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如果碰巧在公共草坪上遇见莫里斯的话,自己就不算食言了。所以早餐后我就出了门,午餐以后和傍晚时分我又再次出去,四处转悠,但就是见不着他。六点以后我就不能再待在外面了,因为亨利请了客人来吃晚饭。同六月份时一样,演讲者们又到这里来了。那个脸上有黑斑的男人还在抨击基督教,但是没人注意他的演讲。我心里想:他要是能说服我不必为自己并不信的某个人践约就好了。我走过去听他讲了一会儿,但始终是边听边东张西望,生怕莫里斯露面了而自己却没看见。那人谈起福音书产生的时间,还提到最早的福音书如何到了基督诞生一百年之后才出现。我从未想到福音书成书的年代有那么早,不过我看不出传说里的东西何年何月问世这一点到底有多重要。那人接着又告诉我们说:在福音书里,基督从未自称自己是神。可是到底有没有基督这个人?跟我等莫里斯左等右等等不来的痛苦比起来,福音书又算什么大事呢?一位头发花白的女人正在向人们散发演讲人的小名片,上面印着理查德·斯迈思的名字以及他在雪松路住宅的地址。演讲人邀请人们(任何人都可以)去同他进行私下交谈。一些人拒绝接受名片,径直走开了,就好像那位妇人是在募捐似的。另外一些人则随手把名片扔在草坪上(我看见妇人从地上拾起来一些,我想她是为了不浪费吧)。这情景让人非常难过。演讲人脸上那些可怕的黑斑,他所作的无人感兴趣的演讲以及那些被人扔在地上的名片——这一切就像是一个人主动向别人示好,却遭到了拒绝一样。我把递给我的那张名片装进口袋,并且希望演讲人能看到自己的举动。
威廉·马洛克爵士过来吃晚饭。他曾是劳埃德·乔治的国民保险制度顾问之一,年纪很大,地位显要。亨利如今自然已不再同养老金打什么交道,但他对于这个话题依然抱有兴趣,并且喜欢回忆那段日子。当初我和莫里斯第一次共进晚餐,然后一切就那么开始了。那会儿,亨利干的不正是同失去丈夫的妇女的养老金有关的活儿吗?这当儿,亨利与马洛克开始了一场其中充满了统计数字的漫长争论。争论的主题是:假如遗孀养老金再增加一先令的话,能不能达到十年前的水平。他俩在生活费用数额的问题上各持己见。这场争论并无多少实际意义,因为两人都承认:无论争论的结果如何,国家都不可能有财力来提高养老金标准。我曾经不得不与亨利在家庭安全保障部的上司聊过一回,可是除了V-1飞弹外,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别的话好同他说。突然间,我产生了一种渴望,想告诉每一个人说:我走下楼梯时,就发现莫里斯被埋起来了。我想说:当时我自然是赤身裸体的,因为没来得及穿衣服。如果我这么说的话,威廉·马洛克爵士会不会转过头来?或者亨利会不会听到我的话?他有除了正在与别人交谈的话题以外什么也听不见的好本领,而当时他正与人交谈的话题是一九四三年的生活费用指数。我想告诉他说:那会儿我正一丝不挂,因为莫里斯和我整个晚上都在做爱。
我看了看亨利的上司,他是一个名叫邓斯坦的人,长着一只断了鼻梁骨的鼻子,一张扁脸活像是制陶工人不小心做砸了而无法出口的作品。我想他这个人只会笑,而不会生气或者表现出冷漠——他会把那种事看作是人之常情的。我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只要对他稍有表示,他便会作出响应。我自问道:为何不这样做呢?为何我就不该逃离这片沙漠呢?就是半小时也行啊。除了莫里斯以外,我并没对什么不认识的人做过承诺。我只对莫里斯的事做过承诺。我不能就这么孤零零地同亨利过完下半辈子,没有人爱慕我,没有人为我激动,就这么一边听着亨利同别人说话,一边像切达洞穴里那顶圆顶呢帽一样在滴滴嗒嗒的交谈声中慢变成化石。
与邓斯坦在法式美食园吃了午饭。他说……
邓斯坦来家中等候亨利,同他喝了几杯茶。事情正在不断地进行……
和邓一起吃过晚饭,随后他又来到家中喝了一杯。可是这没有用,没有用。
邓打来电话。告诉他我外出了。我同亨利开始旅行,去英格兰南部考察民防,同各地的民防队长和市镇工程师们商讨问题,爆炸问题、深层掩体问题,都是些死人装活人的问题。一晚又一晚,亨利和我并肩躺在床上,活像坟墓上的两个幽灵。在比格威尔海滨一座新加固好的防空洞里,当地的民防队长吻了我。当时亨利与市长、工程师们走在前面,进了第二个洞室。我叫住了民防队长,摸了摸他的臂膀,问了他一个关于钢制上下床的傻问题:为什么这里没有供夫妇们使用的双人床?我是想要他亲吻我。他扳过我的身子,把我抵在一张床架上开始吻我。我后背抵住床架的那块地方感到一阵刺痛。随后,我便笑着回吻了他,这使他大感惊讶。可所有这些都没有用,难道这样做再也不会奏效了吗?这时候,市长和亨利转了回来。市长说:“必要时,我们这里可容纳两百号人。”晚上,当亨利还在出席官方宴会时,我要接线员帮我接莫里斯的电话。我躺在床上等着电话接通。我对天主说:我信守承诺已有六周了,我不能信你,也不能爱你,但我信守了自己的承诺。如果不能恢复生气的话,我就会变成一个荡妇,仅仅是一个荡妇。我会存心故意地毁掉自己。每过一年,我都会对此道变得更加习以为常。你是否宁愿看到我那样,也不愿意我违背诺言呢?到那时候,我会像那些陪酒女郎一样,被三个男人围着,浪笑不已,并且不带感情地抚摸他们。此时此刻,我的身心已在崩溃。
我把听筒夹在肩膀上,听到接线员说:“我们正在接通你的号码。”于是我对天主说:如果他接了电话,我明天就回去。我清楚地知道莫里斯的电话机摆在床边什么位置。有一次睡梦中,我一拳挥出去,正好把它捅到了地上。这时候听筒里传来了一位姑娘的声音:“喂?”我差点把电话挂上。我愿意莫里斯生活得幸福,可是我愿意他这么快就找到了幸福吗?我有点伤心,后来总算恢复了理智,听凭理智劝解道:为什么他就不该这样呢?你离开他不正是希望他幸福吗?于是我对那位姑娘说:“我能同莫里斯先生讲话吗?”但是一切都已变得毫无意义,可能莫里斯现在根本就不再想要我违背诺言了:也许他已经找到了一个人,她愿意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吃饭,同他一块儿外出,每晚陪他睡觉,同他甜甜蜜蜜地过日子,再也难以分开了,而且还为他接电话。这时候,我听到电话那头那个姑娘的声音在说:“本德里克斯不在,他已经走了好几个星期。我是借住在这套房子里的。”
我挂上了电话,开始我感到很高兴,过后又难过起来。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在同一片沙漠里,在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要是我们在一起的话,沙漠就不再会是沙漠了。我对天主说:“那么事情就是这样了。我开始信你,而如果我开始信你的话,我就会恨你。我有违背自己诺言的自由意志,对吧?但是我没有通过违背诺言来获得好处的能力。你让我打了电话,然后又在我面前关上了门。你让我犯下罪孽,但又拿走了我罪孽的果实。你让我跟邓私奔,但又不让我享受它。你让我把爱情赶了出去,然后又说欲望我也不能有。现在你又指望我做些什么呢,天主?我从这里出发该上哪儿去呢?”
做学生的时候,我曾听人说过一个国王——他是亨利家族中的一员,就是派人去谋杀贝克特的那一个——他在看到自己的出生之地被敌人烧毁时发誓说(因为天主对他做了这些):“因为你夺走了我最爱的小城——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所以我要从你那儿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真奇怪,十六年之后我还能记得这句祷告。七百年前,一位国王在马背上发下了这句誓言,而此刻,在滨海的比格威尔市一家饭店——王室比格威尔饭店——的客房里,我也在做着同样的祷告。主啊,我会从你那里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我从来也没有背会主祷文,可是我却记得这句话——这是一句祷词吗?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
你最爱的是什么呢?如果信你的话,我想自己会相信不朽的灵魂,可那是你爱的东西吗?你真的能在我们的皮囊里看到灵魂吗?即使是天主,也不可能去爱他所看不见的东西。他看我的时候,能看到什么我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吗?如果他能爱它的话,这件东西必定是可爱的。要我相信自己身上有什么可爱之处,这要求可太高了。我想要男人们欣赏我,但那只不过是你在学校里学会的一点把戏而已——眉来眼去,说话时带点特别的腔调,用手碰碰人家的肩膀或者脑袋什么的。他们如果觉得你欣赏他们,也就会因为你的好眼力而欣赏你。而当他们欣赏你时,你便会一时虚妄地以为自己身上真有什么可赞可赏之处。我一辈子都竭力生活在这种幻觉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剂,能让我忘掉自己是个婊子和骗子。那么在婊子和骗子身上你该会爱上些什么呢?你在哪儿能找到他们所说的那种不朽的灵魂?你在我身上——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那个人,而偏偏是我——身上的什么地方能看到这种可爱的东西呢?你在亨利——我是说我认识的亨利——身上能找到这种东西。他脾气温和,为人善良,富有耐心。你在莫里斯身上也能发现这种东西,他觉得自己会恨会爱,但其实始终抱有一颗爱人之心,即便对自己的敌人也是如此。这些我都能理解。可是在我这个婊子和骗子身上,你哪里能找到什么可爱之处呢?
告诉我这个,天主,这样我就可以动手把它永远地从你身边夺走。
那个国王是怎样履行自己的誓言的?我真希望自己还记得。关于他,我只记得他让修士们在圣贝克特的墓前用鞭子抽打他,再多的就记不起来了。但听起来这并不像是确切的答案。鞭打这件事情一定发生在那之前。
今晚亨利又不在家。如果我去酒吧里挑个男人,把他带到沙滩上,同他一起在沙丘之间躺下,这样不就等于是在从你身边夺走你最爱的东西吗?可是这样做没有用,它再也不会有用了。如果我自己不能从中获得任何乐趣的话,我这样做便不会让你有任何的难过。与其如此,我还不如像沙漠里那些人所做的那样,用针刺自己。沙漠。我想做点自己喜欢而又能让你难受的事情。不然的话,岂不是太苦自己了。这么说才像是信主的表示呢。相信我吧,主啊,我还没信你呢,我还没信你呢。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966xs.com。966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wap.966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