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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和偶像都已老去

        1

        我们去听陈奕迅演唱会。

        我,小倩,华仔,还有阿熙。

        是临时决定去的。

        去之前的晚上我还在加班赶稿子,蓬头垢面。小倩身上的麻布裙子皱得像旧报纸,坐长途飞机没来得及换衣服。华仔腆着肚子,脚上随随便便趿拉着一双拖鞋。阿熙打扮得最正式,系着领带,那样子像是从会场上直接赶过来的。

        这样的四个人,混在一群平均年龄不过十七八的潮男潮女中间,真是突兀的存在。周围的人都在兴奋地嚷嚷,只有我们心不在蔫地打着哈欠。

        灯光照到舞台中央,在山呼海啸的喝彩声中,万众期待的主角登场了。

        台下的孩子们顿时全都站了起来,挥舞着荧光棒大声叫着:“Eason,Eason……”

        华仔转过头问小倩:“看个演唱会,他们叫‘医生’干嘛?”

        话刚出口,他的椅背被人踢了一脚。

        “收声啦,大叔。”后排的小靓女对他的“无知”忍无可忍。

        华仔居然没反驳,我估计他是被“大叔”两个字吓到了。

        不管我们承不承认,我们都已经是三十出头的中年人了,无法掩饰满脸疲倦的中年人。

        台上的陈奕迅开始唱歌,电子屏一行行地打出炫目的歌词:“消失太快,捉得到太少……叫皱纹散开,让青春归来。喜欢花一天跟你一切是爱……”

        台下的男男女女安静了下来,挥着荧光棒轻轻跟着哼唱。这是属于他们的时代曲。

        我们四个沉默着,因为隔阂。我们千里迢迢地赶来听陈奕迅的演唱会,结果,这万人合唱的开场曲,我们根本就没听过。

        “叫皱纹散开,让青春归来。”

        这样的歌声对我们来说更像是一种召唤,召唤出记忆中的千千阙歌,以及那一去永不回的青春岁月。

        2

        我喜欢的第一个偶像,他也姓陈。

        叫华仔“大叔”的小靓女不知道,我们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是从来没听过演唱会的土包子。在我们十几岁时,不仅没听过演唱会,还没买过唱片。偶尔买几盒磁带,都是盗版的。

        我们听到喜欢的歌,就会用一个本子将歌词抄下来,一行行工工整整地抄下来。

        我还记得我抄下的第一首歌,那是陈百强的《今宵多珍重》,是对着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屏幕急急地抄下来的: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学校的广播里。那时我只有十四岁,刚从乡下转来城里的初中,说一口乡音浓重的普通话。在自我介绍时因为口音和紧张,被人取笑说是“小结巴”,羞愧的我愤懑得跑到一棵桂花树下偷偷哭。正哭得起劲的时候,一个男孩子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两条长腿懒洋洋地摊在桂花树下,也不劝我,只说:“听,这歌多好听。”

        空荡荡的校园一角,传来一个深情细腻的男声,是从学校广播台传来的吧。那歌声如泣如诉,似乎有一种压抑的柔情隐藏在婉转的旋律之中,听来分外哀伤。我们所处的位置离广播台较远,远远地听来,那歌声更是缥缥缈缈,如隔云端。

        我不知道他唱些什么,但听在耳里,只觉得字字铿锵,合着那曲调,说不出的婉转悠扬。

        那个男孩子没有再说话,等这首歌结束,广播里换了一首嘹亮的歌,他懒洋洋地站起来跟我说了声“再见”就走了。走的时候,他随意拂了拂衣服,淡黄色的小花瓣从他身上落下来,像下了一阵桂花雨。

        这是我初次遇见阿熙的场景。

        很多年以后,我每次想起他来,都好像重回到了那个午后。初秋的阳光,桂花飘香,阿熙脸上懒洋洋的笑容,还有空气中流淌着的忧伤歌声。

        后来看电视我知道了那首歌叫作“今宵多珍重”。然后,那个叫陈百强的歌手,成了我懂事以来的第一个偶像。我记得他穿白色西装,眼神中有着雾一样的忧郁,过门处随意的几个舞步,显得优雅而潇洒。

        我喜欢上他歌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人世了。那时没有网络,信息闭塞,我是听小倩说起,才知道这个悲伤的消息。

        我没有告诉小倩的是,在听说他的死讯后,我用被子蒙住头偷偷哭了一整晚,第二天眼睛肿得像桃子一样。

        我很难过,这种难过无法向人诉说。同时,我非常清楚,没有人能理解我的难过。兴许日子久了,有一天这种难过连我自己也无法理解。

        所以后来有一天,当阿熙告诉我他在知道黄家驹因意外去世的消息后哭了时,我只用点头来表示:我信。

        因为,我也曾因为同样的伤痛蒙着被子在深夜哀哀哭泣。

        我曾经以为,这种哀痛无法启齿,可他让我发现,居然有人,和我有着同样的感情触动。

        这世间居然有这样一个人。

        3

        亲疏,真假,你我,哪样量度,

        赏面,撑腰,接济,兑现承诺,

        炒股,供楼,世界,过分凉薄。

        陈奕迅戴上了那副著名的“碌卡”眼镜开始演唱。

        我目测,全场观众几乎有一半人拿出了类似的眼镜,小倩都戴上了。我后悔没在淘宝上也买一副,山寨版的才三十块一副。

        “方辛辛,他到底唱的是什么啊?”华仔骚扰身边的小倩未遂,憋不住了只好问我,“都是鸟语歌,听多了可真难受。”

        我注意到后面的小靓女杏眼圆睁,看架势是想爆大叔的头了,便连忙朝华仔做了个“请安静”的手势。

        鸟语?

        曾经的我们,对这种被称为“鸟语”的语言是多么痴迷啊。

        我还记得初中那本抄歌本上的歌,第一首是《今宵多珍重》,第二首是《海阔天空》,然后是《片片枫叶情》《有谁共鸣》……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粤语歌。那时候觉得粤语有种咬牙切齿的气势,特别符合少年当下的心性。

        那时候全国人民都在学粤语,电视台有档节目叫“教你说白话”,火爆得一时无两。到现在我还觉得,任何一首歌的粤语版本,偏要好听过国语版本。后来我想,我喜欢上阿熙,是不是因为他唱粤语歌时候的发音特别准?

        不仅是学生爱唱粤语歌,连新潮的音乐老师也会在课堂上教唱粤语歌,比如beyond的《海阔天空》。老师唱一句,同学们就扯着嗓子跟着唱一句。没几遍之后,就变成了大合唱。少男少女们激昂的歌声几乎要把屋顶都给掀开了。那一刻,我仿佛听见了:“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

        多少年以后,那歌声还一直回荡在我们热血沸腾的青春记忆里:

        因为那首《海阔天空》,beyond成了男生们的最爱。当繁重的功课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时,当堆积的荷尔蒙无处宣泄时,就会有人引吭高歌:“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欧也……”

        那句“欧也”余音不绝,带着浓浓的荷尔蒙气息回荡在空中。

        青春如果没有和摇滚相遇,那该多么惨淡。

        阿熙还曾在学校的校园歌手大赛上唱过这首歌,虽然最后没有入选十佳,却成为了少女们心目中的无冕之王,并因此收获了无数校园粉丝。

        在我的记忆中,十四岁那年的秋天似乎特别悠长。那个年代的小城工业还不发达,透过玻璃窗往外看,可以看到蓝得透明的天空。光阴慢悠悠地流过,阳光中满是懒洋洋的味道,金黄的银杏树叶在风中轻轻摆动,宛如情人温柔的手。

        我们坐在教室最后面的角落里,这里是顽劣少年和问题少女的天堂,长期被老师忽视,每天都生机勃勃。华仔和小倩是两个话口袋子,整天在课堂上瞎聊;我是无人看重的乡下姑娘;阿熙呢,三天两头旷课。我是在开学后一周才见到阿熙的,第一眼就认出他就是桂花树下的那个男孩。

        我们四个相安无事,华仔和小倩忙着打打闹闹,我忙着伏案做题,或者默记单词,而阿熙呢,大多数时候耳朵里都塞着耳塞在听歌,偶尔会拿出口琴来,吹一首不知名的歌,纯净清脆的口琴声断断续续地淌过,在耳边,在心上。偶尔抬眼看过去,他握着口琴的姿势,像用手围拢着烛光,极其珍重。

        那时座位都是按成绩来排的。因为一次期中考,我考入了全班前五,便搬离过那个角落,到了期末考,我在试卷上乱填一气,终于又如愿在下学期重返角落。对于我的回归,华仔和小倩都很高兴,只有阿熙看我的眼光里隐隐含着责备。

        我哼着不成调的歌,快活得顾不上他的脸色。只有在那样年轻的时候,才有那样不顾一切的决绝。我唯一的快乐,是阿熙微笑的脸,至于升学成绩之类,统统可以忽略不计。

        4

        现场忽然静了下来,陈奕迅轻轻地唱着《幸福摩天轮》。

        他的歌大多带着淡淡的忧伤,难得有一首这般甜蜜的,全场在这首歌里陷入温柔甜美的梦境中。身边的几对小情侣紧紧依偎在一起,其中有个女孩子和小男友忘情地拥吻着。

        现在的少男少女啊,可真奔放。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学生恋爱是件了不得的大事。更何况,和我恋爱的对象是阿熙,老师眼中的坏小子。

        那时最流行的电影是《古惑仔》,很多姓陈的男生因为仰慕郑伊健扮演的角色,硬是缠着父母把名字改成了“陈浩南”。这样拙劣的模仿,阿熙是不屑做的,可他的言行举止,俨然就是一个现实版的陈浩男:旷课、斗殴、整天泡在录像厅和台球室里,还成了一帮小混混的头目。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男生反而更受女生欢迎。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阿熙长得好吧,打再多架身上也没有一丝痞气,眼神永远清澈如赤子。他对女生表达过来的爱慕从来不放在心上,那副懒洋洋的样子让女生们恨得直咬牙的同时也爱之愈切。

        郑伊健最打动我的角色不是陈浩南,而是《笑看风云》里的包文龙。在戏里,郑伊健饰演重情重义的包文龙,陈松龄则饰演古怪少女林贞烈。我坐在电视机前,看他们从相识相恋到生离死别,心情跟着起起伏伏。在那个闭塞的年代,电视的作用不仅仅是娱乐,更重要的是能够让我看到外面的世界。

        从这部电视剧开始,我深深爱上了那个叫香港的地方。从电视剧里面看,生活在那里的人活得那样精彩,有了酒吧、豪宅、大海、游轮、股市作背景,似乎爱和痛都格外惊心动魄。

        当时有个叫艾敬的姑娘披着长发抱着吉他笑嘻嘻地唱:“香港香港你怎么那么香。”我听到时猛然间明白了年少时为何会对香港的歌、香港的影视那么着迷,那都是因为:那个年代的香港对于我来说繁华得不可触及。出生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人,谁敢说自己没有过“香港梦”呢?

        《笑看风云》是在初中的第一个寒假放完的,当最后看到包文龙为奄奄一息的林贞烈戴上戒指时,我也跟着剧中人一起流下了眼泪。我钟爱这部戏,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总能从林贞烈这个古怪少女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林贞烈喜欢独来独往,我也喜欢独来独往;林贞烈不爱说话,我也不爱说话;林贞烈有条叫贞贞的狗,我也有条狗,虽然它是一条叫“糖豆”的从乡下带来的土狗……

        也是因为这条叫“糖豆”的小狗,我和阿熙才走在了一起。

        当年我们学校有个公认的校花,是个知名的美人,长着一张古典精致的鸭蛋脸。有天这个校花回家有点晚了,被一群流氓缠上了,恰好阿熙在旁边桌球厅玩,就上去打抱不平。他势单力薄不是敌手,被揍成了猪头,我遛狗路过时,使唤“糖豆”去咬那帮流氓,马上把那群人给吓走了。

        后面的故事比较悲惨,不久之后,小狗“糖豆”被寻衅的流氓找机会打死了。我伤心之下,执意要把“糖豆”送回老家安葬,阿熙就骑着摩托车把我们送到了乡下。

        路程比想象中的还要远,在黄泥马路上颠簸了四个小时之后,又走上了一条路况更烂的毛马路,到最后,马路也没有了,只有一条乡间小道,小道的尽头,摩托车撞在了一棵树上,终于鞠躬尽瘁地摔在地上,只余马达轰鸣。

        我和阿熙面面相觑,两人都是满面尘土一身泥水。我们把“糖豆”埋在了老家后山的坡上,阿熙将一根树干插在小土包上,从摩托车的后备箱里找到一把小刀,在剥了皮的树干上刻了六个字:忠犬糖豆之墓。

        平时,他肯定会觉得这些事儿傻得要死。不知为何,那天他却甘愿跟着我一起冒傻气。

        天色渐渐暗了,大山变成了一只安静的巨兽,偶尔听见乌鸦回巢时哑哑的叫声,月亮冉冉升起。后来,我一直记得,那个初夏的月亮是橙红色的,那么大,那么红,挂在树梢上,微微有点透明,像一滴即将坠落的泪珠,让那个夜晚显得不真实。

        或许是因为那轮红月亮,这个夜晚被月色凝成了记忆中的一枚琥珀,犹带着松脂的清香。琥珀之中包裹着的,是一对少年男女,并肩躺在一个农人废弃不用的瓜棚内,絮絮地说着话,远处的月亮开始是红色的,后来慢慢发黄了,最后变成了银白色,皎皎地挂在青天之上。

        怎么会有那么多话说呢,像是要在一夜之间,将所有遇见他之前的故事都告诉身边这个男孩。他也是如此。

        “我真想一夜之间就长大,那样的话,我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你想去哪里?”

        “我想去香港,看看尖沙咀、跑马地、旺角,还有庙街,说不定还能碰到周润发和张国荣呢。”

        “我想去一个能看到北极光的地方。”

        “为什么?”

        “你还记得吗?张翠山和殷素素漂流到冰火岛上时,看到了极光。我一直猜想,极光肯定美得不得了吧。”

        “你不知道吧,的作者金庸就住在香港。”

        “真的吗?可是香港要到1997年才回归。”

        “是啊,还要等两年啊。”

        对于年少时的我们来说,1997年是个多么遥远的时间啊。虽然遥远,但有一点是笃定的,到了1997年,我们一定还在一起,就像现在一样,挽手说梦话,仿佛永远都不会疲倦。

        聊到后来,我们口干舌燥,阿熙溜到附近的瓜地里,偷偷摘了一个西瓜。我拿着小刀要划开时,他已等不及就捧着西瓜在石头上用力一摔,那圆圆的西瓜就爽脆地爆裂开来,露出了鲜红的瓤。我俩一人捧一块,将头深埋在西瓜中,吃得汁水淋漓。

        吃完西瓜,我的唇边还留着几颗瓜籽,阿熙举起衣袖轻轻为我擦拭,擦着擦着,看我的眼神忽然热烈起来。我以为他会亲我,但他只是伸出手来,在我的短发上轻轻摩挲着,耳语一般地说:“方辛辛,你短发的样子好像林贞烈啊。”

        就是那个无比快乐的暑假,录像厅、溜冰场、电影院……这些地方都成了我们相聚的场所。我们总是四人同行,从不单独相对。我们在录像厅里租一块钱一张的碟片来看,阿熙和华仔爱看周润发刘德华的枪战片,我和小倩喜欢的明星是林青霞和吴倩莲,我们大家都爱周星驰。

        对了,小倩原来并不叫小倩,华仔原来也不叫华仔,看了后,他们各自改了原来的名字,他们并没有发展成情侣。

        几乎所有的香港电影我们都爱看,除了那个叫王家卫的导演的。我们如此热爱港片,以至于都想着要献身电影艺术。阿熙想做歌手,华仔想当导演,小倩想当电影明星,我想做一个填词人,写好多好多好听的歌,专给阿熙一个人唱。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学生比较保守,我和阿熙干过最出格的事,就是一起去看了场通宵录像。录像厅中光线昏暗,散发着暧昧不明的气味,座椅被隔成一个个格子间,可以随意坐卧。

        那晚录像厅放了部非常闷的电影,听名字倒像个武侠片,里面的明星也多得吓人,但每一个都莫明其妙的,张国荣总是神神叨叨,林青霞忽男忽女,杨采妮演一个得了强迫症的姑娘,张学友像个二百五,为了一篮子鸡蛋就可以去杀人。那片子没放多久,录像厅中就嘘声一片,有人高声抗议:什么烂片子,赶紧换!

        老板连忙换了个叫《东成西就》的片子,同样是那一群明星,在刚刚那部闷片中几乎全是抑郁症患者,到了这部片子中突然都像被打了鸡血一样,开始集体狂欢,要多疯癫就有多疯癫。钟镇涛一出场就死于史上最神奇的飞靴,长着香肠嘴的梁朝伟时刻不忘显摆他那忧郁的眼神,张学友最钟情的是表妹王祖贤那销魂的眼神,叶玉卿动不动就骂“香蕉你个芭拉”……

        在一片哄笑声中,我靠在阿熙的肩上沉沉睡去。

        那是港片的黄金年代,也是我们的黄金年代。

        5

        陈奕迅在唱,这是他所有歌中我最喜欢的一首。

        “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初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在大学图书馆里差点掉下眼泪。当时的男朋友问我怎么了,我粗暴地打断了他,一个人跑到网吧里,把这首点开,单曲循环了一下午。

        阿熙的脸浮现在脑海里,那样真切。

        “拥不拥有也会记住谁,快不快乐有天总过去。”

        那时,我和阿熙分开已经六七年。

        已经记不清分开的原因,无非是些小裂缝。

        人年少时,狂妄得近于愚蠢。而我做过最蠢的事,就是试图去改变阿熙。

        女孩爱浪子,是因为她们觉得倘若自己能让浪子回头,带来的成就感将是无与伦比的。

        阿熙并不笨,有些我为之冥思苦想良久的数学题,他漫不经心就能解出来。他只是单纯贪玩,对学校教育厌恶。现在想来,厌恶是正常的。

        他对我胡乱答题以退回到角落隐隐不安,曾经半开玩笑地对我说:“不如我勉强一下,下学期坐到前面去吧。”

        他说到做到,上课时不再一味睡觉,偶尔还会一本正经地做笔记。他天资聪颖,但毕竟落下了太多功课,不是说追上就能追上的。我见他当了真,便主动申请课后给他补习。

        补习地点定在阿熙家。我在客厅给他讲解功课,两个人时不时露出昵昵小儿女的亲密之状,阿熙妈妈偶尔会撞见,却并不责怪,反而无声无息地退去,像是默认了我们的关系。

        功课做累了,阿熙妈妈会适时地端上一碗甜品,热情地招呼我们吃。她做得一手好甜品,桂花莲子羹尤其清甜可口。我埋头吃甜品时,阿熙会飞快地在我颊上一吻,然后又迅速地坐直身子,做若无其事状。我也装做不在意的样子继续吃甜品,只是送进嘴中的桂花莲子羹愈发甜得腻人了。

        对于阿熙的转变,连身为旁观者的小倩都羡慕不已,感叹说:“看来阿熙还真像杨过啊,以前是万花丛中过片草不沾身,现在一认起真来,马上就变成了情圣。”

        我笑着否认,心里却隐隐骄傲。人年轻时容易自以为是,我的关注力全放在阿熙如何为自己改变上,却忽略了他心中暗藏的厌倦和懈怠。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促成我们在一起的是那个校花,最后我们分开,还是因为她。或者说,是因为我的自卑和妒忌。

        那年有部电影忽然到小城来取景,需要选一个女孩做临时演员。这在我们学校引起了哄抢。最后剧组毫无疑问地选中了校花同学。

        校花在那部电影中大约露了十秒钟的脸,说了一句台词,但她在小城人民心目中已经成了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就是这颗新星,在溜冰场楚楚可怜地请求阿熙教她滑冰。然后我看着他们手牵着手滑行,那么登对,我妒忌得恨不能马上死去。当场发作不符合我的个性,我默默地走了出去,疯了一样冲回家,烧掉了阿熙送给我的所有礼物。

        “方辛辛你能不能别这样无理取闹!”

        这是我提出分手时,阿熙对我吼出的最后一句话。

        其实我多么希望告诉他,一个女孩子跟你说分手,只不过是想要你说出:别走,我爱你。

        他没有挽留,我也没有回头。

        我们都无比骄傲,总觉得前面还可以碰到更好的人,而事实上,能让你深爱到多年以后还会想起的人,那么少。

        6

        演唱会还剩下三分之一,又一首触动人心的歌——《时光倒流二十年》。

        时光倒流到二十年前,我只有十岁,整天和“糖豆”在乡下追逐,我不知道,几年之后,我会碰到一个叫阿熙的少年。

        离开阿熙之后,我又遇到过几个不温不火的男人,谈过几次不咸不淡的恋爱。

        我不是常常想起他,只是有那么几个瞬间,会忽然记起他的脸。

        有一次,我和某任男友去听音乐会,是从匈牙利来的著名乐团,演奏水准据说很高,男友托了很多关系才弄到两张票。我穿着他送的小礼服,坐在西装革覆的他旁边,平生第一次如此淑女。在听到《康康舞曲》时,我差点笑了出来。男友不开心地看着我。他不知道,我心里正在翻滚着的画面是,古天乐抱着吉他,放声高唱:“来来,我是一只菠萝,萝萝萝萝萝萝……”

        阿熙,若在我身旁的是你,一定会明白我在笑什么吧。

        另一次,在一个小饭馆吃饭,恰好有个电视台在放《笑看风云》,那一集是说包文龙向烧得满身裹着纱布的林贞烈求婚。同座的90后小姑娘撇着嘴说:“唉呀,拍得太假了!”我附和着说:“是啊,好假好假。”眼里却陡然一湿,要极力控制住才能不让泪水掉下来。

        阿熙,这一刻,我是多么思念你。

        阿熙,这些年来,你流浪过几张单人床,是否会和我一样,常常感到天大地大,如此寂寞。

        阿熙,阿熙,你在哪里?你可有想我?

        日子过了那么久,久到香港都回归好多年了,久到我们都变成了平庸的成年人,面目模糊,神情疲倦。

        成年后我终于南下,与向往的香港隔着一条河。

        那个世界仿佛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它的光彩,全中国人民不再学唱粤语歌,广州都在讨论是不是应该废除粤语节目,亚视撑不住倒闭了,tVB也在摇摇欲坠中。

        我在一家报纸做娱乐记者,就是常常被叫作“狗仔队”的那种人。华仔开过录像厅,倒闭了,卖过盗版碟,也不行了,现在听说在片场打打杂。小倩没有当成电影明星,倒是去了一家电视台,靠山寨港台节目成了制作人,还搞了几档王牌节目。

        阿熙你看,我们好歹都和娱乐事业沾了边是不是。

        还有那个校花,你还记得她吗,她倒是真的进入了电影界,不过一直都在跑龙套,还听说她整成锥子脸了,多可惜啊,她古典精致的鸭蛋脸曾让我那么妒忌。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多么希望能够穿越到你的童年,陪着你一起长大,见证你所有成长的片段。

        “拿着你相簿,从头细看,你六岁那年,已是我偶像。”

        7

        演唱会就要接近尾声了,陈胖子在台上投入地唱着《夕阳无限好》。

        阿熙,我没有想到,多年以后,我居然真的可以再见到你。在山西平遥一家不知名的酒吧,你坐在台上,抱一把吉他,从《今宵多珍重》一直唱到《千千阙歌》。

        酒吧里有人喝多了,不耐烦地冲台上的你吼:“唱什么鸟语!给爷来一首《北京一夜》!”

        你仍然唱自己的歌,丝毫不为所动。

        岁月给你添上了两道法令纹,可你的眼神依然清澈如赤子。

        我坐在角落里,紧张得全身发抖。

        曲终人散后,你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脸上仍旧是懒洋洋的笑容。你笑着问我:“方辛辛,今晚的歌好不好听?”

        我才知道,原来你早知道我在,原来那些歌都是唱给我的。那你一定也看到了,我身边有个男人,他和我的婚期定在下个月。

        听小倩说,你现在在一家公司做着白领,唱歌只是你的业余爱好。她曾经鼓动你参加她策划的一档选秀节目,你拒绝了,你说你只是爱唱歌而已。你果然一点都没变,就像当年一样,你明明聪明绝顶,却不屑做老师眼中的好学生。

        我就要结婚了,所以叫上你们三个一起去香港红馆听演唱会,阿熙,这是我用来和你告别的方式。我是如此爱你,以至于无法承受再一次失去你的风险。

        我们最爱的其实永远是谭咏麟、张国荣、梅艳芳、张学友他们那一代的歌星,可是他们有的已经陨落,有的渐渐黯淡。

        少年和偶像都已老去。

        不过没关系,还有陈奕迅嘛。

        你听,他在唱《明年今日》,他的声音多么深情细腻。

        “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谁舍得改变离开你六十年。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临别亦听得到你讲再见。”

        唱完这首歌,演唱会就结束了,已经有人提前离场。这时我看见,一只手越过人群向我发出了邀请的姿势。那是你的手,阿熙,原谅我如此软弱,我不知道该不该让自己的手迎上去握住你的。

        陈奕迅在唱:“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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