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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他抛弃了她,我想她是不会愿意跟任何人讲起这件事的

        啊科德菲尔德先生于一八六四年去世后,罗沙小姐搬到乡下萨德本百里地去和朱迪思一块儿过。她那时二十岁,比这外甥女还小四岁,听从了她姐姐临死时的请求,着手把这外甥女从家庭的没落中拯救出来,萨德本像是铁了心要把这没落推向终点,那么拯救的方式无非是嫁给他了。她(罗沙小姐)是一八四五年出生的,那时她姐姐已出嫁七年并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而罗沙小姐是她父母中年所生(她母亲生她时至少有四十了吧,就死在那张产床上,为这件事罗沙小姐始终没有原谅她的父亲)而且是在这样一个时刻——假定罗沙小姐只不过是反映了她父母对女婿的态度的话——这个家庭需要的仅仅是安宁与平静,说不定并不指望甚至是根本不需要再添一个孩子。可是她还是生下来了,以她母亲的生命为代价,使她永远也无法忘掉这回事,她由同一位老小姐姑姑抚养,这姑姑曾试图硬让一个不愿接受的镇子接受埃伦的新郎连同那场婚礼,而罗沙小姐在那样的女性封闭环境里长大,通过自己活着这一事实,不仅看出这是母亲牺牲生命的唯一正当理由,不仅看出自己是对她父亲的时刻存在、紧随不舍的谴责,而且也看出这是对尘世上全部的男性至上原则(就是这原则使她姑姑三十五岁仍然是个处女)的活生生的控诉,全面而甚至是可以引伸的控诉。就这样,在她一生的最初十六个年头里,她住在那所阴沉沉的窄小的房子里,跟一个不自觉憎恨着的父亲一起生活——这个古怪、沉默的人,看来他唯一的伙伴和朋友就是他的良心,而他唯一关心的就是自己在乡邻间的正直名声——这人后来把自己关在他钉死的阁楼里并且宁愿饿死也不愿看到自己的家乡因抵抗一支入侵的军队而受熬煎——一起住的还有那姑姑,她即使事过十年还在为埃伦那门婚事的彻底失败而从事报复,以一条在蜕皮的蛇的盲目、无理性的狂怒,攻击全镇、整个人类,通过它的任何一个或是全体成员——兄长外甥女外甥女婿她本人全都在内;她曾教罗沙小姐该把姐姐看成是个这样的女人,她不但从家庭和房宅中消失而且也从生活中消失,却进入了一幢蓝胡子公馆般的巨厦,在那里变成一个假面人,怀着消极无望的哀愁回顾那无可挽回的世界,给关在那里,倒并不是长期监禁而是处在一种嘲弄人的缓刑期中,被一个男人(他的脸跟科德菲尔德先生如今见到的和那一天以来所看到的并无不同,当时他这未来的女婿名义上跟他一同拉车事实上却是手执马鞭的,所以科德菲尔德先生在良心上扳下了闸,甚至放弃了他分内的那笔货物,和女婿分道扬镳)这男人在罗沙小姐出生前就进入了她的以及她家庭的生活,突如其来,像一阵龙卷风,造成了无法挽回、不可估量的损害,然后朝前卷去——那里有一种阴暗的陵墓般的气氛;充满着清教徒的自以为是和被激怒的女性睚眦必报的情绪,就在这种气氛里,罗沙小姐的童年(那暮气沉沉、古老、没有时间色彩的无青春期,其内容是躲在关闭的门外作卡桑德拉式的偷听,是蹲伏在幽黑的过厅里,那里充满了那种阴沉、复仇心切的长老会的恶臭,与此同时她等待着孩提时期与童年时期——大自然在这上头使她困惑、出卖了她——快点超越早熟,这早熟表现在对凡是男人尤其是她父亲带进这幢房子的任何、一切事物全都深深地不赞成,这种心理像是姑姑在她一出生时就连同襁褓一起施加给她的)逐渐逝去。

        也许她从父亲的死里看到,看到死亡的后果使她不仅成为孤儿而且也变成一个乞丐,必须向最近的亲戚去寻求食物、庇身之处以及保护——而这个亲戚正是她的外甥女,偏偏又是要她拯救的对象——;也许她从这里看到,命运本身正向她提供机会来实现她姐姐临死时的愿望。也许她甚至把自己视作一个惩罚工具:倘若不是强大得能与那人抗衡的积极工具,也至少是一种消极的象征,无可回避地提醒人应从婚床这一石头祭坛上不流血不露形地逸去。因为直到一八六六年他从弗吉尼亚州回来发现她跟朱迪思还有克莱蒂住在一起时——(对了,克莱蒂也是他的女儿:全名为克吕泰涅斯特拉。他亲自给她起名的。所有的名字都是他亲自起的:他自己的孩子还有他那帮野黑人的所有孩子,那是在这个国家开始同化这些野黑人之后的事了。罗沙小姐没告诉你那一天大车上的黑人里有两个是女的吗?

        没有,爸爸

        是啊。有两个女的。而且把她们带来不是出于偶然也不是因为疏忽。他是有意安排的,他无疑看得很远,远远超出两年,那是他盖房子实际用去的时间,也是他向乡邻们显示他的良好意愿的时间,这使他们允许他让他那帮野种和他们养驯的相互杂交,因为他那帮黑人与他们之间的语言差别要不了几星期甚至几天便不成其为障碍。他是有意把两个女人带来的;也许他挑选她们很用心很精明,一如他挑选别的牲口——那些马啦、骡子和牛啦——那是他后来带来的。他在乡间生活了差不多五年才跟县里的白人妇人说上几句客套话,情况和他屋子里空无家具一样,理由也一样:他那时没有东西去换,家具,女人,都一样。是的。他给克莱蒂起了名字,他们的名字都是他起的,克莱蒂前头的那一个以及亨利甚至还有朱迪思,以同样的那股粗野、讥诮的鲁莽劲儿,亲口命名他那些饶有讽刺意味的多产的龙齿,这里面除了两个之外都是女孩。不过我一直倾向于相信他的本意是要叫她卡桑德拉的,这是为某种纯粹戏剧性的经济眼光所驱使,不仅生下而且要指明这正是预言他将身受的灾难的主管占卜官,再说他本是个靠自学才识几个字的人,把名字起错也是件很自然的事)——等他一八六六年回到家中的时候,她有生以来见到他还不满一百次呢。而她当时所见到的就是那张食人妖魔的脸,是她小时候有一回见到过的,后来隔一段时间偶或重新见到,次数有多少她没有计算也记不起来了,那张脸就像是希腊悲剧里的面具,不仅是随着场景的变换而变换,而且随着演员而变换,而且面具一戴,事件与场合便不按时间或次序的先后发生,使她确实不可能说清她分别见过他多少次,因为姑姑教过她,不管是醒是睡,都别的什么也不要看。当她和姑姑下乡去萨德本百里地待上一天时,在那样的怀着戒心、气氛压抑甚至是一本正经的场合下,姑姑总是打发她去跟她的外甥、外甥女一块玩儿,就跟姑姑会命令她坐到钢琴前去给大家弹奏一支曲子那样,她即使在餐桌上也见不到他,因为姑姑往往将访问安排在正好是他出门去的时候;而且就算他在家,罗沙小姐没准也会故意避免见到他的。而遇到一年四五次埃伦带了孩子们回父亲家过上一天时,姑姑(这个性格坚强、笃好记仇、从不松劲的女人,比起科德菲尔德先生来仿佛男子汉气概要多上一倍,实际上不仅是罗沙小姐的母亲而且也是她的父亲)在这几次探望中也把同样阴森森、火药味十足、纵横捭阖的气氛笼罩在对立的双方头上,其中的一方——科德菲尔德先生——不管本来是否能守住自己的阵地,却早已撤回他的岗哨,解散他的炮兵,退进他消极的洁身自好这一坚不可破的堡垒:而另一方——萨德本——也许本来可以主动出击甚至使对方溃不成军,可是甚至都不清楚自己是个被严加提防的敌人呢。因为他甚至都不进屋来和大家共进午餐。他的理由可能是因为牵涉到他岳父的某个难言之隐,而他岳父和他本人建立起关系的真正原因与开始,那是无论姑姑还是埃伦还有罗沙小姐都始终不知道的,这件事萨德本只会向一个人透露——而且要他发誓在科德菲尔德先生健在时始终严守秘密——出于对科德菲尔德先生谨小慎微培养起来的白璧无瑕的名声的敬重——而这件事,你爷爷说,科德菲尔德先生本人出于同样的原因也从未透露过。或者说不定个中原因正是罗沙小姐告诉过你的那点,而这也是姑姑提供给她的:那就是,既然现在萨德本已经从岳父那里得到了科德菲尔德先生所拥有的对萨德本有用或所需的一切,他(萨德本)便既无勇气面对岳父也没有那样的风度与雅量来完成礼仪上的家庭团聚了,哪怕一年只需要四次。说不定个中理由正是萨德本自己所说的那样而那位姑姑根本不相信的,因为事情很简单:他并不是每天都进城的,等他进了城,他宁愿把时间花来(他现在进酒吧了)和每天中午在霍尔斯顿旅社碰头的那帮爷们相聚。

        就是这张脸,当她真有机会看到时,正处在他自己餐桌上她的对面——那是张敌人的脸,虽然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正被严加提防。她这时十岁了,在姑姑擅离职守之后(现在由罗沙小姐给她父亲管家了,就像姑姑以前那样,直到有天晚上姑姑从窗口爬出去从此再也不见踪影)不但没有人让她在正式的节日或丧葬日上去和她的外甥、外甥女一块玩儿,她甚至都不用下乡去呼吸他呼吸着的同样空气了,在那里,即使外出办事去了,他却依然存在,半隐半现地处于她所说的嘲讽与警觉的胜利之中。她如今一年只去萨德本百里地一次,和她父亲穿了他们的星期天出客衣服,坐一辆由一对结实、矬矮的牲口拉的结实、破旧的两轮马车,赶十二英里路上那儿去待上一天。现在是科德菲尔德先生坚持要去走动了,当初姑姑在的时候他从不陪她们一起去,现在去也许是出于一种责任感,这是他自己提供的原因,在这样的情况下甚至姑姑也是会相信的,没准恰恰是因为这不是真正的原因,至于真正的原因,那无疑连罗沙小姐也不会相信的:那就是科德菲尔德先生想见到他的外孙外孙女,他对他们怀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不安感,怕有一天他们的父亲至少会告诉儿子关于早先他父亲和外祖父做过的那笔买卖,而科德菲尔德先生至今不能肯定他的女婿是否从没透露过。姑姑虽然走了,但她的影响还是能给每次这样的走亲戚投下并唤起一种阴森出击的古老的气氛,比过去更有意识地去抗击一个敌人,而此人却不知道自己正处在交战状态呢。因为如今姑姑走了,埃伦便叛离了那三人小组,而罗沙小姐竭力要把它变成两人小组,尽管她本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现在她完全孤身一人了,坐在餐桌对面,如今连埃伦的支持都得不到(埃伦此时经历了一次彻底的脱胎换骨,正进入她下一个年龄段,为了追求真正的新生而怀着彻底决裂的精神);——面对着餐桌另一边的敌人,而这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坐在那儿不是作为主人与姐夫而是作为休战的另一方。比较起,对比起他自己的家人、孩子,他也许甚至都没有对她多看一眼——这姑娘矮小单薄,她的双脚甚至等她长大成人后,即使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也绝对碰不到地板,这些椅子是她将继承的,坐别的椅子也同样不行,而那些椅子——那些物件——她将一点点攒起来,以配合并表现自己的个性,这也是人之常情,她反正与埃伦不同,而埃伦虽然也是小骨架,却是人们常说的体态丰满(要不是后来落到一个连男人也找不到多少食物的时代,要不是生命的最后时日乱七八糟,她真会是体态丰满的。不好算胖:仅仅是圆滚滚的,哪儿也不缺肉,头发白了,眼睛却甚至还很年轻,在眼看要形成的松垂双下巴上甚至还留有一层淡淡的红晕,脸颊上是再不会有的了,那双戴着戒指的胖嘟嘟、保养得很好的小手叠在一起,安详地等待着饭菜端上来,双手搁在织花台布上哈维兰德瓷器的前面,头顶上是枝状大吊灯,那是许多年前他用大车拉到镇上来的,还引起了镇民们的惊讶与公愤呢),而且她跟朱迪思也不同,朱迪思已经高过埃伦了,而十六岁的亨利虽然不如十四岁的朱迪思那么高,可是看苗头总有一天会和他父亲站在一起分不出高低的;——这小东西,这张脸,一顿饭下来几乎没说一句话,眼睛长得(正如你所说的)像是塞在软面团里的两小块煤,头发一丝不苟,是老鼠毛皮的那种特里特别的颜色,像是不常晒到太阳,跟朱迪思与亨利过惯露天生活的脸一比反差很大:朱迪思头发像母亲眼睛像父亲,亨利的头发是父亲的红头发和埃伦的黑头发的中和,眼睛则像闪亮的黑榛子;——这个矮小的身躯,带着一股子好奇心十足而又别别扭扭的尴尬劲儿,就像是一袭为了参加化装舞会在最后一刻没别的办法才借来的服装,而这舞会正是她不想参加的:身上带着一种气氛,仿佛一个人精心选择了隐居生活,却仍然苦苦地被迫试图适应,而不是自愿甚至也不是默许自己脱离尘俗的——这个身不由己的婢女即使到这时还在期待解脱,凭借着写一种女学生水平的以同样是死者为题的诗歌——这张脸,在座所有人中最小的一张,正越过餐桌注视着他,带着沉静、好奇和高度的关注,仿佛她确实从与事件从中流逝的长河(亦即时间)打交道中得到了某些暗示,这是她躲在关紧的门后窃听所得或分析出来的,倒不是说她在那里真的听到了什么,而是说因此而她变得被动漠然,对发烧前的灾难性的热度既不能识别,又无法提出意见或表示怀疑,而是都能接受了,而正是这灾难造就出预言家并且有时使他们言不虚发,能道出未来的灾难,在这场灾难里她童年时所见到的那张妖魔面孔显然会消失,而且消失得那么彻底,以致她会同意嫁给这面孔的后继主人。

        那回可能是她见他的最后一次了。因为他们再不去走亲戚了。科德菲尔德先生不再去了。本来就压根儿没有定下哪一天去拜访。有一天早晨,科德菲尔德先生会出现在早餐桌上,穿着他那件讲究的厚料子黑上衣,这是他结婚时穿的,此后每年穿上五十二次,直到埃伦结婚,然后在姑姑出走后每年穿上五十三次,终于穿上了再也没有脱下,在那一天,他爬上阁楼把门钉死,将锤子从窗子里扔出来,就这样死在里面。随后罗沙小姐隐退了一个时期,再次露面时穿的是令人望而生畏的黑色或褐色的丝质衣服,那是多年前姑姑替她选购的,等到衣服都磨损了她竟然还继续在星期天和别的重要场合穿着,一直到有一天她父亲断定姑姑不会回来了,才允许罗沙小姐用姑姑私奔那晚留在家里的衣服。于是他们登上两轮马车出发,科德菲尔德事先停开那两个黑人的那顿午饭,因为他们反正不需要做饭了,而且(镇上的人这样认为)还跟他们算饭钱,为了他们不得不吃的那些残羹剩饭。接着有一年他们不再去了。科德菲尔德先生不再穿着那件黑上衣来吃早餐了,这是确切无疑的,而且过了好些天他仍然不来,整个情况就是这样。也许是他认为,既然外孙外孙女已经长大,他良心上的负担也就放了下来,因为亨利去奥克斯福上了州立大学,朱迪思呢,走得更远:——进入了童年与成年妇女之间的那段过渡期,这期间她与外公接触的机会更少了,而且她原本一生中见到外公的次数就极有限,至于关心看来就更谈不上了——在这样的过渡期间,年轻姑娘虽然人们仍然可以看见,但似乎是透过毛玻璃看到的,而别人说话的声音甚至都传不到她们耳里;在那里,她们生活在(倘若是假小子型的,那就能——也确实是——跑得爬得更欢,和兄弟一起骑马、打架或者一起跟别的人赛马、对打)一种带珍珠光辉的柔光里,没有影子,而且她们自己也投身在内;悬浮在星云里,诡奇而不可捉摸,连她们的形体本身也是流质般的,轻巧而没有实体;倒不是她们自身在浮动和寻求,而仅仅是在等待,那是寄生性的,很强劲也很安详,不费力气地把后所有格吸引到自己身上,在那上面和周围形成,还流入背部和胸部;形成了胸脯、胁腹和大腿。

        现在一个阶段开始了,这阶段在灾难中结束,而这灾难在罗沙小姐身上引起了一次彻底的逆转,竟使她同意嫁给自小就一直视为妖魔的那个男人。那倒不是性格走向反面的问题:这方面并没有变化。连她的举止也没有多大的变化。即使查尔斯 ·邦没有死,她也非常可能在她父亲死后或迟或早会搬到萨德本百里地去住的,而且一旦去了就很可能会在那里度过余生,在她搬去时无疑正是这么打算的。不过倘若邦活着,跟朱迪思结了婚,而亨利仍留在人们熟知的世界里,那她是只会在充分准备好的时候才搬去的(如果她当真搬去的话),而且她会仅仅以小姨的身分住在(如果她当真住下的话)她亡姐的家里,而她确实是小姨。那倒不是她的性格问题:尽管从她确实见到他起大约有六年,还有那确切无疑的四年,在这四年里她每晚偷偷送吃的给在阁楼里躲避邦联宪兵的父亲,同时写歌颂英雄的诗歌,而歌颂的正是他父亲避之唯恐不及的人们,他们倘使找到了他,肯定会不经审判就枪毙他或吊死他的——不妨顺带提一下,他小时印象中的那个妖魔偏偏是这些人中的一员,而且还(他带回来一张李亲笔书写的英勇嘉奖令)是个好样儿的——她搬到那边去准备度过余生时带去的脸还是越过餐桌注视过他的那张脸,对这张脸,他同样说不出看到过多少回,也说不出在何时何地,这并不是因为这张脸他无法忘却,而是因为他在目光转开去十分钟后便也许记不清也无法描摹它究竟是什么模样了,而如今曾是那小娃娃的那个女子正以和当初一样严峻、冷漠地专注凝视着他。

        虽然她要在多年后才能重新见到萨德本,可是此时见到姐姐与外甥女的机会却比过去多了。埃伦如今正处在她姑姑会称之为“背叛”的高峰期。她似乎不仅对自己的生活与婚姻默认了,妥协了,而且确实为之感到骄傲。她变得容光焕发,仿佛命运之神把女人需要在六到八年中逐渐进入然后从容不迫地退出的正常的小阳春时期压缩到三、四年之内,这不是为了补偿日后要出现的事,就是为了结清账目,替命运之神的夫人自然之神以他的名义签发的支票付款。她现在三十七、八岁,长得很丰满,脸上仍然一无瑕疵。仿佛一直到姑姑失踪为止这个世界留在这张脸上的所有痕迹都被清除了,至少被介乎其间的那些使肉体脱尽火气、不受骚扰的年月所抹去,从骨骼与皮肤之间,从全部经验与收容它的包装之间。如今她的举止、风度稍许有些王家气概了——她和朱迪思如今经常上镇,去拜访二十年前姑姑竭力强拉硬拽来参加婚礼的同一些女士,其中有几个如今当了奶奶或姥姥,两人还去买东西,尽管镇上可供挑选的好东西少得可怜——仿佛她不仅终于成功地摆脱了清教徒传统而且也从现实本身中游离出来;已经把残暴的丈夫与难以理解的孩子们祭杀,沦为鬼魂;终于逃进了一个纯幻想的世界,在这里她受不到任何伤害,很是安全,无论是出行还是家居,一举一动,莫不把最大城堡的女主人、首富的夫人、头号幸运儿的母亲的身份显摆显摆。她出去买东西时(如今杰弗生已有二十家店铺了),倒是很自在,连马车都不下,一副大家风范,富有自信,说的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废话,滔滔不绝,都是她为自己设计的角色该说的漂亮的陈词滥调,那角色是一位公爵夫人,四出巡视,在地无一垄、俯首帖耳的农民之间施汤送药——这个女人,要是坚韧不拔得能忍受悲哀与患难的话,原本可上升为一颗真正的明星,成为一位女族长;虽是个依偎在壁炉边的干瘪老太太,却能发号施令,决定着一家人的尊严与命运,而不致落到终于不得不去求那个最年轻的成员,请她来保护其他成员的地步。

        往往每周两次,有时候三次,这母女俩上镇来到娘家——这愚蠢、不切实际、唠唠叨叨、与世隔绝的女人如今已有六年脱离外面的世界了——这女人曾泪人儿似的告别家庭与亲人,在一个阴森森的瘴气弥漫的地域,那儿宛如冥河那一带的穷山恶水,生下两个孩子,接着便像沼泽里孵化的蝴蝶升腾而起,没有肚肠与所有那些主管痛苦和经验的沉重器官的拖累,飞入迟迟不落的太阳那持续亮丽的真空之中——而那位年轻的女公子则是在自己全然遗世独立中做梦而不是生存,真是几乎处在听而不闻的聋聩状态中。对于这母女俩,罗沙小姐现在准是等于根本算不上什么了:不是曾经作为出走的姑姑出于报复心理而无微不至地关怀与呵护的对象和牺牲品的那个孩子,甚至也不是那个和管家身份相称的女人,当然更不是那千真万确的小姨本人。而反过来讲,对于罗沙小姐,也很难说这两个人里,一个姐姐一个外甥女,哪一个更不真实——是那个逃避现实进入了一个里面全是玩偶的没有生气的世界的成年妇女,还是那个少女,她清醒地睡在某种悬浮状态中,那是完全具体得活像出生前娘胎里的状态,而且远离现实世界的另一极端,正如埃伦远离她那一极端一样,就这样母女俩一周两到三次上她家来,其中有一回,是朱迪思十七岁那年的夏天,她们半路上在她家停一下,为了走陆路去孟菲斯,给朱迪思买衣服;是的:办嫁妆。那是亨利进大学第一年后的那个夏天,这之前亨利曾带查尔斯·邦回家一起度圣诞节,后来放暑假时又带他来待了一个星期左右,这以后,邦骑马去大河搭轮船回新奥尔良的家;那年夏天萨德本本人也出门了,是为了生意上的事,埃伦说,她这样告诉别人,无疑没有理会到,这是她当时的生活状况所造成的,没有理会到她都不知道自己丈夫去了什么地方,甚至都没察觉自己居然没有好奇心,而且竟然没有人,除了你爷爷或许还有克莱蒂,知道原来萨德本也去了新奥尔良。母女俩会进入那座阴暗、冷峻、窄憋的小房子,在那里,即使在四年后的今天,那位姑姑似乎仍然在不知哪扇门的背后,一只手已经按在门球上了,而埃伦总是让房子里充满十到十五分钟尖厉的喧闹声,接着便离去,带走她那处于梦幻状态中的、作不了一点儿主的女儿,这姑娘连一句话都没说过;而罗沙小姐,虽然事实上是姑娘的小姨,在实际年龄上却应该算是妹妹,而在实际经验、希望与机会上则该算是外甥女了,她不理会那个当母亲的,却跟随着那正在离去、不易接近的女儿,怀着一种紧迫而难以言喻的渴望,却没有一丝嫉妒,把自己注定失败、受到挫折的青春时期的全部破灭的梦想与幻想都寄托在朱迪思身上,想要把她有权支配的唯一的礼物(照说送新娘嫁妆才有必要,教新娘本事却大可不必;这事是埃伦说出来的,她边说边开心地又叫又笑,而且说了不止一回)献给朱迪思:她提出要教朱迪思怎样管家,怎样准备饭菜和清点换洗的衣服,得到的回报却是莫测高深的茫然瞪视,像是没听到“什么?你说什么来着?”这句话,而这时连埃伦也又惊又喜地尖叫起来。随后她们就走了——马车、大包小包的东西、埃伦孔雀般的扬扬得意,还有外甥女的无法看透的梦幻境地。而在下一回她们进城、马车停在科德菲尔德先生家门前时,家里的一个黑女奴出来说罗沙小姐不在家。

        那年夏天她又见到亨利了。从上一年夏天以来,她就没见过他,虽然圣诞节他是从大学里带了位朋友回家过的,而且她听说过假日期间萨德本百里地举行了几次舞会和社交聚会,不过她和她父亲没去。而当亨利和邦元旦后第一天回学校经过镇子来找小姨说话时,她倒确实是不在家。因此她直到来年夏天才再次见到他,那已是整整一年之后了。她上了大街,是去买东西的;她正站在街上跟你奶奶聊天,这时他骑马经过。他没有看见小姨;他扬长而过,骑了匹他父亲送给他的一匹新买的母马,这时穿戴着成年人的外衣和帽子了;你奶奶说他此时跟他父亲一般高了,也让那母马一摇一摆走着同样的步子,尽管身子骨比萨德本的来得轻,似乎一副骨骼够条件摆谱了,但体重还是欠缺点儿,举止也不够稳重,所以派头还不够足。要知道,萨德本也是在扮演他的那个角色呢。他在不止一个方面败坏了埃伦。他如今是县里唯一最大的地主和棉花种植者了,这样的地位是用盖住宅时用的同样的策略取得的——同样一门心思、毫不松懈地干自己的,全然不顾镇上人对他的行为看在眼里会有什么看法,也不管大家对见不到的那些事儿显然会有什么看法。这就是说,镇上的有些居民此时仍然相信在哪个木材垛里藏着个黑鬼呢,其中有人相信这庄园仅仅是他实际上所从事的不法活动的一种掩护,也有人相信连棉花市场本身他都有办法操纵,因此每大包棉花的卖价总要比老实人能得到的高,还有人显然相信他带来的那帮野黑人确有妖术,能让每英亩土地所收的棉花高于任何养驯的黑奴的出产。他不为人所喜欢(反正他本来就没有这个打算),却为人所畏惧,这似乎让他觉得好玩,如果不是确实觉得高兴的话。可是他还是被接受了;他如今显然钱多得别人再也无法抵制,甚至无法严重地打扰了。他做到了这一点——在结婚后十年内使他的庄园运转得很顺当(他如今有了一个监工;就是他订婚那天在他未婚妻家院门口逮捕他的那个保安官的儿子),如今他也正在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游手好闲、傲慢自大的主儿,由于游手好闲而发福,都显得有点儿浮肿了。是啊,他把埃伦败坏得竟干出比背叛更坏的事来,不过,像她一样,他不清楚自己那份春风得意也同样是人为的繁荣,而且就在他仍然向着观众表演的同时,在他背后,命运、定数、报应、嘲弄——随你怎么叫那位舞台监督都行——已经在拆卸布景,在把下一幕的那班人工合成、弄虚作假的幻影和形象拉上场了。——“瞧那边走的是——”你奶奶说。可是罗沙小姐已经见到他了,她当时站在你奶奶身边,头顶几乎还不及你奶奶的肩膀那么高,瘦瘦的,穿了件那位姑姑留在家里的衣服,罗沙小姐把它改小以适合自己的身材,没人教过她怎样缝制衣服,虽说她承担了家务还自告奋勇要教朱迪思怎样管家,其实从来没人教过她烹饪或是任何别的家务活,除了教她在关紧的门外偷听别人的谈话。她当时头上包了块肩巾站在那儿,仿佛已是五十岁而不是十五岁,目光追随着外甥的背影,说,“唷……他刮了胡子呢。”

        这以后,她甚至都不去看埃伦了。也就是说,埃伦也不再回娘家了,不再打断每周例行的坐车购物活动踅进来看看了,当初来到一家家商号的门口时她并不下车,而是吩咐老板和伙计把衣料、不值钱的装饰品和小物件拿出来给她看,他们肚子里比她还明白她是不会买的,只不过摸摸捏捏,把东西弄得乱七八糟,然后说不想要,一边还聪明伶俐地挑点毛病,反正总有说头。倒没有瞧不起人的样子,甚至也不全是纡尊降贵,而是以一种直截了当甚至是孩子气的专横态度来对待这些男人,这些老板和伙计总是百依百顺或者态度很好要不就是纯然无可奈何;然后总算来到娘家,也让这儿充满了一阵毫无意义的虚荣心十足的喧闹声,那是对罗沙小姐、她父亲以及整个家庭的不切实际、毫无现实基础的训导,指点罗沙小姐该怎样穿衣服,家具该怎样布置,该吃什么,得怎样做,甚至连何时用餐也作了规定。因为现在时间临近了(那是一八六〇年,连科德菲尔德先生也怕会承认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了),二十年来,萨德本家的命运变得像是一个湖,由条条静静的山泉汇成一个静静的河谷,并且蔓延开去,几乎察觉不出地在往上涨水,一家四口人在明媚阳光下悬浮其中,感觉到那地下的潜流正开始把他们涌向那出口处,涌向那峡谷,这也将是这片土地的大灾难,于是这四个安详的游泳者突然转身彼此相对,还没有感到恐慌或相互不信任,仅仅是有点警惕,只感到大势不妙,任谁都还未达到下面的这个地步:人看看身边在受难的那些伙伴,心里琢磨我何时不再想办法帮助他们而只顾救自己呢?甚至还没有觉察这一时刻临近呢。因此罗沙小姐没有见到过他们中的任何人,她更是根本从没见到过查尔斯·邦(反正将始终见不到活着时的他);那位来自新奥尔良的查尔斯·邦,亨利的朋友,他不仅比亨利大几岁而且作为还在念大学的人来说年纪确实是大了一些,而且在那边的确有点不得其所——那是密西西比州腹地甚至可说是荒野里的一所新成立的小规模大学,离他家乡那座充满尘嚣甚至很洋气的城市有三百英里之遥——是一位比他实际年龄显得更加优雅而见过世面、更加富有自信的青年,人很帅气,显然很富裕,而且有背景,那是个影影绰绰的法定保护人而不是父亲或母亲——这样一位人物在当时边远的密西西比州肯定几乎像是只火凤凰,他没有童年却羽毛丰满地蹦跳出来,不知是哪个女人生下的,不受时代的影响,后来消失了,没有在任何地方留下骨殖或骨灰——此人举止从容安详,气度傲慢豪侠,与他相比,萨德本的妄自尊大简直是拙劣的虚张声势,而亨利则全然是个笨手笨脚的毛小子了。罗沙小姐从没见到过他;这只是一幅图像,一个意象。这不是埃伦告诉她的:埃伦正处在她那花蝴蝶的夏日全盛时期,如今平添了一份慈爱、优雅的妩媚,因为她把青春心甘情愿地献给了自己的亲骨肉而且是女儿,以致产生了与订婚期同时存在的一种态度与行为,做母亲的如果高兴的话,简直可以凭着这种态度与行为,越俎代庖,自行充当女儿婚礼上的新娘。听埃伦讲起来,一个陌生人几乎会相信这场婚礼都确实举行过了,可是后来发生的事却说明在那些年轻人与父母之间连提都没有提起过这事呢。埃伦连一次也没有提到过朱迪思和邦之间的恋爱。她连有关的话也没暗示过。爱情对于他们来说,仅仅是一个早就结束、完全过时的问题,就像头一个孙儿都出生了还要去追究奶奶、姥姥的童贞问题一样。她说起邦时仿佛拿他当作连在一起的三件没生命的东西,或是一件没生命的东西,但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能有三种相关的用途:可供朱迪思穿的一件外衣,就像她会穿的马装或舞会礼服;一件家具,可以补充她家的陈设,使之完备,品位也更高;再就是一位顾问兼榜样,用来纠正亨利乡气的举止、言谈和着装。她似乎把时间囊括了起来。她假设了一段逝去的岁月,在这段时间里没有度蜜月的事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从这段岁月里,五张脸(现在是五张了)以一种没有生气、持续开花的形式对外傻看,像挂在一片虚空中的几张着色人像,都是在事先得知的巅峰状态中拍摄的,一切思想与经验都被抹去,这些肖像的原型在很早以前生活并死去,连他们曾在上面昂首阔步、装模作样、大笑、大哭过的舞台本身如今也准已忘掉他们的欢乐与忧伤。这个,当时罗沙小姐并没有听进去,她是从第一个词儿,也许是从那个名字,查尔斯·邦,得出这幅图景的;这个十六岁便注定要终生当老小姐的女人,坐在这由幻觉投下的灿烂光辉下,仿佛处在歌舞场那种彩色电光束底下,正是平生第一次来到这里,这电光束充满了虚无缥缈的微小的金属亮片的闪光,突然射在她身上,停留片刻,然后朝前移去。她并不嫉妒朱迪思。那种感情也不是自我怜悯,她坐在那里,穿了件改制得很拙劣的家常衣裙(这些衣服,有些是别人扔掉的,但往往还是新的,埃伦过一阵总要给她几件,当然都是丝绸的啦),那是姑姑跟那骡马贩子私奔时丢下的,没准希望或甚至坚定地相信今后再也不会穿这种衣服了,这时罗沙小姐在埃伦讲话时不断地对着她姐姐眨眼。这也许仅仅是最终彻底自我克制时带来的一种平静的绝望和解脱感,因为朱迪思眼看要把受挫折后得到的间接补偿加以扼杀,把它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童话了。等后来埃伦讲给你奶奶听的时候,听上去就真像是则童话了,不过那是为一家时髦女士的俱乐部写作并由她们演出的一出童话剧。然而对于罗沙小姐来说,它无疑是真实的,不仅貌似真实而且是经过确证的:所以才会有下面那句话,这话让埃伦(她也说起过这事,因为这笑话未免太幼稚了)觉得既有趣又惊讶得有点烦恼,不由尖叫。“我们是有资格得到他的,”罗沙小姐这样说。“有资格得到?他?”埃伦说,说不定又是尖叫着说的。“当然我们有资格得到他——要是你想这么说的话,我自然希望并且料想你能认识到,不论哪个人把多么显赫的荣誉通过婚配给予科德菲尔德家,科德菲尔德家都是有资格作出积极反应的。”

        当然啦,听的人对这句话怎样应对,那是不得而知的。至少,就埃伦所说的话来看,罗沙小姐并没有打算说什么。她仅仅是送走埃伦,接着便着手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朱迪思准备第二件礼物,实在说她也只此两件。她现在有两种才能,这一种同样也是姑姑传给她的,这姑姑曾靠某个夜晚爬窗出走这一行动来教她如何管家和如何改衣服,尽管这第二种才能发展得很慢(你简直可以说是反应迟钝),原因是姑姑离去时,罗沙小姐个儿还不够大,即使改改小,也无法利用那些扔下的衣服。现在她着手偷偷地为朱迪思置办嫁妆中的服装。衣料是从她父亲的店里拿来的。她没法从别的地方弄到。你奶奶告诉过我当时罗沙小姐确实不会点钱、找钱,在道理上她知道钱币从小到大各有所值,可是显然从来没有机会去观察、触摸、试用并确证具体的现钱;一星期里有几天她会挎着只篮子上闹市去,在科德菲尔德先生早就指定的某几家铺子里买东西,但是并不用口或手把零钱和整笔钱作交易,而等到当天晚些时候,科德菲尔德先生自会循迹而去,按纸上或墙上或柜台上草草记下的赊账把钱付清。因此她只能从父亲那里弄到衣料。由于他当初用一辆大车就把整爿店搬来杰弗生镇,而当时他得靠这份买卖养活老母妹子老婆和孩子们,不像现在,只需靠它负担一个孩子,加上对财富积累极度不感兴趣,所以才会让良心搅得他从当年那宗买卖中抽身退出,在这件事里,他的女婿使他不仅没拿到正当的利润而且连原来的投资也牺牲了,他的货物开始时仅仅是一套最简陋的生活必需品,从搁板上拿下的东西显然连养活自己和女儿都不行,后来数量上并未增加,品种的多样化更是谈不上。然而她就得从这儿去弄衣料来缝制少女的一套套可身的衣服,这些衣服是为她自己的替代婚礼所用的——你不难想象在罗沙小姐心目中这些衣服会占据什么地位,而且她是在没有人帮助下独自完成的,她会把它们想象成什么样子那就更不用说了。没人知道她怎样想方设法从父亲的店里弄到这些衣料。他没有给她。要是他的外孙女穿着得不像样,或者破破烂烂,不足以御寒,那他是会觉得有责任给予帮助的,但不会给她提供嫁衣。所以我相信她是偷来的。她肯定是偷的。她准是几乎从她父亲鼻子底下拿走的(那家店很小,他既是掌柜又是伙计,在店里哪一头都可以扫见所有的角落),她怀着那种超越道德标准的勇气,那种女人对掠夺行为的亲合倾向,不过更可能是,或者说我愿意设想的是,她使出了某种花招,是出于天真所炮制的毫不遮饰的不怕让人看透的花招,正因为如此简单才骗过了他。

        因此她竟然再没见到埃伦。显然,埃伦已经完成了她的使命,度过了花蝴蝶的夏季的明媚而无所事事的中午和下午,就消失了,也许不是从杰弗生镇,反正是从她妹妹的生活中消失了,后来仅仅让人再见过一次,那是在她弥留时,躺在大房子一间黑屋子的床上,而致命的厄运已朝这幢大宅伸出魔掌,到了要把它立足的黑色基石加以粉碎的地步,并且抽走两根顶梁柱,就是那两个男人,丈夫和儿子——一个陷于战争的艰险与危难之中,另一个显然杳无音信。亨利就那么消失了。罗沙也听说这事了,那时她正把白天(加上晚上;她不得不等她父亲睡着了)用来为外甥女沉闷地、笨手笨脚地缝制嫁衣,而且不但得不让她父亲还得不让两名黑女佣看到,她们说不定会向科德菲尔德先生告密——她把旧藏的零碎线绳编成花边,镶在衣服上,就在这期间,传来林肯当选和萨姆特陷落的消息,但这些对她家乡无异于丧钟和催魂铃的消息她几乎没有听进去,却在一件衣服上乏味而笨拙地缝上的两针之间把它们抛在脑后,而这衣服她永远不会为一个活着时能让她看到的男人穿上并脱下。亨利就那么失踪了:她听到的情况跟全镇人听到的一样——亦即在那第二个圣诞节,亨利又带了邦回来度假,就是那个英俊、阔绰的新奥尔良人,他和那女儿订婚的事做娘的到现在已经往镇上人耳朵里灌了足足有六个月了。他们两人又来了,这时镇上的人都盼着宣布结婚的确切日期。但接着发生了一些事。谁也不清楚是什么事:到底是亨利和邦为一方,朱迪思为另一方之间的纠纷呢,还是这三个年轻人为一方跟父母亲为另一方闹矛盾。反正等到圣诞节来临,亨利和邦都走了。而埃伦干脆不露面了(她像是躲进了那间黑屋子,直到两年后去世没离开过)而且不管从萨德本或朱迪思的脸色、行为、态度上,谁都看不出什么来,因此这段情事还是从黑人那里透露出来的:讲到如何在圣诞节前夜发生了一场争吵,倒不是在邦和亨利之间或是邦和萨德本之间,而是在儿子与父亲之间,说什么亨利跟他父亲正式脱离关系,并且放弃了他的继承权和他出生的家,跟邦连夜骑马出走,而那个做娘的顿时垮了下来——但是镇上人相信,不是因为那次婚变而是因为遭到了活生生的现实的打击:这正是割断牲口喉管前那慈悲为怀的一斧子。当然埃伦对这一点也不知情。

        这就是罗沙小姐所听说的。至于她怎么想那就没人知道了。镇民们相信亨利这样干无非是年轻人性子暴躁,更何况他是萨德本家的一员,不过时间自会治愈这毛病的。毫无疑问,萨德本和朱迪思对彼此的态度以及他们对镇民们的态度是对此起了一定作用的。他们会时不时一起坐着马车在镇上露面,仿佛至少在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芥蒂,要是这争吵是在邦和他父亲之间发生的,情况当然不会是这样,而且要是在亨利跟他父亲之间发生过争吵,情况大概也不会是这样,因为镇民们知道,亨利和朱迪思之间竟有过比通常的兄妹的忠诚之情更亲密的关系;这是种古怪的关系:有几分像一个优秀团队里的两名士官生之间那种激烈的、非个人的对抗,他们在一个盘子里吃饭,合盖一条毯子睡觉,冒同样的致命危险,而且甘愿为对方出生入死,倒并不是为了对方本人,而是为了团队自身不败的威名。这就是罗沙小姐所知道的一切。她不可能比镇民们多知道一点,因为那些知情人(萨德本或是朱迪思:可不会是埃伦,首先人家什么也不会告诉她,即使告诉了她,她也会忘掉,吸收不了——埃伦这只花蝴蝶,连她身子底下为太阳晒得轻飘飘的空气也事先没加警告地给抽走了,如今她只好躺在黑屋子里,一双胖嘟嘟的手交叠在床罩上,上面那双眼睛里也许连痛苦都没有,而仅仅充满了一副大惑不解的神情)是不会告诉她的,就像他们不会告诉杰弗生镇或任何别的地方的任何人那样。没准她上那边去过,没准去过一次后就再也不去了,而且她无疑没有问,甚至没去问朱迪思,也许是知道人家反正不会告诉她,也许是因为她在等人家开口说。而且她一定告诉过科德菲尔德先生没出什么不对头的事儿,她本人也显然相信这一点,因为她还在为朱迪思的婚礼缝制衣服。她一直在这么干,当时密西西比州脱离了联邦,第一批穿邦联制服的军人开始出现在杰弗生镇,沙多里斯上校和萨德本在镇上把一个团拉起来,该团于一八六一年开拔,萨德本这二把手策马走在沙多里斯上校的左边,骑着一匹黑牡马,以司各特的名字命名,走在团旗底下,那是他跟沙多里斯设计的,由沙多里斯家的女眷用一件件绸衣拼缝成的。他人长结实了,不但比一八三三年第一次骑马进杰弗生镇时,而且比跟埃伦结婚时都个儿大了。他这时还不能算是肥胖,虽然当时快五十五岁了。那些脂肪、那个大肚子,要过些时候才会出现。他是突然一下子胖起来的,那是在他和罗沙小姐订婚那档子外人搞不清楚的事后的那一年里,紧接着她不再住在他屋顶下,回到镇上她父亲的房子里独自生活,就此再不跟他说话,只有一次例外,是在人家告诉她他快死了那回,当时她冲着他说了几句话。他那身肉是突然上身的,像黑人们和沃什·琼斯所说的一个男人的好身坯,达到了顶峰后还保持着那个水平,其实这之前那老底已经被掏空,在人们所知的他的外形和实际上的那副死死撑住的骨架之间的某种东西已变得液体化,并且附着在地面上,被它所显露的外衣遏制,像气球般形态不定,没有生气。

        她没有去为团队送行,因为在部队离去前她父亲不让她出门,不许她跟别的妇女、姑娘一起参加送行仪式,甚至也不让她到场旁观,倒不是因为他女婿恰好是里面的一个成员。他从来也不是一个性情暴烈的人,在正式宣战和密西西比州分离之前,他抗议的行动、言论不仅仅是很平和,而且是很讲道理、很有理性的。可是在骰子掷下去后他似乎一夜之间变成了另一个人,就跟他女儿埃伦几年前性格起了根本性变化一样。部队在杰弗生一出现,他就关闭了他的店铺,而且在征集士兵和操练期间一直关着,不仅当时如此,以后,在团队开拔后也还是这样,但凡有零星队伍路过要在此地宿营,他就关上店门,拒绝出售货物,不管对方出多大价钱,他不但不卖给部队,而且,据说只要是军人家属或是仅仅在言词、意见上支持与联邦分离的男人女人,他都一概不卖。他不仅不让妹妹回来住,因为她那贩卖骡马的丈夫去参了军,甚至还不允许罗沙小姐朝窗外向路过的军人看上一眼。他如今索性把店门永久关闭终日都不外出了。他和罗沙小姐住在房子后部,前门锁上,前面的窗板关上、销住,屋子里,这是邻居们说的,只有一扇窗板开了一条缝,他整日呆在窗板后面,像一个哨兵在值勤,不过他的武器不是一支滑膛枪而是一部大开本的家庭圣经,上面,他的和他妹妹的生日,他结婚的日子,埃伦的生日与结婚的日子,他两个外孙的和罗沙小姐的生日,他妻子去世的日子(不过不包括姑姑结婚的日子,那是罗沙小姐添上去的,连同埃伦去世的日子,就在她记上科德菲尔德先生自己去世以及查尔斯·邦甚至还有萨德本去世日子的那天)都由他那手店员惯用的一丝不苟的笔迹一本正经地记载着,他在圣经旁边守望着,直到一小支军队走开:这时他就会打开圣经,用甚至比踩得山响的军靴还要响的粗嗄嗓音,恶狠狠地念一段激烈、复仇心切的古老而神秘的经文,他早已选定并划出一些段落,就像真正的哨兵在窗台上摆出一溜弹筒似的。接下去有一天早上他得知他的店被强行打开并遭抢劫了,这无疑是一连驻扎在镇郊的外来士兵干的,也无疑是在他自己的乡邻唆使下干出来的,没准这些人光是嘴皮子动了几下。当天晚上他登上阁楼,带了他的锤子和一满把钉子,他关上门后便把门钉死然后把锤子从窗口扔出去。他不是胆小鬼。他是一个有坚定道德力量的人,他只带了少量的货物来到一个新的地方,用这些财货养活五个人,至少是让全家人感到舒适与安全。他靠了抠抠索索做买卖才做到这一点,这是明摆着的:若不是靠抠抠索索或是玩花招,他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而正如你爷爷所说的,在当时的密西西比州这样一个地方,一个人若是仅仅局限在卖草帽、轭绳和腌肉上玩花招,早就会被自己家里人当作一个盗窃癖患者锁起来了。不过他并不是胆小鬼,虽然他的良心所反对的,正如你爷爷所说的,倒还不是人的鲜血与生命的虚掷,而是物资上的浪费,不管为了什么目的白白地浪费衣装、食物和弹药,他都一概反对。

        如今罗沙小姐的生活只有两个内容:让自己活下去,让自己的父亲活下去。在店铺被抢那个夜晚之前,他们是靠它维持生活的。她总是天黑后挎一个篮子进到里面,把够吃两三天的东西带出来。店里已有段时间没有进货了,因此,即使在挨抢前存货已大为减少;很快,她就自己做饭了,带大她的姑姑从未教过她任何实用的本领因为姑姑从小让她相信,她不仅身体很弱而且确实是非常娇贵,随着时间过去,食物越来越难弄到了,质地也越来越差了,她总是在晚上靠装在阁楼窗前的吊井水用的滑轮与绳子,把食物拉上去给她的父亲。她这样干了三年,在晚上偷偷摸摸地送饭,那分量几乎不够一个人吃的,送给一个她憎恨的人。在这以前她也许还没察觉自己恨父亲,说不定到这时她仍然没有察觉,不过,你爷爷在一八八五年见到的那个文件夹——那里面有一千首诗稿甚至不止——里面第一首就是献给南方士兵的颂歌,标明作于她父亲自我幽禁的第一个年头,而且是在清晨的两点钟。

        这以后他死了。有一天早上,那只手没有伸出来拉篮子。原先的钉子仍然钉在门上,于是邻居们帮她用斧子把门砍开,他们看到他,他曾见到他唯一的生活来源遭到他事业的保卫者的掠夺,虽然他跟这事业跟这些人划清了界线,他们发现三天未吃的食物放在他那张简陋床的边上,仿佛他曾用这三天时间通过心算对他尘世的账目作了次结清,求得了结果也再次验证过,于是便把他眼底下的愚蠢、残暴、不公正的当代场景转化为死灭、永恒的冷漠,以此表示他冷冷的坚决不同意。此时,罗沙小姐不仅成了一个孤儿,而且也是一个乞丐了。店铺如今仅仅是个空壳,那幢荒凉的房子连老鼠都逃避一空,里面什么都没有,连温暖的回忆都没有,因为他已经用自己的行为无可挽回地把邻居、市镇和严阵以待的地方这三者全都疏远了。连那两个黑女奴如今也早走掉了——当初他刚得到她们的时候(顺便说一句,是因为债务的事抵给他的,而不是买的)他就给了她们自由,为她们写了自由文书,这她们是看不懂的,并给她们定了周薪,但他又全部扣住不发,他认为她们欠他的债,便让她们按市价抵偿——而她们的回报则是成为杰弗生镇第一批出走去追随北佬军队的黑人。因此当他死去时,他一无所有,没有省下的也没有积蓄。无疑他生平唯一的乐趣并不在于他的人生道路与未来的女婿的相交之前所积累的那点微不足道的简单的财物;——不在于金钱本身而在于它在某个精神上的审计事务所里意味着一种收支平衡,他相信总有一天他因为自我克制与坚韧不拔而能兑付他的那些即期汇票。无疑,在与萨德本合作的整个事情中最让他烦心的还不是银钱上的损失,而是他不得不牺牲掉他的积蓄——这可是坚韧不拔与自我克制的象征啊——以使精神上的偿还能力得以保持完整,他相信这是他已经建立起并且牢牢掌握住的。这就跟稍一不慎看花了日期或是签名他不得不为同一张票据付两次款一样。

        因此罗沙小姐就成了既是乞丐又是孤儿,在世界上没有亲人,除非算上朱迪思还有那位姑姑,听到姑姑的消息还是两年前的事,说她那会儿正打算越过北佬的防线到伊利诺伊州去,以便跟在罗克艾兰监狱的丈夫挨得近些,丈夫想为邦联骑兵补给团效劳,要在补充军马军骡上显显身手,结果给当场抓获,如今在大牢里蹲着。如今埃伦已经死去两年了——这只花蝴蝶,这只蛾子,被一阵强风刮在一面墙上,它紧攀不放,软弱无力地扑扇翅膀,倒也不特别执著于留恋生命,也不感到异常痛苦因为它太轻不致受到太重的撞击,甚至对变天前的明媚谧静也没有多少记忆,而仅仅是感到迷惘与大惑不解——那华丽纤巧的外壳甚至都没起任何大变化,尽管这年月没有好茶饭,因为所有萨德本的黑人也都跟着北军跑了;那些野种,他带回美国来原是想让他们跟本地养驯的杂交、融合,目的就像让种马和家里的母马交配一样,而态度上也是同样经心。而且也取得了同样的成功:仿佛他人在场这一点就迫使宅子接受与保留人的生命;仿佛房舍确实是拥有一种知觉、个性与脾气的,并非得自在里面呼吸或曾在里面呼吸过的人,更多的倒是传自砖木本身或是构想与建造房舍的人把灵气传给了一砖一木——不过就这一幢来说,其个性是一种对空旷、荒凉的不容置疑的肯定;也是对被占住有一种无法克服的抵触情绪,除非是在无情、强暴者的赞许与保护之下。自然,她消瘦了一些,可是蝴蝶也是一点点萎缩而进入死亡期的,翅膀与身体的部位变小了些,花斑也挤紧了一点,但是还没有显示出什么皱纹——在枕头上的还是那张光滑的、几乎是小姑娘似的脸(虽然罗沙小姐现在发现埃伦染发显然已经有好几年了),在床单上摆放着的还同样是那双几乎胖嘟嘟、松噗噗的手(虽然现在不戴戒指了),而只有那双什么都不明白的黑眼睛里那种困惑神情才透露出当前生活的一些迹象,由此看出死亡正在临近,此时她请求十七岁的妹妹(亨利此时刚消失不见,自动放弃了一切权利,他回来最后演出家破人亡的时辰还未到呢——而这时辰,你爷爷说,也饶过了埃伦,倒不是因为打击将是致命的、最重的,而是因为打击她完全是白费力气,因为一只残存的蛾子,即使还活着,到此时也根本感觉不出风和暴力了)保护剩下的那个孩子。因此顺理成章,她得下乡去跟朱迪思一块过,这对她或任何一个南方女子,尤其是淑女来说,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她都不用人家来请,也没谁指望她要等人家来请。因为这就是南方淑女的作派。不管实际情况是她不名一文而且也没有些微走向另一方面的迹象,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有知道她的人全都知道,然而却还是拎着一把阳伞、一尊个人专用的夜壶,带了三只衣箱搬进你的家而且住进你太太在里面只穿手绣内衣内裤的房间,不仅将全体佣仆都一把捏在自己手里,佣人们也同样有数从她那里是不会得到一文赏钱,因为他们跟白人一样清楚她永远也不会有钱赏给别人,而且还会闯进厨房轰开厨子把你快吃到嘴的饭菜乱加佐料以适合她自己的口味;——倒也不是,倒也不是说靠这个办法她使自己对付着活下去:而是说她像一个吸血鬼,是靠吸真正的人血过活的,也不是特别馋,绝不能算是贪得无厌,却是自以为是,带着鲜花般安谧、娇慵的艳丽,因为这艳丽在她血脉里原是很充盈的,它的营养来自古老的祖先,他们横越未经探明的海洋和陆地,与蛮荒中的艰辛、隐藏的环境和灾难作斗争,对闲暇甚至和平宁静麻木不仁,毫不萦念,其实保有这种追求能带来所谓时代的无往不屈的源泉,这源泉会设法使血管里原始的提供养分的血球变得足够充分与健康。

        人们原来这样指望她会这样去做。可是她并没有。虽然朱迪思也是个孤儿,可是朱迪思仍有那些荒芜的田地多少能捡收一些,何况有克莱蒂可以帮助她,给她作伴,还有沃许·琼斯给她提供吃的,埃伦去世前对埃伦他也是这样做的。不过罗沙小姐没有立刻搬到那儿去。没准她永远也不会去的。虽说埃伦求过她要她保护朱迪思,也许是她觉得朱迪思还不需要保护吧,因为如果连耽搁的爱能给她提供生存的意志,使她活了那么久,那么这同一种爱情,即便是耽搁了的,必将而且一定会保全住邦直到男人的那股傻劲纯粹因力量耗尽而中止,于是他就会从他所在的天涯海角回来并且带上亨利——亨利,这同一桩蠢事与灾难的受害者。罗沙准是时不时能见到朱迪思,而朱迪思说不定会催促她快点到萨德本百里地来住,不过我相信这正是她不去的原因,虽然她不知道邦和亨利在何处而朱迪思显然也从未想到要告诉她。因为朱迪思是知道的。她可能已经知道有些日子了;说不定连埃伦也是知道的,只不过可能对当时的埃伦来说人不在并非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因不名誉的事不见踪影与情况不明失踪,这都是一回事,因此埃伦也没有想到应该告诉妹妹,没有想到在别人看来战斗中情况不明与必须忘掉此人可能是两回事。也说不定朱迪思压根儿也没告诉过她母亲。也许埃伦在去世前根本不知道亨利和邦如今是他们大学同学组织的连队的战士了。罗沙小姐也是完全不知道这回事。她四年里头一回得知她外甥还活着的确实信息是在一个下午,当时沃许·琼斯骑了萨德本剩留的骡子,停在房子前面,吆喝起她的名字。她以前见到过此人但是不认识他——这是个形容枯槁的、又瘦又高的人,患有疟疾因而眼睛无神,那张脸让人觉得说他二十五岁也行六十岁也可以,这之内任何年龄都行,他在大门前的街上骑着那匹没备鞍的骡子,嘴里嚷道:“嗨。嗨。”过一阵喊上几句直到她来到门口;此时他稍稍压低他的嗓门但是也压不下去多少。“你是罗西·科德菲尔德?”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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