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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中往事

        为何嗜饮酒,我至今也说不上来。

        能想起最早的对此的解释,大约是小时候家庭聚会,我约摸三四岁,表哥拿起一个大马克杯的啤酒,嬉笑着问我敢不敢喝酒,我一把抢过杯子,咕噜噜就喝完了,之后眼前一黑,咕咚倒地睡了过去——当然这都是后来大人告诉我的,他们津津乐道好多年,并在我小学毕业之前一直以此来取笑我,“你喝了那么多啤酒,以后要长胡子嫁不出去的。”

        后来我还真长出了胡子,嘴唇上方有比其他女孩子浓密的细细绒毛。上初中时,同班的男生知道我暗恋体育委员,在我面前大笑着说“先去刮刮你的胡子”。我感到耻辱异常,每两周仔细清理唇上的绒毛也成为必须的事项。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和我的女朋友接吻,她抱怨,“你嘴唇上面硬硬的,刮到我了”。

        虽然也不知道是不是那杯酒带来了之后的种种困扰,不过就算事先知道了,恐怕也没什么不同——我又怎么会为了一个甜蜜的吻而放弃饮酒呢?

        小时候眼见的,多是白酒。那时的父亲每天都有人请客吃饭,我也就屁颠屁颠地跟着去。我最喜欢吃蛇,一方面是椒盐蛇碌确实好吃异常,另一方面是喜欢看那富有仪式感的一幕。戴白色帽子的厨师推一个小车进包间,底层是在笼子里活生生的蛇,他一把将蛇揪到半空,干净利落地划下一刀,扯出绿莹莹的蛇胆扔到白酒里。然后这围饭局的主人,拿起酒杯一口干掉。旁人纷纷赞着,“大补”。

        过了很多年我第一次读马尔克斯,却莫名其妙地不断回想起这一幕。总觉得这里头有一个同样魔幻的东方故事。

        真正开始饮酒,大约还要从高考结束那晚开始。命运总是有些离奇的巧合,又或者说是我们总在寻找一些不寻常的节点,试图证实我们的命运并非千篇一律、无足轻重。高考结束那晚的前半夜,宿舍区陷入癫狂,所有人都在大叫、大笑、唱歌、喝酒,还没来得及大哭。我走在路上,被我们班一个男生拦下来,他笑嘻嘻地举着半杯琥珀色液体,说,“威士忌,黑牌,敢不敢喝?”大概在他眼中,我这种好成绩的乖宝宝肯定要如临大敌,我斜乜他一眼,抢过来一口干掉,甩头就走,留下他在后面呼天抢地:“我操,你还真喝光啊,很贵的啊……”

        从那时开始,我就知道我这一生都会热爱饮酒。

        大学最频繁的饮酒,无非是在烧烤摊上。学校在海边,旁边就有几个烧烤大排档。坐在质量低劣的塑料椅上可以看见海岸线。南方的夏天,入黑挺晚,晚饭去吃烧烤的话,可以沐在蛋清一样澄明而微微发青的暮色里,海风吹得发丝凌乱,带着浓淡相宜的咸味。这时候来上几瓶冰凉的啤酒,整个人都像诗人一样,除了钱以外什么都有。有时候也热泪盈眶,问上几句“这个世界会好吗”,或者感叹“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其实那时候有什么梦碎的呢,明明还做着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在图书馆看小说一看就是一天,累了趴在木头桌子上睡到饿了自然醒。大概对于青春的感伤也只属于青春,当真正开始面对日复一日的工作、加班、信用卡账单、水电房租、甚至房贷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心力感伤,就好像从来就没有过青春这玩意一样。

        但是关于烤串与啤酒最棒的部分,还是在酒后,摇摇晃晃骑着单车回宿舍。除了担心太晚回去宿舍锁门要爬窗进去以外,无所忧虑。有时在校道上一群人边骑车边大声唱着傻头傻脑的歌,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想起来,好像还真的是这么回事。从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用着小燕子和五阿哥的包书皮,直到在大学的一次次饮酒以后,声嘶力竭地唱,整个青春都在里面了。

        毕业以后,几乎不碰啤酒,一方面是怕胖,朝十晚十坐在办公室里,稍不留神就像吹气球一样胖起来,另一方面大概因为我终究是个叶公好龙的爱酒者,我爱的是酒后的晕眩快感,对酒本身没什么讲究。

        最开始总是冰水兑梅酒,用装咖啡的大马克杯来喝,酸甜甘美的滋味,喝到大半杯时脸上便飞起酡红,正好微醺。后来每日一两杯地饮得多了,就嫌它过于温吞,渐渐不怎么再饮。

        现在提起梅酒,记起的倒是那时候有男生追求,每天写一封情书,知道我嗜梅酒,他写,“初见的时候,心觉你像一瓶清香的梅子酒……我饮过雁北烧刀子那样的浓烈火春,也尝到江南玉浮梁一般的芬芳天禄,然而轻则太轻,重则太重,竟都不如一瓶南昆山捎来的梅子酒了。我看见你,就知道你本不该是悲伤的人,像梅雨里的日光,那么明艳,洗得干干净净。”想起来还是觉得很美。

        后来就开始喝白兰地。白兰地以冰在冷冻格里最好,倒出来像琥珀一样浓稠,几乎每晚我都要拿我爸的白兰地来喝,沉醉不能自拔。但是对我来说,白兰地无非意味着痛苦,饮得最频密的那段时间,仍然陷在上一段感情里,痛饮过后便是痛哭。直到后来,遇见了现在的恋人,一起去了缅甸,在茵莱湖中心的木屋的那个晚上,我们对饮了两杯干邑。那大约是白兰地最好的滋味,好像波德莱尔笔下的黑女人,充满了肉感的光泽,丰满、馥郁。醉眼朦胧间我看着眼前的恋人,生活来来去去,此刻我们两人却被单独置于远离一切的湖水中心,多么幸运。外头下着疏疏落落的雨,酒意醉人,但这光景本身,却早已教人格外沉醉。

        按理说到了现在,我早已没什么愁可借酒浇铸,也早被工作拖曳得身心俱疲,没工夫饮酒感伤,我却还是爱饮酒。夜深人静时,读书或写作的时候,从书桌下的小柜子里偷偷摸出一瓶威士忌,斟满我的espresso小杯。威士忌的味道有一点瘦削,却正适合独酌的心境。

        嗜饮酒的人,从前我以为要不就满腹心事,要不就满怀往事,现在我才意识到,其实嗜饮酒者中还有我这样的人,不为什么,就只是爱喝酒。

        而喝了酒以后,就可以飞啦,好像在大地上无穷无尽地奔跑,有时可以跑进往事里瞧一瞧,有时可以向未知的梦一路狂奔。

        所以,喝吧。

        于夕,某外企管培生。微博ID:@于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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