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那时和“白马社”的关系,问良心倒不是为着“名”,因为那里是无名可图的;虽然“身后之名”这一念头,他也不全然就未想念过。他喜欢“白马社”,倒确是他的“娱乐”和“兴趣”之所在。胡先生最喜欢读新诗、谈新诗和批评新诗。而白马同仁竟是一字号的新诗起家。他们厚着脸皮彼此朗诵各式各样的新诗。这些白马诗人中有稚态可掬的青年女诗人心笛,有老气横秋的老革命艾山,有四平八稳“胡适之体”的黄伯飞,也有雄伟深刻而俏皮的周策纵……
心笛的诗的意境颇有点像美国女诗人安摩莱·迪根孙。胡适说她好,至少是不坏。服人之口也服人之心。但是老胡适却和我们的老革命艾山过不去。他说艾山的诗“不好”。“不好”的原因是它令人“看不懂、也念不出”!可是坚持只有“看不懂、念不出”才是“好诗”的艾山不服气。拥护艾山派的阵容也不小,大家纷起与老胡适辩难。他们甚至说“新诗老祖宗”已落伍,思想陈腐,不能随时代前进。艾山是闻一多先生的得意门生。闻氏生前就曾推许过“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体是“好诗”!
这是二十年前纽约的新诗作家们与胡适之先生的一场辩论。两方各不相下。胡先生坚持好诗一定要“看得懂、念得出”。其实那时胡适所不喜欢的“看不懂、念不出”的诗,比起今日余光中一派,那真是既看得懂、又念得出呢!所以今日胡适之如泉下有知而听到了余派的新腔,他一定会在南港地下大敲其棺材板,要把余光中找到他棺材里去谈一谈呢!
下面那一首便是那时“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体的代表作:
在老胡适的仔细评阅之下,心笛的诗被选为新诗前途的象征,“白马社”中第一流的杰作。作者是个二十才出头、念四尚不足的青年女子。聪明、秀丽、恬静、含蓄。诗如其人,因而新诗老祖宗在她的诗里充分地看出今后中国新诗的灿烂前途。笔者试选两首于后,以示胡适之心目中的所谓“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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