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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曲四 来生做只鸟都好啊

        在上海又逗留了两天。回离城的那天晚上,舒曼在杜长风的怀里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到了很多很多的天鹅,他们追逐着天鹅嬉戏,到后来,连自己都仿佛成了天鹅,翱翔在天际,比风还自由……醒来把这个梦告诉杜长风,杜长风悠然长叹,亲吻着舒曼的额头说:“今生有你的相伴,自由与否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次日早上,舒曼和耿墨池、白考儿依依惜别后,踏上了返回离城的旅程。到达山庄时已经是下午两点,杜长风不肯放舒曼回桃李街的家,执意拽着她回山庄。自从那晚后,两人已是形影不离,甚至舒曼上个洗手间,杜长风都要到门口守着。韦明伦笑他,他却说:“你不是我,不会了解我有多么患得患失,怕眨眼工夫她就不见了,总觉得这像场梦,一点真实感都没有。”

        杜长风的预感很快得到应验。

        一下飞机,他们拎着行李先回海棠晓月进行休整。行李刚放下,门铃响了,韦明伦开的门,几个西装革履的男子站在门口,全是生面孔。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中年男子板着脸走上前:“请问哪位是杜长风?”

        杜长风从屋里探出头:“我就是,你是谁?”

        “我们是受离城中级法院委托,专程从北京赶来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组,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韦明伦张口结舌,脸刷地就白了。

        杜长风出人意料的镇定,点点头:“好,请先等会,我换件衣服。”说着就准备上楼,舒曼傻了似地站在楼梯口,他拍拍她的脸,吻了吻她的额头:“我没事,乖。”然后“噔噔”地上楼去了。

        泪水如珠子似地从舒曼的眼中滚落。

        她瞬时就明白过来,跟韦明伦对视,韦明伦也是眼眶通红。两人齐齐望向门口站着的那群人……无能为力,什么都无能为力,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杜长风被带走。杜长风上车时,舒曼突然拽住他的衣襟,不肯撒手,韦明伦过来掰她的手指都没用,她就是抓着杜长风,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呻吟着,“如果你出来……我不在了,给我也种一根竹子……”

        杜长风瞪大眼睛看着她。

        原来她什么都明白!她知道她就是他心目中的“丫头”。

        只是来不及,已经来不及,她只能拽着他的衣襟绝望地看着他,似乎想记住他的脸,这张脸,很多年前她就见过,那个月夜的香樟树下,他叫她“丫头”,她骂他“浑蛋”,少年不经意的往事其实她早已忆起。

        而他以为她不记得。

        她不想说她记得,只是因为她知道已经来不及,她爱他却不能说,她怕自己离去后他会在自己设的囚笼里再关个十七年、十八年甚至更久,她知道她的爱会囚住他,让他永世不能超生。她不能这么自私!可怜他已经在精神的牢笼里被囚了十七年,让他就此死心也是好的。

        而他不明白,她还多想活下去,如果可以跟老天借个十年二十年,哪怕是一年,两年,她也想活下去,好好地再爱一回。过去的那份爱太苦涩,她还没有感受到爱的多少幸福和甜蜜,老天就夺了去。这些日子,她常常想,如果当年他在香樟树下没有逃跑,她爱上的不是林然,而是他,那么很多的悲剧就可以避免,不是吗?而命运就是这样,差一步,少一秒,咫尺就变成了天涯,即便现在她爱着他,可注定又要错过,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

        而他,拼尽全身的力气抱住她:“小曼——”

        他说不出话,只能唤着她的名字,任泪水渗入她的发间。他从未如此害怕,不怕死,不怕千刀万剐,就怕又被关进疯人院,来生哪怕做只鸟,也比关在那里好啊……

        起风了。叶冠语站在公馆的院子里仰望天空,风几乎要将天上的云全都吹散了,头顶飞过一只飞鸟,留下一声尖锐的鸟叫声,在空气中硬生生扯出一道透明的口子来。叶冠语冷哼道:“我让你连只鸟都不如!”

        已经是春天,绵绵梅雨期刚过,公馆的茉莉一夜之间绽放,满庭都是渗人的芬芳。叶冠语立在花丛中,手轻轻掠过青翠欲滴的枝叶,绽开在枝叶间的白色小花立即摇曳生姿,仿佛就是为了迎接他的眷顾而释放自己的美丽。

        好些日子没来公馆了,险些错过茉莉初绽时最浓郁的芬芳。佩萝太太说过,茉莉只有在初绽时的头七天最为芬芳,就如爱情,一定是最初的爱最真挚也最完整,经历了现实的重重打击和摧残,爱情即便再芬芳,也变得悲伤。

        说得真好啊……

        叶冠语长叹一口气,坐到了石凳上。

        “舒小姐和杜长风住在一起。”

        当尾随杜长风去上海的下属跟他报告这一消息时,他只觉悲伤。在卧室窗前站着看了一夜的雨,暗夜无光,一颗心凉到了底。原本还存有一丝怜悯,那人被关了那么多年,给他些许的自由,也好陪自己继续这场游戏。因为他是这么孤独,纵然伫立于万人中央,他仍是这世间最孤独的人。他常把自己比喻成猫,没了耗子,猫还是猫吗?但,他现在不想玩了,哪怕他做不成猫。

        他们去上海后,吕总管曾问他:“我们该怎么做?”

        叶冠语眼神游离,手中把玩着一个玲珑剔透的翡翠戒指,反问他:“怎么样才可以让鸟儿飞不了?”

        吕总管答:“当然是卸了他的翅膀。”

        “错!卸了翅膀还是鸟吗?会死的……我不要他死,我要他活着,想飞却飞不了,那才是生不如死。”

        “那就给他做个坚固的笼子。”

        叶冠语没有回应,仔细端详手中的戒指,举到灯光下,像欣赏一件稀世珍宝,吕总管的话他像是没听到。

        吕总管会意:“叶总,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叶冠语没朝他看,轻轻吻了吻戒指。

        这会儿,他坐在庭院中,又在端详已经戴在左手小指上的翡翠戒指,碧绿的一点圈在指间,在阳光下发出通透的绿色荧光,那光异常,像是通了灵,似在无言地诉说着什么……十多年了啊,除了这个戒指,没人知道他到过地狱。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似乎是没有多少人性可言的。即便如此,他还是想做回正常人,佩萝太太说过,仇恨的感觉太痛苦,如果有得选择,她宁愿选择爱,而不是恨。佩萝太太因此经常劝导他,孩子,放下你的恨吧,终究有一天,你会发现支撑你活到最后的恰恰是爱,而不是恨……他的确想过放弃,只因心中对那女孩的眷恋。可是如今,她都要嫁人了,听说还是嫁给那个疯子,他忽然就迷茫了,失去她,失去爱,他就只有恨了,他如何还能爱……真可惜,佩萝太太不在了,否则一定会告诉他答案。

        他抬头仰望公馆屋顶碧绿的瓦,还有墙上疯长的爬山虎,一年又一年,无论经历着怎样的风雨,那些藤蔓和青苔始终不离不弃,舍不得枯萎,舍不得死去,就像曾经住在这公馆里的人,虽然天各一方地被埋葬,但他们从未离去,一直都在这里。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在院子里屏息静听,甚至可以听到那个年代,那些事,那些人的回音,有叹息,也有脚步声……

        这样一个和风习习的下午,闻着满庭芬芳,很容易想起从前的事。叶冠语闭上眼睛,恍然觉得光阴倒流到十多年前。那时候他还在桐城做工,在一家装修公司被老板安排去算造价,叶冠语每次都能出色完成任务,算出来的造价让老板和客户都满意。老板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他的心不够狠,太老实,是多少就算多少,要他算巧点,他都不听。老板说:“你这个样子,一辈子只能做工,要想将来像我这样当老板,你首先要学的就是心狠,心不狠,你就等着被别人剁吧。”

        叶冠语笑而不答。他不知道,老板的这番话后来在他身上得到了应验。现实的残酷,人性的卑劣,在当时他那个年纪是体会不到的。

        有一天,老板从外面回来,高兴地拍着他的肩膀说:“赶紧去清水堂,佩萝太太打电话过来,要你无论如何过去一趟,说是有要事。老太太对你上次给她选的盆景很满意,把你夸到天上去了,说你心眼好,有品位……啧啧,小子,你快去快回,顺便代我问候下老太太,希望她老人家以后多关照,多介绍几个有钱的主给我们。”

        叶冠语问:“她没说什么事吗?”

        “管他什么事,她要你去你就去嘛,又不会吃了你!”老板一脸横肉,神秘兮兮地说,“别看这老太太岁数这么大了,又是一个人,告诉你们,她才是真正有钱的主,我们巴结还巴结不来呢!”

        “老板,你咋知道她有钱?”旁边一个油漆师傅问。

        “你知道个屁!我可是听说了,老太太年轻的时候可是省里一个大官的那个什么,反正不是正房,那个大官在旧社会就是个资本家,有钱得不得了啊,‘文革’的时候被整死了,临终前给了这老太太一大笔钱,多大一笔呢,不夸张的话据说可以买下半个桐城,夸张的话买下整个桐城还有余,她现在住的那个公馆就是那官爷爷送的,听说地下都埋着金子……”

        “扯淡!哪有这种事。”师傅们都不信。

        叶冠语也不信。他和佩萝太太纯属工作上认识的,老太太要翻新公馆,那公馆就是清水堂,青砖墙的旧时小楼,围了个大院子,典型的民国时期的建筑,虽然依旧看得出从前的气派,但毕竟经历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到处生了白蚁不说,很多墙面还裂了缝,屋顶也漏水。老板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揽到活,要叶冠语过去算翻新的造价,还特别交代多算点没关系,说老太太是刚从国外回来的,有的是钱。但是叶冠语偏不听,一五一十算得清清楚楚,不但没虚报造价,甚至还在园林景观以及室内装饰上提了很多建议,让老太太很满意,工程结束后,经常邀请叶冠语过去做客,请他吃饭,房子有什么问题,也只找他。

        但是真正让叶冠语和佩萝太太成为忘年之交的是之前的春节,佩萝太太要在院子里挂几盏灯笼,请叶冠语过去帮忙。叶冠语欣然前往,不仅帮老太太挂好了灯笼,还亲自写了副春联贴在门口,让老太太高兴得合不拢嘴,结果高兴得过了头,竟一头栽倒在地。叶冠语吓一跳,一边要公馆其他人叫救护车,一边对老太太实施简单急救,由于争取了时间,救了老太太一命。老太太感激不尽,出院后拿出一笔钱硬塞给他,叶冠语坚决不要,还动了怒,拂袖而去。这件事让老太太觉得叶冠语是个有骨气的人,派了秘书到装修公司跟他道歉,还请他到公馆吃饭,说到动情之处,声泪俱下。

        叶冠语当然不会跟个老太太计较什么,当即表示不介意。也就是从那天开始,老太太把叶冠语当成了自家人般,有事没事就会约他过去拉家常,说故事,谈人生,叶冠语从不推辞。他觉得这老太太很有魅力,满头白发,一看就是经历过世事沧桑的人,又通今博古,对人生对命运有着独特的见地,对钱财名利更是淡如云烟。老人即便不说话,坐在院子里的海棠树下摇摇扇子望望天,那浑身散发出来的光芒也让人由衷的欣赏。一老一小撇开年龄和身份,从此成了无话不谈的忘年交。

        叶冠语当时年轻,有什么困惑都跟老太太讲,他们什么都谈,唯独不谈爱情,这似乎是老太太的忌讳,她什么都可以为叶冠语解答,唯独爱情不能。她没有说明为什么,那似乎是老人的死结,只要一触及这样的话题,她就会陷入沉默,仿佛灵魂出窍般,再也不多说一个字。

        于是叶冠语尽量避开此类话题。

        他觉得老太太是个谜。

        关于老太太的身世背景,众说纷纭,说什么的都有,但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她很有钱,有很多很多的钱。至于那些钱哪来的,没人能给出一个确切的定论。叶冠语只知道老太太三十多年前就去了法国定居,一直到两年前才回国,在国外有没有家庭,有没有儿女,他一概不知。但他隐约觉得老太太很有身份倒是真的,一个独身的老人,居然配有三个秘书,数个保姆,还有护士、厨师、司机等等,他们都住在公馆里,随时听候差遣。再看老太太的衣着,样式普通,面料却很讲究,大多数时候都穿中式的旗袍或夹袄,喜欢戴翡翠之类的首饰,戒指、手镯、耳环,通通都是翡翠的。老太太是个大雅之人,她极少戴金,更别说钻石,她觉得那些东西太俗。老太太说话慢条斯理,一颦一笑,韵味十足,就跟她身上的香奈儿五号的味道一样,优雅中又似有几分落寞,令人着迷。叶冠语折服于老太太的魅力,并没有太过于深究老太太的谜底,这毕竟属于个人的隐私。

        那天被老太太叫到清水堂,叶冠语隐约觉得有事。

        清水堂的院子里种了很多茉莉,屋后是密密的树林。老太太似乎很喜欢茉莉,其他的花卉品种一概不允许种。当时不是茉莉开花的季节,满园一片翠绿。深深浅浅的绿,跟老太太戴的那些翡翠首饰颇有些相似。而掩隐在翠绿中的公馆一共有三层楼,一楼是客厅和餐厅,二楼是管家和秘书们住的地方,三楼才是老太太的卧室和书房,一般人是禁止上去的。屋子里的陈设都是西式的,可能跟老太太在国外生活多年有关,地毯、窗帘、壁灯还有家具,都是公馆翻新后从国外运过来的……只有三楼一直都是旧家具,壁纸倒是换了新的,却是参照旧的花样专门找厂家原模原样定做的,老太太很固执,绝对不允改变房间里的东西,搬动一下都不行。所以每次上到三楼,叶冠语就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了旧时代,一盏罩着流苏的台灯,一张磨光了漆的躺椅,都透着岁月的沧桑,沉默不语。于是叶冠语知道,老太太还生活在过去里,从未走出来。

        当时已经是傍晚时分,落日的余晖透过纱帘照进房间,地毯上黄澄澄的,衬得床头小柜上摆着的白玫瑰也有些陈旧的色调了。

        佩萝太太靠在床头的一堆软枕中,有些日子不见了,竟显得苍老了许多,可能跟她没化妆有关系,老太太是个很有礼节和教养的人,平日大凡见客都会化妆。头发也是一丝不乱,优雅地绾在脑后。但是今天她没有讲究这么多,可能头发实在太乱,就戴了顶睡帽,尽显憔悴慵懒,却仍脱不了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贵。

        “冠语,你终于来了,我以为我快见不到你了。”老太太朝叶冠语伸出手,指甲上的红色蔻丹在黄昏中没来由地显出了几分凄凉。她握住冠语的手,不自控地抖着,“孩子,见到你真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比吃什么药都管用……”

        “奶奶,您病了吗?”叶冠语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看到老太太虚弱的样子很心疼。佩萝太太笑着说:“别叫我奶奶,我其实比你母亲的年纪大那么一点点,但却没有你母亲的福气,有你这么个好儿子,真羡慕呀……”

        老人的眼中泛起泪光。

        “奶奶……”

        “好孩子,今天也许是最后一次见到你了,我过两天就要回法国了,可能这辈子再也回不来了,回不来了……”佩萝太太叹息着,忧伤地看着叶冠语,十分不舍。

        叶冠语很诧异:“您要走?”

        “是啊,我的肺病又犯了,得回法国养病,本来想死在这边也可以,但是那边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我过去料理,而且这边也没有亲人,死了连个上坟的人都没有。”

        “肺病?以前怎么没听您说过?”

        “唉,几十年的老毛病了,这次来势凶猛,怕是挨不过去了。”老太太依然是微笑着,谈论死亡就跟谈论天气一样的寻常,“我今天叫你来,是想问你,你想跟我一起回法国吗?先别急着回答,先听我说,我喜欢你,孩子。如果你愿意,我收你做养子吧,到了法国,你可以拥有你想要的一切,我无儿无女,也没有家人在世,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不,不,奶奶,不可以的!”叶冠语还是习惯性地叫“奶奶”,连连摆着头,“我不能丢下家人一个人走,我母亲,还有弟弟,都需要我的照顾。再说,我对国外一点都不了解,去了什么事也干不了,我要待在这里陪伴家人。”

        “你真是个孝顺的孩子,让我感动,也让我更加喜欢你了,冠语。”老太太长叹一口气,本来就嘶哑的声音突然哽咽,“但我真的舍不得你呀,没想到晚年能遇上你这样一个让我无比快乐的人,让我想到了从前的很多事,很多很多的事儿……在你的身上我看到某种熟悉的影子,尽管模糊,仍是欣慰的,甚至是感激的,感谢上帝能让我在生命的尽头遇见你……”

        “奶奶,您别泄气,您的病会好的……”

        “不,不,我想的不是这些。”老人无力地摆摆手,闭上眼睛,可能是病了很久,说了这么些话已经倍觉吃力。

        于是叶冠语不再说话,静静地看着老人,让她休息。

        夕阳的余光已经只剩斜斜的一角了。屋子里静得出奇,只有老旧的壁钟发出的滴答声显示着时间的流逝。

        “冠语,你想知道我的过去吗?”半晌,佩萝太太又睁开眼睛,眼中似有流光,突然神采奕奕起来,好像作出了什么重大决定似的,兴奋得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我想说!孩子,我憋了三十几年,我怕我再不说,就要把那些事带进坟墓了。我不甘心一个人默默地走,更不想带走俗世间的一切牵绊,我想有个托付的人,将一切托付好后我才能安心地走……”

        “奶奶,您好像累了,休息好了以后再说吧……”

        “没事,我没那么娇弱,让我说吧,也许下一秒我又要改变主意了。”刚才病恹恹的佩萝太太,像陡然注入了一剂兴奋剂,差点就要从床上坐起来,她按住胸口,竭力让自己的心绪平静。她笑着,就那么笑着,像夏日的玫瑰,绽放得那么热烈。她也从未那么美过,原本苍白的脸颊竟隐约透出淡淡的红晕,像情窦初开的少女见到久别的心上人,激动难抑。

        于是,时光的帷幔优雅地撩起,曾经属于那个年代的久远的故事在这夜色临近之时突然被翻开,每一页,都焕发着陈旧的光泽。

        佩萝太太说,她的出身其实没有坊间传的那么神奇,她父母都是普通的百姓,都曾在战乱中颠沛流离,她年幼时跟着父母吃了很多苦。抗战结束后,父亲在省城的一所学校教书,一家人原本生活得很平静。佩萝十七岁的时候,出落得非常美丽,特别擅长舞蹈。有一次春节文艺会演,佩萝学校的节目被选中,演出那天盛况空前,可以说改变了佩萝的一生。一曲《茉莉花》,佩萝带领一群如花的少女提着花篮翩翩起舞,动人的音乐声中,佩萝的笑容倾国倾城。至今她还保留着一张当时演出的照片,一生的美丽,就在那一刻绽放。绽放得太彻底,却让她的青春过早凋零……佩萝就是这么说的。

        演出结束后,几个领导模样的人上台跟演员们握手,其中有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握住她的手,足足停留了一分钟,还跟她合了影。天真的佩萝没有觉得这有什么特别的,闪烁的灯光下,她甚至连那个男人的样子都没看清。但人生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设下了埋伏,当她坠入其中的时候,除了少女的矜持和恐惧,再无其他。一切的一切,都不在她的掌控中,从那男人对她发起攻势起,她就在沦陷,毫无防备。而他的岁数足可以当她的父亲,却拥有她最美好的青春,以及她含苞待放的身体。为了避人耳目,他找了个理由将她送到了桐城,安排她住进了一个气派的公馆,也就是现在的清水堂。他对她的宠溺,绝无仅有。当恐惧被仰慕和崇拜代替后,她渐渐被这个男人的魄力折服。据闻,这个男人是个大资本家,祖上是开药铺的,曾在海外留洋,家族势力很大。新中国成立前夕因帮助新政府建医院兴药业,逐渐步入政界,上位得很快。家族很希望他能在政界有所作为,不想东窗事发,他和她的事被人捅了出来。恰在那时佩萝已怀有身孕,如果事情捅出去,他将前途尽毁。于是他们家族要求她做掉孩子,她不同意,坚持要生。但一个弱女子怎么对抗得了一个庞大的家族,佩萝被强行押到医院堕胎,当时胎儿已经八个月了,拉扯过程中佩罗动了胎气,急急忙忙送到医院,孩子早产,佩萝大出血,差点连命都没了。出院后,佩萝迅速被遣到了外省。

        “我一辈子都记得那天的情景,他们家里来了好多人,把我拖到医院,无论我怎么哭怎么求都无济于事,八个多月了,孩子都快生了,他们却无动于衷,残忍地将孩子杀死在我的腹中。我连孩子的面都没见上,只知道是个男婴……可恨的是,整件事情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再见到他,他的回避恰恰表明他是默认这件事的。几十年过去了,我经常梦到那孩子在哭,唯独梦不到孩子的样子……”

        佩萝太太说到这里,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满是皱纹的脸淌满泪水。难以想象,一个人忍受三十多年的伤痛,该是怎样的一种折磨!那种痛,是不会随岁月的流逝而消失的。佩萝侧身埋着脸抽泣,叶冠语坐到床边轻拍她的背,她摆摆手,又继续说:“别担心我,说出来就好了,在心里堵了三十多年,终于解脱了。否则带进坟墓,我如何能安息……”

        “那后来呢?”叶冠语不想问,却又很想知道。

        “后来,后来……中间隔了有十年光景,家父去世,我将我父亲的骨灰带回省城下葬,不知怎么被他知道了这事,找到了我……当时的他,已经是个身份显赫的高官,他向我忏悔,说当时也是身不由己,我如何听得进去……但我没法离开省城,因为母亲坚持不肯走,她要陪伴父亲,人老了总希望叶落归根。两年后母亲去世,不久,‘文革’爆发,他因为资本家的背景受到冲击,我也受到牵连,被红卫兵抓去游街,他得知情况后连夜派人将我送到了香港,又转道送到法国。到了法国我才知道,他们家其实大部分的家产都在海外……我一个人在法国生活,对国内的情况并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家族受到的冲击很大,他没能撑到最后,‘文革’后期时去世了。他去世的前夕,寄过来一封信,托付了我很多事,希望来世再来弥补对我的亏欠……

        “这么多年了,我独居法国,身边围着一大群人,却感觉那么孤独……我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回国看看的,清水堂还是从前的样子,一走进这院子,我就知道,他从未在我心中长眠,他一直是活着的……这里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见证了我和他的恩怨,三十多年过去了,回过头再看,我发现支撑我活到今天的恰恰不是对他的恨,而是爱,是爱!我爱他,从未改变!这公馆到处都有他的影子,晚上睡觉,我总能听到黑暗中传来他的脚步声,还有叹息。我忽然就明白,当初离开中国的时候他执意要将公馆划到我名下的原因,他说,早晚你会回来,我在这里等你,你一定可以感觉到我就在你身边,那么,你就不会再恨我了,百年之后,这里将是我和你的坟地……当时听到这样的话,我差点哭得昏厥……但我还是不想埋在这,这辈子我已经受够了他和他们家带给我的痛苦,我想干干净净轻轻松松地走,来世我也不想再认得他,就当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这个梦我做了一辈子,终于是时候结束了……”

        佩萝太太说完了这个故事好像真的轻松了很多,她释然地笑着,同时,取下手指上戴的戒指递给叶冠语:“孩子,今天我叫你来,就是想了结最后一件事情,你是我在这世上唯一值得信任的人,所以请你收下这个,无论如何要收下,将来你会用得着的。”

        这是一个碧绿的翡翠戒指,沉沉的绿,透着内敛的暗光,那是岁月沉淀下来的流光,即使是在昏暗的室内也耀眼得令人不能直视。他拿着戒指仔细端详,在指环的内侧看到了两个字:秉生。

        “秉生?”叶冠语不明其意。

        “是他的字。”佩萝太太抬起手给他看,“当初是他送给我的定情物。我不想带进坟墓,就决定交给你……”

        “不,不,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要?”叶冠语吓一跳,赶紧将戒指递回去。佩萝太太说:“孩子,你一定要收下!这可不是只普通的戒指,是个信物,它的价值不单单是戒指本身,它的背后是巨大的财富,大到你无法想象。我交给你,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诚实而且正直的人,我再没有别的亲人,如果不在自己躺进坟墓之前找到托付的人,这只戒指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它背后的财富也会烟消云散,你懂我的意思吗?”见叶冠语还是懵懵懂懂的样子,佩萝太太把戒指放进一个盒子里以命令的语气说:“如果你不肯收下,我会活不到天亮的!”

        “奶奶……”叶冠语握着小小的盒子如有千金重,不敢轻易点头。

        “不要再推辞了,否则我会责怪你的。这盒子底部有一个地址,到你需要我帮助的时候,请带着这个戒指去法国见我,哪怕我不在人世了,只要有这个戒指,它就会达成你的愿望,切记,不能遗失!听明白了吗?”

        日子还是照常过。

        叶冠语记得当时拿着戒指琢磨了很多天,一直不明白它除了是只戒指,还能有什么意义。但他想既然是佩萝太太送的,即便只是个戒指,也要好好保存,这是一份沉甸甸的嘱托和信任!他并没有指望这个戒指会给他的将来带来什么奇迹,以他当时的生存状态,梦想恰恰是最卑微不值钱的东西。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工棚外的荒地上对着月亮发呆,心绪总是难以平静。佩萝太太带给他的震撼让他再也回不到从前的单纯,他第一次觉得人生竟然是件这么复杂的事情,一个梦,都可以做一辈子……

        是啊,一个梦可以做一辈子。

        “大哥,你在想什么?”文婉清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出来,端着杯咖啡放到他面前,叶冠语这才回过神,抬眼打量她。正是春日融融,文婉清穿了件薄薄的粉色针织裙,韩版的宽松裙摆仍然遮挡不住微微隆起的小腹。叶冠语的目光落在她的小腹上:“几个月了?”

        “快四个月了。”文婉清下意识地抚摸腹部。

        叶冠语不动声色:“你真打算生下来?”

        文婉清一听这话就急了,她最了解叶冠语,他不露声色时往往是最可怕的,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就可以置人于死地。此刻他的眼神就冷得瘆人,文婉清惊惧万分,本能地往后缩:“大哥,放过这孩子吧,他是无辜的,他是我的孩子,我不会让他姓林……”

        “他不姓林,就不是林家的了?”叶冠语端起咖啡,脸上无风无浪,还是看不出端倪。但是他的眼睛,已经微微地眯起,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在文婉清的小腹上,这绝对是个危险的信号,每当他眯起眼睛打量谁时,多半这个人会有麻烦,文婉清扑上前,“咚”的一下就跪到他跟前:“大哥,我知道你很不高兴,可是我除了这个孩子,已经一无所有,这么多年,其实没有什么属于我……”

        “你真是任性!”叶冠语手一甩,咖啡杯飞出老远,摔得粉碎,“都是我把你宠坏了!你有没有脑子,让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生下来,这是负责任的态度吗?以往你再怎么出格,我都迁就你,当初你要嫁给林希,到最后假戏真做,我也容了你,但你却要生下他的孩子,你把我放到哪里去了?你别忘了,你是我叶冠语的女人,居然替姓林的生孩子,你以为我会允许吗?”

        “大哥……”文婉清抱住他的腿哭了起来,“我不是不想帮你报仇,可是到最后,我发现爱远比恨重要,是爱才让我活到今天,我爱他,尽管我也恨他……而正是这个孩子让我懂得爱,他就是我全部的希望……”

        叶冠语有一瞬间的失神,又是爱……

        “这么多年我一直被大哥你照顾和宠爱着,是你给我了锦衣玉食的生活,还送我去外国读书,可是大哥,你扪心自问,你给我的是爱吗?你爱我吗?我只不过是一个替代品,一个寄托,因为我身上有你心上人的影子,你把我当做她来宠……我很早就察觉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在你的抽屉里见到舒曼的照片的时候,我就恍然大悟,但我没有点破,怕你抛弃我……后来我渐渐长大,我不想一辈子做个卑微可怜的替代品,我想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感情,哪怕是以复仇的形式离开你,我也愿意铤而走险,其实找林希复仇说到底就是一个幌子,我只是要离开你,我怕我将来死了,你会在我的墓碑上刻那个女人的名字。这太可怕了!也太可怜了!于是我嫁给林希,当时我就有预感,我会爱上他,也期望他能给我爱,可是事与愿违,我还是没能得到我想要的……孩子,只有这个孩子才是我唯一的收获,也会是我余生唯一的依靠,大哥,看在这么多年我陪伴你的分上,别夺走这个孩子,求求你,大哥……”

        叶冠语拂袖而去。

        任凭文婉清怎么哭喊,他头都不回。

        出了公馆的门,吕总管马上为他打开车门。上了车,小心地问他:“您有什么吩咐吗?”

        意思是,他打算怎么处理文婉清腹中的孩子。

        叶冠语烦不胜烦:“再看吧。”

        “是。”吕总管只好点头,但犹豫了一下,还是多说了句,“不过,冠语,凡事最好别留后患……”

        “后患?”

        “是啊,那孩子生下来流的可是林家的血。”

        叶冠语何其的聪明,一听这话倒笑了:“你的意思是,他长大后有可能找我寻仇?”

        “我们不能抛开这个顾虑。”

        “不是顾虑,是绝对有这个可能!”叶冠语笑出了声,“那我倒要她生下这孩子了,我要看看,这小杂种将来怎么找我寻仇。有意思,太有意思了!人生就是不断的轮回,我灭了林家,然后给他们留个根,将来我到了林仕延这把年纪,一定很孤独,我现在就很孤独,这个小杂种也许是我未来晚年生活一个很有趣的斗争对象,活到老斗争到老,这才不枉此生啊,哈哈哈……”

        “冠语……”

        “行了,行了,这事就这么定了。过几天送点营养品过来,好好安顿婉清的生活,让她生个健健康康的大胖小子,等将来我老了陪着我玩。”叶冠语微笑着眯起眼,眼底莫名涌起一团雾气,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呛住了似的,声音突然变得沙哑浑浊,“我这辈子已经了无生趣,注定要孤老到死,没有爱人,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只有敌人……既然已经不可能有爱,那就让人恨吧,这也是让人惦记的一种方式,吕叔,你说是吧?”

        吕总管顿时哽咽:“冠语,你说你这孩子……”

        “谢谢你,吕叔,这世上也就只有你叫我‘孩子’了。”叶冠语疲惫地仰起脸孔,只有在吕总管的面前他才偶尔真情流露,“佩萝太太在的时候,她偶尔也会叫我‘孩子’,她去了后,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孤苦无依,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也许我终其一生也得不到我想要的,果然如此,惦记了那丫头十几年,到头来她却爱上了别人……”

        这话提醒了吕总管:“哦,对了,刚刚得到消息,舒曼小姐……”吕总管顿了顿,后面的话不知道怎么说。

        “她怎么了?”

        “住院了,心脏病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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