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生:
感谢您于11月19日寄给我您11月11日致英国朋友的通告信函的拷贝件,已认真拜读。信中颇多宝贵内容,为此尤当感谢。
目前寄到我处的“解释”日本的态度和行动的材料甚多,来源各异,形式多样:有书信、备忘录,还有其他各种文件。然而,其中态度客观、实事求是而值得一读的寥寥无几,大部分均不值一看,因所据论断极为片面且未经证实,也没有证据以检验其准确程度。当此时局纷扰之际,我认为最要紧的是,我们大家都应当抱持客观态度,应先对所获资料的准确性有十足的把握,然后才下判断、提建议、做决定。否则我们的判断并无多大价值,例如对相关前提的可靠性不能肯定,世人就会把我们的论断视为存有偏见或纯属宣传。
正因您本人抱着开明、无畏的态度,是一位追求真理的人,又是一位爱国者,常把贵国的最大利益放在心上,我才不揣冒昧,要对您的通告信函提几点意见。请您相信,我是作为挚友而这样做的,不仅是您的朋友,而且是日本的朋友。我向来认为,一个碍于情面而不肯直率进言的朋友并不是真正的朋友。1932年我在美日协会上做首次演讲时就说过这个话,以后也总是力求如此行事。不过有时作为朋友可以说的话,作为外交官就不能说,我是以朋友的身份来写这封信的。
首先,您在通告信函第16页上说:“……是中国向日本挑衅,是事先精心策划好的。”第18页上又说:“一支中国大军平白无故向我们正在演习的一小队驻屯军开火。”显然,如今彼此都会说是对方先挑衅,但中立的观察者大都认为,指中国先侵犯的所举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此点。究竟是哪个肇事,恐怕谁也不知道,但一般有这样的看法:日本人既然在中国土地上,并且就在距中国驻军那么近的地方频繁演习,要不出乱子才怪呢。其实,早就该出事了。除日本军部的一面之词而外,如果您还另有什么可靠的证据足以证明您的论点,我非常乐于领教。据我看,要辩明这个问题,单凭一面之词是不够的。
其次,我知道确有其事(第一手而非第二手情报):中国政府曾向日本政府提议于7月17日停战,表示愿意将部队撤至卢沟桥事变以前的阵地,在所涉地区内停止一切军事活动,只要日本政府也采取同样行动即可。停战期间,双方均不得试图占据战略要地。换言之,即订立一个“君子协定”:不利用停战期间谋取优势,听候和平解决。这个建议于7月16日送达日本政府,却未得到理睬。我很担心,这个事实如果载入史册,将不会是什么光彩的行为,但这的确是事实,绝非谣言。
再次,关于日本轰炸中国,您只在第19页提到一个事例(炸广州),说偶然炸死了一些平民(您所谓的人数不多)。我们根据中立观察者的目击,掌握有大量绝对可靠的证据,证明日本轰炸不设防城镇、医院、传教机关和教育机关的事例是很多的。日本飞机是在远离中国军事设施若干英里的地方大肆投弹,因此并非偶然,而被炸死的平民为数众多。这些轰炸事件即使在日本报刊上有所报道,也没有几件。美国报刊却报道了,也是根据中立人士提供的绝对可靠的观察资料。我国之所以举国愤慨,主要就是因为看了这些报道。附上一张清单,内列我们正式了解到的一些轰炸事件,供您私人参考,并请保密。
我非常愿意承认中国对外宣传的效果一向比日本的宣传好,但上述各点并非根据宣传,而是根据中立人士提供的确实证据。如果追溯到以往若干年前的历史,日本倒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向世人辩解,但若以当前的敌对行动和作战方式为依据,日本就没有多少道理可讲了。在我国,日本宣传人员常用“自卫”一词,我认为这个词用得很不恰当。普通美国人会很客气地听您讲,然后只问您一句就够了:“哦,但你们是在中国土地上打仗吧,难道不是吗?”要在这种责难面前辩明自己有理,需要追述许多历史背景,选用“自卫”一词是不恰当的。
我相信,您从这一切将会意识到,我国出现反日情绪是有充分根据的,也有正当由,绝不仅仅是因宣传而起。我经常热切期盼的是,无论已经发生的还是正在发生的事情,都不会损害我们两国的传统友谊。为达此目的,我始终努力不懈,这点我想您是明白的。
此信乃私函密件,我已经强调过了,请您也做同样处置。不过,既然您是一位追求真理的人,我觉得您还是有知道这些事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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