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出版方不知道,我的编辑德布拉·温斯托克不知道,我的经纪人哈罗德·奥布洛夫斯基不知道。弗兰克·阿伦也不知道。只是,有好几次,我很想跟他说。就当我是你老哥,好吗?我这是在帮乔,不是你。那一天他回去前跟我说过这句话。他在缅因州南部的桑福德市开印刷厂,日子多半都很孤独。我从没想过要跟他说这样的事,也从没说出口过——至少不是他心里想的那一种原始的“救命啊!”——但我大概每隔一两个礼拜就会跟他通一次电话。男人间的私房话,各位也知道——的票,就到波士顿来玩吧。可能明年,现在忙得紧哪。是啊,我知道你那情况,再见啦,迈克。好,弗兰克,你那小弟弟要顾好。都是男人家的私房话。
我敢说他有一两次问过我是不是在写新书,我想我回答的是——
哎,还用说吗——我撒谎,好吧?但这小谎一遍遍印得如此之深,弄得现在连我自己都会跟自己这么说了。反正他就是会问,我每次都答,对啊,是在写新书,还挺顺的,不赖。其实,我不只一次想跟他说,我现在写不到两段,大脑和身体就开始打结——心跳先是快一倍,之后再快一倍,然后开始气喘如牛、心脏乱跳,眼睛像是要蹦出来挂在脸上,感觉像有幽闭恐惧症的人困在往下沉的潜水艇里面一样。情况就这样,谢谢关心。只是我从没讲过。我从不跟人求救的;我没办法跟人求救。我想这我先前就说过了。
以我自认不公正的立场来看,凡是功成名就的小说家——就算只是小有成就——真的算是找到了搞创作最好的一条明路。诚然,现在的人买CD比买书多,看电影比看书多,看电视就多更多了;但若论创作力的曲线,却是小说家走的比较长。这可能是因为会读书的人,都比非文学类艺术的迷哥迷姐们要聪明一点吧,记忆力自然也就略长一点。像演《警网双雄》的大卫·索尔ch。">,谁知道他现在人在何方?那个罕见的白人饶舌歌手“香草冰淇淋”不也一样?但是一九九四年时,赫尔曼·沃克、詹姆斯·米切纳、诺曼·梅勒,1950)等多部名著的美国作家。詹姆斯·米切纳(James Mier,1907?—1997),美国历史小说家。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1923—2007),写下《裸者和死者》(,1948)等多部名著的美国记者作家。">等人,却都还在读者的视野中,谈着恐龙时代老掉牙的往事。
阿瑟·黑利,1920—2004),以现代工商业为背景写下多本小说的作家。">那时正在写一本新书(谣传啦,但不管怎样,后来是真有新作问世)。托马斯·哈里森时隔七年才又写下后续的莱克特小说,但其仍成为畅销书。塞林格,1951)。另有代表作《九故事》《弗兰妮与祖伊》等。">虽然近四十年无声无息,但在英语文学的课堂上和咖啡屋的非正式文学社团里,依然是热门的话题。读书人的忠诚度,是其他创作类型的艺迷比不上的。也正因为如此,许多作家就算江郎才尽,还是可以靠着惯性运动过活,凭着封面胪列的旧作发威,就可以把新作硬推上畅销榜单。
至于出版社所要的回报,尤其是小说一出版准卖得出去五十万本精装本加一百万本平装本的作家,也简单得很:一年出一本。这个啊,纽约那边的“买办”都认定是最好的做法。每隔十二个月出一本三百八十页线装或胶装小说,有头,有中,有尾,有金西·米尔霍恩或凯·斯卡尔佩塔角色贯串最好,但没有也无妨。读者喜欢看连续出现的角色,因为那就像回到亲人的怀抱一样。
若是一年出不到一本书,出版社在你身上的投资就不划算了,你的业务经理帮你延期支付信用卡账单的能力也会受限,你的经纪人也可能没办法准时付钱给他的“逊客”了。还不止,时间拖得久,肯定让你折损掉一些书迷。这是没办法的事。只是,你的书若出得太密,也会有读者说:“呸!这家伙我要戒一阵子才行,读起来像鸡肋。”
我跟各位说这些,是要让各位了解:我怎么可能有四年的时间把我的电脑当作世上最贵的拼字板来玩也没人起过疑心。写作障碍?什么写作障碍?谁会得那个臭毛病?谁会朝这方面去想?迈克·努南每年秋天都有一本悬疑小说问世,准得跟钟一样,正好让各位可以在炎夏过后来一场阅读飨宴。哦,还有,别忘了圣诞佳节即将来临,各位的亲朋好友可能也都爱读努南的书,到博得书店就可以用七折买到,很便宜哦!
这秘诀很简单,我也不是美国通俗小说作家里面唯一知道它的人——若传闻说得没错的话,丹妮尔·斯蒂尔(只提一个就好)用这“努南秘方”就有好几十年了。所以各位知道了吧,虽然我从一九八四年的《二就是双》开始就一年出一本书,但这十年里,我有四年是一年写两本,一本交付出版,另一本就找个老鼠洞藏起来。
我不记得我跟乔说过这件事。由于她也从没问过,所以我猜想她应该理解我为什么会这么做:以备不时之需嘛。但当时我想的不时之需,可跟写作障碍完全无关。那时我写得可带劲着哪!
到了一九九五年二月,在我写砸了至少两个好点子后(我那灵光一闪的“有了!”从没停过,只是,全给我自动跑成乱转的一团混沌),明摆在眼前的事实让我再也没办法否认了:我碰上了凡是作家都怕的事——老年痴呆或严重中风不算。只是,我还有四个硬纸箱里放着稿子,就藏在忠联银行的大保险箱里。四个纸箱上面,写的分别是《承诺》《达西》。约莫就在情人节那时候,我的经纪人打电话给我,有一点紧张但不严重——一般来说,我会在一月份把最新力作交到他手里,现在已经过了二月中,这下子他们得要赶工才能把该年度的迈克·努南新作适时推出,赶上一年一度的圣诞节购物潮。一切还顺利吧?
我这次终于有了机会可以老实招认:离顺利还差十万八千里!只是,人在公园大道225号的哈罗德·奥布洛夫斯基先生不是你能跟他说这种话的人。他是很好的经纪人,出版界有人爱也有人恨(有些还爱恨交加),但他对晴天霹雳般打下来的坏消息,还有其实很混沌、滑溜的作品生产线一直适应不良。我若老实招来,他准会吓得魂飞魄散,一骨碌跳上到德里的飞机,要来替我进行创作力口对口人工呼吸,不把我从创作失能的恍惚状态拽出来誓不罢休。不行!哈罗德最好给我好好待在那边!乖乖待在他三十八层楼高的办公室里头,好好欣赏他的狗屁东区美景吧。
所以我跟他说,真巧,哈罗德,你挑中了我写完新书的第一天打电话来,真有你的,你看看。我叫联邦快递给你送过去,明天你就收到了。哈罗德郑重跟我表示,这没什么巧不巧的,他对他旗下的作家都有心灵感应,接着恭喜一声,就挂掉电话。两小时后,我收到他送来的一束花——肉麻、圆滑得不得了,和他戴的“吉米好莱坞”)是美国名导巴里·莱文森(Barry Levinson)一九九四年推出的电影,评语不佳。">式领带有得比。
我先把花放进餐厅,这餐厅在乔死后我就很少去,然后出门到忠联银行。我用我的钥匙,银行经理用他的钥匙,很快就让我捧着《从巅峰直坠而下》到联邦快递去了。我会挑这本才刚写成的书,是因为它正好放在保险箱最靠外面的地方,没别的原因。这本书预定十一月出版,正好赶上圣诞节的大采购。我把书献给过世的爱妻,约翰娜。书在出版后,爬上《纽约时报》畅销榜的第十一名。皆大欢喜。连我也欢喜。因为,此后会开始渐入佳境,对不对?从没听过有谁得的是不治的写作障碍,对不对(呃——哈珀·李例外)?我该做的只是放松一下,和歌舞团女郎对大主教说的一样。谢天谢地,我一直是勤奋的松鼠,懂得多藏一些果子。
隔年,我再带着《威胁之举》开车往联邦快递去的时候,依然乐观不减。这本是一九九一年秋天写成的,也是乔很偏爱的几本之一。一九九七年三月,我带着《达西的求爱者》,冒着雨雪交加的坏天气开车去寄稿子时,乐观已经略有一点消减。只是,每当有人问起我写得怎么样了(“最近在写什么大作吗?”——大部分的人好像觉得这问题不这样子措辞就根本别问),我都回答还好,不错,对啊,写了不少本啦。这几句从我嘴里吐出来跟吃喝拉撒一样自然。
哈罗德读完《达西》后,认为这是我写得最好的一本,不仅会上畅销榜,也会登上纯文学的大雅之堂。所以,我趁这机会试探了一下,跟他说我想封笔一年。他一听,马上丢出我最恨的问题:你还好吧?好啊,我跟他说,好得不得了,只是想放松一阵子。
接着就是哈罗德·奥布洛夫斯基招牌的“无声胜有声”,意思是:你这个超级大浑蛋,但是,他又那么喜欢你这个人,所以,只好暂时闭嘴,想一下要怎样用最委婉的说法来跟你说。这是妙招没错,但六年前就已经被我识破了。其实,应该说是被乔识破。“他只是在装好心,”她说,“他这个人其实就像以前‘黑色电影’里的警探,自己闭嘴,就等你先出错,然后,你自己就全部从实招来了。”
而这一次换我闭嘴——不过就是把话筒从右耳换到左耳,在书桌前的椅子上略朝后靠一下罢了。在这同时,我的目光落在我放在电脑上的一张相框里的照片——“莎拉笑”,我们在旧怨湖边的木屋。我像是有不知多久没去那里了,一时间心里着实纳闷怎么会变成这情况。
接着,哈罗德的声音又传到了我耳中——刻意安抚的小心口气,像精神正常的人以为有个疯子一时突发奇想,因此要想办法劝他别做傻事。“这样可能不太好,迈克——在你事业的这个阶段,不太好。”
“这是什么阶段!”我说,“我最风光的时候是在一九九一年,在那之后,我的书的销量既没往上走也没往下掉。我这是在停滞期,哈罗德。”
“对,”他说,“作家一般走到了这种持平的稳定期,销量也只有两条路线可以走——一条是维持,一条是走下坡。”
我想说出来……但我没有。我不想让哈罗德知道我这次的麻烦有多大,或我的处境有多危险;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已经有心悸的症状——对,这可是实事陈述句——我每次打开电脑的文字处理软件,一看到空空的屏幕和一闪一闪的光标,就会心悸。
“哦,”我说,“好,信息收悉。”
“你真的没事?”
“我那本书读起来像有问题吗,哈罗德?”
“啊呀,没有,那个故事棒极了。你最好的一本,我跟你说啊,真是好看,绝对很有他妈的文学价值。索尔·贝娄如果也写浪漫悬疑小说,文笔也大概就是这样。只是……你接下来的一本不会有问题吧?我知道你一直很想乔。唉,我们谁不——”
“没问题,”我说,“一点问题也没有。”
接下来又是好长一阵子没声音,我硬憋着不先说话。最后,哈罗德开了口:“格里沙姆可以封笔一年,克兰西可以封笔一年,托马斯·哈里森呢,封笔好一阵子正是他神秘的所在。只是你目前的地位,绝对没有顶尖的那一批人好,迈克。在下面的作家每一个都要和五个人竞争。你也知道他们是谁——唉,他们一年里有三个月都在当你的邻居啊。有人往上走,像帕特里夏·康韦尔的前两本书就在往上爬;有的人则是往下掉;有的人持平,像你。若汤姆·克兰西要封笔五年,之后再让杰克·莱恩重出江湖,绝对还是声势不减,没人会有异议。但若换你封笔五年,可能就根本没办法东山再起了。所以,我建议——”
“有花堪折直须折。”
“你还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就互道再见。我坐在书桌前的座椅上朝后再多靠一点——差一点就要朝后翻过去——看着我们在缅因州西部的度假别墅。“莎拉笑”,听起像白发苍苍的“霍尔奥兹”唱的老民歌。说真的,我没乔那么喜欢那地方,但差距也只有一点点。所以,我为什么要躲着不去呢?比尔·迪安会替我们照顾那地方。每年春天都替我们把防风板拿下来,到了秋天再放回去;每年秋天都替我们把水管排干,到了春天再检查看是不是还可以用。他帮我们检查发电机,注意维修的签条是不是到期了;一过阵亡将士纪念日,就去帮我们把浮台拉到我们那一块小海滩外五十码的地方固定好。
一九九六年初夏,比尔帮我们清过烟囱,虽然木屋的壁炉有两年没升过火。我按季付钱给他,那边替人看房子习惯这样收钱。比尔·迪安是世居新英格兰不知多少代的人,只把我给的支票兑现入账,从不过问我为什么再也不到那木屋去。乔死后,我只去过那里两三次,从不过夜。幸好比尔这人不会多问,因为我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我甚至不太想得起“莎拉笑”那地方,直到和哈罗德聊过这一次。
想到哈罗德,我把视线从照片移开,回到电话上去。想想看,若我跟他说,是啊,就算我走下坡那又怎样?世界末日吗?拜托,我又没老婆孩子要养——我老婆死在药店的停车场;你若想知道的话(搞不好你还不想知道),我们两个想得要命也等了那么多年的孩子,跟着她一起走了。我这人又不渴望出名——要是只上得了《纽约时报》畅销榜下半截的作家也算有名的话——晚上睡觉也不会做把书卖进读书俱乐部的春秋大梦。所以,干吗呢?我干吗烦这些事?
但这最后一句话,我倒是有答案。因为,跟他讲这样的话,感觉像是弃械投降。已经没了妻子,又没有工作,我就成了废物一个,独居在一栋已经付清钱的大房子里,成天啥也不做,只在午饭时玩一玩报纸上的填字游戏。
于是我硬着头皮继续过我滥竽充数的作家生涯。我把“莎拉笑”丢到脑后(或者说,我脑子里不想去那里的一部分硬把那地方给深埋了起来),在德里又过了一个汗流浃背、凄凄惶惶的夏季。我在我的苹果笔记本电脑上面装了字谜程序,开始搞我自己的字谜版本。我加入我们那边的“基督教青年会”任临时董事。替沃特维尔的夏季艺术节大赛当评审。替地方的游民收容所拍一系列的公益电视广告;这一处收容所摇摇欲坠,快要倒闭了。甚至还在收容所的理事会打过工(有一次在收容所理事会的公开会议上,一个女人说我是堕落者的益友。我回答她,“谢啦,正中下怀。”引来一阵如雷掌声,可惜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懂那掌声所为何来)。我试过几次一对一的心理咨询,五次过后就放弃了,因为那位咨询师自己的问题似乎比我还严重。我赞助了一个亚洲小女孩,还加入社团玩保龄球。
有时,我还是会写写看,但每次一试,我的身体就会马上锁死。有一次,我想挤出一两句来(管它怎样的句子都好,只要是我大脑刚出炉的新鲜句子就行),却落得捧着字纸篓大吐特吐,吐到整个人像要没命一样……到最后只能从书桌和电脑旁边逃开,四肢着地,拖着身体在厚厚的地毯上爬,等爬到了房间的另一头,才觉得好过一点。我扭头还看得到电脑屏幕,但就是没办法朝它靠过去。后来我是闭着眼睛摸到电脑前面去关机的。
那年夏末的那一阵子,我想起丹尼森·卡维尔的次数愈来愈多。他就是居中帮我和哈罗德牵线的那位教过我创意写作的老师,给《二即是双》的评语明褒实贬。卡维尔说过一句话,我永远忘不了。他说这话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兼诗人托马斯·哈代说的。或许哈代的确说过,但我从没找到过出处。《巴氏常见引用语辞典》里面没有,哈代的传记里面也没有——我在出《从巅峰直坠而下》和《威胁之举》的空当,读过哈代的传记。我觉得这可能是卡维尔自己编出来的,伪托在哈代名下,以提高分量。但这一招,老实说我自己也常用,不好意思。
不管怎样,在我的生理出现惊慌反应,大脑冻结成冰,也就是在我和可怕的锁死感觉奋斗的时候,我想起那句话的次数愈来愈多。那句话似乎说中了我心底的绝望,道破了我愈来愈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再提笔写作的彷徨(真惨,“带把的安德鲁斯”竟然被写作障碍打败)。而且,那句话也像在跟我说:不管我下怎样的功夫去改善我的状况,就算有效,也属徒劳。
依悲观的老丹尼森·卡维尔的说法,怀抱创作理想的小说家一定要从一开始就看清楚这件事:小说创作的目标,永远非他所能企及;小说创作这件事,纯属徒劳无功。“在大地上真正行走过、投下过身影的人,就算再愚笨不过,”据称哈代说过,“小说里刻画得精彩绝伦的角色一经比对,也不过像是一袋白骨。”这句话我懂。因为,在那一阵无止无休、支离破碎的日子里,我的感觉就像:一袋白骨。
我从没读过还有哪一本英语小说开场的第一句话,比这一句还要更凄美,更荡气回肠。而一九九七年秋到一九九八年冬这期间,我会不时回想起这句话,不是没有理由。我梦到的当然不是曼德雷,而是“莎拉笑”。乔有时叫那座木屋“迷藏屋”。这样子叫它我觉得还不错,因为那地方深居缅因州西部的树林里,连小镇也不算,不过是一块还没划归行政区的小地方,在缅因州的地图上只标作tR-90。
我做的那一连串梦的最后一场,是噩梦。但直到那一天,那些梦都还有超现实的简洁感。每一次做梦时,我就会醒来想要打开卧室的灯。我首先要确定,现实里我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才敢再次入睡。各位也知道风雨将来之前的感觉:万物屏息不动,颜色变得特别鲜明,像发高烧时看东西的感觉一样。我冬天梦到的“莎拉笑”就是这样,而且每一次都留下并非不适的感觉。,有时我心里会这样想;有时我会躺在床上,开着灯,听着屋外的风声,眼睛在卧室幽暗的角落里逡巡,心想那吕蓓卡·德温特——”
“大事哟。”
“罗宾斯的书迷都还在啊,迈克,都还在。你自己不也说过不止一次,小说家的创作曲线是很长的。”
“嗯哼。”我把话筒换到另一边的耳朵,坐在椅子里面再往后靠一点。这时,我就一眼瞥见了书桌上的“莎拉笑”照片。那一晚,我会再到“莎拉笑”一趟,在梦里去,而且还会待得更久、更靠近一点。讲电话时我自己并不知道。那时我知道的只是:我满心巴望这狗屁哈罗德·奥布洛夫斯基别啰嗦了快讲重点。
“我觉得你好像不太耐烦,迈克老弟,”哈罗德说,“我是在你正忙的时候打来的吗?你正在写稿子吗?”
“今天的份才刚写完,”我说,“只是在想午餐。”
“那我速战速决,”他跟我保证,“你就忍着我一点吧,这很重要。明年秋天会多出五个我们想都没想到的作家也要出书:肯·福莱特,据说他那一本会是他继《针眼》后最好的一本……贝尔瓦·普莱恩……约翰·杰克斯……”
“这几个没一个是和我在同一块场子里打球的嘛。”我说,但我知道这不是哈罗德要讲的重点。哈罗德要讲的是:《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只有十五个席位。
“那琼·奥埃尔呢?她终于要出她穴居豪放女史诗的下一本了。”
我坐直了身子:“琼·奥埃尔?真的?”
“唔……还不是百分之百确定,但很可能。最后还有这一位,你绝对不能小看,玛丽·希金斯·克拉克也有新书要出。我知道她在哪一块场子里打球,你也知道。”
若是早个六七年听到这样的消息,我会气得七窍生烟,觉得自己有不少东西要赶快保住。玛丽·希金斯·克拉克是真的和我在同一块场子里打球,抢的是同一批观众。到目前为止,我们两个排出版时间表,一直会注意刻意错开,免得相撞……这对我的好处绝对比她大,我跟你说。放我们两个单挑的话,准是她给我好看。已死的吉姆·克罗斯就很聪明,知道别去拉超人的披风,别去迎着风吐口水,别去扯独行侠的面罩,别去招惹玛丽·希金斯·克拉克。反正只要是迈克·努南,就千万别干蠢事儿。
“怎么会这样?”我问。
我不觉得那时我反问的口气特别让人感觉大事不妙,但哈罗德回答的口气却很紧张,结结巴巴的,活像给人送噩耗的信差生怕被炒鱿鱼或拉出去砍头。
“我不知道。可能是今年刚好多生了一个点子吧,我猜。这也不是没有的事,我听说过。”
既然我自己就会生“双胞胎”,也就知道这绝不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我也只好问哈罗德他打算怎么办。要他快快放下话筒,好像就这一招最快,最简单。他的回答也没有出人意料的地方,他和德布拉两人都希望——遑论普特南其他的人——他们在一九九八年夏末的时候,能出版一本我的书,这样就会领先克拉克女士还有其他竞争对手一两个月。届时,普特南的业务代表就可以在十一月圣诞节前好好再推我这本小说一把。
“他们一贯这么说啊。”我回他一句。我跟大部分的小说家一样,从不相信出版社的承诺(而且,这在已经出头的作家和出不了头的作家没什么两样;可见这想法,以及业界司空见惯的“自由浮动型偏执狂”,不是没有道理)。
“我想这件事你该相信他们,迈克。《达西的求爱者》是你旧合约里的最后一本,别忘了。”哈罗德的口气听起来像是很想要和普特南的德布拉·温斯托克、菲莉丝·格兰两人谈判新约。“重要的是,他们对你还是很满意的。如果他们能在感恩节之前,看到印了你大名的新书,我想他们准会更满意。”
“他们要我在十一月就交出下一本书的稿子来?就是下个月?”我尽量装出质疑的口气,我自以为可信的质疑口气,装作我没有一本叫《海伦的承诺》的稿子在我租的保险箱里躺了近十一年。这是我收藏的第一颗果子,在那时候也已经是仅剩的一颗了。
“不用,不用,你在一月十五号交稿就可以了——最晚。”说时尽量要给我宽限的感觉。那时我突然心里纳闷,他和德布拉是在哪里吃的午餐?一定是高档的餐厅,不对的话我把头给你。说不定是“四季”,约翰娜以前老爱叫那地方“弗朗基·瓦利和四季”。“总之,他们不赶工不行,而且是很赶、很赶!但他们愿意赶。现在的问题是,你能不能赶。”
“我想可以吧,但他们要花钱,”我说,“跟他们说这跟干洗店当日取件一样。”
“哦哟,他们惨了啊!”哈罗德听起来像是将手枪打到“老实泉”就要喷发,每个人都忙不迭拿他们的傻瓜相机要拍的关键时刻。
“你想多少——”
“我想预付版税往上拉一截可能比较好。”他说,“他们当然会不高兴,还会说他们这样子安排是为了你好,甚至说全是为了你好。但是,从你得加班来讲的话……比如你得开夜车赶工……”
“创作时的心理煎熬……早产的痛苦……”
“对……对……我想往上拉个百分之十应该合理。”他说得头头是道,摆出十足讲公道的架势。我自己呢,则是在心里纳闷会有多少妇女愿意收下二三十万大洋,然后提早一个月引产。有些问题还是搁着不提比较好。
至于在我身上呢,有什么差别?反正那死鬼稿子已经有了,对不对?
“嗯,就看你谈不谈得成了。”我说。
“对,但我想我们这次不要光谈一本书。我想——”
“哈罗德,我现在只想吃午饭。”
“听你的口气,你好像有一点紧张,迈克。你那边——”
“一切都好。你只跟他们谈一本书就好,再替我得赶工的事争取一些甜头。就这样好吗?”
“好。”他顿了一下,他有数的最意味深长的一下,才应了一声。“但这应该不会表示你在这之后不想再签三四本书的约吧?别忘了,有花堪折直须折。这才是赢家的座右铭。”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也是赢家的座右铭。”我说。那一晚,我就梦到我回“莎拉笑”去了。
那一晚在梦里——应该说是那年秋冬我做的每一场梦里——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我们的木屋走去。小路有两英里长,蜿蜒穿过树林,两头都接到第68号公路。小路的两头都有路标(“42巷”,各位若想知道的话),万一有火情要报案时可以用得上,但没有正式的路名。乔和我也从没给它取过名字,连自己闹着玩也没有。小路很窄,真要说起来,只是两条车子的辙道,中间隆起的部分长满了猫尾草和毛线稷。车子开上这条小路的时候,听得到野草刮在底盘下的声音,像低低的絮语。
不过,我在梦里不开车。从没开过。我在这些梦里,始终是徒步走路。
树丛密密地贴在小路两侧。愈来愈沉的暮色在头顶上面,像树林撕开的一条细缝。没多久,就看得到初升的星斗若隐若现。太阳早已下山,蟋蟀唧唧低吟,潜鸟在湖面悲鸣。有小动物在林子里活动,窸窣作响——可能是花栗鼠吧,偶尔也有松鼠。
这时我走到了一条泥土路边,这条路从我右手边的山坡那儿伸过来。那是我们的车道,路边竖了一个小小的路标:莎拉笑。我就站在这条泥土路的起点,但没有走上前去。泥土路再往下面去,就是我们的木屋。全是用原木盖成的,扩建了厢房,还有一道小码头从屋子后面伸出去。总共有十四个房间——这么多房间真是要命!这样的木屋看起来应该很丑,很蹩脚,事实上并非如此。“莎拉笑”有一股尊贵孀妇的气派,像高龄的贵夫人虽然髋骨有关节炎,膝盖也不灵光,却依然昂首挺胸朝她的百岁年华坚毅迈进。
木屋中间一带是最老的部分,时间可以上溯到一九〇〇年前后,其他部分则是三十、四十、六十年代分别加盖起来的。以前当过狩猎客栈用,七十年代初期还住了一小群灵魂出壳的嬉皮,但时间不长。这些都是租用的性质。这栋木屋从四十年代末到一九八四年,一直都在欣格曼家的名下,也就是戴伦和玛丽·欣格曼夫妇。一九七一年戴伦死后,房子就属玛丽一人独有。我们买下来后,唯一看得见的添加物,是中间主屋尖顶上的碟形卫星天线。这是约翰娜要的,只是她一直没有机会好好享用。
屋子再过去,是映着落日余光熠熠生辉的湖面。我看见我们的泥土车道上面,盖满了棕色的松针和散落的树枝。车道两旁的灌木四处蔓生,枝丫伸过土路,探向对面,像分隔两地的恋人急着跨过窄窄的险阻奔向对方。若真开了车来,这些枝丫一定刮得车身吱吱乱叫,刺耳得紧。我也看到下面的主屋,一根根原木都长出了青苔。三朵大大的向日葵像探照灯一般,从车道那边小小的门口台阶上面,穿过木板探出头来。这地方给人的感觉,其实不像废弃,而是荒凉。
一阵微风轻拂过来。这时,皮肤上蓦然一股寒意,才让我发觉自己正在流汗。我闻到松树的气味——新鲜里带着一点腥——也闻到湖水幽忽却又冲鼻的气味。旧怨湖是缅因州最干净、最深的几个湖之一。它其实原本还要更大一些,三十年代晚期才变小,玛丽·欣格曼跟我们说过。那是因为西缅因电力公司和拉姆福德的几家木材厂、纸厂合作,争取到了在盖萨河上面建水坝的政府许可证。玛丽还拿出几张漂亮的照片给我们看。照片里,穿白色长裙的仕女和穿马甲背心的男士,坐在独木舟上游湖。她说这些快照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拍的,还特别指出照片里的一个年轻女子要我们看。那女子的倩影永远凝固在爵士时代的边缘,手里举着的一根桨还在滴水。“这是我母亲,”玛丽说,“被她拿桨威胁的那个人,就是我父亲。”
潜鸟幽鸣,声音似是无限彷徨。我在愈来愈暗的天际看到了金星。天上星,亮晶晶,许我愿,祝我福……我在这些梦里面,想的全是约翰娜可以重回身边。
许了愿后,我就想朝车道走过去。怎么不可以?那是我的房子,不是吗?我不到我的房子去要到哪里去?天色愈来愈暗,林子里窸窸窣窣、鬼鬼祟祟的声音也好像愈来愈近,愈来愈让人觉得那声音带有目的。所以,我还能去哪儿呢?独自一人到那么黑的地方去很是吓人(若“莎拉笑”不喜欢被人扔下那么久不管呢?若“莎拉笑”在生气呢?),但不去又不行。若没电,我可以点上放在厨房柜子里的几盏风灯。
只是,我走不动。我的腿不听使唤。好像我的身体知道那边的房子里有东西在,但我的大脑不知道。这时,又刮来了一阵微风。寒意带起了我一身的鸡皮疙瘩,使我纳闷怎么会弄得自己满身大汗。刚才跑过吗?若是如此,我要跑去哪里?还是要从哪里跑开?
我的头发也一片汗湿,压在额头沉沉的一团,不太舒服。我抬起手把头发拨开,就看见手背上有一道浅浅的伤口,刚划伤不久,划过手背,就在指节下面。在梦里,有时这伤口是在右手,有时会换到左手。这时我就会想,若这是在做梦的话,有这样的细节真好。我没有一次想的不是这一句:若这是在做梦的话,有这样的细节真好。这是绝对的真理。这样的细节是小说家才会想得出来的细节……但在梦里,说不定人人都是小说家。谁知道呢?
现在,“莎拉笑”只剩下面的一团大大的黑影。我知道,现在的我无论如何也不想到那里去。我这种人的脑子可是训练有素,最会胡思乱想。我绝对想得出来千百万种“妖魔鬼怪”在那屋子里等我,比如坏脾气的浣熊躲在厨房里的角落里啦,几只蝙蝠窝在卧室里啦——一受惊就满室乱飞,绕着我缩成一团的脸吱声尖叫,灰扑扑的翅膀扇打着我的脸颊。连威廉·邓布洛笔下很出名的“宇宙外生物”说不定就有一只正躲在门廊底下,睁着晶亮、化脓的眼睛,虎视眈眈地看着我朝屋子走过去。
“唉,总不能待在这里过夜吧。”我说了一声,但两条腿就是不肯动。看来我不想待在这儿过夜也不行,就在我们车道和小路接头的地方;我是不待在这儿过夜不行了,这由不得我。
身后林子里的窸窣声,在我听来已经不像小动物,倒像愈来愈近的脚步声(那些小动物在这种时候,不是应该已经躲回窝里或挖洞准备过夜的吗?)。我想转过身去看,但我居然连转身也没办法……
……我多半就在这时候醒来。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翻身,证明我的身体又可以听我使唤,确定我回到了现实世界。有时——其实应该说是通常——我心里响起的常是这一句话:曼德雷,昨晚我又梦回曼德雷。不知怎的,这句话就是会让人毛骨悚然(我想,同样的梦一做再做,知道你的潜意识像中邪似的一直在挖掘某样东西,而且那东西赶都赶不走,没有人不会毛骨悚然的)。但我也不会骗你,我心中其实还有一点挺喜欢梦里那一片夏季无风的静谧,那片静谧把我整个人都包了起来;我还挺喜欢梦醒之后的忧伤和隐然觉得事有蹊跷的感觉。那梦有一种诡异的世外之感,是我在醒来的世界里找不到的,因为,那时从我的想象力中往外走的道路几乎都已全遭阻断。
我记得梦里我真的害怕的时候,就那么一次(这我必须先跟各位说明一下,我自己从来不会把这类的记忆全数当真,因为这么久以来,这些记忆好像根本没存在过)。那是有一晚,我又从梦里醒来,在漆黑的卧室里开口说话,还说得很清楚:“有东西躲在我后面,别让它抓我!有东西躲在林子里,求你别让它抓到我!”我怕的倒不是我说的这些话,而是我说这些话的口气。那声音惊惧至极,根本不像我自己的声音。
一九九七年的圣诞节前两天,我又开车到忠联银行跑了一趟。银行经理照样又陪着我走到被日光灯照得惨白的地下墓穴,去开我的保险箱。我们下楼梯时,他信誓旦旦地跟我表示,他太太是我的铁杆书迷(这话他起码讲了十几次),我的书她一本也不会错过,还嫌读得不过瘾。而我也总是回答(起码也有十几次),现在轮到他陷入我的魔掌了。他听了照常咯咯笑上几声。那时,我都当我们两个反复排演的这番话是“银行团契”。
昆兰先生把他的钥匙插进锁孔A,转动一下,然后就像老鸨把客人送进私娼寮之后般功成身退。我把我的钥匙插进锁孔B,转动一下,打开了我的保险箱。箱子现在看起来很大,仅剩的一盒稿子躲在一角,看上去几乎有一点畏缩,像是被人遗弃的小狗知道兄弟姐妹都已经被人带走,扔进毒气室去了。盒盖上潦草地写着大大的书名:《承诺》。我差一点想不起来这讨厌的稿子写的是什么故事了。
我把这八十年代留下来的时间旅人抓出来,一把关上保险箱。现在,里面空无一物,仅剩尘埃。把那给我,那一次乔在我梦里怒斥——那么多年来我第一次回想起那天的梦——
“昆兰先生,我处理好了。”我扬声喊道,声音听在我自己的耳里,有一点哑,有一点颤抖,但昆兰好像什么也没察觉……或者,他只是藏着没显露出来。毕竟,到这金融版的“林茵墓园”来的人,会有情绪起伏的绝不止我一个。
“我真的要开始读你的书了。”他说时不经意地朝我捧在手上的盒子瞥了一眼(我想,那时我应该带公文包去,稿子就可以放进公文包里,但我去过那么多趟,居然从没想到可以带公文包)。“真的,我会把这列为我今年的新年新希望。”
“那好,”我说,“你真的可以读读看,昆兰先生。”
“马克,”他说,“请叫我马克。”这他以前也说过。
我写了两封短笺放在稿子的盒子里,才把盒子交给联邦快递。两封信都是用我的电脑打的。单开“记事本”来用的话,我的身体倒还不会挡我;只有在开ord6.0的时候,才会有麻烦。我从没用过“记事本”写过小说,因为我心里知道,一旦开了“记事本”来写小说,搞不好连“记事本”也会跟着没办法用了……在电脑上玩拼词或填字游戏就更别提了。我试过两次用手写来创作,效果不怎么样。所以,这问题不在于我听人说过的“屏幕怯场症”。我自己就是明证。
一封短笺写给哈罗德,另一封给德布拉·温斯托克,两封说的意思都差不多:奉上我写的新书,《海伦的承诺》,希望你们也喜欢。若读起来有一点粗糙,那是因为我要不时加班赶工才有办法这么快就交出来。祝圣诞快乐!光明节快乐!爱尔兰万岁!不给糖就捣蛋!祝你收到干他妈的小马作礼物。
我在人龙里站了近一个小时,跟着迟迟才赶着寄件的人潮慢慢往前磨蹭,人人满眼哀怨(圣诞节是这样一个“没有压力”又“无忧无虑”的节日——我喜欢圣诞节,以这为原因之一)。装着《海伦的承诺》的盒子夹在我的左臂下面,右手捧着尼尔森·德米尔)是他一九九八年出版的名作,口碑、销路都很好。">写的《变身学院》。等我终于把我最后一部没出版的小说交到一脸倦容的收件员手中时,已经读了近五十页的《变身学院》。我跟她说“圣诞节快乐”,她耸了一下肩,没吭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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