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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响效果很糟。”穿着粉色粗布裤子的穆恩斯太太靠在壁炉前,坐在一块小地毯上,莉娜坐在她身上,“可是,实际上,乔治——我丈夫——在这儿做领唱人时,总希望少来一些会众。他过去常说,一堆人会破坏合唱团的音效。并不是人太多,而是那个地方就像一间拱顶的浴室,声音会不断反弹回来。”

        杜戈尔把两条腿伸直,舒服地躺进沙发的更深处。他终于活跃起来了。他们在迷你库珀车里坐了将近两个小时,而且大部分时间那辆车都停在罗辛顿郊区的辅路上。他们在车里一直等到四点半,很庆幸没有取消和穆恩斯太太一起喝下午茶的约定。

        杜戈尔懒洋洋地想,绝对不会有人认为她是神职人员的遗孀。他必须忍住不去看她。从这个角度看,她也就十七岁。杜戈尔只要认为某个人有吸引力,阿曼达都会出于本能发觉这一点,而且很少发生误判。同时,她也会表示抗议。当然,这么做是愚蠢的,这种吸引要么纯粹是一种美学反应,要么是一种公众遗俗,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想做点什么的欲望都不会相伴而生。

        他们准时来到穆恩斯太太家。寒冷的天气令他们痛苦,同时他们也害怕长途跋涉穿越这座城市时被李或者泰纳发现。(把迷你库珀车停在她家门口太危险了。)她让他们管她叫凯蒂,因为叫她穆恩斯太太时,她总觉得是在叫别人。她很快就把茶水、饼干和水果蛋糕端到了起居室里。(“礼拜日我们要去教堂,所以通常会省略黄油面包这个环节。”)

        凯蒂·穆恩斯期待和迎接他们的方式有些令人吃惊,仿佛昨夜的布里德斯庄园和今天的查尔斯顿·帕尔瓦没有在这个世界里真正存在过。在这个拉着窗帘的小天地里,伴着一团闪光的炉火和一壶茶,整个谈话持续了三四杯茶的光景,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不,塞德里克和李处于地狱的边缘,和杜戈尔深情咀嚼的第二块水果蛋糕不同。

        阿曼达问凯蒂蛋糕的做法。

        “是雪利酒起了作用。还有白兰地。不过要多放,不能吝啬……”

        莉娜从她母亲身边一骨碌起身离开了,正试图用一根绳子把罗利的两只前爪绑在一起。那只西班牙猎犬正在打盹儿,但仍保留了一定的知觉。所需的知觉不必多,只要在必要时挫败她的努力即可。

        来的路上他们已经商量好了计划,现在到了执行它的时候了。杜戈尔负责和凯蒂·穆恩斯聊天,与此同时,阿曼达把注意力集中在莉娜身上。采用相反的策略将导致计划立即失败。

        可以聊一些一般性的话题,比如天气、罗利、今天教堂里的礼拜仪式和水果蛋糕,等合适的时机把他们的想法抛出来。所以,杜戈尔认为针对大教堂的历史提几个观点也是合理的。凯蒂立刻作答,这让杜戈尔怀疑,是不是弗农·琼斯死了,她这方面的知识无从发挥出来,于是希望可以有机会练习一下。他们就一个传说争论起来。据说,伍德布里奇修道院的威廉院长故意毁坏了原来的中心塔。威廉成名是因为一个值得赞美的诱惑——通过竖立一个新的上帝来发扬上帝在地球上的荣光,正因为这样,他把自己毁了。接着他们又谈到了杜戈尔从来没读过任何涉及鬼这个主题的书。他们的谈话范围跨越了好几个世纪。据说,黄昏时分,一群本笃会僧侣会沿着教堂的正厅向前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沿着教堂中殿上有三拱式拱廊的人行道向前走(“尽管我不清楚他们是否知道自己在上面做什么”)。一个浑身透明的女人,看样子是十八世纪的人,偶尔会沿着主任神父管辖区的楼梯漫步,无论遇到什么人,她都会彬彬有礼地欠一下身。当然,还有一只好像只有罗利能看见的猫,每次见到那只猫,罗利都会怒吼,颈部的毛直竖起来,这可不是它平时的样子……

        杜戈尔发现,阿曼达已经用翻绳游戏做诱饵,和莉娜建立了一种谨慎友好的关系,不过他还是在专心地听凯蒂说话。接下来,起居室的门“咔嗒”一声关上了,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连罗利都走了。现在一切都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了。要么阿曼达愿意找到那些钻石,要么她不愿意。对此,他无能为力。意识到这一点后,他不再烦恼,无论如何,和凯蒂聊天是令人愉快的事。

        二十分钟过后,谈话自行结束,茶壶里的水也喝完了。大教堂的钟响了一次:五点半。杜戈尔突然意识到,他们已经来了一个小时了,逗留的时间不能太久,以免主人不欢迎他们再来。他起身告辞,凯蒂以最最友好的方式表示同意。杜戈尔想帮她收拾餐具,她拒绝了。接着,他们从起居室走出来,进了大厅。

        “我敢打赌,我那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正在向阿曼达展示她收藏的所有玩具。”她说,“她生来就爱出风头。我应该尽快想个办法。那儿很冷,阿曼达一定冻坏了。”

        “我可不会担心。”杜戈尔朝她咧嘴笑道,“阿曼达喜欢小孩。”

        “啊,这一定是后天养成的嗜好。”凯蒂抬高嗓门,“莉娜!把那些东西收起来,过来说再见。”

        莉娜尖叫了一声,声音很模糊。没多久,莉娜就咔嗒咔嗒下了楼,并郑重其事地宣布,阿曼达去洗手间了。杜戈尔抓住这个机会也去了洗手间。

        当他从通向大厅的小洗手间里出来时,楼上传出了冲水声,接着,阿曼达出现在楼梯口。她飞快地朝杜戈尔笑了一下,他顿时激动起来,不知道阿曼达脸上一闪而过的那个表情是不是自鸣得意。

        道别的过程似乎没完没了。杜戈尔真想照着莉娜的屁股来上一巴掌。她好像打定主意不放阿曼达走,尽管他很难分辨,她这么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希望可以把洗澡的时间尽量向后拖。她紧紧抱住阿曼达的大腿,事无巨细地一一列举着那些如果阿曼达现在走一定会错过的东西。可是他们刚出门,杜戈尔又盼望着回到门里去,因为那里充满了温暖和文明。奇怪的是,他情不自禁地感动了:他们三个——狗、女人和孩子,客厅的光打在他们的后背上,在门口形成一幅剪影。他嫉妒他们的完整。

        阿曼达挎起杜戈尔的胳膊,两个人快速地沿着中央大街走了。汽车停在罗辛顿北部郊区一个住宅区旁的辅路上,离这里大概有一英里远。阿曼达说:“我拿到了。”作为回答,杜戈尔捏了一下她的胳膊。这里不是聊这种话题的地方,更别说拿出来看了。可能李和泰纳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地方,只要有车经过,有行人和黑暗的角落,他们就不可能放松心情。杜戈尔感觉这种恒久不变、令人不悦的神经质就像犯了牙疼。除非解决问题,否则没有任何安宁可言。两个人都累了,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一下。他的潜意识里藏着某种疑虑,但他现在不想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只要李在附近出没,这种对安全的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但首要问题是找个地方过夜。他不知道阿曼达此时此刻在想什么。

        绕过街角,看到迷你库珀车时,杜戈尔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他想也许是疲惫让他在丧气和乐观之间摇摆不定。如果理性看待,其实他们的处境很不错:他们拿到了珠宝、汽车,现金也够用。最重要的是,李不知道他们在哪儿。

        上车后,阿曼达开始翻她的手提包,接着掏出一样东西。几码外有一盏街灯,在昏黄的光线下,那个东西看起来像一个长约六英寸的细细的圆柱。她把那个东西递给杜戈尔,他差一点没接住。这个被一块缝得密密实实的麂皮包了一层又一层的东西好像是活的,摸起来很硬,里面有些疙疙瘩瘩的东西,在杜戈尔的食指和大拇指的挤压下,那些东西变换了位置。这个东西出乎意料的沉。

        “这些石头是散装的,没有镶嵌。”说完,他发现自己几乎是在耳语。

        “最好别现在打开,可能会掉一地。上帝,想到手里攥着一大笔钱,这种感觉真奇怪,威廉。我浑身发抖。”

        “如果是假的,会不会很滑稽?玻璃或者别的什么玩意儿,弗农·琼斯开的最后一个玩笑……”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未来的场景很可怕,他不敢去想。他停顿了一下,希望在阿曼达的脸上看到表情,然后用比料想中还要大的声音说:“你看,我一直在考虑我们可以去哪儿。我觉得今天晚上不能去伦敦——一是太远了,二是李会猜到我们去那儿。”他也许从什么地方看过类似的观点——如果有歹徒跟着你,伦敦是最糟糕的藏身之所。

        “好吧,”阿曼达平静地说,“那去哪儿?”

        “剑桥怎么样?路程不会超过三十英里。我知道怎么走,可能李不知道。我们可以有时间弄清楚下一步做什么。”问题的重量压在他身上,可他想暂时忽略它。他巧妙地转换了话题。“你是怎么找到这些珠宝的?”

        “莉娜在楼上有一间游戏室——那个空旷的大屋子冷得像个四面透风的冰箱,里面放着她的玩具。她好像一点都不冷。她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给我看……我几乎忘了孩子们在面对一个无路可逃的观众时是怎么花样百出,让人筋疲力尽的了。她喋喋不休的时候我就四处张望。凯蒂提到的那个大教堂模型丢在角落里,里面塞满了公共汽车和小汽车。样子很糟,布满灰尘和蜘蛛网,把我的手弄得很脏。(没时间好好洗手。)那个模型大约有一码长,是用硬纸板、木纤维板和透明胶带做成的。我问她这个东西是从哪儿弄来的,她说是奥斯维斯叔叔去天堂之前送给她的。一看就知道弗农·琼斯在上面做了手脚:他把整个房顶掀掉了,又用胶带把一个假屋顶粘在塔上。找到它真是轻而易举,后粘上的硬纸板看起来更新,当然,也使整个模型变得更沉。”

        “你什么时候把它拿出来的?莉娜没看到吧?”

        “我想不会。我假装去上厕所。我只是撕掉了假房顶(放在我的手提包里了),把老屋顶又放回了原位。她不可能发现。”

        杜戈尔叹了口气。没想到寻找钻石的过程会以这种方式结束。塞德里克死了,两个杀手想放他们的血。不值得为了钻石去杀戮,或者去死,他早该明白这一点。他被一个机会粗鲁地操纵了,这让他心情很压抑。就是这件事,把他从甘波那间燥热的书房带到这辆不舒服且冷冰冰的迷你库珀车里。“人吧,总是忍不住要琢磨,”他咕哝道,“万一凯蒂或莉娜发现了该怎么办?她们迟早会发现的。”

        “威廉!你每次给自己冠以‘人’这个统称的时候,总是那么自负无聊……”

        阿曼达突然不说话了,把头扭了过去。杜戈尔莫名其妙地感到内疚。他把手放在她的胳膊上,他们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接着就讨论去哪儿给车加油的事了。

        “叫我俄狄浦斯。”两个小时后,杜戈尔对着那杯粉红色的杜松子酒说。此刻,他们正坐在三一大街的蓝色野猪酒吧里,等待下一次灾难的降临。他们实现了去剑桥的计划,但路上遭遇了狂暴的逆风。杜戈尔不得不在泥泞的沼泽边缘更换一只瘪掉的轮胎。终于到了剑桥,可是背信弃义的剑桥仿佛一座陌生的城市,就像你重放梦境时,却发现它已不再属于你,而是归属他人了。对他来说,八年前的剑桥意味着朋友和温暖的家。现在,剑桥已经抛弃了他——连单行道都变了。

        首先他们去找了杜戈尔的导师,结果年初他就移民去哈佛了。他们试着去了一家提供早餐的旅馆,结果那里客满。接着,他们又联系了两家酒店。皇家剑桥酒店的前台人员是这样对他们解释的:不可能预订成功的原因有两个:一、剑桥总是有很多游客(就像苍蝇绕着果酱瓶飞,我很高兴这么说,先生);二、星期六在参议院举行的学位授予仪式吸引了一大批新鲜出炉的文学硕士和他们的朋友。酒吧里的噪声肯定了第二点。

        “自以为是,”杜戈尔说,“我们太傲慢自大了,总想着摆脱李,去找那些钻石。”

        他用手指揉捏着放在夹克口袋里的那捆皮子。阿曼达一言不发,还打了一个哈欠。由于连夜开车,她的眼圈发红。酒店是在万不得已时的选择,因为去那里太危险了,如果李到剑桥来找他们,酒店会是他第一个要去的地方。

        要是在剑桥有亲戚该有多好啊,杜戈尔想。哪怕是他父亲也行。他考虑了一下自己曾经就读的那所学校,马上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所有的空房间都被文学硕士们霸占了,而且无论如何,怎么把阿曼达带进去也是个问题。

        他开始追忆朋友和熟人。他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一个住在剑桥,甚至很少有人会来这儿。没有一个人,除了……

        他把杜松子酒一饮而尽,而后打了一个喷嚏,又朝阿曼达笑了一下。接着,他问那个酒吧服务员电话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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