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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萨诸塞州的奴隶制

        最近,我参加了一个康科德市民大会,跟多数时候一样,准备就马萨诸塞的奴隶制这个话题谈谈看法,但是却发现吸引大伙聚到一块儿是内布拉斯加的命运,而不是马萨诸塞的命运,意识到我要讲的内容全然乱了规程,这一发现让我又惊讶又失望。我一直以为着火的是房子,而不是草原,但是尽管有数名麻省公民因为意图营救一名奴隶而身陷囹圄,会上却没有一个发言者对此表示遗憾,甚至根本无人提及此事。看来他们关心的只是一千英里之外的荒地如何处置。康科德的居民没准备站在自己的桥边,却只谈在黄石河那边的高地上占据一个适当的位置。我们的布特里克、戴维斯、哈斯莫们退到那边去了,我担心他们在自己和敌人之间没有留下莱克星顿公用地的位置。内布拉斯加一个奴隶也没有,而在马萨诸塞可能有一百万奴隶。

        念过政治学院的人们向来看不到这些事实,他们采取的措施也不过是些折中办法,是些权宜之计而已。他们把解决问题的日子无限期推迟,同时负债日渐增多。尽管《逃亡奴隶法案》不是那次讨论的主题,但是我同镇的人们在不久后的一次会上最终稍微得到了一点解决。据我了解,同镇人认定1820年的妥协协定遭到了某党的反对,“因此,……1850年的《逃亡奴隶法案》必须废止。”但这不是一部极为不公的法律应该废除的原因,政客面对的事实不过是小偷获得的尊敬比人们通常以为的要少,而不是他们是小偷这样一个事实。

        我在那个会上没机会发表我的看法,在这里,请各位允许我说说自己的看法好吗?

        波士顿法院大楼又一次戒备森严,抓捕了罪犯并且正在审案,要弄清楚他究竟是否真的不是奴隶。有人以为公正或者是上帝在等洛林先生的决定吗?这个问题早就解决了,那个没受过教育的奴隶以及周围的民众早就听到了裁决,并且深表赞同,而此时法官先生还坐在那儿犹疑不决,真是荒唐。我们可能禁不住想追问他究竟是受谁之托,接受了委托他又是谁;他恪守的究竟是什么新奇的法规,怎样的先例对他来说才具权威。这样的仲裁者存在的本身就不合时宜。我们不用请他打定主意,我们叫他打好背包得了。

        我洗耳恭听,想听听州长,马萨诸塞武装部队总指挥的声音。我听到的,却只是蟋蟀的鸣声与昆虫的嗡嗡声,弥漫在夏日的空气里。州长的功绩是于阅兵日检阅部队。我见过他骑着高头大马,脱帽致礼,倾听牧师的祷告。我也就有幸见过州长这一面。而且,我想没有州长,我也能活下去。如果我可能被绑架,而他不能发挥丝毫作用来阻止不幸发生,那么他对我还有什么重要作用呢?当自由被置于最危险的境地时,他却不知所踪了。一位优秀的牧师告诉我,他之所以选择牧师这个职业是因为从事这项工作他有闲暇追逐自己的文学梦。我会建议他当州长,那样时间更多。

        三年前也是,当西蒙斯悲剧上演的时候,我告诉自己,马萨诸塞州州长这样一个官员的确存在,如果这个人不存在的话,——过去的两周他都在干什么呢?在这场道德地震中,他要尽到职责,难道不是有很多事情要做吗?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当时发生的事情更犀利更讽刺了,而对人的侮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那场危机中居然无人向他请示。我所了解的州长先生,最坏的也可以说是最好的,就是他没有乘机出名,赢得美誉。他当时大可不占其位,一辞成名。看来人们似乎忘了还有这么一个人,还有这么一个职位。但是,毫无疑问他一直在苦心经营,意图牢牢把持住州长的宝座。他不是我的州长。他都没管过我。

        但是,终于在当前这一事件中,我们听到了州长阁下的声音,在他和美国政府成功地掳去了一个可怜的无辜的黑人的终身自由后,在他们穷凶极恶地掠走了黑人心中那幅上帝的肖像后,他在庆功晚宴上对自己的同伙发表了演讲。

        最近我读到本州的一项法令,法令认定联邦范围内任何官员不得因某人被称为逃亡奴隶而将其拘留或者是协助他人将其拘留,否则为非法。同样,明明有临时归还令要求把逃奴带走,不再受美国警察局长控制,却因为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协助该官员而致使归还令执行未果,这事也够臭名昭著的了。

        我曾经以为:州长,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一州的行政官,确保本州的法令得到有效执行是州长应尽之职;而作为一个人,他得小心谨慎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得有违人类的法律。但是事实上,当形势需要他的时候,当他可以派上特别重大用处的时候,他却毫无用处,或者比一无是处更糟糕,竟然眼睁睁看着本州有法不依。或许我不知道州长究竟有何职责,但是如果当州长要求把自我置于那般无法补救的耻辱之下,如果当州长就是要制约我的男子气,我得小心了,永远也别当什么马萨诸塞州州长。这个联邦的法令我读的还不多,读来也无甚益处。法令中总不说实话,说了的话又不认真对待。我关心的,我想知道的是州长本人的影响和权威全在奴隶主一方,而不是在奴隶一方——在有罪的一方,而不是在无罪的一方——在不公正的一方,而不是公正的一方。我从未见过我谈论的这个人,实际上,在此事件之前,我不知道他是州长。我是在同一事件听说他和安东尼·伯恩斯的,因此大多数人会听说过他。我们相去太远,我没被他管过。我不是说我没听说过他,就有损他的名声,我只是听到了我听到的东西。关于他,我能说的最糟糕的话就是,他证明了他比自己的大多数选民可能表现得更差。在我看来,那种局面,他应付不来。

        全州的武装部队都归一个萨托先生指挥,此君是来自弗吉尼亚的奴隶主,指挥军队就是为了抓一个被称为他的私有财产的人。但是,一位马萨诸塞的公民就要被绑架了,却没有一兵一卒出手相救!过去的79年里,所有的这些士兵,所有的这些训练,一直就是这样吗?训练他们就仅仅是为了洗劫墨西哥,为了把逃亡奴隶带回去送他们的主人吗?

        最近这些日子,夜里我能听到街道上传来阵阵鼓声,还有人在训练。训练目的何在呢?康科德的小公鸡还在打鸣,我勉强可以原谅,或许它们那天早上没有挨揍,但是这些“训练者”咚咚的鼓声,我没法原谅。奴隶正是被这些人遣返的,也就是说,被士兵押送回去的。在这个问题上,你最多也就能说士兵是傻子,不过因为穿了带色的外套而更惹人眼罢了。

        三年前也是,波士顿当局召集部队把一个非常无辜的人,一个他们知道无辜的人送回了奴隶制的魔窟。事情刚刚过去一周,康科德人鸣钟放炮,纪念他们获得自由——向他们的先辈致敬,先辈们在桥上战斗英勇无比,对自由无限热爱。似乎那三百万人是为解放自己而战,却要让另外三百万人继续戴着奴隶制的枷锁。现在人们戴了顶傻傻的帽子,却硬要称之为自由帽。我不知道,但是肯定有这样的人,如果捆在鞭刑柱上,只能腾出一只手来,这样的人会用这只手去鸣钟放炮来庆祝他们的自由,所以我的同镇人擅自鸣钟放炮了。那是他们自由的限度。当钟声渐远,他们的自由也随之消逝;当火药耗尽,他们的自由也伴着硝烟散去。

        如果狱中囚犯预定了所有准备用于庆祝活动的火药,再雇些监狱官来帮他们鸣钟放炮,而他们自己在透过铁窗欣赏这一幕,那将是天下最大的玩笑。

        在我看来,我的邻人正是这样。

        每一个仁慈的聪明的康科德居民,在他或者她听到钟声炮声的时候,不是自豪地回想起1775年4月19日的事情,而是会无比羞愧地忆起1851年4月12日情景。但是,现在我原有的羞愧已经被新的耻辱埋了半截。

        马萨诸塞坐等洛林先生的决定,似乎这个决定会对她的罪恶产生什么影响一样。她所犯的,是最明显最致命的罪,她的罪过在于她把这样一件大事交由他来裁决。这实际上是对马萨诸塞的审判。马萨诸塞在释放这个人上每犹疑一刻,在补偿自己的罪过上每犹疑一刻,这马萨诸塞州都罪责难逃。对马萨诸塞进行审判的长官是上帝不是爱德华·G·戈德,而只是戈德(上帝)本身。

        我希望我的同胞们去思考,不管人类的法律可能会是怎样,任何个人、任何国家如若有对他人不公,哪怕对方是最籍籍无名之辈,这个个人,这个国家也不可能不因犯下的罪行受到惩罚。一个政府,如果蓄意通过不公正的法令,而且一意孤行,终将沦为世界的笑柄。

        关于美国奴隶制已经说了很多,但是我认为我们甚至还没意识到奴隶制为何物。如果我严肃地向国会提出把人做成香肠,我敢肯定大多数议员会对我的提议一笑了之,如果真有人认为我没开玩笑,他们会觉得我建议做的事情比国会之前所为糟糕了许多。但是如果他们中竟然有人告诉我把人做成香肠将会是糟糕得多的事——会是更糟糕一点儿——比让他为奴更糟——比通过《逃亡奴隶法案》更糟,我会毫不留情地指责他愚蠢,指责他弱智,指责他是在人为地制造差别。如果让人为奴合理,那么把人做成香肠的提议有什么不合理呢?

        关于把这部法令踩在脚下的话我听了很多。哎呀,人们没必要刻意不辞辛劳地去做啊!这部法律没有到达头部的位置或者理性的高度:它天然的栖息地就是尘埃。尘埃和泥潭是生它养它的地方,也是它的生命所在。它所处的位置,也就与我们的足部相若;一个人只要可以自由地行走,只要不带印度教徒那样的同情心,哪怕是有毒的爬行动物也不忍踩踏,那么他就会不可避免地踩在上面,把它踏在脚下——把它的制造者韦伯斯特也一并踩在脚下,就像踩尘埃中的臭虫一样。

        最近发生的事情,如果看作是对我们中间施行的正义的批评,或者是看作向人们展示任何一个社会中什么是公平正义可以依赖的真正资源,是有价值的。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当了解到他的命运被交由本国的特别法庭来决定的时候,自由的朋友,奴隶的朋友惊得发抖。自由的人们不相信这个案子里正义会得到伸张。法官可能会做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裁决,充其量也就是一种偶然因素,碰运气。很明显,这样一个重大案件,他算不得一个称职的权威。这可不是根据先例来进行裁决的时候,而是应该为将来开个先例。我情愿倚仗民众的观点。在他们的投票中,至少你可以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哪怕价值再小。但是,换了是法官那边,听到的只是某个个人的狭隘判断,无甚价值,无论他给出的意见是支持还是反对。

        当人们被迫去探究法庭的时候,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对法庭是致命的。我不愿意相信法庭是为太平盛世、风平浪静而设,仅仅是为了处理一些民事案件,但是想象一下,把决定三百多万人,一个国家六分之一的人口是否有权成为自由人的权力随意交给这片土地上的任何一家法庭!这一决定权已经给了所谓的正义法院——给了本国的最高法院——并且,如大家所知,法院只认可《宪法》的权威性,已经裁决那三百万人现在是奴隶,将来应该继续为奴。如此法官只适合检查撬锁工具、作案凶器,再告诉他这些工具可否发挥效用,在这些法官看来,他们的责任也就到此为止了。但是诉讼事件表中先前有一个案子,作为上帝任命的法官,他们无权置之不理,这个案子如果得到公正解决,他们完全可以免受这般羞辱。那才是涉及凶手本人的案子。

        法律永远不可能让人自由,人必须让法律自由。在政府犯法的时候自己还守法的,都是热爱法律和秩序的人们。

        芸芸众生之中,一个法官的话如果能够对一个人的命运产生最持久的影响,那么这位法官定不是只会宣读法律的裁决。他,不管他是谁,出于对真理的热爱,不因人的任何习俗或者规定而带有歧视,可以说出关于此人的真实的看法,宣读对他的真正判决。对嫌疑人作出判决的是法官本人。任何人如果可以看到真理,他就已经得到了一个来自比世界上最大的首席大法官更权威的授权,首席大法官们只能看到法律,他会发现自己就是最好的法官。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还需要讲,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

        我越来越相信,在任何公众问题上,农村人的意见比城里人的看法更重要。城里人很少思考。在任何道德问题上,我希望听听博克斯伯勒怎么说,至于波士顿和纽约,她们的意见加在一起我也不会在意。博克斯伯勒发言的时候,我感觉有人说过了什么,感觉人道尚存,感觉有公道的人站出来维护了他的权利——感觉就像农村山里一些不带偏见的人终于把他们的注意力转向这个话题了,一番合情合理的话为种族挽回了声誉。如果某个不起眼的小镇上,农民们可以聚集起来召开特别市政会议,就困扰着这个国家的某个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样的会议,我想,才是真正的国会,而且堪称美国召集过的最值得尊敬的国会。

        显而易见,至少在这个联邦,两党分化的倾向越来越清晰——一个党属于城市,另一个属于乡村。我知道乡村非常吝啬,但是我很高兴有一点细微的区别让乡村占优。但是,现在乡村很少有能够表达自己思想的机构,难有发表看法的渠道。乡村读的社论和新闻一样来自沿海地区。我们的乡村居民培养一点自尊吧!除了细平布和杂货,我们别再向城市求取任何东西。或者说,如果我们通过阅读了解城市的观点,我们也要有自己的看法吧!

        说到要采取的措施,我建议对新闻界发起一场认认真真、坚强有力的攻势,正如人们已经对教会进行了有效的进攻一样。数年里,教会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新闻界,几乎无一例外,腐败堕落。我认为,在我们国家,新闻界所产生的巨大的恶劣影响,甚至超过了最黑暗时代的教会。我们不是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而是一个政客云集的国度。我们不关心《圣经》里说些什么,但是我们热衷于报纸的内容。政客聚会上——比如说,那一夜康科德的会议上——引述《圣经》之言将会何等荒唐!征引报纸或者《宪法》的内容又会是多么的合宜!报纸是我们每天早晚必读的圣经,站着读坐着也读,骑马读走路也读。报纸是每个人随身携带的圣经,桌子上柜台上处处可见,邮差不停分发,成千上万的传教士忙着派送。总之,美国印刷出版的,唯有报纸,美国人阅读的,也唯有报纸。报纸影响非常之广。编辑是你自觉自愿支持的传教士。你缴纳的税金通常是每天一分钱,不用花钱到教堂去租个条凳式座位。但是这些传教士中有几个传播的是真理?我们国家的期刊媒体编辑,除了少数几个品德高尚的,其他只能算是吝啬的暴君阶层了,可能没有哪个国家曾遭受过如此统治。我这么说,是在重复众多有见地的外国人的证词,也是在重申我个人坚定的信念。生活中、工作上,他们卑躬屈膝,唤起的是人类更丑恶而不是更善良的本性,人们读着这些人出的报纸,便是让自己堕落成了狗,回过头来舔食他呕吐的污秽之物。

        《解放者》和《联邦》,据我所知是波士顿仅有的两家敢对市政当局在1851年所表现出的懦弱吝啬予以谴责的报纸。其他报纸,几乎无一例外,至少说是侮辱了这个国家的常识,看看它们对《逃亡奴隶法案》是如何提及,怎样评论的,又是如何提及评述奴隶西蒙斯遣返事件的!有人会说,大多数情况下,它们这么做是为了赢得他们主顾的赞许,没有意识到一种更正确的观点在联邦的心脏(指马萨诸塞州府波士顿)占尽了上风。有人告诉我一些报纸近来已经进步了,但是它们还是那么趋炎附势。这些报纸的品性就这样了。

        但是,感谢金钱,改革者的武器可以更容易地影响到这样的传道者,比对付胆小的牧师容易多了。新英格兰的自由人只需自律,不买不读那一张张的废纸,只需管住他们手里的零钱,马上就可以干掉二十家报纸。一位我非常尊重的人告诉我他在车上买了米切尔的《公民》,然后扔出窗外。但是如果他不买的话,岂不是更能够表示他的藐视,对报纸的打击岂不更致命些?

        《波士顿邮报》《邮政报》《日报》《广告人》《通讯》《时报》,这样的报纸还读,还支持,他们是美国人吗?他们是新英格兰人吗?他们是莱克星顿、康科德、佛莱明翰的居民吗?这些是我们联盟的旗帜吗?我不怎么读报纸,所以也就不说哪家最差了。

        奴隶制可以意味着比这些报纸所表现出来的更彻头彻尾的奴性吗?有他们的行为不会舔食的灰尘吗?灰尘拌上奴性的黏液,岂不更加龌龊?我不知道《波士顿先驱报》是否还在,但是我记得西蒙斯被遣返那会儿在街头巷尾见过的。它的角色扮演得难道不好吗——难道它不是在忠心事主吗?已经腹部着地了,还能怎么向下俯身?已经是最低位置了,又如何可以更低?将四肢置于他脑子的位置?将脑袋当成下肢?挽起袖子,拿起这份报纸的时候,我听见下水道的臭水从每个栏目汩汩地流过。我感觉手里拿着的报纸是从公共阴沟里捡来的,是赌场、酒吧、妓院的福音书的一页,和商人交易所的福音书倒是蛮合拍的。

        南北东西的人中,大多数不是有节操之人。如果他们投票,他们不是为了派人到国会去为人道办差,但是当他们的兄弟姐妹因为爱自由而遭鞭笞、遭绞刑时——我想在此处补充说明奴隶制的意义,奴隶制的实质——他们关心的却是对木钢石金这些物资管理不善。政府啊,你可随意对待我的妻子儿女,我的母亲弟兄,我的父亲姐妹,我会一丝不苟地听从你的指挥。如果你伤害他们,如果你把他们送还给监工,任由猎犬追逐捕杀,听任他人鞭笞致死,我确实会悲伤。但是,无论如何,我会在这美好的世界平静地继续我选择的职业,直到或许有一天,当我为他们的离世哀悼时,我会自责:我本应劝你怜悯些的。这就是马萨诸塞的态度,这就是马萨诸塞的号令。

        我不会这么做,我无须说我会碰什么火柴,我无须说我会试图炸掉什么体系,但是因为我热爱自己的生命,我会站在光明的一边,任由黑暗的地球从我脚下滚过,而且,我会唤母亲兄弟与我同行。

        我想提醒我的同胞,他们首先要做人,然后才是美国人。无论法律有多大价值,可以保护你的财产,甚至让灵魂和身体一处,如果不能让你和人道一体的话。

        我非常抱歉地说,我怀疑在马萨诸塞是否有一位这样的法官,一旦有人要求他按照违背上帝的法律宣判,他随时准备好辞职,清白地生活下去。我不得不看着他们在这方面将自己置于,或者说性格使然,完全置于和海军陆战队员的水准,只要接到命令就可以把滑膛枪朝着任何一个方向开火。他们不过是些工具,不过是些小人。当然,他们不应受到更多的尊重,他们的主人限制了他们的理解力,禁锢了他们的良知,而不是奴役他们的躯体。

        法官和律师——只是这类的,我的意思是说——都是些利己之人,审理这个案件的标准非常低,十分不当。他们考虑的,不是《逃亡奴隶法案》是否正确,而是看该法是否与宪法精神一致。那么是美德合乎宪法,还是堕落符合宪法呢?是公正符合宪法,还是不公符合宪法呢?在重大道德问题,在生死攸关的大问题上,就像眼前这事儿上,问法律是不是合乎宪法,和问该法是不是赚钱一样无礼。他们一直为人类的最肮脏的东西效命,而不是为人道服务。现在的问题,不是七十年前你的祖父没有签署协议要为魔鬼效命,而现在根据当初的协定服务尚未到期了,而是现在你是否终于可以为上帝效力一次——尽管过去你自己胆小,或者说你的祖先怯懦——服从永恒而且唯一公正的宪法,上帝,而不是任何什么杰斐逊或者亚当斯,早已把这部宪法写进了你的生命。

        这就等于是说,如果大多数人选魔鬼当上帝,那么少数人就得照他们的表决生活,按他们的决议行事——听命于成功当选的候选人。相信,终有一天,靠议长先生投下一票,他们的上帝将官复原职。这是我从我的邻人身上找到的或者说是编造的最高原则。这些人为人处世,似乎相信他们顺着山坡滑下一点不碍事——或者滑下很多也不妨——因为肯定会渐渐地来到一个他们可以又向上滑的地方。这是贪图方便,或者说选择了脚下障碍最小的道路,即,下坡路。但是靠贪图方便,正当的改革这样的事情是无法完成的。没有所谓滑上山坡这样的事情。从道德上讲,唯一一种滑坡者,就是倒退者。

        因此,无论是学校、国家、教会,我们都不断地拜倒在金钱脚下,每到礼拜日就在一片令人不快的喧嚣中诅咒上帝,举国上下,皆是如此。

        政策不是道德——政策永远无法保证道德权利,而只会做权宜之计,这一点难道人类永远都没法了解吗?从现有的候选人中选择——候选人无一例外是魔鬼——那么选民有什么权力因为魔鬼行事不像光明天使而惊讶不已呢?需要的不是钻营政策之人,而是专注正直之士——正直之士承认的法律,高于宪法,超越多数人的决定。一国的命运并不取决于你在投票选举的时候如何投票——玩投票游戏,愚钝之人与贤达之士分不出伯仲;一国的命运不是看你每年往投票箱里放一张什么样的纸,而取决于每天早上你从房间里往大街上扔下一个什么样的人。

        马萨诸塞应该关心的,不是《内布拉斯加法案》,也不是《逃亡奴隶法案》,而是她自己的蓄奴情况,她自己的奴颜婢膝。让马萨诸塞州与奴隶主一刀两断吧!她或许会逃避、会犹豫、会求众人容她些时间再去读读宪法;但是她找不到什么像样的法律或者是先例会批准这样的关系继续存在,一刻也不会。

        让马萨诸塞的每一个居民断绝和马萨诸塞的关系吧,如果马萨诸塞继续拖延,不履行自己的职责。

        过去一个月发生的事情教会我不再相信名声。我发现名声不能细致地区分,而只是粗放地叫好。它考虑的,不是一种行为简单的英勇,而是把该行为与其显见的影响挂钩。波士顿倾茶事件轻易取得的成就,它高度赞扬,直至力竭声嘶,对于袭击波士顿法院大楼这样更加英勇更加无私的行为,它却相对沉默,少言寡语,只因为袭击不成功!

        蒙羞的马萨诸塞居然可以冷峻淡定地坐下来,审判那些要代州政府履行职责的英雄,决定他们的生与死,决定他们获自由还是受奴役。而这就是所谓的正义。那些已经表现出他们可以做得尤其好的人,可能会因为他们的优异表现被带上镣铐。在全州人当中,那些现在真正要求过来认罪伏法的人却可全然无罪。州长、市长、联邦的众多官员逍遥法外,而捍卫自由的勇士却身陷囹圄。

        只有那些犯了藐视如此法庭的罪的人才是无罪的。每个人都应该确保自己的影响是站在公平正义一边,让法庭自己去选择自己的角色吧。在这件事上,我完全同情被告,反感原告和法官。正义甘甜如饴,悦耳动听,而不公则严酷无情,嘈杂不和。法官依然坐在原地,抚弄着他的乐器,但是我们没有听到音乐,我们听到的只是把手的声音。法官以为所有的音乐都在把手上了,而人们还像先前那样把铜板给他扔来。

        你以为马萨诸塞当前的所为——该褒扬正义之士却犹豫不决,自己的律师甚至连法官不得不借着模棱两可的遁词躲避敷衍,而且他们可能完全不会激怒自己天生的正义感——你会觉得马萨诸塞州一点都不卑鄙,一点都不顺从吗?你会觉得她是捍卫自由的勇士吗?

        找个自由州给我看看,找个真正公正的法庭让我瞧瞧,如果需要的话,我愿意为之而战斗。但是如果马萨诸塞摆到我的面前,我拒绝为她效忠,我藐视她的法庭。

        一个好的政府,其作用是让生命更有价值;而一个糟糕的政府,生命的价值会因此贬低。铁路失掉一些价值,所有纯物质的东西失掉一些价值我们可以承受,因为那只会让我们生活得更简单,更节俭。但是,要是生命本身的价值被贬低——我们现在要求已然如此低了,怎么能对人与自然要求再低呢?如果在美德方面,在所有高贵的品质方面我们再节俭一点,我们如何能活下去呢?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带着这样一种感觉活着——我想每一个有爱国主义情结的马萨诸塞人肯定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一种遭受了重大损失的感觉,虽然说不清道不明究竟损失了什么。起初我并不知道是什么如此折磨着我,最后,我终于明白,我失去的,是一个国家。我从来没有尊重过这近在眼前的政府,但是我愚蠢地认为我还可以住在这儿,做好我自己的事情,把政府忘掉就行了。对我而言,我以前从事的最值得做的事现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尽管我说不清是多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原有的魅力。自从上次马萨诸塞专门把安东尼·伯恩斯那个无辜的人送还为奴之后,我感觉自己在此地生活中的投入大大贬值了。以前,我也许生活在幻想中,幻想我的生活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某处度过,但是现在,我无法说服自己我不是完全身陷地狱。那个名为马萨诸塞的政治机构的所在地对我而言在道德上已经盖上了火山岩烬和灰渣,一如弥尔顿所描述的地狱。如果有什么地狱,里面的统治者比我们的统治者和我们这些被统治的人更不道德的话,我倒是很好奇想要看看。生命本身价值大不如前,所有为生命服务的东西也随之价值大不如前。设想你有一座小图书馆,四壁皆有绘画为饰——四周还设计有花园——你在此处深思科学和文学问题,结果突然发现,你的别墅,尽管一应俱全,竟然位于地狱之中,居然长着偶蹄燕尾——难道这些东西在你眼里不会顿然价值全无吗?

        我感觉,从某种程度上说,本州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的合法事务。她不仅在我因为业务关系需要从法院大街通过时对我横加阻拦,而且还阻断了我和每一个人前进上升的道路,走上这样的路,相信法院大街很快就会被远远抛在身后。州政府有什么权力提醒我还有法院大街的存在呢?我原以为实实在在的东西事实上竟然如此空洞。

        看到人们各忙各事,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般,我很惊讶。我对自己说,“不幸的人啊!他们还没听到那个消息。”我很惊讶,刚才我遇上的那个骑马人怎么会如此认真地去追赶刚买下的逃跑的牛——既然所有的财产都是不安全的,既然即便它们不再跑掉,也可能在他追上时被别人从他那儿带走,何苦追呢。蠢货!难道他不明白今年玉米种价值已经大不如前了——难道他不明白,哪怕上天再悲悯,在你走进地狱帝国的时候,所有的丰收会变成歉收?没有哪个谨慎的人会把石头房子建在这样的环境中,或者投身任何需要长时间方能完成的和平事业。艺术还是像往常一样长久,而生命却被更频繁地打断,人们能够用于适当追求的时间反倒更少了。这不是一个休憩的时代。我们已经耗尽了从祖辈那里承袭来的自由,如果想要挽救我们的生命,我们必须为之而战。

        我朝着附近的一个池塘走去,但是,当人类变得卑鄙时,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代表大自然的美呢?我们到湖畔漫步,去看湖中映出的我们的平静安详;当我们自己不平静时,我们不会去到湖边。在一个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没有原则的国度,谁能平静得下来呢?想起我的国家,我散步也没了心情。我的思绪在谋杀这个国家,在不由自主地谋划着要反抗她。

        但是,前几天我刚好闻到了白莲的香味,我一直企盼的季节终于来到了。白莲象征着纯洁,它开得那么纯,看来如此娇美,闻来这般香甜,似乎是在向我们展示地球上的淤泥中蕴含着怎样的纯洁与香甜可以供人们提取。我想我是摘下了一英里之内绽放的第一朵白莲。花儿的芬芳让我们确信,我们还有希望!因为有了这花,我对这个世界不会那么快就绝望,尽管世间还有奴隶制,还有北方人的怯懦与缺乏原则。它提示我们什么样的法律盛行时间最长,影响地域最广,而且当前依然备受推崇,它告诉我们或许将来有一天,人类的行为也会与这花朵同样香甜。这种植物散发的气味就是这样。如果大自然仍然可以年复一年地合成这般芬芳,我会认为她依然年轻,仍旧充满活力,她的正直与天赋依旧完好无损,我会相信甚至在能够感受到这种芬芳,能够爱上这种香气的人身上,也具有美德。这种芳香让我明白大自然并没有和《密苏里协定》为伍。我在白莲的芳香中没有嗅到协定妥协的味道。白莲又不是Nymphoea Douglasii。在白莲身上,香甜、纯洁,无邪,与污秽、凶险截然分开。在白莲身上,我闻不到马萨诸塞州州长,或者是波士顿市长的优柔寡断、久拖不决。所以,请注意你的行动散发的香气,它可以增加整个空气的香甜,当我们看到花容或者是闻到花香时,我们可能想不起你们的行为与之如何不协调,因为所有的花香不过是一种道德品质的一种广告形式,如果不行善举,荷花就不会香甜。臭烘烘的淤泥象征着人的懒惰与恶习,象征着人性的堕落;出淤泥的芬芳花朵,象征着永恒的纯洁和勇气。

        奴隶制与奴性年复一年并未开出芬芳怡人的花儿来吸引人的感官,因为它们没有真正的生命力:它们不过是在堕落、死亡,让所有健康的鼻孔反感。它们活着,我们不怨,我们怨的是它们怎么没有被埋葬。让活着的人们将它们埋葬:即使是它们,也可以充作花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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