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跟我们合作,负责我们旅行团晚餐的中国馆子,名叫“天外天”。是间川菜馆子,其中也有几个非常著名的特色菜属于云南风味。离大名鼎鼎的“老佛爷”百货公司,仅有几步之遥。两三天的旅程通常是这么安排的:圣母院,先贤祠,卢浮宫,塞纳河游船;然后是埃菲尔铁塔,香榭丽舍大道,凯旋门;再然后,蒙玛特,还有圣心教堂。至于观光红磨坊与否要视情况而定。最后的一天,当然是把全团的人都拉到九区来购物,看到“老佛爷”的招牌的时候,车里面一片欢呼声此起彼伏,就像是看见了一个失散很久的朋友。
当他们满载而归,心满意足地坐在“天外天”里面的时候,我通常情况下会长长地舒一口气。因为我的工作马上就要结束了。明天,他们会上路继续往北或者往南,在每一个他们到达的国家都会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导游在等着他们。
老板和我点一下头,非常有默契地,吩咐伙计们照着规定的团队餐上菜。店里面因着我们的到来而喧闹起来的人气或多或少让小伙计们兴奋了起来。狭窄的餐桌下面,座椅旁边,以及一切能够用来放东西的地方都堆上了Gucci、CD、Prada、el、Lv……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角落里面有几个年轻的男女,看上去像是两对,年纪大概都不会超过二十五岁。他们也是来这里吃饭的,似乎对我们这群人突如其来的喧闹有一点不满,以一种冷冷的审视的眼光注视着我们。其中一个女孩子胸无城府地大声说:“喂,这些人,是不是就是传说中国内的那些腐败分子?”她的三个同伴一边大笑一边制止她:“小声一点大小姐,这群人可不是洋人,听得懂你说什么。”
我看得出来,他们是留学生。我也看得出来,他们暂时还是快乐的。我对那个出言不逊的女孩子微笑了一下。然后继续张罗着整个团的人坐定:这边的两张桌子最好拼一下,那边的几个Gucci的袋子是谁的赶快拿走,团里唯一的一个小孩子弄翻了茶杯,老板洗手间在哪里……当这一切都解决了以后,我不动声色地选择了一张离那几个年轻的孩子最近的桌子坐下。我喜欢他们,我想听听他们都说些什么。这是我的习惯,我是说,每一次,当我带着一个团的人走进一家中餐馆,我都会习惯性地寻找有没有留学生。若是有的话,就想办法坐得离他们近一点。
因为他们的谈话总是令我想起我自己曾经的生活。我曾经也和他们一样,在巴黎做留学生。利用周末的晚上跟朋友们一起出来打牙祭。一边喝啤酒一边吹牛。那似乎是当时沉闷的生活里最大的快乐。现在,那种曾经让我厌烦厌恶以及厌倦的留学生的生活竟也变成了我非常愿意回忆甚至是怀念的东西。我想,这是因为我已经老了。
没错,我还差一个星期满二十六岁,我已经老了。我是十九岁那年出国的,念了几年书,然后做导游,已经整整七年了。在留学生的圈子里,盛行一个说法,就是说在国外的人,过一年,老三岁。那么我呢,七年了,三七二十一,这下每个人都可以轻易地算出我的实际年龄。
我身后坐着的那两对男女似乎都还没有老。不过很难说,年轻,鲜艳,或者说时尚的外表下面,那颗心的年龄究竟是怎样的,没有人知道。我听着那两个女孩子唧唧喳喳地讨论香水——巴黎的确是这方面的圣地,那两个男孩子交流着在油价飞涨的今天养车的困难。在留学生中,他们应该算是环境比较好的。能看得出,他们身上还没有沾染太多因为困顿所以萎靡的气息。
他们的话题自然而然地绕到了一些认识的人身上。正好是在水煮鱼这道菜上来的时候,身后的一个男孩子说:“听说了吗?有个中国女孩子跳了塞纳河。”刚刚那个说话莽撞的小姑娘说:“嗯。是不是那个在18区一间爱尔兰酒吧当侍应的?我有个朋友的朋友认识她过去的男朋友。我听说她捞出来的时候肚子大得像个气球。”另一个说话声音听上去沉稳些的女孩子说:“她过去的男朋友不是‘重金属’吗?‘重金属’最近在BBS上红得很呢。”
我终于忍不住了,转过头去对他们说:“不好意思,你们说的跳河的女孩,是不是叫苏美扬?”
他们四个人不约而同地一愣。
“我是无意中听见你们说话的。”我不知道自己的解释究竟有没有必要,但我终究还是解释了,“我跟你们说的‘重金属’以前很熟。跟苏美扬也是朋友。所以我特别关心……”
“我还真不大知道这个女孩是不是叫这么个名字。”莽撞的小姑娘无辜地看着我。
她身边的男生有些怀疑地把我从上到下扫了一眼:“苏美扬,这个人好像在哪儿听说过,就是不知道……”
“没错,就是苏美扬。”另外一个女孩子接上了话,“我过去也认识她,不过这两年没什么联系了。也不知道她到底遇上了什么事。”
那个一直沉默着的男生惊讶地看她一眼,“你们俩就住在同一条街上,两三年都没见过一次?”
他们在说什么我已经听不见了。我已经不关心。现在我终于确定了,那个塞纳河里的女孩,是我认识的苏美扬。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听到他们说有个女孩跳了塞纳河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到了,说不定是苏美扬。
那一天,我把整个团的人送回了酒店。告诉他们次日清晨的集合时间。等明天早晨自会有一辆大巴来把他们像送货那样有条不紊地送到比利时。我这次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下一个团要在下周三的时候到达戴高乐机场。所以说。我眼下拥有一个长达五天的周末。我决定去喝一杯,反正现在这个时候,如果回家的话,蓝缨是不会在家的。
蓝缨是我女朋友,我们已经同居了七年,目前正在冷战中。
七月的巴黎依然不是夏天。一直以来,我的印象中,巴黎一年大概有六个月都是冬季。然后剩下的六个月就很难说了,一周是初春,一周是晚秋,怪诞得很。刚刚到巴黎的时候,最头疼的就是这种天气。因为这让我们不得不把一年四季的衣服全都拿出来时刻准备着。当初我和蓝缨一起租一间只有十五平方米大的房子,我们不得不把整个屋子里可以想到的空间全部用来挂衣服。我们俩是在来巴黎的第一年闪电般地认识并且同居的。这在留学生里。一点都不稀奇。那时候我十九岁,我似乎说过了;蓝缨十八岁,在国内的学校里因为恋爱的关系闯了祸因此被家里送出来。如果是在国内的某个城市里,我跟蓝缨的相遇以及相恋或者还能模仿一下那些拙劣的偶像剧的场景,顺便搞一些同样拙劣的悲欢离合出来。但是,在当时,我们是一起被命运抛到了一个搭错布景的舞台上。于是,就只能在懵懂中凭着本能演出一场没有剧本的,即兴发挥的戏码。最后的结果或者尴尬到光怪陆离,但是那毕竟是我们自己的故事。
那个时候,刚刚抵达巴黎的蓝缨被她的中介公司安插到了一间18世纪的老旧的石头房子里面。阴冷,潮湿,壁炉里面还总是传出来不知道是不是老鼠的可疑声响。偏偏同屋是几个同样不怎么通法语的孟加拉还是巴基斯坦的留学生。也不知道最初是因为什么,总之后来他们几个联合起来,不准蓝缨用公共厨房里的微波炉,不准蓝缨把自己的名字贴在楼下的信箱上,等等等等。然后蓝缨一个人,不声不响地收拾好了她的两个大箱子,倒了好几趟地铁,在深夜的时候来投奔她的表姐。当时我们三个人合租一套公寓,我,蓝缨的表姐,还有表姐的男朋友,外号叫重金属。我和蓝缨就是在这样一个狼狈不堪的夜晚认识的。
有一天,表姐和重金属彻夜未归。那一天,蓝缨睡在了我的房间里。午夜,我们脸红心跳地经历了彼此的初夜,凌晨两点的时候,已经像是生活了很久的夫妻一样讨论着如果从表姐这里搬出去的话,我们俩应该找一间什么价位什么地段的房子。我觉得我们变成了古时候的人,先经历了洞房花烛夜,然后再慢慢地开始相敬如宾。次日清晨,我们俩走到了塞纳河边上。这个城市一切如常,没有人对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或者在他们眼中,一对黄皮肤黑眼睛的东方人,一对都是花样年华的东方人,手牵着手出现在这个城市本来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清晰地感觉到,我十九岁的身体里有种什么东西,已经熄灭了。于是,我就顺利地、无声无息地开始变老。
七年下来,我和蓝缨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充足的理由分开。我们经历过了世间的饮食男女经历过的所有考验。比方说天长日久之后的厌倦,比方说因为柴米油盐而拌嘴乃至纷争,比方说短暂的见异思迁之后再于某个凌晨抱头痛哭,总之,什么都经历过了,除了热烈似火凛冽如冰的,疼痛的眷恋。现在的蓝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可怜兮兮的被孟加拉人欺负的小女孩,她烫着很妖娆的卷发,涂兰蔻唇膏,一举一动都透出一种走过江湖的女人才有的干练。在她打工的那家温州人开的化妆品免税店里,那些初来乍到的小女孩都叫她“蓝缨姐”。她以一种温暖、热情、非常有分寸的口吻接她们的电话,解答她们的所有问题,比方说移民局办居留的手续,比方说哪一家银行的手续费比较低,比方说怎么找医生打胎。或者在某些人的眼中,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巴黎人。
只不过,她现在已经不会再用那种温暖的语气跟我讲话。我心里清楚得很,她已经逐渐地,逐渐地瞧不起我。我来巴黎七年,先后换过很多所学校,都没能读下来。我本来也就不是什么会念书的人。最终,我好不容易拿到一所私立学校的学士文凭。学校的名字我就不想再提了,说出来会让人笑话。我的老爸在国内是经营旅行社的。所以,毕业以后我的工作就变成了替他的旅行社接待来欧洲,尤其是来法国旅游的团。这两年因为这个关系,我也算是跑过了欧洲大大小小的二十多个国家。可能在未来的数年内,还将这样毫无指望地在景点与景点之间穿梭下去。一句话,终其一生,我恐怕都会是个仰仗老爸吃饭的人。蓝缨和我不一样,她可以凭自己的力量取悦所有的人。几乎每一个初次见面的法国人都会夸奖她的一口法语。她马上就要在一所名校拿到她的硕士学位了。她的洋人导师要她毕业后暂时留在实验室里帮上半年的忙,并且慷慨地告诉她找工作的时候一定会帮她写措辞美好的推荐信。就连她只是打工赚零花钱的化妆品店的老板娘都喜欢她,总是指着她告诉那些难缠的顾客说:“她是我们店的经理,有事情跟她说是一样的。”
所以说,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蓝缨有的是理由离开我。我知道,她之所以还没有开口说分手是因为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不舍。或许她不知道,我对她,其实也只是剩下了那么一点点的不舍而已。我总是会想起,那年她才十八岁。她裹着被子坐在昏暗的斗室里跟我一点点地算房租还有电费。她在十八岁的时候经历了贫贱夫妻百事哀,在十九岁的时候懂得了,什么叫做相濡以沫,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了,任何梦想。现在她二十五岁了,世故,坚强。性感,无论是经济还是精神都很独立,对这个世界已然胸有成竹。可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从来没有享受过青春。这就是我心里总是怜惜她的原因。
我坐在地铁上慢慢地回想。有好几次,我都想把手机拿出来给蓝缨打个电话,可是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二号线往北走的方向上。既然如此,我只好选择在十八区下车,然后在那里找个酒吧了。姑且就去蒙玛特附近的那间爱尔兰人的酒吧好了,那是刚刚离开这个世界不久的苏美扬曾经工作的地方。
我和蓝缨是在来巴黎的第三年认识苏美扬的。那时候我们的生活已经有了变化。两个人都在念书的同时找到不错的地方打工,因此有足够的钱供我们周末的时候跟朋友们吃喝玩乐。巴黎这座城市是非常适合醉生梦死的。我记得当时,蓝缨的表姐嫁了洋人,落单的重金属找到了新欢,就是苏美扬。当时我们四个人连同其他一些狐朋狗党,常常在巴黎狂欢到凌晨。如果理智尚存的话,就一大群人在午夜的街道上狂奔着去赶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如果理智已经没有了,就玩儿通宵。看着曙光一点点地染白天空,惊讶地发现巴黎的黎明跟家乡那座城市的黎明一样,萧条,寂寥,找不到一点点繁华的痕迹。
就是在那段时间,那段常常度过一个又一个狂欢的通宵达旦的时间,我才觉得岁月其实是悠长的,哪怕是巴黎的岁月。
那间爱尔兰人的酒吧在一道狭长的巷子里面。十八区的某些地方还保留着非常古老的巴黎的面貌。雨果小说里面记载过的,1848年革命的巷战怕是发生在这样狭小的街道里面。有些地方的甬道用非常细小的石头一个一个圆圆地铺成。这样的道路对于穿高跟鞋的女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刑罚。可是印象中,美扬从来都穿着七厘米的高跟鞋在这种路面上健步如飞。功夫的确了得。那些年,我们几个人总是走在后面,看着她一个人非常轻盈地把我们甩得很远。她纤丽的背影跟这条古旧的街道浑然一体。然后她就会转过脸,对我们清脆地微笑着:“你们快一点啊,我上班要迟到了。”
美扬算不上是漂亮女人。跟蓝缨比,没有蓝缨漂亮。可是在她的脸上,自有一种能够让人过目不忘的东西。曾经,在那些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里,我无数次地想要研究出来美扬身上到底有什么能够让人如此印象深刻。终究没有得出什么有说服力的结论,只好沮丧地归结为“气质”。如今我旧地重游,来到了我们曾经用来挥霍时间的酒吧,可是,美扬已经不见了。我甚至要从一些陌生人的嘴里得知她的死讯。我不知道在她轻盈地把自己交给塞纳河的时候,她有没有想起我们,有没有想过要给我们拨个电话,虽然这两年我们已经没有见面,可以说已经形同陌路,但是看在曾经亲密无间地一起狂奔着追赶最后一班地铁的份儿上。总该告个别吧。
不过我确定,美扬不是个薄情的人。更进一步说,我一直都觉得,美扬是我们曾经的那个圈子里面,最情深义重的一个。可是现在,美扬死了。不肯给我们这群人留下只言片语。
晚上十点,是任何一间酒吧刚刚开始嘈杂的时刻。烟雾缭绕,一股沉堕的气息。不过这种沉堕令人感觉很舒服,因为不伴随着发霉的味道。我挤到吧台前边去,跟酒保要了一杯小小的苏格兰威士忌,有些犹豫到底是该一饮而尽来表示对美扬的祭奠,还是应该一点一点慢慢喝完以示怀念。我知道这很虚伪,可是我实在没有别的方式来表达如下的想法:美扬,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知道你死了。我会想念你。不敢保证常常想念,但是偶尔的想念是一定会做到的。当初那个圈子里的其他人怎么样我不管,我一直都觉得,你不是一个平凡的女人,虽然你已经没有了向世人证明这一点的机会。
那一年,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四个人在某个星期天的早上到一座监狱去。严格地说,是由曾经的监狱改造成的博物馆。我们四个:美扬,重金属,蓝缨,还有我,我们糊里糊涂地就闯了进去。进去之后才知道,那座监狱可以说大名鼎鼎,关押过玛丽王后,也关押过罗伯斯庇尔或者是丹东——我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这两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中的一个。我们兴致勃勃,走马观花地看完了牢房的遗址还有陈列在牢房里面的蜡像。不失时机地对任何一样可以开玩笑的东西开些不那么高级的玩笑。重金属一本正经地说:玛丽王后的胸真有这个蜡像这么大吗?然后,不知不觉间,我们就来到了后院。是一个类似天井的小小的院落,地板上全部都是青苔。角落里有一个石雕的水池,一个长满铜锈的水龙头不怒而威地滴着水珠。一个跟我们一样的游客漫不经心地走上去,拧开这个水龙头,灌满他自己的矿泉水瓶子。我们四个人不知为什么,看到这个人如此随便地拧开这个水龙头灌水的情景,不约而同地沉寂了几秒钟。然后蓝缨迟疑地把手伸出去接这个龙头滴出来的水珠,像是被烫到了似的惊呼着:“好凉啊。简直要冻着骨头了。”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说不定玛丽王后在临上刑场前,也如这个游人一般,喝过这个水龙头里的水。几个小时以后,她走上了断头台,这个傲慢、挥霍无度的女人在断头台上不小心踩了一下刽子手的脚,然后她依然风度翩翩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发现,美扬不见了。几个人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去寻她。再一次看到玛丽王后的蜡像时,我简直都想用我中国口音十足的法语问她一句:请问陛下有没有看到我们的同伴。原来美扬一直都待在那个小院落里面。我们看到,她弯下身子,把她白皙的手伸到那个水龙头下面,就维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似乎也已经凝固成了蜡像。那些在蓝缨口中,凉得会冻着骨头的水一点一滴地在她的手心里聚集着,那只手显然已经变成了冰雕。
听见我们叫她,她转过脸来,嫣然一笑。她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非常强烈地转瞬即逝。我们几个人都有点惧怕这种灿烂得没有道理的微笑,然后她说:“我刚才看见了玛丽王后,真的玛丽王后。”
“神经病啊。”蓝缨骂了一句,随即大家都开始嘻嘻哈哈地开玩笑了。她毫不在意,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她说的恐怕是真话。也就是在那个瞬间里,我才突如其来地有了一个念头:美扬怕是一个不可能活得很久的人。我自己也马上就开始嘲笑自己这种荒唐而又迷信的念头了。不过我的确是在这个时候,隐隐约约地明白了,美扬身上那种令人难忘的东西是什么。她如此年轻,可是她眉宇间却拥有一副非常沧桑甚至是萧条的神情。尤其是,当她粲然一笑的时候。
威士忌喝完的时候,我又要了一大杯啤酒。冰凉的啤酒才能唤起一点身在夏天的感觉。就在我百无聊赖地端着啤酒离开吧台的时候。听见身后一片嘈杂声中,一句非常纯粹,非常清楚的中国话:“郑韬,真的是你。好久没见!”
苏美扬端着一杯跟我一模一样的啤酒,笑盈盈地站在我的身后。
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简直像个蠢货。回想起几分钟前我还在一本正经地考虑着到底用怎样的方式喝完眼前的威士忌才能适度地表达我对死者的怀念,这个美丽的死者就笑意盈盈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仿佛是上天敬我的一记响亮的耳光。我怎么会愚蠢到去听信几个陌生人茶余饭后的闲聊?
于是我非常尴尬地微笑着:“嗨,美扬,真的是……好久不见。”
“两年半没有见面了。”美扬精确地说,“总是想着,这个周末一定要给郑韬和蓝缨打个电话。可是每个周末快过去的时候才跟自己说,还是等着下一个周末吧。”她轻松地微笑,表情一如既往。
“谁说不是,”我点头,“我们也是一样。”
“我看呀,”美扬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啤酒,“咱们都是被这个没有效率的国家变懒了。总觉得日子还长得很,什么事情都不用着急。好像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
“没错,”我苦笑,“你最近还好吗?”
“老样子。去年年底的时候跟一个画廊签了约。时不时地给他们画几幅,这间酒吧的工作是两个月前才辞掉的。你呢?”
我细细地端详着她,她似乎是有了一些改变,牛仔裤和垂着网状流苏的黑色上衣上缀满了亮亮的珠子。唇膏也变成了闪着珠光的颜色。她曾经从来不做这种亮闪闪的打扮,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很适合她,让她身上沾了些非常适度的风尘气。我笑着说:“我已经不念书了。做导游,其实是在给我爸打工。无非是为了混口饭吃。什么都不大在乎了,就连蓝缨看我都越来越不顺眼,好像也可以不怎么在乎。估计是活到另外一种境界去了。”
“你和蓝缨这么多年也不容易。”她摆出一副老朋友的样子劝我,“你看我和重金属,过去觉得根本没什么可能分手,最后还不是连两年都没有撑过去?所以说,你们俩都七年了,是特别难得的。能挽回的话还是尽量挽回的好啊。”
“你呢?”我赶紧转移了话题,“这两年,身边有男人吗?”
“男人那种东西,”她淘气地拖长了音调,“要多少都有啊——”然后我们俩一起非常开心地大笑了起来。不约而同地举起了手中的杯子,清脆地碰了一下。
“来,喝一个,美扬,”我诚恳地说。“庆祝重逢。”
“没错,庆祝久别重逢。”她专注地盯着我,眼睛里漫上来一股黑暗的水汽,那是一种令我特别感动的神情。
然后,事情就有些混乱,但其实是按照意料之中的那样有条不紊地发展着。我们不断地碰杯,不断地庆祝重逢,酒意上来的时候,人们都很容易地就肝胆相照了。我也不知道那天我们到底喝了多少,就连是什么人付的账也搞不清。再然后,我头昏脑涨地拉着同样晕乎乎的美扬走到了地铁里。再再然后,当我突然清醒的时候,已经站在美扬的公寓门口了。
“我是今年一月才搬到这儿来的。”她握着一把老式的钥匙,笑吟吟地打开了门。
我不是小学生,我当然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既然都到这一步了,那就让它继续发生下去好了。在这一刻装模作样地道别显然更不地道。美扬走进了浴室里面,然后我听到了淋浴喷头的声音。我一个人歪在沙发上天旋地转地躺了一会儿,一阵恶心就突然间涌了上来。来不及多想什么,我也立刻冲进了浴室里,抱着马桶一阵狂吐。耳边,淋浴喷头的水声生机勃勃地回响着,似乎淋湿了我的脑膜。
吐完了,把马桶冲干净,清醒了。再打开水龙头洗脸漱口。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应该跟正在洗澡的女士道个歉。所以我抬起头,冷不防地,发现美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浴帘拉开了。
我细细地凝视着她的身体。我本来想说:“好漂亮的文身。”但话到嘴边的时候,发现那根本不是文身。她的腿上,脊背上,腰上,长着一层银色的闪着蓝色光泽的鳞片。是非常微妙的一种银色,灵动而寂静。再仔细看,她的脚趾缝里,已经长出了同样是银色的蹼。她一览无余地站在我的面前,忧伤地看着我,在一个本来是最普通的都市男女偷情的晚上,向我暴露了她最珍贵、最绝密的隐私。
我这才知道,她原来如此信任我。
“郑韬,”她悲戚地说,“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难看?”
我摇头,慢慢地说:“美扬,塞纳河的水很凉吧?”
“你全都知道了?”她惊异地瞪大了眼睛。
“我是今天刚刚知道的。”我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她,果不其然,她的身体冰凉。就像多年前,关押玛丽王后的监狱里的青苔。
“郑韬,你不怕我?我现在是鬼。”她安静地含着眼泪。
“我一点都不怕,美扬。只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那么做。”我说。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郑韬。我只是寂寞。可是当我发现就算是死也消除不了寂寞的时候,鳞片已经慢慢地长出来了。所以我偶尔会溜出来,到我原先常去的地方逛逛。幸亏塞纳河是不结冰的,所以我怎么样也不会被封在冰层下面。不论是什么时候,只要我想,我就可以出来看看。今天遇上你,我真的很高兴。”
我慢慢地亲吻她的鳞片,我们疼痛地痴缠。那个夜晚似乎是一个时光的伤口,所有的欲望和柔情都源源不断地,像新鲜的血液那样涌出来。“天哪,郑韬。”她陶醉地叹息着,“我真是嫉妒死蓝缨了。”
我捧起她的脸,非常庄严地说:“你记得,我会经常带着团里的游客在塞纳河上坐游船,如果你看见了我,一定要想办法跟我打个招呼。明白了吗?要经常地跟我打招呼,不然我会挂念你。”
“好。”她点头,甜蜜地微笑,“这是个秘密,咱们俩的。”
笛安,女,生于山西太原。2003年开始发表小说,著有长篇小说《告别天堂》、《芙蓉如面柳如眉》等。中篇小说《莉莉》获2007年首届西湖·中国新锐文学奖提名,并入选中国小说学会优秀小说排行榜。现在法国巴黎第四大学(SORBONNE)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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