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想到,我会在“山水堂”遇到小茂。那个地方被置换成江西菜馆前,是我们少年时期的乐园。如今的公园已经彻底转化成中年人跳舞的场所,算是上海奇景。全世界的公园、动物园,唯有中国是从早晨7点就开门,迎接各路阿姨爷叔们跳舞。无论他们的观众是自己,还是孔雀、河马、大象。
小情侣们不再逗留公园了。我们的乐园,我和小茂,就这样彻底被堙没了。
公园中,再也看不到见证过我和小茂第一次亲吻的小学生了。彼时他们比我们还要兴奋。那些孩子,现在恐怕已经陆续变成了我们当过的那种纠结苦恼的高中生。这条放学路上,我们简直是看着他们从捧在手中的肉球一路疯长成少先队员。其实我一直很疑惑,那些孩子偷看我们时,不会被蚊子咬吗?那是多炎热的夏天,知了声嘶力竭。反正我那天亲完嘴回到家,腿上被咬了三十几只蚊子块。蚊子亲起人来,可比我和小茂要熟练多了。而往后我们的很多次,也都没有第一次那么耐心,任凭汗珠过境至对方面颊,一路免签。
再然后,热火朝天的夏日就被切断了。
我最后一次见小茂,我们大一。他刚做完手术,捧着一个抱枕,略微浮肿地坐在我对面。那时候,“山水堂”的所在还是一座红茶坊。大理石的桌面,放着一盏可以翻页、又嵌有嘟嘟报声的点单机。茶坊在我们心中,算是一个相对成人化的地方。软坐沙发低矮,就好像塌了似的,小茂的膝盖刚好高过桌板,这令他的坐姿看起来很像的篮球运动员。当然那是他所热爱的职业。凡是写到作文,《难忘的事》,他写篮球;《记一个有趣的人》,他写篮球队员;《记一件集体活动》,他写篮球队比赛。套不到篮球,他就什么都写不出。语文老师问他为什么写来写去只写一件事,他就抬头,嘴巴合不拢,尴尬成O型。额头上冒汗,沿着山水般起伏的面颊,流到脖颈、胸襟、肚皮……最后发出一个怪声:“啊?”
即使刚历经大病痛,他也是高中时一样,愣愣地注视我,皮肤白得像棉花糖。可面对他,我还是有些怵,且暗自下决心,往后再也不要见他了。我快要搬家,从浦西到浦东,随母亲嫁过江,远得很,他又刚走过生死一线,都是一言难尽。最关键是,其实分手也就分手了,我总觉得背着男朋友去看他不太好。要不是他病了,我也不会和他见面。
他见我沉静了许久,忽然说:“这次我是偷跑出来的。妈妈不让我出门。”而后他就神经病一样地笑了。我只得问他为什么逃出来还捧一个抱枕,他答非所问,说“小洁,我身上又多一道疤了。”
疼吗?我心想。“男人有疤好呀。”我却敷衍着答。假装他不过是经历一场伤风打喷嚏。
“可是我以后不能再打篮球了。永远。”
哎。永远。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永远。我们不太使用这些夸张的词。但我觉得那个“永远”听起来挺摄人心魄,就像书里叫王若飞的那个人说一个什么词早就从他的字典里“抠”掉了,听起来像挖掉一颗坚硬的鼻屎一样疼痛。
小茂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我挺喜欢他,他也挺喜欢我。那时我们在新村附属的中学上学,他个子高,又一年四季穿着长裤。我甚至觉得他可能是一个残疾人,好像电影里的大兵,撩起裤腿,惊现一根钢铁支架。
他的确是我的钢铁侠。
有次我赶不及上课,一路飞奔,拐角处撞向他的胸脯,“砰”的一个闷响,邦邦硬。我眼冒金星,抬头望他,他淡定又不正经地说:“对不起郑小洁,我胸硬吧。”
我心中默念一声“十三点”,头骨疼的要死,但很奇怪,我没想要他道歉。那年我们都初二,在学校里我不是漂亮起眼的女生,也没有被男孩子弹过胸罩带子、或往我的头发上扔难拔的苍耳。他是不起眼的男生,除了有一次因为跟同桌吵架,头上被浇了一碗白菜汤之外,从没引发过任何群体性关注。
但他用手“撩菜”的那个手势,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后来他上台做检查,说了一句摄人心魄的话:“虽然我揍了王某某,但这是因为他把汤倒在我的头上,是对我人格的‘wuru’。”他写不来“侮辱”两个字,自己读到那个高级的拼音时都哽咽了。
这是他第一次写作篮球以外的事,哽咽的那一句,真是催人泪下。我知道那个拼音,是因为他的检查后来被贴在走廊里。但我在心里原谅了他,我觉得绝对是那个皮大王的错。那个人简直就是上了发条的神经病,因为他有一次抓着我的胳膊说:“郑小洁!新买的袜子为什么有个洞!”……“哈哈哈你这个笨蛋,没有洞怎么穿啊!”
那个傻冒就像是一个苍耳。我真怕老师怀疑他拉着我的胳膊就是早恋,我怎么能跟这样的人早恋啊!那才是对我的wuru。
自从那次撞击后,我和小茂多了眼神的交流。我每天清晨在他的桌肚里塞一听红茶,外包装是一个白色挺括的塑料袋。被他发现是我的那天,我刚结完帐要走出超市,他笔挺站在我面前,好像一堵墙似的,我差点又撞过去。他却矫捷闪开了,指着胸口说,“疼啊”。
往后的每一个清晨,总是我给他买一听红茶,他给我买一罐可可,害我那一年的第一节课总是憋尿。
2008年,当美国正式拍摄大片《钢铁侠》时,我才想起小茂来。想起他对我说,“我不当你的钢铁侠了,我这里有一道疤。”他指指胸口,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他将抱枕移开,从t恤的圆领处扒开一尺距离,我见到了一个细腻的伤口。那时很多事都开始变得先进、面目全非,计算机从N86变成奔腾、照片不用洗、音乐可以download。开刀缝合也不必埋线,直接粘合。我还有点不习惯。最难是我们后来渐渐没有了共同语言。有一次他问我的偶像是谁,我说我的偶像是谢霆锋。我问你的偶像是谁呢?他说:我的偶像是成吉思汗。
说起来我这些年挺常想起小茂的。那天分手时,他还递给我一个巨大的礼品盒,我接过来,以为是什么扭转乾坤的礼物。打开后才知道,是500多个塑料袋。曾经装过我送他的红茶,他送我的可可。每一只只用过一次,非常挺括,折叠得整整齐齐。仿佛旧年图书馆的借书卡。
说实话,这些年我再没见过比这些塑料袋更像爱情的东西。但我在心里默默回答,“来不及了,因为我和另一个人,已经出去旅行过了”。那是一件比去茶坊要“高级”的多的事情。无法挽回。所以即使我面对那些整齐如熨烫过的白色塑料袋心如刀绞,我也必须让自己相信,我已经不爱小茂了。
离开他的这些日子里,我过得并不顺利。在有人追我的时候,也会大度地臆测一下小茂现在的女友,是不是好看、丰满,或者不巧,他爱上了一个河东狮。人过了15岁,总要面对的,就是比薄情再多一点严酷的爱。但那也是爱。
我忽然想起了好多事,如我和小茂分手,好像是因为有一天我在相约的地方等不到他,发动了他的十几个朋友,当他被拐卖一样找他,最后发现他在网吧。他对我大吼大叫,我也大吼大叫;我和阿杰分手,好像是因为我发觉他去学妹人人网上留言说自己病了,明天不能一起吃饭。但他没有跟我说他病,也没有说要和别的女生吃饭。于是我大吼大叫,他边打喷嚏,边大吼大叫……然后……再然后我吼过很多人,很多人吼我,如今我28岁了,觉得有点没意思了,又有一点觉得从前自己也的确有些精力充沛。我忽然发现高、富、帅、跳远、跑步、篮球男都不适合我了,一个人住久以后忽然认定会修马桶、撩下水道头发、重装保险丝、设定路由器的男人最最美妙……
我曾经在飞往香港的航班上,遇到一次雷暴后的迫降。我看到窗外电闪雷鸣,耳旁却听不见任何恐怖的声音。我隐隐觉得死神就在我身边了,在起舞,或是死亡的某一个开场程序。我就好像上海动物园里被迫欣赏老阿姨跳《英雄赞歌》的一只孔雀、河马或大象,被迫让自己想想死亡,与风险。
小茂的身体,在被修补时,也许也跟我看到机舱外绚丽雷暴的画面差不多吧。那么静、那么血腥、那么迫人。其实身体的病痛、婚姻的风险在那一刹那都变得轻盈。
因而当我再度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和一个女孩子蜷在山水堂的角落时,心脏即刻间被击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们四条腿,那么近地靠在一起。我犹豫了一分半秒,要不要上前寒暄。毕竟与上一次,相隔了整八年。
小茂和那个女孩,缩在“山水堂”的角落里,仿佛是在注视iPad上某种需要凝神操作的程序,这样的倚靠与分享的动作令我感到陌生。小茂的手指在触屏上摩挲,有时他移来,有时她移去。看起来是那么正经,似乎也不讲什么深情。
他胖了,肩膀依然很宽阔,但积了一些肉,不那么钢铁了。可能是缺乏运动的关系。他已经“永远”不能运动。永远有什么好。
我自己没有iPad,随身碟的容积超过128M后,我与小茂就分开了。所以我们很少像他们这样共同注视一种事物,除了合抄作业。
“好久不见,黄小茂。我刚从香港出差回来。真巧在这里遇到你。”我硬撑着血脉贲张的身体向他走去。
小茂的眼神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惶恐,嘴巴张成O型,但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从他微胖的脸颊上,并没有“读取”到爱,也没有恨,也没有遗忘,而是一种读取失败。他像一只空白的文档,愕然面对我,以至于我要想方设法地注释、忏悔,才能看到这些年我们各自的变迁。
“这里都变成饭馆了。呵呵。我是来……谈点事。忽然看到你。那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吃。”我又补充道。
其实我没有看到那个女孩子的面孔。她至始至终没有抬头看我,我也看不到她。倒是小茂的过度沉默让我有些尴尬。我们对视了几秒钟后,终于我还是决定见好就收,既然他也没有恶言相向,如同后来我遇到过的许多人那样。
他们应该很快会结婚吧。转身时我忽然想。那也挺好,比我好。小茂看起来真不错,没有暴毙、也没有孱弱。小茂是一个多好的人。他还记得这里,会带女朋友来。他一点都没有变,三伏天还穿着长裤。永远不运动后,他至少没有抛弃玩游戏的本性,替女友如痴如醉地打着游戏。我的蓝屏手机中,贪吃蛇永远停留在他打的那关没有突破。如今还睡在我的抽屉里,死尸一样。
而当我终于被一阵夺命Call催到包间坐定下来时,已经全然没有先前的纠结、感伤与凌乱。我忽然意识到,小茂也可能会忘记我。永远的忘记我,像忘记腿上蚊子块的原址。
“郑小姐,迟到可真不是个好习惯哦。”
对方是一个看起来有点年纪的人,是我母亲说的“典型张江男”,单纯、聪明、有钱、好管理,父母都是公务员。“这个多好,你还想要怎样的人?”她每次都这么说,带着某种悲情的绝望。
钢铁侠。我心里回答。冒着满脸的汗,像头上被倒了一碗热汤、受到了wuru一般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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