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村的村长刚才坐在石头上擦枪。
原先当大队长时,手里有一枝半自动步枪。那时,他就想,要是和交则再打一次仗,吃亏的肯定不是隆村。隆村有一个排的武装民兵,一色可装二十发子弹的全自动步枪。棱形的枪刺比起老枪上的扁枪刺,更易深入,更好排放污血,更不容易被人体内部的高温烫软后让骨头碰弯。还有一挺转盘机枪,扫射起来像林子里早晨松鸡的咯咯欢叫。当初那场仇杀,不就是因为交则头人手下枪多而且好吗?那时,隆村死了七个人,交则只有头人死了。那时,政府相信隆村的人。全乡六个大队,只在三大队,也就是自己的村子里建了一个武装民兵排。其他队的民兵打靶时才能见到真枪,完了,武装部的人就把枪背走了。
当然,他代表全村人向上级下过保证,不用国家和人民的枪向交则复仇。仇杀是旧社会的陋习,是土司头人狗咬狗的斗争,而不是阶级斗争,尽管这样,他还是叫儿子当了排长。大儿子颇有死去的爷爷的遗风,枪法好,把一个民兵排训练得硬邦邦,响当当。
出神想事,手指叫枪机撞了一下,枪机正撞在指甲盖上。指甲断裂开,裂缝中渗出一粒粒乌黑的血。年轻时,那血可是鲜红的。
这时,背后的杉树上有了动静。隆村村长装上子弹,回身一枪,一只马鸡惊叫着飞窜向河边,几片黑色的尾羽落在他脚前。
“要是装了霰弹,”他说,“打得你开膛破肚。”眼前仿佛就看到马鸡给一团铁砂打得开膛破肚的情形,但羽毛上的血,暗绿肠衣上黄色的油脂历历在目。
他把枪横放在膝上,坐下来陷入沉思。大儿子因训练出一个模范民兵排而转成正式的国家干部,以后改革民兵制度,又成了穿上尉军服的预备役军官。还是训练民兵,但是上尉。一喜复又一忧的是金生,上学时那样的聪明上进,如今开一辆破车,挣点钱只够交数不出名堂的税和罚款,连个女人都弄不上手。不是根本弄不上手,而是上手又跑,女人就是这么回事,跟你睡觉和嫁给你是两回事情。
女人连什么是仇恨都不知道。
他又看着太阳。怎么看怎么像传说中祖先诞生的蓝色巨卵。
村长扛上枪回村,找到当年当赤脚医生的女人给他包扎一下手。
女人从身边的狗尾上扯下一绺毛,烧成灰,按在伤口上,嘶的一下,又从袖口上扯下一段布条给他包上。动作绝对不像当年,当年没有这般风风火火,干净利落。
当年的赤脚医生门巴基基说:“不这样不行,牛要挤奶,男人要回来吃饭。”
“记得早些年吗?门巴基基。”
“忙,记不得了。”
“我是说,把交则村人吓住那一次。”
这时,天空仿佛响起了隆隆的雷声。女人说:“回去吧,你儿子的雷车回来了,要是给你带了酒,就把手指浸一下,免得感染。”
回家的路上,村长想起那次辉煌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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