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能教会你恋爱,也没有人能告诉你如何处理情感问题。这场两性之间的战争游戏,是冬日的暖阳,夏天的冰雹;是晦涩的小说,朦胧的诗;是倒不干净的马桶,刷不白的墙。
而过去像无法归零的计分器,怎么按都是功亏一篑的败局,EX像调皮的叛军,无论你怎么躲,都永远跟着你,还会冷不丁蹦出来摇旗呐喊,让你分分钟又回到十面埋伏的境地……
他是我的第三个男朋友,除老公之外谈的最久的一个,十九岁到二十四岁,用尽我最好的五年。
我们开始得有些不堪,因为我是他最好的朋友N的女朋友,春节时我和N闹分手,同学聚会都不想去。
那天下雨,他推着自行车在楼下等了我半个小时。
见面时,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去N家吃个饭,他妈就看出我好强,说我以后会欺负N,不让我们谈恋爱了。”
他说:“你本来就好强啊。好了,别哭,回到学校你们就会和好的,现在跟我出去玩儿。”
我说:“可是太难过了,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
他爸那辆老式自行车比较破,他说两个人都坐在上面车会散架,就让我坐在后座,一路推着我。
他个子不高,在前面走得很吃力,雨丝在他头顶飞舞,我看着他的背影奇怪的念头飞闪而过:“OMG,这骚年!不会对我有意思吧?”
开学一起从芜湖坐火车去北京,我说你有十五个小时做决定,跟不跟我好,我这人绝不拖泥带水,你要是不跟我好,朋友也别做了。
他说:“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小N。”
我说:“是他要和我分手的。”
他说:“如果没有我,你们也许会和好。”
我说:“没有你,还会有别人,反正你只有十五个小时。”
后来,我们就坐在卧铺走廊的座位上聊天,看窗外风景飞驰。他问我,你以后的目标是一个月挣多少钱?我说,废话,那当然越多越好。他问,大概多少?我说四千吧,有四千就满意了。
嗯,可爱的2003年,我用一种壮志凌云的表情对他讲,我的人生目标是每个月挣四千块。
他笑笑说,我也差不多,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实现。
下车时,他牵了我的手,说如果非要负一个,希望负的不是你。
因为我,他和割头换颈的兄弟N,很多年不来往。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少年老成。大部分时候都是我说他听,我的学校离他的学校有三站路的距离,我总去找他,因为喜欢北京大学的环境,每次走在未名湖畔,都想他妈的高中时我为什么不更努力一点儿!
北大食堂的菜也比我们学校的好吃,他一般打三个菜,一荤一素推到我面前,自己吃白菜豆腐,说一顿都离不开豆腐,因为营养好。所以,我记忆里他最喜欢吃的东西是豆腐,其他一样儿也没记住。
我很馋,想吃肯德基,我没钱,他也没有。夏天,毕业生搞跳蚤市场,我心生一计,去批发市场进了一批手链,混在里面摆地摊。他说,这你都干得出来?我说怕什么,又不是卖淫。
摆摊的时候全靠我吆喝,来来回回老有同学叫他的名字,他把头埋得很低,然而一直陪着我。
赚了钱,我们去吃肯德基,还看了电影。
他说:“我再一次对你刮目相看。”
我说:“劳动所得,光荣之至。”
他笑:“没见过比你还爱钱的人。”
我说:“你这么说就是在羞辱我了,谁不爱钱啊真可笑!没偷没抢的。”
他认真地说:“我这是在夸你呢。”
在一起没干过什么浪漫的事儿,因为他根本不是浪漫的人。
他们班组织去古北口爬长城,其他情侣都手牵手,他没这个意识就算了,还跟同学说:“你看我女朋友爬得多快啊,比男的还彪悍。”
我非常生气,一路给他脸色看。
后来下山,他挠挠头说:“为了赔罪,背你吧。”
尽管大学是我最轻的时候,但仍然有一百斤重,他背着我呼哧哼哧,两条腿直打战,我看他那么狼狈,气消了一半。
回到农家院,他打了一盆热水来给我泡脚,我把脚伸进热水,不知怎么眼眶也热起来,眼泪滴滴答答落在腿上。
他说别哭了,下次爬山一定拉着你行吗?
大四那年情人节,他买了一对银戒,一只猫一只老鼠,老鼠是女戒,他演技拙劣地把戒指往我手上套,我小时候生冻疮,手指无比粗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依然没有戴上,弄得两个人都很尴尬。后来我只好戴那只猫的男戒,老鼠的戒指他买了一根假项链穿上,让我挂在胸口。
他说:“本来想猫捉老鼠降住你,可惜没得逞。”又说,“等一月挣四千,项链换成金的,戒指换成钻的。”
我听这句话时,是真的相信,我相信他说这句话时,也是真的这么想。
我们俩几乎没有共同爱好,我喜欢的东西他都不喜欢,性格也南辕北辙。他宽容而温厚,而我本性悲观,对人对事都很刻薄。
毕业时,我们都没考上研究生,说好再考一年,于是在后八家租了个单间,跟人合租。二房东是一对夫妻,水电费平摊,那女的特别抠—嫌我洗澡的时间长,浪费水。规定空调不能开一夜,浪费电。她是我见过的除我妈之外最节约、最絮叨的女人,我的性格不能受制于人,老跟她吵架。每次吵,他都帮别人,而我是一定要赢的,最后二房东被我气走了。
大房间空出来,我们根本承担不起房租。
他说:“你看,有时候你以为你赢了,其实节约一点儿有什么不好呢?”
我说:“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懂,可我就是学不会。”
不久,住进来两个男的,和我一样浪费,水电费飙升。
那时候太穷了。
我去教英语课,在非常偏僻的地方,每次八十块,来回五个小时,倒无数次车。
现在回想我曾经那样挣过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累,经常发脾气抱怨。
他不理解,说:“有房租也有饭吃,为什么不安心复习,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而且也没多少钱呀。”
我仔细思考过他的话,不无道理,但是没用。我就是这样的人,特别需要钱,特别贪心,看到什么都想买,我无法像他那样,窝在一个小小的出租屋里上自习。
所以我放弃了复习,去上班,运气还不错,因为一个意外的机会进了外企。
我学会了买名牌护肤品和名牌香水,学会了打肿脸充胖子,装扮得人五人六。
结果当然是钱越来越不够花。
有一次公司搞orkshop(研习会),我想买套好点儿的正装,他那时候做兼职挣了点儿钱,我们俩去逛商场,一看价签都傻了,最便宜的也得一千多。
回来的路上,我们闷头坐公交,一路无话。
下车时,我说:“以前从没觉得生活这么难。”
他说:“难不难,看你怎么想吧。”
这句话让我崩溃,大哭起来,我说:“你什么时候才能挣到四千块呀?”
那一年,他又没考上,他想考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真的太难。
他垂头丧气地找了一家私企上班,老板是个暴发户,素质很差,他留下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工资一个月四千。
我参加过他们公司的一次聚会,看着他一个北大毕业生给那些粗俗的老板端茶倒水,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我说:“你别在这干了。”
他说:“先挣点儿钱再说吧,我不想你太累。”
我的性格特别尖锐,像一把出鞘的剑,锋芒毕露,弄不好就想摧毁一切。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性格里没有极端的那面,对人很豁达,对生活很乐观。
可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运气不太好,我顺风顺水,他做什么都不得志。
他好几个同学在金融业混得风生水起,可他就是碰不到好机会。
我们去水西庙算命,解签的说我命势太硬,永远压男的一头,自己未必有什么成就,但跟我在一起的男的更没成就。
他听了就笑,说难怪水西庙香火不旺。
可我特别相信这条签文,心里总有疙瘩,不想变成他的软肋。
他妈不喜欢我,理由跟N的妈妈一样,觉得我太要强。我每次到他家,我都小心翼翼,不能化妆,不能染头发,不能戴耳钉,不能大声说话,卑微得不像我自己,特别不开心。
那时候,我已经一个月挣五千了,特别努力。我总觉得,这种偏见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爱情里,可是没想到,就是不能幸免。
我知道妈妈们是对的,可我不愿意承认啊。
我们一起养过一条土狗,在五道口的小摊贩那儿买的,所以叫小五。我不但完全没有养狗经验而且还怕狗,只会远远地指挥他给狗喂食洗澡抓痒玩闹,咯咯咯笑,但是从不靠近。
我们白天上班前紧闭卧室和厨房的门,把狗留在客厅,晚上回家他要拣一圈一圈的狗屎,然后清洗地砖,有一次回去晚了,我们发现小狗饿极了,竟然在吃自己的屎。
我神经衰弱的毛病严重,睡眠一直不好。自从有了狗,半夜不敢起来上厕所,总要叫醒他陪我,他耐着性子顶着瞌睡陪我穿越客厅,而我则蹑手蹑脚,唯恐狗冲出来惊扰我。事实上,狗也确实窜到我脚边几次。我总发出凄厉的尖叫,令他忍无可忍。
他问:“你知道你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吗?”
我说:“不知道。”
他说:“你特别喜欢较劲儿,跟所有人较劲儿,跟自己较劲儿,跟狗也较劲儿。”
我特别愤怒,这世上所有人都可以揭穿我,唯独他不行。
我们频繁地争吵,我忍不住对他冷嘲热讽,他说我是神经病。最激烈的一次,我歇斯底里,用高跟鞋跟敲破了他的脑袋,那是一只绿色鞋跟、特别尖利的高跟凉鞋,因为敲过他的头,我到现在还清清楚楚记得那只鞋的每一条花纹。
他当时的表情我一辈子忘不了,他冷冷地说,你心理残缺,你对生活不满意,全世界都欠你的,可它就是不想还,你能怎么样呢?
2007年,上海公司招人,那里的广告环境更好,我想去闯闯,又舍不得他。
我不会要求让他跟我一起去。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我觉得这种事儿看别人意愿,我从没反省过自己的态度,在别人眼里,是不是有点儿不在乎。
我的心里只有自己。
那天晚饭,我买了三个包子,放在厨房,先进卫生间洗澡。
我跟自己玩了个奇怪的赌局,他如果吃两个包子,给我留一个,我就去上海。如果他只吃一个,给我留两个,我就留下来。
我知道很荒谬,别问我为什么,我如果知道,当年就不会那么做。
他大概饿了,吃了两个包子,我跟他说了我去上海的决定。
他坐在厨房的桌边全身发抖,说:“我那么爱你,你要离开我,拿一个包子当理由,这他妈的是个笑话吗?”
他很少说脏话,我心里特别难受,泪流满面。
然后,他说了我最不爱听的一句话,他说:“哎,你是不是真的有病呀?”
我到上海三个月后,他跟来,拿了一捧花等在我住的小区门口,说他想了很久,还是舍不得我。那是他第一次送花给我,那天我们挺高兴的,去吃了西餐,还喝了红酒。再后来,没什么特别的儿,爱情莫名其妙地消失,渐渐地无话可说。
分手那天,下着大雨。
他撑着一把黑伞,站在地铁口等我,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扎在黑色的西裤里,而我那时候接触的人里,没有人这样穿衣服。
我递给他一个袋子,里面是优衣库的t恤和裤子。我说:“这是我刚刚知道的一个牌子,觉得很适合你。”
是的,我知道很可笑。然而时光不能倒回,那个可笑的我就这么实实在在地存在过。
我们在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是韩国烤肉。
他送我的礼物是在八佰伴买的一副耳线,很贵。
他说:“我从来没送过你什么好东西,这应该是最贵的一样了。”
我说:“你送我的最贵的东西,在我心里。”
他说:“我经常看你的博客,写得真好,你一定要坚持下去,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作家。”
我说:“一定。”
分开时他很用力地抱我。
我哭着问他,你不是说过要娶我吗?
他也哭了,说,对不起,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是一句大话。
我说,没关系。
我们都很想到天荒地老,可惜时间太长了,大家都等不到。
和他分手以后,有一个叫Rachel的姑娘加我MSN,问,你是不是喜欢喝冰红茶啊?
我说你怎么知道?
她说你前男友告诉我的,我们现在在一起,我不喜欢喝冰红茶,他老是给我买冰红茶。
我说,是吗?连我自己都忘记了。
分手以后,一直能从别人那儿听到他的消息。
知道他娶了个漂亮的老婆,有个可爱的儿子,为他高兴。
2011年,我们共同的好友因白血病去世,我在办公室哭得差点儿晕倒。
给他发了分手后的第一条短信,我说我心里太难受了,没办法面对这种事儿。
他说,我马上去北京,你别来了,我会替你献上花圈,转达心意。
我说,谢谢,祝你幸福。
他说,祝你心想事成,祝多乐健康快乐。
多乐是我儿子的名字。
2012年,我出了第一本书,发短信给他,说,送你的新书,一块寄到ZP那行吗?
他说,太好了,我老婆是你的读者呢。
我在那本书的扉页写道—送给老同学KY,祝你永远幸福。
有哪一段爱情不是以悸动和甜腻开场,又以伤害或淡忘结束?
最后我们才明白,淡忘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听很多姑娘说过前任真是个极品之类的话。
我要说,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的前任是个特别好的小伙子,可惜我配不上他。
分开七年了,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坏,脾气改了不少,还是喜欢说脏话,挣钱不多,烦恼不少,还在写书,但是不再做梦。变得脚踏实地,神经病也好了很多。
至于好强,这辈子都改不掉,因为好强把你给弄丢了,所以更希望能干出点儿名堂。
因为你,我变成了更好的我,而你肯定还是那个特别好的你。
最后,要对你说,作为一个好强婊,希望所有认识的人都混得不如我,但你一定要过得比我好啊。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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