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50年10月初到的新疆。我是那种多愁善感,文弱纤丽的女孩子,我当兵不久,大家就不再把我叫林紫玉,而叫我“林黛玉”。我先被分到步兵学校当广播员,没过多久,就给我介绍了一位“年轻的老革命”。我当时与他还没有见过面。来说媒的是政治部的一名副科长。他先问了我的一些家庭情况,又十分详细地了解了我的社会关系,然后对我说,林紫玉同志,你到了部队,部队就是你的家,组织就是你的父母,你一定要听从组织的安排。
人家是领导,我是小兵,听他这么说,连忙站起来,大声说,请首长放心,我一定听从组织的安排。
他说,很好。你今年多少岁了?
虚岁十八。我犹豫了一下,说。因为当时的档案里虽然写的是十八岁,但那是为了当兵虚报的,我的实际年龄还不满十六岁。
那就当十八岁算吧,十八岁了,应该考虑个人问题了。
一名副科长来跟我一个女孩子谈这样的问题,我感到很不好意思,也不知道他说这些是什么意思,连忙说,我刚满十八岁,我还不想考虑这方面的问题,我来新疆,是想来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而然啦。你放心吧,组织上会给你好好考虑的,一定会给你介绍一位各方面都过硬的人。
我已知道他来给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了,一下子紧张起来。我说,我现在还小,什么也不懂,我不想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也不需要组织为我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但那位副科长只是笑了笑,他说,到时再说吧,说完就走了。
那几天,我心里一直忐忑不安。过了几天,我见没人再来找我,也就放心了。突然有一天,那位副科长把我叫了去。办公室里就他和另外一位陌生的军人,低着头,左脸上有一道很显眼的、紫色的伤疤,他不停地抽着烟卷,一副很腼腆的样子。
副科长让我坐下,然后对我说,小林同志,这是王团长,有名的战斗英雄,十六岁参加红军,革命历史快二十年了。爬过雪山,走过草地,参加过南下北返,打过日本鬼子,这样说吧,凡是二军参加过的大小战斗他都参加过。
听副科长这么说,我也很敬慕王团长。我跟王团长握了握手。他还是低着头,眼神躲着我。他那道紫色的伤疤都变红了。整个过程他一句话也没有说。然后,他就出去了。
我也要走,副科长叫住了我,他笑着问我怎么样?
我说什么怎么样?
刚才那位英雄。
他不太爱说话。我老老实实地说。
那好吧,小林同志,组织上已经决定了,准备十二月中旬把你们的事情给办了。你回去作些准备。
我听得莫名其妙的,就问道,把我们的什么事给办了?
你和王团长的婚事。
你……你说什么?我又惊讶,又气愤,我气得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泪水不知什么时候流了出来,我哭着说,这简直是太荒唐了,我不会答应!我说完,就跑出来了。
但我知道组织决定了的事情是不能违背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几天晚上,我一想起这件事就忍不住要哭。我的眼睛总是红红的。我不知道该问谁。最后我决定给我一同入伍的、在军区文工团工作的一位老乡写一封信,请她给我出出主意,想想办法。我以近乎哀求的、无助的笔调写道,请你收到信后,若来不及回信,请来份电报告诉我,不然十二月中旬就要举行婚礼了。求求你一定给我出一个好主意。
没想我那位老乡去莎车演出了。当她收到我的信时,我与王团长的婚礼已经举办了。她在给我的回信中说,她从莎车演出回来,一算日期,我已经结婚了,她即使有再好的主意,也帮不了我的忙。她还说她是第一次听说真有这样的事,她感到非常吃惊,她宁愿相信这不是事实。她说像我这样一个文弱的人,不知道我怎么去承受那一切。
我当兵前就读的是湖南省立一中,它历来就是一所开明的学校,我们过去所接受的教育都是要追求民主、自由和个性。何况我已上到了高二,对事物已有自己的认识,对爱情有自己美好的向往。
举办婚礼那一天,我伤心得都快昏过去了。我一次又一次悲伤地对自己说,我还没有爱过,但我的爱已经结束了,我从此再也不能爱了,我从此再也不能爱了……
丈夫比我大二十一岁,是个老实人,没有什么文化,就在文化补习班认得几个字,受了很多次伤,经常被伤痛折磨得满头大汗,痛苦不堪。但他在别人面前总是个硬汉形象,从不显露出来。他从十六岁就开始打仗,打了十七八年,脾气暴躁得要命,稍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就大发雷霆。身体不舒服了,也对我发脾气。他跟我很少说话,我也不知道有什么话要对他说。他对我发脾气的时候比跟我说话的时候多多了,好像我不是他的妻子,而只是他的出气筒。他结婚的目的似乎也是这样,很多时候我都是以泪洗面,没有感觉到任何幸福。
结婚不久,他被派到南京军事学院读书,组织上让我也到南京去陪读。
于是,我到了南京。那种陪读生活十分无聊。他不让我看书,不让我上街,像看管囚犯一样看管我。两年下来,我已生了两个孩子。我如此年轻,就拖儿带女,青春已过早地衰亡,所有的梦想和追求已被摧毁。我浑浑噩噩地虚度着每一个日子,像被人饲养的动物一样无所事事。
我已不愿流泪,我把泪水全咽到了肚里。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爱我那让我常常感到不知所措的孩子。
在生活面前,我感到羞愧。
在我往南边望着三湘故土时,我觉得自己无颜面对她。我很多时候也感到绝望,想结束自己这卑微的生命,但孩子的降生使我努力学会坚强地活着。
丈夫自南京回到新疆后,提升为军分区司令员。我希望生活的磨砺可以使我与丈夫渐渐建立起感情,希望彼此能在对方那里获取一点点幸福,但我没有得到。
我觉得自己孤独无助。我记得那是1956年,我的一位老乡专门从乌鲁木齐来看我。我一见她的面就忍不住号啕大哭。我有无数的话要向她说,但在心中整整憋了五年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我的泪水自见她的面就没有断过,那饱含着灵肉之苦的泪水成了我诉说的唯一方式。
我当时已怀上第三个孩子,挺着个大肚子,可就是因为我不跟丈夫过夫妻生活,他竟然把我从床上踢了下来。第二天,他当着我老乡的面,对我大发雷霆,还伸手给了我一个耳光。我实在受不了啦,就求那老乡帮我说说他。
我老乡当时还没有谈恋爱,这样的事求一个二十一岁的黄花闺女去说,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人家也不太好说,但看着我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加之她胆子大,当即就答应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丈夫回来了。我的老乡对他说,司令员同志,你是老革命,也是师一级首长,你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子,虐待、打骂妻子是错误的,何况人家还怀着孩子……
老乡的话还没说完,他把桌子一掀,拂袖而去了。
我还有个外号叫“小周璇”,周璇扮演的是戏剧中的可怜角色,而我却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中的可怜角色。我实在忍受不了了。我深深地体会到,人世间最大的苦难不是别的,而是让你和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
所以,我最后不得不出走,那对我而言,无疑是勇敢的一步。60年代初,我与他离了婚,离婚之后,我回到了长沙,在一所小学里当老师。六五年我找到了自己的爱情。
那时候,女兵们最害怕听到那个“谈”字。女兵们只要一听到说哪个首长要找你谈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有一句顺口溜是这么说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首长找谈话。”有很多人都没有摆脱这种半命令式的婚姻,这主要跟当时封建思想严重很有关系。大多数女人遵循的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部队,组织代替了父母,婚姻一旦被组织决定,也就认命了。但也有违命不从的。我有个老乡被团政治处主任看上了,说要和她谈话。她当即拿了一颗手榴弹,说,你敢来跟我谈,我就与你同归于尽。当然,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
自然,这种“拉郎配”也有撞上好运的。那就是彼此结合后,真的产生了感情,生活和融洽。我有一个姓朱的同学,也是一起入伍的。开始分在文工团。她唱歌实在不行——她有个绰号叫“朱变调”——唱不了歌,调出了文工团,把她分到伊犁搞土改,嫁给了一个姓苏的教导员。不久,那教导员到昭苏县当了县委书记。这个人工作能力强,廉洁清正,即使现在去昭苏,问及苏书记,老一点的人还都知道,说那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好官。
他对我那个同学很好。记得有一次我去看望她时,她正悠闲地在家里看小说,一见面,就与我谈起了那小说中的故事。苏书记爱她爱得很呀,连家务活也不忍心让她干。他们恩爱一生。但这跟“闯天婚”一样,闯上这么个好的,的确太难了。
总之,我们这一代人是不得不在命运的泥淖中挣扎。生命像尘埃一样,随着命运那双无形大手的挥动而起伏颠沛,怎么也摆脱不掉,逃避不了,因而不得不留下那个环境和那个时代的深深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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