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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河的另一边

        戴维·格林高德一直生活在布鲁克林这个典型的美国社区,但是在他的犹太成人仪式上,他的生活发生了些重大变化。一经宣布“今天我成人了”,他就跑到庆祝聚会上,同一些从以色列来的亲友见面。他叔叔穆赛是当地一位相当成功的钻石商。戴维的父亲则有七家珠宝零售店,旗舰店开在曼哈顿第四十大街。

        就在父亲和叔叔喝着加州葡萄酒谈论生意那当儿,戴维已经和大堂兄丹尼尔溜开了。长他十岁的丹尼尔刚刚开始为以色列重要的海外情报机构摩萨德效力,这个典型的新手讲起自己的经历来着实让堂弟乐不可支。丹尼尔曾在以色列伞兵部队服役,跳过十一次伞,在一九六七年的六日战争中参加过几次军事行动。对他来说,那简直就是一场快乐的战争,战友没有惨重的伤亡,区区数架被击落的战机使得这场战争看上去更像是一次运动冒险——一次狩猎对抗赛,很危险,但不至于太危险,而结局实际上与他战前所预测和期望的也一模一样。

        这些故事同每晚那些占据电视报道头条的郁闷的越战新闻相比,可谓生动的对照,加之戴维对自己的宗教身份刚刚得到再次确认的兴奋,他当即决定高中一毕业就移民到他的犹太祖国。他父亲二战期间曾在美国第二装甲师服役,根本不认为这种冒险有什么让人可乐的,一想到儿子有可能要到亚洲的丛林里去参加一场无论在他还是任何一个他认识的人看来,都毫无热情可言的战争,就高兴不起来——于是一毕业,年轻的戴维就乘以航的班机飞往以色列,而且真的就不回头了。他重新拿起希伯来语,参了军,然后,像他的堂兄一样,被招募进摩萨德。

        这一行当他干得很好——好到他如今已是罗马情报站的头头,一项并非无关紧要的任命。与此同时,他的堂兄丹尼尔离开了这一行,回头经营家族生意去了。那收入可要比一个政府公务员好得多。在摩萨德的罗马情报站当家可把他忙得够呛。他手下有三个全职情报官,负责采集数量可观的情报。这些情报有些是来自一个名叫哈桑的特工。他有巴勒斯坦血统,同巴勒斯坦解放人民战线里的人交情不错,他把打探来的消息与敌人分享,为的就是钱——足够多的钱,实际上,是要多到买得起距离意大利议会大厦一公里远的一套舒适的公寓。戴维这天要去取情报。

        这地方他先前使用过,就在西班牙台阶下的乔瓦尼饭店的男厕所里。先不慌不忙地享用一顿法式小牛肉午餐——这里做得可谓上等——喝完白葡萄酒,随后他起身去取他的包裹。情报的秘密藏身之处就在最左边那只便斗的底部,一个戏剧化的做法,但也有好处,不易被发现或清洗掉。那儿粘着一块钢牌,即使被人瞅见,也显得很平常,因为牌子上凸印着厂商名以及一个毫无意义的数字。他朝便斗走去,打算利用方便一下的机会把东西拿到手。正忙乎着,他听到门嘎吱打开了。他不在乎进来的是谁,但为了万无一失,他故意把香烟盒掉在地上,然后当他弯腰用右手捡香烟盒的时候,左手一把将那只绝妙的小包从藏匿处掏出来。他的身手不错,活像一个专业魔术师用一只手吸引人的注意力,而用另一只手变着戏法。

        但这回招术失灵了。他刚取到东西,就有人从后面撞上来。

        “对不起,老兄——先生,抱歉,”那人用牛津口音改口道。是那种在某种情形下能让文明人感觉舒服的声音。

        格林高德甚至没作反应,只是向右转身,准备洗手然后离开这里。他走到水槽边,拧开水龙头,朝镜子里看。

        很多时候,脑子的反应要比手快。这时,他看到了刚才撞他的那人的一双蓝眼睛。眼睛再普通不过,但眼神却不是。等他的脑子下令身体行动的时候,那男子的左手已经伸过来抱住他的头,一件冰凉、锋利的东西刺进了他的后颈,刚好在头颅下面。他的头被猛得往后一拽,刀子趁势插进,彻底切断了脊髓。

        他并没有立即死亡,当肌肉的一切电化指令都停止的时候,他的身体瘫倒在地。一切感觉也随之而去,只剩下颈部某种隐约的灼烧感,刹那间的震惊使得疼痛并不剧烈。他拼命想呼吸,但却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再也呼吸不了了。那男子像拖着一具百货公司里的人体模型一样将他调了个向,拖进一个厕所单间。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想着。他看着那张脸,却无能为力。那张脸转过来,把他视作一件东西,一样物体,甚至连憎恶也谈不上。戴维无助地转动着眼珠,眼瞅着自己被放倒在厕所的地上。那男子过来把手伸进了他的外套去摸他的钱包。难道仅仅是抢劫不成?抢劫摩萨德的一位高官?不可能。随后,那男子又揪着戴维的头发,让他低垂的脑袋抬起。

        “Salaam aleikum,”杀手意思是说:愿你安息。那么,这人是个阿拉伯人?可一丁点儿也不像阿拉伯人。他肯定已是一脸狐疑。

        “你真的信任哈桑吗,犹太佬?”那男子问他。声音里并不见扬扬自得。冷冰冰的语气中透着蔑视。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脑子还未因缺氧而死亡之前,戴维意识到自己中了最老套的间谍陷阱:用冒充身份吸引对方上钩。哈桑给他情报从而确认他的身份,引他上钩。死得真窝囊。只来得及琢磨一件事了:

        主是惟一的。

        杀手仔细将手洗干净,检查了一下衣服。不过刀子这样刺进去是溅不出多少血的。他把钱包还有装情报的小包放进口袋,整了整衣服便出去了。他在自己的餐桌前停住,留下二十三欧元的饭钱,包括不过几分钱的小费。他不会很快回来。在乔瓦尼饭店完事之后,他步行穿过西班牙广场。他注意到路边有家伯罗尼西装专卖店,觉得自己有必要换套衣服了。

        美国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不设在五角大楼。这座世界上最庞大的办公楼给陆军、海军还有空军都留出了地方,不知怎的把海军陆战队给漏掉了,后者只好在位于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市离李氏高速公路四分之一英里处的他们自己的海军附属部建筑群内办公。这谈不上是牺牲。海军陆战队历来就有点像美国军方的一个继子,从技术上说是海军的一个附属部门,原本就是作为海军旗下的一支部队供调遣的,省得把陆军士兵装到军舰上运来运去,既然陆军与海军从来都没法友好相处。

        天长日久,海军陆战队的存在便愈发合理了,因为一个多世纪以来,它是外国人所见到过的美国国土上惟一一支作战部队。无需担心沉重的后勤压力,甚至不需要战地医院——有些士兵兼做卫生员——每个海军陆战队队员都可以作战,在那些对美利坚合众国无半点好感的人眼里,是一群令人生畏、冷酷无情的家伙。出于这个原因,在美国各兵种中,海军陆战队总是受人尊敬,但并不总是讨人喜欢。对于庄严的军队来说,他们过于露脸,过于耀武扬威,过于注重公关。

        当然,海军陆战队行动起来就像一支小型军队,甚至拥有自己的空军,规模小,但杀伤力大。现在还有了一位情报头目,尽管一些军方官员明确表示这不合规矩。海军陆战队情报总部是个新建机构,其部分的目标就是赶上陆战队其他部门的工作。负责人叫特里·布劳顿少将,代号M-2——“2”是情报人员的数字代码;他一个矮小壮实的家伙,职业步兵出身,对这项工作忠心耿耿,为的是让情报工作更加实在些:海军陆战队认为必须记住,冲锋陷阵的士兵要想活命,就得依靠可靠的情报。海军陆战队还有个秘密,就是它的本国情报人员都是一流的,甚至强过空军部队的那些认为飞行员必须绝对聪明的计算机高手。从现在起的十一个月内,布劳顿主持建在北卡罗来纳州列尊营的海军陆战队二部的工作。这则令人高兴的新闻一周前才到,他仍旧陶醉在其中。

        对布莱恩·卡卢索上尉来说,这同样是个好消息。去见一位将官,即便没那么可怕的话,也还是要多加小心。他身着A级橄榄色制服,佩着整套武装带,和被授予的所有勋带,不太多,其中几条还挺漂亮,他领章上的金色跳伞翅膀也一样,还有一堆射击奖章多得足以给布劳顿少将这样的终身步兵留下印象。

        M-2把一个中校使唤作勤杂员,外加一个黑人枪炮女军士作为私人秘书。这一切让年轻的上尉觉得颇为古怪,但从没有人对部队的逻辑性说三道四,卡卢索提醒着自己。就像他们喜欢说的:二百三十年的传统不受时代进步的左右。

        “将军现在就见你,上尉,”女军士握着电话,抬起头对他说。

        “谢谢你,军士,”卡卢索说着起身朝门走去,女军士已经把门打开。

        布劳顿与卡卢索想像中的一点不差。六英尺不到一点,那胸脯没准能让高速飞来的子弹转向。头发比胡茬长不了多少。对于大多数海军陆战队的人来说,当头发长至半英寸,就需要上理发师那儿跑一趟了,经历一个痛苦的理发日。在看着文件的将军抬起头来,用一双冷冰冰的黄褐色眼睛上下打量着他的造访者。

        卡卢索没有敬礼。同海军的军官一样,海军陆战队的人一般不敬礼,除非是全副武装或是“戴”着军帽。目光观察持续了大约三秒钟,感觉像是过了一星期。

        “早上好,长官。”

        “坐下,上尉,”将军指着一张皮椅。

        卡卢索便坐下了,但曲着腿,保持着立正的姿势。

        “知道为什么叫你来这儿吗?”布劳顿问道。

        “不知道,长官,他们没告诉我。”

        “在侦察部队里怎么样?”

        “我很喜欢这工作,长官,”卡卢索回答说。“我想我拥有的是整个海军陆战队中最好的一批军士,这工作让我觉得很有意思。”

        “你在阿富汗干得很出色,这里头讲的,”布劳顿举起一个四边贴着红白条胶布的文件夹,那表明是高级机密材料。特殊军事任务经常就属于那一类,当然了,卡卢索在阿富汗的工作绝不会成为全国广播公司夜新闻的报道内容。

        “非常叫人兴奋,长官。”

        “干得好,这里头说的,你让你的人都活了下来。”

        “将军,那多亏有个海豹突击队的战地急救员跟着我们。沃德下士的枪伤相当重,兰戴尔军士救了他一命,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为他申请了一枚奖章。希望他能得到。”

        “他会的,”布劳顿向他保证,“你也会的。”

        “长官,这只是我分内的工作,”卡卢索说。“我的部下做了所有的——”

        “是个优秀年轻军官的苗子,”M-2打断他。“我读了你的关于这次行动的报告,也读了沙利文军士的。他说你作为年轻军官在第一次军事行动中就表现得很出色。”枪炮军士乔·沙利文以前上过战场,在黎巴嫩和科威特,还有几个上不了电视新闻的地方。“沙利文曾是我的部下,”布劳顿告诉他的客人。“他就要晋升了。”

        卡卢索频频点头。“是的,长官。他早就够提升资格了。”

        “我看了你对他中肯的评价。”M-2拍了拍另一个文件夹,这一个不是高度机密文件。“你对待部下总是不吝赞扬,上尉,这是为什么?”

        这话让卡卢索眨了眨眼睛。“长官,他们干得棒极了。无论如何我也提不出更多的期望。我能带领这帮海军陆战队队员战胜世界上的任何人。即便是那些新兵,有朝一日也都能做中士,有两个活脱脱就是‘军士’的样子。他们很卖力,聪明得还不等我吩咐做什么,他们就开始干得头头是道了。他们中至少有一个是当官的料。长官,这就是我手下的人,有他们我真是太幸运了。”

        “而且你教导有方,”布劳顿补充道。

        “这是我的工作,长官。”

        “不再是了,上尉。”

        “我没听懂你的意思,长官。这支队伍我还要带十四个月,新任务还没下来呢。”虽然在第二侦察部队待上一辈子他也愿意,但卡卢索估计自己很快就要升为少校了,也许会调到第三海豹突击队,任侦察部队行动指挥官。

        “情报局那个同你一道进山的家伙,合作得好吗?”

        “詹姆斯·哈德斯迪自称在特种部队干过,四十左右,是个相当不错的老兵,能说两种当地的方言。情况不妙的时候不会尿裤子。他——哦,他给我相当的支持。”

        高级机密文件夹又出现在M-2的手上。“他这里说那次伏击中你救了他一命。”

        “长官,话要这么说,遭遇伏击的时候没有人会显得那么聪明。当时哈德斯迪先生正跟着沃德下士在侦察,我在调试卫星无线电。那帮坏蛋相当狡猾,藏在一个非常不易察觉的地方。但他们行动过于仓促,急于朝哈德斯迪先生开枪,第一发子弹没射中他,我们转移到山上包围他们。他们的安全防范不够好。沙利文军士带着他的一队人马抄右边过去,当他们各就各位时,我带着我的人马上到中间。总共用了十到十五分钟的时间,然后沙利文军士打中了目标,从右边十米处射中了他的头部。我们想留活口,但事情既然发展到这种地步,也就不可能了。”卡卢索耸了耸肩。上级可以指挥军官如何行动,但在紧急情况下,就起不了什么作用。再说,那家伙也不会乖乖成为美国俘虏,要把袋子套在那家伙身上也够费事的。最后的战绩是一名海军陆战队员重伤,十六个阿拉伯人被击毙,还有两名被活捉当了战俘。战果比任何人预期的都要好。阿富汗人是够勇敢,但他们也不是疯子——或者,更准确地讲,他们在按照他们自己的主张选择殉难。

        “有什么教训可吸取吗?”布劳顿问。

        “他们没有过多的训练或者说训练的环境不太好,长官。真实情况远比训练要来得难对付。就像我所说的,阿富汗人够勇敢,但他们没有受过训练。你永远也无法知道哪一个会跟你拼命,哪一个会临阵脱逃。在匡蒂科他们教我们说,你必须相信你的直觉,但他们又不告诉你什么是直觉,你不能总有把握断定自己听到的是不是正确的说法。”卡卢索耸了耸肩,继续按自己的思路说下去。“我猜这对我和我的海军陆战队来说是管用的,但老实说我不知道为什么。”

        “别想得太多,上尉。大难临头的时候,你是没时间考虑得那么周到的。你应该预先就想好。你怎样训练你的手下,怎样给他们布置任务。你为行动做了思想准备,但你永远也无法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无论如何,你每件事都干得不赖。你给哈德斯迪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实在是个相当认真的家伙。事情就是这样。”布劳顿给出了结论。

        “对不起,什么事,长官?”

        “情报局想同你谈谈,”M-2宣布,“他们正在招募人才,他们想到了你。”

        “做什么呢,长官?”

        “没告诉我。他们正在寻找能打仗的人。我想不会是间谍活动。也许是白宫辅助军事机构。我猜会是个新建的反恐机构。我不能说我很乐意失去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的海军陆战队队员,但对于这件事我没什么好说的。你可以拒绝这要求,但事先得去同他们谈一下。”

        “明白了。”他其实不明白。

        “可能有人让他们想起了另一个相当出色的前海军陆战队队员……”布劳顿说。

        “你是说杰克舅舅?老天——对不起,长官,自我进入海军陆战队基础学校以来我就一直在回避那个。我只不过是海军陆战队0-3部队中的一员。我没有其他要求。”

        “很好,”这就是布劳顿想说的。他看见自己面前站着的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曾将《海军陆战队手册》反反复复地读过、不忘记其中任何一个重要部分的年轻军官,如果说有什么缺点的话,就是过于认真了,但他自己当年也是这样。“好吧,两小时后你就该到那里去了。有个叫皮特·亚历山大的,以前也在特种部队干过,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对阿富汗的军事行动中曾协助过情报局工作。据我所知,他人不坏,可自己并不想出人头地。谨慎行事,上尉,”他示意来客可以走了。

        “是,长官,”卡卢索应道,他并拢腿,摆出立正的姿势。

        M-2微笑着鼓励他的客人。“永远忠诚,孩子。”

        “明白,长官。”卡卢索走出办公室,冲军士点点头,跟那个连头都没抬一下的中校连声招呼也没打就径直下了楼,琢磨着等在自己前面到底是福是祸。

        几百英里以外,另一个姓卡卢索的人也在思索同一件事情。作为美国一个重要的执法机构,联邦调查局因为调查上世纪三十年代《林德伯格法案》通过不久后开始发生的一系列州际绑架案为自己赢得了声誉。这类案件的成功告破大大降低了绑架勒索案的发生——至少对于聪明的案犯来说是如此。调查局一起一起地了结了那些案子,职业罪犯终于明白,这种形式的犯罪不过是小孩的把戏。这样持续了几年,直到非谋财而是另有图谋的绑架案开始发生。

        要逮到那些家伙可棘手多了。

        那天早晨,佩内洛普·戴维森在去幼儿园的路上失踪了。她父母在她失踪后的一小时内打电话向当地警察局报警。很快,当地的治安办公室又电告了联邦调查局。按照规定,为尽快营救受害者,联邦调查局可以跨越州界行动。阿拉巴马州的乔治镇距密西西比州界不过半小时的路程,于是,联邦调查局驻伯明翰的办事处像扑向老鼠的猫一样立即投入到这起案件中去。按照联邦调查局的叫法,绑架案被叫做“七号案件”,办事处的探员几乎倾巢出动,驱车前往西南方向的那个农贸小镇。每个探员都对这桩徒劳无益的差使充满了忧虑。绑架案一般有个时间上的说法。大多数被害人会在四个或六个小时内遭性侵犯或被杀害。只有奇迹才能让那孩子尽快活着回来,但奇迹并不总是发生。

        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有妻有子,有一线希望也会尽力而为。办事处的ASAC——特工助理主管——是第一个与那名叫保罗·特纳的地方治安官交谈的。调查局的人认为他是一个破案的业余爱好者,因他这个人颇有些深度,特纳自己也这么认为。一想到辖区内有个女孩遭蹂躏,被谋杀,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对联邦政府派来的援助当然表示欢迎。照片被分发给每个戴着警徽和佩有枪的人。地图也摊了开来。当地警察与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们一起,朝位于戴维森家与学校之间的那片区域进发,两个月来,每天早晨,小女孩都是经过五个街区到那里去的。住在那条路的每个人都被走访了。而在伯明翰,计算机正在排查方圆一百英里以内有性犯罪可能的人,探员和阿拉巴马州州警察也被调去走访这些人。挨家挨户地搜查,一般需经过业主的同意,但许多时候并不这样,因为当地法官对绑架深恶痛绝。

        对于特工多米尼克·卡卢索来说,这并非他的首桩大案,却是他参加办理的第一个“七号案件”,由于他尚未成家,没有孩子,想到有小孩失踪,起先还无动于衷,但接着就热血沸腾了。看她那张“正式”的幼儿园相片,她有着一双蓝眼睛,金色偏棕的头发,还有可爱的、浅浅的微笑。这桩“七号案件”不是图财。这是个工人家庭,很普通。父亲是当地电子商场的一个线务员,母亲在乡村医院做兼职护工。两人都是按时去教堂做礼拜的虔诚信徒,经初步调查,均无虐童嫌疑,不过也还会再作深入调查的。来自伯明翰联邦调查局办事处的一名高级探员擅长画像,最初的复原像颇为恐怖:这个未知的目标有可能是个系列绑架者和杀手,对孩童有性暴力倾向,知道犯罪后最安全的就是杀人灭口。

        卡卢索认定罪犯就在那片区域的某个地方。多米尼克·卡卢索是个年轻探员,从匡蒂科出来还不到一年,这已经是他的第二个任务——未婚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在面对差使的时候一般别无选择,比暴风雨中的一只麻雀强不了多少。他起先被分派到新泽西的纽瓦克,待了整整七个月,不过阿拉巴马州更合乎他的心意。天气经常都很糟糕的,但至少不像那个肮脏的城市那样乱哄哄的。如今他的任务是在乔治镇以西的这片区域巡查,寻找并等待一些零星半点的消息。他经验不足,不是一个称职的问讯官。还需要锻炼几年学点技巧,尽管卡卢索自认相当聪明,而且他在大学里拿的是心理学学位。

        寻找一辆载着一个小女孩的车,他自言自语道。小女孩子会不会没坐在座位上呢?他这样考虑着。否则的话,她岂不是可以探出车外,挥手求救……所以,这不可能,疑犯会把她捆起来,绑住手,或者是拿绝缘胶布封住她的嘴,或许已经窒息了。一个小姑娘,又无助又害怕。这念头让他不由得抓紧了方向盘。无线电劈啪地响了。

        “伯明翰总部致全体‘七号案件’组成员。我们接到了报告,‘七号案件’的疑犯可能正驾驶着一辆白色小货车,大概是辆福特,白色的,有一点儿脏。阿拉巴马牌照。假如你们见到与上述描述相近的车辆,就将其拦下,我们会叫当地警察局前去检查。”

        这就是说,不能让警灯亮着,还得亲自让他把车开到路边,除非你迫不得已,卡卢索琢磨着。这要动脑筋了。

        如果我是那样一个畜生,我会上哪儿呢……?卡卢索放慢车速。他想着……一个交通便利的地方。不会是一条交通要道……一条便利的次要公路,有一条隐蔽的岔道。方便进,也方便出。一个左邻右舍既看不见也听不到他在搞什么鬼的地方……

        他拿起麦克风。

        “卡卢索呼叫伯明翰总部。”

        “收到,多米尼克,”无线电联络部的探员应道,联邦调查局的无线电联络系统都是加过密的,除非有很好的解密器,一般很难被窃听。

        “那辆白色货车。这消息可靠吗?”

        “有个上了年纪的妇女说,她出门取报纸的时候,看到过一个小女孩,就是我们描述的那个样子,正同一个站在一辆白色货车边上的男子说话,这个嫌疑对象是个白种男人,年龄不详,没有其他描述。多米,我们掌握的就这么多,”特工桑迪·埃利斯回答说。

        “这片地区有多少虐童犯?”卡卢索又问。

        “计算机统计总共十九个。我们叫人一一向他们问话去了。没什么进展。就这些了,老兄。”

        “明白,桑迪。完毕。”

        一路前进,一路搜索。他寻思着这是不是有点像他兄弟布莱恩在阿富汗的经历:独自一人追踪敌人……他开始留心公路边的肮脏小道,保不准会发现新近留下的轮胎印。

        他低头看看那张钱包大小的照片。一个长相甜美的小女孩,刚开始学ABC的年纪。在她这个年龄的孩子眼里,世界总是安全的,由妈咪和爸爸照顾着,她上主日学校,会用鸡蛋盒子做毛毛虫和烟斗通条,还学唱“耶稣爱我,我知道/因为《圣经》就是这样对我说……”他的头左右转着。那儿,大约一百码之外,有一条脏兮兮的通向树林的小路,他放慢车速,看见小路呈微微的S形,树木稀稀落落,他可以看见……简陋的木板屋……边上是……一辆卡车的一角……?但是这辆的颜色要比白色更深些……

        那么,自称见到过小女孩和卡车的那个小老太婆……是从多远的距离外看到呢……在阳光下还是背阴处……?这么多问题,这么多变数,这么多不确定因素。同联邦调查局学院教的一样,你不可能准备得万无一失——见鬼,许多事甚至连想都想不到。这也是他们告诉你的——你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和经验……

        但卡卢索连一年的经验也还没有。

        一片寂静……

        他停了车。

        “卡卢索呼叫伯明翰总部。”

        “收到,多米尼克,”桑迪·埃利斯应道。

        卡卢索通过无线电报告了自己的位置。“我准备走到10-7路段看看。”

        “明白,多米。需要帮手吗?”

        “不,桑迪。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不过是去敲敲门,同主人说两句话。”

        “好,我随时待命。”

        卡卢索没有便携式无线电通讯设备——那是地方警察用的,调查局的人是没有的——所以他现在与总部失去了联系,除了他身上的手机。他随身携带了一支史密斯-韦森一〇七六式手枪,就放在他右臀上的皮套子里。他下了车,把车门轻轻掩上,免得发出声响,关车门的声音总会引得人们转身看个究竟。

        他穿着一身深橄榄绿的衣服,很适宜这环境,卡卢索一边想着一边朝右面走去。他先瞧见了那辆卡车。他若无其事地走着,眼睛却死死盯着那幢破房子的几个窗户,真希望能看到有张脸露出来,再想想,又庆幸没有人出现。

        他判断这辆福特货运卡车大约有六年的车龄。车身上有些轻微的划痕与凹坑,司机已经把车倒好了,使得车厢门紧靠着房子,有点像木匠或是管子工的做法。要么就是一个男子为了拖拽一具反抗的身体……他一直让右手空着,外衣的扣子也没系。快速拔枪的动作每个警察都练习过,经常是在镜子前面练,可只有傻瓜才会这样开枪,因为照这样子你根本击不中任何目标。

        卡卢索不慌不忙。司机这边的车窗已经摇下来了。车内几乎空空如也,光秃秃的,未上过漆的金属地板,备用轮胎和千斤顶……还有一大卷绝缘胶布……

        四周也是一堆那样的东西,胶布用过的那头被反卷了下来,省得再次使用时得用手指甲去抠。许多人就是这么干的,还有,对了,还有一小块地毯,皱巴巴地叠在——不,是用胶布,他看见,固定在地板上,就在靠右边的副驾驶座位的后面……从金属座椅的框架上垂下来的那玩意儿是胶布吗?这又说明什么问题呢?

        为什么偏偏在这儿?卡卢索思忖着,突然间,他前臂的皮肤开始刺痛,这种感觉还是头一回碰到。他从未亲手逮捕过什么人,没有参与过一起重大暴力案件,至少没有参加最后的抓捕行动。他在纽瓦克主要是抓逃犯,总共抓过三次人,都是跟其他人一起的,有经验丰富的探员带着。如今他有些经验,有些老练了……但还不够,他提醒自己。

        卡卢索扭头朝房子望去。现在他的脑子转得快多了。他到底发现了什么?没什么。不过是查看了一辆普通的轻型卡车,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不过是一辆空空的卡车,里头有一卷绝缘胶布,钢地板上有一块地毯。

        即便如此……

        年轻的探员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总部的号码。

        “联邦调查局。需要帮忙吗?”一个女子的声音问道。

        “卡卢索请埃利斯听电话。”这样说可以让事情利索些。

        “你怎么样,多米?”

        “白色福特雅客货运卡车,阿拉巴马牌照。ER6501,停在我所处的方位。桑迪——”

        “收到,多米尼克?”

        “我准备去敲敲那家伙的门。”

        “需要帮手吗?”

        卡卢索沉思了一下。“需要——明白。”

        “有一个县治安官,距离你大约十分钟的路。稍等,”埃利斯建议。

        “明白,等待回音。”

        一个小女孩的生命危在旦夕……

        他朝房子走去,留神不被窗子里的眼睛看到。时间似乎停滞了。

        听到尖叫声的时候,他几乎吓得灵魂出窍。那是一记恐怖、尖利的叫声,活像是有人亲眼看到了死神一样。脑子还在处理这信息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自动手枪已经握在手里了,就举在胸前,枪口冲着天空,可他并没有开枪。是个女人的尖叫,他意识到了,心里咯噔了一下。

        他蹑手蹑脚迅速挪步,来到门廊,站在高低不平、粗陋的屋檐下。前门上有一大块是纱窗,防虫的。门需要漆漆,其实整个房子都需要。可能是个出租房,很廉价的那种。透过纱窗他可以看见类似过道的一个空间,朝左通向厨房,朝右通向浴室。他朝里面看了看。从这里远远地望去,能看到的只有一只白色的陶瓷马桶和一个水槽。

        他寻思着自己是不是有些说得过去的理由以进入这房子,很快,他就认定自己应该有着充分的理由。他拉开门,尽量悄没声地闪了进去。过道里铺着一块廉价、肮脏的地毯。他就那样挪着步子举着枪,五官高度戒备。他一边挪动,视角一边也在改变,能看见厨房了,但是浴室能看得更清楚些……

        彭妮·戴维森躺在浴室里,一丝不挂,一双蓝眼睛睁得老大,喉咙被割开,从左耳一直到右耳,维系整个身体所需要的鲜血淹没了她平平的小胸和浴缸的边缘。她的脖子被砍得如此残暴,裂开的口子活像是第二张嘴。

        奇怪的是,卡索对此居然毫无反应。他的眼睛匆匆将这一情景记录下来,这当儿他想的就是凶手还活着,而且就在几英尺之外。

        他发觉他听到的声响来自左上方,在起居室。电视机。疑犯一定就在那。那里会有第二个受害者吗?他没时间想那么多,那当儿他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些。

        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他的心像锤子一样不停地敲打着,他侧着身挪动步子,朝墙角那儿偷偷张望。他就在那儿,四十岁不到,白种男子,头发很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电视——是部恐怖片,尖叫声大概就是从那里发出的——一边从易拉罐里一口一口地抿着米勒·莱特啤酒。他的神情颇为怡然,一点儿也没觉察到什么。他一定是看入迷了,多米尼克想。在他的右前方——老天——有一把屠刀,血淋淋的,就放在茶几上。他的t恤衫上还有血,像是溅上去的。从一个小女孩的喉咙里。

        “难办的是这些杂种从不反抗,”联邦调查局学院有个教员在班上这么讲过。“哦,得了,当他们手上有小孩子做人质的时候,他们就是一副约翰·韦恩的做派,但他们从不抗拒带枪的警察——从不。那么,要知道,这真他妈的是耻辱,”教员总结道。

        今天你进不了牢房了。卡卢索的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冒出了这个念头。他的右手拇指打开了枪的保险,双手立即像充满了电。他感觉到自己的手冰冷。

        就在墙角处,也就是朝左转进入房间的地方,有一张破旧的八角形茶几,上面放着一只透明的蓝色玻璃花瓶,很廉价的那种,八成是从当地的跳蚤市场买来的,可能是打算用来装花的,但现在里面什么也没有。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卡卢索曲起腿,接着,踢倒了那茶几。花瓶在木地板上摔碎了,发出很大的声响。

        疑犯猛一下跳起来,回头看见了屋子里的不速之客,他的防御反应与其说是有准备的,不如说是出于本能——他一把抓起茶几上的屠刀,卡卢索甚至来不及笑,他知道疑犯已经犯了他一生中最后一个错。距离不到二十一英尺的一个手持利刃的家伙必是一种迅即、致命的威胁,美国警察将此视作绝对真理。他甚至抬起脚要冲过来。

        但是他再也做不到了。

        卡卢索的手指扣动了手枪的扳机,第一发就射穿了疑犯的胸膛。不到一秒钟的功夫,又补了好几枪,他的白t恤红红地开了花。他低头看看自己的前胸,又抬眼看看卡卢索,一脸的惊异,接着,他朝后倒去,既没有说出一个字,也没有痛苦地叫出声来。

        下一步,卡卢索要转个方向搜查这所房子惟一的一间卧室。空荡荡的。厨房也是,后门依然从里面反锁着。他稍稍松了口气。这房子里没别的人了。他又看了看那个绑架者,眼睛依然睁着。多米尼克射得很准,他先解除了这个死人的武装并给他上了手铐,因为他就是这样被训练的。接下去是查看颈部脉搏,不过这是白费力气。除了地狱之门,这家伙什么也看不到了。卡卢索掏出手机,又一次飞快地拨了总部的号码。

        “多米?”埃利斯一接起电话便问道。

        “收到,桑迪,是我。我把他放倒了。”

        “什么?你什么意思?”桑迪·埃利斯急切地问。

        “小女孩,就在这儿,已经死了,喉咙被割了。我进了屋,那家伙拿着刀冲我扑来。我放倒了他,老兄。他死了,滚到地狱里去了。”

        “天哪,多米尼克!县治安官才出来几分钟。待命。”

        “明白,待命,桑迪。”

        旋即,他听见了警笛声。卡卢索走出去站在门廊上,他收起自动手枪,把它放回枪套里,随后从外衣口袋里取出他的联邦调查局证件拿在左手上,治安官走过来的时候,便向他出示了一下,治安官还拿着他的军用左轮手枪。

        “局面已经控制了,”卡卢索努力用一种平静的口气说道。他现在已是精疲力竭。他挥手示意治安官特纳进入那所房子;不过地方警察进去的时候,他自己只待在外头。一两分钟后,警察出来了,他自己的那支枪也放回到枪套里去了。

        特纳一如好莱坞电影中的那种南方警察的形象,高大,魁梧,肌肉发达,武装带紧紧地束在腰间。不过他是个黑人,这点与电影中的不同。

        “发生了什么事?”他问。

        “等一下好吗?”卡卢索做了一个深呼吸,沉吟片刻,想着该怎么讲述经过。特纳对此案件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杀人案发生在他的辖区,他有审判权。

        “好的。”特纳把手伸进衬衫口袋,摸出一包库尔斯牌香烟,递了一支给卡卢索,但后者摇了摇头。

        年轻的探员在未涂过漆的木地板上坐了下来,努力整理出个头绪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刚才到底做了什么?那么此刻,他到底应该怎么说明这一切?他心底有个声音在告诉他,他根本没什么可遗憾的。至少对那个疑犯来说是这样。而对于佩内洛普·戴维森来说——见鬼,太晚了。再早到一小时?要么甚至再早到半小时?那个小女孩今晚再也回不成家了,再也不能由她母亲哄着入睡,再也不能拥抱她的父亲。好了,于是,特工多米尼克·卡卢索不再内疚了。只是遗憾自己到得太晚了。

        “可以说了吗?”治安官特纳问。

        “我正在寻找类似的地方,开车经过此地的时候,我看到那辆卡车停着……”卡卢索开始说了。过了一会儿,他站了起来,让治安官进入那房子落实其他细节。

        “是这样的,我碰到了茶几。他看到了我,拿起刀,转身冲向我——于是,我开枪射中了那个杂种。三发,我想。”

        “嗯,嗯。”特纳走过去看尸体。疑犯没有流很多的血,三发子弹全部直穿心脏,立刻就结果了他。

        作为一个受过政府训练的执法官,保罗·特纳一点儿也不像他看上去的那样迟钝。他瞅瞅尸体,又转身看了看卡卢索开枪时所站的门道处,他目测了一下距离与角度。

        “就是说,”治安官说道,“你踢倒了那张茶几。疑犯看到了你,抓起他的刀,而你,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掏出了你的枪,飞快地开了三枪,是吧?”

        “就是这样,是的。”

        “嗯—嗯,”这个几乎每个狩猎季节都能打到一头鹿的家伙应道。

        治安官特纳把手伸进裤子的右边口袋,掏出他的钥匙链。那是他父亲,一个曾经在伊利诺斯州普尔曼客车上工作的服务生送给他的礼物。样子有些过时,上面焊了一枚一九四八年的银币,旧式的,直径大约是一英寸半。他把它放在那个绑架者的胸前,旧硬币的直径完全盖住了三个枪眼,他的目光惊讶万分,但随后又移向浴室,他的目光变得柔和了,他给这起事件下了定论。

        “接下去的事就是咱们怎么写书面报告了。好枪法,小伙子。”

        一辆又一辆警察局和联邦调查局的车子陆陆续续地到了。很快,阿拉巴马州公共安全部的技术卡车也来了,进行案发现场的调查工作。法医摄影师拍了二十三卷四百速的彩色胶卷。刀从疑犯的手中被拿了下来以获取指纹,血型与被害人相符——这不过是例行公事,但是在一起谋杀案中,这一套程序是非常严格的。最后,小女孩的尸体被装进了尸袋搬走了,她父亲将不得不去辨认,万幸的是,她的脸还完好无损。

        最后一个到达的是本·哈丁,联邦调查局驻伯明翰总部的特工头头。有探员涉及枪击事件意味着他这里得有一份正式的报告递交给那位远方的朋友,局长丹·默雷。一上来,哈丁先上前看看卡卢索的身体和情绪是否还好。然后,他跟保罗·特纳打了个招呼,征询一下他对枪击事件的看法。卡卢索远远地望去,看见特纳正比划着说明情况,哈丁则不住地点头。很好,治安官特纳正在以他的官员身份表示嘉许。一个州警察局的副巡官也在旁听,也不住地在点头。

        事件的真相是多米尼克·卡卢索一点儿都不浑蛋。他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只不过晚了一小时。最后,哈丁朝他的年轻探员走来。

        “感觉怎么样,多米尼克?”

        “迟了,”卡卢索说。“太他妈的迟了——是的,我知道,谁不知道更好的结果呢。”

        哈丁抓住他的肩摇了摇。“你干得再好不过了,孩子。”他顿了顿。“是怎么开枪的?”

        卡卢索把故事重复了一遍。现在,这些东西已经在他的脑子里固定成形了。他也许可以就这样把确切的情形说出来,而不必再反复思考,多米知道,但又何必投机呢?正式地讲,就是干净利落地开了枪,仅此而已,他的调查局文件里就关心这些。

        哈丁听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需要完成一个书面材料再快递到华盛顿。不过,一个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开枪打死了绑架案罪犯,这样的事情登在报纸上也不会难看。他们也许会找到证据,证明这并非是这个杂种犯下的惟一一桩罪行。那房子还需要彻底搜查。他们已经在屋里找到一个数码相机,没有人会惊讶这个杂种在他的戴尔电脑里记录了过去犯下的罪行。如果是这样,卡卢索侦破的就不止这一起案子了。如果是这样,卡卢索就能在他的调查局档案里再得一个硕大的金星。

        究竟怎么个大法,哈丁和卡卢索都无从知道。猎头也正打算找多米尼克·卡卢索呢。

        以及另一个卡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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