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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与社会

        出现的人物众多,有名有姓的多达六十余个,少数几个没提名姓,更多人物以“他们”、“人们”、“镇上居民”、“乡下人”的称谓出现。这些人物,像福克纳其他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只要在他的笔下出现,哪怕是一晃而过,都会给读者留下鲜明的印象。

        莉娜·格罗夫是主要人物之一,由于她的故事简单,在小说中没有多少情节。她是一位年轻、单纯、天真的乡村姑娘,父母早丧,跟着哥哥一家长大。她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似乎只是按照人的健康的本能和冲动行事。她受了卢卡斯·伯奇的欺骗而怀上身孕,腹中的胎儿一天天长大,她便毅然上路去寻找胎儿的爸爸。一路上乡亲们目睹她的处境都为她担心,她自己却总是乐观自信,带着“一种内心澄明的安详与平静,一种不带理智的超脱”,相信“上帝准会让好事圆满实现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她花了四个星期从亚拉巴马州一路找寻,来到杰弗生镇却没有如愿以偿。等婴儿出世以后,伯奇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但几分钟后伯奇又撒谎溜走了。她几乎是“心甘情愿”地放他走掉,只是发出一声叹息:“现在我又只好动身了。”莉娜与其说是福克纳塑造的一个人物,不如说是他有意运用的一个非人格化的意味隽永的象征。她从容自在地行进在路上的形象贯穿小说始终,不仅为整部小说构建了一个框架,更暗示了一个以乡村为背景的淳朴人生,那幅“老在前进却没有移动”的“古瓮上的绘画”般的悠然景象,是她坦荡无忧的人生之路的绝妙写照,体现了亘古不变的自然人生。她俨然是大地母亲的化身,负荷身孕的体态象征着大地潜在的蓬勃生机;她以强大的生命力和超然的人格与小说中其他悲剧人物形成强烈的对照,并给他们以人生的启迪。她身上闪现的自然淳朴、宽厚仁爱、坚韧不拔、乐观自在的精神,令人想起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中所赞美的人类“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情实感、爱情、荣誉、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可以说,她就是的光辉的具体象征。

        乔·克里斯默斯是小说的主人公,他的故事是小说的主体和中心。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还在襁褓之中就被抛弃,“克里斯默斯”的得名记下了他在圣诞之夜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外的遭遇。他被剥夺了父母之爱,在一双邪恶的目光注视下度过了五年时光。由于偶然发现了女营养师的性隐私而遭到报复,幼小的心灵里从此播下对女人的敌对种子。之后被麦克依琴夫妇领养,受到继父严格的清教徒戒律的约束,养成刚强不屈的性格;继母麦克依琴太太对他怜爱关心,反令他厌恶,加强了他对女人的反感与怨恨。他成年后遇到的情人偏偏是个名叫博比的暗娼,他夜里偷偷爬窗去与她幽会,导致了他成为砸死继父的罪犯。为了逃避罪责,他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流浪生活;他走南闯北,干过多种活计,同许多女人睡过觉。造成他不安宁的原因是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白人还是黑人。他努力想变成黑人,黑人不认同他;他本来看上去像个白人,但自己心里又不踏实,因为从小就有人骂他是“黑杂种”。因此,他长达十五年的流浪生涯可视为他寻找自我的历程。他偶然来到密西西比州北部地面,闯入了伯顿小姐的厨房。他俩萍水相逢,即使成为情人之后也很少交谈,彼此并不了解,他们走到一起实质上是两个孤苦人的自然需要。所以,当伯顿小姐要按自己的意志改变他的生活时,他坚决不从。于是两人的关系到了尽头,她未能实现先毙了他再结果自己性命的打算,反死在他的剃刀之下。

        克里斯默斯的一生是一出悲剧。造成他悲剧的原因,福克纳曾很深刻地指出:“我认为他的悲剧在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究竟是白人或是黑人,因此他什么都不是。由于他不明白自己属于哪个种族,便存心地将自己逐出人类。在我看来,这就是他的悲剧,也就是这个故事悲剧性的中心主题: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一辈子也无法弄清楚。我认为这是一个人可能发现自己陷入的最悲哀境遇——不知道自己是谁只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明白。”福克纳正是这样来塑造这个悲剧主人公的。他用了整整七个章节来追述他悲惨的身世和遭遇,让读者了解他为什么杀死伯顿小姐。福克纳还精心塑造了克里斯默斯的悲剧人物性格:他具有悲剧主人公的勇气,尽管他只是一个卑贱的现代流民,却像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俄狄浦斯那样,敢于向命运抗争。他拒绝继父给他的姓氏,坚持对伯顿小姐的要求说“不”;他流浪四方,一直寻找、试验、确认自己是谁。苦恼他一生的问题不是如何维持生存,而是他屡遭命运的打击所留下的创伤。他具有悲剧主人公的气魄,敢于正视现实,杀害伯顿之后他没有逃亡他乡,而在一周之后自动出现在摩兹镇,还去理发店“理了发,修好面……又进一家商店,买了件新衬衣,一条领带,一顶宽边草帽”。这一切表明他从容不迫地走向死亡。直到最后他被珀西追击,临终之际手里握着手枪却没有开枪反抗。福克纳对他最后惨遭杀害的描写也是意味深长的:他倒在地上,“带着安静、深不可测、令人难以忍受的目光”,他的血“像腾空升起的火箭所散发的火花似的从他苍白的躯体向外喷射;他仿佛随着黑色的冲击波一起上升,永远进入了他们的记忆。……这情景将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沉思静默,稳定长存,既不消退,也并不特别令人生畏;……城里又一次响起汽笛的尖锐长啸,尽管受到墙垣阻隔,它还是愈升愈高,超出了听觉的极限。”这深沉的笔触,祭奠似的氛围,寄托了作家的无限感叹与同情。

        盖尔·海托华是一个被废黜的长老会派教会牧师。他从神学院毕业后,出于个人的目的执意要求来杰弗生镇供职,因为这是他心仪崇拜的祖父——美国内战时南部同盟军的骑兵,最后丧命的地方;他自幼生活在祖父的阴影里,对现实世界、他的教区和教区会众漠不关心,甚至在布道讲坛上梦呓起祖父光荣的过去和死时的情景。在家里,妻子曾帮助他来到杰弗生镇,但他的生活中没有妻子的地位;他的冷漠使她孤独、绝望、神经失常以及私自出走,造成跳楼身亡的桃色丑闻。他被教会罢免之后拒绝离开杰弗生镇,过着离群索居、晦暗阴郁的日子。这个悲剧性人物同伯顿小姐一样,其悲剧的造成既有自身的责任,也有南北战争和重建时期的影响,两人的祖父都分别留下了令人难以承受的精神遗产,使他们与社会格格不入,要么被社会遗忘,要么成为众矢之的。与海托华来往的几乎只有拜伦·邦奇一人。在小说的开头,他在拜伦眼里仿佛是“一尊东方的偶像”,拜伦像虔诚的弟子总是向他请教,并以他为榜样,也过着与世隔绝、独善其身的生活。但是,八月之光涤荡了他们的心灵。拜伦遇到莉娜以后产生了爱情,几乎变成了另一个人;真挚的爱情滋润了他长期干枯的心田,怜悯之心使他同情他人,帮助他人。海托华为莉娜接生之后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与喜悦,打破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开始理解拜伦对莉娜的爱。在拜伦的影响下,海托华甚至同意挽救克里斯默斯,表明他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在小说倒数第二章,我们看到这位在往昔沉溺了一生的可悲人物,终于从沉睡梦幻之中觉醒而且认识到:他辜负了教区的会众,“是我自己做得不对……说不定是道德上的罪恶”;他应对妻子之死负责,他是“使她绝望和死亡的工具”,他白白地虚掷了一生,“我知道整整五十年来我甚至还没有变成人”。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主要人物及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另外三个人物——卢卡斯·伯奇、乔安娜·伯顿和拜伦·邦奇,对于杰弗生镇来说,都是外来者。虽然他们在杰弗生镇的经历有长有短,遭遇有好有坏,但都与杰弗生镇这个社会有关。

        杰弗生镇是的社会背景,克里斯默斯的谋杀轰动了全镇,“发现大火之后五分钟,人们便开始聚集。……不出半个钟头便汇集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有的独个儿来,有的一家子出动。还有的从城里开着汽车,一路哇哩哇喇地飞驶赶来”。在其他几个场合:克里斯默斯被捕后的监狱外面,大陪审团开会时户外走廊里,追击克里斯默斯时的广场上,总是挤满了“人们”、“镇上居民”、“乡下人”。这些人不单看热闹,而且三五成群地议论。在公众场合是这样,在家里也一样,“在星期一的晚餐桌上,城里人议论纷纷”。对克里斯默斯事件如此,对早年的海托华事件也没什么两样。而且,整个小说相当大一部分情节都是从第三者的眼光或民众反应的角度传达出来的。因此,小说从头到尾给人一个深刻的印象:杰弗生镇是一个公众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强大、相当封闭落后的美国南方社会。很明显,这个社会的精神支柱是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宗教教义的清规戒律。它要求生活于其中的每个人都按它的规范行事,任何偏离其准则的言论举止都会遭到公众的议论或谴责。这样的社会必然保守封闭、对外排斥,成为产生社会偏见和种族歧视的温床。有时人们会不顾事实,想当然地对事物做出结论:在伯顿被杀的现场,“他们个个都相信这是桩黑人干的匿名凶杀案,凶手不是某个黑人,而是所有的黑种人;而且他们知道,深信不疑,还希望她被强奸过,至少两次——割断喉咙之前一次,之后又一次”。任何超越他们准则的举动,出乎他们意料的事实,都会被认为“岂有此理”。克里斯默斯自动地出现在摩兹镇而被捕,“他这样做可激怒了乡亲们。一个杀人犯,竟然穿得周周正正,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活像没人敢碰他似的……他像是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是个杀人犯,更不明白自己是个黑鬼”。这样一个社会,个人如果不赞同它,就会受到它的压力,变成双重性格的人;公众舆论可能会被引导利用,兴起迫害风浪,以致成为滋生三K党、珀西·格雷姆一类的法西斯分子的土壤。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杰弗生镇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南方社会。19世纪中叶的南北战争和其后的重建时期造成了难以愈合的精神创伤,留下的浓重阴影迟至20世纪20年代仍然笼罩着杰弗生镇。种族问题,对北方佬的歧视,黑人的权利与地位,仍然困扰着后代。“为了黑人的选举权问题”,伯顿小姐的祖父和哥哥——废奴主义者、北方佬,被“从前的奴隶主、在南北战争中当过兵的”沙多里斯上校在杰弗生镇上杀害。埋葬他们的坟墓还不得不掩蔽起来,“这儿的人憎恨我们。我们是北方佬,外地人。……是他们的仇敌”。伯顿还被父亲带到坟前,要她“记住这个。你爷爷和哥哥躺在这儿,杀害他们的不是白人,而是上帝加在一个种族头上的诅咒……记住我受的诅咒,你母亲受的,还有你自己将会受的……这是每个已经出生的和将要出生的白人孩子会受的诅咒。谁也逃脱不了”。历史的创伤,南北的分歧,时代的怨恨,尤其是种族歧视和迫害,似乎已经根深蒂固,成了永远无法摆脱的命运。因此,海托华和伯顿的遭遇,克里斯默斯的悲剧,还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程度上重新上演。

        当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总是两方面的。人的因素常常是更主要的方面,人对社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往往会引出不同的结果。克里斯默斯的悲剧有社会对他的不公,种族歧视的压力,但命运的作对却是注定不变的。“那条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已经绕了个圆圈,但他仍套在里面。”在他为社会中的“自我”而苦恼而求索的一生中,他对社会和他人采取了不妥协的顽强态度,可是他自己也忽视了对社会和对自己的了解,甚至“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成人……对这片土地的真正形态和感受还一无所知。……对大地也必须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则,他仍然一窍不通”。直到他感到周身虚脱无力,才意识到“生存原来是这么回事”。在海托华和伯顿的情形中,可以说伯顿更多地是历史创伤的受害者,一个被社会扭曲了的人物,而海托华虽生犹死地虚掷了一生,则主要应由他自己负责。对莉娜来说,她是自然的幸运儿,她总是得到各地乡亲的帮助,杰弗生镇的乡亲对她也是友善的。正像福克纳在他的其他小说里所表现的那样,他对南方社会的描写是客观真实的,但对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所持的态度,则是相当温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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