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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百二十四号阒然无声。尽管丹芙以为自己对安静了如指掌,但她还是惊讶地发现饥饿能够做到这一点:让你安静下来,搞得你疲惫不堪。无论塞丝还是宠儿,谁都根本不知道事情是该这样办还是那样办,也根本不在乎。她们正忙着把力气使在彼此争来斗去上面。所以,全靠她了,她必须迈出世界的边缘去死。否则大家就会同归于尽。她妈妈虎口的肉薄得像中国丝绸,这所房子里没有一件衣裳她穿着不肥的。宠儿用手掌托着脑袋,走到哪儿睡到哪儿,尽管一天比一天更大、更丰满,还是哀叫着要甜食。除了两只下蛋的母鸡,什么都没有了,很快就得有人来决定,是不时地有个鸡蛋值呢,还是两只炸鸡更划算。她们越饿越弱;她们越弱就越安静——比起愤怒的争吵,比起扔到墙上的火钳子,比起她们一同游戏的幸福的一月份之后所有的叫嚷和哭喊,都要强得多。丹芙也参与过游戏,尽管那是她最开心的时候,但她仍然出于习惯保持一点距离,然而一旦塞丝看见了伤疤,就是每次宠儿脱衣服时丹芙都能看见的那一端——在她下巴底下痒痒肉那里,一弯微笑样的暗影——一旦塞丝看见了,抚摸了,又闭了好一阵眼睛,她们两人就将丹芙开除出了游戏。做饭的游戏,缝纫的游戏,梳头和打扮的游戏。她妈妈如此热爱这些游戏,上班一天比一天去得迟,终于,意料之中的事发生了:索亚告诉她不要再回去了。塞丝不去找另一份工作,反而跟宠儿玩得更凶了;宠儿对什么都没个够:催眠曲、新针法、蛋糕盆底儿、牛奶皮儿。如果母鸡只下了两个蛋,就都是她的。她妈妈仿佛失去了理智,好像贝比奶奶一样,闹着要看粉红色,就不干以前的事了。可是也有所不同,因为,不像贝比·萨格斯,她完全忽略了丹芙。就连以前唱给丹芙听的歌儿她也只给宠儿一个人唱了:“高高的乔尼,宽宽的乔尼,一步别离开我,乔尼。”

        开始时她们在一起游戏。整整一个月。丹芙对什么都喜爱极了。从星空下滑冰、炉边喝甜牛奶的那个夜晚,到塞丝在阳光下教她们翻绳游戏的那个午后,还有黄昏时分影影绰绰的画面。现下正是严冬,塞丝却全然不顾,两眼炯炯放光地畅想起一园子的蔬菜和鲜花来——没完没了地说着园子会怎样变得五颜六色。她摆弄宠儿的头发,编辫子,梳开,系紧,抹油,结果看得丹芙直发毛。她们又是交换床位,又是交换衣服。手挽着手走路,什么时候都在微笑。当天气放晴时,她们跪在后院里,在硬得砍都砍不动的冻土上面规划着园子。一辈子节省下来的三十八块钱让她们拿去买了高档食品吃,还买来了绸带和布料打扮自己。塞丝急急忙忙地裁剪、缝纫,好像她们赶着要出门。色彩鲜艳的衣服——带着蓝色条纹和时髦的印花。她步行四英里路,到约翰·西利托商店去买黄绸带、亮晶晶的纽扣和一小段黑色花边。到了三月底,她们三个看起来就好像无所事事的狂欢节女人。当她俩非常明显地只对彼此感兴趣时,丹芙开始从游戏中游离出来,但她仍在一旁观看,警惕着任何可能危及宠儿的信号。她最终确信根本没有问题,倒看见她妈妈那样幸福、那样眉开眼笑——怎么会出岔子呢?——她放松了警惕,岔子却出了。她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试图断定该怪罪谁。她眼睛时刻不离她妈妈,等着她体内那个东西出现的信号,等着她再动杀机。然而无事生非的是宠儿。她要什么就得到什么,到了塞丝再没什么东西给她的时候,宠儿的欲望就会变出新花样。她要塞丝几小时地陪她看那层棕色的树叶从溪底向她们招手,就是在那个地方,小姑娘丹芙曾在寂静中同她一道游戏。如今游戏的人换了。小溪刚一完全解冻,宠儿就去凝视自己凝视着的脸庞,看它波动、交叠、扩展,消失在下面的树叶之中。她平趴在地上,用自己的脸去接触水中那些摇动的脸,衣服上奔放的条纹都弄脏了。她装了一篮又一篮和暖的天气赐给大地的第一批东西:蒲公英、紫罗兰、连翘——呈献给塞丝,由她在房子各处布置、粘贴、缠绕。她穿上了塞丝的裙子,用手掌抚摸着自己的皮肤。她处处模仿塞丝,像她那样说话,像她那样笑,就连走路、手的动作、鼻子里的叹息、仰头的神态,也全是她的样子。有时候碰巧赶上她们一道做男女人形饼干,或是用粗针脚往贝比·萨格斯的旧被子上缝补丁,丹芙简直分不清到底谁是谁。

        然后气氛就变了,争吵开始。开始时很慢。宠儿埋怨一句,塞丝道歉一声。那年长女人的格外努力所博取的欢心也减少了。待在外面不太冷吗?宠儿撂下脸,意思是:那又怎么了?光线太暗了,不好做针线,是不是早过了睡觉时间?宠儿一动不动,说道:“干你的吧。”塞丝于是照做不误。她什么都拿最好的——先拿。最好的椅子,最大块的食物,最漂亮的盘子,最鲜艳的发带。随着她越要越多,塞丝也越来越多地开始谈论、解释、描述她为了孩子们忍受、经历了多少艰难困苦,什么在葡萄架下轰苍蝇啦,什么膝盖着地爬向一间披屋啦。这些都没给谁留下应有的印象。宠儿谴责她将自己撇在了身后。不待她好,不对她微笑。她说她们是一样的,有着同一张脸,她怎么能撇下她不管呢?于是塞丝哭了,说她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也没有过这个念头——说她必须把她们弄出来,弄走,说她什么时候都有奶水,也有刻墓石的钱,可是不够。说她一直都有个计划,那就是,他们都到另一个世界团聚,永远在一起。宠儿不感兴趣。她说她哭的时候那里没有人。死去的男人们躺在她上面。她没有东西吃。没有皮的鬼把手指头戳进她的身体,在黑暗里叫她宠儿,在光亮里叫她母狗。塞丝乞求着饶恕,一遍遍历数着、罗列着她的原因:说什么宠儿更重要,对她来说,比她自己的生命更珍贵。她随时都愿意交换位置。放弃她的生命,生命中的每一分钟、每个小时,只为换回宠儿的一滴眼泪。她知道蚊子咬她的小宝贝时她痛苦不堪吗?知道她把她放在地上,而自己跑进大房子时心急如焚吗?知道离开“甜蜜之家”之前的每天夜里,宠儿不是睡在她胸脯上,就是蜷在她后背上吗?宠儿一概否认。塞丝从来不走近她,从来没对她说过一句话,从来没笑过,最可恶的是,撇下她跑开的时候根本没挥手道别,甚至没朝她的方向看上一眼。

        有一两回塞丝试着坚持自己——作为一个母亲,毋庸置疑,她说的话都是法律,她最知道好歹——宠儿就摔东西,把桌子上的盘子全扫下去,把盐撒在地板上,还打碎了一块窗玻璃。

        她不像她们。她太任性了。可谁也没说:从这儿滚开,丫头,脑袋瓜清醒了再回来。谁也没说:你敢朝我动手,我就把你揍到下礼拜去。砍断树干,枝条也没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我要把你捆在门把手上,没人伺候你,上帝也不喜欢横行霸道的做派。

        没有,没有。她们修补了盘子,扫去了盐末。渐渐地,丹芙明白了,就算塞丝不在哪一天早晨醒来抄起刀子,宠儿也会这样做的。正如过去她曾战战兢兢地怕塞丝体内的那个东西会冒出来一样,现在看到妈妈伺候一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姑娘,她觉得耻辱。丹芙一看到塞丝提着宠儿的夜壶,便赶忙过来帮她拿。可是当她们食物短缺时,丹芙眼看着妈妈不吃不喝,心如刀绞——她尽捡桌沿和炉边上的东西吃:沾在锅底的玉米粥;面包渣、果皮和其他东西剥下来的皮。有一回,她看见她先将最长的手指伸进一只空果酱罐刮了个遍,才开始洗刷和收拾。

        她们累了,甚至块头越来越大的宠儿,看上去也像她们一样筋疲力尽。不管怎么说,她总算用一声嗥叫或者咬牙切齿代替了挥舞火钳,一百二十四号安静了。无精打采,又困又饿,丹芙看着妈妈虎口的肉消失殆尽。看着塞丝的眼睛明亮却没了生气,机警却空洞无物,时刻关注着宠儿的一切——她的没有纹络的手心,她的前额,她颚下又弯又长的笑影——一切,除了她圆滚滚的肚子。她还看到自己的狂欢节衬衫的袖子盖住了手指;原来露脚腕的裙摆现在拖到了地板上。她看到她们几个花枝招展、刻意打扮、虚弱不堪而又饥肠辘辘,却紧锁在一种将人耗尽的爱之中。然后,塞丝吐出来一些她没吃过的东西,这仿佛一声枪响震动了丹芙。她刚刚开始的保护宠儿不受塞丝危害的工作,变成了保护她妈妈不受宠儿的危害。现在,很显然,她妈妈这样下去是会死去、会离开她们两个的,到那时宠儿怎么办?不管出了什么事,只有三个人在一起才行得通——两个不行——由于宠儿和塞丝谁都不在乎明天会发生什么(宠儿高兴塞丝就高兴;宠儿接受她的奉献,就像嗜好奶油一样),所以,丹芙知道,轮到自己来担负重任了。她必须走出院子,迈出这个世界的边缘,把那两个人搁在后面,去向别人求救。

        那会是谁呢?谁见她站在面前,听说她妈妈像个布娃娃一样游手好闲,为了企图伺候别人和补偿过失,终于搞得身心交瘁,会不羞辱她一番呢。丹芙听说过几个人,从妈妈和奶奶的谈话里听来的。可她本人只认识两个:一个叫斯坦普的白发老人,还有琼斯女士。哦,当然,还有保罗·D。还有那个跟她讲塞丝的事的男孩。可是这两个根本不行。她的心怦怦直跳,嗓子眼痒得让她一个劲地吞口水。她甚至不知道该走哪条路。当初,塞丝在餐馆干活的时候,她还有钱买东西的时候,她是向右拐的。再以前,丹芙去琼斯女士的学校上学的时候,是向左拐。

        天气晴好,风和日丽。四月了,一切生命都方兴未艾。丹芙用披肩裹紧头发和肩膀。她穿着狂欢节穿的最鲜艳的裙子和一双陌生人的鞋子,站在一百二十四号的门廊上,准备被大门以外的世界吞没。在外面,有小东西在刨洞,有时还会碰你。在外面,话一说出来,就能堵住你的耳朵。在外面,如果你形单影只,感觉就会驾驭你,像影子一样黏着你。在外面,有的是罪孽深重的地方,当你走近时那一切恶事还会重演。比如“甜蜜之家”,时间在那里停滞,像她妈妈讲的那样,不幸同样也在那里等着她。她怎么会知道这些地方呢?外面还不止这些——远远不止——外面还有白人,而你怎么知道他们什么德行?塞丝说要看嘴,有时也看手。贝比奶奶说防不胜防—他们能随意地四处觅食,出尔反尔,就是在他们自以为很规矩的时候,离真正人干的事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他们把我从牢里弄出来了。”有一天,塞丝对贝比·萨格斯说。

        “也是他们把你弄进去的。”她回答道。

        “他们把你运过了河。”

        “在我儿子的背上。”

        “他们给了你这所房子。”

        “谁也没给过我什么。”

        “我从他们那儿得到了一份工作。”

        “他从他们那儿得到了一个厨娘,姑娘。”

        “噢,他们有的人对我们还过得去。”

        “可每一回都吓你一跳,不是吗?”

        “你过去不这么说话。”

        “别跟我打架。他们淹死了多少我们的人哪,比起他们从开天辟地到现在总共活过的人数还多呢。放下你的剑吧。这不是战斗;是溃败。”

        丹芙记起了那些谈话,记起了奶奶的临终嘱咐,站在阳光下的门廊里,却不能出去。她的喉咙发痒;她的心怦动——然后贝比·萨格斯大笑起来,清晰如初。“你是说我从没给你讲过卡罗来纳?没讲过你爸爸?你一点儿不记得了,我的腿脚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不记得你妈妈的脚,更甭提她的后背了?我从没跟你讲过这些吗?就因为这个你才下不了台阶吗?我的耶稣,天啊。”

        可是你说过防不胜防。

        “当然。”

        那我怎么办?

        “记住它,然后走出院子。走吧。”

        回来了。十二年过去,那条路又回来了。右边四所房子紧紧挨在一起,像鹪鹩似的排成一队。第一所房子有两级台阶,门廊上放着把摇椅;第二所有三级台阶,一把扫帚靠在门廊栏杆上,旁边是两把破椅子和一丛连翘。正面没有窗户。一个小男孩坐在地上嚼着一根棍。第三所房子的两扇前窗都有黄色的百叶窗,还摆着一盆盆带白心和红心的绿叶。丹芙听得见鸡叫,听得见有人在敲安着破铰链的门。第四所房子,一棵梧桐树的花雨点般洒在屋顶上,让整个院子看着就像长满了青草。一个女人站在门口,抬起手来打招呼,手刚举到半路,就在肩膀那儿僵住了,她探出身,看看自己是在朝谁招手。丹芙赶紧低下头。接下去是一小块篱笆围成的空地,里边有头奶牛。她还记得那块空地,却不记得有牛。她的头皮在头巾底下紧张地冒出汗来。远处有声音飘过来,是男人的说话声,她每走一步,就更近些。丹芙一直紧盯着脚尖,唯恐他们是白人;唯恐自己挡了他们的道;唯恐他们说句什么话要她答应。要是他们扑向她,抓住她,捆上她呢。声音近了。也许她该横穿这条马路——马上。那个朝她招了一半手的女人还会在门口吗?她是会来搭救她,还是因为丹芙没招手还礼,就生了气,她会不会撒手不管呢?也许她该回转身去,离那个招手女人的房子近一点。她正犹豫不决,已经太晚了——他们就站在她面前。两个男的,黑人。丹芙舒了口气。两个人碰了碰帽子,嘟囔道:“早安。早安。”丹芙相信她的眼睛道出了感激,可她一直没能及时张开嘴回答。他们从她左边走了过去。

        因为这次轻松的相遇,她打起精神,鼓起勇气,加快了速度,开始不慌不忙地打量起周围的街景来。她惊讶地发现,原来那么大的东西竟是这么小:她以前看不到背面的那块路边的大磐石,只不过是块歇脚的石墩。通向房舍的小路并没有好几英里长。狗连她的膝盖都不到。被巨人们刻在山毛榉和橡树上的字迹,现在只有齐眼睛高。

        到了哪儿她都会认得它。柱子和零碎木板搭成的栅栏现在不是白色而是灰色的了,可无论到了哪儿她都认得它。常青藤缠绕的石头门廊,窗口褪色的黄色窗帘;石砖铺就的小路通向前门,木板路绕向房子背后,路过的那扇窗子,她过去曾经踮着脚扒着窗台往里偷看。丹芙差点儿又要这样做,却马上意识到,要是有人发现她再次向琼斯女士的起居室里偷看,该有多么可笑。忽然间,她找到这所房子时感到的喜悦消融在疑虑之中。要是她不在那里住了,或者过了这么久,已经不认识她原来的学生了,她该说什么呢?丹芙心头一悸,抹去额上的汗水,敲了门。

        琼斯女士过去开门,接葡萄干。从轻柔的敲门声听来,可能是一个小孩,被妈妈派来送她需要的葡萄干,就好像她对这次会餐的贡献值得这么麻烦一番似的。会餐上有的是普通的蛋糕、土豆馅饼。她勉勉强强地自愿献出她独特的手艺,可又推说没有葡萄干,于是主席说葡萄干会有人提供——保证及时送到,所以借口不成立了。琼斯太太懒得打鸡蛋面糊,一直希望她忘了这事。她的烤箱整个星期都是凉的——烧到合适的温度要费不少劲呢。自从丈夫去世,她的视力开始模糊,她就对持家不再上心了。关于为教堂烤点东西这事,她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她想提醒大家她能烹饪;另一方面,她不想被人强迫。当她听见敲门声的时候,她叹了口气,走过去,希望葡萄干至少是洗过的。

        当然,她长大了,而且穿戴得像个妓女,可这姑娘立刻被琼斯女士认了出来。这是一张典型的孩子的脸:五分硬币一般圆的眼睛,鲁莽却又多疑;棱角分明的黑嘴唇盖不住有力的大牙。鼻梁上、脸蛋上还残留一些脆弱。还有皮肤。完美无瑕,又用料经济——刚刚能包住骨头,再多一点儿也没有。她现在该有十八九了,琼斯女士看着这张年仅十二的小脸,心里想道。粗重的眉毛,浓密的娃娃的睫毛,还有那种只在孩子周围闪烁的、明白无误的爱的呼唤,等到他们再懂点事就不复存在了。

        “啊唷,丹芙,”她说,“你瞧你这一身。”

        琼斯女士见这姑娘似乎只会笑,只好抓住她的手,把她拉进屋。别人都说这个孩子简单,可琼斯女士从来不这么认为。她教过她,看着她啃掉一页书、一个定理、一个数字,因而更了解她。当她突然辍学时,琼斯女士以为是因为那五分钱。一天,她在路上走到那个无知的祖母、一个补鞋的林间牧师身旁,告诉她,可以让丹芙欠着钱。那女人说,不是这么回事;是那个孩子聋了。琼斯女士还在把丹芙当作聋子,可是她让她坐下时,丹芙却听见了。“你来看我真好。什么风把你吹来的?”

        丹芙没有回答。

        “好吧,谁来串门都不需要理由。我来给咱们煮点茶。”

        琼斯女士是个混血女人。灰眼睛,黄鬈毛,每一缕都让她憎恨——尽管她不知道是因为颜色还是因为质地。她嫁给了一个她能找到的最黑的男人,生了五个色彩斑斓的孩子。她把自己会的都教给了他们和其他坐在她的起居室里的孩子们,然后就把五个孩子都送到了威尔伯福斯。她的浅肤色曾使得她被宾夕法尼亚的一所黑人女子师范学校录取,于是她就教育那些未被录取的学生,作为回报。都是些一直在土里打滚、长大了就去干家务的孩子,她教的就是这样的学生。辛辛那提的黑人人口总共拥有两块墓地和六个教堂,可是由于所有学校和医院都没有义务为他们服务,他们只好学在家里、死在家里。她真心相信,除了她的丈夫,整个世界(包括她的孩子们)都蔑视她和她的头发。自从她还是个小姑娘、跟一屋子淤泥般黑的孩子待在一起的时候起,她就总听人说什么“那些黄色全浪费了”,还有什么“白黑鬼”,所以她有点不喜欢所有人,因为她认为他们也像她一样憎恨她的头发。有了教育的专利、牢牢地安顿下来以后,她忽略了深仇积怨,一味地彬彬有礼,把她真正的爱心都留给了辛辛那提的那些未入学的孩子们,其中的一个眼下正坐在她面前,裙子花里胡哨的,让刺绣花边的椅垫都大为逊色了。

        “要糖么?”

        “要。谢谢。”丹芙一饮而尽。

        “再喝点儿?”

        “不了,太太。”

        “给。喝吧。”

        “是,太太。”

        “你一家怎么样了,亲爱的?”

        丹芙将一口茶咽了一半,就打住了。没法跟她讲她一家怎么样了,于是她就不假思索地说道:

        “我想工作,女士小姐。”

        “工作?”

        “是的,太太。什么都行。”

        琼斯女士笑了。“你会干什么?”

        “我什么也不会干,可要是你有一点儿多余的,我能为你去学。”

        “多余的?”

        “吃的。是我的妈妈,她不舒服。”

        “噢,宝贝儿,”琼斯女士说道,“噢,宝贝儿。”

        丹芙仰望着她。她当时还没意识到,但就是这一声叫得又轻柔又慈爱的“宝贝儿”,宣告她在世界上作为一个女人的生活从此开始了。通往那个甜蜜而多刺之地的道路是由书写着别人名字的纸片铺成的。琼斯女士给了她一些大米、四个鸡蛋和一些茶叶。丹芙说,因为她妈妈的处境,她不能离家太久。她能在早上干家务吗?琼斯女士告诉她,所有人,包括她自己,还有她认识的所有人,都不能为他们自己家的活儿付给谁工钱。“可是如果你只是为了让你妈妈病好要吃的东西,你就尽管说好了。”她提到,她的教堂之所以有个委员会,就是为了不让任何人挨饿。这句话令她的客人非常不安,丹芙忙道:“不,不。”好像向陌生人求援比挨饿还糟糕。琼斯女士对她说了再见,请她随时再来。“什么时候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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