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考察本能理论的重要性
即使仅仅因为有必要在更基本和不太基本、更健康和不太健康,更自然和不太自然的需要之间做出区分,也致使前面几章概述的关于基本需要的理论提示甚至要求我们重新考察本能理论。
还有相当数量的其他理论、临床和实验的研究,它们都一致指出,有必要重新估价本能理论,或者以某种形式恢复它。这些都使我们不得不怀疑当前心理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对于人的可塑性、灵活性、适应性以及他们学习能力的过分强调。人似乎有远比现代心理学所估计的更强的自主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当代的研究者们都强有力地主张:我们的机体远比一般所认可的更值得信赖,有更强的自我保护、自我指导、自我控制的能力(坎农,1932;戈尔茨坦,1939;列维,1951;罗杰斯,1954;等等)。此外,我们还可以补充一点,各种新近的发展已表明,有必要从理论上假定机体内存在某种积极生成或自我实现的倾向。这种倾向不同于机体内自我保存、自我平衡或体内平衡等倾向,也不同于适应外界刺激的倾向。这种生长或自我实现的倾向,曾经由亚里士多德、柏格森和其他许多哲学家以一个又一个的模糊形式所假定过。在精神病学家、心理分析家以及心理学家中,戈尔茨坦、兰克、荣格、霍妮、弗洛姆、罗杰斯,也都感到有必要提出这种假设。
然而,也许赞同重新考察本能理论的最重要的影响还是来自于心理治疗师的经验,特别是心理分析学家的经验。在这一领域,尽管看起来各种事实有些模糊不清,但事实的必然联系是准确无误的。治疗师不得不把更基本的愿望同不太基本的愿望(或需要,或冲动)区别开来。问题很简单:某些需要遭受挫折会产生病态,而另一些却不会。某些需要的满足会产生健康,另一些却不会。这些更为基本的需要不可思议地非常“顽固”,难以对付。它们反对所有的诱惑、替代和贿赂,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它们只要求适当的内部满足,人们总是有意无意地寻求满足这种需要。这些需要表现得恰如顽固、不可削弱、不能再分析的终极事实,只能作为既定的事实或不可怀疑的基点。几乎精神病学、心理分析、临床心理学、社会工作或儿童治疗等每一学派,无论它们相互间有怎样的分歧,都假定了某种有关类本能需要的学说,这一印象是难以磨灭的。
这些经验不可避免地提醒我们应考虑到种群的特性,考虑到素质、遗传,而不是肤浅的易于操控的习惯。只要是必须在这两难抉择中作出任何一种选择,治疗者总是宁愿选择本能来作为基石,而不是选择条件反射或习惯。这当然很不幸,因为我们将看到,有另外一些居间的、更恰当的可供选择的对象,从中我们可以作出更令人满意的选择。这就是说并非只有两种可能的选择。
然而,根据一般的动力论要求来看,本能理论,特别是麦独孤和弗洛伊德提出的本能理论,具有某些当时并未被充分理解的价值。它们未被充分理解,这大概也是由于它们的错误太明显。本能论承认以下事实:人是自我促动的,人自己的本性和他所处的环境都有助于决定他的行为;人自己的本性给他提供先决的目的、目标或价值体系;在良好的条件下,为了避免疾病,他所意欲的常常就是他所需要的(对他是有益的东西),全人类形成一个独一无二的生物族类;除非理解行为的动机和目标,否则行为就是无意义的;并且总的说来,依赖于自身资源的机体经常显示出一种有待于解释的生物学上的高效能性。
二、对传统本能理论的批判
我们的看法是,本能理论家的许多错误,尽管根深蒂固,需要被抛弃,但绝不是本质上的或不可避免的。而且,不少错误是本能论者和他们的批评者共同具有的。
1.简化论
20年代及30年代的大多数反本能论者,如伯纳德(Bernard)、华生(atson)、郭任远(Kuo)等,批评本能论的根据是,本能不能根据特定的刺激一反应概念来描述。简言之,就是指责本能不符合简单的行为主义理论。这是真的,本能的确如此。然而,动力心理学家和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现在并不看重这种非难。他们一致认为,仅仅用刺激一反应概念是不能解释任何重要的人类完整的品质或完整的活动的。这样一种企图只能引起混淆。把反射与标准的低等动物本能混淆起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前者是纯粹运动肌(motor)的动作,后者除此以外还有更多的特点,例如,先定的冲动、表达性行为、应对性行为(g behavior)、对目的物的追求以及情感色彩。
2.非此即彼的思考方式
我们没有理由一定在完全的本能(各部分都充分发展的本能)与非本能之间进行取舍。为什么不能有残存的本能、不能有类本能的某种尚属行为的东西、不能有程度的不同、不能有不完全的本能呢?
在学术界,有太多的作者不加区别地使用本能这个词代表需要、目的、能力、行为、知觉,表达、价值以及感情的伴随物,有时取其中单独一项的含义,有时代表几项的结合,其结果就形成了不精确用法的大杂烩,正如马莫尔(J.Mafmor,1942)和伯纳德(Bernard,1924)指出的那样,几乎每一种已知的人类反应,都被这个或那个作者描述为本能。
我们主要的假设是,人的欲望或基本需要至少在某种可以察觉的程度上是先天给定的。那些与此有关的行为或能力、认知或感情则不一定是先天的,而可能是(按我们的观点)经过学习或引导而获得的,或者是表达性的(当然,人的许多能力或智能强有力地为遗传所决定或由遗传提供可能,例如色觉,但它们与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问题无关)。这就是说,可以把基本需要的遗传成分看成是简单的意动性缺乏,与任何固有的达到目标的行为无关,就像弗洛伊德的本我(id)的盲目、无定向的冲动一样(我们将在下面看到,满足这些基本需要的因素,似乎也可以由某种方式确定为内在固有的)。必须学习的是追踪目标(应对性)的行为。
本能论者和他们的反对者的严重错误都在于用非此即彼的两分法而不是按程度的差异来考虑问题。一整套复杂的反应,怎么能够说要么完全是由遗传决定的,要么完全不是由遗传决定的呢?任何一个结构,无论怎样简单,不可能是只具有基因的决定因素,更不用说任何完整的反应了。在另一极端,同样明显的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完全脱离遗传的影响,因为人也是一个生物族类。
这一站不住脚的两分法所形成的一个混乱的后果是出现了一种倾向,只要有任何习得的迹象显露时,就断言这是非本能的,或者相反,假如有一丁点遗传影响的证据,就判定这是本能的。既然对于大多数甚至全部冲动、能力或情感来说,证实这两种看法都是容易的,这样的争论必然永远不可能解决。
3.压倒性的力量
本能理论家所使用的范例是动物的本能。这导致各种错误。例如,不去寻找人类独有的本能。然而,从低等动物研究中得出的最有害的经验酿成了这样一个原理:本能是强大的、牢固的、不可更改的、不可控制的、不可压抑的。但是,这对鲑鱼、蛙、北极旅鼠来说也许是真实的,对人类却并非如此。
我们认为,基本需要有着可以察觉的遗传基础,但假如我们仅用肉眼去寻找本能,并且只有当一种本质显然而且确实独立于环境,并且比全部环境力量更强有力时,才认为它是本能,那么,我们就很可能犯大错误。为什么就不会有虽然是类本能但仍然较容易受压抑或控制的需要呢?为什么就不会有容易为习惯、暗示、文化压力、内疚等掩饰、更改甚至抑制的需要呢(例如,爱的需要似乎就是如此)?也就是说,为什么就不会有弱本能呢?
也许,推动文化论者攻击本能论的力量主要来自这样的误解,即把本能等同于不可抗拒的力量。任何一个人种学家的经验都同这种看法相抵触,所以攻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我们对文化和生物两种因素都有恰当的尊重,并且,假如我们进一步考虑文化是比类本能的需要更强的力量,那么,下述主张就不是谬论而是理所当然的了,如果我们要使柔弱、微薄的类本能的需要不被更强的、更有力的文化所吞没的话,就应该保护它们,而不是相反。它们很可能被吞没,尽管这些类本能的需要在另一种意义上说是强大的,即它们顽强地坚持要求获得满足,一旦受挫,就会产生严重的病态后果。
有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有助于确立这一论点。我们认为,揭露、顿悟和深度治疗——这种治疗方法实际上包括除催眠治疗和行为治疗之外的所有治疗——从某种意义来说是要揭露、恢复和加强我们那些被削弱了的和失去了的类本能倾向和本能残余,恢复和加强我们那些被遮盖了的动物性的自我,恢复和加强我们的主观生物学。这一终极目的在所谓的个人成长训练班里表露得最为明显。所有这些——心理治疗和实习班——都需要人们付出高昂的、痛苦的、长时间的努力,这种努力需要人一生的斗争、耐心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即使这样,最终还有可能归于失败。但是,到底有多少猫、狗或者鸟需要帮助才能知道怎样去做一只猫、一条狗或一只鸟呢?它们由于冲动而发出的声音十分响亮、清晰和不容怀疑,而我们的声音却是微弱的、混淆不清的和容易被忽略的,这样我们就需要帮助才能听到它们。
这就说明动物的自然性为何在自我实现者那里可以看得最清楚,而在神经症患者或“一般病人”那里则表现得最不清楚。我甚至可以说,疾病经常意味着一个人的动物本性的丧失。这样,就出现了下面这一似乎是矛盾的情况:在那些最具有灵性的人、最具有智慧的圣人、最具有理性的人身上,我们可以同时见到最清楚的人类性和动物性。
4.原始冲动
只注意动物的本能还导致另一个更严重的错误。由于某些或许只有清醒的历史学家才能解释的不可思议的原因,西方文明已普遍相信,我们身上的动物性,是一种恶的动物性,我们大多数的原始冲动是邪恶的、贪婪的、自私的、敌意的。
神学家把它叫做原罪或魔鬼。弗洛伊德主义者把它叫做本我。哲学家、经济学家以及教育家,也用各种各样的名称来称呼它。达尔文是如此赞同这种观点,以致他只看到了动物界的竞争,完全忽视了同样普遍存在的合作,没有注意到克鲁泡特金曾轻而易举地观察到了这一点。
这种世界观的表述方式之一,就是把我们的动物性看成与狼、老虎、猪、秃鸳或蛇的本性一样,而不是用稍好些或至少温顺些的动物,如鹿、象、狗或猩猩来比拟。这种表达方式,是“将我们的内在本性解释为恶的动物性”。但应指出,如果必须从动物类推到人的话,我们最好选择那些与我们最接近的动物,如类人猿。
5.本能一理性两分法
我们已经看到,本能与对新事物灵活适应和认知适应的能力,在种系的阶梯上往往是相互排斥的。我们对其中一个发现得越多,对另一个可以期待的就越少。这样一来,一个致命的甚至是悲剧性的错误(考虑到历史后果)很早以前就酿成了,这种错误把人类的本能性冲动与理解力截然分开。很少有人想到,对于人类来说,本能性冲动和理解力可能都是类本能的。更重要的是,它们的结果或者隐含的目标可能是同一的、合作的,而不是对抗性的。
我们的论点是:认识或理解的冲动也许与归属感和友爱的需要一样,是意动的。
在一般的本能一理性的两分法或对比中,相互对抗是被错误定义的本能和理性。如果按照现代知识来正确地划分,它们就不会被看成是相互对立或对抗的,甚至也没有那么大的差别。作为今天来定义的健康的理性与健康的类本能的冲动,在健康人那里并不互相排斥,而是指向同一个方向(虽然对不健康的人而言,它们可能是互相对立的)。当前已获得的所有科学资料指出,保护、宽容、爱、尊重儿童,在精神病学上是合乎需要的。这也正是儿童(本能地)所希望的。正是在这种非常明确的、在科学上可检验的意义上,我们断言类本能的需要和理性是合作的而非敌对的。它们表面的对抗是只注意病人而产生的假象。假如这一论点成立,我们因此就将解决一个古老的难题:本能与理性,谁应该是主人?其实这就像另一个问题一样陈腐:在一个良好的婚姻关系中,应该为主人的是丈夫还是妻子?
6.本能与社会的对抗
弱势的类本能需要一个仁慈的文化来孕育它们,使它们出现,得到表达和满足。它们很容易被恶劣的文化环境所摧残。例如在我们的社会中,必须有相当大的改进,柔弱的遗传性的需要才能指望得到满足。认为本能和社会之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存在着固有的对抗,是一个可怕的未经证明的论证前提。它的主要借口是,对于病态的社会和个人来说,实际上就是倾向于这些对抗。但事情并非只能如此。在良好的社会中,这不可能是真实的。健康社会状况下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是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是由于在恶劣的个人条件和社会条件下存在着的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错误看法,不正确的两分法才依然存在。
7.分离的本能
正如大多数动力理论一样,本能理论的缺陷还在于,它没有认识到各种冲动是在一个强度有差异的层级序列里能动地互相联系的。如果孤立地对待每一个冲动,形形色色的问题一定得不到解决,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就会产生。例如,动机生命在本质上的一元性或整体性被抹杀,形成了罗列动机这一无法解决的问题。此外,价值或者选择原则也被忽略了,而它们恰是使我们决定一个需要比另一个需要更高级、更重要或者更基本的重要尺度。孤立地看待需要,那么所能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迫切地要求满足,这就是说,要求它自身的湮灭。这给本能敞开了通向涅槃、死亡、静寂、体内平衡、自满、稳定的大门。
这就忽视了一个明显的事实:任何一个需要的满足,随着它的逐渐平息,其他曾经被挤到一旁的较弱的需要就登上突出的地位,力陈自己的要求。需求永不停息。一个需要的满足产生另一个需要。
8.对本能的抑制
在将本能解释为恶的动物本能的同时,人们认为,在精神错乱者、神经症患者、罪犯、低能者或孤注一掷者身上,这些恶的动物本能会表现得最为明显。这种情况很自然地产生于这样的学说:良心、理性以及道德观不过是一种后天的虚饰,与被掩盖的内容在性质上截然不同。前者于后者,恰如手铐之于罪犯。这个误解使文明及其所有机构,包括学校、教堂、法庭、立法机关等都被说成是抑制恶的兽性的力量。这个错误十分严重,它酿成种种悲剧。也许,从历史的重要性来看,可以将它与这样一些错误相比:崇信王权神圣、迷信某一宗教的唯一合法性、否认进化论或者相信地球是平面的。任何一种使人们不信任自己、不信任他人的想法,任何不现实地对人类各种可能性抱悲观态度的想法,都必须对每一场战争、每一次种族对抗、每一次宗教冲突负部分责任。
确认类本能的需要并不是恶的,而是中性的,或者是好的,那么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仅举一例:对孩子的培养将会带来一场革命,在培养他们时甚至用不着说一句含有教训意味的恶语。当我们转而承认合理的动物性需要时,会促使我们去满足这些需要,而不是使它们得到挫折。
在我们的文化里,一个丧失了部分天真,但尚未被彻底同化的儿童,即那些健康的动物性需要尚未被完全剥夺的儿童,总是以他所能创造出的每一种方式,不断地要求赞许,要求安全、自主、爱等。对此,久经世故的成年人的一般反应却是:“喔,他不过是在卖弄、炫耀”,或者说,“他只是想引人注意”。于是,就把孩子从成年人跟前轰走,也就是说,这个诊断通常被理解为一道禁令:不要满足孩子的追求,不要评论,不要赞许,不要喝彩。
然而,如果我们逐渐将这些对承诺、爱以及赞许的恳求视为合理的要求或权利,就像孩子对待饥、渴、寒冷或疼痛的抱怨一样,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成为满足者而不是挫伤者。这样做的唯一后果就是给孩子和父母都增添了乐趣,在一起时更愉快,因而也就必然增进相互的爱。
三、类本能理论中的基本需要
前述的所有考虑促使我们提出这样的假设:从某种意义上说,基本需要在某种可以察觉到的程度上是由体质或遗传决定的。目前,不可能直接证明这个假设,因为所需要的遗传或神经学的技术尚未出现。
以下我们尽可能搜集并提出一些可以利用的资料和理论上的研究来支持基本需要是类本能的假设。
1.独特的人类本能
对本能理论的完全的理解,要求我们确认人类与动物界之间的连续性以及人类和其他物种之间深刻的差异。虽然在人类和所有其他动物身上所发现的任何冲动或需要(如进食或呼吸)确实被证明是本能性的,但这不能够否认这样一种可能,即有些本能性的冲动只能在人类身上被发现。黑猩猩、家鸽、鱼、猫,每一物种都有其独特的本能。那么为什么人类不能够也具有自己独特的本能呢?
2.挫折是致病的
认为本能需要在本质上是类本能的另一个原因是,对本能需要的挫折会导致心理疾患,这是所有的临床医生都认同的。而对于神经质、习惯、上瘾或性别偏好来说,则不是这么回事。
假如社会创造出所有的价值观念,并使人接受它们,那么,为什么只有某些价值观念在受到挫折时会导致精神疾病?我们学会一日三餐,学会道谢,学会使用餐具、桌椅;我们穿着衣服、鞋子,夜晚睡在床上,说英语;我们吃牛肉、羊肉,而不吃狗肉、猫肉;我们保持清洁,为等级竞争,渴望金钱。然而,这一切强大的习惯在受到挫折时可以没有痛苦,甚至间或还有积极的结果。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泛舟或野营时,我们轻舒一口气抛开这一切,承认它们的非本质性质。但对于爱、安全或尊重,却绝不可能如此。
因此,很明显,基本需要占有一个特殊的心理学和生物学的重要地位。它们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基本需要必须得到满足,否则我们就要得病。
3.得到满足是一种健康
基本需要的满足会导致各种各样的后果,产生有益的、良好的、健康的、自我实现的效应。“有益的”与“良好的”这两个词是从生物学的意义而不是从先定的(priori)意义来说的,它们符合可操作性的定义。只要条件允许,健康的机体本身就倾向于选择并为获取这些结果而努力。
在论及基本需要的满足问题的章节里已经概述过这些心理上和身体上的结果,这里没有必要再进一步考察,只是仍需要指出,这一评判标准并无奥秘或非科学之处。可以很容易地以实验甚至工程为根据来验证这个标准,我们只需记住,这与为一辆汽车选择合适的汽油并无多大差异。假如一辆汽车使用了某种汽油发动得更好,这种汽油对于这辆汽车就比别的汽油更适用。普遍的临床发现是,当安全、爱以及尊重得到满足时,机体就发挥得更好,感觉更敏锐,智力的使用更充分,思维更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更能有效地消化食物,更少患各种疾病,等等。
4.必要性
基本需要满足物的必需性使它们自身与其他需要的满足物区别开。出于本性,机体自己指明了满足因素的固有范围,这是不能由其他物替换的,而这对于习惯性需要,甚至神经症需要却是可能的。
5.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的效果对我们的目的相当有利。在笔者看来,似乎所有主要的心理治疗方式都培育、促进、巩固了我们称为基本的、类本能的需要,同时削弱或彻底消除所谓神经症的需要,直到它们认为自己获得了成功。
特别对那些直截了当地宣称使患者复归自己内在本质的疗法,例如罗杰斯、弗洛姆、霍妮(horney)等人的疗法,这是重要的事实。因为,这意味着,人格本身具有某种固有的本质,它不是由治疗师新创造的,而是由他解放出来,以便按它自己的风格成长、发展。如果顿悟和压抑的解除会使反应消失,那么就有理由认为这个反应是异质的,不是内在固有的。反之,如果顿悟使反应更强烈,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本质的。同样如霍妮所推论的,假如解除焦虑使患者变得更富有感情,而更少敌意,这难道不表明对于人的本性来说,爱是基本的,而敌意则不是基本的?
对于动机、自我实现、价值、学习、一般认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文化适应与反文化适应等理论来说,从原则上讲这里有一批宝贵的资料可供开发利用。
6.鼓励本能
假如一个人在成长时并不考虑基本需要的这一结构,他的确不会立即折断骨头,也不会出现立即或明显的病态。然而,得到大家一致公认的是,或迟或早,或隐或显,病态将会出现。可以引用普通成年人的神经症作为说明早期对机体内在的(虽然是很微弱的)需求进行蹂躏所造成有害后果的例子,这并非很不确切。
那么,人出于保护自己的完整性和内在本质而对抗文化习俗就是,或者应该是心理学以及社会学中一个值得尊重的研究领域。急切地屈服于自己文化中的摧残力量的人,即适应性强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也许还不如那些违法者、罪犯、神经症患者健康,这些人也许正是以自身的反应显示了他们有足够的胆量反抗折断自己精神脊梁的文化。
而且,从同一考虑中还出现了一个乍看起来似乎是颠倒黑白的反论。教育、文明、理性、宗教、法律、政府统统被大多数人解释为本质上约束本能的压制力量;但是,假如本能惧怕文明比文明惧怕本能更严重这一论点是正确的,假如我们仍希望产生更完善的人、更美好的社会,我们就应从相反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教育、法律、宗教等至少应起保护、促进、鼓励安全、爱、自尊、自我实现等类本能需要的表达和满足。
7.两分矛盾的解决
基本需要的类本能性质这一观点有助于解决和超越哲学中的许多古老矛盾,包括生物性与文化、天生与习得、主观与客观、独特性与普遍性之间的矛盾。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揭露治疗、自我寻求治疗、个人成长、“灵魂寻求”技术等都是发现自己的客观的生物本性、动物性和人类性,即自己的存在。
不管是哪一个学派,大多数心理治疗学家都认为,当透过心理病症深入到那个从来都是存在的,但被病态的表面所覆盖、掩藏和抑制的核心的时候,他们是在揭露或释放某种更基本的、更真实的、更实在的人格。当霍妮谈到透过虚假自我深入到“真实自我”这一问题时,她的这一论述很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horney,1950)。关于自我实现的论述也强调使一个人已有的状态变得真实或实际,虽然是以一种潜在的形式。对认同的追求与“成为自己真正是的那个人”一样,也是同样的意思。使自己成为“机能健全的人”、“充分的人”、独一无二的人或真实的自己,其含义也是这样(Grof,1975)。
显而易见,这里的一个中心任务就是要意识到,作为一个特定的族类在生物上、气质上和素质上是什么。这正是各种各样的心理分析所要做的事,即帮助人们意识到自己的需要、冲动、情感、快乐和痛苦。但这是一种个人自己内在的生物性、动物性和人类性的现象学,它通过体验生物性而去发现生物性,我们可以把这种生物性称为主观生物性、内省生物性、体验到的生物性等。
但是,这就等于是对客观性的主观发现,即对族类所特有的人性特征的发现。它还等于是对普遍性和全体性的东西的个人的发现,是对非个性化的或超越个人的(甚至超越人类)的东西的个人的发现。一句话,我们可以通过“灵魂探索”,通过科学家的更为常用的外部观察去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研究类本能。生物学不仅是一门客观的科学,也可以是一门主观的科学。
如果我把麦克利什(Archibaeb Macleish)的那首诗略加诠释,我们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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