。”

        “那我就回孟菲斯去找个治安官,”山姆说。“我是说去找个讲理的治安官,像我这种人走到他身边,身上的裤子和内衣不会给扒掉。要是我今晚不回来,明儿一早准到。”他已经看到我了,便说:“快过来。你跟我一块儿去。”

        “不,”我说。“我要留在这儿。”治安官看着我。

        “要是你想去,可以和他一块儿去,”他说。

        “不,长官,”我说。“我要留在这儿。”

        “这孩子是谁的?”治安官问。

        “他是和我一块儿的,”耐德说。治安官又问了一遍,就好像耐德压根儿没开口,压根儿就没这个声音似的:

        “是谁把他带到这儿来的?”

        “是我,”布恩说。“我是替他父亲干活的。”

        “我是替他祖父干活的,”耐德说。“我们说好了要照顾他的。”

        “坚持一下吧,”山姆说。“我争取今晚赶回来。然后咱们就可以处理各种事儿了。”

        “你回来以后,”治安官说,“别忘了自己不是在孟菲斯也不是在纳什维尔。你连在海德威克也算不上,只能说原则上算。你现在踩着的这块地方,还有你以后每次在那边车站跳下火车时脚踩到的地方,是四号辖区。”

        “这下可跟他们讲清楚了,法官,”布奇说。“这里是田纳西州帕夏姆自由邦。”

        “我这也是在跟你说,”治安官对布奇说。“没准你最应该下点功夫记住这一点。”萨里马车到了他们拘押布恩的地方。治安官示意耐德上车。突然布恩挣扎起来了;耐德在跟他说着什么。随后治安官转过身来对我说:“那个黑鬼说你要跟帕夏姆·胡德一起回家去。”

        “没错,长官,”我说。

        “我可不赞成——一个白人小男孩跟一家子黑鬼呆在一块儿。你跟我回家去。”

        “我不去,长官,”我说。

        “去,”他说,不过口气仍然很和善。“快点,我忙着呢。”

        “有些事儿你管不了,”耐德说。治安官一下变得一动不动,身子半侧着。

        “你说什么来着?”他问。

        “有些事儿治安官管不了,得让老百姓来管,”耐德说。治安官又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他比你一开始估计的要老,身材瘦削,挺硬朗的,但是比估计的要老,不管是口袋里还是别的地方都没揣着枪,而且要是他有警徽的话,你也是看不到的。

        “你说得有道理,”他说。他对我说:“你想呆在那儿吗?和老波什姆在一块儿?”

        “是的,长官,”我说。

        “好吧,”他说。他转过身去。“上车,伙计们,”他说。

        “您打算怎么处置这黑鬼?”布奇问。这会儿他已经从牵萨里车过来的那人手里把缰绳接了过来;他的一只脚已经踩在脚镫上,打算爬到车夫的座位上去了;布恩和山姆这会儿已经坐到了后面。

        “让他骑你的马?”

        “你骑我的马,”治安官说:“上去,伙计,”他对耐德说。“这儿你驾车最拿手了。”耐德从布奇手中接过缰绳跳上车去,把车子前轮一转让治安官上去坐在他身边。布恩还在朝下看着我,他的脸给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不过脸色平静,血迹正在慢慢干结。

        “跟山姆一块儿走吧,”他说。

        “我没事的,”我说。

        “不行,”布恩说。“我不能——”

        “我认识波什姆·胡德,”治安官说。“要是我不放心他,今晚就会回来接他走的。开车吧,伙计。”他们往前走了。他们走掉了。只剩我一个了。我是说,两个猎人在树林里或旷野上分头行动,过一会儿再碰头,甚至要到夜晚在营地再碰头,假如在这种情况下把我独个儿撂下,我也不会觉得这般孤单。其实,我决非孤单一人。我好像一个孤岛,周围是一场子给汗水浸湿的帽子、没系领结的衬衫和工装裤,那些陌生的叫不上名字的脸在我环顾四周看着他们时都已经从我身边移开了,没有一个人告诉我行还是不行,去还是留;我这个已经被遗弃过一次的人再度遭到遗弃;在十一岁当口,你并没有大到值得被人如此遗弃;你仿佛将在这种状态下被冲刷掉,消除掉,溶解掉,蒸发掉。终于人群中有一个人说:

        “你在找波什姆·胡德是吗?我想他在那边他自个儿的骡车边等着你哩。”他果然在那儿。别的马车和骡车这会儿正在离去;大部分车子和所有的骑用马和骑用骡都已经走了。我朝那骡车走过去随即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停下了脚步。兴许是因为没别的路好走了。我是说,再往前走一步都没地方了,直到有人挪了挪骡车。

        “上车吧,”帕夏姆大叔说。“咱们回家等赖克格斯。”

        “赖克格斯,”我说这话的样子就好像自己压根儿没听到过这名字似的。

        “他骑着骡子到城里去了。他会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回来告诉我们。他会问清楚今晚上几点钟有火车去杰弗生。”

        “去杰弗生?”我问。

        “那你就可以回家了。”他没怎么朝我看。“要是你想回去的话。”

        “我还不能回去,”我说。“我得等布恩呢。”

        “我说了要是你想回去的话,”帕夏姆大叔说。“上车。”我上了车。他赶着车穿过牧场,上了大路。“把大门关上,”帕夏姆大叔说。“这会儿该有人记得把大门关上了。”我关上大门,回到车上。“你赶过骡子拉的车吗?”他问。

        “没赶过,先生,”我说。他把缰绳递给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赶,”我说。

        “那你这会儿就可以学了。骡子可不像马。要是马的脑袋里有个错念头,你只要给它换上一个就行了。一般说来怎么都成——给它一鞭或策它一下,或者只要冲它吆喝几下吓唬吓唬它。骡子可不一样。它脑袋瓜里可以同时有两个念头,要想让它改变其中的一个,就得装得好像是它自个儿先想到要改变的。它想得可不一样,因为骡子是有灵性的。不过骡子也是个绅士,要是你对它彬彬有礼恭恭敬敬,也不收买它也不吓唬它,它也会对你彬彬有礼,恭恭敬敬的——只要你不去侵犯它。这下你明白为啥不能像宠一匹马似的宠骡子了吧:它知道你不爱它:你只是在想办法骗它干一件它自个儿已经不打算干了的事儿,这就刺伤了它。你就这样驾驭它。它认得回去的路,也知道这会儿拉着缰绳的不是我。所以你要做的就是用这绳子告诉它你也认得回去的路可它是住在本地的,况且你还是个小孩所以你想让它走在前头。”

        我们往前走着,这会儿速度不紧不慢,那骡子灵巧利索,扬起的尘土还没有一匹马扬起的一半多;我已经能感觉到帕夏姆大叔说的意思了;顺着缰绳传到我手上来的不光光是力量,还有智慧,灵性;它不光光有能力,必要时还乐意在两个抉择间毫不犹豫地作出正确的选择。“你在家里都干些啥?”帕夏姆大叔问。

        “我每星期六干活。”我说。

        “这么说你准备攒点钱。你打算用它买什么呢?”于是忽然间我的话匣子打开了。我告诉他关于小猎犬的事:我如何想成为像扎克表兄一样的猎狐能手,扎克表兄又如何告诉我学艺的唯一途径就是带一群小猎犬去猎野兔;父亲又如何每星期六在牲口棚付给我一毛钱,并且不管我存了多少钱,父亲都会替我把余下的补足了,让我买第一对小猎犬开始组建我的猎犬队,这得花十二块钱而我已经有八块一毛钱了;然后,又是忽然之间,我哭了起来,号啕大哭:我累坏了,不是因为那场一英里的马赛,因为我以前有一次骑马跑得比这还长,虽然那不是在赛马;也许是因为早上起得早,还要在村子里赶来赶去,连午饭也没吃上,只吃了一片玉米面包。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我只是饿了。不过反正,我坐在那儿,婴儿似的号啕大哭,靠在帕夏姆大叔的衬衫上,哭得比亚历山大,甚至比莫里还凶。帕夏姆大叔一手搂着我另一只手把缰绳从我手上接过去,一句话都没说。直到最后他才说:“现在别哭了。咱们快到家了;咱们进屋前你正好有时间在水槽里把脸洗一洗。你不想给女人家看到你这个样吧。”

        我照办了。也就是说,我们先把骡子从车上解开给它喝了水再挂好挽具,给它浑身上下刷个干净然后关入厩内给它喂食再把车子推回车棚,然后我用饮水槽里的水抹了把脸用骑马护套胡乱地擦干了,随后我们就进了屋。晚饭——也就是晚餐——已经做好了,尽管这会儿五点还没到呢,乡下人,农夫,五点钟吃晚饭;我们便坐下:帕夏姆大叔和他女儿还有我,因为赖克格斯还没从城里回来,帕夏姆大叔说:“你在家里也做饭前祷告的吧,”我说:

        “是的,”于是他说:

        “低下头去,”我们便照办了,他便念了祷告,念得简短谦恭而不失庄严,毫无卑躬屈膝之色:这是一个有尊严有头脑的人向另一个有尊严有头脑的人在说话:通知上天我们要开始吃了并为这种权利感谢它,但同时又提醒它它也不是没人帮忙的;要是没有叫胡德或布里金斯(这么说这就是赖克格斯和他母亲的姓了)的人辛苦劳作,这份答谢只能给差不多空空如也的盘子增光而已,随后他说了“阿门”便打开折叠好的餐巾把一角塞进领子里,就跟祖父的动作一模一样,然后我们便吃了起来:那几盘冷冰冰的蔬菜本应在乡下十一点的时候就热乎乎地吃掉的,不过有热的小圆饼还有三种腌果,还有酪乳。况且这会儿连太阳都还没下山呢:黄昏的时间多么漫长,就算过了黄昏,还有漫长的夜晚,漫长的深夜,而我连自己今晚会睡哪儿睡在什么上面都还心里没底呢,帕夏姆大叔坐在那儿用一根和祖父那根一模一样的牙签剔着牙,他像看幻灯片似的看出了我的心思:“你想去钓鱼吗?”我其实并不太想去。可我不能让人觉得我已学会想要——或者也许是想要学会——那么长时间坐着不动了。于是我马上就说:

        “想去的,先生。”

        “那就跟我来。到那会儿赖克格斯也该回来了。”有三根钓竿挂在后面走廊墙上的两枚钉子上,钓竿上钓线浮子坠子钩子一应俱全。他取下其中的两根。“来,”他说。工具棚里有个铁皮桶,盖子上有用钉子凿穿的洞眼。“这是赖克格斯的蟋蟀桶,”他说。“我自个儿也喜欢虫子。”虫子装在一个浅浅的盛满泥土的木碗里;他——不,是我;我说:

        “我来,”就从他手里接过那个破叉子把那些长长的还在拼命挣扎的虫子从泥里挖出来,装到一个铁皮罐里。

        “来,”他说,把钓竿往肩上一扛,走过牲口棚拐弯往河滩走去,并没走多远;一条给踩得很平整的小径先穿过黑莓丛再穿过柳树丛,一直伸到河边,河水似乎轻柔地收集起逐渐暗淡的光线然后又轻柔地将它反射回去;这儿居然还有一根木头可以供人坐在上面。“我闺女就在这儿钓鱼,”他说,“我们管它叫玛丽湾。不过这会儿你可以在这儿钓鱼。我就在河堤那边。”随后他就走了。这会儿光线在迅速暗淡下去;夜晚很快就要来临了。我坐在那根木头上,耳边是蚊子轻柔的嗡嗡声。这不会太难:只要在必要时说一句就可以了。过了一会儿我想起要把钩子放进水里,这样我就可以看看夜晚降临时浮子要多久才能完全消失在黑暗中。随后我甚至还想到了要把赖克格斯的一只蟋蟀放到钩子上,不过蟋蟀不大容易捉到况且赖克格斯住在河边会经常钓鱼自然用得着这些蟋蟀。于是我便对自己说;这会儿浮子漂在水上了,看得比什么时候都清楚;很可能它会最后一个消失在黑暗中,因为河水本身将倒数第二个消失;这会儿我既看不到帕夏姆大叔也听不到他的声音,我不知道他离他说的河堤那边还要远多少,眼下正是最好的时机,我可以像个小孩子一样想哭就哭,只不过像个小孩一样哭又有什么用呢,纯粹是浪费,周围又没个人知道或是表示一下同情——假如你需要同情或者其实是想要回家的话,因为你想要的其实只是换上一张熟悉而柔软的床在上面睡觉;这会儿三声夜鹰在叫唤了,河那边不知什么地方还有一只猫头鹰,听声音还是只挺大的猫头鹰;兴许那边有挺大的林子,要是赖克格斯的猎狗昨晚追奥蒂斯真那么棒,那它们一定能对付兔子或浣熊或负鼠。于是我便问他了。这会儿天色全黑已经有好一阵子了。他在我身后轻声说;我到那时候才听到他的声音:

        “鱼咬钩子了没?”

        “我钓不来鱼,”我说。“你的猎狗怎么样?”

        “挺棒的,”他说。他连嗓音都没提就叫了声:“外公。”帕夏姆大叔的白衬衫在黑暗中反光,他朝我们走来,赖克格斯拿起那两根钓竿,我们跟在后边,又上了那条小径,两条猎狗在那儿等着我们,接着我们又进了屋子,走到灯光下,一盘盖着餐布的晚饭已经给赖克格斯准备好了。

        “坐下,”帕夏姆大叔说。“你可以边吃边说。”赖克格斯坐下了。

        “他们还没走,”他说。

        “还没把他们带到海德威克?”帕夏姆大叔问道。“波什姆没有监狱,”他告诉我说。“他们把咱们的人锁在学校后面小木棚里等着带到海德威克去蹲监狱呢。嘿,对了。他们还从来没抓过女人呢。”

        “不是这么回事,”赖克格斯说。“女士们还在旅馆里,有人在门口看着。只有霍根贝克先生一个人呆在小木棚里。考德维尔先生坐三十一次车回孟菲斯去了。把那小子一道带去了。”

        “奥蒂斯?”我问道。“那颗牙弄回来了吗?”

        “他们没说,”赖克格斯边吃边说;他飞快地瞥了我一眼。“还有那匹马也没事儿。我去看过它了。在旅馆的马棚里。考德维尔先生临走前替麦卡斯林先生付了笔保释金这样他可以照看那匹马。”他吃着饭。“九点四十分有趟火车去杰弗生。咱们抓紧点儿还能赶得上。”帕夏姆大叔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硕大的银表看了看。“还来得及,”赖克格斯说。

        “我不能回去,”我说。“我得等在这儿。”帕夏姆大叔把表放了回去,站起身来,叫道,声音并不响:

        “玛丽。”她在起居间里;我一点声音都没听到。她走到了门口。

        “我已经弄好了,”她说。她对赖克格斯说:“你的地铺在客厅里。”然后她对我说:“你就睡赖克格斯的床,就你昨晚上睡过的那张。”

        “我用不着睡赖克格斯的床,”我说。“我跟帕夏姆大叔睡就行了。没事儿的。”他们都怔怔地看着我,模样儿都差不多。“我常跟老板一块儿睡,”我说。“他也打呼噜的呢。没事儿的。”

        “老板?”帕夏姆大叔问。

        “我们就是这么叫我爷爷的,”我说。“他也打呼噜。没事儿的。”

        “随他便吧,”帕夏姆大叔说。我们进了他的房间。他那盏灯的瓷灯罩上描着花,房间一角一个金色的画架上有一幅很大的镶着金框的肖像:是个女人,不是很老,不过穿着老式的衣服;床上有一条鲜亮的百衲被,虽然眼下是五月份,壁炉里还燃着暗火。房间里有把椅子,还是把摇椅,不过我没坐上去。我只是站在那儿。随后他又进来了,这会儿他穿了件长睡衣在给那块银表上发条。“把衣服脱了,”他说。我便脱了衣服。“你妈在家里让你这个样子上床吗?”

        “不是的,先生,”我说。

        “你啥都没带是吗?”

        “是的,先生,”我说。他把表搁在壁炉架上,走到门边说,

        “玛丽。”她应了一声。“把赖克格斯的干净衬衫拿一件过来。”过了一会儿她从门缝里把衬衫递了进来。大叔接过衬衫。“给,”他说。我上去接过来穿上了。“你们是说此刻我将上床就寝还是跪下来?”

        “是跪下来的,”我说。

        “做祷告吧,”他说。我在床边跪下做了祷告。床已经铺好了。我钻进被窝,他吹灭了灯,我又听到了床的响声,然后——今晚上月亮得很晚才能爬得老高,不过这会儿光线已经够亮了——我看到他了,在白枕头、白髭、白帝髯的映衬下他全身黑白分明,他仰面躺着,两手合在胸前。“明儿早上我带你到城里去,咱们会见到霍根贝克先生。要是他说你在这儿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可以回家去了,你走不走?”

        “那我就走,先生,”我说。

        “睡吧,”他说。因为他话还没出口我就知道这正是我想要的,是我大概打昨天起就一直在盼着的:回家。我是说,没人喜欢受挫折,可有时候人难免要倒霉;你只能坚持住。布恩和耐德还没打退堂鼓,不然他们这会儿也不会在那地方了。兴许他们也不会说我打退堂鼓了,因为是他们叫我回家去的。兴许我只是太小,太稚嫩了;兴许我只是算不来自己在其中到底参与了多少,要是他们有个比我大一点或年长一点或者也许只要聪明一点的人,我们就不会被挫败了。明白吗?就是这样:我说的这些好像都挺头头是道,合情合理,甚至是无可非议的,而事实上,我不过是想回家可就是没有足够的勇气这么说,更不用说这么去做了。因此,既然现在我终于承认了自己不光败下阵来而且还是个胆小鬼,我就应该能心安理得地像个婴儿似的入睡了:帕夏姆大叔已经睡着了,几乎没怎么打鼾。可那也无关紧要,既然我明天就独自回家了——既没有偷来的马,也没有良心发现要死守贞操的妓女,没有跑腿的普尔曼列车员,没有耐德,没有布恩·霍根贝克,上回他从父亲手心里溜掉,这回他又故伎重演——他们都不会来打搅我睡觉了,没等我挣扎着爬起来走到外面,走进白昼,走进阳光,就听到了声音,两三声大叫大嚷,帕夏姆大叔那一边的床已经空了,这会儿我听到了屋子外面传来的嚷嚷声。

        “喂,喂。赖克格斯。赖克格斯。”我一骨碌爬起,跳下床,冲到窗口,从那儿看出去可以看到前院。是耐德。他把马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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