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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爱情很短 遗忘很长的诗句韶华

韶华

        很久未见的同学相聚,一位同学提起了韶华,说她可能离婚了。

        “总算离了!”同学们都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想起来,我都已经好几年没有韶华的消息了。她博士毕业了吗?可有新的爱人?晚上回家,忍不住在QQ上给她留了一段言。

        没想到她居然在线,很快发回了一段话给我。她和以前一样温柔真诚,对那段逝去的婚姻毫不讳言。

        想当年,他们曾经是文学院人人艳羡的神仙眷侣。如今落到这样的结局,真应了那句话:“世间好物不牢靠,彩云易散琉璃脆。”

        我有点怅然,不禁感叹说:“坚持了那么多年,还是放手了啊。”

        韶华发过来一行字:“你觉得痛就会放手。”

        事隔这么多年,她终于可以坦然说出自己的痛楚了,以前她是多么隐忍的一个人啊。

        我在岳麓山下学古代文学时,与韶华做了三年的同学。

        韶华长发披肩,素面朝天,喜欢穿长及脚踝的白色长裙,走在校园的小径上有男生向她行注目礼,她会轻轻地低下头去,脸上飞起一片红霞。她有一张孩子般稚气的面孔,鼻头翘翘,一双眼睛黑白分明,饱含柔情。只有对人对生活充满善意的人才会有这样柔情的眼神。

        韶华的美,是温柔内敛的,夹在时尚靓丽的年轻女孩儿中,显得有点儿不合时宜,甚至她这个人都是不合时宜的,太过温婉可人,缺乏现代女子的剽悍和精明。

        在文学院,韶华也是默默无闻的,风头正劲的是那一帮慷慨激昂的文学青年们。只有和她同在一个宿舍的姐妹,才知道她多有才华。

        韶华写得一手好字,每天必抽出一个小时雷打不动地临帖。她最擅长的是小楷,字体秀丽而不失法度,姐妹们戏称为“闺阁体”。我记得她曾经把中的诗词用簪花小楷写好后装订成册,字迹楚楚,宛如颗颗珠玑散落在宣纸上。

        有一年下大雪,我们相约去爬岳麓山,到了山顶,正好太阳出来了,照着满山积雪,犹如在琉璃世界上镀了一层金。下山后,韶华不顾天冷,挥毫临了一副《快雪时晴帖》,一挥而就,那字写得,俊逸极了,深得右军遗韵,像我这种不懂书法的草包,也忍不住叫好。见我喜欢,韶华慷慨地把那幅字赠给了我,可惜南下后再三流离,已经不知所踪。

        岳麓书院有个张教授,潜心研究数十年,其人鹤发童颜,不事俗物,喜着宽袍大袖的衬衣,远远望之若神仙中人。张教授开“庄子”一课,前来听课的学生把小小讲堂挤得水泄不通。一日,张教授讲授一篇,突然慨叹:“扰扰尘世,莫如效仿列子诸人,放浪于形骸之外,遗世独立。”话刚落音,一个女学生站起来答道:“不离不着,处尘世之中而能享出世之乐,这才是庄子所谓的人生之道。”张教授也不惊愕,反而点头称是,两人又就中的微言大义一番对答,旁观的学生则又惊又叹。这一幕,堪称经典,而发言者正是韶华。研究生毕业后,她跟随张教授读博士,可以推想书斋之中,这一老一少必可效仿魏晋中人终日玄谈,其玄妙之处却非外人可道。

        韶华天生一副好嗓子,可每次K歌时,她总是充当忠实的听众,说自己一首歌都不会唱。这也难怪,宿舍姐妹们喜欢的张韶涵、梁静茹她几乎从来不听。

        一次中秋聚会,文学院的人相约登岳麓赏月,在半山亭上,韶华颇有兴致地给大家唱了首《晴雯歌》,清风明月之下她的歌声宛如天籁,让同学们大大地惊艳了一番。下次K歌,众姐妹力推韶华,可她还是摇头微笑不应,想想也是,韶华的歌声本来只宜在月下洗耳静听,哪适合K歌房这种喧嚣场所?

        后来我想起她时,耳畔响起的总是那空灵的歌声:“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多情公子空牵念。”一歌成谶,中那么多诗词,韶华怎么单挑了这一首来唱呢?她对晴雯,似有一种特别的情感,毕业论文写的也是晴雯,也许这世上所有“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女子,都对晴雯有着物伤其类的感情吧。

        在遇到韶华之前,我以为闺秀这种生物已经在地球上绝迹,韶华的行事做派,却让我认识到了什么叫作真正的闺秀。尽管她出身寒门,却一身的闺秀气质,和书中的名门小姐相比,少了几分清贵之气,却多了几分楚楚可怜。

        倘若生于古代一个官宦人家,韶华自然能以诗画自娱,悠游终生,可惜她不幸降生于这个时代,且家境贫寒,为完成学业,除了要申请助学贷款外,还得匀出宝贵的读书时间来兼职:做家教、兼课、校对图书,甚至发传单等等。这些兼职填满了她的业余时间。

        韶华一天的时间表排得紧紧的,当我们还在睡梦中时,她已经轻手轻脚地起床,赶到图书馆去自习,双休日同学们大都相约出游,她则乘公交车往返于几个地方做家教。

        忙成这样,也不见她抱怨什么,依然是气定神闲地微笑着,如无重要事情,每天下午六点钟必会去爬岳麓山,上下不过四十分钟搞定,且气不喘心不跳,坚持下来,练就了一个好的身体。

        我们常常笑她:“年纪轻轻,早学了道家的养生之道,从未见你感冒咳嗽过,难保哪天便会肉身飞升。”韶华仍是淡淡微笑着说:“我没有时间生病,也病不起。”

        韶华有个男朋友,复姓欧阳,也是读古代文学的,面容清秀,气质不俗,据说和韶华从大学就开始恋爱,算得上是一对璧人了。

        欧阳是独生子,父亲在地方上混了个一官半职,算是个官二代。他刚和韶华在一起时,家里人尤其是他母亲十分反对,理由是韶华家境太差,门不当户不对的,所以一直叫亲朋好友帮儿子介绍“好人家”的女朋友。欧阳对母亲的做法很反感,对韶华反而更认真了,这点让她很感动。

        一开始,我们对欧阳的印象都挺好的。他虽然是个公子哥儿,对女朋友却挺体贴的,经常在楼下等韶华,大清早地就来给她送早餐。姐妹们都笑称他是当代宝玉。

        欧阳本身也算是个才子,和韶华称得上“志趣相投”。他们常常相约一起去爱晚亭共读,到了秋季,爱晚亭的枫叶红了,他们一人捧一本书,依偎在一起静读的画面被一个摄影爱好者拍下了,画面之美让人想起宝黛共读那一幕。

        韶华喜欢戏曲,偶尔在宿舍唱个小曲儿,欧阳如果在的话,会给她吹笛伴奏。欧阳的笛子吹得很好,月光好的夜晚,清亮的笛声伴着韶华的歌声传得很远很远。

        可是研二那年,素来健康的韶华却险有性命之虞。

        那天我正在自习,突然接到韶华的电话,说让我去一趟医院。到了医院,韶华尚强撑着对我笑,医生已冷冷地说出“宫外孕”三个字。

        “叫欧阳来啊。”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叫了,他不来。”韶华摇头,眼中已隐隐有泪光闪现。

        我拿出手机来就想拨欧阳的电话。韶华伸手按住,不断摇头,潸然泪下。

        我一边诅咒着她那个杀千刀的男朋友,一边费尽全力说服医生让我代表家属签字,韶华终于被推进了手术室。

        在煎熬地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后,我见她又被推了出来,面色惨白如纸,外表尽管完好,一颗心应早已千疮百孔。

        握住我的手,她只催我去上课,却绝口不提那个人的名字。

        从那以后,韶华的身体便虚弱了很多,买回很多草药一副副煎,宿舍终日弥漫着一股中药的苦涩。

        那个临阵退缩的懦夫,之后又来求她,还演出了当众下跪的闹剧。他甚至每天清早跑来给韶华送早餐,附带着给宿舍姐妹每人一份儿。

        令我们心疼的是,韶华居然答应重归于好。

        其实在她最脆弱的时候,她已向我们哭诉过那个男人的斑斑劣迹。他从不出外打工分担她的经济负担,脾气暴躁,发起火来甚至还动手打过她。可见高学历的人不乏素质低下、性格变态者。当时大家都旗帜鲜明地反对他们复合,一见韶华的举动,无不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后来,我渐渐地和韶华疏远了。她这个人,对谁都好,而且是那种润物细无声的好,谁的水壶空了,她会默默地加上水,谁没来上课,她会主动借出自己的笔记。这种一视同仁的好,让虚伪的人有机可乘,而真心对她好的人反而不好受,一方面觉得自己受了冷落,另一方面觉得她这样做不值得。

        研三的时候,大家各奔前程,找工作的忙着找工作,考公务员的忙着考公务员,在这个只争朝夕的年代,很少有人再愿意花费几年时间继续深造。全班只有韶华一个人选择了读博,也只有校园的象牙塔,才能容下这么一个心地纯净的女孩子。

        她的那个男友,也和她一起读了博。所有的人都说他们是佳偶天成、一对璧人,我只有默默祈祷,但愿他们的爱情如同看上去那么美满,过去的伤痕将永远被尘封。

        离开学校时,韶华塞给我一本周汝昌的《读红小札》作纪念。在南下的火车上,我打开那本书,一封信落在了桌面,上面是韶华端秀的笔迹:“你曾经说过,我很美丽,事实上我的美丽在现实中乏人欣赏。他欣赏我,明白我,尽管不是特别爱惜我,但既然一开始我选择了他,就想多点儿包容少点儿苛求一直走下去。像我这样的女孩子,没有钱,没有美丽的容颜,只求在爱情中获得一点儿慰藉罢了,不然,我不知道怎么撑下去。”

        我这才知道,在韶华的淡淡微笑之下,原来藏着如此深的隐痛。

        古诗中说:“幽兰花,为谁好,露冷风清香自老。”说的正是韶华这种女子。她本应是大观园中的一个女子,奈何却得在这个风刀霜剑的世界中举步维艰地生存下去。

        现代都中,生存得好的是铿锵玫瑰,绝不是空谷幽兰。

        毕业之后,忙于生计,渐渐中断了和韶华的联系,只是断续从同学那儿获知她的消息。

        听说她的博士读了很多年,因为论文写得太认真,一直拖了四五年还没毕业。听说她和欧阳结了婚,两个人的关系还是时好时坏的,好的时候你侬我侬,坏的时候还是会出现家暴。

        再后来,就是她离婚的消息。

        韶华啊韶华,“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到头来,换得的还是“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我问韶华:“早知今日,你后不后悔?”

        韶华发来的,是一个微笑的表情。

        她说:“他其实人也不坏,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我们分手的时候很平静,现在偶尔也有联系,他去了北京读博士后,后来留在了一所高校。据说一直都单身着。”

        韶华呢,还在为她的论文忙活,对男女情事仿佛提不上兴趣,也许在上一场感情中,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热情。

        事实上,欧阳再不堪,对她也有过真切的欣赏和怜爱。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给她的却几乎只有冷漠和忽视。她的家人,根本理解不了她为何要一意求学,却不早早工作来分担家庭的负担;她的朋友,也对她一个博士读了四五年还没毕业感到不解,毕业之后,何去何从,也是一个问题。

        我一边和韶华聊天,一边听着《晴雯歌》,当年她在月下唱曲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她是在为晴雯的不幸吟唱,还是早已预感到一生的飘零?有多少命运畸零的女子像她一样:心比天高,却出身微贱,最后不得不挣扎于浊世的泥淖之中?

        也许是我过于悲观了,韶华倒是表现得完全没有这么悲情,她的空间偶有更新,说的都是伺弄花草、研读诗词的心得,不见悲戚、只有淡然。不管在什么样的境遇里,她都没有改变她爱好美、追求美的天性。

        在韶华所种的花花草草里,她最爱的就是兰花。

        兰花生在幽谷里,就算是空无一人,仍然静静散发着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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