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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弯弯的眼睛,像珀修斯的剑,像飞鹰的翼,像贝壳波浪起伏的壳缘,像夏天的尤加利树叶。

        印度人的眼睛,是舞者的眼睛,世上最漂亮的眼睛,以率直而毫无心机的专注,盯着仆人捧在她们面前的镜子。我雇来为普拉巴克和强尼的婚礼表演的舞者已穿上舞衣,外面披着朴实的披巾。贫民窟入口附近的一间茶铺已经清空客人,供她们使用。她们在里面为发型和妆容做最后的修饰,动作极为娴熟利落,叽叽喳喳地兴奋交谈。垂挂于门口的棉布,在金黄灯光照射下透出些许光亮,透出令人兴奋的模糊身影,使挤在门口的人更想一探究竟。我守在门外,防止好奇的群众入内。

        她们终于准备好,我掀开棉布,来自电影城歌舞队的十名舞者现身。她们身穿传统紧身短袖外套,裹着纱丽。她们的舞衣很炫丽,有柠檬黄、宝石红、孔雀蓝、翡翠绿、夕阳红、金黄、品蓝、银白、乳白、橘红等颜色;发束、假发辫、耳环、鼻环、项链、上腹链、手镯和踝环等饰物在灯笼与灯泡照耀下闪闪发亮,叫众人看得目不转睛,身子微颤。每个沉重的踝环上带有数百个小铃铛,舞者开始摇摆身子,慢慢走过默默赞叹的贫民窟民众,银铃清脆的撞击声是标示她们脚步的唯一声音。然后她们开始唱:

        到我身边,我的爱人,到我身边

        到我身边,我的爱人,到我身边

        走在她们前面和旁边的群众大声叫好。一队小男孩抢在跳舞女郎面前,清除崎岖小路上的石头或小树枝,用棕榈叶把地扫干净;其他年轻男子走在舞者旁边,用细藤编织的西洋梨形大扇替她们扇风。小径的更前面是连同舞群一起雇来的乐队,他们穿着红白色制服,安静地走向婚礼台。普拉巴克和帕瓦蒂坐在一边,强尼·雪茄和席塔坐在另一边。普拉巴克的父母基尚和鲁赫玛拜从桑德村赶来参加这盛事。他们打算在这城市待上整整一个月,住在普拉巴克贫民窟小屋旁的小屋。他们与库马尔、南蒂塔坐在台子前面。一幅巨大的单朵莲花画占据他们后方的空地,彩色灯光在头顶上纵横交错,犹如发亮的藤蔓。

        舞群唱着情歌,缓缓走近那空地,同时停下,跺脚。她们原地转身,顺时针方向旋转,动作整齐划一。手臂动作优雅如天鹅颈,手与手指翻转如迎风飘扬的丝巾。然后她们突然跺脚三次,乐师以奔放而令人陶醉的风格,奏起本月最受欢迎的电影情歌。乐队周边的每个人都大声叫好,女郎翩翩舞进许多人的无数梦境。

        那些梦里,没有几个是我的梦。我雇用这些女郎和乐师时,事先并不知道他们打算为普拉巴克的婚礼做什么表演。昌德拉·梅赫塔向我推荐他们,告诉我他们向来是自己设计节目的。昌德拉求助于我的那笔黑市交易,已长出地下果实。通过他,我结识了电影界里想要黄金、美元与证件的其他人。过去几个月,我更常走访电影制片场,为哈德拜赚了越来越多的钱。这种关系带有某种双方各取所需的互惠特质:能与恶名昭彰的黑社会老大在安全距离下拉上关系,电影界人士觉得高兴,而哈德拜本人对电影界的魅力也并非无动于衷。普拉巴克婚礼的两个礼拜前,我找上昌德拉·梅赫塔,请他找舞群替婚礼助兴时,他以为普拉巴克是哈德拜底下的重要人物。因此,他不只花时间,还特别花心思,亲自挑选出一批最能歌善舞的女郎,再搭配一队最好的制片场乐师。

        最后呈现在众人眼前的这场表演,让孟买市最淫靡的夜总会经理看了也要大声叫好。乐队演奏了本季最受欢迎的十大歌曲,久久才结束。每首歌演奏时都有女郎唱歌跳舞,以情色挑逗的表演凸显每句歌词的弦外之音。数千名邻居和宾客参加这场贫民窟婚礼,有些人看了虽然高兴,却感到惊骇而反感;但这有点邪恶的演出对大部分人来说很受用,尤其是普拉巴克和强尼。而我,首次看到这些未经官方审查版本的舞蹈,淫猥程度教我大开眼界,随即对印地语电影里常看到的那些更淫秽的手势有了新的认识。

        我送强尼·雪茄五千美元当结婚贺礼。他想在纳迦尔海军区的贫民窟,也就是他妈妈怀他的那个地点附近买间小屋,这笔钱够他了却这桩心愿。纳迦尔是合法贫民窟,在那里买间小屋,意味着从此不必再担心被逐出栖身之所。他将有个安稳的家,可以在那里继续当他的非正式会计和税务咨询顾问,为周遭几个贫民窟的数百个工人和小商家服务。

        我送给普拉巴克的礼物,是他那辆出租车的所有权。经过一番咬牙切齿、比手画脚地杀价,小出租车行的老板终于把那车卖给我。为了买下那辆车及其行车执照,我付出高于行情的钱,但钱对我没有意义。那是不义之财,而不义之财从指缝间溜走的速度,比辛苦赚的正当钱更快。人如果瞧不起自己赚钱的方式,赚来的钱就没有价值。人如果无法用钱改善自己家人和心爱之人的生活,钱就没有意义。此外,基于对传统礼节的尊重,我在交易结束时,用印度商界那句最礼貌、最恶毒的骂人话好好损了出租车行老板:祝你生十个女儿,每个女儿都有好归宿!因为除非家财万贯,十个女儿的嫁妆肯定叫人倾家荡产。

        普拉巴克收到这礼物时,既高兴又兴奋,他那为了像个正经新郎而摆出的庄重模样,瞬间化为兴高采烈的叫喊。他猛然站起,跳了几下他那抽送臀部的淫猥舞蹈,然后想到婚礼的严肃,又乖乖坐回新娘子身边。舞台前方挤成一团的男子转身而舞,我加入其中,直跳到汗水淋漓、薄衬衫像浅水区的海草贴在身上为止。

        那天晚上我回到住处,想起维克兰的婚礼场面大不相同,不禁笑了起来。维克兰娶莉蒂比普拉巴克和强尼娶那对姐妹早了两天。维克兰不顾家人激烈,甚至偶尔动粗的反对,选择公证结婚。面对家人的泪眼恳求,他回以一句老掉牙的话:这是现代印度,老兄。他公然拒绝家人为他计划已久的、满是繁文缛节的古老印度教婚礼,令他的家人难以接受。因此,这对新人承诺白头偕老、相爱不渝时,只有他妹妹和妈妈,连同莉蒂这边的少数朋友在旁观礼。没有音乐,没有灯光,没有舞蹈。莉蒂身穿赤金色套装,头戴金色大草帽,帽上饰有蝉翼纱玫瑰。维克兰穿及膝黑外套、黑白相间的织锦背心,还有银色绲边的加乌乔(阿根廷高原上的牧人)牧人裤,戴着他心爱的帽子。典礼几分钟就结束了,接着,维克兰和我把他悲伤难抑的母亲半搀扶地带到等着她的车里。

        那天,在他们婚礼结束后,我开车送维克兰和莉蒂到机场。他们打算到伦敦之后,在莉蒂家人面前再办一次公证婚礼。维克兰趁着莉蒂打电话回家,跟她母亲确认班机抵达时间的机会,对我做了番掏心的剖白。

        “谢谢你在我护照上帮的忙,老哥。”他咧嘴而笑,“在丹麦被判的吸毒罪其实微不足道,却可能让我陷入麻烦,yaar。”

        “没什么。”

        “还有那些美元,你替我们弄到很好的汇率。我知道你给了特别优待,yaar,回来后我要好好回报你。”

        “那好。”

        “你知道的,林,你真该定下来了,老哥。我不是要诅咒你什么的,我只是以朋友的身份,以像兄弟般爱你的朋友的身份,跟你说这事。你就要栽个大跟头了,老哥。我有不好的预感。我……我觉得你好像该定下来了。”

        “定下来……”

        “对,老哥,那就是重点,yaar。”

        “什么……重点?”

        “人生,全为了那个。你是个男人,那是男人该做的事。我不是要管你的事,但你还不知道这道理,有点悲哀。”

        我大笑,但他仍然绷着严肃的脸。

        “林,男人就得找个好女人,找到了,就要赢得她的芳心,然后赢得她的尊敬,珍惜她的信赖。然后,只要两人活着,就得本着初衷珍惜那份信赖,直到两人都死掉为止,人生的意义就是这个。这是世上最重要的事,这是男人之所以为男人的意义,yaar。男人赢得好女人的芳心,赢得她的尊敬,让她对你信赖不渝,才算是真男人。做不到这点,就不是男人。”

        “这话该说给狄迪耶听。”

        “哎,老哥,你还没搞懂。对狄迪耶而言,那也是一样,只是对他而言,他得去找到、爱上一个好男人。我们每个人都一样。我想告诉你的是,你曾经找到一个好女人,你已经找到她了。卡拉是个好女人,老哥。而且你赢得了她的尊敬。她跟我说过一两次,老哥,说那次霍乱和在贫民窟的所有事。你那个红十字会式的作风让她倾倒,老哥。她尊敬你!但你不珍惜她对你的信赖,你不相信她,林,因为你不相信自己。我替你担心,老哥。像你这样的男人,像你和我这样的男人,没有好女人做伴,根本是自找麻烦,yaar。”

        莉蒂走近。他眼里的严肃坚定慢慢消失,换上他转头看她时的深情表情。

        “我们的飞机在广播登机了,林。”她说。她的笑容比我预期的还要感伤,因此我也难过了起来。“我们该走了。给!我希望你收下这个,当作我们俩给你的礼物。”

        她递上一条折好的黑布,约一米长,一个指距宽。我打开时发现中央有张小卡片。

        “那条蒙眼布,”她说,“你知道的,在火车顶,维克兰求婚那天。希望你收下,当纪念品。卡片上有卡拉的地址,她写信给我们。她还在果阿,但在不同的地方,只为了……你知道,如果你有意的话。再见了,林兄,保重。”

        我看着他们离开,为他们高兴,但哈德拜的工作和普拉巴克婚礼的准备,忙得我焦头烂额,无暇细想维克兰的忠告。然后,我去探望阿南德,最后一次探望他,把维克兰的那番话往更深处推,推到各自有理的言谈、警告和意见丛林中。但普拉巴克结婚那晚,我独自坐在家里,从口袋里拿出那卡片和黑色蒙眼布时,他跟我说的话字字浮上心头。我独自小酌,抽烟,四周安静,听得到柔软的蒙眼布在我指间滑擦的沙沙声。那群戴着铃铛、风情万种的跳舞女郎领到丰厚的酬劳,已被护送回巴士。普拉巴克和强尼已经牵着新娘走开,走去搭等着载他们去饭店的出租车。饭店位于市郊,普通但舒适。他们将在那里待两个晚上,享受不受外人打扰的两情缱绻之乐,然后回到拥挤的贫民窟,在没有隐私的环境里继续享受欢爱。维克兰和莉蒂已经在伦敦,准备重述结婚誓词,对我那迷上牛仔的朋友至为重要的誓词。而我坐在扶手椅里,衣着整齐,独自一人,不信任卡拉,因为就像维克兰说的,我不信任自己。最后,我缓缓坠入梦乡,而那张卡片和那条蒙眼布,从我手上缓缓滑落了。

        那晚之后,有三个礼拜,我接下每个上门的工作,完成我所能想出的每笔交易,想借此甩掉那三对新人美满的婚姻带给我的寂寞。我到金沙萨跑了一趟护照任务,按照指示住在拉皮耶饭店。那是栋近乎肮脏的三层楼建筑,位于与金沙萨最热闹的长街平行的小巷子里。床垫干净,但地板和墙壁似乎是用回收的棺木建成的。房里只闻到墓地似的强烈气味,叫人猛流汗的湿气,让我嘴里满是令人沮丧、无法辨识的味道。我一根接一根地抽着茨冈牌香烟(法国香烟,味道浓烈),用比利时威士忌漱口,好消除那些气味。捕鼠人在走廊上巡逻,拖着显眼的麻袋,扭动的肥鼠让麻袋鼓起。蟑螂群已占据衣柜,因此我把衣物、盥洗用品和其他个人用品挂在钩子上,或其他禁得起粗钉的墙面上,随手钉上的粗弯钉子上。

        第一晚,门外走廊上的枪响惊醒未熟睡的我。我听到砰的一声,好像有人倒地,然后听到有人拖着重物,在没铺地毯的木板走廊上,拖着脚倒着走。我一把抓起小刀开门。走廊上另外三个门也都有男子站着,像我一样开门查看是什么声音。他们全是欧洲人,其中两人拿着手枪,另一人拿着类似的小刀。我们面面相觑,看着地板上的血痕,往走廊另一边看不见的尽头延伸。我们都未发一语,各自关上房门,仿佛在回应什么神秘信号,动作一致。

        金沙萨任务后,我到岛国毛里求斯出任务。我在那里住的饭店使人愉快且舒服,比前一个饭店好太多了。那饭店叫文华酒店,位于居尔皮普,是一座苏格兰城堡按比例缩小的仿制建筑。通往饭店的小路,曲折穿过井然有序的英式庭园,从路上见到的角楼来看,那的确像座城堡。但进入建筑之后,却是华丽的中式风格,由新买下这家饭店的中国家族所设计。我坐在喷火巨龙下,傍着纸灯笼的灯光,吃着芥蓝炒雪豆、大蒜菠菜、炒豆腐、豆豉蘑菇,窗外可见到城堡式雉堞、哥特式拱门,以及点缀着玫瑰的修剪灌木。

        跟我接头的人是两个来自孟买、住在毛里求斯的印度人。他们像事先说好的,开着黄色宝马轿车抵达。我坐进后座,才刚开口打招呼,驾驶者就猛踩油门,车轮急转,冲了出去,我猛然后倒,被甩进座椅角落。车子以四倍于速限的速度,疾驶在乡间小道上。我们一路尖叫,我紧张得抓住椅子,指关节发白。十五分钟后,车子在一处宁静无人的树林里停下。过热的汽车引擎渐渐冷却,发出微微的叮当声和锵镫声。那两人身上散发出浓浓的朗姆酒味。

        “好,把那些书给我们。”其中一名接头人说,从驾驶座转身靠过来。

        “我没带来。”我咬牙切齿,怒目看着他们。

        两名接头人互看了一下,又转头看我。开车的那位把水银色墨镜往上推,那对眼睛看起来似乎是在他睡觉时被放进床边的褐色醋杯里泡了一夜。

        “你没带书来?”

        “对,在来这里的路上,噢,不管这是什么鸟地方,我就想告诉你们,但你们一直说,冷静!冷静!不听我的。这下我们够冷静了吧?啊?”

        “我可不冷静,老兄。”坐在乘客座的那位说。

        我在他的眼镜镜片上看到自己,看起来很不高兴。

        “你们这两个白痴!”我气冲冲地改用印地语说,“你们差点让我们什么事都没办成,就没命了!把车开得像是孟买的混蛋出租车司机,像是有警察在后面追,一路狂飙!护照放在饭店里!我藏在那里,因为我想先确认你们这两个王八蛋的身份。这下,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你们这两个家伙是野狗卵蛋上的两只跳蚤,而且是没把脑子带出来的跳蚤。”

        在乘客座上的那家伙拿下眼镜,他们俩展现出宿醉情况下最灿烂的笑容。

        “你是在哪里学会了这样的印地语?”开车的问,“真好,yaar。说得跟孟买一般的王八蛋没两样,真是棒呆了,yaar!”

        “真厉害,老兄!”他的朋友也补充说,还钦佩地左右摆头。

        “钱给我看。”我严厉地说。

        他们大笑。

        “钱,”我坚持,“给我看。”

        乘客座上的那人从两脚之间提起一只袋子,打开,露出好几捆钞票。

        “那是什么鬼东西?”

        “钱啊!兄弟。”开车的人说。

        “那不是钱,”我说,“钱是绿色的,钱上面有‘我们信赖上帝’这行字。钱上面有一个死美国人的像,因为钱来自美国。那不是钱。”

        “这些是毛里求斯卢比,兄弟。”乘客座的那位轻蔑地说,为自己的钱受到侮辱而不悦。

        “出了毛里求斯,这堆废纸就没用了。”我叱责道,想起跟着哈雷德·安萨里见习时,所学到有关限制性货币和开放性货币的知识,“这是限制性货币。”

        “我当然知道,巴巴,”开车的那位微笑,“我们已经和埃杜尔谈定了。目前我们手上没有美元,老哥。所有美元都被其他交易卡住了,我们用毛里求斯卢比付,你可以在回家的路上换成美元,yaar。”

        我叹口气,慢慢呼吸,强自按下心头的火气。我望向车窗外,车子所停的地方,好似正烧着绿色的森林大火。我们周遭有着像卡拉眼睛一般绿的高大植物,正在风中打转、颤动。放眼望去没有人,没有其他东西。

        “我们来算算这有多少。十本护照,每本七千美元,就是七万美元。按照卢比对美元的汇率,比如说三十比一,那我就得收到两百一十万的卢比,难怪你们拿这么大一个袋子。现在,两位,请原谅我的愚蠢,但没有货币证明,你教我怎么把两百万卢比换成美元!”

        “没问题,”开车的立即回应,“有个货币兑换商,yaar,一个厉害的角色,他会替你办妥,全都安排好了。”

        “好,”我微笑,“我们这就去见他。”

        “你得自己一个人去,老兄。”乘客座那位说,开心地大笑,“他在新加坡。”

        “新……新加坡!”我喊叫,火气又升上来。

        “别生气,yaar,”开车的温和回答,“都安排好了。埃杜尔·迦尼同意这样的安排,他今晚会打电话到饭店找你。给,这张卡片收着,回家的路上绕到新加坡。没事的,新加坡虽然不在回孟买的路上,但如果先飞到那里,那孟买就在回去的路上了,不是吗?所以,到了新加坡后,去见卡片上这个人。他是有合法执照的货币兑换商,是哈德拜的人。他会把那些卢比全换成美元,然后你就会冷静下来。没事的。你甚至可以拿到分红,真的。”

        “好吧!”我叹口气,“我们回饭店。如果跟埃杜尔查证后没错,我们就敲定这笔交易。”

        “饭店?”开车的说,把墨镜往下推回鼻梁上。

        “饭店!”乘客座那位重复道,黄色宝马再度疾速驶上蜿蜒的来时路。

        绕道新加坡那一趟非常顺利,毛里求斯货币的波折反倒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好处。新加坡那位货币兑换商是来自马德拉斯的印度人,名叫谢基·拉特南,结识他使我又多了一个很有价值的人脉。新加坡之行还让我首次见识到一项有利可图的走私行业,就是从新加坡走私免税相机、电子产品到孟买的行业。

        回到印度,将美元交给埃杜尔·迦尼,收了酬金之后,我骑摩托车到奥贝罗伊饭店见莉萨·卡特。好久以来,我首次对人生感到乐观,有希望。我开始觉得自己大概已经甩掉普拉巴克结婚那夜滞留在我心头的阴郁。我用假护照去过扎伊尔、毛里求斯、新加坡,没有引起一丝怀疑。在贫民窟时,我靠着每天从游客赚取的小额佣金过活,那时我只有已经失效的新西兰护照。一年后,我住在现代公寓里,口袋里满是刚赚来的不义之财,我有五本不同名字和国籍的护照,每本护照上都有我的照片,前途看起来一片光明。

        奥贝罗伊饭店矗立在纳里曼岬,临海大道金色镰刀状的握把部位。只要步行五分钟,就可到达教堂门火车站和花神喷泉。从花神喷泉往某个方向走十分钟,可以到维多利亚火车总站和克劳福市场,往另一个方向走十分钟就能到科拉巴和印度门。奥贝罗伊不像泰姬玛哈饭店一样上过明信片,一眼就能认出,但它的特色和魅力可以弥补这个缺憾。例如,它的钢琴酒吧虽小,但气氛闲适,私密空间营造巧妙,蔚为一绝,而啤酒馆足以获得孟买最佳餐厅的头衔。从亮晃晃的白天走进那阴暗而结构复杂的啤酒馆时,我停下脚步,不停地眨眼,直到看见莉萨和她那伙人为止。她和另两个年轻女子正与克利夫·德苏萨、昌德拉·梅赫塔坐在一块。

        “希望我没迟到。”我说,与他们一一握手。

        “我想我们都来早了。”昌德拉·梅赫塔开玩笑道,低沉的说话声传遍整个房间。

        那些女孩放声狂笑。她们分别叫莉塔和吉塔,是很想更上层楼的刚出道女演员,与二线演员约了共进午餐,言语夸张肉麻,睁大眼睛兴致盎然的神情,几与惊慌无异。

        我在莉萨与吉塔之间的空椅子上坐下。莉萨穿着薄料熔岩红针织套头衫,外罩黑色丝夹克,下身是裙子。吉塔的银色弹性上衣和白色牛仔裤非常贴身,曲线毕露。她长得很漂亮,大约二十岁,长发束成高马尾辫,双手抓着桌巾一角,不停折起又解开,显得很不安。莉塔留着俏丽的短发,发型与她娇小的脸蛋、男孩似的帅气五官很配。她穿黄色短上衣,领口开得很低,叫人不敢正视,下身是蓝色牛仔裤。克利夫和昌德拉都穿西装,好似刚赴某个重要的约会回来,或正要去赴约似的。

        “我饿死了。”莉萨开心地说。声音轻柔而自信,但她在桌底下却用力捏我的手,指甲直掐入我肉里。对她而言,这是场重要的聚会。她知道昌德拉打算与我们结为正式的工作伙伴,让我们的非正式选派演员工作有合约保障。莉萨想要那份白纸黑字的合约,她想得到合约给予的肯定,她想要白纸黑字写下的未来。“我们吃东西吧!”

        “我来替各位点餐,不知道各位意下如何?”昌德拉建议道。

        “既然你要请客,我没意见。”克利夫说,朝那些女孩大笑,使眼色。

        “行啊,”我同意,“你看着办。”

        他眼睛一瞥,叫侍者过来,挥手要他不用递上菜单,直接点他最喜欢的几道菜。他先点了白色开胃羊肉汤,羊肉用水汆烫后用去皮的杏仁,加上牛奶烹煮而成;接着点了用红辣椒、莳萝、杧果腌泡汁调味的烤鸡肉,还有许多道配菜,最后是水果沙拉、卡秋里蜂蜜扁包子(印度素食炸包子)、库尔菲冰激凌(常见的南亚点心,用煮沸的牛奶做成)。

        听着梅赫塔一字不差地念完那一大串菜名,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将会是顿漫长的午餐。我放下郁结的心情,任由一道道佳肴和众人的交谈引领着我。

        “所以你还是没告诉我你的想法。”昌德拉追问。

        “你把那件事看得太严重了。”克利夫·德苏萨说,轻蔑地挥挥手。

        “才没有呢,老哥,”昌德拉坚持,“那就发生在我的办公室外面,yaar。如果有一万人在你的办公室窗子外,叫嚣着要杀了你,要不放在心上也难。”

        “也许不是针对你,昌德拉。”

        “也许不是,但他们想抓的是我和像我这种身份的人。拜托,你不觉得这很严重,这点你该承认。你的家族来自果阿,你们说孔卡尼语,那和马拉地语很像。你的马拉地语说得跟英语一样好,但马拉地语我一句都不会。但我在这里出生,yaar,我爸也是,他在孟买有事业。我们在这里缴税,我的小孩都上这里的学校。我从小到大都在孟买,老哥。但他们叫嚣说马哈拉施特拉人属于马拉地人,他们想把我们赶出我们仅有的家。”

        “你也得从他们的角度看这件事。”克利夫委婉补充道。

        “从他们的角度看我被赶走?”昌德拉反驳道,火气大得引来其他桌的客人转头看他,他继续说,嗓门放低,但同样激动,“我该从他们的角度看我被杀,是不是?”

        “我爱你,兄弟,就像我爱我第三个女婿一样。”克利夫答,咧嘴大笑。昌德拉跟着大笑,那些女孩跟进,为这小小玩笑冲淡了餐桌上的紧绷气氛,明显愁云尽扫。“我不想见到任何人受伤,特别是不想见到你受伤,昌德拉。我要说,你如果想了解他们为何有那样的感觉,就得从他们的角度去设想。他们是土生土长的马拉地语族,在马哈拉施特拉出生。往上追溯他们的祖先,谁知道,有可能是三千年或更久以前,都在这里出生。然后,他们在孟买四处看,却发现最好的工作、最好的生意和公司,都由印度其他地方的人掌控。这让他们抓狂,而我觉得他们有这种想法很合理。”

        “那些特地保留的工作呢?”昌德拉反驳道,“邮局、警局、学校、邦立银行,其他许多机关,如交通管理机构,都保留了职务给马拉地语族。但这些抓狂的混蛋觉得还不够,他们想把我们所有人都赶出孟买和马哈拉施特拉。但我告诉你,如果他们得逞,如果他们把我们赶走,他们将会失去把孟买这地方造就出今日样貌的金钱和人才。”

        克利夫·德苏萨耸耸肩。

        “或许那是他们要付出的代价,在这点上我不同意他们的意见。我只是认为,像你祖父那样从中央邦赤手空拳来到这里、事业有成的人,都要感谢这个邦。凡是生活过得不错的人,都该拿出一部分东西和一无所有的人共享。那些你称作狂热分子的人能引起别人的共鸣,完全是因为他们说的话有些道理。民心怨怒,那些从外地来而发大财的人成为众矢之的。情形会更严重,我亲爱的三女婿,但我实在不愿去想最终会有什么结果。”

        “你觉得呢,林?”昌德拉问我,寻求支持,“你会说马拉地语,你住在这里,但你是外地人,你觉得呢?”

        “我在桑德小村子学会马拉地语,”我回答,“那里的人是土生土长的马拉地语族。他们的印地语说得不好,而且完全不会说英语。他们是地道的、shudha(纯粹的)马拉地语族,他们世居马哈拉施特拉已至少两千年,在这里耕种已有五十代。”

        我停下来,看有没有人对我说的做出评论或提问。他们全都在吃,专注地听着。我继续讲下去。

        “我和我的导游普拉巴克回到孟买后,我去住贫民窟,那是他和其他两万五千人居住的地方。那贫民窟里有许多像普拉巴克那样的人。他们是马哈拉施特拉人,来自桑德之类的村子。他们非常穷,每一顿饭都让他们操心,每一顿饭都是做牛做马干活挣来的。看到来自印度其他地方的人住在漂亮房子里,自己却在首府的贫民窟里过日子,我想他们一定很难过。”

        我吃了几口东西,等昌德拉回应。等了片刻之后,他心知躲不掉,终于开口。

        “但是,嘿,林,拜托,那不是事实的全部,”他说,“事实远不只是如此。”

        “对,你说得没错,那不是事实的全部,”我同意,“那贫民窟里不只有马哈拉施特拉人,还有旁遮普人、泰米尔人、卡纳塔克人、孟加拉国人、阿萨姆人、克什米尔人;里面不只有印度教徒,还有锡克教徒、穆斯林、基督徒、佛教徒、祆教徒、耆那教徒。这里的问题不只是马哈拉施特拉人的问题。穷人,就像有钱人一样,来自印度各地。但穷人太多,有钱人太少。”

        “Arrey baap!”昌德拉·梅赫塔倨傲地说,“嘿,圣父!你说话的口气像克利夫,他是个共产主义者,那是他的狂言妄语,yaar。”

        “我不是共产主义者,也不是资本主义者,”我说,面带微笑,“我比较像是别来烦我主义者。”

        “别相信他,”莉萨插话,“你碰上麻烦时,他就是你该求助的人。”

        我看着她。我们两人对看,直到既觉愉快又觉愧疚时,才别过头去。

        “有个智者曾告诉我,狂热是爱的对立面,”我说,想起哈德拜的某场长篇大论,“顺带一提,他是个穆斯林。理性讲理的犹太人与他的共通之处,比他自己宗教里的狂热分子与他的共通之处还多。理性讲理的基督徒、佛教徒或印度教徒也一样,甚至理性讲理的无神论者与他的共通之处也是这样。我同意他的观点,我与他所见略同。我也同意丘吉尔的观点,他曾把狂热分子界定为不愿改变自己看法,且无法改变话题的人。”

        “说到这,”莉萨大笑,“我们就换个话题吧。快,克利夫,我很期待你跟我说说《卡农》片场的所有八卦,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对!对!”吉塔兴奋地大叫,“还有那个新女孩的所有事。那女孩的丑闻多到我甚至不好意思讲出她的名字,yaar。还有关于阿尼尔·卡普尔的所有事,任何事!我实在爱死他了!”

        “还有桑杰·杜特!”吉塔补充,提到他名字时身体还夸张地颤抖,“你真的参加过他在维索瓦办的派对?噢,天哪!我多希望自己也在场!跟我们说说那派对的事!”

        受那热情如火的好奇心鼓动,克利夫·德苏萨鼓起如簧之舌,大谈这些宝莱坞明星的八卦,昌德拉·梅赫塔则穿插补充令人眼睛瞪大的内幕消息。随着这顿午餐的进行,明眼人都看得出,克利夫中意莉塔,而昌德拉的目光不时落在吉塔身上。他们四个人已打算共度一个漫长的白天和夜晚,而这顿漫长的午餐就是开端。聊着聊着,这两位电影界老鸟对这些话题变得更有兴致,心里隐隐想到晚上的欢乐戏码,于是渐渐将八卦轶事的内容转到性与性丑闻的领域。都是些好笑的故事,有些很光怪陆离。卡维塔·辛格进餐厅时,我们正捧腹大笑。我介绍卡维塔给在座诸位认识时,笑声仍未歇。

        “对不起。”她说,眉头紧蹙,那来自深层而不愿离去的苦恼,“我有事得跟你说,林。”

        “卡维塔,那件官司你可以在这里说。”我提议,仍沉浸在一分钟前的开心大笑里,“他们会觉得很有意思。”

        “不是那件官司的事,”她坚持,语气坚定,“是阿布杜拉·塔赫里的事。”

        我立刻站起来,欠身告辞,向莉萨点头,示意她等我回来。卡维塔和我走到餐厅门厅,等到只有剩下我们两人时,她开口了。

        “你朋友阿布杜拉碰上大麻烦了。”

        “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从《时报》报社的犯罪组编辑那里听到一则传言,他说阿布杜拉名列警方的捕杀名单。他说,一见到就枪杀。”

        “什么?”

        “警方的命令是能活捉就活捉,但绝不冒险。他们认定他有带武器,认为如果想逮捕他,他一定会开枪拒捕。他们奉令,只要他有一丝犹疑,就像杀狗一样射杀他。”

        “为什么?是为了什么?”

        “他们认为他是那个叫萨普娜的家伙。他们有确凿的线报,他们确定他就是那个人,就要去抓他,今天可能已经动手了。孟买警方不理你,这么严重的事,谁也插不上手,我已经找了你两小时。”

        “萨普娜?那说不通啊。”我说。但那的确说得通,百分之百说得通,我不知为什么这么觉得。有太多环节失落了,有太多问题是我很久以前没问,而我早该问的。

        “不管说得通还是说不通,反正事实摆在眼前。”她说,声音随着无奈而同情的耸肩颤动,“我到处找你,狄迪耶告诉我你在这里,我知道阿布杜拉是你的好朋友。”

        “对,他是我朋友。”我说,突然想起我是在跟记者讲话。我盯着深色地毯,想在一团混乱的脑子里理出头绪或方向。然后我抬起眼,与她对望:“谢谢,卡维塔。真的很感谢,多谢,我得赶去看看。”

        “听着,”她说,语气更轻柔,“我发了这则新闻。一听到这消息,我就打电话。如果在晚报上刊出,警方的动作或许会谨慎些。我必须说,我不认为那是他干的。我无法相信,我一直挺喜欢他的。你第一次带他到利奥波德之后,我就有点爱上他,或许我现在仍然爱他,yaar。总之,我不认为他是萨普娜,我不认为他干了那些……可怕的事。”

        她告辞,既为我微笑,同时也为他哭泣。回到餐桌,我道歉必须中途离席,给了一个模糊的离席借口。我没问莉萨是否要跟我走,就直接替她把椅子往后拉,拿起她挂在椅子高背上的手提包。

        “啊,林,你真的得走?”昌德拉抱怨道,“我们甚至还没谈到选派演员的经纪协议。”

        “你真的认识阿布杜拉·塔赫里?”克利夫问,好奇的口吻中带着微微谴责之意。

        我怒目看着他。

        “对。”

        “你要带迷人的莉萨一起走,”昌德拉噘起嘴,“那可是失望变绝望。”

        “我听过他的许多事,yaar,”克利夫不死心,“你怎么认识他的?”

        “他救了我的命,克利夫。”我说,口气不由自主地比我本来的更难听,“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救了我的命,在站立巴巴经营的大麻馆里。”

        我替莉萨开啤酒馆的门,回头望向餐桌。克利夫和昌德拉两人把头凑近,撇开那两个一头雾水的女孩,窃窃私语。

        出了饭店,在摩托车上,我把我知道的全告诉莉萨。她健康的古铜色肌肤一下子黯淡下来,脸色变苍白,但不久就重新打起精神。我提议先到利奥波德一趟,她同意。阿布杜拉说不定在那里,或者留了口信给某人。她很害怕,紧紧抱住我,我感觉到她手臂的肌肉因恐惧而扭动。我们在牛步似的车阵里狂飙,凭着运气和直觉疾驶,就像阿布杜拉会做的。在利奥波德,我们发现狄迪耶喝得烂醉。

        “完了,”他含糊不清地说,从大瓶子里替自己再斟上一杯威士忌,“全完了。将近一小时前,他们开枪杀了他,现在每个人都在谈这件事。董里区的清真寺正召唤为死者祈祷的人。”

        “你怎么知道的?”我质问,“谁告诉你的?”

        “为死者祈祷的人,”他咕哝道,垂着头,“多可笑而又多余的一句话!这世上哪里还有别的祈祷,凡是祈祷都是为死者所做的。”

        我揪住他胸前的衬衫,摇晃他。那些侍者,那些全和我一样喜欢狄迪耶的侍者,看着我,盘算着何时才要出手制止我。

        “狄迪耶!听我说!你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在哪里发生的?”

        “警察来过这里。”他说,突然清醒过来。淡蓝色的双眼盯着我的双眼,仿佛在寻找池底的东西。

        “他们向店老板之一的穆罕默德吹嘘这件事。你认识穆罕默德,他也是伊朗人,和阿布杜拉一样。马路对面的科拉巴警局派了部分警察埋伏。他们说他在克劳福市场附近的某条小街被包围,警察要他投降,他一动不动地站着,长发在身后迎风飘扬,还有他的黑衣。他们讲了好一段时间,竟谈起他的衣服……他的头发,林,你不觉得那很奇怪吗?那是什么意思?然后他们……说他从夹克里拔出两把枪,准备朝警察射击。他们立刻开枪反击,他被子弹打得像蜂窝,连续齐发的子弹把他的肢体打得残破不全。”

        莉萨开始抽泣。她在狄迪耶旁边坐下,哀伤而震惊的他不由自主伸手揽住她。他没看她,没向她致意,只轻拍她肩膀,左右摇;但如果他是独自一人,双手抱胸,他那悲伤难抑的表情大概也是一样。

        “那时候,聚了好大一群人,”他继续说,“人们很生气。警方很紧张,想把他的尸体用厢式小货车运到医院,但群众攻击那辆货车,车上不了路。于是,警察把尸体运到克劳福市场警局。群众也跟到那里,大肆叫嚣辱骂。我想他们现在还在那里。”

        克劳福市场警局。我得去那里,得去看尸体,得去看他,或许他还活着……

        “在这里等着,”我告诉莉萨,“跟狄迪耶一起等,或搭出租车回家,我会回来。”

        一根尖矛刺进我体侧,刺进心脏旁边的上方,从我胸膛顶部穿出。那根尖矛是阿布杜拉的死,是萦绕在我心中的他冰冷的尸体。我骑车到克劳福市场,每一次呼吸,那尖矛就往我心脏再刺深一寸。

        到了市场警局附近,乱哄哄的群众占据了马路,我不得不弃车步行。一走出来,我就发现自己陷入愤怒疯狂、漫无目的地游走的群众当中。其中大部分人是穆斯林,他们反复高喊许多口号,我只听懂其中一部分,了解到他们并非全为哀悼而来。阿布杜拉的死成了引爆了民怨的燎原大火,引爆了市场附近无人过问贫民区的不满和积压已久的不平。群众叫喊着形形色色的怨言,为自己的利益而举臂高呼,我听到祈祷声从几个不同的地方传来。

        尖声叫喊的群众黑压压一片混乱,往警局移动的每一步,都是靠着死推硬挤、打死不退的意志挣来的。人群如潮水一波波涌来,把我推到旁边,再推上前,又推往后。他们推挤,拳打脚踢。我不止一次差点被人们踩在杂沓的脚下,每次都在紧要关头伸手抓住别人的衬衫、胡子或披巾才得以保命。最后我终于看到警局和警察。他们头戴钢盔,手拿盾牌,在大楼的正面排成三或四排。

        人群中有个男子抓住我的衬衫,开始出拳痛击我的脸和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攻击我,或许他自己也不知道,但那不重要。他挥了好几拳,我无路可逃,于是伸出双手保护自己,使劲想脱身。他一只手紧抓我衬衫不放,而且我甩不掉。我上前一步,用手戳他的眼睛,出拳砸中他耳朵前方的头部。他放开手,往后倒,但其他人开始向我挥拳。人群以我为中心散开,我摆好架势,随意挥拳,打任何打得到的东西。

        情况很不妙。我知道我迟早会失去让这群人不敢近身的力气和惊异。群众朝我冲过来,但一次只来一个,没有招式,只会乱打。他们结结实实挨了我一记之后,赶紧后退。我身子飞转,痛击任何逼近的人,但我身陷重围,不可能赢。他们之所以没有黑压压一群扑上来,完全是因为他们喜欢这场打斗,不想草草结束。

        一群人,八个或十个男人,以昂扬的姿态突破包围,哈雷德·安萨里猛然站在我面前。我出于本能想跑,而他差点挨了我一记。他伸出双手挥动着要我停下。他的手下掉头,在人群里开出路,哈雷德将我推在他们后面跟着走。有人从后面偷袭,一拳打中我的头,我转身,再度冲向人群,想跟这城里的每个人干架,想打到他们把我打得不省人事为止,打到我胸口感觉不到那根矛,感觉不到阿布杜拉之死的那根矛为止。哈雷德和他两个朋友抱住我,把我拖出这条街,拖出这条已沦为痛苦、发狂炼狱的街道。

        “他的尸体不在那里!”找到我的摩托车时,哈雷德告诉我。他用手帕擦掉我脸上的血,我一只眼睛很快就肿了起来,血从鼻子和下唇的伤口滴下来。我完全不觉得自己挨了拳头。我不觉得痛,痛全在我胸口里,在我心脏旁,那痛随着我的呼吸,在我胸口进进出出。

        “先前,有数百名群众冲撞这地方,是我们来这里之前发生的事。警察再度驱离人群后,人群转往放置他尸体的那间囚室,发现尸体已经不在了。于是,他们放掉所有犯人,想找到他的尸体。”

        “天啊!”我呜咽道,“怎么会这样?”

        “我们会派人追查这件事,”哈雷德说,平静又自信,“我们会查出怎么回事,我们会找到尸体……会找到他。”

        我骑回利奥波德,见到强尼·雪茄坐在狄迪耶的那张桌子旁。狄迪耶和莉萨都不在了。我在强尼旁边的椅子上颓然坐下,就和数小时前莉萨在狄迪耶旁边坐下的姿势差不多。我双肘支在桌面上,用手腕揉眼睛。

        “真惨。”强尼说。

        “对。”

        “照理说不该发生。”

        “没错。”

        “没必要发生,没必要那样子发生。”

        “对。”

        “他没必要赚那趟钱,那是那晚的最后一趟,但他没必要跑那一趟,他昨天已经赚了不少钱。”

        “什么?”我问,皱眉看着他,气他不知在说些什么而皱眉。

        “普拉巴克出了意外。”他说。

        “什么?”

        “出了意外。”他重复道。

        “什么……意外?”

        “噢,天哪,林,我以为你知道。”他说,脸上的血色渐渐往下退到他紧绷的喉咙处。他的嗓音变哑,双眼含泪,“我以为你知道。刚刚看到你的脸,你脸上的表情时,我以为你知道。我已经等你快要一小时了,我一离开医院就来找你。”

        “医院……”我笨拙地重复道。

        “圣乔治医院,他在那里的加护病房动手术。”

        “什么手术?”

        “他受了伤,重伤,林。他做了手术……他还活着,但……”

        “但怎样?”

        强尼崩溃,大声哭泣,靠着深呼吸和咬紧牙关的意志,才控制住情绪。

        “昨天深夜,应该说是今天凌晨三点左右,他载了一对父女去机场。高速公路上有辆手推车,你也知道,那些家伙在夜里喜欢走大马路抄近路。照规定是不可以的,但他们还是我行我素,yaar,只为了少推那些重车子几里路。那辆手推车载着建筑用的钢材,长长的钢材。在某个上坡路段,推车的人控制不住车子,车子从他们手里滑掉,一直往后滑。普拉巴克开出租车转弯,那手推车整个撞进出租车车头。有些钢材穿过玻璃,后座那对父女马上丧命,身首异处,头和身体完全分开,而普拉巴克脸部受创。”

        他又哭了起来,我伸手安慰。其他桌的游客和老主顾瞥了我们一眼,随即别过头去。他恢复平静后,我替他点了杯威士忌。他仰头一饮而尽,就像我第一天遇见普拉巴克时那种喝法。

        “他伤得多重?”

        “医生说他活不了了,林,”强尼啜泣,“他的下巴没了,钢材把他的下巴整个削掉,什么都不留。牙齿全没了。原来的嘴巴和下巴剩下一个大洞,就一个大洞。颈子也被割开,脸上甚至没缠绷带,因为有太多管子伸入洞里,以保住他的性命。车子撞成那样,他怎么活下来的,没人知道。他困在车里两小时。医生说他今晚会死,所以我才来找你。他的胸、肚子、头伤得很重,他活不了了,林,他活不了了,我们得赶去那里。”

        我们走进重症加护病房,发现基尚和鲁赫玛拜坐在他床边,相互揽着哭泣。帕瓦蒂、席塔、吉滕德拉、卡西姆·阿里全站在床脚,严肃无语。普拉巴克完全没有意识,一排机器监控着他的生命迹象。一堆塑料管、金属管用胶带固定在他脸上,他仅剩的脸上。那灿烂的大笑,那迷人、开朗的笑已不复见。那笑容就这样,一去不复返。

        我在一楼的值班室找到负责医治他的医生。我从腰带抽出一沓百元美钞递给他,请他有任何变化马上告知我。他不肯收,没救了,他说普拉巴克只剩几小时或许几分钟可活,因此才允许家人亲友待在病床边。他说他无能为力,只能等着他、看着他死。我回到普拉巴克的病房,把那笔钱和最近一次出任务赚的所有钱给了帕瓦蒂。

        我到医院洗手间,洗了脸和脖子。脸上的伤口让我疼痛的头净想着阿布杜拉的事。但我不愿想起那些事,我无法承受我那狂放不羁的伊朗朋友被警方包围,打成蜂窝一般,全身是血的景象浮现在我脑海。我凝视镜中的自己,感觉到鼻子的酸楚。我用力拍醒自己,回到普拉巴克的病房。

        我和其他人站在床脚,站了三小时。我筋疲力尽,开始打瞌睡,不得不承认自己撑不住了。我找到一个安静的角落,拿两张椅子靠墙放下后睡去了。几乎一下子就完全坠入梦境。梦中我回到桑德村,漂浮在我抵达那村子的第一天晚上曾遇到的轻声细语的浪潮上,普拉巴克的父亲一手搭在我肩上,而我咬着牙面对满天星斗。从梦中醒来时,基尚坐在我旁边,一手搭在我肩上,我与他四目相对,两人无力啜泣。

        最后,确定普拉巴克活不了了。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点,都接受他活不了的事实。我们经历了四个昼夜,看着他勇敢的小小身躯备受煎熬,看着他仅剩的身躯,看着笑容被截掉后不再圆满的普拉巴克。最后,经过几个日夜看着他忍受痛苦与困惑的折磨,我开始希望他死掉,全心全意地希望。我太爱他,因而到最后,我在清洁工房间找到一个清静的角落,那是一个水龙头不断滴水在混凝土水槽的房间。我跪在印着两个鲜明湿脚印的地上,祈求上帝让他死去。然后,他真的死去了。

        在他与帕瓦蒂同居的小屋里,普拉巴克的母亲鲁赫玛拜,放下她长及大腿的头发。她坐在门口,背对屋外。她的黑发是黑夜的瀑布。她拿起利剪,在靠近头皮处,咔嚓一声剪掉浓密的长发,发丝像垂死的影子般散落。

        刚开始,我们真正爱着某人时,最大的恐惧是心爱的人不再爱我们。其实我们该害怕与恐惧的是即使他们已死去,我们仍无法停止爱他们。我仍然全心全意地爱着你,普拉巴克,我仍然爱着你。有时,我的好友,我所拥有而无法给你的那份爱,压得我喘不过气。即使到现在,我的心有时也依旧沉浸在悲伤中,在每个星星、每个大笑、每个睡眠里都有你身影的悲伤中,逐渐没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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