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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两步之间

        比如说,当他较年轻的时候,曾经读过两遍罗勃·伯朗宁的长诗《宾·以斯拉博士》,所以当然印象深刻。虽然大部分内容已模糊不清,但是过去这几年来,开头的三句却一直徘徊不去,仿佛心脏的律动一般。

        约瑟夫·史瓦兹从他熟悉的地球上永远消失之前两分钟,正在芝加哥市郊赏心悦目的街道上闲逛,心中默念着伯朗宁的诗句。

        就某个角度而言,这是件颇为奇怪的事,因为在任何一位路过的行人看来,史瓦兹都不像那种会吟诵伯朗宁诗的人。他的外表与真实身份完全一致:一个退休的裁缝,从未受过当今文明人所谓的“正规教育”。然而,受到求知欲的驱策,他随兴读过许多东西。由于对知识饥不择食,他可说各种学问都稍有涉猎,且拜极佳的记忆力之赐,读过的东西都能记得一清二楚。

        比如说,当他较年轻的时候,曾经读过两遍罗勃·伯朗宁的长诗《宾·以斯拉博士》,所以当然印象深刻。虽然大部分内容已模糊不清,但是过去这几年来,开头的三句却一直徘徊不去,仿佛心脏的律动一般。而今天,一九四九年的初夏,一个非常晴朗、非常明媚的日子,他又自言自语吟哦着,深深沉浸在宁静的心湖中:

        与我共同老去!

        良辰美景可期,

        生命的终点,何尝不是源头的目的……

        史瓦兹能充分体会这个意境。他少年时期在欧洲吃了许多苦,成年后来到美国,又为生存奋斗了半辈子,相较之下,一个平静、安逸的晚年算是很大的福气。他住着自己的房子,口袋里有积蓄,他已经可以退休,也的确这样做了。他的妻子身体健康,两个女儿婚姻美满,有个外孙陪伴他度过美好的晚年,还有什么值得他担心的?

        当然,原子弹是个大问题。但史瓦兹始终深信人性本善,认为不会再有另一场大战发生;因原子弹怒爆而产生的炼狱,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因此,他对路过的儿童投以宽容的微笑,并在心中暗自为他们祈福,愿他们能迅速顺利地度过少年期,将来的日子则是平安幸福的良辰美景。

        前面走道中央躺着一个布娃娃“褴褛安妮”,正对他发出痴痴的微笑。他看到这个暂时的弃儿,便赶紧抬起脚来,不忍踩在它身上。当他的脚尚未完全着地时……

        核能研究所坐落在芝加哥另一个角落,其中的成员掌握着有关人性的精粹理论,不过他们又有几分惭愧,因为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发明出定量测量人性的装置。每当他们想到所谓的人性时,常会祈望上天显灵,别让人性(与该死的天分)将每样无邪而有趣的发现,都转变成可怕的杀人武器。

        然而,一名研究员,即使平日不会出于良知,中止足以毁灭半个地球的核能研究,但在危急的时刻,他却可能冒着生命危险,去拯救一个普通同胞的性命。

        最初引起史密斯博士注意的,是年轻化学家身后出现的一道蓝光。

        当时他正经过那扇半掩着的门,立刻停下脚步向内望去。年轻开朗的化学家坚宁斯,正在一面吹着口哨,一面将量瓶中量妥的溶液倒出来。溶液中有些白色粉末,正在缓缓扩散,于各个不同时刻溶解成液体的一部分。一时之间虽看不出什么异状,但在下一刻,最初令史密斯博士驻足的直觉,却驱使他即时采取行动。

        他急忙冲进实验室,抓起一把码尺,将实验台上的东西尽数扫落。有些熔融的金属洒在地板上,发出可怕的“嘶嘶”声。此时,史密斯博士感到一滴汗珠滑到鼻尖。

        年轻化学家然地瞪着混凝土地板,原本飞溅开来的银色金属,这时已凝固成薄薄的斑痕,但仍辐射出极强的热量。

        他含糊地问道:“怎么回事?”

        史密斯博士耸了耸肩,自己也有点心神恍惚:“我不知道,你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什么事也没有,”年轻化学家喃喃抱怨,“那只不过是生铀的样品,我正要进行电解铜测定……我不知道能有什么事发生。”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年轻人,我告诉你我看到了什么。那个白金坩埚放出一道晕光,这就代表有强烈的放射线产生。铀,你是这么说的吗?”

        “是的,但只是生铀罢了,那并不危险。我的意思是,极高纯度是产生核分裂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对不对?”他很快舔了舔嘴唇,“你认为是核分裂吗,博士?它并不是钸,也没受到轰击。”

        “此外,”史密斯博士深思熟虑地说,“即使它很纯,它也在临界质量之下。”他看了看皂石台,又看了看柜橱表面烧得起泡的油漆,以及混凝土地板上的银色斑纹。“可是铀大约在摄氏一一三○度时才会熔化,我们目前对核反应现象还不太了解,因此绝不能掉以轻心。总之,此地一定已经充满杂散的放射线。等这团金属冷却后,年轻人,你最好把它刮下来,搜集在一起,进行彻底的分析。”

        他若有所思地环顾四周,然后走向另一侧的墙壁。墙上有个大约与肩头同高的斑点,这又令他感到不安。

        “这是什么?”他对那位化学家说,“它一直在这里吗?”

        “什么,博士?”年轻人紧张兮兮地向前走去,然后盯着博士所指的斑点。其实那是个小圆孔,有可能是将一根细铁钉敲进墙壁,再拔出来后所造成的结果。不过,那根钉子必定贯穿了水泥与红砖建成的墙壁,因为阳光能从那个小孔透进室内。

        年轻化学家摇了摇头:“我从来没见过,但我也从未仔细寻找,博士。”

        史密斯博士什么也没说,他缓缓向后退去,退到了恒温器旁。恒温器是薄铁皮制成的平行六面体,借着电动机带动搅拌器转个不停,使内部的水永无休止地团团打转。而位于下方充作热源的电灯泡,则随着水银继电器一开一关的“喀哒”声,发出时明时灭、令人心神涣散的闪光。

        “好的,那么,这个斑点以前就有吗?”说完,史密斯博士伸出手指,轻轻刮着位于恒温器侧面、接近顶端的那个斑点。事实上,那是个钻透铁皮的完美微小圆孔,它比恒温器的水面还要高出一点。

        年轻化学家睁大了眼睛:“不,博士,它以前绝不在那里,这点我可以保证。”

        “嗯,另一侧也有一个吗?”

        “哼,没有才见鬼呢。我的意思是有,博士!”

        “好吧,你过来这里,从这两个小孔看出去……把恒温器关上,拜托,就保持那个姿势。”他一根手指按在墙壁的小孔上,“你看到了什么?”他叫道。

        “我看到你的手指,博士,那就是小孔的位置吗?”

        史密斯博士并未回答,他故作冷静地说:“向另一个方向看去……现在你看到了什么?”

        “什么也没看到。”

        “可是原来盛铀的那个坩埚,刚才正好就放在那里。你看到的正是那个位置,对不对?”

        “我想是吧,博士。”回答得很勉强。

        实验室的门始终没关上,史密斯博士瞥了一眼门上的门牌,再以冷漠的口气说:“坚宁斯先生,这绝对是最高机密,你不可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明白吗?”

        “绝对不会,博士!”

        “那么,让我们离开这里吧。我们去请放射处理人员来检查这个地方,你我都得在医务室关上一阵子。”

        “你的意思是,放射线灼伤?”年轻化学家脸色发青。

        “我们很快就会知道。”

        结果,两人都没有放射线灼伤的严重迹象。红血球数量正常,发根也未显出任何异状。恶心的感觉最后被诊断为心理作用,此外也没有其他症状出现。

        而在整个研究所中,不论当时或是后来,始终没有任何人提出解释——坩埚中的生铀虽比临界量少很多,而且没有受到中子轰击,为何竟会突然熔化,并辐射出可怕而影响深远的晕光。

        唯一的结论是,核物理学还有古怪而危险的漏洞存在。

        史密斯博士最后虽然写了一份报告,却没有完全照实叙述。他未曾提到实验室中出现的小孔,更没有提到它们的大小——最接近坩埚原来位置的小孔几乎看不见;恒温器另一侧的小孔则稍微大些;而墙壁上的那个小孔——与那个可怕位置的距离是恒温器的三倍——却足以穿过一根铁钉。

        一道循着直线扩散的光束,沿着地球表面行进数英里之后,地球的曲率才会使它充分偏离地表,而无法继续造成危害。但在此之前,它的截面已能有十英尺宽。等到偏离地球,进入虚无的太空后,它还会继续扩散,强度则不断减弱,成为宇宙结构中奇异的一环。

        他从未将这个奇想告诉任何人。

        他也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说事发后第二天,他人还在医务室中,就特地要来早报,仔细读着每一条新闻。至于想找什么消息,他心里完全有数。

        可是在一个大都会中,每天都有许多民众失踪。并没有人带着一个荒诞的故事,大惊小怪地跑去找警察,说在他的眼前,有一个人突然消失。至少,报纸上没有这样的记载。

        最后,史密斯博士强迫自己忘掉这件事。

        对约瑟夫·史瓦兹而言,它则是发生于两步之间的变化。他当时正抬起右脚,想要跨过那个“褴褛安妮”,突然间却感到一阵昏眩。仿佛在这么短的时间中,一股旋风便将他举起来,使他感到内脏好像全部翻出体外。当他的右脚再度着地时,他重重吐了一大口气,觉得自己缓缓缩成一团,同时滑倒在草地上。

        他闭着双眼,等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重新睁开眼睛。

        这是真的!他坐在一片草地上。可是在此之前,他正在混凝土的道路上行走。

        所有的房舍都不见了!先前那些白色的房子,每一栋前面都有草坪,一排一排整整齐齐,现在全部不见了!

        他坐的地方不是草坪,因为这片草地太过茂密,而且未经人工修剪。此外周围有不少树木,许许多多的树木,而远方地平线上还有更多。

        当他看到那些树木时,他受到的惊吓达到了顶点,因为树上的叶子有些已经变成红色,而他的掌缘则摸到又干又脆的落叶。他虽然是城里人,可秋天的景致还是不会看走眼的。

        秋天!可是,他刚才举起右脚时还是六月,四周都是充满生气的绿油油一片。

        他刚想到这点,便自然而然望向双脚。接着他发出一声尖叫,伸手向前抓去……他原本想跨过的那个布娃娃,是真实的小小象征,是……

        咦,不对!他以颤抖的双手抓住布娃娃,将它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它已不再完好,却没有坏得一塌糊涂,而是从中一剖为二。这不是很奇怪吗?从头到脚非常整齐地切开,里面填充的线头完全没有弄乱。只是每条线头都被切断,而且断口十分平整。

        此时,左脚鞋子上的亮光吸引了史瓦兹的注意。他勉强将左脚抬到右膝上,双手仍抓着那个布娃娃。结果他发现鞋底的最前端,也就是比鞋帮还要突出的部位,同样被整整齐齐切掉。那样光滑的断口,世上没有任何鞋匠手中的刀割得出来。从这个难以置信的光滑切口上,闪耀出几乎可谓澄澈的光芒。

        史瓦兹的困惑沿着脊髓上升,一直达到大脑,终于使他吓得全身僵硬。

        最后,他开始大声说话,因为即使是自己的声音,也能为他带来安慰。除此之外,周围的世界已是全然的疯狂。他所听到的,则是低沉、紧张而带着喘息的声音。

        他说:“首先我能确定,我没有发疯。我的感觉和过去一模一样……当然,假如我真疯了,我也不会知道,不是吗?不——”他感到体内歇斯底里的情绪开始上升,赶紧尽力将它压下去,“一定另有可能的解释。”

        他寻思了一番,又说:“一个梦,也许吧?我又怎么知道这是不是梦呢?”他掐了自己一下,立刻感觉到疼痛,但他仍摇了摇头:“我总是能梦见自己感到被捏痛,这可不是什么证据。”

        他绝望地四下张望。梦境能够这么清晰、这么详细、这么持久吗?他曾读过一篇文章,说大多数梦境顶多持续五秒钟,都是由睡眠中轻微的干扰诱发的,而人们感到梦境持续很久,则完全是一种假象。

        这样子自我安慰,简直是弄巧成拙!他撩起衬衣的衣袖,盯着戴在腕上的手表。秒针不停地转了又转,转了又转。假如是一场梦,这五秒钟简直长得令人发疯。

        他向远方望去,并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会不会是失忆症?”

        他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只是慢慢将头埋进双手之中。

        假使当他抬起脚的时候,他的心灵从熟悉、长久以来忠实追随的轨道上滑开……假使三个月后,到了入秋时分,或是一年零三个月后,或是十年零三个月后,他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迈出这个脚步之际,他的心灵恰好归来……啊,那就会好像只有一步,而这一切……那么,过去这段期间,他究竟在哪里,又做过些什么事?

        “不!”他高声喊出这个字。不可能是这样!史瓦兹看了看身上的衬衣,正是他今天早晨穿上的那件,或者应该说想必是今天早晨,因为它现在还是一件干净的衬衣。他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将手伸进外套口袋中,掏出了一个苹果。

        他发狂地猛咬那个苹果,它非常新鲜,而且仍带一丝凉意,因为两小时前它还在冰箱里——或者说,应该是两小时前。

        而那个小布娃娃,又该如何解释呢?

        他感到自己快要疯狂了,这一定是一场梦,否则他就是真正的精神错乱。

        他又注意到时辰也有了变化。现在已经接近黄昏,因为影子都拉长了。突然间,周遭的死寂与荒凉涌入他的脑海,令他感到不寒而栗。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得去找人,任何人都好,这是很明显的一件事。他也得找到一间房子,这是同样明显的事。而想找到人家,最好的办法是先找到一条路。

        他自然而然转向树木显得最稀疏的方向,迈步向前走去。

        最后,他终于找到一条笔直而毫无特色的沥青碎石路,此时黄昏轻微的凉意已钻进他的外套,树梢变得暗淡而模糊不清。他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忙向那条路奔去,脚底下坚实的感觉实在太可爱了。

        可是,前前后后都看不见任何东西,一时之间,他感到寒意再度袭上全身。他原本希望能遇到汽车,再向车中的人挥挥手,问道(他热切地大声喊了出来):“是不是要去芝加哥?”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假如他根本不在芝加哥附近,那该怎么办?没关系,任何一个大城市都好,只要能找到电话。他口袋里只有四元两角七分,但警察总该到处都有……

        他沿着公路向前走,故意走在正中央,而且不断向前后张望。他并未注意到太阳下山了,也没注意到第一批星辰已出现在天际。

        没有汽车,什么都没有!四周马上就要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

        这时,他以为原先的昏眩又回来了,因为左方的地平线竟然闪闪发光。从树林的隙缝间,可以看到蓝色的冷光。那不是森林火灾,在他的想像中,森林大火应该是跃动的红色火焰,他看到的却是幽暗、弥散的光芒。此外,脚下的碎石路似乎也微微发亮。他弯下腰摸了摸地面,感觉却很正常。但是,他的眼角的确能看见微弱的闪光。

        他不知不觉开始在公路上狂奔,两脚踏出沉重而不规则的节奏。他发现手中还抓着那个破了的布娃娃,马上奋力将它抛到身后。

        生命的残躯,还对他频送秋波……

        他突然慌忙停下脚步。不论它是什么,总是他神智清醒的一个证明。他绝对需要它!于是他趴在地上,在黑暗中摸索半天,终于找到了那个布娃娃。在极度昏暗的光线中,它看来好像一团黑炭。填充物全掉了出来,他心不在焉地把它硬塞回去。

        然后他再度上路。心情太坏了,根本跑不动,他对自己说。

        他的肚子越来越饿,当看见右侧出现闪光时,他实实在在感到了惊讶。

        显然,那是一栋房子。

        他发狂地大叫,却得不到回答,但那的确是一栋房子。经过数小时的恐惧与无可言状的茫然,他终于看到真实的光芒。他立刻离开公路,朝那个方向奔去,跃过水沟,绕过树林,穿过矮树丛,还跨过一条小溪。

        真奇怪!连小溪中也闪烁着磷光!不过,注意到这件事的,只有他心思中极小的一部分。

        他总算来到那栋房舍前,伸手便能触及这座白色的坚实建筑。它的质料非砖非石,也不是由木材建成的,不过他丝毫未曾留意;它看来像是普通而结实的瓷质,但他也毫不在乎。他唯一的目的是要找一扇门,当他终于找到时,却发现根本没有门铃。于是他使劲踢着门,同时发出恶魔般的吼叫。

        他听见屋内响起了一阵骚动,其中还夹杂着咒骂。那是人发出的声音,听来多么可爱,于是他再度大叫。

        “嘿,在这里!”

        门打开了,伴随着一声微弱而滑润的转动声,屋内出现一名女子,双眼闪着警戒的目光。她长得又高又壮,在她身后还有一个瘦削的身形,那是个面容严肃的男子,身上穿着工作服……不,不是工作服。事实上,那种衣服是史瓦兹从未见过的,但就感觉而言,它的确像是工人穿的工作服。

        史瓦兹却没心思分析这些。在他的眼中,他们以及他们的服装,看来实在漂亮极了。他就像一个孤独已久的人,突然看到老朋友一般兴奋。

        那女子开口说了一句话,她的声音很悦耳,可是口气相当冰冷。史瓦兹连忙伸手抓住大门,撑住摇摇欲坠的身子。他开始蠕动嘴唇,却说不出任何话。突然之间,那些最骇人的恐惧感又向他袭来,掐住他的气管,捏紧他的心脏。

        因为那女子说的语言,史瓦兹从来也没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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