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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安娜·普莱斯

        但拿单听不到我的忧虑。对他来说,我们的生活很简单,就像付完现金把收据揣进胸袋那样简单:我们有主的庇护,他说,因为我们来非洲就是为了侍奉他的。我们还会在教堂里唱“”,意思是。到底什么意思,取决于你是怎么唱的。而这倒可以很好地概括我的困惑。我从来琢磨不透我们该把宗教视为人寿保险还是无期徒刑。我可以理解愤怒的上帝宁愿把我们所有人都挂到钩子上去,让我们悬吊着晃来晃去。我也可以理解耶稣是多么温柔、毫无偏见。但我闹不明白他们俩究竟怎么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你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永远不知道此时此刻到底是哪个在家。置身这片阴晴不定的苍穹之下,我的姑娘们又该如何自处呢?难怪她们似乎很少有时间来爱我——我无法挡在丈夫面前,保护她们不受他灼热亮光的炙烤。她们只能直视着他,直至双眼变盲。

        ,玛玛·塔塔巴就是这样称呼我们的。我觉得这应该和主食有关,却不知道刚果语这门语言不是用来说的,而是用来唱的。同一个词,只要其音调的抑扬顿挫变化了,意思便会截然不同。当玛玛·塔塔巴轻柔地对我们大家唱出这一声颂歌调子时,她不是叫我们爱吃的人,或不爱吃的人,反正我是怎么也猜不到的。富富恩萨拉是一种寄居于丛林、脑袋通红的老鼠,性喜躲避阳光。

        我们只能另寻他途,以逃离非洲。我们中有些人如今已埋入土中。有些则还在大地之上。但我们都是女人,是用同样伤痕累累的泥土造就的。如今,我关注着长大后的姑娘们,寻找着她们都还处于某种平和当中的迹象。她们到底是如何应付这一切的?要到何时,我才会摆脱审判的追猎?树之眼可以看到我的梦境。天光之下,当我在潮湿的小花园里扒拉着泥土时,它们注视着我弯曲的双手。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当我抬起沧桑而疯魔的双眼,开始自言自语,你想让我对你说什么呢?

        每隔几年,甚至现在,我仍然能嗅出非洲的气味。那气味让我想要哀号、歌唱,惊雷般击掌,躺在树下,任虫子取走我体内的任何一样东西,只要它们觉得有用。

        熟的果,酸的汗,尿液,鲜花,黑色香料,以及我闻所未闻的其他那些东西——我说不清楚是何物构成了这气味;当我心无疑惧地匆匆拐过街角时,它又为何要起身与我对峙。它在这座岛上,在我们的小镇里,在一条背街的小巷中发现了我。巷子里的时髦男孩们置身于当天尚未收走的垃圾堆中,坐在楼梯井里抽着烟。几年前,它也曾在密西西比州墨西哥湾沿岸地区发现了我,我是回去参加家人葬礼的。当时,我正走在码头上,从一群老龟似的老渔夫身边经过,他们将盛着饵料的水桶摆在四周,好似举办宴饮。就在那一刻,非洲起身攫住了我。而每当我走出亚特兰大的图书馆,它也会现身而出,无缘无故地将我击得晕头转向。那感觉从我体内升腾而起,我知道,你仍在此,支配一切。你在我体内的细胞分裂时做了手脚,从此,我的身体便再也无法摆脱曾摄入的那些非洲碎片。非洲,我的一个孩子留在了那阴湿的红土之下。那是责难的气息。你在我灵魂中的驻留,使我觉得除了自己,我一无所知。

        说来奇怪,正是拿单发自内心的惊人自信把她给赶走了。像我一样,他也相信我们应该是有备而来的。但门阶上的毒蛇,森林里的鼓声,终结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的磨难,对这些我们怎么会有准备呢?待到暑热渐消,进入无休无止的雨季,肯定会有麻烦事找上门。我老是止不住地想孩子们会死去。我梦见她们溺亡,走失,被生吞活吃。做梦梦见,醒来后便吓得一身冷汗。睡意无法再度来袭时,我就点上煤油灯,在餐厅里的大桌子旁独坐到天明,盯着《诗篇》里的经文,麻醉自己的思绪:耶和华啊,我喜爱你所住的殿,和你显荣耀的居所。不要把我的灵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最终,我们得到了正式答复。经办人是恩杜的大儿子,他说洒水很不错,但先前的福尔斯修士用只能娶一个老婆的古怪观点让酋长很是不安。想想吧,塔塔·恩杜说,酋长只能娶一个老婆,那该多丢脸啊!酋长希望我们不要再胡言乱语,这样他才能认可和支持我们的教堂。

        但同塔塔·恩杜的和解堪称令人难以承受的十字架刑。当我们获准前去陈述传教计划时,他就坐在前院的椅子上,瞅都不瞅我们一眼。他不停地调整头上那顶剑麻纤维做的高帽子,还反复摘下眼镜,仔细审视黑色大镜框(没安镜片)。拿单讲话的时候,他极力扮出学者式的淡漠,还会用他的权杖——一条硬邦邦的兽尾,顶端缀着白色的丝质穗子——把苍蝇赶开。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拿单甚至同意放弃浸水礼,转而建议安排一场洒水礼。

        好啦,果汁从消过毒的橙子皮中挤了出来,要是我还想让这些珍贵的橙子迟点消逝,就得用水将汁水稀释一番。很难说哪样东西最昂贵:次氯酸钠,橙子,还是水。次氯酸钠和橙子都是我讨价还价买来或求来的。有货供应时,可怕的埃本·阿克塞尔罗特就会飞来我们这儿。每过几个礼拜,他便会毫无征兆地现身,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穿着一双破烂的靴子,戴着一顶满是汗渍的呢帽,抽着蒂帕里罗香烟,要我支付已经属于我们的那些东西的货款,可那些东西都是传教联盟捐赠的。他就连信件都卖!那时候,对我们来说没有一样东西是免费的。甚至水都不是。水要从一英里半远的地方提过来,再烧开。“烧水”,这么一个轻飘飘的词,却意味着要在轰隆作响的炉子上烧二十分钟。那炉子就像奥兹莫比尔汽车锈蚀斑斑的车架子。“火”,则意味着要到村里收集一捆木柴。打从上帝还是个孩子时起,村里人就一直收集木柴,地上的可燃物都被拾了个精光,就像动物篦身上的跳蚤一样。所以,“火”就意味着要花愈来愈久的时间进犯森林,在蛇的虎视眈眈之下,把掉落的树枝偷来,而这样也只够烧一桶水喝。每一次卫生方面的微小努力最后都变成了大工程,因为得耗上好几个小时的劳动去弄来最简单的元素:水,热能,任何一样可用来消毒的东西。

        我觉得自己正变得勇敢起来。我第一次进入灶间的时候,一条蛇正从门阶上游开,狼蛛则从墙上瞅着我,蹲踞在外八字腿上,活像个攻击线上的橄榄球运动员。于是,我就随身带了条棍子。我告诉玛玛·塔塔巴我从小就会烧菜,但不想当个驯兽员。唯有天知道她是怎么像鄙视白老鼠一样鄙视胆小的女主人的。她应该根本想象不到电炉之类的东西吧,也想象不到有这样一片土地,那里的女人会为一种叫的东西忧虑。虽然她对我充满了鄙视,但对我彻头彻尾的无助感却毫无知觉。我乐于认为要是她知道的话,就不会离开我们了。实际上,她扔下了一堆烂摊子,我觉得自己快要淹死在里面了。

        上述事务超出了我考虑的范畴:因为在我家门阶上赖着不走的蛇朝我的孩子眼里啐一口就马上能将其放倒。

        有那么一个日子让我始终难以忘怀。当时,我正努力不跟丢姑娘们,却只找到了利娅。我记得她穿了件浅蓝色的裙子,腰带在背后系成结。除了蕾切尔,其他孩子在平日里都是粗衣旧裙。所以这天——对我们家而言——肯定是礼拜天。碰巧,我们家的大日子与村民们的大日子撞在了一起。利娅胳膊上挽了只篮子,她是替我提着的。平常她最喜欢走在前头,此时却因负重落在了后面。其他人则走着走着就不见了。我知道拿单正不耐烦地等着我们回去,于是我招手示意利娅过来。她得穿过一排货物才能到我这儿来。她想都没想就把篮子移至左侧,迈出一大步想要跨过金字塔般的橘子堆。双胞胎中的利娅,步伐一向很稳当。我伸出手去接她,但就在她握住我手的当口,却不知怎的卡住不动了,一只脚停在了橘子堆上方,另一只脚没法跨过来。呼啦!蹲在橘子堆旁的女人跳将起来,嘶嘶地喘着气,双手像剪刀的刀刃般削过来,灼热的双眼中巧克力色的虹膜似要熔成白色,怒气冲冲地要把我烤焦。坐在条凳上的一排男人都从刚倒上的一碗碗啤酒中抬起头来,用同样乌云密布的眼神盯着我们,看着我把孩子接过去:蠢货!异类!竟然想在赶集日从一个女人的财物上跨过去。一想到我和利娅那时的处境,利娅的生殖器——谁都以为,无遮无拦的——还悬在那女人的橘子堆上,我就尴尬得要命。一对外国母女自以为一切尽在掌控,却突然在他们眼里丢份儿丢得一无是处。

        他对孩子的关注越来越少。他一点都不像个父亲,而更像个身负使命的陶工,要把陶土塑造成形。她们各自的笑声,他分辨不出。她们的忧惧,他也不甚了了。他根本就没发现艾达选择了自我放逐。蕾切尔则无时无刻不在渴盼着过上正常的生活,可以参加睡衣派对,听听日思夜想的专辑唱片。还有可怜的利娅。利娅跟着他,像个收入微薄的服务生,眼巴巴地想要点小费。这让我伤透了心。只要我发现了,我总会找借口把利娅从他身边打发走,但没什么用。

        哦,小兽,小心肝。你难道看不出我也已经死了吗?

        至于食物,那又说来话长了。寻找可吃的东西,了解它们叫什么,把它们切、捶、砸得稀巴烂,好做成家里人都能忍受的吃食。有好长一段时间,我实在不明白其他人家都是怎么过日子的。似乎根本就没什么能被当作食物的东西。甚至赶集日上,即使每个人都尽可能把自己所有的货品堆得老高,也没什么可吃的。那些东西加起来,似乎并不够村里二十几户人家维生。诚然,我看见了烧食物用的木炭,调味用的皱巴巴的霹雳椒,盛食物用的葫芦做的碗,可那食物到底是什么,哪儿才有呢?在上帝的这片土地上,他们究竟吃什么呢?

        有时,我祈求回忆,有时,我又祈求忘却。其实没什么区别。集市上那些人拍着手,明摆着想把我们赶走,那之后,我如何才能在这世上行走无碍?我受到过警告。我如何才能承受那股追逐我的气息呢?

        哦,那条希望之河,那滑溜的鳄鱼梦中的河流。如何才能让我的身子顺流而下,穿过形形色色闪烁不定的沙洲,直至大海。每天最艰难的事情就是再次决定和自己的家人待在一起。他们却全然不知。当我撬开那把不让野兽和好奇的孩子们进入灶间的锁子后,几乎又得转身锁上它,把自己关在里面。阴暗、潮湿、雨季永远不散的酸腐气,犹如令人厌烦的情人压在我身上。灌木丛里散发着夜间泥土的新鲜臭气。我们家的茅厕,就在一步远的地方。

        我有时会在日出时分出门走走。为避开那条河,我会走上森林里的小径。我不止一次惊扰到空地上吃草的大象家庭。林地象和它们那些踏平草地的大个子近亲不一样:它们个头较小、较精致,常常用玫瑰粉色的象鼻轻抚覆满树叶的泥地。有时候,晨曦微露之际,我也会看见好几家子俾格米人在丛林树影间移动,身上一丝不挂,只戴着用羽毛和兽齿串起的项链。如果是雨天,他们还会戴上叶片做成的帽子。他们个子极小——真的不到我身高的一半——打扮得花里胡哨,好长时间以来我一直以为他们都是孩子。让我惊讶的是,这么一大群男孩女孩,没有大人陪同,就结伙去森林,随身带着刀子、长矛,娃娃直接绑在背上。

        一站在案台前,我就万念俱抛,只是看着自己用一把钝刀剖杀橙子,划开它们的肚子,挤出它们鲜红的血来。哦,不对,先要把这果子洗干净;这些奇怪的、所谓的血橙都是从野外森林里摘来的。从玛玛·莫卡拉那儿买来橙子时,我就知道它们过了她家男孩子们的手,那几个男孩子的眼睛和阴茎上都结了层白痂。把果子洗净,然后滴一滴宝贵的次氯酸钠溶液,算准了滴,就像在滴羔羊之血。我知道这样很滑稽,但那些天,我眼前一直浮现出在家时看到的那张广受欢迎的宣传画,画中是一群脏兮兮的男孩子,上方有一行大写的祈祷语:这里需要次氯酸钠!

        我仍记得在刚果的时候,为了让丈夫和孩子们活下来,每天都千方百计地给他们做东西吃。漫无尽头的旅途总是始于枯坐床上、听公鸡打鸣、掀开蚊帐、套上鞋子的那一刻——钩虫就蜷在地上,想方设法要钻入我们的光脚丫。穿鞋,然后,悄无声息地走出去,迎接那一天。真想喝咖啡啊。我担心丈夫不在的时候,我对他肉身的思念都比不上我对咖啡的思念强烈。接下来,出后门,进入潮湿的酷热之中。我忽然好想去河边看看,那一路上我都在压抑着不让自己跑起来。

        当我几乎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时,极少有时间去思考对与错。唉,刚到的那几个月,有一半时间我都会从睡梦中惊醒,回想以前住在密西西比珍珠居民区的那段日子。婚前,入教前,万事之前。刚果的清晨雾气蒙蒙,云降到地面,什么都看不见。要是能在别处就好了。玛玛·塔塔巴会出现在我面前,站于卧室门口,穿着她那件只扣了一半纽扣的橄榄绿羊毛衫,肘部有好几个五美元硬币大小的破洞,一顶起了球的针织羊毛帽直拉到眉毛处。她的手似兽皮般厚实;她就像是我主纪年一九三九年,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站在勒顿杂货店后门的某个女人。

        当我丈夫的意图似岩盐一般渐渐结晶,当我担心自己能否挺得过来时,刚果在丛林之幕的后面呼吸着,准备像条河一样从我们身上翻腾而过。我的灵魂同罪人和流人血的聚在一起,而我一心想着的是怎么才能让玛玛·塔塔巴回来,或者我们本应该从佐治亚州带来什么。我因总是回首往事而致盲,就像罗得的妻子。而我只看见了积聚愈厚的云层。

        从我们失去玛玛·塔塔巴和那只该死的鹦鹉的那天起,一切就都变了,他们都是被拿单放走的。那一天过的!对我们家的当地成员而言,那就是独立日。那只鸟盘桓不去,飞于树间,焦虑地往下瞅着我们,仍想着有人给它喂食。而另一个,我们生活之依靠,自此从村里消失不见了。雨瓢泼而下,我寻思着:我们是否就在此刻迷失,却不自知?在我这一辈子里,已发生了好多次这样的事(我想起了婚礼那天):我自以为逃出了丛林,却未曾想只是在漫长的坠落中途,暂停在了另一处窄狭的峭壁边缘。

        一开始,除了她教我的那些实用性的词之外,我对刚果语一无所知。这样我也就不用知道她是怎么做到在诅咒我们的灵魂必死和喂饱我们的身体之间两不误的。她挺纵容我那几个不知感恩的孩子,却对我们充满憎恨。她会把手指伸进发霉的袋子里,奇迹般地筛取出一盎司白面粉,拍拍打打地做出饼干。她用山羊脂做出了类似黄油的东西。她还把羚羊肉捣成了肉末塞入汉堡,捣肉的工具是从摩托艇推进器里搞来的。她用平整的石块和意志力将花生砸成了还算过得去的花生酱。忙活了很长时间之后,蕾切尔坐在桌腿边上叹着气,把白发从肩上甩开,宣称在这世界上,她只希望吃到“平滑的花生酱,嘎嘣脆”。

        或许是读了圣经的缘故,我的思维才能如此开放,准备相信任何一种稀奇古怪的可能性。此外,或许还应该加上缺乏睡眠。我需要用某种缆桩把自己拴住,但根本就没人可以说说话啊。我试着好好读一读昂德当夫妇寄来的那些美国新闻杂志,但它们只让人更加忐忑不安。艾森豪威尔总统说一切尽在掌控;肯尼迪家的男孩则说艾克叔叔已经彻底跟不上形势了,我们只需跑到刚果——刚果!——看看,就会发现美国糟糕的领导能力、导弹鸿沟以及共产主义威胁的明证。埃莉诺·罗斯福之类的人则宣称我们必须前来提供援助,将穷人家的儿童带入二十世纪。然而,乔治·F.凯南这位退休的外交官承认自己觉得“在道德上不必对非洲有丝毫责任感”。非洲不值得我们头疼,他说。就让他们变成共产主义吧,只要他们喜欢就行。

        最后,我终于知道了答案:一种叫作富富的胶质面团。富富源自一种硕大的根茎,女人们栽植它,而后从地里挖出来,浸于河水中,在阳光下晒干,捣成白色粉末,盛在中空的木头里煮熟。它叫木薯,这是詹娜·昂德当告诉我的。它的营养价值和棕色纸袋没什么两样,更有甚者,还含有微量氰化物。但它能填饱肚子。要将其煮成无味的块状,美国孩子才会试着吃上一口,吃之前还要捏着鼻子,壮起胆子,犹豫再三。而基兰加人来说,是生活中除了时间之外的理所当然之物。总会有木薯。它是生活的中心。当身着纱笼的细高个儿女人静静地从田里归来时,脑袋上都会稳得出奇地顶着一捆木薯根,大小如同一匹被揉皱压扁的马。浸泡、去皮后,她们就将长长的白色根茎插立于搪瓷缸里。于是,我们就会看到一列列搪瓷缸犹如巨大的睡莲般被顶在纤细、移动的茎秆上穿过村庄。这些女人日复一日地耐心劳作,栽种、挖掘、捶打木薯,尽管她们梦幻般的劳作方式看上去与最终的制成品毫无关联。她们让我想起了战前南方那一群群叫作“甘迪舞者”的黑人男子,他们会沿着铁轨一路走去,唱着歌,点着头,步调一致地前进、后退,用钢条敲击出某种节奏。孩子们都看得入迷。而他们一路前行,你几乎意识不到,他们顺带干了维修铁轨的活。这些女人便是那样制作木薯的,她们的孩子也是那样吃木薯的:对于怎么做,怎么吃,显然没有什么更高的要求。富富只不过是食物的代名词。而其他可以吃的东西——香蕉,鸡蛋,叫作曼格万西的豆子,一片烤焦的羚羊肉——则与之截然不同,那些东西只有在重大的、也许并无必要的场合才能吃到。

        你会说,我本可以做个不一样的母亲。本可以表现得更好,看清事情的走向,因为那气息就含混在四周的空气中,那样厚实滞重。那正是基兰加赶集日的气息。每到第五天就是赶集日——不是第七天,亦非第十三天。你根本无法用诸如“礼拜六”或“月初第一天”来称呼它,但如若你用手指头来扳算的话,大拇指就是那一天。真是毫无道理,可一旦你理解了刚果就是这么运行、把一切握在手中的,那它就变得顺理成章了。每到第五天,人们便从步行距离之内的任何一个地方出发,或拿着东西,或空手而去,出现在我们的村子里,形成绵长的队列。走来走去,讨价还价。女人们把货品放在地面上的毯子上,蹲坐着。面前摆放的或是堆成堡垒状的可乐果,或是一捆捆散发着芳香的木枝,或是回收来的瓶瓶罐罐,或是风干的动物脏器。她们一刻不停地嘟囔着,用精巧又坚韧的双手搭建或重新搭建着那金字塔般的斑驳绿橘与芒果,还有一柄柄堤坝似的硬邦邦的青香蕉。我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在赶集日,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的女人都能彼此理解。然而,我的眼睛却无法解读那些摊贩:她们用鲜艳的布头裹着脑袋,像是开派对似的喜气洋洋,却又永远愁眉紧蹙恶狠狠地面对着这世界。她们脑袋后仰,眯缝着双眼,百无聊赖;却又互相编着头发,编成让人惊异目眩的细长辫子。虽然我可以强装自己是她们的邻人,但她们对此洞若观火。我苍白无助,像一条鱼一样双目圆睁,置身于这集市的尘土之中,想要游动求生,而所有其他女人却在那熟透了的水果、干肉、汗水和香料的氛围中平静地呼吸着,她们的生命充盈着令我害怕的力量。

        与此同时,拿单则一门心思地想着如何拯救基兰加。拿单还是孩子的时候,在密西西比喧鸻镇的高中校队里踢橄榄球,显然他在那里的球场上获得了极大成功,所以期望以后也能一直保持骄人的战绩。他根本不允许自己失败或是退缩。我想他或许老早就显示出刚愎自用、藐视失败的倾向,后来因为参军打仗不得不面对陌生的环境,才短暂地有所缓和。之后,受菲律宾战事及数千未能从丛林中生还的亡魂困扰,他对懦弱的强烈鄙视就变成了一种固执。很难想象还有哪个凡人能比拿单·普莱斯更不愿意改弦易辙。如今,他完全无法看清自己对洗礼的执念已使他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正轨。酋长塔塔·恩杜大声警告村民要远离村里的教堂,因为拿单想把他们的孩子送去喂鳄鱼。甚至拿单都已认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请求和解。

        我们家一天要有三次这样的重大场合。他们没法理解他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在通用电气公司服务的土地上花三十分钟就能做出的一道菜,放到这儿来,相当于一辈子的苦活。一家人就这么坐等母亲及其帮手从灶间出来,给他们奉上一日三顿的感恩节正餐。玛玛·塔塔巴设法应付着这一切,但总是抱怨个不停。她边干活边嘟囔,没完没了,只是偶尔停下来提一提羊毛衫里绑着的。任何时候不得不纠正我的错误时,她总会翻白眼:我忘了洗净马口铁罐子并把它们放起来;我没检查香蕉上是否有狼蛛;有一次,我给炉膛里塞满了木棍——毒木树的树枝!当我弯腰点炉膛时,她把我手里的柴火打掉,然后用防烫布头把那种绿色的木柴一根根取了出来,言简意赅地解释说,单单那木头烧出的烟,就能让我们全都死光。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两者兼顾: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以及做好丈夫的妻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我是他的工具,他的牲口。仅此而已。我们这些当妻子和母亲的正是这样凋亡在自己的所谓正直之下的。我也不过是那些女人中的一个:每当她们的国家通过战争征服他国时,她们便全都缄口不言,只是挥舞旗子。有罪抑或无辜,她们都输得两手空空。而所输的便是她们自己。妻子就是土地,再三易手,满身伤痕。

        我那位刚愎自用的丈夫私底下气得直扯头发。没有酋长的祝福,他就没法召集会众。拿单心急如焚。非此无以形容。义人多有苦难。但耶和华救他脱离这一切。他对天告白,仰头眯缝着眼睛望向上帝,请求正义降临。晚上,我搂他入怀,看见他的部分灵魂已化作灰烬。然后,我又看见他重生了,心坚如磐石。拿单不能妥协。上帝像考验约伯那样正考验着他。他宣称,那则独特的寓言有个关键点,就是约伯一开始便没做错事。拿单觉得对非洲卑躬屈膝无论如何都是个错误。比如把菜园重整成土堆,在入河洗礼这件事上屈服于塔塔·恩杜,什么都听命于塔塔·恩杜,甚至容忍玛玛·塔塔巴的谩骂。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考验拿单的定力,而上帝对结果并不满意。他可不能再次失手了。

        我感到无法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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