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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色的迷梦,松软的被褥。又一次苏醒,但也许还不是最后的苏醒。这种情况并非偶尔发生:你苏醒过来,看见你自己,比方说,正坐在一个典雅的二等包厢里,与一对高雅的陌生夫妇在一起;尽管这是一种假苏醒,但事实上,这仅仅是你梦幻的下一个层面,仿佛你从一个层面上升到另一个层面,但永远到达不了表面,永远不能进入现实。然而,你依然出神入迷地幻想,错把梦的每一个新层面都当成现实的大门。你相信这是真的,屏住呼吸,带着许多无法追忆的梦境,离开车站,穿过车站广场。你几乎没看清什么,因为雨雾蒙蒙,黑夜模糊,你的眼镜雾气朦胧,你想尽快穿过广场,到达广场对面那个糟糕的旅馆,到了那里,你就可以洗脸,可以更换衬衫袖口,然后沿着令人眼花缭乱的街道闲逛。可是,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件荒唐不幸的事情,现实仿佛突然失去了现实的刺激和辛辣。你的知觉受骗了:你仍在熟睡之中。断断续续的瞌睡使你的思维变得迟钝。随后出现了一种新的似是而非的瞬间:这个金色的迷梦和你的旅馆房间,旅馆名叫“蒙得维的亚”。一位你在家乡认识的店主,一位怀旧的柏林人,在一张纸上为你草草记下。然而,谁知道呢?这是现实吗?这是最后的现实,抑或只是一场新的骗人的梦?

        弗朗兹仰面躺着,眯缝着眼睛,痛苦地用近视的双眼费力地看着天花板上蓝色的迷雾,然后侧目看着明亮耀眼的模糊,毫无疑问,那是一扇窗户。为了使自己摆脱这种依旧十分类似梦幻的朦胧,他伸手朝床边柜摸去,寻找他的眼镜。

        只有当碰触它们的时候,或者更加确切地说,碰触到那块像裹尸布把它们裹起来的手帕时,只有在那个时候,弗朗兹才在梦的一个较低层面上想起那件荒唐不幸的事情。昨天晚上,他踏进这个房间,环顾四周,打开窗户(看到的只是一个昏暗的后院和一棵昏暗的呼呼作响的大树);他先扯去肮脏的假领子,这个领子一直压迫着他的脖子,然后急急忙忙开始洗脸。他像一个低能的傻瓜,把眼镜搁在脸盆架的边上,脸盆的旁边。当他提起沉重的脸盆,想把盆里的脏水倒进桶里时,他不仅碰掉了脸盆架边缘的眼镜,而且还因为手里端着水来回晃动的脸盆,他笨拙不谐调地向侧面跨了一步,结果脚底下传来不吉利的“咔嚓”一声。

        回忆起这一情景时,弗朗兹痛苦得扭曲了脸,嘴里发出阵阵呻吟。弗里德里希街上所有节庆的彩灯都被靴子一脚踩掉了。他不得不去修理眼镜:眼镜架上只剩了一块镜片,而且也已破碎。他触摸而不是重新检查这个伤残的家伙。从思想上说,他早该出门去寻找合适的修理店了。先得修好眼镜,然后才能去进行重要的、令人相当恐慌的拜访。他记得母亲反复叮咛,要他到达柏林当天早晨就去拜访(“这一天就像商人上门一样”),弗朗兹也记得那天是星期日。

        他静静地躺着,舌头发出咯咯的声响。

        复杂而又熟悉的贫困(没钱多买几套备用的昂贵生活用品),现在自然而然造成了惊慌。没有眼镜,他跟瞎子一样;然而,他必须开始穿越这个陌生城市的危险旅程。他想起了昨晚拥挤在车站附近的各种鬼怪幽灵,他们车子的发动机在隆隆作响,他们砰砰地使劲关车门;当时他戴的眼镜还是好好的,尽管雨夜已经使他视觉模糊,他还是穿过了昏暗的广场。踩坏眼镜之后,他便上床睡觉,没像原先日夜期盼的那样外出散步,没有在第一时间初次体验一下柏林的骄奢淫逸、光怪陆离和熙熙攘攘。相反,在痛苦的自我调节之中,就在到达柏林的第一个夜晚,他再次屈从孤独的生活习惯,而在出发来柏林之前,他已经发誓要改掉这种习惯。

        但是,在冷冰冰的旅馆房间里、在模模糊糊的陌生生活用品中度过整整一天,无所事事,一直要等到星期一,饰有巨大蓝色夹鼻眼镜标记(要能看见才行!)的商店才会开门——这种前景简直让人难以想象。弗朗兹掀掉被子,赤着脚小心翼翼走到窗户跟前。

        淡蓝色、柔和、灿烂的晨光迎接了他。院子的大部分空间都被深褐色的天鹅绒阴影所笼罩,那阴影好像是一棵树冠四展的大树;他只能依稀分辨大树顶端模糊的橘红色看上去好像是茂密的树叶。欣欣向荣的城市,真的是这样!室外一切都那么安静,与乡间灿烂的秋日一样超然宁静。

        啊,原来吵闹的是这个房间!吵闹声包括令人烦恼的人类形形色色思想空洞沉闷的嗡嗡声,搬动椅子的哐啷声(椅子底下藏着一只找了半天没找到的袜子,可是近似瞎子的他却视而不见),流水的哗哗声,不知怎么从西装背心里滚出来的小硬币发出的叮当声,旅行箱被拖到远处角落里时发出的刮地声(搁在那里就不用担心再次绊倒),还有背景噪音——房间本身的嘎吱声和嘈杂声,就像放大了的海贝壳声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明媚的阳光、令人惊叹的宁静,就像置于院子阴凉地窖里昂贵的葡萄酒一样保存得那么完好。

        弗朗兹终于克服了雾气造成的视觉上的斑斑点点,找到了自己的帽子,挣脱了怪模怪样镜子的拥抱,朝房门走去。只是他的脸上空空如也,也没戴眼镜。他摸索着顺利走下楼梯,楼梯上可爱的安琪儿正在一边擦亮楼梯扶手一边唱着歌曲。他给服务台接待员看了那张宝贵名片上的地址,知道该乘哪路汽车以及该在哪里等车等等。他犹豫了一会儿,搭乘出租车的想法像魔力一般强烈地吸引着他。但是他放弃了这个念头,不仅因为车费昂贵,而且因为如果他抵达时风头十足,潜在的雇主会认为他铺张浪费。

        来到街上,他立刻淹没在流光溢彩之中。他看不清物体的外形轮廓,色彩也没有实质意义。像女人飘逸的服装从衣架上滑落一样,这个城市亮光闪闪,层层叠叠,奇异荒诞,无牵无挂,变化斑斓的灿烂光辉倦怠地悬浮在蔚蓝的秋日天空中。广场珠光宝气的荒漠那边,一辆汽车正飞速地穿过,不时鸣响新都市的喇叭;一栋栋粉红色的大厦高高耸立,突然,一道太阳的光束,一道玻璃的闪光,刺疼了他的瞳孔。

        弗朗兹到达了一个貌似真实的街角。经过一番忙乱,他眯缝眼睛斜看,终于发现了公共汽车站模糊的红色标柱,就像当你潜入公共浴场的池子,看见支撑浴场的柱子在水中荡漾摇曳。几乎与此同时,一辆公共汽车黄色的幻影进入了视野。他踩到了别人的脚,那只脚立刻在他的脚底消融了,一切事物都在消融,弗朗兹紧紧抓住扶手,一个声音——显然是售票员的声音——在他耳边吼叫:“快上车!”他还是第一次登上这种螺旋形的梯子(他家乡只有几趟老式有轨电车),公共汽车急剧一抖,开始向前行驶。惊恐之余,他瞥见柏油马路像一堵银色光亮的墙壁在升起,他赶紧一把抓住一个人的肩膀;汽车不可阻挡的拐弯力量带着他前行,在这过程中,整辆汽车似乎要颠倒过来,他急速登上最后几级楼梯,来到了汽车的顶层。他坐了下来,环顾四周,心里感到无助、愤怒。他正高高飘浮在城市的上空。脚底下的街道上,每当车流停顿,人们就会像水母一样游动。随后,公共汽车又动了,顺着街道行驶,街道一侧的房屋呈阴影般的蓝色,另一侧日光曚昽,就像云彩与柔软的天空融为一体,很难分清哪是天哪是云。弗朗兹第一次看到的柏林城就是这种样子——虚幻的色彩,虚无缥缈,与各种色调水乳交融,一点儿也不像他粗俗土气的梦境。

        他乘对汽车了吗?售票员说,没错。

        清新的空气在他的耳边呼啸作响,汽车的喇叭声此起彼伏,美妙动听。“呼”的一声,掠过几片枯树叶,一根树枝差点没刮着他。他问身旁一位乘客,他应该到哪里下车。结果得悉离这儿还远着呢。他开始数车站,以免再次问别人;他试图分辨交叉的街道,但没成功。汽车的速度,清新的空气,秋天的香味,世界上让人头晕目眩、镜子一般的特性,全都融为一种脱离躯壳的异样感觉;弗朗兹故意转动一下脖子,为的是感受一下领扣的硬头,在他看来,领扣硬头是唯一能够证明他存在的东西。

        终于,他的那一站到了。他费劲地从陡楼梯上下来,小心翼翼地踏上人行道。渐渐远去的汽车高处,一个面孔模糊不清的旅伴朝着他高声叫喊:“在你右边!第一条街,在你的——”弗朗兹一边挥手致意,一边走到拐角处向右拐。寂静,孤独,金色的迷雾。他感到自己正迷失方向,融化在这迷雾之中;更糟糕的是,他看不清房屋的门牌号码。他感到腿脚发软,浑身冒汗。终于,他看见一个模糊的路人,便上去搭讪,问门牌五号在哪里。那个过路人离他很近,树影在他的脸上奇怪地晃动;突然,弗朗兹觉得他认识此人,前天他就是从他那里逃走的。人们几乎可以完全确信,这是阳光和树影斑点捣的鬼;然而,弗朗兹受到的惊吓不小,他赶紧避开目光。“穿过大街就是,你可以看见白色的篱笆,”那人轻松活泼地说,说完就继续赶路。

        弗朗兹没有看见任何篱笆,不过发现了一扇边门,于是就摸索门铃按钮,按了下去。门发出一种古怪的嗞嗞呼叫声。他等了一会儿,又按了一次,小门又发出嗞嗞的呼叫声。没人来开门。边门里头是个花园,朦朦胧胧一片绿色,一栋别墅飘浮在那里,宛如一种轮廓模糊的映像。他想自己开门,但就是打不开。他咬咬嘴唇,再次按下门铃,而且将手指长时间按着门铃不放。还是同样单调的嗞嗞声。突然,他发现了开门的诀窍:揿按钮的同时将身体倚着门,门“嘎吱”一声猛地开了,他差点扑倒在地。有人对着他高声喊道:“你找谁?”他转向那个声音,分辨出是个女人,她穿着一件淡颜色的连衣裙,站在通往别墅的沙砾路上。

        “我丈夫还没回家。”弗朗兹回答后,那声音停顿了一会儿说。

        他眯起眼睛,勉强辨认出耳环闪动的亮光和光滑的黑发。她既不是个凶神恶煞的女人,也不是个花里胡哨的女人,由于他冒冒失失过分急切,想看得更清楚些,于是就凑上前去,离她十分近,以至于在荒唐的一瞬间,女主人以为这个鲁莽的闯入者想用他的双手捧住她的脑袋!

        “我有很重要的事,”弗朗兹说,“是这样的,我是他的一个亲戚。”他站在她面前,拿出皮夹子,开始在皮夹里翻找那张著名的名片。

        她觉得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他。他的耳朵在阳光下红红的,有点半透明;他稚嫩的前额上冒出了细微的汗珠,亮晶晶的,就挂在他乌黑短发的发梢。她猛地想起来了,像魔术师一样,将眼镜戴到那张倾斜的脸上,然后又马上摘掉。玛莎笑了。与此同时,弗朗兹找到了那张名片,抬起了头。

        “在这里,”他说,“我是应邀而来的。要我星期天来。”

        她看了看名片,又笑了。

        “你舅舅去打网球了,会回来吃午饭的。不过,你知道吗,我们已经见过面了。”

        “Bitte?”弗朗兹一边回答一边睁大眼睛看她。

        后来,当他回想起这次会面、花园的幻景、那条似乎正在被阳光融化的连衣裙时,他感到十分惊讶,他竟然花了那么长时间才认出她!只相隔三步之遥,他至少能像正常人那样透过薄纱般的朦胧分辨清楚人的面容。他有点天真地对自己解释道,那之前从没见她不戴帽子,所以没想到她的头发是在中间分缝,后脑勺还打了个发髻(这是玛莎唯一不追求时髦的地方);可是要解释事情是怎样发生的依然不那么简单,即便在那种模模糊糊、虚无缥缈的感觉中,也没有再次出现前天让他神魂颠倒的那种同样的兴奋、同样的魔力。打那以后,他似乎觉得,那天早晨他坠入了一个虚无缥缈的不能再现的世界,这个世界只短暂存在了一个周日,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那么微妙缥缈,那么光辉灿烂,那么摇摆不定。在这场梦幻中,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所以情况确实如此,那天早晨,弗朗兹躺在旅馆的床上,确实没有醒来,而只是进入了睡梦的下一个层面。在他的近视所导致的虚幻梦境中,玛莎根本不像火车上那位贵妇人,火车上那位贵妇人美丽如画,但打起哈欠却像只母老虎。他粗略见过、随后淡忘的她圣母马利亚一般的美貌此时此刻完美地出现在面前,仿佛这就是她真正的魅力所在,此时在他的面前容光焕发,没有半点掺杂,没有瑕疵,没有架子。他不能确切地说他是否认为这个朦胧的贵妇人妩媚动人。近视就是纯洁。再说,她是有夫之妇,他的整个前途都要仰仗她的丈夫,他受嘱咐要尽一切可能榨取她的男人。与前天那个美丽动人的陌生人相比,眼前的事实使这个女人比起初次相识那一刻显得更加遥远,更加高不可攀,他随玛莎沿着花园小路朝着他手指的那栋别墅走去,边走边不住道歉,说他身体瘦弱,眼镜碎了,眼镜店关门了,还不住惊叹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巧的事情,总之,竭尽全力想使她尽快喜欢他。

        靠近别墅门廊的草坪上竖着一顶非常高的海滨遮阳伞,伞下有一张小桌子和几把柳条椅。玛莎坐了下来,弗朗兹咧着嘴笑,眨巴着眼睛在她身边坐下。她觉得她的这个花园已经把这个年轻人完全镇住了,花园虽小,却造价昂贵,里面有五个大丽花花圃、三棵落叶松、两棵垂柳、一棵木兰。她不愿去验证弗朗兹那双可怜的近视眼是否能够分辨遮阳伞和观赏树。如此高雅地auf englische weise接待他,她感到非常得意,用梦想不到的财富使他倾倒;她还期待着向他炫耀那栋别墅,客厅里的微型艺术品,卧室里的东印度椴木家具,听听这个相当英俊的青年发出钦佩赞美的感叹。通常,她的客人都来自她自己那个圈子,她早就厌倦让这些人感到惊讶。现在来了这个乡巴佬,她有一种柔情似水的快感。这个青年戴着浆过的衣领,穿着紧身的裤子,给她提供了一个机会,重新燃起她在新婚头几个月里所感受的那种自豪。

        “这里这么安静,”弗朗兹说,“我以为柏林非常喧闹呢。”

        “是啊,可我们几乎是住在乡下,”她回答。她感到自己年轻了七岁,她补充说:“那边那栋别墅属于一个伯爵,一个非常慈祥的老头,我们经常见面。”

        “非常宜人——这个安静朴质的环境。”弗朗兹说。他稳步展开主题,并且已经预见到会走进死胡同。

        玛莎看着他那只肤色苍白、指节粉红的手,细长的食指平坦地按在桌面上,其他细细的手指都在轻微颤抖。

        “我经常在想,”她说,“我们对谁更加了解——每天在同一个房间里生活五个小时的人,还是一个月里每天只见面十分钟的人?”

        “您的意思是?”弗朗兹说。

        “我想,”她继续说,“真正的要素不是时间多少,而是交流多少——生活和生活状况的交流。告诉我,你与我丈夫究竟是什么关系?第二个外甥,对不?你打算在这里工作,这很好,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应该要让你们多工作。他生意做得很大——我是说,我丈夫的公司很大。不过,我敢肯定,你一定已经听说过他那个著名的大百货商场。也许百货商场这个词夸大了,他的商场只卖男士商品,不过,男士商品应有尽有,包罗万象——领带、帽子、体育用品等。他的办公室在城市的另一端,他还从事各种金融活动。”

        “万事开头难,”弗朗兹边说边用手指咚咚敲击桌子,“我有点害怕。不过我知道你丈夫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一个非常慈祥的人。我母亲敬重他。”

        这时,不知从何处闪出一条狗的幽影,仿佛是来表达同情;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条阿尔萨斯狼狗。狗低下头,把一样东西叼到弗朗兹的脚边,然后,后退一点,暂不干扰他们,只是期待地候着。

        “它叫汤姆,”玛莎说,“汤姆在狗展上获过奖,对不对呀,汤姆?”(她只在客人面前对汤姆说话。)

        出于对女主人的尊重,弗朗兹捡起狗递给他的东西。那是一个湿漉漉的木质球,上面满是可触摸到的牙印。他一捡起那个球,把球拿到面前,狗影就一下子从模糊的阳光中跃出,变得生龙活虎,几乎把他撞离椅子。他赶紧扔掉那个球。汤姆消失了。

        木球正好滚到大丽花圃中,不过,弗朗兹当然视而不见。

        “好狗!”弗朗兹一边在磨擦轧光印花棉布的椅子扶手上擦拭弄湿的手,一边厌恶地说。玛莎正朝别处张望,汤姆在发狂似的寻找它的玩物,她担心狗把花圃胡乱践踏了。她拍拍手。弗朗兹也礼貌地跟着拍手,他把责备当成了喝彩。幸运的是,就在这时,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从门前经过,汤姆立刻忘记了木球,迅猛冲向花园的栅栏,沿着整条栅栏一边狂吠一边狂奔。随后,它立刻安静下来,一路小跑回来,在玛莎冷冷的目光注视下,躺在门廊的台阶边上,懒洋洋地伸出舌头,像狮子一样缩起一只前爪。

        玛莎谈起了蒂罗尔,弗朗兹侧耳倾听,玛莎的嗓音响亮、任性,他正慢慢熟悉这种腔调,他觉得那条狗并没离得很远,也许随时都会把那个黏乎乎的木球叼回来。他怀旧地想起了一位龌龊老太的龌龊哈巴狗(与他母亲的宠物狗有亲缘关系,也是它的大敌),他好几次设法巧妙地踢了它。

        “不过,不知怎的,你知道吗,”玛莎说,“人有受约束的感觉,会想象那些高山也许会在半夜里倒下来,砸在宾馆上,就压在我们的床上,把我压在下面,还有我的丈夫,压死所有的人。我们正在考虑去意大利,可是不知怎的,我没了兴趣。它非常笨,我们的汤姆。玩球的狗都很笨。来了位陌生的先生,在它看来,他是家庭的新成员。你第一次来到我们这个伟大的城市,对不?你觉得这里怎样?”

        弗朗兹有礼貌地用一只粉红的手指指了指眼睛:“我像个瞎子一样,”他说,“在配好新眼镜以前,我没法欣赏任何东西。我看见的只是各式各样的颜色,这毕竟不太有趣。不过,总的说来,我喜欢这个城市。这里真安静,在这棵黄色的树下。”

        由于某种原因,他脑海里闪过一种想象——一个让人难以捉摸的想象——在这一瞬间,他母亲正与动物标本剥制师的妻子弗劳·卡梅尔斯平纳一起从教堂回来。与此同时——奇观中的奇观——他在这阳光灿烂的朦胧中与这位看上去朦朦胧胧的女士进行着这一场困难而有趣的谈话。一切都非常危险,她说的每个字也许都会让他上当。

        玛莎注意到他稍微有点结巴,还有紧张兮兮地不时吸鼻子的样子。“他头晕目眩,局促不安,可又是那么年轻,”她想道,心里的感受非常复杂,既瞧不起他又很可怜他,“热情、健康、年轻,易于摆布,可以随意操控塑造,直至使他变得让你满意。不过,来我家以前,他应该先把胡子刮一刮。”她试探地开了口,想看看他会如何反应:

        “如果你打算在一家时髦商店工作,我的好好先生,那么你必须培养一种更加自信的风度,刮掉你那男人的下巴上的那些黑胡子!”

        正如她所预想的那样,弗朗兹失去了他的矜持。

        “我回去配一副新眼镜,我是说近视眼镜。”他解释说,或者说他局促不安,口齿不清地说。

        她随他含糊不清地拖着声调说话,心里想这对他很有好处。一时间,弗朗兹的确感到非常不自在,但并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使他慌乱的不是她的进谏,而是她的语气突然变得粗俗刺耳,有点像在粗声地喊:“嗨!”好像在做示范一般,说“自信”两个字的时候,她的肩膀猛地往后一耸。

        不和谐的插曲很快过去了:玛莎再次融入了他周边世界那种富有魅力的混沌朦胧,她恢复了她那种优雅的谈话方式。

        “这里的秋天比你家乡的果园凉快。我喜欢甘美多汁的水果,不过我也喜欢清爽寒冷的天气。我皮肤的肌理和体温特别敏感,一阵轻风或者一股寒流就会刺激到它。天哪,我不得不为这一点伤神。”

        “我家乡那边现在还能游泳呢,”弗朗兹评论说。他准备跟她说说那条著名的河流,河上有一座座拱形的桥梁,河水清澈透明如诗如画,流经他家乡的小镇,在玉米地和葡萄园之间蜿蜒流淌。赤裸着身子在河里游泳是多么惬意!花几个便士就可以雇一条“招手即停的筏子”,然后直接从筏子上跳入水中。就在这时,一辆汽车按着喇叭在大门前停了下来,玛莎说:“我丈夫回来了!”

        玛莎的眼睛盯着德雷尔,心里琢磨着丈夫的外貌能否给这个年轻的外甥留下深刻的印象,她忘了弗朗兹已经见过他,而且现在几乎看不清他。德雷尔迈着轻快的步子走了过来。他身穿一件白色的外衣,脖子上围着一条白色的围巾。胳膊下夹着三个凸出的球拍,每个球拍的布袋颜色各不相同——褐紫红、蓝色、深紫红;他嘴上留着黄褐色的八字须,黄光闪烁,活像一片秋天的树叶。德雷尔奇怪的装束并没让玛莎感到恼火,但是她与弗朗兹的谈话被打断了,她不再独自与弗朗兹在一起,不再是弗朗兹唯一关注的人,不再是唯一使弗朗兹感到惊愕的人,这让她感到很生气。她对弗朗兹的态度不由自主地变了,好像“他们之间有了什么隔阂”,现在她丈夫来了,这使他俩的行为举止变得比较谨慎。此外,她当然不想让德雷尔明白,这位她以前曾经指责过的穷亲戚其实并不算太糟糕。因此,当德雷尔跟他们在一起时,她想用不显眼的手势向他表示:现在他来了,她终于解放了,不用再陪这位乏味的客人了。不幸的是,当德雷尔来到跟前时,他的眼睛始终看着弗朗兹,而弗朗兹则费力地眯缝起眼睛,慢慢聚焦斑驳朦胧的光亮,他站起身来,打算欠身鞠躬。德雷尔观察敏锐、自有一套,他喜欢玩一些记忆小窍门(他经常自己跟自己玩一种游戏,尽量回忆等候室里的各种图片,等候室是寒酸的图片拘禁地),已经从远处立刻认出了他们最近的旅行伴侣,心想,这家伙是否前来递送玛莎在旅途中遗忘的一封未打开的女帽设计商的信?不过,他突然想起另一件事,一件有趣得多的事情。玛莎已经习惯了丈夫脸上那种焰火般的表情,看见他剪短的八字须在抽动,他眼睛两侧鬓角处的皱纹在成倍地增加、颤抖。随后,他突然哈哈大笑,笑得那么剧烈,以至于在他身边绕圈跳跃的汤姆禁不住汪汪吠叫。德雷尔哈哈大笑不仅是因为这种巧合,而且因为他推测这位亲戚乘坐在同一个车厢里,也许听见玛莎说了亲戚的某些坏话。玛莎说了些什么,弗朗兹是否听见了,他已经记不起来了,不过,肯定说过一些不中听的话,这种撩人的难以确定的想法加剧了这种巧遇的幽默性。说起人情世故,他也想起——他外甥正忙着逗弄汤姆——有一次,当他正在稀里哗啦淋浴时,有个熟人给他打电话。玛莎隔着浴室门高声喊道:“那个老笨蛋瓦塞尔史卢斯来电话啦!”——五步以外,桌子上的电话听筒像闹剧里的偷听者那样窝起耳朵听着呢!

        他一边与弗朗兹握手一边哈哈大笑,他坐进一把柳条椅的时候仍在大笑。汤姆继续吠叫。突然,玛莎冲上前来,用手背狠狠揍了一下汤姆,手上的几个戒指闪闪发光。汤姆一声呜咽,灰溜溜地跑了。

        “真令人高兴,”德雷尔边说(他的高兴劲差不多已经消失了)边用一块丝绸大手帕擦眼睛,“这么说你就是弗朗兹——莉娜的儿子?经过如此巧遇,我们一定不要再拘礼节了——请不要称我先生,就叫我舅舅,亲爱的舅舅。”

        “避免使用呼格语。”弗朗兹思绪飞速旋转。他开始感到轻松自如了。德雷尔在朦朦胧胧中擤鼻涕,他的模样看上去模模糊糊,有点滑稽可笑,像那些完全陌生的人一样毫无害处,像在我们的梦中模仿我们熟悉的人,像熟悉的朋友捏着嗓子跟我们说话。

        “今天我身体不错,”德雷尔对妻子说,“知道吗,我饿了。我想年轻的弗朗兹也饿了。”

        “过一会儿就开午饭。”玛莎说着站起身来,一下子消失了。

        弗朗兹甚至感到更加轻松自如,他说:“很抱歉——我打碎了眼镜,几乎看不清东西,所以我有点糊里糊涂的。”

        “你住在哪里?”德雷尔问。

        “住在维的亚饭店,”弗朗兹说,“靠近车站。是个有经验的人介绍给我的。”

        “好的。对,你是条好狗,汤姆。当务之急是找一间舒适的房间,离我们不太远,每月不超过四十或五十马克。你打网球吗?”

        “当然打的。”弗朗兹回答,他想起了一个后院,一根二手的棕色球杆,那是他花一马克在一家小摆设商店里买的,它压在瓦格纳半身塑像底下;他还想起了一个黑色的橡皮球,一堵不配合的墙壁,重要的是墙上有个四方形的洞,洞里长出一朵墙头桂竹香。

        “好!那样的话,我们可以在星期天打网球了。不过,你需要一套体面的套装、几件衬衣、柔软的衣领、领带,各种各样的衣物。你跟我妻子相处得怎样?”

        弗朗兹笑了笑,不知怎么回答。

        “好了,”德雷尔说,“我想午饭已经准备好了。工作的事我们以后再谈,在这附近一边喝咖啡一边谈。”

        玛莎已经走出屋子站在门廊里。她冷冷地盯着她丈夫好一会儿,然后冷冷地点了点头,转身回到屋里。“他对下等人说话总是要用那种令人讨厌的、有损尊严的、和蔼可亲的口气,”她一边穿过乳白色的前厅一边想。前厅穿衣镜底下的小垫上周全地放着洁白的梳子和白背刷子。整栋别墅,从白粉刷过的露台到无线电天线都是那种样子——整洁干净,优雅好看,但总的说来,却不讨人喜欢,显得空空荡荡。别墅的主人认为这种说法只是开玩笑。至于女主人呢,她的品味既无审美情趣又无感情考虑;她只是认为一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西柏林比较富裕的德国商人,应该有一栋完完全全像这种样子的别墅,也就是说,一栋和他商界朋友同一类型的别墅,那种位于柏林近郊的别墅。别墅具备各种便利设施,大部分都没使用过。比如,浴室里有一面面孔大小的旋转镜子—— 一面奇怪的放大镜,镜子上还有一盏电灯。玛莎曾经把镜子给丈夫用于刮胡子,但是丈夫很快就厌倦了它:每天早晨看着自己被照得铮亮的下巴肿胀到原来大小的三倍,还有一夜之间长出来的粗硬的胡子茬,让人实在难以忍受。客厅里的椅子很像时尚商店里展出的样品。写字桌上有一层完全没用的叠加台,台上安装了许多不必要的小抽屉,在放台灯的位置上放着一尊青铜雕像,雕像手里擎着一盏提灯。厅里有许多擦得一尘不染但不讨人喜欢的瓷器动物,它们的臀部被擦得透亮,以及各式各样的靠垫、坐垫,这些垫子还从来没人靠过坐过,还有相册——尺寸很大的冒充有艺术价值的东西,里面镶着哥本哈根瓷器、哈根克普家具的照片——这些相册只被那些最愚钝或最腼腆的客人翻阅过。别墅里的一切,包括田园般的厨房架子上放着各式各样的坛坛罐罐,上面贴了标签:糖、丁香、菊苣等,都是七年前由玛莎亲自挑选的,她丈夫把刚搭好的小别墅模型放在绿草皮覆盖的托盘上,赠给玛莎;别墅依然空荡荡的,随时准备款待客人。玛莎买了些绘画,在一位艺术家的指导之下,将它们分别布置在各个房间。在那个时期,这位艺术家非常吃香,他认为任何绘画都可以被接受,只要它丑陋无比和毫无意义,涂着各种黏稠的色团,越邋遢越烂糊越好。遵循伯爵的建议,玛莎也在拍卖会上购买了一些古老的油画。在这些油画中,有那幅恢宏的肖像画,画的是一位贵族气质的绅士,长着连鬓胡子,身着时髦漂亮的晨衣,拄着一根细细的拐杖站立着,犹如片状电闪映衬着华丽的棕色背景,熠熠生辉。玛莎买下这幅画的道理很充分。在这幅画边上,在餐厅的墙壁上,她挂了一幅用达盖尔银版法拍摄的她祖父的照片;她祖父很早以前就逝世了,是一位煤炭商人,人们怀疑他在一八六零年左右谋害了第一任妻子,将她淹死在山中的小湖里,可是没有任何证据。他也长着连鬓胡子,穿晨衣,拄着一根拐杖;他的照片靠近那幅奢华的油画(由海因里希·冯·希尔登布兰德签名绘制的),巧妙地将她祖父的照片转变成一幅家族的肖像画。“我祖父,”玛莎会边说边指着那幅真迹油画,然后缓缓地用手一挥画个弧形,弧形中包括了那个不知名的贵族,受骗客人的目光就会从他祖父的照片转移到那幅肖像画。

        可惜不管玛莎如何巧妙地把弗朗兹的注意力引向客厅魅力无限的摆设油画,弗朗兹既看不清照片油画,也看不清瓷器。他只能模模糊糊感觉到颜色的微妙融合,感觉到鲜花盛开,感觉到脚下地毯的柔软,因而也隐约感觉到这栋别墅室内陈设所缺乏的品位;但是,就玛莎而言,这些陈设都是必不可少的,她为此花费不少:一种奢华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之中,当第二杯淡金色的葡萄酒下肚之后,他开始慢慢感到晕乎乎了。德雷尔又给杯子斟满了酒。尽管弗朗兹没有吃早饭,可是他不敢举起叉子去分享第一道神秘的食品,此时他感觉到两条腿也好像完全融化了似的。他两次错把女佣赤裸的前臂当成了玛莎的前臂,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玛莎坐得离他很远,像个金色葡萄酒般的幽灵。德雷尔也像个幽灵,但是看上去比较温和,脸色红润。他正在兴致勃勃地谈论两三年前在一次恶劣的风暴中他乘飞机从慕尼黑去维也纳的经历,飞机如何上下颠簸左右摇摆,他如何想去嘱咐飞机驾驶员“一刻也不能停止操纵飞机”,他偶然遇见的旅伴如何继续镇静地玩纵横填字游戏。与此同时,弗朗兹正遇到难以置信的困难,他不知如何吃鱼肉香菇馅饼和接下来的甜食。他有一种感觉:再过片刻,他的身体就会完全融化,只剩下他的脑袋,嘴巴里塞满了奶油泡芙,开始像气球一样在房间里飘浮。咖啡和库拉索酒差点让他醉倒。德雷尔像一个用人的手臂取代辐条的风火轮,在他的面前缓慢旋转,他开始谈论弗朗兹将要从事的工作。他注意到了这个可怜家伙的精神状态,于是就没有细说。不过,他说了:弗朗兹很快就会成为一名出色的销售员,飞机驾驶员的主要敌人不是大风而是浓雾;刚开始工资不会太高,他要设法支付房租;如果弗朗兹愿意每天傍晚过来串门,那么他会感到很高兴的;如果明年欧美之间建立航线,他不会感到惊讶的。弗朗兹脑袋里像旋转木马在一刻不停地旋转,他的扶手椅也在房间里转圈滑翔。德雷尔对着他慈祥地微笑,他估计这样狂饮会遭到玛莎的斥责,可他还是不断向弗朗兹的脑袋里灌输巨大丰饶角里的各种东西,因为不知的,他得酬谢弗朗兹,与弗朗兹的意外相遇给他带来了无限的乐趣。他不仅应该酬谢弗朗兹,而且还应该酬谢莉娜,感谢她脸颊上的那个疣,感谢她的发髻,感谢那把装有绿色香肠形颈靠的摇椅,颈靠上还绣着传奇故事“仅短短半小时”。最后,弗朗兹嘴吐酒气,口说谢谢,跟舅舅道别。他小心翼翼走下台阶来到花园,小心翼翼挤出大门,手里依然拿着帽子,消失在拐角处;这时,德雷尔心想,这可怜的年轻人回到旅馆房间睡个午觉该有多香啊!随后,他自己也乐而忘忧睡意浓浓,上楼去卧室休息了。

        玛莎身穿宽大的橘黄色晨衣,赤裸的双腿交叉着,扎得很低的乌黑浓密的发髻映衬出光滑柔软的洁白脖颈——她正坐在梳妆台前磨光手指甲。德雷尔在镜子里看见她光滑的束发带、她紧锁的眉毛、她少女般的乳房。一股粗野但不合时宜的冲动驱散了他的睡意。他叹息了。这不是第一次他因为玛莎认为午后做爱是一种颓废的变态行为而感到遗憾。既然她连头也不抬,他明白她生气了。

        他轻声地说——他想把事情搞得更加糟糕,那样就不会再感到遗憾了:“吃过午饭你怎么不见了人影?你至少应该等到他离开。”

        玛莎连眼皮都没动一动,她回答说:“你是知道的,今天我们应邀要去参加一个重要的时尚茶会。你也赶紧梳妆打扮一下吧。”

        “我们还有大约一小时呢,”德雷尔说,“事实上,我觉得还可以睡个午觉!”

        玛莎依然一声不吭地用擦拭软皮磨光指甲。他一甩手扔掉了他那件所谓的诺福克夹克衫,一屁股坐在长沙发边缘,开始脱掉他那双沾着红沙子的网球鞋。

        玛莎的身子弯得更低了,她唐突地说:“真是不可思议,有人竟然没有一点点尊严感!”

        德雷尔嘟哝了一下,悠闲地脱掉他的法兰绒裤子,接着又脱掉了白色的丝袜。

        过了大约一两分钟,玛莎对着梳妆台玻璃台面咕咕哝哝了一阵,她说:“我倒想知道那个年轻人现在对你的看法。不拘礼节,叫我舅舅……闻所未闻。”

        德雷尔笑着扭动了一下脚趾头。“在公共网球场打球已经玩腻了,”他说,“明年春天,我要参加一个网球俱乐部。”

        玛莎猛地转身朝向他,一只胳膊撑着椅子的一个扶手,下巴搁在她的拳头上,一条腿交叉着压在另一条腿上轻轻晃动。她仔细端详着丈夫,看到他的眼神里一副半开玩笑半色眯眯的样子,不由得怒火万丈。

        “你如愿以偿了吧,”她继续说,“你照顾了你宝贝的外甥。我敢打赌,你已经给他作了许许多多的许诺。请你遮掩一下好吗,赤裸裸的,真恶心!”

        德雷尔穿着晨衣,舒适地躺在大花型瑰丽印花装饰布沙发上。他心里琢磨,如果他现在说了下面这些话,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你有你的怪癖,我亲爱的,比起你丈夫赤身裸体,你的一些怪癖是比较难以原谅的。旅行时,你不坐一等车厢,而坐二等车厢,因为二等车厢的条件和一等车厢的差不多,但可以节约一大笔钱,能省二十七马克六十芬尼,数额惊人哪!否则,这些钱早就落入那些设计一等车厢的骗子们的口袋了。你踢了可爱的、能够表达爱意的狗,因为狗不应该大声发笑。那好吧——我们假设这一切都是对的。不过,请允许我也来玩一把——别管我外甥的事情……

        “很显然,你不想跟我说话,”玛莎说,“嗯,那好吧……”她回头继续擦拭她宝石般的指甲。德雷尔心想:如果你想放纵一回,那好吧,来吧,来点健康有益的活动,或者好好哭一场。完事之后,你肯定会感觉好多了。

        他清了清喉咙,准备说话,但是就像以前不止一次发生过的那样,到了最后一刻,他决定什么也不说了。不知道这是否是因为他希望用沉默,或者用洋洋自得的懒散来激怒她,或者也许他在无意识地担心,那样做会给他想维护的某种东西以致命一击。他身体往后倾斜,靠上那只三角靠垫;他的双手深深插进晨衣口袋,继续沉思冥想:玛莎为什么不吱声?不久,他的目光移至妻子那张宽大的卧床,床上罩着白色的床罩,上等细亚麻布,四周整整齐齐镶着网眼花边,可以洗涤,长和宽都是九十英尺,离开他的卧床很远;他的卧床也铺着花边床罩,床边有个床头柜,柜子上摊手摊脚地躺着一个腿细长、脸漆黑的布娃娃。这个布娃娃,还有床罩和炫耀的家具,既有趣又招人厌。

        他打着哈欠,用手揉揉鼻梁。也许,马上更衣,然后去露台上阅读半个小时,更为明智。玛莎一下脱掉了橘黄色晨衣,弯曲胳膊去调整项链,她赤裸裸的天使般可爱的肩胛骨聚拢在一起,就像收起的翅膀。他愁眉苦脸地想:她还要过多长时间才能让他亲吻那两个肩胛;他犹豫了,再三考虑之后决定不去惹她,他穿过走廊,前往他的更衣室。

        他出去后门刚无声地关上,玛莎就一下子站起来,猛地一扭,怒不可遏地把门锁了。这完全不像她的性格,是她无法解释的一时冲动;更加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因为她马上需要女佣,她还得马上打开门锁。很久以后,又过了许多个月,当她试图重新回忆那天的时候,她记忆最深刻清晰的就是这扇门和这把钥匙,好像一把普通的门钥匙碰巧就是打开那通往不太寻常的一天的钥匙。然而,用力扭动锁颈并不能驱除她的怒气。这是一种困惑不解、骚动紊乱的怒火,无处发泄的怒火。她非常生气,因为弗朗兹的拜访给了她一种奇怪的愉悦,为了这种愉悦,她不得不感谢她的丈夫。他们争论是否邀请穷亲戚,结果证明她是错的,而她刚愎自用、古怪乖僻的丈夫是对的。因此,她尽量不承认这种愉悦,那样她丈夫就继续是错误的一方。她明白她会很快再次体验到这种愉悦,她也明白,她敢断定,她的态度会使丈夫不再接待弗朗兹,也许她不该说刚才说过的那些话。在她的婚姻生活中,她还是第一次体验到某种她从未预想到的东西,某种格格不入的东西,在他们蜜月令人失望的惊诧之后,这种格格不入的东西不能像合法的方块那样揳入他们生活的拼镶图案。于是,因为一点琐事,因为偶然在一个荒唐偏僻的小镇逗留了一下,结果某件事情便开始发展,变得那么令人高兴,那么无可挽回。世界上没有一种真空吸尘器能使她头脑里所有的空间立刻恢复到以前那种一尘不染的状态。她的各种感觉能力变得含糊不清,人们很难通过逻辑去推断她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笨拙热切的乡下青年;他细长的手指有些颤抖,眉宇之间有些丘疹,所有这一切都使她感到非常困惑,以至于她打算咒骂放在扶手椅上的那件新买的绿色连衣裙,咒骂正在五斗橱底部抽屉里仔细翻找东西的弗丽达肥大的臀部,咒骂镜子中她自己阴郁的样子。她看着一件珠宝首饰,首饰冷冷地反映着一个纪念日,她突然想起几天前自己三十四岁生日刚刚过去,一种奇怪的焦虑涌上心头,她开始在镜子里寻找皱纹的迹象,寻找皮肤松弛、眼袋显露的痕迹。不知何处传来一声轻轻的关门声,接着是楼梯嘎吱作响的声音(楼梯是不应该嘎吱作响的!),随后丈夫走调的口哨声渐渐远去,超出听力所及的范围。“他跳舞很蹩脚,”玛莎心想,“也许他网球打得不错,可他跳舞一直很差劲。他不喜欢跳舞。他不知道如今跳舞有多时髦。时髦而且必不可少。”

        玛莎暗暗记恨无能的弗丽达,她将头伸过连衣裙柔软皱缩的圆领,连衣裙绿色的影子由上往下掠过她的眼睛,她从圆领里钻出脑袋,挺直身子,弄平臀部周围裙子的皱褶;突然,她感到自己的灵魂暂时受到了这条凉凉的翡翠色连衣裙的约束。

        楼下,四方形露台的地面是水泥的,宽宽的栏杆上攀爬着紫色和粉色的植物,德雷尔坐在一张花园小桌边的一把帆布椅子里,大腿上搁着一本打开的书本,眼睛凝视着花园。栅栏外一辆豪华的“伊卡洛斯”牌黑色轿车已经在等候。新司机胳膊肘撑着栅栏,隔着栅栏与花园里的园丁闲聊。一缕后晌冷冷的日辉穿透了秋日的空气。幼树清新蓝色的影子沿着洒满阳光的草坪舒展,所有的影子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延伸,仿佛都争先恐后看谁先到达花园白色的侧墙。远处,大街那边,公寓大楼草绿色的外墙非常醒目,一个身着衬衣的光头小个子男人神情忧郁地倚靠在挂在窗台上的红被子上。花匠已经两次提起手推车,可每次刚提起推车又转身朝向司机。随后,他俩都点燃了香烟。一缕烟雾清晰地冉冉飘起,沿着轿车铮亮的黑色侧面飘然浮动。树影似乎已经又往远处延伸了一点,不过,阳光依然灿烂地从右侧照耀着大地,从伯爵别墅的角落后面照来;伯爵的别墅处于较高的地势,四周的树木也较高大。宠物狗汤姆沿着花圃懒洋洋地溜达着,它怀着一种责任感开始追逐一只飞得很低的麻雀,不抱有任何成功的希望,随后,在手推车边上躺下,鼻子搁在爪子上。一提到露台两字——多么宽敞,多么凉爽!一只蜘蛛织成的漂亮的蜘蛛网从露台栏杆角落里的鲜花连接到旁边的桌子上。洁净如洗的淡蓝色天空中有一部分地方飘浮着一些碎云,像一缕缕鬈发,非常滑稽,就像海平线上的云彩一样,都是一个模样,柔和纤细,飘浮在一起。该听的都听了,该说的都说了,花匠终于推起手推车走了,在沙砾小路的交叉路口精确地拐弯,汤姆懒洋洋地起身,跟在花匠后面向前走去,像装了发条的玩具,花匠拐弯,它也拐弯。在德雷尔膝盖上躺了很久的俄国作家所著的滑落到了露台的石板地上,他也懒得弯身将它捡起。太舒适了,太自在了……毫无疑问,第一个完蛋的将是那边的苹果树。司机坐进了汽车的驾驶座位。此时此刻,他在思考什么,了解一下会很有意思。今天早晨,他的眼睛曾奇怪地眨动。是不是因为他喝了酒?是不是因为司机尖叫了,酗酒了?两个戴着黑色大礼帽的男人从花园前走过,他们可能是外交官或企业家。不知从何处飞来一只红纹丽蛱蝶,停在了桌子的边缘,展开它的翅膀,开始慢慢扇动,好像在喘息;它黑棕的茸毛底色多处露出伤痕,鲜红色的条纹已经褪色,翅膀的边缘也已磨损——可是这个小生命依然那么可爱,那么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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