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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

        当阿皮亚都市酒店的老板卓别林把我介绍给劳森时,我根本没注意到他。我们早早地坐在酒吧间喝着鸡尾酒,岛上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让我听得兴致盎然。

        卓别林负责接待我。他原先是一名采矿工程师,或许是性格使然,他竟定居在了一个无从发挥职业特长的地方。不过,一般人都认为作为采矿工程师,他是极其聪明的。他身材矮小,不胖不瘦,黑发已经变得灰白,头顶更显稀疏,上唇上留着一把乱糟糟的小胡子,整张脸由于日晒和酒精的缘故看起来红通通的。他虽是店主,但徒有其名,尽管酒店的名字大气磅礴,那也不过是一座两层的构架建筑而已,而且由他的妻子——一个四十五岁、高挑枯瘦的澳大利亚女人——掌管,那可是个颐指气使、说一不二的女人,这个本来喜怒无常、动辄就喝个酩酊大醉的小个子男人对她充满了恐惧,陌生人很快就听到了他们家爆发的争吵。为了让他“臣服”,她的拳头、脚掌都用上了。尤其出名的是在一次宿醉之后,她把他关在房间待了二十四小时之久——他根本就不敢离开这个“监狱”,后来有人看到他有些可怜巴巴地站在阳台上跟街上的行人交谈。

        他是个有意思的人,他对自己丰富人生的回忆使他的谈话有了倾听的价值,尽管真实与否让人不得而知。所以当劳森漫步进来时,我对他的“干扰”颇有些不悦。尚未到中午,卓别林显然就已喝了不少,我不情愿地屈服于他的坚持,接受了他喝杯鸡尾酒的邀请。我知道这时他的头脑已经迷糊了,如果再喝一轮(出于一般性礼貌必须由我来埋单),他就会飘飘然起来,那时,卓别林夫人就对我没有好脸色了。

        劳森的长相毫无魅力可言,身材矮小瘦弱,长着一张土黄色的长脸,窄而短的下巴,大而多骨的鼻子显得突兀,粗重杂乱的眉毛让他看上去有些古怪。他是个快活的人,但他的快乐在我看来并不真诚,只是表面上的,是用来欺骗世人的一副面具,我甚至怀疑他隐藏了自己卑鄙的天性。他显然渴望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好人”,一个亲切友好的人,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他狡猾诡诈,让人捉摸不定。他用刺耳的声音滔滔不绝地谈论着,跟卓别林分享着过去参加过的已成为传奇的“狂欢”经历,两人一个比一个讲得动听;他们还谈到了在英国夜总会度过的喝得烂醉的夜晚,谈到他们在狩猎探险时喝过的不可计数的威士忌,谈到在悉尼旅行时全然记不起从登岸到离开期间的任何经历——这是让他们颇感自豪的一件事。真是一对酒鬼!现在四杯酒下肚后,两人都有些醉意朦胧了,但同样是醉酒,两人的差异还是明显的:卓别林粗野庸俗,而劳森即使醉了依然绅士十足。

        最后他有些晃晃悠悠地从椅子里站起来。

        “好啦,我该回家了,”他说,“晚饭前见!”

        “太太好吗?”卓别林问。

        “好。”

        他走了出去,他单音节词的回答语气有些不太寻常,我不由得抬起了头。

        “好人啊,”卓别林肯定地说道,“最好的人之一,可惜就是喝酒。”说这话时,劳森走出房间,来到了外面阳光底下。

        在卓别林看来,自己的这个评价不无幽默。

        “他喝醉了就找人打架。”

        “他经常醉吗?”

        “每周三四天都喝得烂醉——是这个岛屿让他变成这样的,还有埃塞尔。”

        “埃塞尔是谁?”

        “埃塞尔是他妻子,一个混血儿,老布莱瓦尔德的女儿。他以前把她从这里带走了——没办法,但她受不了,如今又回来了。现在他不喝个半死就没法活了。好人啊,不过喝醉了酒就不成样子。”

        卓别林打了个响嗝。

        “我去冲个澡,最后那一杯是不该喝的,让人喝醉的总是最后那一杯。”

        他决定到淋浴间去冲澡,不过犹疑地看了看楼梯,然后上楼去了,一脸的郑重和不自然。

        “跟劳森交朋友能让你受益匪浅,”他说,“这个人很博学,他清醒的时候你会对他感到惊讶的,人也聪明,值得跟他一聊。”

        这几次谈话中,卓别林把他全部的经历都讲给我听了。

        黄昏前,我在海边兜了兜风然后回到酒店,劳森也回来了。他醉醺醺地坐在酒吧间的一把藤椅里,目光呆滞地看着我。他显然喝了整个下午,动作迟缓,脸上露出愠怒和恨意,扫视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不过我看出他并没认出我。酒吧间里还有两三个人在摇着骰子,没人注意他——他们对他的情况显然司空见惯了,不值得去关注。我也坐下来开始玩起来。

        “该死,你们这帮人真是会交际。”劳森突然说道。

        他从椅子里站起来,两膝弯曲着,歪歪斜斜地向门口走去,我不知道这幅景象是可笑还是可憎。当他离去时,其中一人吃吃窃笑起来。

        “劳森今天又喝醉了。”他说。

        “如果喝了酒像他那个样子,”另一人说,“我就把酒戒掉,再不去喝。”

        谁能想到这个可怜虫本是个风流潇洒的人物,还有,他的生活里充满了让人怜悯和恐怖的东西——理论家告诉我们,这些都是制造悲剧效果不可或缺的因素。

        接下来的两三天我都有没见到他。

        一天傍晚,我正坐在酒店二楼的阳台上俯视着大街,劳森走上楼来,坐在了我身边的椅子上。这一次他非常清醒,跟我随便聊了几句,我有些漠然地回答着,他突然带着歉意地笑了。

        “前两天我醉得不轻。”

        我没回话,实在没什么可说的。我远远地举着烟斗以驱散蚊虫,但毫无用处,于是开始观看那些正在下班回家的当地人:他们迈着大步缓缓走着,显得小心翼翼、落落大方,赤裸的脚掌落在地面上发出连续的轻柔的啪啪声,听起来奇妙无比。他们的黑发或直或曲,也常常染成淡黄或黄绿色,神情跟其他人群极其不同,身材挺拔,体型优美。这时一群所罗门岛民正好经过,他们是这里的契约劳工,身材要比萨摩亚人瘦小,皮肤黝黑,浓密的柔软卷发染成了红色。不时还有白人开着越野车驶过,或直接开进了酒店院子。湖里,两三条纵帆船正把优美的影子倒映在平静的湖面上。

        “在这么个地方,除了喝酒真不知道有什么可做的。”劳森最后说。

        “你不喜欢萨摩亚?”我没话找话、漫不经心地问道。

        “它是很漂亮,不是吗?”

        要描述这个岛屿无与伦比的美丽,他运用的这个词是远远不够的,我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向他看去。他忧郁而好看的眼睛里流露出的神情让我大吃一惊:那是一种无法抑制的痛苦,它所透露的发自肺腑的悲哀让我觉得他绝无可能承受得了。但神情一闪而过,他又笑了起来。他的笑是单纯的,有那么一点天真,这让他的整个面容都发生了变化,我最初对他产生的厌恶感也开始动摇起来。

        “我第一次来这里时,整个地方都看遍了。”他说。

        他沉默了片刻。

        “大约三年前我离开了,打算再不回来,但还是回来了,”他犹豫着说,“我妻子想回来,你知道,她是在这里出生的。”

        “哦,我知道的。”

        他再一次沉默了,然后试着谈论起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来,问我有没有去过维利马。不知为何,他努力想对我表现得友善一些,他开始谈史蒂文森的著作,但话题很快转向了伦敦。

        “我想‘考文特花园’依然很受欢迎。”他说,“我觉得我怀念那些歌剧如同我当时怀念这里的一切,你看过《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吗?”

        他问了我这个问题,仿佛答案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我对他说——我承认自己有点漫不经心——我看过,他似乎很高兴。他又开始谈起瓦格纳,他说让他得到情感上的慰藉的是作为普通人的瓦格纳,而不是作为音乐家的瓦格纳,对此他也无法解释清楚。

        “我觉得拜罗伊特实在值得一去,”他说,“糟糕的是我没钱。当然,个别演出可能比不上考文特花园,不过那些灯光、女人的装束都是完美的,还有音乐。《王尔古雷》第一场很不错,是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尾,天哪!”

        他的眼睛炯炯有神,整张脸神采飞扬,似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土黄色的瘦削脸颊上微微有些泛红。这时我忘记了他的声音是尖利和难听的,他的身上甚至增添了些许魅力。

        “确实,今晚我就想住在伦敦。你知道蓓尔美尔酒店吗?过去我常去。皮卡迪里广场的商家灯火辉煌,还有那些人群!我觉得站在那里看着公交车和出租车来来往往,真的让人惊讶,好像它们永远都不会停下来。我也喜欢斯特兰德大街。关于上帝和查令十字街的那首诗是怎么说的?”

        我吃了一惊。

        “汤普森的作品,你指的是?”我问。

        我引述了下面的话:

        既然如此悲伤,你的悲伤就不会再增加几分

        雅各的天梯搭建在上天和查令十字街之间

        他微微叹了口气。

        “我读过《天堂之犬》,写得太好了。”

        “一般都这么觉得。”我嘀咕道。

        “在这里,你碰不到读过书的人,他们觉得读书只是显摆一下而已。”

        他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神情,我想我猜出了他来找我的心思:我是他遗憾失去的那个世界的联系纽带,而那里的生活他已不再了解;而在不久前,我还待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对我充满了敬畏和羡慕。不过,他开口讲了不到五分钟,突然说出的一番激烈的话让我吃了一惊。

        “我受够了,”他说,“受够了!”

        “那你怎么不离开呢?”我问。

        他的脸变得阴沉了。

        “我的肺不太舒服。英国的冬天现在我受不了。”

        这时候另一个人来到阳台上加入了我们的谈话,劳森又陷入忧郁和沉默中。

        “该喝一口了,”新来者说,“谁要跟我喝杯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来自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他站了起来。

        “我们下楼到酒吧间去吧。”他说。

        他离开后,我对他的感觉依然要比原先预料的好很多。他令我困惑,却也引发了我的兴趣。几天后我遇到了他的妻子,我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五六年,但我惊讶地看到她仍然极为年轻。当他跟她结婚时,她应该不会超过十六岁。人长得漂亮可爱,肤色并不比一名西班牙人黑,个子小巧,体态优美,手脚纤巧,身体轻柔。她的五官非常迷人,但我觉得最吸引我的还是她长相的精致;混血儿的外表通常是粗糙的,看起来有些不加修饰,但她身上的纤美和优雅会让你目瞪口呆。她有一种极其文雅的气质,所以当你在这样一个环境里看到她时,你会觉得吃惊不浅,你会联想到拿破仑三世皇宫里让全世界热议的那些著名美人。尽管她穿的是绵料衣裙,戴的是草帽,但她身上显现出一名时尚女子的雅致,劳森最初见到她时,她的美丽一定让他醉心不已。

        他当初离开英国到此是来管理一家英国银行设在这里的分支机构。他是在干季之初到达的,就在这家酒店订了个房间,很快就同各类人等熟识了。岛上的生活轻松而愉快,他喜欢在酒店的酒吧间跟人长时间地闲聊,也喜欢跟一群人在英国夜总会玩桌球,度过一个个快活的夜晚。阿皮亚地处湖岸上,商店、小屋,还有当地人的村落就散落在湖边,这是他所喜欢的。到了周末,他会开车上山,前往某一个种植园主家里,在那里过上两个夜晚。直到那时他才知道什么叫自由和闲暇,他尤其陶醉于这里的落日。当他驾车穿过丛林,周围的美景让他心醉。乡村的土地肥沃得难以描述,一些地方仍生长着原始森林——那是一片杂生的奇异树种、茂密的低矮灌木和藤本植物,让人觉得神秘和忐忑。

        不过最让他着迷的是距离阿皮亚一两英里处的一个池塘,黄昏时他常去那里洗澡。那是一条小河,在岩石上咕咕地快速流过后形成了这个深水潭;然后,清浅的河水又继续向下流去,流经一片由巨大岩石围成的浅滩,当地人有时会到那里洗澡或洗衣服。池塘四周的岸上密密地生长着优雅的、摇曳多姿的椰子树,树上爬满了攀缘植物,树丛倒映在绿色的水面上。这样的景象在德文郡的群山中也可看到,但两者之间仍存在差异,因为这里有着热带的丰饶、激情和馥郁的柔情,似乎能把人心融化掉。水是清凉的,并不冷,一天酷热之后更能感受到它的美妙。在这里洗澡净化的不只是身体,还有人的灵魂。

        劳森去的时候,那里没有一个人。他先是在岸上徘徊了很久,然后便悠闲地漂浮在水面上了。洗完了再到夕阳下把自己晾干,享受着那份孤独和让人舒适的静谧。这时他不再为伦敦、为他放弃的生活而遗憾了,因为现在的生活看起来完整而美好。

        他是在这里遇到了埃塞尔。

        一天,为了赶上第二天每月一次的航班,他写信写到很晚。黄昏时分,他骑上马向池塘奔去。到了后他把马拴好,然后慢悠悠地走向池塘边。这时,天色已有些昏暗了。一个女孩正坐在那里,他走过来时,她向四周飞速看了一眼,然后悄无声息地滑进了水里,就像一名水中仙子突然遭到正在靠近的凡人的惊扰,倏忽间消失了。他不知道她藏身到了何处,便顺水游去,很快便看到她正坐在一块岩石上。她平静地看了看他,他大声地用萨摩亚语向她问好:“你好!”

        她回应了他,突然冲他莞尔一笑,然后又进了水里。她游得很轻松,头发在身后飘展着。他看着她游过池塘,然后爬上了岸。跟所有的当地女人一样,她穿着宽大的长罩衣,因为湿透了,正紧紧贴在苗条的身体上。她站在那里不慌不忙地把头发拧干,这时她比任何时候都更像水中或树林中的一只野生小动物,他看出她是一个混血儿。他向她游过去,从水里出来,用英语向她打招呼:

        “你游得很晚嘛。”

        她把头发梳捋到脑后,让亮丽的卷发披散在肩膀上。

        “我一个人时喜欢游泳。”她说。

        “我也喜欢。”

        她笑了,带着当地人孩子般的率真。她从头上套了一件干罩衣,然后拉下来,再把湿的那件拉到脚下拽出来。最后她把湿罩衣拧了拧准备离开,不过犹豫地停顿了一下,但还是漫步走开了。这时夜幕也突然降临了。

        劳森回到酒店,对在酒吧间掷骰子喝酒的几个人描述了一番,就很快知道她是谁了。她的父亲是一名叫做布莱瓦尔德的挪威人,能经常看到他在都市酒店的酒吧喝加水的朗姆酒。他是个身材矮小的老头,皮肤粗糙得像一棵老松树。他是四十年前来到岛上的,当时他是一艘航船的大副。他曾当过铁匠、商人、种植园主,一度很富有,但九十年代的严重飓风把他的种植园给毁了,现在只剩下一小片椰树林。他有过四名当地妻子——他会用他嘶哑的笑声告诉你,他的孩子多得数不过来,但有些没活下来,有些出去闯荡世界了,眼下留在家里的只有埃塞尔。

        “她很漂亮,”莫阿纳号轮船的押运员尼尔森说道,“我给她抛过一两个媚眼,但没有用处。”

        “老布莱瓦尔德可不是那种傻瓜,小兄弟,”一个叫米勒的开口道,“他想找一个女婿,能够奉养他安度晚年。”

        他们谈论女孩的方式让劳森生厌,他说起了刚刚寄走的信,把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开了。第二天傍晚,他又去了池塘,埃塞尔也在那儿。夕阳的神秘,水的沉静,椰子树的柔美和优雅更增添了她的美丽,使之变得深厚、充满魔力,这让劳森的内心激荡起来,滋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愫。这时他突发奇想:不要跟她说话。她没有注意到他,甚至连他这边的方向都没看。她在绿色的池塘里游弋、潜水,然后到岸上休息,仿佛完全是她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真的不存在一般,那些已忘掉一半的些许诗行又浮现在他的记忆里,甚至模模糊糊地记起了在学校里胡乱学到的一点希腊文。当她脱掉湿罩衣、换上干罩衣离开后,他在她站着的地方发现了一朵深红色的木槿花,这是她来洗澡时头上戴着的,进水前摘掉了,但忘记了重新戴上,也可能不想再戴了。他把花拿在手里看着,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他有着把花留下的冲动,但对自己的多情感到恼火,于是扔了出去。看着花朵顺着河水飘远,他痛苦了好一会。

        他在想她有着怎样的奇特性情促使她来到这个不大可能有人的隐蔽池塘。岛上的居民对水充满了依恋,他们每天都要在某个地方洗上一次澡,也经常会是两次,但他们是一群人一起洗的,一家人一起洗澡时,笑语喧哗,热闹非常;也常看到一群女孩子在小河的浅水中嬉戏,阳光透过树丛在她们身上留下斑驳的影子,其中不乏混血女子。而这个池塘仿佛蕴含着什么秘密,招引着埃塞尔前来,尽管非她所愿。

        现在夜幕已经降临,四周一片神秘和静寂,他轻轻地进了水,以免发出任何声响。在温和的夜色中,他懒洋洋地划着水,水中似乎还有着她纤柔的身体留下的芳香。在水里游罢,在灿烂的星空下,他骑马返回城里,他觉得跟这个世界的关系终于融洽了。

        现在他每个傍晚都去池塘,每个傍晚都能见到埃塞尔。不久他就让她消除了紧张感,变得顽皮而友好。他们一起坐在池塘上方河水快速流过的岩石上,坐在俯视着池塘的岩石边缘,望着不断聚拢的夜色正神秘地把池塘一点点包裹进去。他们约会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南太平洋,大家对每个人的情况都了如指掌,酒店里那些人的粗俗玩笑他不得不听着,对此他只是微微一笑,让他们说去吧,甚至对他们下流的暗示语他也觉得不值得去否认。他的感情是至真至纯的,他爱埃塞尔如同一名诗人爱着月亮。在他眼里,她不是一个普通女子,她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那个池塘中的精灵。

        一天在酒店,他经过酒吧间时看到老布莱瓦尔德正站在那里,像往常一样穿着破旧的蓝外套。因为他是埃塞尔的父亲,他希望过去跟他谈一谈。于是他进了酒吧,点头给自己要了杯酒,然后似乎不经意地转过身,邀请老头跟他一起喝一杯。他们谈了会儿当地的事务,这时劳森不安地发觉挪威人正用狡黠的蓝眼睛审视着他,举止并不让人愉快。他的言行里充满了阿谀奉承,但在其低声下气的背后,这个在同命运的抗争中备受打击的老人让人感受到的是他长久以来一直有着的凶狠好斗。劳森记得他曾是一条奴隶贸易船的船主,那是太平洋上被人们称作“黑奴船”的纵帆船。他的胸口还有一个很大的疝气疤痕,是他跟所罗门岛民的争斗过程中受伤留下的。这时,午餐的铃声响了。

        “哦,我得走了。”劳森说。

        “为什么不找个时间到我的住处坐一坐呢?”布莱瓦尔德用呼哧呼哧的嗓音问,“房子不大,但欢迎你去,你认识埃塞尔的。”

        “我乐意前往。”

        “星期天下午最好。”

        布莱瓦尔德的房子破旧寒酸,坐落在种植园中的椰树林里,距离通往维利马的大道稍远。紧靠房子的四周种着高大的大蕉树,但叶子都已残破了,如同一个穿着破衣烂衫的漂亮女人,透出一股凄凉的美感。一切都是邋里邋遢,疏于管理的。一群小黑猪,瘦瘦的,脊背高耸着,到处乱拱;小鸡叽叽喳喳地在随地都是的垃圾堆里啄食吃。两三个本地人正懒散地坐在阳台上。劳森说要找布莱瓦尔德,老头用他嘶哑的嗓音冲他喊叫起来,他在会客室里找到了他,正在抽一支石南根烟斗。

        “坐下吧,就像在你自己家里一样。”他说,“埃塞尔在化妆。”

        她进来了,穿着一件衬衣和短裙,头发是按欧洲风格梳理的。虽然没有了每日黄昏去池塘时的那种狂野、羞怯之美,但现在看起来要平实很多,也就更加可亲。她跟劳森握了握手,这是他第一次碰到她的手。

        “我希望你能跟我们一起喝杯酒。”她说。

        他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她为他故意装出的客套让他开心,也让他感动。桌子上已放好茶叶,过了一会儿,老布莱瓦尔德的第四任妻子端上来了茶壶。她是一名端庄的当地妇女,已不再年轻,能说几句英文,一直在那里笑个不停。吃茶就是正式的晚餐,同时端上来的还有很多面包、黄油和各种各样非常甜的蛋糕,谈话也是正儿八经的。这时,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轻轻走了进来。

        “这是埃塞尔的外祖母。”老布莱瓦尔德在地上啐了一口响痰说道。

        她不舒服地坐在椅子边上,能看出她平时很少这样坐,要是坐在地上可能会好受些。她一声不响地用专注、凝视的目光盯着劳森,两眼放出光来。在房子后面的厨房里,有人在拉六角手风琴,两三个正唱赞美诗的嗓门突然抬高了——他们唱赞美诗并不是因为他们虔诚,而是他们能从音节中找到欢乐。

        劳森走回酒店时,他感到莫名地开心。那些人杂乱无序的生活方式让他受到了触动:布莱瓦尔德夫人的微笑和好脾气,小个子挪威人奇异的人生经历,尤其是老祖母闪烁的、神秘的眼睛,让他觉得迷人和非同寻常。这种生活比他所了解的任何生活更加自然,更接近亲切、富庶的大地;这一刻,他对人类的文明产生了排斥——跟这些有着更原始天性的人们稍一接触,他感到获得了更多自由。

        酒店已经让他厌倦,于是他搬了出去,住进一座属于自己的整洁漂亮的小房子里。房子面朝大海,这样湖斑斓、多变的色彩就时时出现在他的眼前,他爱这个美丽的岛屿!伦敦和英国对他不再有意义,他乐意在这个被人遗忘的地方度过自己的余生——这里有全世界最好的东西,爱与幸福。他决定,无论什么障碍都不能阻止他与埃塞尔结婚。

        不过没有什么障碍,在布莱瓦尔德家,他总是受到欢迎。老头对他逢迎讨好,布莱瓦尔德夫人永远都是笑眯眯的。他也瞥见过几个当地人,他们似乎都属于这个家族。一次他看到一个腰间系着印花缠腰布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身上刺着文身,琥珀色的头发带着点绿黄,正跟布莱瓦尔德坐在一起。他被告知年轻人是布莱瓦尔德夫人的侄子,但他们大多时候并不能见到他。跟自己在一起时,埃塞尔显得很可爱,她见到他时眼睛里的喜悦让他狂喜不已。她是那样迷人和纯真!当她给他讲起她上过的教会学校,讲到那些女教友们,他听得如醉如痴。他跟她一起去看两周放映一次的电影,接着去跳舞。为此,人们从全岛的四面八方赶到这里,因为乌波卢岛上的娱乐并不多。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整个社会形形色色的人:过于矜持的白人女子,穿着美国服装的优雅的混血儿,当地人,穿着白色长罩衣的成群结队的黑人女孩,还有身着工装服和白色鞋子的年轻男子,一切都是时髦而快乐的。埃塞尔很高兴地把不离她左右的白人倾慕者介绍给朋友们。流言很快不翼而飞,说他就要跟她结婚了,她的朋友们对她羡慕不已。一名混血女子能够让一名白人娶她,这是颇不寻常的一件事,即便不那么正常的关系也比没有强,但没人知道那种关系最终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劳森银行经理的身份使他成为岛上最适宜结婚的对象之一。要不是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埃塞尔身上,他就会发现很多眼睛在好奇地看着他,就能注意到那些白人女子对他扫视的目光,注意到她们把脑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了。

        后来,住在酒店的男子们在睡觉前喝酒时,尼尔森突然大声叫道:

        “哎,他们说劳森要跟那个女孩结婚?”

        “那他就是个大傻瓜。”米勒回答。

        米勒是名德裔美国人,名字是由原先的“穆勒”改过来的。他是个大块头,肥胖,秃顶,有一张圆圆的刮得干干净净的脸,带着一副大号的金丝眼镜,这让他看起来和和气气,工装裤总是干净而洁白。他是个酗酒成性的人,和他的“伙伴们”整宿整宿地喝酒,但从来不会喝醉;他快活友善,为人精明,没有任何东西能干扰他的个人事务。他是圣弗朗西斯科一家公司派驻在这里的销售代表、岛上的一名货物批发商,销售白布、机械等诸如此类的物品。他的亲切友好是他习惯性行为的一部分。

        “他不知道他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尼尔森说,“得有人提醒提醒他。”

        “如果你听从我的建议,就不要去干涉那些跟你无关的事。”米勒说,“当一个人下定了决心要自取其辱,没什么能阻止他。”

        “我完全赞成跟那些女孩一起快活快活,但要说到结婚,鄙人一个不要,这是我要说的。”

        卓别林也在场,现在该他发话了。

        “我见过很多小伙子这样干过,但没有一个好结果。”

        “你该跟他说说,卓别林,”尼尔森说,“你比任何人都了解他。”

        “我给卓别林的建议是,这个事情你别管。”米勒说。

        即使在那些日子里,劳森也不是很受欢迎,实际上没有哪个人关心他的事。卓别林夫人跟两三个白人女子谈过他几次,她们都只说过一句话:太遗憾啦!当他告诉她他就要结婚了,看来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在一年的时间里,劳森过得很幸福。在阿皮亚环绕的港湾附近,他买了一座小房子,靠近当地人的一个村庄。房子面朝着蔚蓝色的太平洋,周围簇拥着迷人的椰子树。埃塞尔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是那样可爱、那样快乐,轻盈优雅得如同树林中的幼兽。他们不停地笑啊笑啊,信口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有时候,酒店的一两个人会过来过上一个夜晚;星期天,他们经常到跟当地人结婚的某个种植园主家里待上一天;偶尔,在阿皮亚开店的某个混血商人会举行一场聚会,他们就去参加。现在,那些混血人对劳森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他的婚姻使他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他们叫他伯迪,跟他热烈拥抱,拍他的后背。他喜欢看到埃塞尔出现在这些聚会上,这个时候她的眼睛总是在熠熠闪亮,笑个不停,看到她散发出来的快乐也让他受益匪浅。有时埃塞尔的亲朋好友也会到房子里来,当然有老布莱瓦尔德、她的母亲,还有她的表亲,以及他根本不认识的一些穿着长罩衣的当地女子和系着缠腰布的男人和男孩。他们的头发染成了红色,身上刺着精致的文身。他从银行回来时发现他们就坐在那里,他宽容地大笑起来。

        “不要让他们把我们吃穷了。”他说。

        “他们是我的家人,他们要我帮助,我只能如此。”

        他是知道的,如果一个白人娶了一名当地女子或混血儿,他就必须想到,她的亲戚会把他当作金矿看待。他用手捧住埃塞尔的脸,吻她红润的嘴唇。或许他不能指望她明白他的薪水养活一个单身汉绰绰有余,但要供养一个妻子和一家人是需要好好规划一下的。后来,埃塞尔生下了一个男孩。

        当劳森第一次把婴儿抱在怀里的时候,他心里不由得一阵剧痛。他没料到孩子的皮肤这样黑,不管怎么说,他只有四分之一的当地人血液,真的没理由不像一个英国男孩。婴儿蜷缩在他的胳膊里,土黄色的皮肤,头上已覆盖着黑发,一对黑色的大眼睛——这根本就是一个当地孩子!因为婚姻的缘故,他已被侨民中的白人女子所漠视。过去单身时,他常去一些男子家吃饭,现在再遇到他们,他们对他都有些不自然起来,为掩饰尴尬,他们表现出过分的热心。

        “劳森夫人好吗?”他们会说,“你这家伙真幸运,她太漂亮啦!”

        不过当他们和妻子一起碰到他和埃塞尔,他们的妻子居高临下地冲埃塞尔点头时,他们便有些困窘。对此,劳森大笑起来。

        “这些人跟地沟水一样乏味,他们这帮人都是如此!”他说,“他们即使不邀请我参加他们肮脏的聚会,也丝毫不会影响到我今晚的休息。”

        但现在,他感到有点心烦。

        深皮肤的小婴儿眉头皱了起来,那是他的儿子!他想起阿皮亚的那些混血孩子:他们的脸色看起来就不健康,灰黄而苍白,早熟得让人生厌。他看到他们坐船前往新西兰上学——他们必须选择一所接受当地血统孩子的学校。他们挤在一起,放肆而又胆怯,他们身上的特点很奇异地把他们和白人区分开来,讲的是当地语言。长大之后,因为血统原因他们只能领到低微的薪水,女孩可能会嫁给一个白人,但男孩根本没有机会,要么娶一个跟他们一样的混血儿,要么娶一名当地女子。劳森痛下决心,一定要让儿子远离这种羞辱的生活,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回到欧洲。他进屋去看埃塞尔,她正躺在床上,虚弱而迷人,身边围着几个当地女人,见此他的决心又增强了几分。另外,假如他把她带走,生活在自己的民族当中,她将更完整地属于自己——他对她的爱如此强烈,他希望她的全部身心都为自己所有,因为他清楚地意识到,当地生活对于她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她总会保留一些东西,让他不得而知。

        他平静地上班去了。出于模糊的保密本能,他给一个表弟写信——他是阿伯丁一家船舶公司的合伙人。信中说,他的健康状况(跟很多人相同,是他前来岛屿的原因)已经好了很多,似乎没有不返回欧洲的理由;他请求他尽可能利用他的影响力,为他在迪赛德找一份工作,报酬多低都没关系,因为那里的气候特别适合患过肺病的自己。信件从阿伯丁寄到萨摩亚需要五六周时间,而且来回的信肯定不止一封,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来让埃塞尔做好准备。对这件事她开心得像个孩子,他很高兴看到她向朋友们炫耀她要去英国了。这对她来说是个突破,在英国她将成为一个标准的英国人。出发的日期即将来临,她感觉非常有趣,整个人都兴奋起来。最后,一封电报传来,金卡丁郡的一家银行为他提供了一个职位,她简直欣喜若狂了。

        经过漫长的旅行后,他们终于在一个到处矗立着花岗岩房子的苏格兰小镇安居下来。这时,劳森意识到再次回到自己的民族当中是多么重要。回首在阿皮亚的三年,那简直就是一次流放,现在又回到了他觉得唯一正常的生活,不由地松了口气。又可以打高尔夫了,真好;也可以打鱼了——真正的打鱼,在太平洋打鱼几无乐趣可言,在那里只要你把鱼线扔进水里,就能从到处是鱼的海里把游动缓慢的大鱼一条条拉出来;每天可以读到刊载着当日新闻的报纸了,可以见到你乐意交流的男女同类了,真好;还可以吃到非冷冻的鲜肉,喝上非灌装的牛奶,好哇!在这里人们对自身资源的依赖要远远多于太平洋,他很高兴能够完全拥有埃塞尔了。结婚两年了,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专注地爱她,一时看不见她都让他无法忍受,他需要跟她进行更加亲密的交流,而这种需求正变得日益急迫。不过奇怪的是,在初来时的兴奋过去之后,她对新生活的兴趣似乎要比他预料的少很多,她还不能适应周围的环境,每天都昏昏欲睡。当美丽的秋天逐渐逝去、冬天来临时,寒冷让她充满了怨言。上午的一半时间她都躺在床上,一天内的其余时间她就坐在沙发上,有时读点小说,但更多的时候无所事事,看起来非常痛苦。

        “不要紧,亲爱的,”他说,“很快你就会习惯的。到了夏天这里将热得跟阿皮亚一样。”

        几年来他从没有感觉这么良好、这么健康过。

        在萨摩亚收拾屋子时她总是随便应付一下,那没有任何关系,但在这里就不合适了。如果有任何客人到来,他不希望人家看到家里乱成一团,于是他笑了笑、跟埃塞尔开了个玩笑后自己把房子收拾整齐了,埃塞尔在一旁慵懒地看着他。每天她花大量时间跟儿子一起玩耍,用自己国家的儿语跟他交谈。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他努力跟邻居们结交朋友,不时参加一些小型聚会,在那里女士们哼唱着室内歌谣,而男士们在一旁心情大好地笑眯眯地听着。埃塞尔有些拘谨,看起来不愿跟别人坐在一起。劳森有时会突然焦虑起来,问她是否快乐。

        “是的,我很快乐。”她回答。

        不过她的眼神被什么想法掩盖住了,他猜不出那是什么。她似乎有些自闭,让他意识到他现在对她的了解并不比最初在池塘时多。他有种不安的感觉:她在对他掩饰着什么,因为他爱慕她,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

        “你不是在想念阿皮亚吧?”有一次他问她。

        “哦,不,我觉得在这里很好。”

        一种模模糊糊的担忧驱使他在谈到岛屿和岛上居民时说了些贬损的话,这时她会微笑着不作回答。有很少那么几次,她收到从萨摩亚寄来的一包信,接下来的一两天她便变得神情严肃、面色苍白了。

        “任何东西都不能诱惑我回去,”有一次他说道,“那个地方不适合白人。”

        不过他越来越注意到,当他有时离开时埃塞尔会哭起来。在阿皮亚,她很健谈,嘴里一直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他们平时生活中的琐事、那个地方的小道消息,但现在她变得沉默了。尽管他努力让她开心些,但她仍无精打采。在他看来,对过去生活的回忆使她跟自己有了距离,他对那座岛屿和那片海,对老布莱瓦尔德,对那些深色皮肤的当地人充满了疯狂的妒意,现在一想到那些人他就感到恐怖。当她一谈到萨摩亚,他就冷嘲热讽,怨恨不已。春天到了,白桦树已经吐出了新叶,一个天色已晚的黄昏,他打了一轮高尔夫回来,发现她没有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而是站在窗子旁,显然在等他回来。他一走进房间,她便跟他打了招呼,不过让他惊异的是,她用的是萨摩亚语。

        “我受不了了,没法在这里生活了,我恨这里,恨这里。”

        “看在老天的份上,用文明语说话。”他愤然道。她向他走过来,笨拙地搂着他的腰,动作里透着野蛮人的味道。“我们离开这里吧,离开吧。如果让我留在这里,我会死掉的,我想回家。”

        她的情绪突然爆发了,开始嚎啕大哭起来。他的愤怒倏地消失了,把她拉过来坐在自己膝盖上。他跟她解释说不可能辞掉工作,毕竟这是他们的生活来源,他在阿皮亚的位置早就有人了,若回去的话他将一无所有。他尽量把话说得合理些:那里的生活有多么不便,他们必须面临怎样的羞辱,儿子将要遭受多大的痛苦。

        “苏格兰有着优质的教育及其他资源。学校条件好,学费低廉,他可以上阿伯丁大学,我要让他成为一名真正的苏格兰人。”

        “做半个当地人我并不感到羞耻。”埃塞尔愠怒道。

        “当然不是这样,亲爱的,那没什么可羞耻的。”

        她柔软的脸颊贴在自己脸上,他感到极其虚弱。

        “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爱你,”他说,“要是能让你知道我心中对你的爱意,我可以付出一切。”

        他搜寻着她的嘴唇。

        夏天到了。高地山谷里一片翠绿,芳香四溢,山上长满了石楠花。一个晴天接着一个晴天,从公路耀眼的阳光下走进树荫遮蔽的山谷,走到白桦树下的阴凉里,让人感到无限舒适。埃塞尔不再提及萨摩亚,劳森的紧张也缓和了许多。他想她已顺应了环境,他觉得他对她的爱如此强烈,她内心里已容纳不下其他渴望。一天在街上,当地的医生叫住了他。

        “我说,劳森,你太太现在在我们的高地溪流中洗澡,她要小心些才是,这里跟太平洋不一样,你知道。”

        劳森吃了一惊,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法做任何掩饰。

        “我不知道她在那里洗澡。”

        医生笑了。

        “很多人都看到过她,这引起了他们的一些议论,你知道。到桥上面的那个池塘洗澡有点奇怪,那里是不让洗的,不过洗一洗也无碍,但不知道那里的水她怎么受得了。”

        医生提到的池塘劳森是知道的,他突然想到它跟埃塞尔在乌波卢岛每个黄昏都去的那个池塘在某些方面很像。一条清澈的山地小溪蜿蜒流过铺满岩石的河道,一路欢快地飞溅着,然后就形成了一个平静的深水塘,岸上有块小小的沙滩。池塘周围簇拥着密密的丛林,不是椰子树,而是山毛榉。阳光断断续续穿过树丛,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这幅情景让他震惊。在他的想象中,他看到埃塞尔每天都到那里,在岸上脱掉衣服,然后轻轻划进水里。水很凉,比她在家乡所挚爱的那个池塘凉很多。一时间,她又重新拾起了对往昔的情感。他看到她再一次成为了那个奇异、狂野的溪流女神——在他看来,是流水在召唤着她,真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他向小河走去。他小心翼翼地穿过丛林,长满绿草的小径销去了他的脚步声。很快,他来到一个可以看到池塘的地方。埃塞尔正坐在池塘边上,一动不动地俯视着水面,仿佛是池塘水在不可抵御地牵引着她。他不知道她的头脑中此时正滑过怎样的念头。最后她站了起来,在一两分钟里离开了他的视线。然后又看到她了,她穿着长罩衣,赤着小脚丫,优雅地走过长满苔藓的浅滩。她来到水边,然后进了水,轻柔地没有溅起一朵浪花。她静静地游着,游动的姿势透出超脱尘俗的味道。他不知道这一景象为何会如此奇妙地让他感动。他等待着,直到她爬出池塘。她站了一会,湿透的罩衣褶层紧紧地贴在身上,身体曲线清晰地显现出来。她用手缓缓地滑过胸部,发出轻微的快乐叹息声。然后,她就不见了。劳森转过身走回村子,心中燃烧着痛苦——因为他知道她对他仍是一个陌生人,他如饥似渴的爱情是注定得不到满足的。

        他没提及他所看到的一切,对整个事件完全不去理会。不过他现在看她的目光充满了好奇,他想努力搞清她脑子里在想什么。他对她的温柔增加了一倍,想通过自己火热的爱情让她忘却灵魂里深切的渴盼。

        后来一天他回到家,惊奇地发现她不在家。

        “劳森夫人去哪了?”他问女仆。

        “她带着婴儿去阿伯丁了,先生。”女仆对他的问话有点儿奇怪,“她说她会坐最后一班火车回来。”

        “哦,好吧。”

        对这次旅行埃塞尔竟然一句话都没跟他提及,他感到恼怒,不过也没有过于不安,因为近来她时不时前往阿伯丁,逛逛商店,或许看场电影,他喜欢她这样。他去接最后一班火车,但她仍然没到,他突然紧张起来。他回到卧室,马上注意到原来的位置已经没了她的洗漱用品。他打开衣柜和抽屉,几乎都半空了——她跑了。

        他一下子暴怒起来。现在给阿伯丁打电话进行咨询已经太晚,而且他也知道即使咨询能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她极其狡黠地选择了他们银行的定期结账日,让他根本没机会跟踪她,他被工作困住了。他拿起一张报纸,看到第二天早上有一班前往澳大利亚的轮船,她现在一定正在去伦敦的路上,心中的痛苦让他禁不住啜泣起来。

        “我对她已经仁至义尽了,”他哭道,“她竟然这样待我,真是残忍,残忍得可怕!”

        在痛楚中挨过了两天,他收到了她的来信。字迹如同一个在校女生般稚嫩——她写信总是有些困难。

        她没说一句抱歉的话,甚至根本没要求他跟她一起走,劳森感到沮丧。他查到了轮船停靠的第一站,尽管非常清楚她不再回来了,还是给她发了封电报,恳求她回来。他在焦虑中可怜巴巴地等着,希望她能发回哪怕只有一个“爱”字,但她没有回。他熬过了一段又一段可怕的时光。有时他告诉自己已经完全摆脱她了,但接着又想通过扣钱强制她回来。他孤独凄惨,对儿子和她日思夜想。他知道无论怎样自我安慰,只有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随她而去;没有了她,他将再也无法生活。对将来所有的规划如同一座纸牌堆成的房子,在愤怒和暴躁中他已将它推得满地都是。他不介意失去将来的机会,只想把埃塞尔找回来,此外再无要紧之事。他尽快赶到阿伯丁,告诉银行经理他要马上离开,经理没有批准,说临时通告不方便发出。劳森不愿听从劝告,他决心在下班轮船起航前一定要获得自由。他终于卖掉了所有的一切登上了甲板,直到这时他的内心才多多少少平静下来。到此,那些跟他有交往的人都觉得他的神智已不那么清醒了。他在英国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给身在阿皮亚的埃塞尔发去电报,告诉她他就要跟她团聚了。

        到悉尼后他又发了一封电报。终于,随着黎明的来临,他的小船穿过了阿皮亚港湾。当再次看到散落在港湾之畔的白色房屋时,他感到了极大欣慰。医生登上船来,还有执法官,他们都是老相识了,看着他们熟悉的面孔,他感觉非常开心。看在老交情的份上,他跟他们喝了一两杯;与此同时,他感到极度紧张,因为他不能确定埃塞尔是否乐意见到他。当他坐上汽艇驶近码头时,他忐忑不安地朝正在接人的小小人群扫了一眼——她没在那儿,他的心猛地沉了下去,不过他看到了穿着蓝色外套的布莱瓦尔德,他的内心又变得温暖了。

        “埃塞尔在哪儿?”他跳上岸时问。

        “她在家,跟我们住在一起。”

        劳森感到失望,不过他装出一副开心的样子。

        “好的,有我住的房间吗?我想我们需要一两周才能安置好。”

        “哦,有的,我想可以给你匀出地方。”

        过了海关后他们去了酒店,有几个老朋友在那里迎接他。他们喝了一轮又一轮,然后才脱身离开,两人高兴地往布莱瓦尔德家走去。到家了,他把埃塞尔搂在怀里,重逢的欢乐让他忘掉了所有的痛苦念头。他的岳母见到他很开心,她的母亲——那个苍老的、满脸皱纹的老太太也是如此;一些当地人、混血儿也走了来,他们在周围坐成一圈,冲着他微笑。布莱瓦尔德保存了一瓶威士忌,每个前来的人都呷了一口。劳森坐在当中,把他深色皮肤的小不点儿儿子放在膝盖上。他们已把他的英国衣服脱掉了,全身光溜溜的,埃塞尔穿着长罩衣坐在身边,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回头的浪子。下午他又去了酒店,回来时更兴奋了——他已喝醉了。埃塞尔和她母亲知道白人会偶尔醉酒的,这个可以预料到。她们把他打发上了床,很开心地笑着。

        过了一两天,他开始找工作,他清楚不能指望找到返回英国前放弃的那种工作,但凭他受到的教育,到一家贸易公司找一份差事还是可以的,或许这次变故最终不会让他遭遇什么损失。

        “不管怎么说,在银行里挣不到钱,”他说,“做贸易还可以。”

        他希望自己尽快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物,这样就会有人跟他合作,几年后没有理由不成为一个有钱人。

        “我安置好后就去找个小房子,”他告诉埃塞尔,“我们不能一直住在这里。”

        布莱瓦尔德的房子实在太小,一屋人挨肩擦背的,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更谈不上安静和隐私。

        “哦,不着急。我们就在这里待着吧,直到找到我们想要的住处。”

        他花了一周时间才把工作问题解决好,进了一个叫贝恩的人开办的公司。不过当他跟埃塞尔说起搬家之事时,她说在生下孩子前希望继续住在这里——她渴望再生一个孩子。劳森试着让她接受自己的看法。

        “如果你不喜欢,”她说,“你去住酒店吧。”

        他的脸刷地白了。

        “埃塞尔,你怎么能建议这样!”

        她耸了耸肩。

        “我们可以住在这里,住自己的房子有什么好处?”

        他屈服了。

        下班回到布莱瓦尔德家,劳森总能看到屋里挤满了当地人。他们随处躺着,抽烟,睡觉,喝卡瓦酒,没完没了地闲聊着。地方肮脏杂乱,儿子到处乱爬,正跟当地人的孩子玩得不亦乐乎,满耳朵听到的都是萨摩亚语。他养成了一个习惯:下班路上到酒店喝几杯鸡尾酒,因为有酒壮胆他才可以安然面对接下来的黄昏和那群笑眯眯的当地人。至于埃塞尔,虽然一直以来他对她的爱愈加炽热,但现在他感觉到她跟自己有了距离。当婴儿出生后,他再次建议搬到自己的房子里,但埃塞尔又拒绝了。在苏格兰的居留似乎使她背离了自己的民族,现在她又回到他们中间了,所以带着极大的热情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当地人的生活当中。劳森喝得更多了,每个周六晚上,他都去英国夜总会喝得烂醉如泥。

        他有个怪癖,一旦喝醉了就喜欢跟人争吵。一次他跟贝恩——他的雇主激烈地争执起来,贝恩把他辞掉了,他不得不再找份工作。他闲散了两三周,这期间他不愿待在家里,而是到酒店、英国夜总会闲混、喝酒。完全出于同情而不是其他任何原因,米勒——那个德裔美国人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虽然劳森所具有的金融技能可以发挥价值,但眼前的状况使他难以拒绝一份比原先要低的薪水,米勒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毕竟他是一名商人。埃塞尔和布莱瓦尔德指责他接受这份邀请,因为那个混血儿佩德森给他提供的薪水要高很多,但他极其憎恨听从一名混血人发号施令。当埃塞尔在他耳边唠叨个不停,他的愤怒爆发了:

        “我就是死了也不会给一个黑鬼干活。”

        “你或许会的。”她说。

        六个月后,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接受这个“最终判决”的耻辱。酒瘾让他无从招架,他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工作一塌糊涂。米勒警告过他一两次,但他不是轻易接受规劝的人。一天在争执过程中,他戴上帽子走了出去。现在他已经臭名远扬,没有人再雇佣他。他闲散了一段时间,就突然患上了震颤性谵妄症。身体痊愈后,他感到羞辱和虚弱,无法再承受持续的压力,就去找佩德森请求他为自己提供一份工作。佩德森很高兴有一个白人在自己店里上班,而且他的数字能力也对自己有用处。

        从这时起,他的处境愈加不妙。白人对他不理不睬,只是出于对他的鄙夷和怜悯,而且害怕他醉酒后的狂暴,他们才避免完全伤害他。他变得极其敏感,时时警惕着别人对他的冒犯。

        他完全跟当地人和混血人生活在一起,不过再也没有了白人的尊严。他们感觉到他嫌恶他们,憎恨他高高在上的姿态。他现在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们不明白他为何还要装腔作势,一向对他谄媚逢迎的布莱瓦尔德现在也对他充满了蔑视,埃塞尔嫁给他是做了一笔坏交易。家里出现了丢人现眼的场面,有一两次两个男人开始拳脚相向。每当发生了争吵,埃塞尔总站在自己家人一边。他们发现他喝醉时要比清醒时好得多,因为一旦酒醉了他就会躺在床上或地板上呼呼大睡。

        后来他意识到有什么事在瞒着他。

        当他回家吃晚餐——也就是那种粗糙的半本地的食物,埃塞尔常不在家。问她去哪了,布莱瓦尔德告诉他她晚上跟一两个朋友在一起。一次他去了布莱瓦尔德告诉他的一个地方,结果发现埃塞尔并不在。等她回来,他问她去了哪里,她说她父亲搞错了,她去了谁谁家,但他知道她在说谎。她穿上了最好的衣服,两眼熠熠生辉,看上去非常漂亮。

        “不要跟我耍心眼,我的女孩,”他说,“否则,我打断你的每一根骨头。”

        “你个醉鬼!”她嘲讽道。

        现在他觉得布莱瓦尔德夫人和老外祖母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恶意,而在这个多事之秋布莱瓦尔德对他还能保持一个不错的心情是因为他心怀叵测,图谋不轨。这时他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在他的想象中,白人瞥向他的目光是怪异的;当他走进酒店酒吧间,那些人会突然安静下来,这让他确信他们在谈论自己。现在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每个人都知道,只有他一人蒙在鼓里。他的心一下子被愤怒和嫉妒攫住了,他相信埃塞尔在和其中一个白人私通,他一个接一个地审视着他们,但看不出任何迹象。他感到无奈,因为找不到任何人能证实他的猜忌,他就像一个狂暴的疯子,搜寻着可以倾泻怒火的人,最后他碰巧遇到了一个——一个其实最不应该成为他暴力对象的人。一天下午,他一个人心情忧郁地坐在酒店里,卓别林走了过来,在他身旁坐下。卓别林现在或许是岛上唯一对他抱有同情心的人了。他们要了几杯酒,谈了几分钟即将举行的跑步比赛。卓别林这时提到:“我想我们应该拿出钱来给女士们买些新衣服。”劳森在心里窃笑起来,因为卓别林夫人控制着钱包,假如她要为这事买衣服的话肯定无需向丈夫要钱。

        “你太太怎么样?”卓别林示好道。

        “这跟你有什么鬼关系?”劳森黑色的眉毛拧了起来。

        “我只是问了个礼节性的问题。”

        “哦——礼节性的问题,问你自己吧。”

        卓别林不是个有耐心的人,他在热带地区的长期居留,威士忌,还有家庭琐事使他的性子并不比劳森更容易控制住。

        “注意,我的男孩,在我的店里,你最好表现得像个绅士,要不我马上把你扔到街上去。”

        劳森愠怒的脸黑一片,红一片。

        “我再告诉你最后一次,你也可以转告别人,”他因暴怒而喘着粗气说,“如果你们这些家伙谁敢同我妻子胡混,他最好小心点。”

        “你认为谁想跟你妻子胡混?”

        “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傻,我的洞察力跟大部分人一样好,我不客气地警告你,事情到此为止!我绝不允许任何偷鸡摸狗之事,任何时候都不行。”

        “听我说,你还是离开这里,酒醒了再来。”

        “我想走才会走,一分钟都不会提前。”劳森说。

        这个大话说得比较倒霉,因为卓别林的酒店店主经历让他掌握了同人交往的一种特别技能,他更看中的是人的地位,而不是伙伴关系。劳森的话刚出口,他就发现自己的衣领和胳膊被抓住了,整个人被猛地推到了街上。他连滚带爬下了台阶,来到耀眼的太阳底下。

        由于这个缘故,他跟埃塞尔之间第一次出现了暴力行为。因感到耻辱不愿再去酒店,那天下午他回家比往常要早,他看到埃塞尔正在化妆准备出门。平时她总是穿着长罩衣,赤脚,黑发上插上一支花;不过这一次,她穿上了白色的丝绸长袜和高跟鞋,身上穿的是最新的粉色绵料连衣裙。

        “你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他说,“要去哪里?”

        “去克罗斯利家。”

        “我跟你一起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问。

        “我不想让你总是一个人闲逛。”

        “他们没邀请你。”

        “我管那个!不让我去你也去不了。”

        “你最好先躺着,我准备一下。”

        她想他喝醉了,上床后马上就能睡着。他坐在椅子上抽起烟来,她愈加烦躁地看着他。等她准备好了,他跟着站了起来。碰巧阳台上一个人没有——这是很少见的,布莱瓦尔德在种植园里干活,他妻子去了阿皮亚。埃塞尔看着他:

        “我不和你去,你喝醉了。”

        “撒谎!没有我你也去不成。”

        她耸了耸肩,想从他身边走过去,但他突然抓住了她的胳膊抱住了她。

        “放开我,你这混蛋。”她突然用萨摩亚语叫道。

        “为什么不让我去?我没告诉过你吗?不要跟我耍心眼。”

        她握紧了拳头,向他脸上砸去。他一下子失去了控制——所有的爱和恨都在一瞬间爆发了,整个人暴跳如雷。

        “我要教训你,”他吼道,“我要教训你。”

        他一把抓过正好放在胳膊边的马鞭,猛地向她抽去。她厉声尖叫起来,但尖叫声更是让他癫狂,他继续一鞭鞭抽打着,惨叫声在房子里回荡。他一边挥舞鞭子,一边咒骂着,然后把她推到了床上,她躺在那里因疼痛和恐惧呜咽起来。最后,他扔掉马鞭冲出了房间。埃塞尔听他走了,停止了哭泣,小心地朝四周看了看,然后站起身。她感到身上很痛,但受伤并不严重,检查了一下裙子看看有没有撕坏——对于挨打,当地女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的行为倒没有激怒她。她照了照镜子,梳理了一下头发,眼睛仍在闪烁着,透出一些奇异的神采——在这一刻她或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爱他了。

        劳森胡乱向前跑去,跌跌撞撞地穿过种植园,他感觉力气突然耗尽了,像个虚弱的孩子一样,一下子扑倒在一棵大树下。他感到悲痛和羞耻,他想着埃塞尔——在他充满柔情蜜意的爱情里,他感到自己体内的所有骨骼都已变得柔软。他想到了从前,想到了曾经有过的期待,他被自己的行为吓呆了。他现在更加渴望拥有她了,他想把她揽在怀里,他必须赶紧回去。他站了起来,但由于身体过于虚弱,走路时摇摇晃晃的。他进了房子,她正在窄小的卧室里,坐在穿衣镜前。

        “哦,埃塞尔,原谅我,我为自己深感羞耻,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在她面前跪下来,胆怯地轻抚着她的连衣裙下摆。

        “真不敢想象我干的事,太可怕了。我觉得我疯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能让我像爱你一样爱她。为了让你减轻痛苦,我什么都可以做,我伤害了你,我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不过看在上帝的份上,告诉我你原谅我。”

        她的尖叫声仍在耳畔回响,这是他忍受不了的。她默默地看着他,他想去抓住她的手,泪水从他脸颊上滚落下来。羞辱中他把脸贴在她的大腿上,虚弱的身体因抽泣而颤抖。她的脸上露出完全蔑视的神情,跟其他当地女人一样,她瞧不起一个在女人面前自轻自贱的男人。一个可怜虫!她一度差点儿觉得这个人还可以,但现在他竟像个杂种狗一样匍匐在自己眼前。她有些轻蔑地踢了他一脚。

        “滚出去,”她说,“我恨你。”

        他试着去搂抱她,但被她推开了。她站起身,脱下了裙子,脱掉鞋子和袜子,然后穿上了长罩衣。

        “你要去哪里?”

        “跟你有什么关系?我要去池塘。”

        “让我也去吧。”他说。

        他说话的语气就像一个小孩子。

        “你难道不能放开我吗?”

        他用手捂住脸,伤心地痛哭起来,而她的眼神是生硬冰冷的,她从他身边迈过,然后出去了。

        从此后她就完全看不起他了。虽然所有人都住在一起:劳森和埃塞尔,两个孩子,布莱瓦尔德,他的妻子和妻子的母亲,还有那些不时出入或在周围游荡的不认识的亲戚和食客,大家挨挨挤挤,住在这座小房子里,但劳森已变得可有可无,几乎没人注意他了。他早上吃完早饭后离开,回来只是吃顿晚饭。他不再跟人吵闹,如果没钱去英国夜总会,晚上就跟老布莱瓦尔德和亲戚们玩红心牌戏。在没有喝醉时,他会郁郁寡欢、无精打采。埃塞尔待他如同一条狗,当他怒不可遏时,她会偶尔屈服一下,随之而来的憎恨让她感觉恐惧,但当他变得低声下气或者动辄流泪时,她对他的蔑视已让她恨不得把口水吐到他脸上。有时他是粗暴的,但现在她已找到了应对之策:如果他动手打人,她就用脚踢,用手抓,用牙咬。他们之间发生了可怕的打斗,他并不总能占据上风。很快整个阿皮亚都已知道他们的关系非常糟糕,几乎没人同情劳森;在酒店,大伙对布莱瓦尔德没有把他踢出家门都感到惊讶。

        “布莱瓦尔德是个非常暴戾的家伙,”其中一人说道,“要是哪天他给自己一枪,我丝毫都不会感到惊奇。”

        埃塞尔依然每个黄昏都去那个静谧的池塘,那里对她似乎有一种超人类的吸引力,这会让你联想到一个拥有了灵魂的美人鱼渴望着去拥抱大海,拥抱大海清凉的带着咸味的波浪。有时劳森也去,但我不知道什么东西促使他这样做,埃塞尔对他的到场显然感到恼怒;或许他希望在那里能够重新感受到初次见面时的那份纯粹和迷醉;也或许仅仅跟那些害着疯狂单相思的人一样,以为坚持去爱,就能逼着对方接受。一天他又漫步到了那里,这一次他忽然产生了近来不常有的一种感觉:他与这个世界又相安无事了。黄昏正在降临,暮色依偎在椰子树的枝叶上,仿佛是一小片薄薄的云彩,在微风中无声地晃动着,一弯新月挂在树顶之上。他走到岸边,看到埃塞尔正在水里仰面浮着,长发飘荡在身体四周,手里拿着一支很大的木槿花。他停了一会儿,欣赏着她——就像《哈姆雷特》中的奥菲利亚。

        “喂,埃塞尔!”他欢快地叫起来。

        她的身体猛地颤动了一下,手里的红色木槿花掉在了水面上,悠然向远处漂去。她又游了一两下,直到可以踩到水底了,才站起来。

        “走开,”她说,“走开!”

        他笑了。

        “别那么自私,地方很大,够我们两人的。”

        “你不能让我独自待一会?我就想一个人。”

        “岂有此理,我也想洗澡。”他心情不错地回答。

        “你到桥那边去,我不想让你在这里。”

        “那对不起了。”他依然微笑着。

        他一点都不生气,几乎没注意到她的怒火正在升腾。他开始脱衣服。

        “走开,”她尖声叫道,“你不能在这里,你就不能让我独处一下?快走!”

        “别犯傻了,亲爱的。”

        她弯下腰,捡起一块尖锐的石头,一下子向他扔过去。他来不及躲开,石头击中了太阳穴。他大叫了一声,把手向头上捂去,放下来时,已沾满了血。埃塞尔还在原处站着,因盛怒而喘着粗气。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没说一句话,拿起外套走了。埃塞尔回到水里,顺着河流向下游的浅滩游去。

        石头造成了锯齿状伤口,在以后的几天,劳森只能头上缠着绷带四处走动了。他编造了一个听上去比较可信的借口,以免酒店的那些人问起,不过他没有机会来使用这个借口,因为根本没有人提到这件事。他看到他们偷偷摸摸地朝自己的脑袋瞥了几眼,但都没有开口。沉默只能说明他们知道了伤口的由来。他现在已确定埃塞尔有了情人,他们都知道那个人是谁,但他自己连最起码的一丝一毫的线索都没有:他从没见过埃塞尔跟任何人在一起,也没人表达过希望跟她在一起的意愿,或者对他的态度有什么可疑之处。狂怒控制了他,又没人可以倾泻怒火,于是酒喝得越来越多,就在我登岛前不久,他又一次患上了震颤性谵妄症。

        我是在一个叫卡斯特的人家里见到的埃塞尔。卡斯特跟他的当地妻子住在一起,距离阿皮亚有两三英里远。我跟他打了会儿网球,打累了,他提出喝杯茶。我们进了屋子,在杂乱的客厅里,我看到埃塞尔正跟卡斯特夫人聊天。

        “你好,埃塞尔,”他说,“我不知道你在这儿。”

        我不由好奇地打量着她,想弄清她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让劳森如此神魂颠倒,但这种事情谁能说得清呢?她的确很漂亮,让人想起红色的木槿花——萨摩亚灌木篱墙中常见的花朵,是那样雅致柔媚,生机勃勃。不过考虑到我所了解的关于她的大量故事,她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她的清新和纯洁。她的安静中带着点羞涩,身上没有丝毫的粗俗和招摇,混血儿常有的激情洋溢也全然不见。几乎很难相信她就是那个悍妇——他们夫妇间发生的可怕事件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现在这是人所共知的。她穿着漂亮的粉色连衣裙和高跟鞋,看起来很像一名欧洲人,你差不多可以猜想到,在当地落后蒙昧的生活背景下,她的自我感觉会更加美妙。但我觉得她一点都不聪明,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生活了一些时间后,会发现她身上曾经吸引他的激情在渐渐消退,并开始产生厌倦,对此我并不感到惊奇。在我看来,她有着飘忽不定的、让人难以捉摸的天性,好像一个念头出现在人的意识里,但在变成话语前倏忽不见了;当然,这里面会有一种特别的魅力,不过那也许只是一种幻觉。如果在此之前我对她一无了解的话,我也许就只把她作为一个娇小漂亮的混血儿去看待,跟其他人并无不同。

        她跟我谈到了各类话题,都是他们跟萨摩亚的陌生人常常谈起的。谈到旅行时,她问我是否到帕帕瑟滑过滑水岩,问我想不想住在当地人的村庄;还跟我说起了苏格兰,我似乎听出了她希望多谈谈她在那里的豪华住所,甚至天真地问我认不认识这位太太或那位太太,她们都是她住在北部时熟识的。

        这时,米勒——那个肥胖的德裔美国人,走了进来,在同每个人热情握手后坐下了,然后用他快乐的大嗓门要了杯威士忌和苏打水。他太胖了,全身大汗淋漓。他摘下金边眼镜擦了擦——戴着那副大号圆镜片眼镜时,他的眼睛是温和的,现在你能看到他的眼睛很小,放出精明、狡黠的光。在他来之前,屋里的气氛有些沉闷,现在一切都变了,这是一个会讲故事的、快乐的家伙。很快,他的俏皮话就让两位女士——埃塞尔和我朋友的妻子——乐不可支起来。在这个岛上,他因受女士青睐而享有盛名,你能看出这个肥胖臃肿、又老又丑的男子自有他的迷人之处。他的幽默能够让周围的人听懂,话语充满了活力和自信,而他的西方腔调又给他的讲述增添了特别的妙处。最后他向我转过身来:

        “哦,你要是回去吃饭的话,那我们现在就走吧。如果你愿意,可以坐我的车。”

        我表示了感谢,然后站起身。他跟其他人握了手,迈着沉重坚定的步子走出了房间,然后爬上了汽车。

        “真是个小美人,劳森的妻子。”车往前行驶着,我开口道,“他对她太坏了,老是殴打她。一听说男人打女人,我就怒火中烧。”

        我们又走了一会儿,他才说道:

        “跟她结婚他其实是个大傻瓜,我当时就这么说,如果没结婚,他就能控制她。他是个乡巴佬,他就是这样的人——乡巴佬。”

        年末快要到了,我离开萨摩亚的时间也日益临近,按计划要乘坐一月四日的轮船前往悉尼。圣诞是在酒店庆祝的,举行了一些适当的仪式,但看起来不过是新年的一场提前排演罢了。我们这些习惯于在酒吧碰面的人决定到新年痛快地玩上一个晚上。

        元旦晚上,大伙吃了一顿热闹的晚餐,然后逛荡着前往英国夜总会(一幢简易的木板房)玩弹子戏。夜总会里笑语喧哗,赌博声四处传来。不过很多人赌技糟糕,而米勒是个例外,他喝的酒跟别人一样多,且远比任何人年长,但他敏锐的眼光、稳健的出手丝毫没受影响,他笑呵呵地、动作优雅地把年轻人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一小时后,我感到厌倦,走了出去,穿过马路来到海边。海滩上有三棵椰子树,像是三名月亮少女正等着她们的情人从海里踏浪而来。我在一颗椰子树下坐下,观看着湖和天上正在集会的星星。

        我不知道劳森晚上去了哪里,但在十点和十一点之间他到夜总会来了。他从尘土飞扬、空荡荡的道路上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心中尽是无聊和烦躁。到夜总会后,他先去了酒吧间独自喝了一杯,然后来到弹子房。现在,当很多白人聚会时,他会羞于加入他们,所以要喝上一杯烈性威士忌给自己壮胆。正当他右手举着酒杯站在那里,米勒向他走过来。他穿着短袖,手里还拿着球杆,朝调酒员瞥了一眼。

        “出去,杰克。”他说。

        调酒员是个当地人,穿着白色衬衣,腰间系着缠腰布。他一句话没说,悄悄地走出了小房间。

        “听着,劳森,我一直想跟你说句话。”大块头美国人说道。

        “哦,那可是这个鬼岛上不花钱、免费、无需掏腰包的少有事情之一。”

        米勒把他的金丝眼镜在鼻子上按了按,使之更稳固些,然后用冷淡而坚定的目光盯着劳森。

        “我说,小子,我知道你又打劳森夫人了,这个是我不能容忍的。如果你不马上住手,我会把你这个肮脏的小不点儿的每一根骨头打断。”

        这时劳森知道了他长久以来一直在苦苦寻找的那个人,就是米勒!瞧这人的长相:肥胖,秃顶,光秃秃的圆脸,双下巴,金丝镜,一大把年纪,如同一个叛教牧师般亲切敏锐的眼神,再想到那样苗条和纯洁的埃塞尔,他一下子惊恐起来。不管他有什么缺点,劳森绝不是个懦夫,他一言不发,举拳狠狠地朝米勒打去。米勒迅速用拿着球杆的手挡住他的攻击,然后猛地抡起右胳膊,把拳头砸向劳森的耳部。劳森比美国人矮了四英寸,而且身体不够结实——不仅仅是疾病和让人萎靡不振的热带气候,还有酒精,已损害了他的健康,让他变得虚弱不堪。他就像一根木头一样倒了下去,昏昏沉沉地跌倒在柜台脚下。米勒摘下眼镜,用手帕擦了擦。

        “我想你现在知道你所期待的结果了,这是给你的警告,你最好能记住。”

        他拿起球杆,进了弹子室。室内一片嘈杂,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劳森站起来,伸出手摸了摸耳朵,那里还在嗡嗡作响。然后,他偷偷溜出了夜总会。

        我看到一个人穿过了马路,在黑暗的夜色中只看到一团白色,不知道他是谁。他走到海滩,从我坐着的椰子树下走过去,脑袋耷拉着。我看到是劳森,他肯定喝多了,我没有开口。他犹豫不决地走了两三步,又转了回来。他走到我跟前,弯下腰,盯着我的脸。

        “我想是你。”他说。

        他坐下来,拿出了烟斗。

        “夜总会太热、太嘈杂。”我主动说道。

        “你怎么坐这里?”

        “我在等大教堂的子夜弥撒。”

        “要是你愿意,我跟你去。”

        劳森现在十分清醒,我们沉默着抽了会儿烟。湖里不时有些大鱼溅起水花,稍远处的湖开口处,有一只纵帆船的船灯在闪烁着。

        “你下周走,是吧?”他问。

        “是的。”

        “再次回家真是让人开心,不过我现在忍受不了啦,那里太冷,你知道。”

        “现在在英国,他们正在炉火旁冻得发抖呢,想想真是奇妙。”我说。

        一丝微风也没有,温润的夜色如施了魔法般让人着迷。除了薄衬衫和帆布工装裤,我别的什么都没穿。我爱这夜晚的优美和柔情,我舒坦地伸开了四肢。

        “这样的新年夜是不会让人想着制定新年计划的。”我微笑道。

        他没有回答,我不知道我随口说出的一句话在他脑子里引发了怎样的思绪,因为他很快就开口说起来。他声音低沉,面无表情,但能听出他的口音是受过教育的。他的鼻音和粗鲁的腔调一度让我的耳朵深受其害,现在听他这样说话让人感到欣慰。

        “我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显然是这样,对不对?我深陷是非坑中无法自拔。‘我看到了层层无底的黑暗。’”我感觉到他在引用这句话时微笑起来,“不过奇怪的是,我看不出错在哪里。”

        我屏住了呼吸,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一个人向你赤裸裸地展示灵魂更让人惊叹的了。然后,你又发现没有哪个人会像他那样琐碎,那样自我贬抑,以致一件事情的丁点儿火花都会让他勃然大怒。

        “假如我能看出这全是我的过错,事情就不会如此糟糕了。没错,我喝酒,可是如果事情是另外的样子,我是不会喜欢上酒的。我想我不应该跟埃塞尔结婚,要是我只是养着她,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但我的确如此爱她。”

        他的声音颤抖着。

        “她人不坏,你知道,真的不坏。我只是运气不好,我们本来可以很幸福的。当她离开时,我想我应该放她走,不过我不能那样做——我那时疯狂地迷恋着她,而且我们还有孩子。”

        “你爱孩子吗?”我问。

        “我当时是爱的。有两个孩子,你知道。不过现在,他们对我没那么重要了。在任何地方你都可以把他们当作是当地人,我跟他们交谈也必须用萨摩亚语。”

        “一切重新开始现在太晚了吗?能不能做一番努力,不行的话就离开这里?”

        “我没力气了,不行了。”

        “你还爱你妻子吗?”

        “现在不了,现在不了。”他重复着这句话,声音里透着惊恐,“我现在根本搞不清了。我完蛋了。”

        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

        “如果你真想跟我去参加子夜弥撒,现在就走吧。”我说。

        “好吧。”

        我们站起来沿路走去。大教堂是全白色的,面朝大海,巍峨壮观,旁边的马礼逊教堂看起来就像一个会议室了。路上只有两三辆汽车,却有大量的轻便马车;到了后,马车就靠在路边的墙上。人们从岛屿的四面八方赶到这里参加弥撒,从敞开着的高耸大门可以看到里面已人满为患,高高的祭坛上灯火辉煌。人群中仅有几个白人,有一些混血人,但绝大多数是当地人。所有男子都穿着裤子,因为大教堂认定缠腰布有伤大雅。我们在后面找到了座位,靠近敞着的门口。不久,我循着劳森的目光,看到埃塞尔和一群混血儿走了进来。他们的穿戴都非常整齐,男人衣领高耸紧绷,穿着闪亮的靴子;女人都戴着硕大、鲜艳的帽子。埃塞尔向她的朋友们点头微笑,然后穿过了过道。弥撒开始了。

        弥撒结束后,劳森和我站在一侧看着人群鱼贯而出,这时他向我伸出手。

        “晚安,”他说,“希望你归途愉快。”

        “哦,不过我走前还会见到你的。”

        他吃吃地笑起来。

        “问题是,你是想见酒醉时的我呢,还是清醒时的我。”

        他转身离开了,我记住了他那又大又黑的眼睛,在粗重杂乱的眉毛下狂乱地闪烁着。我犹豫地停下来,一点都不感到困倦,无论如何,我再到夜总会逗留一小时,然后再去睡觉。到那里后,我看到弹子室空着,但酒吧间里有五六个人正围着一张桌子打扑克。我一进去,米勒站了起来。

        “坐下玩一把。”他说。

        “好的。”

        我买了些筹码,然后跟他们一起玩了起来。毫无疑问,这是全世界最迷人的游戏,我的逗留时间延长了两个小时,然后是三个小时。那个当地调酒师活泼欢快,虽然到了这个时间仍毫无困意,在我们身边提供着酒水,还不知从哪里搞来一根火腿和一块面包。我们继续玩着,大多数人都灌进了太多的酒,对身体当然没有好处,但游戏让人兴奋,谁还顾得了那么多。我出手不大,不想赢也不担心输掉,但我看到米勒正打得投入。他跟其他人一起喝个不停,头脑却一直保持着冷静清醒,他的筹码在不断增加,面前放着的一张整洁的小纸片上,记录着他借给其他玩者的不同钱数,那些人看上去一个个神情沮丧。对那些输钱给他的年轻人,他温和地微笑着,开着无休无止的玩笑,讲述着各类逸闻趣事,但不会错过任何一张抽牌,他们的任何一个表情都不会逃脱他的眼睛。终于,曙色带着点羞涩和不情愿悄悄爬进了窗子,似乎没有理由这样做,然后天亮了。

        “哇,”米勒说道,“我想我们成功地送走了旧的一年。现在让我们再来一圈累积赌,然后就该睡了。我五十岁了,记着,我熬不了这么晚。”

        清晨美丽而清新。我们站在阳台上,湖就像一面多彩的玻璃,有人提出到湖里泡一泡再去睡觉,但没人愿意,因为湖水粘稠,脚踩进去也危险。米勒的车停在门口,他建议带我们去池塘,我们跳上车,沿一条荒僻的道路驶去。到池塘后,那里似乎尚未天亮。树下的池水仍裹在一片浓荫里,夜晚的静谧笼罩着一切。我们个个兴奋异常,但没有毛巾,也没有任何可换穿的衣物——我是小心惯的,不知道洗完澡怎样擦干身体。每个人都穿得不多,我们很快就扯掉了衣服。尼尔森——那个小个子船主,第一个脱光了。

        “我要探探水底。”他说。

        他潜入水中。过了一会儿,另一人也钻了进去,但水很浅,在前面不远处又钻了出来。这时尼尔森也浮出水面,朝岸边匆忙划来。

        “我说,把我拉出来。”他说。

        “怎么啦?”

        显然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两个人把手伸给他,他爬了出来。

        “我说,水底有个人。”

        “别傻了,你喝醉了。”

        “哦,要是没人,就让我得酒狂症,不过我告诉你那里真有一个人,我快吓死了。”

        米勒看了他一会,这个小个子脸色苍白,全身确实在发抖。

        “来,卡斯特,”米勒对高大的澳大利亚人说,“我们下去看看。”

        “他是站着的,”尼尔森说,“全身穿着衣服,我看到他了,他试图抓住我。”

        “别说了,”米勒说,“准备好了吗?”

        他们潜了下去,我们在岸上静静地等着。他们在水下待的时间似乎要远长于人的憋气时间。然后卡斯特出来了,后面紧跟着米勒,他面红耳赤,仿佛就要勃然大怒的样子。另外一人跳进水里帮他们,三个人一起把拖着的东西拉到水边,然后推上岸。这时他们看到了——那是劳森,外套里系着一块大石头,跟双腿捆在了一起。

        “他是真的不想活了。”米勒把他近视眼里的水擦了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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