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塔米娜的弟弟去找她的记事本的时候,他根本不需要撬开抽屉。抽屉没有上锁,十一个记事本都在。它们没有打成包,而是随便扔在那儿。信件也是散乱的;只是一堆形状不一的纸。塔米娜的弟弟把它们和记事本一起塞到一个小箱子里,带到他父亲那儿去了。
电话里,塔米娜告诉她父亲全部仔细包好,用胶纸粘上,把包封上口,并,她特别再三强调,不论是他还是弟弟,都不要去读它们。
他向她保证,语气中感觉到几乎受到了冒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仿效塔米娜的婆婆,去读些与他们无关的东西。但是,我知道(塔米娜也知道),对目光的某些诱惑是什么人都拒绝不了的:比如看一场交通事故,或阅读属于别人的情书。
这样,塔米娜的私人书信终于放到了她父亲那里。但她还那么在意吗?她不是对自己说过一百遍,说那些陌生的目光就像是冲洗掉墙上铭文的雨水吗?
不,她弄错了。她比以前更想拿到它们,它们对她更宝贵了。这是些被蹂躏被强奸的记事本,跟她本人一样。在她和这些回忆之间,有了情同手足的同样命运,她更爱它们了。
但她觉得受到了玷污。
很久以前,当她七岁的时候,她叔叔无意中撞见她在睡房里一丝不挂。她羞愧难当,并把羞愧变成了反抗。当时她庄严且幼稚地发誓,一辈子也不去看他。责备她、斥责她、嘲笑她,统统没用。她叔叔常常来他们家做客,可是她以后再也没有抬眼看他。
她现在面临着同样的处境。虽然她感激父亲和弟弟,但是她再也不想见到他们。她知道,比以前更清楚地知道,她再也不会回到他们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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