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风方息,桂香初飘,正是这中秋时节,我有事于苏州。苏州是我二十年代就学之乡。事毕,有半日暇,主人建议作天平山之游。天平山是吴中胜景。山不高也不奇,以范公祠而得名。范公祠是为纪念北宋范仲淹而建立的,我在小学时,每逢春秋“远足”常到此地。
苏州滨太湖,多沼泽平地,唯靠湖边有一溜小山,系天目余脉。水乡人士视如奇景,七紫、灵岩、天平、虎丘皆其属也。天平在诸山中以岩石竖立,颇多暴露地面,嶙峋有致,为其特色。有传说称:当范公晚年营谋墓地时,一反常人以风水求福的观念,特指定这一片被认为最不吉利的荒山为其永息之所,范公死后,子孙遵嘱在此辟圹埋葬。当晚,突然地震天摇,山翻石袭。次日早晨一看,整个山坡面貌大变,一块块岩石迎天竖立,形似“万笏朝天”。大地震的故事不见经传,这传说却表达了历代群众对这位念念不忘人民,无半点私心的先贤的崇敬。这种世代相传的崇敬心情也很早沁入我幼小的心灵。后来我读到出于这位贤人之手的《岳阳楼记》,豁然醒悟:没有那种无私境界,哪里会有这种动人肺腑的文章。范仲淹、天平山、《岳阳楼记》三者,浑然地刻入了我的心中。去年(1989)正是范仲淹诞生的一千周年,苏州举行了一次隆重的纪念会,我因事没有去成,心有余憾。这次回乡,一听上天平之议,当即欣然从命。补此一课,得之偶然。
巧事总是无独有偶的。天平之游出于意外,此行能品尝到木渎鲃肺汤更是非我所料。木渎是从苏州去天平或灵岩的必经之镇。我幼时远足,往返途中总在此休息,木渎是早就熟悉的。到过木渎的人,也不会不听到当地人说:“不吃碗鲃肺汤算不得到过木渎。”鲃肺汤是木渎著名的地方特色菜。那时我还是个小学生,哪里谈得上到馆子里去点菜吃。但是听到了这句话,馋劲一生难消。怎会料想到,年过八十,这次游天平山的返程上在木渎竟能还清这个多年的夙愿?
鲃肺汤为什么这样不容易喝上口呢?说来话长。
鲃鱼原是一种普通的小鱼,身长不过三寸,体形扁圆,背黑肚白,但在乡人口上却说得够神的。其来也无由,其去也无迹,成群结队出现在桂花开时的太湖里,桂花一谢就没有影踪了。有人说这种鱼去了长江,到翌年清明节前后再出现时,被人称作河豚。乡间传说,不足为证,但是也反映了几点事实:一是鲃鱼形似河豚,只是大小不同,前者小,后者大。二是都是产区很狭小而名声很广,鲃鱼在太湖边木渎一带,河豚在长江的扬中段两岸。太湖和长江相通,小可长大,鲃鱼和河豚也就混为一谈。相混的实质,却在这两种鱼都是我们三吴的美味。其所以出名,大概也和它们的季节性有关。物以稀为贵,清明和中秋都是重要节令,但时间短促,前后不过二十多天。像我这种行动上身不由己的人,不可能特为尝新而千里奔波,难于在这种特定的时空交叉点上与鲃鱼相逢,只有巧遇才能享受得到此种口福。
鲃鱼究竟是什么鱼,上面这些话并没有说清楚。我为此特地向饭店主人请教,他为我说了一段故事。他说,鲃鱼不是这种鱼的土名,土名叫斑鱼,原因是这种鱼背上有斑纹。斑讹作鲃,有个来历。
饭店主人姓石,店于乾隆年间已经开业,名“顺叙馆”。斑鱼是当地的土产。太湖东岸的乡人多捕斑鱼作为菜肴,是很普通的家常菜。这家饭馆在经验中发现斑鱼的鲜味集中在它的肝脏。斑鱼的肝脏在中秋前后长得特别肥嫩,大的有如鹌鹑蛋。他们就在这时期把斑肝取出,集中煮汤,称斑肝汤。一碗汤要几十条鱼的肝,所费不赀。这可能是这家饭馆的首创。当时木渎还是个湖滨小镇,饭馆的顾客主要是春秋两季从苏州来天平和灵岩的游客。这个名菜和旅游结合而传到了苏州,看来已有相当长的一段历史了。
1929年秋,有一位当年的社会名流于右任先生来苏州放舟游太湖赏桂花。傍晚停泊在木渎镇,顺便到顺叙楼用餐。吃到了斑肝汤,赞不绝口。想来当时已酒过三巡,颇有醉意,追问汤名,堂倌用吴语相应,于老是陕西籍,不加细辨,仿佛记得字书中有鲃字,今得尝新,颇为得意,乘兴提笔写了一首诗:“老桂花开天下香,看花走遍太湖旁。归舟木渎犹堪记,多谢石家鲃肺汤。”石家是饭馆主人之姓,鲃系口音之差,而肺则是肝之误,但“石家鲃肺”一旦误入名家诗句,传诵一时,也就以误传误,成了通名。
过了两年,另一名流,当时退居姑苏的李根源先生来到店里,也喝上了这种汤,连连称绝。店主人出示于老之诗。他叹服于老知味,遂即提笔挥毫写了“鲃肺汤馆”四字。又觉得顺叙楼太俗,不如径取诗中石家之名,因题“石家饭店”四字为该店招牌。于、李两老先后唱题,雅人雅事,不胫而走,一时传遍三吴。乡间土肴,一跃而为名声鹊起的名菜。以误夺真,斑讹为鲃,肝成了肺,连顺叙楼旧名也从此湮没无闻,石家饭店成了旅游一帜,应了早年土谚,不喝此汤不算到过湖边名镇木渎了。这十年木渎也成了吴县乡镇企业的标兵,电视广告中常见的骆驼牌电扇厂址即在此镇。
上述故事并非民间传说而是有书法作证的史实,但是如果认为鲃肺汤的盛名来自名流吹捧,却非尽然。于、李两老不能视为美味的创造者,但不失为知味的好事者。他们不愿独尝此味,而愿助以东风,使乡间美肴为广大游客所普享。创味者实是饭店主人石家几代烹饪能手。
我已说过斑鱼原是太湖东岸乡间的家常下饭的土肴,各家有各家的烹饪手法,高下不一大多也知道这鱼的鲜味出于肝脏,但一般总是把整个鱼身一起烹煮。顺叙楼的主人却去杂取精。单取鱼肝和鳍下无骨的肉块,集中清煮成汤,因而鱼腥全失,鲜味加浓。汤白纯清澈,另加少许火腿和青菜,红绿相映,更显得素朴洒脱,有如略施粉黛的乡间少女。上口时,肝酥肉软,接舌而化,毋庸细嚼。送以清汤,淳厚而滑,满嘴生香,不忍下咽。这种烹调自有奥妙。由于专利向不外传,我亦不便追问。
斑肝汤到了石家饭店主人的手里,实际上已起了质变,如果沿用旧名也就抹杀了烹饪上的创造性了。更名才能起到艺术上的肯定作用。这样看来,于右任之诗,李根源之题固然都受到了美味的启发,是即兴之作,但一经名家品题,顿然推俗为雅,化技入艺了。我们不能不说斑讹为鲃,肝误为肺正是点化之妙,真是:“顺叙反朴石家店,多谢于李笔生花。”
写到这里我本打算交卷了,可巧来了一位朋友,看到我说“斑讹为鲃”,笑我汉字都识得不多,误信了店主人的介绍,委屈了于、李两老。这种鱼在俗称斑,在文称鲃,不是出于地方口音之讹。为了这场文字官司,我们当场翻出书架上的字典来作证。
先看最早的《康熙字典》,翻遍鱼部并无鲃字,音近的有个鲅字,释文里有“似鲤而赤”,颜色不合。再查新近再版的《辞海》,找到了鲃字,但释文里有“常栖息水流湍急的涧溪中……常具口须,背鳍有时具硬刺。臀鳍具五分枝鳍条……主要分布于我国华南和西南。”这些都不合。
这时我的外孙在旁,翻出了他在学校里常用的《新华字典》。鲃和鲌两字用括弧附在鲅字之后,释文中说“背部黑蓝色,腹部两侧银灰色”,体色很合,但是却又说“生活在海洋中”,不合。又查鲌字,“身体侧扁,嘴向上翘”,而说“生活在淡水中”,却又相合。又查《现代汉语词典》,鲃字释文是“体侧扁或呈圆筒形,生活在淡水中”,但鲅字的括弧中有鲌字,释文却说“生活在海洋中”。
综看所查各本字典中,只有《现代汉语词典》支持了于、李两老:体形既合,又生于淡水。其他字典多数不合,不是体形有别,就是生在海洋。这场官司让文字学家去宣判罢,我不再啰唆了,但是以肺代肝在动物学上是很难说得过去的。鱼不是用肺而是由鳃呼吸的。诗人不求逼真务实,那是可以体谅的,而且在艺术上常常妙在失实处。烹饪是艺术,不应以科学相求。
不论是斑肝还是鲃肺,其味早已从物质基础上升华了。我尝到的是十足的“石家饭店鲃肺汤”,不是乡间斑肝汤了。当我离店时,店主人强我也要题个字。我想还是将错就错为好,写下了“肺腑之味”了事。其意不过想与范仲淹的肺腑之文相呼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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