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车,在霏霏春雨中慢慢前行。在约“大先生”第二次会面的时候,我要求去他办公的地方看看,因为给人写悼词需要知道他的工作表现,对不对?
穿行在我年少时所熟知的新泽西郊外的道路上,感觉怪怪的。那时候,这里是中产阶级聚居的地方:父亲们外出工作,母亲们在家煮饭,教堂的钟声时时响起——而我呢,则急不可耐地要去外面的世界。上完高三,我去了波士顿附近的一所大学就读,然后移居欧洲,返回纽约,再也没有回到这里生活过。对于我想要成就的事业来说,家乡这片土地像是太小了,待在这里就好像是被迫穿着不再合身的中学校服。我梦想去旅游,去结交海外的朋友。我听到了“世界公民”这个说法。我想要成为那样的人。
现在,四十出头的我,又回来了。路过一家超市的时候,我看到橱窗里有写着“果泥冰”的招牌。那是我们孩提时代喜欢的零食,有樱桃味的和柠檬味的,小的十美分,大的十五美分。在别处我还没见过有卖这个的。我看到有个男子舔着一杯“果泥冰”从店里走出来,我恍惚想着,如果我从没有离开这个地方,继续生活住在这里,舔着“果泥冰”,我的生活会是怎么样的呢?
我的思绪很快又回来了。我到这里是有目的的。等事情完成了,我也就该回家了。
停车场上几乎没有什么车。我朝有着高高玻璃穹顶的教堂走去,但心中并没有燃起什么怀旧之情。这已经不是我年少时参加礼拜的地方了。我们的教会,Beth Sholom(意为“和平之家”),和许多其他郊区的基督堂和犹太堂一样,几经搬迁,因为教会成员在不断搬家,搬往更富有的郊区,教会也就随着搬到更大的地方。我曾经以为基督堂和犹太堂应该像山那样,永远矗立在那里,永远是那个外形。但事实是,教会也得跟着顾客走。教堂也得建了再建。我们的犹太堂原来在一所改建的维多利亚式民居里,而现在的这个教堂,占地面积巨大,有宽敞的前厅,十九间教室和办公室,还有一堵墙用来纪念那些慷慨掏钱赞助教堂重建的信徒们。
就我而言,我还是比较喜欢我少年时教堂所在的那幢破砖房。从后面进去的时候,你可以闻到厨房飘出的香味。老教堂的每个角落我都再熟悉不过,包括放拖把的杂物间,因为小时候我们常藏到那里去。
我曾在那里躲过“大先生”。
话说回来,生活中还剩下什么东西是没有被改变过的呢?
“大先生”正在前厅等我。这次他穿着带领圈的衬衫,外罩运动款外套。他用一曲改编版的“你好,多莉”来欢迎我。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不知道我还能忍受他的“歌剧”多久。
我问他身体状况如何。他提到了常常发作的晕眩。我问严不严重。
他无所谓地耸耸肩。
“让我这么说吧,”他又唱了起来,“白发苍苍的老拉比……”
已经比不得过去,我抢着他的歌词说。
“哦。”
我突然感觉自己很糟糕,打断了他的歌。为什么我如此没有耐心呢?
我们沿着走廊朝他的办公室走去。因为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所以他的上下班时间完全由他自己掌控。如果他要完全待在家里,也不会有人反对。
但如同宗教是基于仪式的,“大先生”也喜欢上班的仪式。他是从一九四八年开始组建这个教会的,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几十户人家参加,现如今,这个教堂的会众包括几千户家庭。我感觉“大先生”自己未必喜欢这样的大规模。成员太多了,他不可能去一一认识。教堂也请了新的拉比,一个比较资深的,一个是助手级别的,他们负责处理日常运作。若放在当初,也就是“大先生”刚开始创建这个教会的时候,找个助手肯定是个可笑的主意。他过去一直自己带着钥匙,连锁门的事情也是他自己做的。
“看。”
他指着一扇门后一堆包扎起来的礼物。
那是什么?我问。
“新娘的房间。婚礼开始前,她们在这里换衣服。”
他上上下下地看着礼物,兀自微笑。
“真漂亮,是不是?”
什么?
“生活啊,”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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