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终于把那个叫人讨厌的行李箱塞进行李架,安安稳稳地在车厢里坐下来,那个女孩便开始和我说话。而在此之前,我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她,即使软卧包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在开口同我说话之前,女孩似乎一直在看着窗外,她的白色毛衣和窗外站台上那些影影绰绰的褐色灯光构成了她所给予我的所有印象,哪怕在多年之后,当我想起她的时候,也只能模模糊糊地回想起那个她和车站的昏暗灯光所叠加而成的形象,伴随着浓烈的钢铁气味和不知从哪儿飘来的茶叶的香气。即使我们在那个晚上匆忙地做完爱后,我看着她的眼睛,我依旧不知道她究竟是一副什么模样。
女孩转过头问我是不是在看列维·斯特劳斯的《忧郁的热带》,当她问我的时候,说实话就连我自己也不能确定此刻是不是正在读着这本书,尽管《忧郁的热带》我已读过数遍,在情绪低落的时候,我总会随身带着它。
“是的。”我说。显然我的答案有些仓促和呆板,甚至显得不太友好。但我深知这些故事的结局,在大多数情况下无非也就如此,一张唱片,一本小说,一段难以消耗的时光加上一个姑娘,随后便是如同一堆难以处理的脏衣服一样的热情、思念、欺骗和分离。我的未婚妻正在那座我必须在明天中午之前抵达的城市里等着我,这也许是我在近三年里都不会感到厌恶的女人,她有着坚毅的性格和一颗温柔的心。也许,我想也许,在明天中午火车到站之前,我不想同任何人建立任何短暂的温情脉脉的关系。
我的冷漠并没有让女孩感到沮丧,她继续向我提着一些彼此陌生的人们在相互接近时难以避免的问题。你去那儿干什么?去旅行还是回家?你来这里干什么?是工作还是访友?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一直在低头看书,甚至在回答她的问题的时候,也不愿意抬起头正视她的眼睛。女孩身上所散发出的一种令我无法揣摩的香气搞得我有点心烦意乱。当然,在那个时候,她还并没有使我着迷。
“那么,你也是那个学校的老师?!”女孩惊奇地,几乎就要喊起来了。
“是的。”我皱了皱眉头,因为她把我所工作的地方草率地称作“那个学校”而感到生气。——“那个”,好像她提及的是某个不体面的或者说充满了暧昧色彩的地方,就像每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提及生殖器官,总是不愿言明,而是习惯用一些古怪而又愚蠢的词语一带而过一样。
“那么,你认识夕何吗?”女孩问。
直到现在,我才把自己的眼睛从书上慢慢移开,将目光落在她身上。女孩很漂亮,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眼睛和头发都出奇地黑,显得她身上的那件毛衣白得格外刺目,就像突然出现在夜晚的一种疾病。
“你认识他吗?夕何,他也是那个学校的老师。”女孩又重复了一遍。
我怔怔地看着她,并在脑袋里迅速寻找着她的脸,她是谁,我并不记得。在所有我所结识的姑娘中,并没有这样的一张脸。难道我们曾经在黑暗中礼节性地相爱过?又或者我喝醉了,并在酒醒之前就离开了她?也有可能只是一面之缘,在某次聚会上,有人曾把她介绍给我认识?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女孩也同样怔怔地看着我,激动而又困惑。她难道一点也不知道?我就是夕何。
“你认识夕何?”这次是我问她。
“是啊,她是我的男朋友。”女孩在说到“男朋友”这个词的时候,眼神中闪过一丝犹豫。
我再一次核实了那个“夕何”的工作单位,和我同在一所大学,同在一个系,甚至同教一个专业,那几乎就是我了。我立即意识到这也许只不过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我的某个精力过剩的朋友,在泡妞的时候借用了我的名字和身份,这极有可能,我十分了解那些家伙,他们绝对干得出来。
“从你的眼神中我看出来了,你一定认识他,对不对?”女孩说。
“对。”我几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这个“对”字,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陷入了某件麻烦而冗长的事件之中。
“呵呵,从你一进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之间肯定存在着某些牵扯,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感觉我们应该是一类人,是那种应该早就认识或者迟早都会认识的人。我看见你在看《忧郁的热带》,夕何也很喜欢这本书,出门总是带着,当时我就觉得,反正,感觉很古怪。”女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但他好像没有怎么提到过你,当然,我和他也不是很熟。”我狡黠地看着女孩,想从她那里获得一些线索。毕竟,这样奇怪的巧合总免不了会让人产生疑惑并不由自主地开始提高警惕。
“你现在一定不太见得到他,他已经快有一年没去上班了。”女孩说道,“以前还每周去一次,现在根本就不去,但是学校依然保留了他的教职。”女孩停顿了一下,像是在下某个决心似的。她抿了抿嘴角,随后便用一种平静地却又极端痛苦的语调说道,“他疯了,他要写一本永远也不可能完成的书,现在已经疯了。”
我看见她胡乱地整理着自己的刘海,先是把中间的分到左边,又把右边的再分到中间,她一定意识到此刻我正盯着她看,于是便抬起头,友好地对我微笑。
火车犹如一条狡猾的蛇,平滑而又优雅地在大地上移动,它是什么时候开始前进的,我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透过车窗,可以看见另一辆和我们一模一样的火车,那里灯火通明,里面的陈设同这里完全相同,那里面的乘客们就像我们一样,麻木而又略带惊奇地注视着对面这辆交错而过的火车。有时候你甚至都无法分辨究竟是谁在移动,谁在静止,尤其是身在这样一个巨大的永远都在滚滚向前的东西里面,你根本就没有必要去分辨这个问题。
我试图将话题引向夕何,但其实我并不愿意这么做,那是一个我无法了解并且也无需了解的人,一个已经疯癫的人。唯一的区别在于,他和我同名同姓,并且和我在同一个地方上班。我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想拿起书继续读下去,但又不愿就此放弃这个年轻的姑娘,就在我犹豫不定的时候,包厢的门被打开了,走进来一位胖乎乎的老人,他不由分说地坐到了我的身边,然后便开始不停地用手帕擦汗。
“隔壁的人在打扑克,只能到这里来清静清静啦。”老人笑呵呵的,车厢里的的暖气使他汗流浃背,即使脱得只剩下一件衬衫,但仍在不停地流着汗。老人看了看手表,对我们说:“还早呢,十点还没到。”然后他又说,“隔壁包厢实在太热了,许多人都在那里,还是你们这里凉快些。我猜他们一定把暖气调到了二十八度,但的确是有些太热了。”
老人的出现使我和女孩之间似乎产生了一种微妙的亲密关系,我们就像两个木讷的主人正在接待一位友善却又异常乏味的不速之客。所以在老人问起我们是不是新婚夫妇时,我并没有明确地表示否认。我偷偷地看她,发现她并未表现出局促不安,依旧是盘腿而坐,细眯着眼睛,像个孩子似地认真地听老人说话,但我知道她肯定什么也没听进去。除了谈论自己的退休生活,老人说的最多的便是儿子,就在他那位卓尔不群的儿子终于晋升为公司高级主管,并成功地买下了人生中第一所住宅的时候,女孩终于从自己的床铺上站了起来,礼貌地对我们点了点头,表示她想出去透透气。
我随即便跟了出去。
我站在过道的吸烟区里抽烟,从这里可以看见她。那个“夕何”所带给我的诸多不愉快的感觉仍然挥之不去,使我觉得沮丧、愤怒,胃里一阵阵地泛起酸意,而这种不快又极其自然地转嫁到了那个女孩的身上。我看见她站在狭窄的过道尽头,双手撑在隔板上,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那是一个黑漆漆的完全不值得欣赏的世界。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想快步走到她身边,在她耳边说上几句下流话,狠狠地羞辱她一番,但我知道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完全是出于我的欲望和恐惧,直到如今,我依旧不肯承认她的美丽,她应该是美丽的,就在那个瞬间,甚至非常美。
现在她正在和一个身材高大的列车员聊天,列车员把她逗得哈哈大笑。我又点上一根烟,想等列车员离开的时候漫不经心地走到她的身边去。然而女孩忽然朝我转过身,随后便慢慢地向我走来,她的脸上没有丝毫羞涩,就好像她早就知道我等在那里,并且早已做出了向我走来的决定。
“要不要去餐车坐一会儿?”我问她,“去吃点什么?”
“好。”她说,她的眼睛就像一个还未圆满的故事,等着我用某些我不愿付出的东西去将它们变得充盈和完整。
餐车位于十号车厢,当我们来到那里的时候,餐厅里还有三四对客人。这里的环境算不上雅致,但无疑已是整辆火车上最叫人赏心悦目的地方了。软座沙发,适度的光线,铺着格子台布的餐桌以及墙上挂着的黑白老照片很容易叫人产生一种恍惚和优越,认为自己已经永远地脱离了紧张而又脏乱的旅途生活。音乐是那种庸俗但又美好的欧美怀旧歌曲,我记得这张专辑,那是94年的格莱美合辑,我最早听它的时候还是磁带,我记得那个夏天我和一个姑娘在闷热的出租房里没日没夜地谈话、看电视、做爱。筋疲力尽之后我们就会赤裸裸地躺在地上听这些情歌,磁带应该是她带来的,封套上用大红色的宋体字写着“爱之小屋”。每天早晨我都会把她送回学校,在离开她的时候,我总是悲伤得难以附加。像这样的经历在我的生活中只此一次,等到博士毕业之后,我已经彻底忘记那个姑娘的名字了。
我们在一个临近通风口的地方坐了下来,服务员笑脸盈盈地递上了菜单。为了表现自己的慷慨,我点了很多菜,还要了一瓶最贵的红酒,女孩平静地看着我,在我点菜的时候她一直没有说话。
餐车让我感到神清气爽,我一点也不后悔来到这里。菜很快就上齐了,我们吃着被淀粉和糖包裹着的不怎么新鲜的鱼,喝着不知道在哪里储存的葡萄酒,那酒在进入喉咙的时候,甚至有些温热。
女孩谈到了那位始终在流汗的老人,我们很想知道他现在还是不是依然坐在我们的包厢里抱怨着车厢里的暖气,我们用一种近乎刻薄的语气谈论着老人的儿子,并为此而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意。
“那么——”我说,试图掩盖自己那微妙的慌张和不安,“你说的那个夕何,他确实是疯了?”
女孩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她眨了眨眼睛,像是要哭,又像是要微笑。这通常是一个人在陷入回忆之前必然会表现出的一种伤感情绪,她直直地看着我,对我说:“有时候我觉得,如果他爱我,他是不会疯的,可是他不爱。”
我请求她和我讲讲“夕何”的事,那种感觉十分奇怪,就如同你急于想知道别人对你的评价,这种想法简直就叫我发狂,但我竭力掩饰住了。女孩的语速很慢,她是一个讲故事的好手,所有的一切在她那温柔、清悦的嗓音的抚摸下似乎都被蒙上了一层柔情,但这份柔情毫无缘由,叫人厌倦。
我惊奇地发现,那个“夕何”同我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同样傲慢而又笨拙的父母,同样无聊的少年时代以及对于这个世界同样的失望情绪。他住的公寓和我现在的家只相隔三条街,他常去的电影院也是我经常去的(尽管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去了,现在我对看电影这件事已经越来越厌烦),他所喜欢的书籍全都是我曾反复阅读过的。我们打发周末的方式也十分相像:散步、睡觉、开车远行或是和女人睡觉。在对待爱情的问题上,我们具有同样的观点:必须保持清醒的自我,享受情爱,但决不深陷其中。
我开始竭力在自己周遭的朋友圈里捕捉这个“夕何”的影子,如果女孩所说的一切属实,那我几乎就应该认识这个家伙,我确信无疑,我一定认识他!可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这让我又开始感到不安,我问女孩,有没有他的照片。
“没有。”女孩摇了摇头,随即便喝了一大口红酒,她笑眯眯地看着我说,那种笑容在我看来多少有些挑衅的意味,“和你差不多。”
“是啊,现在要找到两个相似的人,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因为大家的生活看上去都差不多。”我说,并为自己的这番精辟见解而感到满意。
“朝九晚五,上班下班,每周和老婆做爱一次,热爱生活但憎恶隔壁邻居。”女孩说完便放声大笑起来,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其实也并不完全正确,那个“夕何”并不是我,不,准确地说,他和我并不相似,许多我想要去干却终究没干的事情,他全部干成了。比如大大方方地接受一个大一女生的挑逗,顺利地同她上了床并摆脱了她,比如喝醉之后就决不刷牙,就算自己最中意的姑娘在一旁百般劝慰,也丝毫不为其所动,比如拒绝给那些没完没了的基金会捐款,比如收集世界地图,然后最终放弃生活。在这一点上,他完完全全地战胜了我,甚至叫我羞愧难当。只有在一个方面我做了他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他想养条狗伴他终老,但合适的狗迟迟未曾出现,而我现在家里养着一只傻头傻脑的雪纳瑞,那是我的未婚妻的小宝贝,这是我一生中所做出过的最大的牺牲。
“你在打拍子,是什么节奏?”女孩忽然问我,她的眼睛似乎被蒙上了一层薄雾。
“什么拍子?”我问。
“你的手指,你一直在打拍子。”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左手一直在餐桌上神经质地敲打着,听上去很像一首节奏明快的进行曲。我马上停了下来。
身后传来了一阵嘈杂声,几个民工模样的人和餐车的服务员们发生了争执。他们买的是站票,然而硬座车厢人满为患,他们便想到餐车里来休息。服务员态度生硬地表示餐车从不接待不在此处消费的客人,请他们回到他们该去的地方。其中的一个年纪较大的男人和颜悦色地说他们可以不坐沙发,只是在地毯上坐上一会儿,而且绝对不会堵住过道。服务员显然不会同意,他到值班室去叫来了乘警。
其中一个两三岁左右的孩子,被一个中年妇女抱在手中,他向我们伸出双手,嘴里咕咕哝哝地说着些什么。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一种形象,一个脏兮兮的拖着鼻涕的丑陋的孩子,最麻烦的是你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哭闹,他马上就要哭了,双手还一直伸向我们,我猜他是想要桌上的水果。
女孩挑出几片西瓜,又拿了半个橙子和几颗葡萄,盛在一个干净的碟子里。她蹦蹦跳跳地向那个孩子走过去,可就在她即将把碟子递到孩子手中的时候,几个穿着制服的乘警手脚麻利地将那伙人赶了出去,孩子终于“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哭声回荡在狭长的车厢里,听上去刺耳并且诡异。
当她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有些尴尬。
“再来一瓶红酒?”我试探性地看着她,她的脸已有些微微的红了。
“好的。”她说。
服务员微笑地送来了一瓶价格不菲的劣质红酒,并为刚才发生的“突发事件”向表示我们表示歉意,我们不知该如何回答,在那一刻我真想告诉他其实大家都是混蛋。
车窗外已是漆黑一片,只有餐车还是明亮的。如果此刻有一个流浪汉站在远方的田野里,他一定会看见这个光斑,就像黑色大地上的一道细小却刺眼的伤疤,随着一声轰鸣急驰而过。他一定会狠狠地诅咒我们,诅咒那些在深夜仍在疲于奔命的人,而且是坐在一片光明之中,漫无目的地驶向前方。
我已暗暗下了决心,决不告诉她我就是夕何。但我对那个我从未谋面的“夕何”却产生了无限的好奇,我知道现在我必须和眼前的姑娘调情,但我是不会放弃继续打听关于“夕何”的所有事情的。
我点燃一支烟,想平稳自己的情绪,好让一切都在我的控制下自如地发生。女孩轻声地问我是不是也可以给她点上一根,我点点头,把手中的烟递给了她。
“你刚才说,他是为了写一本书而疯掉的?”我问。
“是啊,听起来有点怪。”女孩笑了笑,但眼中却没有笑意。她使劲地吸了口烟,像在跟谁赌气似的,然后继续说道,“从去年开始,他决定要写一本伟大的书,他说他要通过这本书来解决人类所有的问题,这是他从18岁开始就一直在琢磨的事情,他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我不禁心头一怔,忽然产生了一种不详的预感,因为这个想法也正是我一直深藏在心中的愿望,写一部伟大的书,解决人类最本质的问题。
我感到一阵眩晕,为了摆脱这种眩晕,我又喝了一大口酒。
“呵呵,真巧,我在十八岁的时候也想写一部这样的书。”我说。
“对,就像你说的,说不定每一个喜欢阅读和思考的男孩子,在那样的岁月里,总会冒出这样的想法来。但是没有人真正会去做,我的意思是,其实从去年他决定放弃学校工作,开始埋头写书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注定是要疯的。”
“现在呢?他写得怎么样了?”我感到喉咙一阵阵地发涩,嘴唇干得厉害,我又喝了一口酒。
“他曾经一度写到了一千六百多页了,但还是没有写完,有一天他把所有的手稿都烧掉,然后又重头开始写。”
我记得在多年以前,我提起笔,颤颤巍巍地在稿纸上写下了第一章的名字——《论人类幸福的根源》,但是这个名字使我困惑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无法决定是先写幸福还是先写苦难,我想用短篇小说的形式开始这一伟大的论述,之后又决定从物理学角度先就一些始终被人们忽略的却又至关重要的问题做一番深刻的解析,随后再做文学性的阐述。在经过了一番痛苦的自我搏斗之后,我决定放弃这部书的写作。现在这些稿纸依旧留在我书房的某个角落里,它们就像一堆过时的散发着恶臭的袜子一样叫我深感恐惧和厌恶。
“他为了这本书付出了很多心血,尽管在别人看来这是一项十分可笑的工作。”女孩并不看我,她的目光掠过我的头顶,落在一处我并不了解的地方,“呵呵,说来也可笑,他起先想把第一章命名为‘颜色’,他认为世界的奥秘就隐藏在所有不尽相同的色彩之中,他根据颜色将所有的事物分门别类,描述他们的品性、特点和命运。但是后来他又改主意了,他开始醉心于对数字的研究,1和2在他看来不仅仅是量上的差异,它们代表着完全不同的信息量以至于最后彻底规范并制约了这个世界。”
“这个论点已经不新鲜了,毕达哥拉斯早就这么说了。”我说。
“不,那是完全不同的。”
“你怎么知道?”我问,带着明显的不友善。
“因为他是与众不同的。”女孩对我微微一笑,那笑容似乎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让我鼓起勇气继续同她进行这番怪异的交谈,“那时候我们刚刚认识,每次我到他家去的时候他都在写那部书,而我是他所有女朋友当中唯一一个可以在他写作的时候不离开的人。”
“他有很多女友?”
“是啊,应该有很多吧,虽然我从未真正见过她们,但是我能感觉得到。有一段时间,他还试图专门辟出一章来写写‘性’,他说那是许多世俗问题的根源。”
“我也曾这么想过。”我说,“但是现在已经完全被我推翻了,那样的想法是偏执的。”
“你可以这么认为,当时我只是觉得他有些过于沉迷了。”
“然后呢?他还想写什么?”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女孩停住了,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轻轻地把它吐了出来,这一次呼吸在我看来极度漫长,好像她在做一种高深的游戏,目的就是让我败下阵来,立即承认我就是那个叫“夕何”的人。
在那一刻我真想拽住她的头发对她大喊,命令她不要再这样折磨我了。
“我去学校门口等他,当我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情况不妙。他的眼神很可怕,像是要去赴一个约会,而且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回到公寓之后,他告诉我他不想再去那个鬼学校了,那里的一切都叫他讨厌,他要专心写书。然后我们就开始做爱,这是他第一次把我放在书桌上,以前他从来不让我靠近那个地方。他轻轻地,几乎从来就没有那么温柔过,把我放在上面,然后亲吻我的脖子,我看见他哭了,但是仔细一看又好像不是眼泪,是汗珠。那个晚上我们一直在做爱,完全都绝望了。到了第二天中午,他叫我滚出去,他说从此以后他都不愿再看见我。”
我在等着她哭,然而她却没有哭泣,这多少叫我有些失望。我想在这样的情境之下,我应该默默地握住她的手,我琢磨了一会儿,发现她的手一直交叉在胸前,这是一个带有某种防御性暗示的动作,我知道我们之间永远也无法相互理解,这个想法在当时的确让我觉得有些沮丧。
“直到最近我才明白。”女孩继续说道,声音听上去就像她在一座遥远的山上和我讲话,“他只不过是想通过写这部书来放弃生活罢了,他早就厌倦了。”
“可是——”我说,“这也不能证明他疯了啊?”
“这还不疯?他都不愿意去生活了。”
“是啊,也算是疯了吧。”
之后,我们便长时间地望着窗外,一句话也没说。
由于火车的过道过于狭窄,根本就无法同时容纳两个人并肩而行,我们只能一前一后地走着。车厢里寂静一片,偶尔传来几声婴儿的啼哭和充满了美好愿望的鼾声。她走在我的前面,就像一朵单薄的云在慢慢向前飘着,我清楚地知道接下去将要发生什么。如果那个不请自来的老人已经离开的话,一切都将进行得十分迅速。从女孩的步态来看,她也早已明白这个夜晚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她时不时地回过头看看我,脸上带着疲倦和温柔,这叫我十分动心。
于是在回到包厢之后,我们很自然地躺在了一起,当我终于脱去了她的那件白毛衣的时候,一列火车从我们对面飞驰而过,在快速闪过的灯光下我看见她苍白的脸,似乎带着一个我们都不愿启齿的疑问,我刚想要吻她,她便闭上了眼睛,于是我只能非常简洁而迅速地开始并结束了这场相爱。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她并不在包厢里,昨晚所发生的一切似乎都化成了叫人略感不适的酒精沉淀在我的胃里。她也许去洗漱间了,过了一会儿便回到了包厢。她依然微笑地看着我,就像刚认识那会儿一样。车厢里传来了列车员甜美的嗓音,她说早餐有白粥、面条和年糕。女孩盘腿而坐,我所熟悉的城市如同布景一样在她身后慢慢展开,她看着我,然后忽然对我说道:“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了,我和夕何就是在火车上认识的。”说完,她又对我微笑起来。
女孩下车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和我挥手道别,也许我希望她能那样做,又或者我并不奢望这种无用的礼节。我独自坐在车厢里,现在还不想动弹。我忽然想到昨天夜里我们都在试图不发出一点声响,黑暗中只能听见火车那笨重而有序的轰隆声,她的身上有一股被雨淋湿后的青草的香气。
我有些后悔没有抱着她一起入睡,火车上的床铺倒底是过于狭窄了,她一定是在后半夜偷偷回到了自己的床上。但是有一点我必须肯定,并且应当为此而感到庆幸——我并不是那个“夕何”,我和那个疯子没有任何关系。一想到这点,我就感到无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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