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西的大喜之日过去了。达官贵人们和新娘新郎都已经走了。
今天不是1905年10月7日那样的晴朗秋日,但至少雨云被大风吹散了,没有落下来,天气还算暖和,让人并无不适之感。上午10点,先是一起去总领事馆,来到施潘尔(Spamer)领事面前签署文件,内维尔和我当证人;然后赴麹町区公所,美国侨民总是在这里举行婚礼,因为这里的官员熟悉美国法律手续,美侨无须回答没完没了的问题。不过,该侨民必须是住在这个区的,于是我们的娘和新郎便把帝国饭店当作他们的临时住处,因为饭店在这个区内。区公所也就承认了这个假设事实。新娘和新郎险些死于非命:有个摄影记者乱扯窗帘,把窗顶上一种很重的木头装置扯下来了,木头差一点砸在他们的头上,扬起一阵积年已久的尘埃。不用说,大家都笑了,但如果真的砸中他们,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那位町长之类的官员心里很不舒服,向内维尔用日语嘟囔道:“我太粗心大意了。”仪式结束后(收费极低,才十五钱,约合三美分),我们又回到领事馆,施潘尔发给证书,表示他已为此次世俗婚姻做证,按照美国法律,莱昂先生和莱昂太太就此结成了夫妇。
下午3点举行宗教婚礼,4点招待客人,这些埃丝特·克兰(Esteren)使场面增色不少。我们原本只邀请六十五人作为埃尔西的朋友来观礼,结果来吃喜酒的却约有四百人之多。艾丽斯和我得去应酬秩父宫夫妇,他们倒一点也不拘礼,可是和其他皇亲国戚周旋就不能说总那么自在了,尤其是在日本,这些人周身都为皇室的繁文缛节所束缚。好在我算细心,事先写好了程序单,送交前田伯爵,征得了他的同意。秩父宫夫妇在阳台茶,我把公使们也请到那里去坐。后来听马勒说,公使们对这样的安排将永远感激不忘。
根据日本的规矩,在外国人的住处应酬社交时,向来只有大使才能同皇族谈话。我却偏要让加拿大等国的公使到那里去,这样一下子就把难办的问题解决了。
埃尔西和塞西尔驱车往横滨,从那里坐火车去御殿场,御殿场在富士山斜坡上,桦山伯爵已把他在那里的别墅借给了他们。父母则重理日常事务。抚育儿女,一向是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如今楼上孩子住的房间已空空如也,父母也只好强展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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