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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五,下午五点整。若想在城市中穿梭而不被发现,现在是最困难的时刻,或者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的时候,因为星期五下午五点,所有人都不会注意身边的事,只会盯着前方的路。

        带了步枪的男人往北开,车子行进的速度不快也不慢,就跟其他车辆一样,并未引人注目。他开着一辆浅色的旧休旅车,独自一人。他穿着一件浅色、防雨风衣,戴了一顶样式简陋的无边便帽,这种帽子只有去打高尔夫球的老人遇到下雨时才会戴,在他帽子上还有两道浓淡不同的红色条纹。他将帽子拉得很低,风衣的扣子也全扣上了,虽然车窗贴了暗色隔热纸,外头天空云层密布,他还是戴着一副太阳眼镜,而且,尽管冬天已经过了三个月,气候也不冷,他却仍然戴了手套。

        在第一街的上坡衔接处,车流变得十分缓慢,由于挖路工程让两线道缩减成一线,更使交通陷入停滞。城里到处都在施工,一整年来,开车简直就是恶梦一场,路上随处可见坑洞、砂石车、混凝土车、压路车。带了步枪的男人一手离开方向盘,卷起另一边的袖子,看了看手表。

        十一分钟。

        别急。

        他的脚放开煞车,缓缓前进,在开进路面缩窄、人行道变宽的购物区时,车子又停了下来,他的左右两侧有大型店面,而且一家比一家高,因为这里是上坡。许多人在宽广的人行道上闲逛,路旁有整排铸铁制的旗杆与灯柱,像岗哨般隔开了行人与车辆。车流非常缓慢,他又看了看表。

        八分钟。

        大约开了一百码后,两旁繁荣的景象逐渐消退,塞车的状况也减轻了,第一街的路面重新开展,而且又变得有些坑坑洞洞,路边尽是些酒吧与廉价小卖店,左边有个停车场,正在施工扩建,前方的街道被一堵矮墙挡住,矮墙后方是个多风的人行广场,广场上有座装饰的水池与喷泉,广场左侧是陈旧的市立图书馆,右侧有栋新的办公大楼,在其后方则是一栋黑色玻璃帷幕高楼。第一街的路面碰上广场边墙,便突然向右转,往西方前进,经过一群凌乱的后门与装货区,然后在州际公路的高架路段下方继续延伸出去。

        不过,开休旅车的男人在碰上广场前就放慢速度,左转进了停车场。他直接开上斜坡,停车场入口处没有栅栏,因为每个车格都有独立的停车计时器,也就是说,这里没有出纳员、没有目击者、没有收据,也不会留下任何文档纪录。开休旅车的男人很清楚这些,他沿着斜坡绕上二楼,开向最里面的角落,他让车子在车道上空转,然后下车,将事先摆在一个车位上的交通锥拿开,这个车格位在旧停车场的最尽头,旁边就是新扩建的区域。

        他把车停进去,熄火之后,在座位上静静坐了一会儿。停车场里很安静,所有车格都停满了,整座停车场只剩这个他用交通锥挡起来的位子。停车场内总是塞满了车,他很清楚这点,这也正是他们扩建的原因,他们要把这里弄成两倍大,人们会把车停在这里,然后去购物。正因如此,这里才会十分安静,只有想不开的人才会试图在下午五点钟离开,现在可是尖峰时段,而且路上到处在施工,他们要不就是四点提早走,要不就是会等到六点。

        休旅车上的男人看了看表。

        四分钟。

        慢慢来。

        他打开车门下了车,从口袋里拿出一枚二十五分硬币投入计时器,用力转动把手,听见硬币落下的声音,接着计时器便显示出一个钟头的停车时间。然后,一切寂静无声,他只闻到停驻车辆发出的气味:汽油、橡胶,以及冷却的排气管。

        男人静静站在车旁,他的脚上穿着一双沙漠靴,是卡其色、绒面材质,鞋子两侧各有一个鞋带孔,鞋底则是白色绉胶,这双鞋来自英国一个叫克拉克的品牌,是特种部队的偏好款式,而且样式大概六十年没变过,已经成了一种象征。

        他回过头看看计时器,还有五十九分钟,他才不必花上五十九分钟。他打开车子侧门,倾身进去,掀开包裹着步枪的毯子,这是由春田兵工厂生产的MlA自动步枪,有美国胡桃木制枪托跟重装枪管,弹匣内可装十发点三零八口径的子弹。这把买来的枪就跟他多年前服役时美军使用的M14自动装填狙击步枪一样,很棒的武器,准确率也许不如顶尖的推膛式步枪,但用在这里已经足够,非常够了,他要看的距离不会很远。枪里装着湖城兵工厂生产的M852竞赛用子弹,是他爱用的特制弹壳,内部火药由联邦弹药公司所制,另外还有空尖艇尾型弹头。真要比较起来,这些弹药应该搭配品质更好一些的枪,装在这把枪上是稍微不协调了点。

        他注意四周,确认没有动静后,便从后座拿起了枪,带到旧停车场跟新扩建区的交界处。新旧混凝土建筑之间有一道半吋宽的缝隙,看起来像是条鲜明的分界线。他猜这应该是伸缩缝,也就是替夏天建筑受热膨胀时预留的空间,建筑工人到时候大概会在缝里注入填料。缝隙正上方的两根柱子之间,系了一条写着禁止进入的警告封条,他单膝跪地从封条下方钻过,接着站起来,继续往新扩建区里走去。

        扩建区内的混凝土地面有些已经抹平,有些还没处理好,地上到处都是暂时拿来当走道的木条板。成堆的水泥纸袋散布各处,有些还没开过,有些已经空了。他又看到更多道尚未填充的伸缩缝,从天花板悬垂的电线末端,挂着一颗颗熄灭的裸灯泡,地上散落着手推车、压扁的汽水罐、一卷卷电线、长短不一的木料、几堆碎石、几部静置的混凝土搅拌机。灰色的水泥灰遍布四周,这些灰尘跟滑石粉一样细,闻起来则像是石灰水。

        拿着步枪的男人在黑暗中一直走,到了新扩建区的东北角附近,然后才停下来,背部紧贴一根混凝土柱,静静地站着不动。他缓慢向右移,转头看自己身在何处。这里离扩建区的边墙大概有八呎远,往外看是正北方,那道墙差不多跟他的腰齐高,墙面很粗糙,还没处理过,墙面有螺栓,是要用来锁上金属栅栏的,防止以后有人停车时不小心撞到墙壁,地上则预留了设置新停车计时器的洞孔。

        男人缓缓向前,稍微转身,让柱子边角贴着自己的脊椎,然后再转头看。现在他正望向东北方,直接面对公共广场。广场上有个装饰用水池,算是狭窄的长方形,长约八十呎,宽约二十呎,看起来就像一处大型贮水池,或是一条位在地面上的大型游泳池,这个水池四面各围着一堵高度约至腰部的砖墙,池水就在墙内轻轻拍打。他的视线正好从池子一角切到另一角,成对角线,池水看起来大概有三呎深,池子正中央还有个喷泉。他听得见喷泉的水声,听得见街上缓慢的车流声,以及他下方散乱的脚步声。水池正面、距离广场与第一街之间那道边墙大约三呎远,两堵靠近的低墙就这样由东往西平行着,中间形成一个二十呎长的狭窄走道。

        虽然他目前位在停车场二楼,不过由于第一街是上坡,因此实际上广场跟他只差了不到一层楼高的距离。从他这里看得出地势往下倾斜,但角度非常小。他望向广场右侧,看见新办公大楼的正门,那地方并不怎么体面,虽然大楼是新盖的,却没出租给一般民间单位。这点他很清楚,为了让此地看起来像新的市中心,州政府在大楼里安置了许多公家机关,里头有监理站,还有一个国军联合召募中心,说不定还有社会安全局跟国税局,这他就不太确定了,不过他一点也不在乎里面到底有什么单位。

        他跪在地上,然后趴下,狙击手最主要的移动方式,就是保持低姿匍匐移动。在他从军的那些年里,他曾爬过一百万哩的距离,就是这样用膝盖、手肘跟腹部贴着地面爬。一般来说,战时的狙击手跟观测员在离开连上一千码之后,就要开始爬行了。在受训时,他为了不被观察员的望远镜发现,有时还花上好几个钟头才爬得到目的地。不过,这次他只需要爬八呎的距离,而且就他所知,没人会拿着望远镜监视他。

        他到达墙边后就平躺下来,紧紧贴在粗糙的混凝土地面上,接着,他扭动身体先成坐姿,再慢慢跪起来。他弯曲右脚,压在身体下方,左脚则踩着地面,成垂直状,然后将左手肘撑在左膝盖上,举起步枪,把前托靠在墙上,轻轻来回移动,调整稳固。训练手册把这称为跪撑姿势,这种姿势很适合射击,在他的经验中,跪撑的稳定度大概仅次于身体俯伏在地并将枪撑在双脚架上。他吸进一口气,缓慢吐出。一枪毙命,这是狙击手的信条。想要成功,就得控制好自己的身体,并且保持镇静沉着。他吸气,再吐气,觉得自己放松了,也感觉像回到家一样。

        准备好了。

        渗透成功。

        现在就等时机成熟。

        他等了大约七分钟,这段期间他静止不动,一边低沉呼吸着,一边让心情沉淀下来。他望向左方的图书馆,图书馆后上方有条弯曲的高架公路支线,那条公路看起来像是正拥抱着图书馆这栋大而老旧的石灰岩建筑,保护其不受伤害。再接下去,公路稍微伸直,从一栋黑色玻璃帷幕高楼后方通过,公路的路面差不多和那栋建筑的四楼平行,高楼正门附近有块巨石,上头刻印了NBC电视台的孔雀商标,但他知道光是一个电视台的小分支机构不可能占据整栋大楼,顶多就占其中一层而已,其他楼层可能是租给个人开设的律师事务所,或是会计师事务所,要不就是房地产公司、保险经纪人、基金经理人之类的,或许根本还没有人租。

        右边那栋新大楼开始有人出来了,他们可能是来办理新牌照或缴回旧牌照,可能是来报名从军,也可能是来跟公家机关的官僚公务员争吵。出来的人很多,政府部门都要下班了,现在可是星期五下午五点钟,从大门出来的人潮在他正前方由右向左走,经过水池与广场边墙之间的狭窄走道时缩成一条动线,就像打靶场里的鸭子,一个接着一个。可下手的目标很多。射程大约是一百呎,这是估计的距离,也就是说还不到三十五码。非常近。

        他静静等着。

        有些人经过水池时,会把手指伸进去轻轻滑过水面,水池的围墙高度刚好可以让他们这么做。握着步枪的男人看得见池底黑色磁砖上有许多明亮的铜币,从喷泉扰动的水面上看过去,那些铜币就像在漂浮,随着水波轻轻起伏。

        他看着这幅情景,静静地继续等待。

        人潮愈来愈密集了,大楼内现在一口气出来了很多人,多到他们得停下来,等着挤进两道矮墙之间的单行道,这就像在第一街下坡底部纷乱的路况,大家等着通过堵塞的狭路。你先请。不,你先请吧。这让人潮的速度愈来愈慢,现在他们可是打靶场内行动缓慢的鸭子了。

        他吸进一口气,吐出,静静等待。

        然后他开始行动。

        他扣下扳机,而且是接连射击。

        第一发子弹击中一个男人的头部,当场毙命。枪声很大,伴随着子弹超过音速而发出的劈啪声,那个男人头上喷出一阵粉红色的雾,接着就像剪断线的木偶直接倒地。

        第一击就杀掉一个。

        好极了。

        他迅速行动,由左至右射击。第二发击中了下一个男人,结果跟第一个男人一模一样。第三发击中一个女人的头,结果一样。三次射击花了大概两秒,共有三个目标倒下,太令人意外了。一刹那间还没有任何人反应过来,接着便是一团混乱,简直就是大骚动,一阵恐慌,有十二个人还困在那条狭窄的信道里,三个人倒下,剩下的九个人拔腿就跑,其中四个往前跑,另外五个则是向后。往后的那五个人,撞上了后方想继续前进的人潮,有些人突然开始尖叫。在握着步枪的男人面前,有一大群惊惶失措却动弹不得的人,距离还不到三十五码,非常近。

        第四发子弹杀死一个穿西装的男人,第五发完全没打中人,子弹掠过一个女人的肩膀,咻地射进池子里,消失无踪。他不予理会,稍微移动枪管,用第六发子弹击中一个男人的鼻梁,把头都炸开了。

        他停止射击。

        接着,他从墙后压低姿势,往回爬了三呎。他闻到燃烧过的火药味,此外,尽管他因枪声而耳鸣,却还是听得见女人的尖叫声,以及下方街上的脚步声跟汽车发生小擦撞的声音。别担心,各位。他心想。结束了,我要走了。他趴在地上,将发射过的弹壳扫成一堆,这些湖城兵工厂制造的黄铜弹壳在他面前散发出光泽。他用戴着手套的双手拾起五颗弹壳,可是第六颗滚到旁边,滚进一处尚未填料的伸缩缝中,就这样掉进九吋深、半吋宽的空间里。弹壳掉到最底下时,他听见小小的金属碰撞声。

        怎么办?

        当然是不管了。

        没时间了。

        他把五颗弹壳塞进风衣口袋,趴着往回爬。接下来,他静静等了一段时间,听着人们的叫喊声,然后才站起来,转身走回之前来的地方。他的脚步快速但平稳,走过粗糙的混凝土地面,经过暂时当成走道的木条板,穿越黑暗与布满灰尘的空间,再从警告封条下钻过,回到他的休旅车旁。

        车子的后门还开着,他用毯子包起依然温热的步枪,关上车门,回到前座发动引擎,再透过挡风玻璃看了看停车计时器,上头显示可停车的时间还有四十四分钟。他倒了车,朝着出口斜坡开去,通过无人看守的出口,先右转出去,再右转进入百货公司后方乱成一团的街区。在听到第一声警笛前,他就已经通过高架道路下方,他松了口气,警笛声是往东走,而他正朝西开。

        干得好,他心想。隐蔽渗透到目的地,开了六抢,击倒五个目标,并且成功脱出,一切顺利。

        他突然笑了起来。长久以来的军方数据显示,在现代陆军中,步兵团战斗时平均射出一万五千发子弹才会杀死一个敌人。然而对陆军里的狙击手而言,他们的效率更高,高出许多。实际计算的话,两者差了一万两千五百倍。也就是说,在现代陆军中,狙击手战斗时平均射出一点二颗子弹就杀死一个敌人,换算过来正好是以六颗子弹杀掉五个人,就是这个平均值,计算方式就是这么简单。虽然过了这么多年,一位受过训练的军方狙击手仍能达到教练当初的要求,那些教练要是知道,一定会很高兴。

        然而那些教练训练狙击手是为了让他们上战场,而不是让他们到城里犯罪。在城里往往会出现一些战场上预料不到的因素,而这些因素可是会影响到成功脱出的定义。就以这次事件来说,最快做出反应的是媒体,这没什么好惊讶的,因为枪击就发生在NBC分部的窗外。在十几位惊恐的旁观者同时打手机报警之前,有两件事就已经在进行中了。第一,NBC分部内的所有小型摄影机都开始拍摄,大家一听到枪击发生,就马上抓起镜头对准窗外。第二,一位叫安·雅尼的本地新闻主播已经开始练习台词,准备在即时新闻插播中报导这次事件。虽然她自己也心烦意乱,怕得要命,但她知道要好好掌握机会,于是在脑中开始打起草稿。她知道文本能制造议题,而她最先想到的几个字词是:狙击手、无情、杀戮。她会想到这些字完全是出于本能,但这些字词实在太普通了点,不过她觉得这就是杀戮。杀戮是个很好的词,传达了随机、肆无忌惮、野蛮、凶残的意思。这是个毫无动机而又冷淡的词汇,这就是最适合此次报导的词汇。不过她也知道报导影片的标题不适合用这个字,屠杀会比较好。周末夜大屠杀?尖峰时刻大屠杀?她跑出门,希望那位替她制作新闻画面的组员能想出合适的副标题。

        在战场上不会出现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城里的执法单位。那十几通同时报警的电话,让报案中心的电话总机就像许多圣诞树灯泡一样亮了起来,不到四十秒,当地警方跟消防部门全都动了起来,一切能派遣的都派出来了,每一辆车不是闪着警示灯就是响着警笛。所有人员、所有能到场的警探、所有犯罪现场调查员、所有消防车、所有护理人员、所有救护车,全都出动了。一开始大家简直乱成一团,打电话报警的民众都很惊慌,因此讲话也没什么条理。不过,这案子必定与犯罪有关,而且显然很严重,所以是由凶杀组的组长暂时指挥这次行动。他是个高端警探,拥有二十年丰富资历,而且是从巡警干起一路爬到这个位置。他叫艾默森,正无助而焦急地穿梭在车阵中,闪避一处处施工现场,无从得知发生了什么事。到底是跟抢劫、毒品、黑帮火拼还是跟恐怖行动有关,他还没获悉确切的信息,什么消息都没有。不过相对来说,他还算十分镇静,心跳率还能保持在每分钟不到一百五十下。他跟警方的调度员之间有个开放的通话频道,好让他在开车赶往现场的同时能即刻获得最新信息。

        “有个人打手机过来通报了。”调度员大喊着。

        “是谁?”艾默森也大喊。

        “一个海军陆战队员,是召募中心的人。”

        “他是目击者吗?”

        “不是,他当时在大楼里,不过现在他到外头了。”

        艾默森咬着牙,他知道自己没办法最早到达现场了,门都没有。他也无法在第一时间指挥大家行动了,所以他需要眼线,就是现在。海军陆战队员?应该没问题。

        “好吧,”他说:“把电话转过来。”

        话筒传出一阵喀哒声,接着艾默森便听到新的背景声音,那是在户外,远处有人尖叫,还有水的飞溅声。是喷泉。他心想。

        “你是谁?”他问。

        回答的人听起来镇静但匆忙,声音响亮,艾默森还听得见呼吸声,看来对方将手机话筒贴得很近。

        “我是凯利,”对方说:“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官长。请问你是?”

        “艾默森,我是警局的人,目前在车阵中,可能十分钟后才会到。现在状况如何?”

        “有五个人阵亡。”海军陆战队员说。

        “五个人死了?”

        “是的。”

        可恶。“有人受伤吗?”

        “我没看到有人受伤。”

        “五个人死亡,没人受伤?”

        “是的。”海军陆战队员又说了一遍。

        艾默森沉默着。他见过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枪击案,他见过死人,可是他从来没见过只有死亡、没有受伤的案子。只要是公共场所枪击案,就会有人死伤,就数据上来说,至少死者与伤者的比例是一比一。

        “你确定没人受伤?”他说。

        “确定,长官。”海军陆战队员说。

        “到达时已死亡的那些人是谁?”

        “都是平民,四男一女。”

        “可恶。”

        “收到,长官。”海军陆战队员说。

        “事发当时你在哪里?”

        “在召募中心。”

        “你看到什么?”

        “什么都没看到。”

        “那你听见了什么?”

        “枪声,共有六发。”

        “是手枪吗?”

        “我想是长枪,而且只有一把。”

        “难道是步枪?”

        “我猜是半自动的,射击速度很快,但不是全自动。那些阵亡的人全都是头部中弹。”

        是狙击手,艾默森心想。可恶。有个疯子拿攻击性武器杀人。

        “他离开了吗?”他说。

        “目前没听到枪声了,长官。”

        “他可能还在原地。”

        “有可能,长官。民众都躲起来了,大部分人都在图书馆里。”

        “你在哪里?”

        “我躲在广场边墙后面,长官。我旁边还有几个人。”

        “他到底在哪里?”

        “无法确定,也许在停车场的新扩建区那里,有人指着那个方向,可能他们看见那边发出枪口射击的闪光,而且正好面对死者的只有那栋建筑。”

        那里是块拥挤的区域,艾默森心想。非常混乱。

        “电视台的人来了。”海军陆战队员说。

        可恶,艾默森心想。

        “你穿着制服吗?”他问。

        “全副军装,长官。因为我在召募中心。”

        “好,在我的人到达前,尽你所能先管理现场秩序。”

        “收到,长官。”

        电话挂掉了,艾默森再次听见调度员的呼吸声。有电视台那些家伙,又有个带着步枪的疯子,他心想。可恶,可恶,可恶!那些媒体一定会给我们很大的压力,而且会密切注意这个案子,在报导中提出一堆预测。他切换无线电频道,向所有人员喊话。

        “所有单位,注意!”他说:“有个疯子带着一把长枪,据推测是自动步枪,在公共场所任意射击。开枪地点可能在停车场新扩建区,要不他还在那里,要不就已经消失了。如果他要离开,一定是步行或开车,因此目前位在事发现场十条街外的单位,我要你们停下来,围出封锁线,别让任何人进出,知道吗?无论车辆或行人,任何理由都禁止通行,所有十条街内的单位,在前往现场时要格外小心。别让他逃了,千万别追丢他。各位,我们一定要破案,今天绝对要逮到这家伙,免得让害我们完蛋。”

        开休旅车的男人按下遮阳板上的遥控器,车库门便隆隆向上打开。他开进去,再按了遥控器把门关上,将车子熄火后,他先静静坐了一会儿才下车,经过小仓库,从厨房走进屋里。他轻轻拍着屋里那条狗,然后打开电视。

        医护人员穿着全副盔甲,从图书馆后方进入。其中两人留在建筑里,检查避难的民众中是否有人受伤,另外四个则从前门出去,以蹲伏姿势跑过广场,压低身子躲在墙后。他们爬行至那几位倒下的民众附近,确认了这些人全都已经死亡。接着,他们全部待在原地,身体平贴在地上,待在尸体旁边动也不动。在停车场彻底搜查过之前,别做出不必要的动作,艾默森是这么说的。

        艾默森在离广场两条街外并排停车,然后下令要一位穿制服的警察小队长带头,从西南方角落进入,由上至下仔细搜索停车场。搜索人员先检查完四楼,再来是三楼,然后是二楼跟一楼。旧停车区比较麻烦,因为那里照明不足,又停满了车,而凶手有可能躲在任何一辆车里。对方也许会躲在车上、车底下,或车体后方。不过,最后他们什么人也没找到。新扩建区就没什么问题了,虽然这里没开灯,但整个区域里没半部车,巡警只要顺着楼梯往下走,同时用手电筒扫过每一层楼就行。

        没有人在。

        小队长松了口气,调用艾默森。

        “干得好。”艾默森说。

        他们做得确实不错,由于他们是在停车场西南角落搜查,没人过去东北角,所以犯罪现场不会被扰乱。因此,或许是出于好运,或许是出于准确判断,警方在处理此案的第一阶段表现十分完美,而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从头到尾也毫无半点瑕疵。

        到了晚上七点,天色渐暗,安·雅尼已经播报了十一次关于这次枪击事件的消息,其中三次是联播,另外八次是当地新闻。就个人而言,她对这个数字其实有些失望,她觉得联播网的编辑部门对这件事似乎没那么关心。有流血,才有头条,这是所有新闻媒体的信条,但这次枪击现场太远了,又不是在纽约或洛杉矶,也不是在华盛顿特区某个近郊住宅区的草坪上。他们只是觉得这里有个怪人而已,又不会有什么重要人物经过这家伙的狙击镜前,所以这还不算最重要的新闻。而且老实说,安也没能提供什么消息,受害者身分都还没查出来,目前没人知道那些遭到杀戮的人是谁,而当地警方在个别通知受害者家属前也不可能透露,因此她无法提供观众任何感人肺腑的背景故事。她不清楚那些男性受害者有没有家人,平常上不上教堂,也不知道那名女性死者是位母亲或已为人妻。她也拿不出具可看性的画面,摄影机只拍到被警方封锁在五条街外的看热闹群众,长镜头只有捕捉到第一街上的灰暗景色,而大家推测狙击手原本所在的停车场,也只有偶尔近距离特写一下而已。

        到了八点,艾默森已大有进展,他的手下采录了好几百份声明。海军陆战队士官长凯利仍然确信自己听见六声枪响,艾默森觉得他应该没记错。就这种事来说,海军陆战队的人应该值得信赖。后来有个人说,事发当时他的手机开着,接通了另一个人的语音信箱,电信公司找出这通留言,里面确实可以听到六次微弱的枪声,然而医事检验人员在五名死者身上只发现五个伤口,也就是说,一颗子弹不见了。有三位目击证人表示自己并不确定,但他们都说当时曾看见池子溅出一点水花。

        于是艾默森下令抽干水池。

        这件事是交由消防局处理,他们设了泛光灯、关掉喷泉,利用抽水机将水抽出至地下水道,他们推测池里大约有八万加仑的水,差不多能在一个钟头内抽光。

        在此同时,鉴识人员也用吸管跟雷射光束估计了弹道,他们认为可以在第一位受害者身上找到最可靠的证据。根据推测,第一颗子弹击发时,他正由右至左走过广场。在他中弹后,后来的受害者可能会吓得扭动身体或往其他方向移动。因此,他们完全依照在第一个人身上发现的证据来做判断。他的头被打烂了,不过显然看得出子弹是稍微由高至低、由左至右射入。一位鉴识人员挺直身体站在尸体旁,另一位则拿着一根吸管以正确角度抵着他的头不动。此时,仿真第一位受害者的鉴识员压低身体,然后第三位鉴识员再将雷射光束射进吸管。结果光束指向停车场新扩建区的东北角二楼,许多目击者都说他们看见那里有开枪的闪光,而现在科学鉴识证实了他们的话。

        艾默森要鉴识人员到停车场去好好搜查一番,还叫他们没查到线索不准回来。

        安·雅尼在八点三十分离开黑色玻璃帷幕高楼,带着一组摄影人员到五条街外的封锁区,她觉得应该能利用消去法来找出其中几位受害者的身分。如果有谁没回家吃晚餐,那个人的家属很可能会跑到这里来,急切地等待消息。不过,在拍了二十分钟后,她还是什么信息都没挖到,反而只拍到人们哭泣、呜咽,以及一副震惊得不可置信的表情,整座城市都陷入痛苦与打击中。一开始,她还因为自己能身处这起事件之中而默默感到骄傲,但现在她的眼眶湿了,整个人反胃至极。

        案件是在停车场破的,那里简直是个富矿区、是个宝库。离现场三条街外,有个巡警访问到一位常去停车的目击者,他说二楼的最后一块停车格被一个交通锥挡起来了,就是因为这样,使那位目击者必须再开出停车场到别处去找车位。他对这件事非常不高兴。市府的人说他们没将交通锥摆在那里,不可能,门都没有,他们没必要这么做。于是警方便把交通锥装进袋里,当成证物带走。

        接着市府的人又说,在停车场入口跟出口处有装设监视器,连接到工具间里的一部录像机,于是警方也将录像带取走了。市府的人还说,由于资金不足,新扩建区已经两个星期没动工,所以在这两个星期内出现在那里的任何物品,都不是他们放的。

        鉴识人员先从禁止进入的警告封条开始调查,他们找到的第一样证物,是位于封条正下方、粗糙混凝土地面上的蓝色棉质物。只是一小点绒毛,勉强看得出纤维质地而已,就像有个人单膝跪地扭动身体钻过去时,身上那件蓝色牛仔裤摩擦地面而留下的痕迹。鉴识人员将证物照相,然后用一张有黏性的透明塑胶片采集起来,接着他们架设起强力弧光灯,调低角度照向地面,照着积了两个星期的水泥粉尘。他们发现了完整的足迹,非常完整,鉴识组长立刻打手机给艾默森。

        “他穿的鞋子很奇怪。”他说。

        “怎么个奇怪法?”

        “你听过皱纹胶吗?那是一种生橡胶,几乎是纯天然未加工过的。这种物质黏性很大,能把所有东西黏起来。如果我们找到这家伙,他的鞋底一定全是水泥灰。还有,我们也会在他家里找到一条狗。”

        “狗?”

        “我们在这里发现了狗毛,是稍早之前黏在绉胶上的,不过由于混凝土地面太粗糙而从鞋底刮了下来。另外我们也发现了地毯纤维,这可能来自他家里的地毯或车上的踏垫。”

        “继续查吧。”艾默森说。

        八点五十分,艾默森向准备参加记者会的警察局长做演示文稿,他把所有进展与发现全说得一清二楚,由局长决定要告诉大众哪些事,以及要隐藏哪些事。

        “六颗子弹,杀死五个人,”艾默森说。“受害者全是头部中弹。我敢打赌对方一定是个训练有素的狙击手,可能在军队里待过。”

        “会不会是猎人?”局长说。

        “射杀鹿跟射杀人有很大的差别,两者需要的技巧可能相同,但开枪时的心情就不一样了。”

        “我们真的不让联邦调查局来管这件事吗?”

        “这不是恐怖行动,而是一个疯子乱杀人,我们处理过这种事。”

        “我希望自己在发布消息时能表现出破案的信心。”

        “我知道。”艾默森说。

        “你能让我有多少信心?”

        “目前我们掌握了不错的证据,但还不够好。”

        局长点点头,没再说话。

        九点整,艾默森接到一通病理学家的电话,说他的手下用X光照了五位受害者头部,发现大量组织伤害与子弹进出的伤口,而子弹并未卡在脑内。

        “是空尖弹,”病理学家说:“全都穿过头部。”

        艾默森转身看着水池,六颗子弹都在里面,他心想。五颗穿过头部,一颗不见了。池子里的水终于在九点十五分抽光,消防队的水管已经开始抽进空气了,现在池里只剩四分之一吋如浮渣般的砂砾和一大堆垃圾。艾默森重新调整泛光灯的角度,找了十二个人,分成两组,从池子两边围墙翻进去开始找子弹。

        停车场扩建区内的鉴识人员发现许多足迹,凶嫌往内走了四十八步,出来时走了四十四步,可见这个人进去时比较谨慎,离开时踏的步伐则大一些,走得很急,鞋子尺寸是十一号。他们在东北角最后一根柱子上找到一些纤维,据推测应该是丝光绵,从淡色风衣上脱落的,脱落位置大约在肩胛骨高度,所以凶手可能是先将背贴着粗糙的混凝土柱,然后靠着柱子慢慢转身望向广场。他们也发现在柱子到边墙间的混凝土地面上,水泥粉尘被扰得一团乱,而且还找到更多风衣的纤维以及浅色旧皱纹胶的碎屑。

        “他在这里爬行,”鉴识组长说:“前进时用膝盖跟手肘,后退时则是用膝盖、脚尖、手肘,要是我们找到他的鞋子,一定会看到鞋尖上有刮擦的痕迹。”

        他们找到了他爬行后坐起来,再呈跪撑姿势的地点,在这前面的墙上,也发现了亮光漆的擦痕。

        “他把枪靠在那里,”鉴识组长说:“然后来回移动,调整稳固。”

        接着他挂掉电话,从亮光漆擦痕上方对准视线,就像在用步枪瞄准一样。结果,他看见艾默森正在抽空的池子边踱步,离他只有不到三十五码远。

        池里的十二个人花了三十分钟,翻出各式各样的垃圾、总计约八块钱的一分钱硬币,还有六颗子弹。其中五颗子弹已经变形得不成样子,不过有一颗看起来就像全新的。这是空尖艇尾型弹头,铸工精美,几乎一看就能确定是点三零八口径。艾默森拨电话给在停车场的鉴识组长。

        “我要你下来这里。”他说。

        “不,我要你上来这里。”鉴识组长说。

        艾默森到了停车场二楼,看见所有鉴识人员蹲挤成一团,用手电筒照着一处缝隙。

        “这是伸缩缝,”鉴识组长说:“你看里头有什么。”

        艾默森挤进去,看见黄铜色的闪光。

        “是弹壳。”他说。

        “那家伙把其他弹壳收走,不过这颗溜掉了。”

        “可以找到指纹?”艾默森问。

        “希望如此,”鉴识组长回答:“很少人装子弹时会戴手套。”

        “要怎么把弹壳弄出来?”

        鉴识员站起来,将手电筒照向天花板,找寻电箱。附近正好有个新的,好几根未接电的线路像叶脉一样突出来。他把光束移到电箱正下方的地面,发现一堆修剪切来不要的断线,于是他找了根十八吋长的接地线,擦干净后弯成L形。这根电线又硬又重,他觉得应该不太适合用来连接天花板的日光灯。也许这就是计划停工的原因,也许市政府根本就把钱花错地方了。

        他把电线探进缝里,一路伸到最底下,轻轻勾住空弹壳,然后小心翼翼收回电线,避免刮伤弹壳。取出后,他将弹壳放进证物袋中。

        “弄好了就回局里,”艾默森说:“一个钟头后见。我要赶紧找位检察官。”

        话说完后他就转身,走着跟足迹平行的路线离开,不过走到空车格时又突然停下来。

        “把计时器清空,”他喊着:“采集所有硬币上的指纹。”

        “为什么?”鉴识组长喊着问:“你觉得那家伙会付钱?”

        “我可不想漏了什么东西。”

        “在杀掉五个人前还付钱停车,那一定是疯了。”

        “也只有疯子才会随机杀掉五个人。”

        鉴识组长耸耸肩。真要清空计时器?不过他猜艾默森之所以能当上警探,就是因为有出色的洞察力吧,于是他只好拿起手机,要市府的人再回来现场。

        所有案件到了一定进度时,警方都会派人到检察官办公室报告,因为起诉是检察官的责任。在法庭上争输赢的不是警方,而是检察官。因此,检察官办公室会根据案情证据先做出评估。这个案件成立吗?证据薄弱或有力?就像面试一样,在审判之前先举行一次审判。因为此次案情重大,所以由艾默森亲自找检察官谈。检察官是重要角色,是真正上战场的人,而且还要重复上战场。

        会议在艾默森的办公室举行,总共有三个人参与,包括艾默森、鉴识组长,以及检察官。检察官名叫罗汀,是个俄国姓氏,他的曾祖父母移民来美国时用的名字很长,到他这辈时已经简化许多。他今年五十岁,身材精瘦强健,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他打赢官司的比率非常高,不过那主要是因为他不打没把握的仗。只要苗头不对,他就会提早放弃,把错都怪到警方头上。至少艾默森觉得是这样。

        “我要听好消息,”罗汀说:“所有市民都吓坏了。”

        “我们知道事发的所有经过,”艾默森说:“每一步都清清楚楚。”

        “你知道是谁干的吗?”罗汀问。

        “还没查出来,现在他还是无名氏。”

        “那就把经过告诉我吧。”

        “我们观看监视摄影机的黑白录像画面,发现有辆浅色休旅车在事发前十一分钟进了停车场。由于牌照上积着灰尘跟泥土,摄影机的角度又不是很好,所以看不出牌照号码,不过车型应该是道奇休旅车,车况不算新,有色车窗是后来加装的。另外我们目前也在看旧带子,因为他显然曾提前进入停车场,用稍早从施工地点偷来的交通锥非法占用了一个停车位。”

        “我们能证明交通锥是偷来的吗?”

        “好吧,那就说是他取得的。”

        “也许他在市府的建设单位工作。”

        “有可能。”

        “你觉得交通锥会是从第一街上的施工地点偷来的吗?”

        “城里到处都在施工。”

        “可是第一街离现场最近。”

        “我才不在乎是从哪里弄来的。”

        罗汀点点头。“所以,他替自己占了个车位?”

        艾默森也点头。“就占在新扩建区旁,这样交通锥摆在那边看起来就很合理。我们找到一位证人,他至少在事发前一个钟头看过那个交通锥,交通锥上还有指纹,而且是一大堆。我们在计时器里的其中一枚硬币上也找到同一组大拇指跟食指指纹。”

        “他付钱停车?”

        “显然如此。”

        罗汀思考了一会儿。

        “这不合理,”他说:“辩方会声称他放交通锥只是单纯想占位置,虽然这么做很自私,但他是清白的,再说那枚硬币可能是好几天前就投进计时器的。”

        艾默森笑了。警方有警方的思考模式,律师也有律师的思考模式。

        “不只这些,”他说:“他停车后,还走进新扩建区,在好几个地方留下鞋子跟衣服的痕迹,而且他身上也沾了水泥灰,说不定还沾了很多。”

        罗汀摇头。“这只能证明他在前两个星期内去过那里,就这样而已,证据不够充足。”

        “我们能从三个方面锁定他使用的武器。”艾默森说。

        这句话就让罗汀感兴趣了。

        “他打偏了一发子弹,”艾默森说:“结果射进水里。你猜这表示什么?弹道实验室就是这样试射枪枝的。他们将子弹射进长方形水槽,里头的水会让子弹停下,不受到任何碰撞伤害。我们有了一颗完整的子弹,上头有完整的膛线,就能查出是从哪一把枪击发的。”

        “你能找到那把枪吗?”

        “我们在墙上发现了他枪管摩擦留下的漆痕。”

        “那很好。”

        “当然,等我们找到那把步枪,就能比对上头的漆跟刮痕,就像验DNA 一样准确。”

        “何时能找到那把枪?”

        “我们发现了一个空弹壳,上头有击发后弹出时摩擦的刮痕。也就是说,我们有子弹以及弹壳,用这两样东西就能指认出犯罪的武器,从墙上的漆痕可以指认出停车场的犯罪地点,而犯罪地点上有凶手衣物留下的证据。”

        罗汀没有说话,艾默森知道他在思考审判的事,科学证据有时不太具说服力,因为其中缺少人的动机。

        “弹壳上面有指纹,”他说:“是凶手在填弹时留下的,而这组指纹跟计时器里那枚硬币一样,也跟交通锥上头的相同。因此我们可以将这起犯罪链接到那把枪上,再把枪跟子弹链接起来,然后再将子弹跟那家伙链接起来。懂了吗?一切都有关联,凶手、枪、犯罪,简直无懈可击。”

        “监视录像带有拍到车子离开吗?”

        “车子正好在第一通报案电话的九十秒之后开出去。”

        “那像伙是谁?”

        “只要等指纹数据库比对出来就知道了。”

        “那也要数据库里有他的文件才行。”

        “我认为他曾是军队里的狙击手,”艾默森说。“所有军人数据都在数据库里,要找到他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整段时间总共花了四十九分钟,一位文书人员敲门后进了办公室,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列出姓名、地址,以及这个人的背景,还有系统里所保存的一切相关数据,包括驾照的相片。艾默森接过纸张,看过一遍,然后再看一遍,接着露出笑容,就在第一颗子弹击发的六个钟头后,情势便控制住了。一定要破案。

        “他叫詹姆斯·巴尔。”艾默森说。

        办公室里一片沉默。

        “今年四十一岁,住的地方离这里二十分钟车程。他在美国陆军服过役,十四年前荣退。他是位专业军士,我敢说他的专业一定是狙击手。监理站的人说他有辆开了六年的道奇休旅车,是米黄色。”

        他把桌面上的数据推向罗汀,罗汀拿起来,仔细看了一遍,然后再看一遍。艾默森看着他的眼睛,看他思考着凶手、抢、犯罪,这就像看到赌城吃角子老虎机里的三颗樱桃花色连成一线。叮叮叮!确实中奖了!

        “詹姆斯·巴尔,”罗汀缓缓地说,像在品尝这几个字。他抽出数据里的驾照相片盯着看。“詹姆斯·巴尔先生,您有大麻烦啰!”

        “阿门。”艾默森说。他正等着对方的称赞。

        “我会去申请授权,”罗汀说:“申请将他逮捕,并检查他的房子跟车子。那些法官一定排队等着签名的。”

        他离开办公室后,艾默森便致电局长告知这个好消息,局长说他会安排隔天上午八点召开记者会,还叫艾默森到场上台。艾默森把这当作对他的恭维,尽管他并不怎么喜欢面对媒体。

        虽然授权令不到一个钟头就下来了,但逮捕行动却花了三个钟头规划。一开始由便衣警察先去监视,确认巴尔在家。他家是间很普通的单层平房,屋况不怎么好,但也不至于不能住人。壁板上的漆已经旧了,柏油车道则是新铺的,屋子里灯光亮着,客厅里有部电视机正在播放。便衣从一扇亮灯的窗户认出了巴尔,家里好像只有他一个人。接着,他似乎是要上床睡觉,因为屋里的灯都熄了,电视也关了,变得非常安静。所有人暂停片刻,要进屋逮捕一个有武器的人,可得仔细做好计划才行。接下来就是霹雳小组的任务了,他们利用从市府拿来的分区地图,做了跟平时出任务时差不多的规划:先隐蔽地包围四周,房子前后安排优势警力待命,然后两组人马同时从前后门攻坚。由于艾默森被交付这个直接逮捕嫌犯的工作,所以他身上穿了全副武装,还戴着一个借来的头盔。

        一位助理检察官会跟在他身边,确保整个过程合法,他们可不想让辩方律师抓到任何把柄。附近也有一组医护人员待命。此外,由于鉴识人员推论屋内有狗,所以两位警犬组的组员也会跟着进去。整个行动共计有三十八人参与,而每个人都相当疲累。他们之中大部分人都已连续工作了十九小时,除了自己原来的工作,还要加上现在的超时。四周弥漫着十分紧张的气氛,大家都知道,任何人都不会只有一把自动武器。假使某个人已经有一把枪,那他一定还会有其他武器,或许是全自动机枪,也可能是手榴弹或炸弹。

        不过,这次的逮捕行动简直就跟到公园散步一样轻松,詹姆斯·巴尔几乎是陷入熟睡,他们在凌晨三点破门而入,发现他自己一人躺在床上。十五人全副武装站在他的卧室里,拿着十五把冲锋枪和十五支手电筒对着他,他却没有醒来。霹雳小组的指挥官扯掉他的被子跟枕头,检查里面是否藏有武器的同时,他才稍微移动一下身体。没有找到任何武器。他睁开眼睛,咕哝着像是在抱怨搞什么?然后又蜷缩着身体继续睡,他是个大块头,白皮肤,全身的黑色毛发正开始转灰,身上的睡衣似乎太小了。他看起来很放松,外表比四十一岁要老一点。

        他养的是只老混种狗,被他们吵醒后,便摇摇晃晃不甘愿地从厨房走进来。警犬组的人立刻把牠抓住,直接带回卡车上。艾默森拿下头盔,挤进聚集在小卧室里的人群,他看见床头柜上有瓶四分之三满的威士忌,旁边还有个也是四分之三满的橘色药瓶。他弯下腰看清楚,安眠药,是合法取得,药是最近开的,开给一个叫萝丝玛莉·巴尔的人。标签上写着:萝丝玛莉·巴尔,失眠时服用一颗。

        “萝丝玛莉·巴尔是谁?”助理检察官问:“他结婚了吗?”

        艾默森环顾房内。“看起来不像。”

        “他想自杀吗?”霹雳小组的指挥官问。

        艾默森摇头。“那得把整瓶药都吞下去才行,再加上整瓶的威士忌。我猜巴尔先生只是今晚睡不着而已,毕竟他可忙了一天。”

        房间里空气很污浊,闻起来是脏被单跟巴尔没洗澡的味道。

        “我们得小心点,”助理检察官说:“他现在没有正常行为能力,他的律师会说他无法完全理解我们向他宣读的权利,因此我们不能让他说半个字,要是他说了话,我们也不能听进去。”

        艾默森调用医护人员,要他们检查巴尔,确定他不是假装,也确认他没有生命危险。医护人员忙了几分钟,听他的心跳、检查脉搏、查看药瓶上的标签,他们做出的结论是,他很健康,只是想睡觉而已。

        “这人有精神病,”霹雳小组指挥官说:“简直没有半点良心。”

        “确定是这个人没错吗?”助理检察官问。

        艾默森在椅子上发现一条西装裤,在口袋里翻到一个小皮夹,拿出驾照,姓名正确,地址正确,照片也没错。

        “就是他。”他说。

        “我们不能让他说半个字,”助理检察官又说一遍。“这件事可别有什么闪失。”

        “我还是要对他宣读权利,”艾默森说:“各位,记下来吧。”

        他摇摇巴尔的肩膀,对方只是半开着眼,接着他便把该宣读的权利说完,告诉巴尔有权保持缄默,有权找律师等等。巴尔试着集中精神,不过没有成功,又闭上眼睛睡着了。

        “好了,带走吧。”艾默森说。

        他们用一块毛毯裹着他,由两位警员把他拖出屋子抬上车。助理检察官与一位医护人员也跟着搭同一辆车。艾默森留在屋里,开始搜查。他在卧室的衣柜里找到那件磨损的蓝色牛仔裤,绉胶鞋则整齐摆在衣柜外的地上,这两样物品上沾满了灰尘。风衣在大厅的壁橱里,米黄色休旅车停在车库内,有刮痕的步枪放在地下室,跟其他好几把枪一起摆在一组壁架上。壁架下方有个长凳,上头放着五把九厘米口径手枪,以及好几盒弹药,其中包括半盒由湖城兵工厂制造的M852子弹,是点三零八口径168gr空尖艇尾型弹头。在弹药盒旁边有几个装着空弹壳的玻璃罐。艾默森心想,这些应该是要拿来回收利用,以手工装填的。在最靠近长凳前缘的玻璃罐里,只装着五颗空弹壳,都是湖城兵工厂制的黄铜弹壳,玻璃罐的盖子还没盖上,看来这些弹壳是最近有人匆忙丢进去的。艾默森靠过去嗅了一下,有火药味,不像摆了很久。

        艾默森在凌晨四点离开詹姆斯·巴尔的房子,让法医彻底检查整间寓所。他先跟手下联系,知道巴尔自己在囚室里睡得很好,还有医护人员全天候监督身体状况。于是他回家先小睡两个钟头,再起来冲澡换装,准备参加记者会。

        记者会让在场的记者全都大失所望,新闻要的是凶手仍在潜逃,仍然在城里出没,躲藏在阴暗角落,对所有人造成极大威胁。新闻要的是恐惧,要让大家觉得就连去加油、逛街或上教堂这种日常小事都变得很危险。所以安·雅尼在听到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缉捕到嫌犯之后,心情简直掉到了谷底,她也知道联播总部的人会怎么想。没什么好报的,都过去了。事实上,这是昨天的新闻了。反正这本来就不怎么重要。凶手只是个来自城里,笨到在犯案当晚就落网的怪人而已。说不定他平常只会喝喝啤酒,还跟表妹上床。根本不是什么邪恶至极的人。她大概只能再上联播网报导一次新闻插播,简述一下案情,告诉大家凶嫌已遭逮捕,然后就什么都没了,又要再回到没没无名的生活。

        雅尼虽然很失望,不过她将情绪隐藏得很好,她照例提出几个问题,语气也带着赞扬之意。记者会进行到一半时,她开始构思起新的主题,新的报导。民众一定会认为警方这件案子破得很漂亮,而凶手才不是怪人,不一定要把他报导成怪人,她可以说他是个真正的大坏蛋,但警方更厉害。这里的警方办事效率一级棒,先前在东西岸发生过的几件重大案子,当地警方可都花了好一段时间才侦破。这个报导会有看头吗?她开始在脑中设想新闻标题了。就叫全美最快?然后跟全美最赞做搭配?

        局长在台上讲了十分钟左右,接着就把位置让给艾默森。艾默森详细地将凶嫌的身分与背景告诉大家,他一本正经报告着。只讲述事实,小姐。他概述了调查过程,然后回答问题,丝毫没有自吹自擂之意。安·雅尼感觉他是认为警方运气很好,调查这案子时获得比平常更多的线索。

        接着换罗汀上台,他说得好像警方只是参与了某场小规模战斗,而真正的工作现在才要开始,他的检察官办公室会注意所有细节,做出必要举动。还有,对,没错,雅尼小姐,他认为案情已经非常明确,因此他当然会对詹姆斯·巴尔求处死刑。

        星期六上午九点,詹姆斯·巴尔在药物造成的宿醉中醒来,警方立刻采集他的指纹,并向他宣读权利,而且还宣读了两遍。他有权保持缄默,也有权找律师。结果他选择保持缄默,很少人会做出这种选择,也很少人能真的做到。一般人通常都克制不了想说话的欲望,不过詹姆斯·巴尔克服了,他从头到尾紧闭双唇,不发一语。很多人试着跟他交谈,但他就是不回答,完全不回应,连半个字都没说。然而艾默森对这种状况却不怎么紧张,其实,他倒希望巴尔什么也别讲。他想提出确凿的证据,让巴尔不必招供就能定罪,只要辩方指控他们是以胁迫或混淆的方式来逼嫌犯招供,供词的效力就会变得十分薄弱,因此他学到了要让证据说话,供词只是锦上添花而已。收录供词是他最不想采取的方式,除非完全没辙了才会这么做。这可不是电视上的警匪片,那种严刑逼供都是假的。所以,他还是会先保持距离,让鉴识人员慢慢采集必要的证据。

        詹姆斯·巴尔的妹妹还没结婚,目前在市中心一栋公寓大楼里租屋居住。她名叫萝丝玛莉,和城里其他人一样,对这次枪击事件感到痛心而且震惊。星期五晚上,她看到了新闻,星期六早上再打开电视时,她听见一位警探说出她哥哥的名字。一开始她以为是错觉,自己可能听错了,可是那人却一直重复提到这个名字。詹姆斯·巴尔,詹姆斯·巴尔,詹姆斯·巴尔。她立刻哭了起来,起先是因为感到慌乱而流泪,接着是因为害怕而流泪,最后是因为愤怒而流泪。

        她勉强让自己冷静,开始动了起来。

        她在一间有八人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当秘书,而她的工作跟小城市里大部分公司秘书一样,什么都做一点。她的待遇相当不错,薪水虽然不是很高,但还有其他好处,其中一项就是完整享有各种福利,另一项就是大家都称她为律师助手,而不只叫她秘书。还有另外一项,就是事务所会免费替其雇员或雇员家属处理法律事务,完全不需任何回报。所谓的法律事务,其实大多也只是立遗嘱、认证遗嘱、办理离婚,或者跟保险公司周旋一下小车祸的理赔而已。事务所指的可不是替哪位雇员的哥哥打官司,替他洗刷狙击杀人的可怕罪名。这她也清楚,但她认为自己还是得试试,她很了解她的哥哥,她知道他不是凶手。

        她先联系了一个事务所的合伙人,打去他家里,不过他的专长是税务方面,于是他打给事务所的刑事诉讼律师,诉讼律师又打给另一位专职管理的合伙人,这名合伙人接着便召集大家开会。午餐时间,所有人都到城郊一间俱乐部里商讨这个案件。一开始,大家只是讨论着如何技巧性地拒绝萝丝玛莉·巴尔的要求,这可不是他们有办法辩护的案子,或者该说这可不是他们想接的麻烦事,这牵涉到许多公共关系的问题。于是,大家很快达成共识,不过他们就像个大家庭,而萝丝玛莉·巴尔又是个很好的雇员,也替他们工作了好几年。他们知道她没有钱,因为她的税务就是他们处理的,他们猜她哥哥应该也没钱,虽然说宪法有保障,能替她哥哥找律师,但他们对公设辩护律师的评价可不怎么高。因此,他们陷入道德上的两难。

        解决这问题的是事务所里的诉讼律师,他叫大卫·查普曼,是个辛勤工作糊口的老江湖,而他正好认识检察官办公室的罗汀。他跟罗汀可是熟得很,他怎么可能跟他不熟。他们是同类,在同样的背景下长大,也在同样的领域里工作,只是站在不同边而已。于是查普曼走进吸烟室,拿起手机打到罗汀家,他们两个好好谈了一会儿。接着,查普曼回到座位上。

        “成定局了,”他说:“巴尔小姐的哥哥一定会判有罪,罗汀这案子办得就像教科书上写的一样完美。该死,搞不好这案子哪天真的会写到教科书上,一切该有的证据他都有了,被告完全没有翻身的机会。”

        “他没骗你吧?”管理合伙人问。

        “他不可能糊弄老朋友的。”查普曼说。

        “所以呢?”

        “我们只能请求减刑,如果能把注射处死减轻至终身监禁,那就是最大的胜利了,这也是巴尔小姐所能期待的最好结果,或者该说是她那该死的哥哥所能期待的最好结果了。”

        “办这案子会有多复杂?”管理合伙人问。

        “只要参与审判阶段就好了,因为他一定得认罪。”

        “你愿意处理这件事?”

        “如果情况许可。”

        “我们要花多少钟点来处理?”

        “不多,老实说没什么我们能做的事。”

        “要用什么理由申请减刑?”

        “我猜他应该是波湾战争的退伍军人,所以可能受到了什么化学制品的影响,要不就是有某种晚发型的创伤后症候群。也许我们还能事先征得罗汀同意,说不定午餐过后就能办好了。”

        管理合伙人点点头,然后转身面向税务律师。“跟你的秘书说,我们会尽全力帮助她哥哥。”

        警方很快就将巴尔从警局拘留室移送至郡立监狱,连他妹妹或查普曼都还没机会能见他一面。狱方收走他的毛毯跟睡衣,给了他纸制内衣裤,一套橘色连身外衣裤,还有一双洗澡用的橡胶拖鞋。相较之下,拘留所可比郡立监狱舒适多了。这里的空气弥漫着臭味,到处都很嘈杂。监狱内人满为患,平时在街头上那种帮派或种族间的对立气氛,到了这里变得更加浓烈。一间牢房里要塞三个人,狱卒的人力非常短缺,大家都把刚进来的囚犯叫新人,在这没人会罩他们,他们得自求多福才行。

        不过,由于巴尔曾经待过军队,因此他受到的文化冲击倒不像其他新人那么大。他撑了两个钟头后,就被带到一间访谈室,某个人告诉他有位律师在等他。所谓的访谈室,就是一个没有窗户的小隔间,里面只有一张桌子跟两张椅子,全部都用螺栓锁在地上。有个家伙就坐在其中一张椅子上,他觉得对方似乎满面熟的,桌面上放了一部携带式录音机,看起来像是随身听。

        “我叫大卫·查普曼,”对方说:“我是位刑事诉讼律师。总之就是律师,你妹妹在我的事务所上班,她要我们帮你的忙。”

        巴尔没说话。

        “所以我才来找你。”查普曼说。

        巴尔没说话。

        “我会将我们的谈话录起来,”查普曼说:“当成纪录。我想你不会反对吧?”

        巴尔没说话。

        “我们好像见过一次面,”查普曼说:“应该是某年的圣诞派对吧?”

        巴尔没说话。

        查普曼等了一下才开口。

        “有人跟你谈过控告的事了吗?”他问。

        巴尔没说话。

        “那些可是非常严重的控告。”查普曼说。

        巴尔还是保持沉默。

        “如果连你都不想帮自己,那我也帮不上忙了。”查普曼说。

        巴尔只是盯着他看,就这样静静坐了好几分钟,然后他才向前倾身对著录音机说话,这是他自昨天中午以来第一次开口。

        他说:“他们抓错人了。”

        “他们抓错人了。”巴尔又说一次。

        “那就告诉我真正的凶手是谁。”查普曼立刻做出反应。他可是法庭上的老手,知道怎么掌握会谈。问题,回答,问题,回答。这就是让人愿意开口的方式。只要对方跟着这种对谈节奏,就会全盘托出了。

        可是巴尔却又沉默下来。

        “我们把话讲清楚吧。”查普曼说。

        巴尔没回答。

        “你否认这是你干的?”查普曼问。

        巴尔没说话。

        “是吗?”

        没回应。

        “罪证确凿,”查普曼说:“恐怕没有转圜余地了。你最好别装傻,我们要讨论一下你为什么要干这种事,这才能帮助事情进展。”

        巴尔没说话。

        “你想要我帮忙吗?”查普曼说:“还是不想?”

        巴尔没说话。

        “也许是你过去战时的经验促使你这么做?”查普曼说:“或者是创伤后症候群的影响,要不然就是某种精神问题,我们要找出动机才行。”

        巴尔没说话。

        “否认可不是聪明的举动,”查普曼说:“证据都很充足。”

        巴尔没说话。

        “你最好不要否认。”查普曼说。

        “替我找杰克·李奇。”巴尔说。

        “谁?”

        “杰克·李奇。”

        “他是谁?你朋友吗?”

        巴尔没说话。

        “是你认识的人?”查普曼说。

        巴尔没说话。

        “你以前的熟人?”

        “把他找来就是了。”

        “他在哪里?他是谁?”

        巴尔没说话。

        “杰克·李奇是医生吗?”查普曼问。

        “医生?”巴尔重复他的话。

        “他是医生吗?”查普曼说。

        巴尔不再说话,他只是站起来,走到门口敲门,让狱卒带着他回到拥挤的牢房去。

        查普曼安排了一个会议,让萝丝玛莉·巴尔跟事务所请的一位私家侦探到他办公室碰面。那位私家侦探是个退休警察,替城里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工作。他们全都雇他来调查案件,他是有执照的私家侦探,名叫法兰克林。他一点也不像电视上演的那种侦探,他平常做的事就只是坐办公桌,从电话簿跟电脑数据库中搜查线索。他不会外出办案,身上没带枪,也没戴侦探帽,然而无论是查证或追踪逃债者,他都是此地的顶尖高手,而且他在警局里也还有很多朋友。

        “证据很明确了,”他说:“我是这么听说的。带头办案的是艾默森,是个值得信赖的人,罗汀也是。不过他能信赖的地方跟艾默森不一样,艾默森很刚强,但他是个懦夫。除非已经铁证如山,否则他们两个都不会对案情这么乐观。”

        “我就是不相信他会做出这种事。”萝丝玛莉·巴尔说。

        “嗯,其实他似乎也不承认是自己干的,”查普曼说:“至少就我目前的理解是这样。他还说要找个叫杰克·李奇的人,我想他应该是认识或曾经跟这家伙很熟,你们听过这名字吗?知道他是谁吗?”

        萝丝玛莉·巴尔摇摇头,查普曼将杰克·李奇这几个字写在纸上,推给法兰克林看。“我猜他可能是个精神科医师,在我跟巴尔提到这件案子已经罪证确凿时,他就说了这名字,所以这个叫李奇的人也许能帮助我们向法庭请求减刑,也许他以前治疗过巴尔先生。”

        “我哥哥从没看过精神科医师。”萝丝玛莉·巴尔说。

        “妳确定吗?”

        “没错。”

        “他来城里多久了?·”

        “十四年,退伍之后就来了。”

        “你们亲近吗?”

        “我们住在同个屋檐下。”

        “他家?”

        萝丝玛莉·巴尔点头。

        “可是妳现在已经不住那里了。”

        萝丝玛莉·巴尔别过头。

        “对,”她说:“我搬走了。”

        “会不会是妳哥哥在妳搬走后去看过精神科?”

        “他会告诉我的。”

        “好吧,那以前呢?当兵的时候呢?”

        萝丝玛莉·巴尔没说话。查普曼转头看着法兰克林。

        “所以李奇可能是他当兵时的医生,”他说:“也许他有关于巴尔受过创伤的数据,说不定能帮我们大忙。”

        法兰克林收下写著名字的纸条。

        “那我会把他找出来。”他说。

        “我们不该再谈减刑的事了,”萝丝玛莉·巴尔说:“应该谈是另一件事。说不定他是清白的。”

        “证据非常确实,”查普曼说:“他是用自己的枪杀人。”

        法兰克林花了三个小时,还是找不到杰克·李奇。一开始他先在精神科医师协会里搜索,结果查不到。后来他上网查了波湾战争的相关支持团体,也没找到。他又搜索了法商数据库里的所有新闻,同样一无所获。他只好从头开始,进入国家人力文件中心的数据库,里头会列出所有现役及退役军人,结果他很轻易就找到杰克·李奇的名字。李奇是一九八四年入伍,在一九九七年荣退,詹姆斯·巴尔在一九八五年从军,于一九九一年退役,这两段期间有六年重叠,然而李奇并不是什么医生,更别说是精神病学家,他是宪兵、是军官、是位少校,或许是个高端调查员。巴尔只是个小小的下士而已,而且他隶属步兵团,不是宪兵。一位宪兵少校跟一个步兵下士到底会有什么交集?很显然,他们的交集对这件案子会有帮助,否则巴尔不会提到这个名字。但他们到底怎么认识的?

        三个钟头后,法兰克林知道自己是查不出来的了,因为李奇在一九九七年以后就消失无纵,完完全全不见人影。数据库里根本没有任何记载,根据社会安全局的纪录,他还活着。根据国家犯罪信息中心的数据,他也没有入狱。但他就是消失了,他没接受过信用评等,并未登记拥有不动产、汽车或船,他没欠别人钱,也没人欠他钱。没有地址,没有电话,不曾认股,也不曾上过法院,没结婚也没有小孩。他就像个鬼魂。

        在接下来三个钟头里,詹姆斯·巴尔遇上了大麻烦,事情是从他踏出牢房开始的。他出牢房后右转,走向公共电话,由于走廊很窄,于是他碰到另一个人的肩膀,接着他便犯了个大错,原本低头看着地板走路的他抬起眼神,瞄了对方一眼,然后道了个歉。

        刚入狱的新人不能直接看着其他囚犯,这是大忌,意味着不敬,这是监狱里的习惯,但他并不清楚。

        他撞到的是个墨西哥人,身上有显示黑帮派别的刺青,可是巴尔认不出来,这又犯了另一个大忌。他应该将眼神移回地上,赶快离开,希望不会有什么事发生,但他却没这么做。

        他反而跟对方说:“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眉毛,带着自尊露出笑容,好像在说这地方还真挤啊,是吧?

        错得离谱。他不该跟人装熟,自以为他们很亲近。

        “看什么看?”墨西哥人说。

        这时,詹姆斯·巴尔才完全理解。看什么看?这句话是很典型的开场白,在营房里、监狱里、黑街暗巷里,这可不是你会想听到的话。

        “没什么。”他说。他知道自己把情况弄得更糟了。

        “你说我没什么?”

        巴尔将眼神移回地面,离开现场,不过已经太迟了,他感觉墨西哥人从背后一直盯着他,于是放弃了打电话的念头。公共电话的位置是在一处封闭门廊中,而他不想让自己困在里头,于是他逆时针绕了好大一圈,走回牢房。他安全地回去了,在途中他一直低着头,什么话也没说。他躺到自己的舖位上,过了两个钟头,他觉得应该没事了,他猜自己还能应付这种状况,而且他的体型比那个墨西哥人大,甚至可以说比两个墨西哥人加起来还大。

        他想打电话给他妹妹,想知道她过得是否还好。

        于是他又往电话那里去了。

        他平安无事抵达了目的地,这地方很小,墙上有四支电话,四支都有人用,后面有四排人在等。这里很吵,随处都听得见拖着脚走路的声音跟疯子般的笑声,在这里感觉得出大家都很不耐烦,四周弥漫着失意挫败的气氛,空气中还有种混着汗水、脏头发跟污浊尿液的酸味。对詹姆斯·巴尔来说,这就是他想像中最普遍的监狱景象。

        不过这幅景象很快就变了。

        排在他前面的人突然不见了,就这样消失无踪,消散在他视线之外。那些电话讲一到一半的人也立刻挂上话筒,躲到后头去,其他排队的人也跟着散开了。不到半秒的时间,原本又吵又挤的走廊突然变得空无一人,寂静无声。

        詹姆斯·巴尔转过身。

        他看见那个身上有刺青的墨西哥人,手里拿着一把刀,旁边还带了十二个朋友。那把刀原本是牙刷的握把,旁边缠着胶带,底部磨得很尖,看起来就像根钻孔锥。另外十二个人都是身材结实的矮家伙,身上有着一样的刺青,头发全都剃成相同样式。

        “等等。”巴尔说。

        但那些墨西哥人等都没等,八分钟后,他便陷入昏迷。过了一段时间,才有人发现他倒在地上,全身上下被揍得很惨,有多处刺伤,头部骨折还有急性硬膜下出血。后来,监狱里大家都传言说这是他自找的,他不尊敬那些拉丁美洲人。不过传言也说,他当时可没乖乖就范,大家似乎对他有点敬佩的意味。墨西哥人也吃了点苦头,但不像詹姆斯·巴尔受的伤那么严重。他可是被军用直升机紧急送到市立医院,缝了多处伤口,还接受脑部减压手术。后来他被送进加护病房看管,维持着昏迷状态,医生不确定他还要再等多久才会苏醒过来。也许一天,也许一星期,也许一个月,也许永远不会醒。医生不清楚,也不在乎,因为他们都是本地居民。

        典狱长在深夜打电话通知艾默森这件事,接着艾默森打给罗汀,罗汀再打给查普曼,查普曼又打给法兰克林。

        “所以现在会发生什么事?”法兰克林问。

        “什么事也不会发生,”查普曼说:“案子等于冷冻了,你又不能审判昏迷的人。”

        “如果他醒来呢?”

        “假使他没事,我猜他们就会继续下去。”

        “假如他有事呢?”

        “那他们就不会继续,总不能审判植物人吧。”

        “所以我们现在怎么办?”

        “什么也不做,”查普曼说:“反正我们本来就不是很在乎这件事,巴尔已经罪证确凿,没人帮得上忙。”

        法兰克林直接打电话给萝丝玛莉,因为他猜其他人大概都不想沾上这麻烦。结果他猜得没错,于是他把消息告诉她,萝丝玛莉·巴尔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是非常沉默。看来她似乎震惊过头了。

        “我想我该去医院一趟。”她说。

        “想去就去吧。”法兰克林说。

        “他是清白的,你也知道吧?这太不公平了。”

        “妳昨天有见到他吗?”

        “你是说我可以替他做不在场证明?”

        “妳能吗?”

        “不,”萝丝玛莉·巴尔说:“我不能。我不知道他昨天去哪里,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他平常都会去哪些地方?比如电影院、酒吧之类的场所?”

        “都不会。”

        “常跟哪些朋友在一起?”

        “我不清楚。”

        “有女友吗?”

        “曾经有过,但没维持多久。”

        “他会去看其他家人吗?”

        “家里就只剩我们两个了,我跟他。”

        法兰克林没说话,电话两端沉默了好一段时间。

        “现在怎么办?”萝丝玛莉·巴尔问。

        “我也不清楚。”

        “你找到他提过的那个人了吗?”

        “妳是指杰克·李奇?没有,恐怕找不到了,完全没有线索。”

        “你会继续找吗?”

        “我真的没办法。”

        “好吧,”萝丝玛莉·巴尔说:“那我们只好放弃找他,自己来处理这件事了。”

        不过就在他们谈话的同时,就在这个星期六的深夜,杰克·李奇已经开始动身,朝他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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