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太太安排了汤姆可以离开餐馆的一天,邀请他去吃晚饭。
“艾丝,来!唱首歌给我们听。”杨太太在晚餐后说。
杨太太家中没有人听爵士乐,艾丝对此也不太了解,她知道汤姆也不喜欢它。她只知道一些已经不属于当代的老流行歌曲。上一代人并不需要现代疯狂的节拍,他们只喜欢一些调和而细致的音调与旋律。他们的音乐中不需要疯狂的鼓声与忽高忽低的萨克斯风,演唱者更不用穷抖着膝盖来掩饰本身的音痴,也不必借此造成听众的错觉,认为歌手真的与歌融为一体了,事实上他自己对爵士乐也不甚了解。从音乐可以看出一个时代的概况,它反映出人们的感情与他们所渴盼的东西。爵士音乐崛起于现代,而人们也需要它;它和汽车、海明威的“杀手”以及“迷失的一代”,同为20世纪的产物。事实上并不是人们开始喜爱爵士乐,而是人们开始活在爵士乐中,他们别无选择,渐渐适应了爵士乐的节拍不分、段落不明、不能引起共鸣的摇滚节奏。尽管汤姆是在美国长大的,而爵士乐仍是他所不能了解的东西之一。他有一次带着艾丝到百老汇的戏院中听一支著名的爵士乐队的演奏,他不知道观众为如何会对此疯狂给予如雷的掌声。
“他们真的喜欢它呢!”艾丝觉得很惊奇。
“他们看起来是很喜欢爵士乐。如果你要叫一个三岁大的小孩听音乐,你该怎么办?他一点都不会注意音乐。你要怎样做才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呢?先制造出一些噪声,他就会开始注意了。你可以把高的音弄得非常尖锐,低的音弄得很低沉,伸缩喇叭就是这么回事。然后扯起喉咙叫出你所知道的最富戏剧性的声音,反正能使那个小孩清楚地听到就是了。然后抖着膝盖使你自己看起来很滑稽,踮着脚蹲踞着,把手竖在耳朵旁模仿驴子的驴像。小孩就会高兴地拍着手笑个不停。这就是爵士乐队在台上所做的,而且也产生了他们预期的效果,仿佛所有的观众都是三岁大的孩子一样。”
艾丝并没有受过训练,但是在这个不算大的房里,她的歌声显得很轻快柔和。她喜欢一些甜蜜、感伤、充满感情而低沉的古老歌曲。像Carry Me Back to Old Virginny(《带我回到昔日的维吉尼亚去》),hispering hope(《细诉的希望》)和一首Solveigs''s Song(《索尔未格之歌》),尤其是最后一首歌的结尾处,她唱得很好。
ter may go and the spring may die
冬天不久留,春天会离开
the year may fly
夏日会消逝,岁月会飞驰
But thou are surely ing
我相信你会来
I knohou''ll be mine!
我知道你终属于我
My troted,I''m ing ever thine,
我始终不渝
I''m ing ever thine!
忠诚地在等待
当她在唱A Resolve(《一个决心》)时,她半认真半表演地唱着I die,I die。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刻是她对着自己轻哼,浑然忘我的时候。
她不是为汤姆或为任何人唱歌,她为自己唱着而且陶醉在自己所制造出来的气氛中。汤姆静坐在一旁皱着眉头,好像在听着,但他是心不在焉地胡思乱想着。他对艾丝的歌声很欣赏,但他更意识到她良好的家世,而他现在真耻于出身于一个洗衣工的家庭。
杨太太要艾丝也唱一些中国民歌。她就换了一种唱歌的方式,来提高大家的兴致。她侧坐了下来拿出手帕来当道具,这是纯中国式的演唱法。她用微弱的声音唱着,这使汤姆想起来她跟他学英文时的情景。这首歌的曲调和歌词都很悲伤,是一首典型的中国民歌。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
七岁整呀,没了娘呀!
好好跟着,爹爹过呀!
只怕爹爹,娶后娘呀!
娶了后娘,三年整呀!
生个弟弟,比我强呀!
弟弟吃肉,我喝汤呀!
拿起饭碗,泪汪汪呀!
“你觉得怎样?”等汤姆离开后,艾丝问杨太太,“汤姆根本没在听。他不快乐,他在想心事,而且他看起来很不自然。”
“不要担心,我来替你办。他目前很失意,而且他的失意全部都写在脸上了。”
“你是说……?”
“汤姆的不快乐是因为你拒绝他。”
“你确定吗?”
“绝对错不了。”
艾丝很高兴有杨太太来替她拿主意,可是等她上床后,她觉得迷惘了好一阵子,后来才在啜泣中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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