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我有一个同桌,她初中里和沈浩杰同校。每次放学一起骑车回去的路上,她总要告诉我沈浩杰有多迷人,说他个子高高的,长得很酷,会弹吉他,会打篮球,等等。那时候谢霆锋刚刚出道,贝克汉姆也仅仅是新秀,但同桌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们会红,不时以这两个人来比喻沈浩杰,说他有多酷。然后我们走在路上,好几次她忽然变得扭捏起来了,说,你看你看!沈–浩–杰!说了好几次,我都没有看到真人,越发好奇起来。她拉着我专门跑去他们班级借书,又不好意思问他借,在楼梯的转角有一个男生笑笑地路过,手里颠着一只篮球,她赶快拉拉我的衣服,我就知道是他了,可是,还是没看到长什么样子。
高中里的生活是很无聊的,别的班级好多对恋爱的,我们班级却像弱智儿童一样不开窍。所以我们也仅仅只是在校园里东晃晃、西晃晃、看看男生。终于有一天,在我完全没有预料的情况下,这位神秘的同学忽然给我写信了。我都忘记是谁转给我的信,只觉得万分惊奇。信超级长,有整整15页纸,写在带小碎花的信纸上,显得很女生气。在信里他说,听说我得了新概念作文比赛的奖,料我写作一定很好,所以把自己写的小说给我过目,他写道:我预感到这篇小说也许是我人生当中唯一一篇像个样子的东西,我以后再也写不出来了,我再也不会有这种感觉了。
在小说里他写了一个叫雪儿的女孩,写他们日常的孩子气的恩恩爱爱,写他们决定私定终身的时候,雪儿忽然去了加拿大,写他日夜思念却一去不复返的爱情。笔调真的是清新至极,我都能感觉到女孩子那带着淡淡体香的衬衣,那细微不易觉察的甜蜜表情。总之这篇其实是日记一样的小说看得我心碎了一地,就回信各种赞扬,同时深表向往,向往他年纪这么小,就轰轰烈烈地恋爱过。随后他就约我出来见面,那时候已经高三了,我压力很大,长胖了十几斤,而且剪了一个游泳头,还穿着一身跟男生一样的球衣。他也没好到哪里去,也比之前浮光掠影看到的样子胖出许多,穿了一件拖拖拉拉的大衣,走路一晃一晃的,脑袋很大,表情很奇怪。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被男生约出来,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约会,因此在知道他要来的那个中午,我的心一直砰砰地跳个不停。看到他难看的样子,我不仅没有失望,反而松了一口气。我们沿着学校走了一圈又一圈,也不怎么说话。但是我觉得很美好,虽然我知道他有多爱日记里的那个女孩,但一点都不觉得羡慕和嫉妒。他告诉我他是11月15日生日,所以大家都叫他小五。
好像有几次是信直接放到我抽屉里的,还有CD什么的,因此我开始期待抽屉里的惊喜。有时候我也去他班级里坐坐,翻翻他的抽屉,就觉得很甜蜜。那时候眼看就要高考了,我们班的学生疯了一样地打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篮球,只要是自修课,我们就全体跑去打球,汗水流了又干,我知道高考很快就要来临了。也许是压力无处宣泄,我开始按照他家的地址,每天半夜读书读累了,就骑很远的路,去看他家的灯光。每次都有一盏台灯在那边迎接着我,看到我就感觉很安慰。
高考过后,我知道他会来找我。我躲在家里不出门,生怕会错过他的电话。家里开着空调,我像死掉一样静静躺在床上,等着成绩也等候着他。其实第一次见面以后他就变得冷淡了,信也写得少了,他也从来没表露出喜欢我的意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会来找我。有一个晚上他终于给我打电话了,他说他有一个乐队,在一个酒吧排练,让我去找他,我们约在八佰伴喝奶茶的地方。我在那边等了一个下午又一个晚上,直到打烊。回来的时候,我没有开灯,静静地倒在床上哭了。我摸出来一枚他随手丢给我的游戏币,正面代表他喜欢我,反面代表他不喜欢我,就这样抛硬币抛了一个晚上。
我只知道我不能去主动找他,千万不能去找他。事实上我连他家的电话号码也没有。后来隔了很久他又来找我,谈起那天,他说完全忘记了要来找我。又后来过了不知道多久,他说,他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和班里的好朋友打赌,赌5张CD能把我约出来。我知道了自己遇到了不好的男生,原来同桌说的他花心、爱玩的故事都是真的,原来他真的是在施展自己的魅力而已。我很不甘心。我承认我就这样陷入了小女生的漩涡里去了。过了段时间高考成绩出来了,我知道我和他一样去了南京的学校。这时候我们班的同学开始轮流请客吃饭,我们结伴在外面通宵打冒险岛,打保龄球,在宾馆开了房或是去某个同学家里打通宵扑克,因为我们全部考上了,家长笑得合不拢嘴,任凭我们疯狂玩了一个月。有一次我是真的喝醉了,走到窗边,想要站到窗沿上,被一个男同学看见了,他拉住我,说你醉了。男同学一直觉得救我一命,后来他和小五上了同样的大学,后来我每次去找小五,失望而返的时候男同学会撑了把伞,在雨中等我。
接着就是去上大学。新的学生公寓很漂亮,原来南京的大学并不像传说中那么破旧,我的灰扑扑的心情转晴了一些。开始我的整个心思都在他那边,他的学校离得不远,坐公车大约要半小时,我有时没事就坐公车过去晃一圈,因为离得近的原因他也常常来找我,每次都让我介绍女朋友给他,我把宿舍里三个女生都介绍给了他,都嫌他丑没看上他,他还是常常一副失恋的样子。那时候很流行西祠胡同,我们就去对方的院校灌水。从那边我知道了他又恋爱了,又失恋了。他在BBS上写他的恋爱故事,引来不少读者,但我总觉得他越写越差了,一次比一次写得差。我相信他第一次写信告诉我,以后都不会这样深刻地恋爱了,我知道这个事情是真的。我很心疼他。这段时间是大一,我常常躺在床上哭,床是高挂在写字桌和衣橱上方的小天地,那段时间我很多愁善感,听音乐会哭,看小说会哭,总之陷在自己愚蠢的情绪里。他会陪我去买打口碟,渐渐的我迷上了摇滚乐。
他说,从那时候开始,他一直说我是他很好的朋友,很好的兄弟一样的朋友。他还解释说,不喜欢我是因为我不是他想象的那种小鸟依人的女生,我给他的感觉,就像一个小男孩一样,他感觉不到我的女人味。于是我就做了他很好的兄弟,他隔一阵会在半夜两三点打电话来说,我失恋了,陪我喝酒,陪我吃夜宵。其实我们见面次数真的不算多,但每次都是在他痛苦迷茫无助的状态下,在深夜的冷风中他欲哭无泪、欲眠无休的状态中,他仿佛有种与生俱来的颓废,这种颓废也感染了我。我感觉他就是一个深渊,他的情绪就是一张深渊一样的网,我只要在他旁边,就能感觉到他的忧郁和狂暴。
最开始的时候,他来我家,让我弹琴给他听,翻翻我看的书。到后来的时候,我们在南京的冷风中漫无目的地走,哪怕走到天亮,哪怕他像一个乞丐一样坐在街边,露出那种精神病人特有的神色,他都不会碰我一下。
其实他的大学生活蛮丰富的,他又组了乐队,不时参加诗社、话剧团,还拍起了DV,变成了学校圈子里小有名气的人物。海子诗会的时候,南京的一帮作家在下面坐着,他可以跳上桌子大骂某诗人“你这个傻逼!”每遇到他认为很牛逼的人物,他也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并称赞我,说我是他最欣赏的人之一。但不久他又会惹麻烦,那些被他甩掉的女生会来找我诉苦,有一个跟我说了她为小五堕胎的经历,说吃了不好的堕胎药,血流了一床。我听了又惊又气,惊得是他幸亏没有把我当女人,气得是每次他把女生甩了,却表演得自己很惨一样。刚开始朦朦胧胧的好感,终于被这些残酷的现实击碎了,我觉得我对他的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破灭了。
我开始找男朋友,我交了男朋友,贡献了我的初吻,终于有男人把我当女人看了。但这个时候他又来找我,说要拍他的青春短片。那时候时髦的学生都爱拍DV,他很快找了一个他们学校的女生,和我们学校的一个男生,兴高采烈地拍了一段时间,记得那个短片的名字叫《旧爱》,有张招募演员的海报贴在我们学校水房的墙上。这个叫《旧爱》的短片拍完就算完了,怎么都没有剪辑出来。当时用的还是8mm的带子,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用了。
就这样我认识了一些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也认识了些我们学校话剧社团的人。我们一起去看过几场演出,有一次他也上台了,那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弹吉他,但是具体的情形我实在是忘记了。那时候我觉得我已经不怎么喜欢他了。
他并不喜欢我的男朋友,因此在一个情人节的时候把他另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介绍给了我,那是他高中的同班同学煎饼,也弹吉他,听摇滚乐,给我写信。有一次在无锡,很平常的,他带我去他家里,我忽然发现,高三的时候原来我每个夜晚去隔窗相望的那户人家并不是他家。他从阁楼的灰堆里找出当年的录像机,当年的旧带子居然还能播放,那是太珍贵的回忆了,我们的青春都在这两盘小小的带子里,他把带子交给我,我把它交给一个导演,让他转带子。带子后来找不到了,我每年回国都会打电话给这位导演,问问他找到带子没有。
后来又过了很多年,前年的时候我决定彻底回国。我结婚了,也准备生孩子。我的丈夫跟他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不文艺,一点都不。让我觉得安全,安全得好像永远不会对别的女人有兴趣。安稳,承诺和我过一辈子,头发剃得短短的,永远不会像他那样耷拉下来,或在风中飘荡着。
但不久,我这个安稳、安全感十足的丈夫说他要离婚。我觉得我终于,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堕落了。多年苦心经营的安稳打破了,或许在内心深处,或许我喜爱的类型已经定型,虽然我是那么不愿意承认。我也不懂我自己的内心。
记得那天我又见到小五和煎饼。一直都是乖乖形象的煎饼也离婚了。只剩下颓废的小五,居然婚姻美满,而且很快就要当爸爸了。他们并排站着让我拍了张照。小五长成了我最厌恶的样子,中年男人油腻腻的脸,大肚腩,被酒色财气熏染的痕迹,而煎饼却还是当年的小清新,烫了一头卷发,瘦瘦的,穿着标志性的格子衬衫。他们并排站在一起,我觉得我们三个的关系真是亲密得像一个圆圈一样,圆满光明,彼此互补,彼此带有最真挚最深刻的理解。
后来和小五聊天,我才知道他仍然爱玩,他玩女人的故事惊得我眉毛都要掉下来了,那个女人也是一位高手,他花了半个晚上才讲清楚他俩在情场和商场上恶斗的故事。最后那个女人一无所有,失去了生育能力,并且精神也有些失常了。我心里再一次感慨,感慨他没有试图伤害我,一次也没有。在高三的暑假,在我的大学时代,他让我那么着迷过。他这个情场老手其实只要一伸手,我就死掉了。
但他并没有。于是在我心里,他永远只是个大男孩。只是爱玩,迷茫,有自己的梦幻世界。只是,每当我在恋爱当中遭遇挫折,遇到冰山,当年那种为了莫名奇妙的感觉忘乎所以、痛苦万分的感觉都会回来。他给我的那种感觉,是永远无法抵达的感觉。
人与人的关联真的很奇妙。他那副腌腌臜臜的样子,那一副活不下去的颓唐,牵动的竟是我整个青春的回忆。有一次,记不清是他第几次失恋,半夜他打电话给我,在走廊上,走廊旁边的墙上被我划了一道一道的铅笔印子,那是我想他、又没去找他的标志。他在电话里忽然说:“做我的女朋友吧!”我的心忽然停止了跳动,它好像再也不会跳动了。隔着电话他的声音是那么遥远,我几乎听不见了,我躺下来,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浑身发烫,那是一种初恋的感觉。那一刻初恋的甜蜜击中了我,等我回过神来,他又在讲着别的事了。我记住了他的声音,很好听的声音,故意显得磁性的声音当中有种小孩子特有的语气。
故事总是如此,某年某月我又听到了相似的声音,我又陷入了当年一样绝望。绝望得沉浸在悲凉当中。我再一次感觉被抛上天空,又跌落下来,溃不成军。但其实也还好,就像沈浩杰一样。每次他恋爱的时候,他都觉得这是他人生当中最后一次恋爱了。但又会发一次疯,一把火烧掉所有的森林。
每一次失恋我都会想起煎饼,他说,我一点都不喜欢那种完全把自己交付出去的爱情。我的眼前出现一个杂技团,一男一女在高空里荡秋千,荡在一起,两手相托,一人离开秋千,把自己完全、完美地交付给对方,那种全然的相信与承接,那种摇摇欲坠的惊险与刺激。
在冬天的雨里淋一身冷雨只为了看那一盏台灯的光,那盏光的背后其实他并不存在。其实都是自我在无止尽地索取与寻找。在尚未相遇之前,在擦肩而过以后,其实寻找的都是相似的自己。
有时想想,觉得爱过这么多次,让我坠入爱河的都是相似的感觉。都是小五给我的,没有指望但又无法拒绝。当他在撤退,我才知道。也许人就应该单纯一点,抱着没有希望的希望去爱,没有疑问,也不保留。因为爱来爱去,都是在爱自己,那也无妨,爱了就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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