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听到水滴的声音,就会想起曾经的那个小闹钟,尽管时间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
我现在,活在一个没有时间,只有无穷悔恨和愧疚的世界里。
在时间还存在的时候,我房间的书桌上,有一只橘黄色的小闹钟,那是我堂弟张柯买给我的。
他有一次在我的房间里玩,不小心把我的米老鼠闹钟弄到地上摔坏了,就给我赔了一个,它的底座和主体合起来是一只篮球。我并不喜欢篮球,却非常喜欢那个闹钟,因为它个头虽小,嘀嗒、嘀嗒、嘀嗒的声音却比较大,躺在床上的时候听,非常助眠。
在偷偷录下陆松的声音之前,我都是听着它睡觉的。
那时候,手中的电击防狼器也是张柯送给我的。
“小柯啊,今天是姐姐生日,你都没有买生日礼物啊?”
一家人围在餐桌边,没有生日蛋糕,但妈妈多做了两个好菜。
“有啊,吃完饭我会单独给姐姐的,不能让你们大人知道!”
“哟,你个鬼小子还玩神秘呢!”我爸爸摸了摸他的头发,非常开心。爸爸一直觉得,我们家这一辈人都是独生子女,堂亲表亲的就跟亲兄弟姐妹一样,关系好,联系紧,家族才旺。
“姐姐,你一个女孩子老喜欢去那个黑网吧玩,我觉得不太安全,听说有人在那里出过事呢,所以想到了送这个给你。”
饭后,他把我带进他的房间,从床底下拿出那个黑色的,像个小手电筒一样的东西,递到我手上。我还笑过他,这是个什么怪东西,生日礼物都不会送。
他指了指一个红色按钮,又指着自己的心脏讲解使用方法:“姐姐,如果遇到坏人的话,你就拿这个,对准他心脏的位置,直接电过去!”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个东西,突然冲向他,对准他心脏的位置,直接电了过去,一道蓝色电弧闪过。
“啪!”
声音很短暂,就像是用电蚊拍拍死了一只蚊子。客厅里,电视没关,还一直在播放着交响乐,那声音听起来甚至像是一首乐曲中的鼓点。
我瘫坐在地上,还记得他说的:“电击器一般会让人昏迷过去,但是不会死,你就趁这个机会赶快逃走。”
逃走,能逃去哪里呢?身体已经被另一个人控制住了。
那个MP3,是我最恶心和羞耻的秘密,是陆松的未来,都怪我,都怪我没有把它藏好,让你听见了,对不起。
我在心里不停重复,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无助得想哭,但哭不出来,好像有另外一个人,控制了自己的眼球和泪腺,她是谁?是我吗?
我想她是万宝路。她控制着我的双腿慢慢站起来,去床上摸到了弟弟的手机,把Micro SD卡弄下来,拿着它走进厨房,打开灶台,点燃了它,火焰是绿色和黄色的。
她拖着我的身体走回卧室,路过客厅的时候,我看见电视上的交响乐团还在奋力表演着。合着交响乐的旋律,我听见我的嘴在小声地不停重复念着:“有什么办法没有?”
有什么办法没有有什么办法没有有什么办法没有有什么办法没有有什么办法没有……
窗户没有关,窗外还在噼里啪啦地下着暴雨,雨水打湿了玻璃窗,又流下来,像一串珠子挂在黑夜里,这个时候还有人家开着灯,橙色小闹钟的秒针在一点一点地匀速走动。
“在下雨……”
在下雨在下雨在下雨在下雨在下雨在下雨……
我知道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想到办法了。
她控制着我的身体,又去了一趟厨房,从妈妈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玻璃杯里取了一只,拧开水龙头,接了一杯自来水。
生水总是有锈腥味。
她把弟弟的身体摆正在我的床上,让他的头枕在枕头上。
她从书桌上的方纸盒里抽了一张纸巾,轻轻盖住弟弟的口鼻,小心翼翼倒下来一点点水。
她又抽了一张纸巾,轻轻盖在已经润湿的纸巾上面,再小心翼翼倒下来一点点水,尽量让水打湿纸巾,又不从面颊流向床被。
她坐在他身旁,重复着放纸巾,重复着滴水,安静又专心,仿佛不是在做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而是在做一件手工活。当玻璃杯里还剩下半杯水的时候,她把杯子放在桌子上,然后站起身来,站在床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弟弟的身体。
我知道,她能想到这种窒息致死的方法,是从我小时候看过的一个古装电视剧里学来的。
她很紧张,担心弟弟突然醒来挣扎反抗,但是弟弟没有醒。
她让我在床边站了半个小时,弟弟一动不动,我也一动不动,就看着他。我的腿很酸,想张开嘴,给弟弟说几声对不起,但是她控制着我的身体,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这时候的她是什么表情?在想些什么?我觉得自己猜不到,也不想猜到,我只感觉昏昏沉沉,想要睡去,既然她想控制这个身体,索性让她控制好了。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也喜欢陆松吗?她也是为了陆松吗?不是吧?是恐惧吧?是对自己前程的恐惧吧?如果这段录音公布出去了,如果这件事情被知道了,那么她也会被当作共犯吧?也要坐牢吧?一辈子就完蛋了吧?好不容易得到的甜蜜恋爱,怎么能够……变成这副惨样呢?不可以吧……所以,她真是个自私的人哪。
她不想再待在放有弟弟尸体的房间了,拖着我的身体走到客厅,瘫坐在发硬的沙发上。昏昏沉沉中,我的眼皮已经乏力得快要合上了。我看着电视机里交响乐团头发稀疏的指挥家轻柔地做了一个收声的动作,然后又突然像癫痫发作一样浑身抽动,引起各种乐器的激昂声响,圆号、小号、长笛和鼓,原来,这已经是演奏最后的高潮了,他猛挥指挥棒,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他闭着眼睛吃力地喘了喘气,脸上都是对演出成功的满足。
指挥下台,和演奏者们一一握手,屏幕上打出字幕:《英雄交响曲》(《贝多芬第三交响曲》),完。
当我醒来的时候,墙上黑色挂钟的指针已经指向凌晨三点半,我动了动,举起自己的双手,盯着上面的掌纹和手指上像网格一样在慢慢放大的腠理。我的手越来越近,我用它们捂住了眼睛。我不知道电视是自己关掉的,还是被我关掉的,黑黑的荧屏上只有一个人,我从指缝里看着她披散的头发,感到害怕。
我控制着自己的脚,努力站起来,向自己的房间走去,灯一直亮着,我闭上眼睛往前走,然后缓缓睁开,当我看见那张堆满了白色纸巾的脸时,终于崩溃了。我张开嘴想要号哭,却掐紧了自己的脖子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我跪在地上仰着头,眼泪很快顺着眼角流进了耳朵,像潮水涌来的声音。我见过那些在葬礼上哭丧的女人把整张脸都扭在一起的样子,我可以想到自己的样子有多丑陋。
我蜷缩在地上,不停地向他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知道根本没有什么万宝路,哪里有什么万宝路?我坐回床上,坐在他的尸体边,轻轻碰触到他手臂的皮肤,又硬又冷,我缩回手,身体开始剧烈抖动。我以为电视剧里说人死之后身体冰凉是一种修辞形容,但此刻,弟弟的身体真的就像被冻住了那样,冰冷且僵硬。
怎么会这么冲动?为什么能如此残忍?
去自首吧,我想。
不行啊,另一个声音说,再仔细想想。
何娇的事情才过去了几天?自首的话,警察肯定会怀疑这两起事件有所牵连,如果一起调查,陆松那天在塔上和我是互为人证的,会让他陷入危险吧?
万一,只是说万一,他为了我去自首呢?不行,我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都是我的错,我应该要赎罪的,但不是现在,现在我需要一个办法……
我拿掉弟弟脸上一沓湿掉的纸巾,侧着头不敢看他的脸。我把纸扔进厕所,放水冲掉,回来才慢慢把眼睛挪到他的脸上。这是我见过的他最可怕的样子,嘴巴微张,双眼圆瞪,脸颊凹陷,和嘴唇几乎是一样的惨白颜色,我只能忍住悲痛,拼命向自己暗示,那根本不是我的弟弟,是另一个人。
我站在床边,盯着那张脸看了几眼,又忍不住趴在床上哭了一遍。如果忏悔是有用的,我愿意忏悔一万次。
我仍然在哭,但我知道,不能再哭了。时间已经不多,等到清晨有人醒来,一切就完了。
所有的逻辑是怎样出现在我脑袋里的,我并不清楚。我像解一道数学题一样,知道我现在所有的条件,然后去运用它们。
第一件事,是怎样把弟弟移出家里。像电视剧里那样分割尸体肯定是不现实的,我家在二楼,直接从门口把他背下楼梯去,我扛起弟弟试了一下重量,觉得自己也做不到。那么只剩下窗户了。
我推开窗户望了望,外面一片漆黑,没有一扇窗是亮的,小院里的人都已熟睡。在寂静的黑暗中,只有暴雨的嘈杂,反倒显得格外安静。如果直接扔下去,我担心会在地上留下血污,或者惊醒了小院里的邻居,这样一来,就全完蛋了。我把弟弟的身体抱上书桌,去到客厅,找到爸爸平时用来在三轮车上捆猪用的几根绿色尼龙绳,往弟弟身上缠绕了一圈,捆住他的身体。此刻,他的体温竟然好像有些回暖了。我流着泪想,他是不是已经原谅了我?我用双手握紧尼龙绳,为了防止割到手,还用厨房找来的两块抹布包住了手心。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心跳、手心渗出来的汗、鞋子里绷紧的脚,弟弟的身体在慢慢往下掉,我尽量控制着速度,直到感觉他的身体落在了暴雨中小院的水泥地面上。
我不知道脸上流下的究竟是泪水还是汗水,心脏狂烈跳动着,如果有谁此时晚归的话,碰见弟弟的尸体,那么一切就完了!
我坐在椅子上,用发麻的双手紧紧摁住心脏,极力控制着自己的呼吸,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弟弟的尸体不能运太远,出了小巷,就是一条街道,虽不是主要城区,但仍然会有夜雨中行进的车辆和路人,那么小巷尽头的池塘和荒地就成了两个正确的备选答案。扔进池塘,尸体泡水之后不久,就会浮出水面来;埋进土里,需要挖坑,家中没有铁锹,需要的时间和体力都无法估量。
我穿好雨衣,抱起客厅里弟弟的滑板,推开了门,向右边走,下楼。漆黑一片的楼道,灯早就灭了,我什么也看不见,却不敢打开手机照明,只能小心翼翼挪动着脚,空气中有雨的味道。
我找到雨水浸泡之中的弟弟,那具安静的身体。我摸索着解开他身上的尼龙绳子,放在一边,等一下还要把它拿上去,用吹风机吹干。我弯下腰,双手插入弟弟腋下,勾着他的肩膀,把他抱上他曾经很喜欢的那个滑板。
滑板让整个过程变得短暂,我没有太过费力。
我把弟弟的身体放在了小池塘边的柳树下,雨水浸透了弟弟的t恤,衣服紧贴在他瘦小的胸口。
这一切都是在赌!如果有人在这雨夜里经过,看见我,我只能做另一种最坏的打算了。
我把雨衣脱下来了,然后从背上卸下弟弟的书包,里面装着他的新手机,我的MP3,还有几件他的衣裳。我希望,他只是出去远游了。
弟弟第一次从县城过来寄住的时候,就背着这款印有篮球的双肩书包,那时候我笑他这个书包土气,他反驳说一点也不土,去NBA打篮球是他的梦想。我又笑话他,很多想当篮球运动员的小孩儿,到了高中都会放弃这个梦想,何况你这么矮,不如早放弃的好。
他那时说,我才读初二,还会长高的!
我继续笑他,那你起码也得长到内特·罗宾逊那么高才行呀,不然扣篮都扣不上。
他问我内特·罗宾逊是谁,有多高?我说反正是矮个子里最强的NBA球星,是扣篮王。其实我对篮球什么也不懂,那些话都是借班上男同学时不时瞎聊的内容胡乱编的。那时候,我作为一个考上了津水最好中学,却没有什么理想的高中生,只不过是想打消他这个乡下小孩成为篮球明星这样不切实际的梦想罢了。
可是如今,我让他连放弃的机会也没有了。我蹲下来,在他的书包里装满了柳树下的鹅卵石,拉上拉链,然后把这个沉重的“梦想”背在了他的肩上,把他胸前的扣带扣好,肩带拉到最紧,晃了晃,确定它们不会脱落。
我把弟弟的身体在泥水中翻滚了两下,推进了池塘,匆匆抱着他的滑板跑回家去。接下来还有一些事情要做,我不能再哭了,也不能退缩。
但,弟弟是真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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