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命的前十一年只知道蘑菇汤,接下来的十年尽情享受妖精们吃的那些美食。不仅有姜味饼,还有黄莓果酱、蓝莓小圆面包、越橘馅饼、甜李子汤、巧克力、果冻、糖果。所有重要的妖精美味。一天到晚,随时都有好东西吃。
他已经长得很高,身高是沃多老伯的两倍,而沃多老伯是所有妖精中最高的。
他逐渐意识到,驯鹿有它们自己的语言。不是用嘴巴说出来的,但确实是一种语言。他最喜欢的莫过于出去跟驯鹿们交谈。它们特别爱谈论天气,有一万七千五百六十三个词形容苔藓(但形容草地只有一个词),它们相信鹿茸能解释宇宙的奥秘,酷爱飞行,认为人类其实就是长残了的妖精。最饶舌的是跳跳,总是爱讲笑话,多纳满肚子的牢骚话,丘比特喜欢说爱情,老刁婆别提多阴沉了,总是喜欢问深刻的问题(“如果森林里一棵树倒了,但没人看见,它是真的倒了吗?”),彗星完全不着调,布利赞总是非常安静,但尼古拉斯最喜欢跟它待在一起。
显然,尼古拉斯需要穿特殊的衣服,因为现有的妖精服装他没有一件穿得上。因此布里尔大娘给他做了皮带(黑色的皮带,有一个漂亮的银搭扣),一个名叫鞋拔子(没错,真的!)的妖精给他做了靴子,村里的裁缝卢平老伯给他做了衣服,是最耀眼的鲜红色。
准确地说,是爸爸的帽子。洗得干干净净,颜色又变得鲜亮夺目了。
每天,他不仅穿上红白相间的衣服,系上亮晶晶的黑皮带,穿上亮晶晶的黑皮靴,而且还打定主意要尽可能保持快乐,因为要让别人快乐,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自己先快乐起来,或至少假装自己快乐。他妈妈就是这么做的。曾经有段日子,爸爸也是这样。
他写了三本书,都是妖精堡十年里的畅销书,每本销量超过二十七本。《怎样让自己快乐:圣诞老伯的快乐指南》《雪橇工艺傻瓜书》和《驯鹿语者》。
作为妖精委员会的首领,他工作很勤奋,开办了托儿所和游乐场,参加每一场枯燥乏味的会议。他和巨怪们达成了和平协议,把妖精堡重新变成了一个充了玩具和塞克舞的乐园。
他经常想起爸爸,还想起他已经离开的那个人类世界,为他的人类伙伴不能分享妖精堡的奇妙而黯然神伤。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他渐渐开始考虑撷取这里的一些善意——一些魔法——在整个人类世界里传播。
尼古拉斯以前从未有过朋友。现在他有了七千九百八十三个朋友。他们主要是妖精,但也没关系,因为妖精是最亲切友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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