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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曲径分岔的花园

        《曲径分岔的花园》--读博尔赫斯小说

        《曲径分岔的花园》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关于迷宫的故事。

        "我"--破译谜中之谜的艺术家,阿伯特的延续。

        阿伯特--已实现的"我",我的一部分。

        敌国--死神。

        上司--命运。

        崔朋--先辈艺术家,历史。

        "我"怎样进入迷宫中心

        故事一开头我的处境是这样的:我是一名间谍,受到上司和敌国的双重压力(人的地位的确类似于间谍,人要在这肮脏的世界苟活,就只能不断地出卖理想)。但我不是为当间谍而当间谍,我是被迫的,我心里还有个吓人的想法--要在间谍工作中体验终极之谜。我的机运终于来了,我受到死神(理查•马登上尉)的追击,种种迹象都向我表明:这一次,我必死无疑。在这样的绝望处境中我突然发生了变化。我,这个在对称风格的中国花园里长大的孩子,现在已不再怕死,反而开始渴望绞刑架的体验了,这种渴望里头还包含了另外一种渴望,这就是要把我掌握的秘密(生之秘密)向我的上司(那位远方的、以可憎面貌出现的命运先生)宣告,这也许会是一次极其壮烈的宣告,一次皈依似的挑战。就这样,我出于自由的意志踏上了通往迷宫的旅途。当时我深思熟虑地高声说出了我的英明决定:我要逃走。我当然不是消极地逃,而是为了实现那个伟大的计划,即在剩下的最后一点时间里进入迷宫的中心,破译谜中之谜。

        我是个胆小的人(没人不怕死),可是我在苟活中所受的屈辱,眼前计划的英雄主义成分,还有时间的紧迫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我克服了害怕,按周密的计划登上火车,又一次逃脱了死神的追捕。我要去找我的替身,在真正的死亡到来之前进行最后一次演习,向我的命运表明:我绝不是个被动等死的家伙。我在逃离马登上尉的那一刻心中充满了卑劣的幸福感。我一贯是个卑劣的人,但重要的是我赢了,即使这胜利只是短暂的,它也预示着全面的胜利--我将抵抗到最后一刻。另外我的卑鄙也说明了我这个人有活的技巧,前程远大。死神的面貌在历史长河中变得越来越狰狞,人的演习也越来越采取凶残的形式,但人只要敢于确定必死的前提,就可以将迷宫的游戏玩下去。在旅途中,我的眼睛渐渐变成了死人的眼睛,我就用这双眼睛录下了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流动,以及那个夜晚的降临。

        我就要走进我这一生中的迷宫的中心了,黑暗中有孩子告诉我,只要抱着信念,就会到达远方的目标。我在那条冷清的小路上步行,又开始了关于迷宫的思索。我的曾外公是中国云南的总督,他也是一名真正的艺术家,他一度辞去官职去写书,并说他要造一座迷宫,让大家在里头迷路。后来的人发现谁也找不到那座迷宫,他写的小说也没人能懂,而他本人,似乎被陌生人杀害了。我行走在我自己的迷宫里,想要破译曾外公的谜。曾外公的迷宫是消失了的迷宫,我要在想像中让它重现:

        我想像它完好无损,坐落在一座秘密山顶上;我想像它消失在稻田里,或者淹没在水下;我想像它有无限大,已经不是由八角亭和条条曲径构成,而是由河流、省份、王国……我想到一座迷宫中的迷宫,想到一座不断扩展、弯弯曲曲、可以包括过去和未来、以某种方式包括天体的迷宫。《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132~133,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

        想着一些,世界于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我、我的抽象感知。我明白了,人无法最终战胜死神,但人可以在一段一段的时间里不停地搞演习,那种打胜仗的演习,以期体验无数的死或无数的生。我也明白了人为什么看不见迷宫,因为迷宫是透明的理念,它是人为了与死对抗而造出来的美丽对称的建筑,它没有出口,人只有消灭了自己的肉体才能打开一个出口。

        迷宫中心的风景

        黑夜、树林、楼阁、中国音乐、灯笼,这就是迷宫中心的所在。接待我的主人阿伯特显然生活在他自己的迷宫里,他是这个迷宫的主人。就像我要将他作为替身一样,他也同样要借我的手来找到他自己迷宫的出口,我和他都是知情者。所以当他说出"曲径分岔的花园"这几个字时,我马上记起了我的历史。我就是在曾外公那对称的花园里长大的,现在阿伯特将那花园搬到了这里,而阿伯特和我,都同曾外公崔朋有血缘关系。阿伯特给我的感觉是神甫同海员两种气质的混合,这样的人往往会去造迷宫。我在心里计算马登上尉一小时之内还赶不到此地,便镇定地坐下来听阿伯特讲曾外公的事业。我的曾外公崔朋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既是总督,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但是有那么一天,他突然预感到自己会死,这感觉越来越强烈,于是他在焦虑中思索起关于死亡的问题来。造迷宫的想法就是在这种情绪中产生的。曾外公妄想穷尽每一种可能的死亡体验。迷宫造起来之后他才发现,体验本身便是无限时间的无限分岔,时间是不可穷尽的,因此迷宫也必须是无限的。这令人绝望的真实使得崔朋写下了那本充满矛盾的、混乱的小说。在书中的第三章里,一位英雄死了,到了第四章,他又还活着。阿伯特由此得到启发:小说本身就是迷宫。这位前辈艺术家还在信中留下这样一句话:"我把我的曲径分岔的花园留给多种(而不是全部)未来。"《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136页。这句话强调的是时间的无限,而强调时间的无限就是强调幻想高于一切,幻想本身有能力构成无限的迷宫。就这样,曾外公崔朋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现了通向无限和永恒的途径。他那本想像中的书永远写不完,他在书中创造了多种未来、多种时间,那些时间又扩散、分岔,每一种结局都发生了,所有可选择的全部选择了,层次无限丰富,交叉点令人眼花缭乱,一种比喻里暗含了数不清的另外的比喻,一种原因导出数不清的结果,那些结果又成为另外的无数事物的原因……

        阿伯特的讲述让我的想像一下子连贯起来了:我的迷宫和阿伯特的迷宫、曾外公的迷宫,以及曾外公的那本幻想中的书原来是一个东西,或者说时间的分岔让我们三个艺术工作者在这一点上交叉,于是消失的迷宫在此地复原了。迷宫的本质也许就在于那连环套似的幻想,谁具有这样的能力,谁就可以进来,这是人面对死神所进行的幻想营造,也是用谜来解谜的永久的游戏。这种营造或游戏中,一个人通过时间的秘密渠道同另一个人相通,今人通过时间的交叉站在古人的肩膀上,所有的梦都导向一个梦,一个梦又分解成无数个梦。这一切的根本动力是什么呢?谁能具有这种力呢?绝望中的冒险冲动,狗急跳墙,这就是答案。

        "英雄们就是这样作战的,心儿令人赞美地镇定,刀光凶猛,心甘情愿地去战死。"《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第137页。阿伯特的讲述在我身上引起的共鸣表现为一种最深处的、本源的骚动,我更加坚定了"死"的决心,为终生的理想,也为最后的忠诚。

        我只能用我的迷宫来使前辈的迷宫复活,也只能用我的迷宫来完成阿伯特的迷宫,但从此处也可以看出,迷宫并没有限制,它向每个人敞开,问题只在于是否有拼死闯入的力。阿伯特的讲述复活了曾外公的花园,我的体验又复活了他们两人的花园,我把我的多种时间的花园传达给有同样血缘的人,那人的体验又将复活我的花园,如此下去,无休无止,那将是怎样的景象啊!所以--

        围着这座住房的潮湿的花园里挤满了不计其数的、看不见的人群。在另外的时间领域里,这些人就是我和阿伯特,一副秘密、忙碌、多形的样子。《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第139页。

        但生命的图像只限于幻想,幻想一停上,人就会看见死神马登上尉。这个时候,他是出现在迷幻花园里的惟一的人,像塑像一样强壮,永远不可战胜。我内心深处的骚动更明确了,因为"未来"已经可以看得见了,那个人正朝我们走来--我和阿伯特共同的未来。我朝阿伯特举起了枪,惊心动魄的死亡体验又一次产生。我和我的朋友阿伯特共同捍卫了理想,现在生命对于我已不再有意义,因为一切该做的都做了,迷宫的出口就在前方,接下去只要迈动脚步就可以了。那远方的上司该作何感想?总是慢了一拍的马登上尉又该作何感想?然而我还是悔恨和厌倦,不是为迷宫的理想,而是为我那屈辱卑劣的生活,为自己总是面临你死我活的无奈的命运。我,一个可耻的间谍,一个靠吃死人肉为生的家伙,却在心里珍藏着建造通天塔的宏伟计划,这不是太不相称了吗?我怎能不悔恨呢?

        人为什么要建造迷宫

        现在这个问题可以回答了。人之所以要建造迷宫,是因为死神在屁股后头的追击使他逐渐明白了难逃法网,到后来人便于绝望中产生了用死亡来做游戏、以丰富那漫漫的黑夜的时光的办法。真正的死神越迫近,游戏就越精彩。人以他的大无畏的精神,也用他的身体,壮烈地展现了生之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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