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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毒

        不锈钢的解剖台泛着金属的寒光。

        看着他蜷曲变形的尸身躺在上面,瘦弱得已经失去了人的形状,身上也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一股凉意从我的心头渗出,慢慢地慢慢地向我的脚底漫去。

        我绝不是因为害怕他的躯壳。

        比这恐怖的尸身我见过太多。

        至毒我恐惧的是,我不知道,不知道命运为什么总是把他和我连在一起,就好像浮士德和靡菲斯托。

        我无数次庆幸自己已经离开了他,蓦然回首,却发现他依然就在我的身边,如影随形。

        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个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年轻人。

        我不知道,命运之神为什么会对他进行这样的嘲弄,我只知道,此刻他虽然终于死了,但是他对家庭的破坏不仅余波未息,甚至极有可能愈演愈烈。

        难道,命运之神在向我警示着什么?

        第一次我们人生轨迹的相遇是在南仁市全市智力竞赛初中组的比赛上。

        我所在的学校连续两年获得了第一名,这次更是志在必得——我和我的两个搭档已经停课训练了一个月了。

        我们有着明确的分工,我负责智力题和数理化题,另一个男生负责文科题,女生则负责外语题,这一个月来我们背了无数道的谜语,做了数不清的题目,枯燥的题目把我们憋得嗷嗷叫,一个个像是嗜血的将军,极度渴望着战场上的厮杀。

        预赛中我们一路过关斩将,没遇到什么风险。

        但是我的指导老师早就提醒我注意他了,那个南仁市一中的孩子。

        我看了他不止一场的比赛,他吸引我的不是他得分最多,而是每次答完题后那种不屑的神情,似乎在说,这种题目,还要我出手吗?我们终有一战。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这么想。

        果不其然,我们在决赛中相遇了。

        我们两组的积分将其他几组远远抛开,决赛似乎只为我们展开。

        最后三道题了。

        我们积分相等。

        “方言,打一汉字。”我马上按响了抢答器:“访问的访。”我在心里说。

        “我还没有说抢答开始,此题作废。”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向背后的拉拉队耸了耸肩膀。

        几个铁杆粉丝在焦急地为我加油。

        “草案,打一酒名。”这一次我好不容易按捺住自己,等“抢答开始”的“始”一从老师的嘴里出来,我就按响了抢答器。

        “茅台。”我说。

        “加十分!”我知道,只要抢到了题目我就会得分的,我骄傲地想。

        我眼角的余光看见他比赛中第一次出现了紧张。

        他眼睛一眨不眨,但是并没有看着老师,而是紧盯着我按在抢答器上面的手。

        最后一道题,我看见他额头在冒汗了,现在他低我十分。

        老师拿出了答题板,上面写着“虚与委蛇”几个字。

        “请读出答题板上的这个成语。”“抢答开始!”我们的手几乎同时按在了抢答器上,但是屏幕上显示的是他们队的名字。

        “XUYUEIYI。”他几乎一字一顿地念道,声音里带着得意。

        “加十分!”他轻而易举地逃过了最后一个字的陷阱。

        我很是懊恼,我知道,按照比赛规则,两组得分相等,但我犯规了一次,他们得到了第一名。

        在他们的欢呼声中我站起了身,转身往台下走去。

        几个指导老师马上包围了我,指责我为什么刚才不用犯规战术。

        我知道如果最后一题我犯规让题目作废的话,总分我们多十分,冠军将是我们的。

        但是我从指导老师的包围圈中挤了出去,扔下一句硬邦邦的“我才不屑这么干呢!”就往外面走。

        他拦住了我,在更衣室的门口。

        “交个朋友吧!”他说完这句转身就走,在我的手里留下了一张小纸条。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李文军。

        我得承认他个性中的狂放不羁其实很是吸引我,我们很快就开始了交往。

        我们两家住得不远,实际上相距不到一公里,而双方的家长又似乎很愿意看到两个优秀的孩子在一起,于是往往是他到我家来做作业,因为我家里有着现成的数学老师和物理老师;而我也很喜欢到他家里去玩,因为他开煤矿的父亲总是会出人意料地给我们带来好吃的好玩的,有一次我们甚至偷偷打开了他家的一瓶人头马XO,他父亲居然哈哈一笑,连责备也没有一句,要知道那时候这玩意的价格几乎是一个普通职工一年的工资。

        高中时代我们就几乎形影不离了:我们考取了同一所省重点中学,并且被分配到同一个班级。

        我得承认其实我很妒忌他。

        虽然他很羡慕我的身高,高中三年我以每年十厘米的速度疯长,很快就达到了令父母担忧的一米八六。

        但跟他相比,我根本就是一根豆芽菜——他虽然只有一米七八,但是却有着国人极罕见的健美身躯,他那米开朗基罗刻刀下大卫一般宽阔的肩膀、健硕的肌肉每每让我妒忌得发狂,甚至他的皮肤也比我好,一次军训就足以让我变成一条黑泥鳅,而他脱掉背心你都看不出肤色有任何差别。

        有一次他居然当着我的面很得意地说他量过了,他的长和宽以及肚脐上下的身高完美得符合黄金分割,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想狠狠地踢他一脚。

        但是这似乎完全不影响我们的如影随形,夏日里往往是我一身黑他一身白地出现在世人面前(甚至直到现在我还保持了尚黑的习惯),我们知道这样两个高个优秀的男生走在一起会吸引多少艳羡的目光,而我们似乎十分享受这种目光,一边讨论着同学们谁也不懂的尼采、叔本华、弗洛伊德,一边旁若无人爽朗地大笑,而这种笑声似乎能感染整个校园。

        在分享着身体发育的小秘密的同时,我们也分享着知识。

        我每每会很严肃地告诉他,数学书的某一个题根本就是出错了,然后我们一起很严肃地去找数学老师反映情况;或者是我又发现物理课本上的某一个章节里那么多公式其实都是废话,记住一个就足以推导出全部。

        而他也往往告诉我,朴素的风格让他觉得不仅是前无古人,也一定是后无来者;或者是很严肃地说吴承恩的中孙悟空的形象其实抄袭自印度史诗《摩诘耶那》。

        这样的交流逐渐让老师觉得很为难了,因为每一次学校的各类竞赛,往往只能从格式或者小数点才能把我们区分出一个高下。

        时光就在我们的友谊之中飞逝着,三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高考后他去了北京的某个著名高校,而我也如愿以偿考取了医学院校。

        记得学生时代最后一次相逢是在他的学校,一个元旦。

        我们手上拿着焰火,在三楼他宿舍门口的走廊上默默地看着焰火燃烧,四目含笑,却一言不发。

        当时我在想,感谢上天恩赐我这样的一位好友!

        玉烟:字里行间,我看到了人生的无奈,法医帅哥,一开始就能把握住人的视觉,您的文笔真是越来越出神入化了,呵呵……

        一叶知枫:从报纸上看见关于你的文章,找到你的博客以后,抱着我的女儿一起看,唉,看得真累啊!女儿一刻不停地闹,可是,又想一口气看完……再接再厉,出一本书,我可以抱着女儿躺着看。

        蔻蔻:学生时代的朋友,竟以这种方式相见……痛。

        戈壁雪狐:中学时,我有一次同样的经历,不以小人行为赢得荣誉,虽然招来校长和老师的埋怨,但得到了父亲和同学的赞许。生活就是这样,有些原则一辈子都要坚持,相信“我是法医”就是这样的性情中人。

        xiyue:前生的五百次凝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不论何种感情。

        草根:真是羡慕你们之间的友情,相互吸引、相互嫉妒,这就是男孩子的交往。如此的交往,后面又发生了什么?期待着下文。

        燕子呵呵:相信每个人在自己的中学时代都有过一个或几个朋友,那种友谊会使人生充满精彩,但是这种友谊往往又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而淡漠,不知法医的这段友情会是怎样的?

        马兰花开:文学来源于生活。以写小说的形式,作一次年少时光的记忆旅行,我认为这是一种很美好的体验……

        tutu:让我想起了高中时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光,单车上的日子,风一样的年华。很巧的是,她上过你的课,听她说因为您的身高,学生们偷偷地称您为“一八六零”,哈哈。

        大学毕业后我还偶尔能从父母的长途电话中听到一些关于李文军的消息:比我早一年毕业的他并没有按照学校的分配去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报到,而是从父亲那里借了两万块钱跻身商海。

        他投资的目光很独特,以一间小录像厅起家,很快扩展到台球、保龄球等娱乐设施,甚至据说他已经拥有了七八家餐馆。

        也曾经在故乡的街道上和他偶遇,他手上挽着美丽的女友,一个和他两小无猜的女孩,目光中多了几分老练和油滑,但却锐利依旧。

        而我此刻在远离故乡的一家医院做着一个小外科医生。

        住院医生的生活注定是没有休假可言的,就连周六周日也必须去查房——病患可不会因为周末休息。

        我被生活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甚至在除夕之夜端着大食堂做出来的半生不熟的年夜饭都只能苦笑一下,连抱怨的心思都没了。

        我就在这种生活中慢慢地迷失了故乡的消息,也迷失了他的踪迹,直到有一天,我打开电视,看见他正作为一个娱乐节目的嘉宾,眉飞色舞地谈着福建的某一个海岛是如何的美丽,在那里和女友享受一周的二人世界又是多么的惬意,我突然想拨通他的电话,但是刚刚从一台十四个小时的手术上退下来的我,还没来得及拨通电话,就睡着了。

        醒来以后我似乎也失去了和他联系的欲望,我觉得我们生活的路线已经越走越远,我们好像是两条直线,曾经交叉过,也曾碰撞出美丽的火花,但是我想我们不会再相交第二次了,平面几何告诉我。

        但是人生之路并不是直线,生活也绝不是平面几何,我错了,错得很厉害。

        再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好轮科到急诊外。

        我得说那几乎不是人干的活,每每一个夜班都会一直被十来个病人围着,旁边的加护病房还躺着一大堆诸如刀砍伤、骨折、烫伤之类的患者等着做进一步的处理。

        而他出现的时候我正好就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之下:我的心里在惦记着一个刚发生车祸的女孩是不是被护士安全地送到病房了,身边还围着十多个腰痛腿痛得睡不着的老人,手里在机械地记录着什么,这时候我唯一能做的运动是挪一下在凳子上早已发麻的身体,或者挥手将已经扑到脸上来的蚊虫赶走。

        虽然深秋蚊虫最后的疯狂很让人烦躁,但我几乎把这种运动作为单调工作的唯一调剂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穿过几层人群传到我的耳朵。

        人们自动给他让出了道路,我循着声音看去,他弯着腰,脸色发白,手撑着左腰,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

        这种痛苦已经让他的声音完全失真,以至于在他抬起脸来之前我根本没有认出他来。

        但是我们都来不及做任何的寒暄,这时我们的角色分别是医生和病人。

        他向我介绍说这是老毛病了,并且递出了一张半年前的B超报告:左输尿管上段结石,零点五厘米大小。

        我稍微叩击了一下他的左肾区,发现他的脸夸张得变了形。

        于是我没有任何犹豫就给他开了一针杜冷丁和阿托品,这两种药物一起注射往往能让疼痛的结石患者很快安静下来,杜冷丁能止痛,而阿托品能让因为疼痛而痉挛的输尿管停止收缩。

        这种痉挛无疑会和疼痛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痉挛让疼痛加剧,而疼痛进一步引起痉挛,利用杜冷丁和阿托品合剂打破这种恶性循环成为处理这种情况的首选。

        果然很快他就好了,和常人无异。

        大约一个半小时之后已经换班的我才赶到他休息的病床,而这个时候他几乎准备走了,在我的挽留下他和我秉烛夜谈了一宿,这时候我才好好地打量他:深秋的他身着一件皮尔卡丹灰色长风衣,像电影上的发哥一样丰神如玉,但是他的眼神却明显地失去了当年的神采,变得有些灰暗;领带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似乎配不上这件质地上乘的风衣。

        当晚我并没有多想,我把一切归咎于他的病痛,而且老友重逢的喜悦显然让我兴奋异常,那一夜我们聊了很久。

        他聊到最近有一笔生意就在我所在的城市,可能会居住相当长一段时间,于是我们很快互留了新的电话和联系方式,但是问到他的女友的时候,他显然不想深谈,只说已经分手了。

        第二天晚上我迫不及待地把我和他重逢的消息告诉父母。

        谈话中不可避免地说到了他的女友,这时我才知道发生了不幸:一次他和女友还有女友的弟弟一起出海游泳时女友的弟弟不幸遇难,而女友的父母坚持认为他有责任,完全无法接受他们的婚姻,于是女友只好在泪水中和他分手了。

        “听说他……”电话那头的父亲有一点欲言又止。

        “怎么?”我追问。

        “听说他失恋以后染上了吸毒的坏毛病,你要小心。”对孩子的疼爱最终让父亲说出了实情。

        父亲的声音很低,但对我来说这个消息却宛如晴天霹雳,那一天他所有的疑点都汇在了一起:他的领带是地摊货,这说明他的经济状况在急剧恶化;他“好”得太快,而药物起作用是需要时间的;他的眼神其实除了灰暗外还有些游移……良久,我才发现自己没有挂断电话,电话的那头只传来嗡嗡的电流声。

        下一次轮值夜班时我又遇到了他。

        这次诊室出奇的安静。

        他的脸色有些讪讪的,似乎从我冰冷的目光中发现了些什么。

        但是我还是不愿意相信他是到我这儿来骗取杜冷丁的,他的手上还是拿着那张B超报告,而我坚持要他去化验小便。

        我知道肾结石的绞痛往往会由于剧烈痉挛,结石会划破输尿管,造成血尿。

        他去了,但很久都没有从洗手间出来,于是我闯了进去,赫然发现他手上拿着一枚图钉,手指已经扎破,鲜血正在滴进尿液。

        他是老手了,我几乎怒不可遏。

        他脸色剧变,扑通一声就跪在了洗手间的地上。

        在我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之前,他的头重重地磕在了马赛克上。

        当他抬起头来,时间似乎在那一瞬间被定格了,眼前的一切使我惊呆了,他的左额角被马赛克划破,一朵血花在他的额头绽开,血的鲜红和他脸的苍白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以至于我的眼睛完全不会转动了,而从他的脸上,我看到的只是对毒品的渴求和哀怨。

        我的心像撕裂了一样的剧痛。

        “起来!是个男人你就去戒毒!”在清醒之后我声嘶力竭地狂吼着。

        “小声点,小声点!”他还在试图哀求。

        眼看着看热闹的人渐渐过来了,他这才猛地把门一摔,走出了卫生间。

        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还有那么可怜的一点点自尊,如果这还称得上自尊的话。

        第二天一大早护士焦急地告诉我,急诊科的麻醉药品柜被盗了。

        我向公安局报了案,案件一直没有侦破,但是我们换了一个保险柜,一个很结实的保险柜来装麻醉精神类药品。

        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见到他。

        时间是治疗内心创伤最好的医生,它将这段惨痛的经历在我的记忆中慢慢抹去,而我也显然也极不愿意去回忆这件让我痛心的往事。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平淡地过着,我像一只把头埋在沙子里面的鸵鸟,幻想着这件事情就会这样结束,我不会再见到他,但是,我还是错了。

        qmm:很喜欢“我是法医”的文章,你的文章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玩伴。那样的形影不离,好得几乎如同一个人。但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生活的轨迹仿佛越离越远了。看了你对过去时光的描述,我打定主意,要联系我那些过去的伙伴,你们现在都好吗?

        碧云天:喜欢你这段文字,因为它唤起了我遥远的童年回忆。人有时候很可悲,总是在不经意间借着一段文字,一幕场景,有时甚至是一种味道去追寻曾经有过的一切。悲哀在于现在连回忆的情绪都不曾有——也许这代表着我还年轻,也许每天时间都已排满,也许回忆是年老时的事……“我被生活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甚至在除夕之夜端着大食堂做出来的半生不熟的年夜饭都只能苦笑一下,连抱怨的心思都没了。我就在这种生活中慢慢地迷失了故乡的消息,也迷失了他的踪迹。”——能与你的文字产生共鸣,生活对待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纵使他曾是天之骄子!

        Margarett:不联系,或许因为距离,或许因为宽容,因为了解,因为心与心没有距离。有些人即使不联系却无法遗忘,有些人一直联系却仍然感觉遥远。想起朋友送自己的梅姐的:望着海一片,满怀倦意无泪也无言;望着天一片,只感到情怀乱。我的心又似小木船,远景不见,但仍向着前。谁在命里主宰我,每天挣扎人海里面,心中感叹似水流年。不可以留住昨天,留下只有思念,一串串永远缠绵浩瀚烟波里。我怀念怀念往年,外貌早改变,处境都变,情怀未变冷。

        天蓝:“这时候我才好好地打量他:深秋的他身着一件皮尔卡丹灰色长风衣,好像电影上的发哥一样丰神如玉,但是他的眼神却明显地失去了当年的神采,变得有些灰暗;领带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似乎配不上这件质地上乘的风衣。”描写得这么细致,应该是一直藏在心深处,不敢轻易开启的回忆。快快翻过这一页,也希望法医早早能够把心中的惋惜和痛苦快快翻过。明天、后天、大后天……将是更美好的一天。

        羊羊:哦,对一个医学外行来说,初看文章,前因后果还真有些迷惑,看了博友的评论才恍然大悟,“杜冷丁”是镇痛药,自然会有麻醉作用。原来如此。

        妖妖:人啊,总是用N多的谎言来掩饰最初的一个谎言。

        森林小猫:“起来!是个男人你就去戒毒!”在清醒之后我声嘶力竭的狂吼着。只有是真正的好朋友才能说出这样的话。谢谢你。

        Jena:命运不会眷顾那些用消极态度看待世事的人,所以并不以为那是偶然而是必然,留下的只有遗憾。

        雨中玫瑰:高墙外的成长生活告诉我,人这一生可以做错许多事,但是有两件经历能让普通人的一生几乎没有翻盘的可能。一件就是入狱,而比入狱更可怕的是吸毒。

        半年后我又轮转到了住院部普外科。

        那是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至少做好了手术把病人送走的时候你知道他们会重新恢复健康人的生活,而不是像在什么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那样,送走病人的同时心里十分清楚他们会再来,问题只在于什么时候再来以及下一次他们还能不能出院——所以我就在普外留了下来,几乎都不想走了,而普外主任似乎也很喜欢我这个做事情风风火火的小伙子,看着我的眼神老是笑眯眯的。

        那一天轮到我收治新病人,我们大约每一周会有一次这样的机会。

        快到下班了还没有一个新病人来住院,护士小姐正打算和我共庆今天的清闲,两个气急败坏的警察拖着一个皮包骨头的家伙来到病房,护士小姐的脸登时有些长了——这显然会耽误她下班后和男友的约会。

        看到护士整理好的住院病历我才发现患者居然是李文军。

        走到他的病床我仔细打量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的衣服又脏又破,简直就和叫花子没什么两样,身上的气味难闻极了,同房的患者只要还能走得动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看得出来他的肌肉和活力在迅速地萎缩着,以至于身上的皮肤显得比需要的多出太多,无用的皮肤在全身各处丑陋地折叠着,松弛着;而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一丝灵动,透过他的瞳孔看到的只是空无一物。

        我很快搞清了情况。

        这几位派出所的干警打算把他抓起来遣送原籍强制戒毒,而他竟然乘警察不备突然冲到路边修鞋的小摊抓了一把鞋钉吞了下去,警察只好自叹晦气,先送他来治病。

        我的手上正拿着那张X光片。

        二十枚。

        二十枚尖锐的鞋钉。

        我几乎不敢想象他是怎么把这些玩意吞下去的,难道他就没有正常人的痛觉吗?而此刻这二十枚鞋钉正分布在从胃到回盲部(长阑尾的地方,这个地方肠子弯曲了九十度,而且有一个很狭窄的关口,异物一般很难通过),这好几米的消化道里面,其中的几枚显然已经扎破了他的消化道,他已经出现腹膜炎的症状了。

        我从消化道里面取出过项链、戒指甚至蛔虫,但是鞋钉还真的是第一次,而且有这么多,分布范围这么广。

        (顺便多一句嘴,吞金自尽的传说在中国流传甚广,但是我没有看到过这样自杀成功的案例:黄金的物理化学特性十分稳定,以至于我从患者肚子里面取出来还给家属的时候他们完全看不出来它曾经在肚子里面旅游过一次:吞金的唯一副作用很可能是你的肚子会多一道难看的伤疤。)二十枚钉子如数取出后我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知道绝不是体力上的缘故,因为我曾经在手术台上连续站过十七个小时,而下台的时候看见患者的笑容我简直还可以再打几个侧手翻。

        但这一次,一个并不复杂的手术,却让我汗透重衣,一屁股坐在了更衣室黑暗的角落,抽着闷烟,一言不发。

        我已经无法确定他身上人的成分还有多少。

        在我看来他只是披着人皮而已,他整个身躯、整个灵魂无疑已经被毒品这个恶魔完全占领了,这个念头让我不寒而栗,要不是实习生找到我要我在术后医嘱上签字,我不知道我还会一个人在黑暗中坐多久。

        剩下的几天我连看都不想多看他一眼。

        我装作不认识他,漠然地查着房,而我也看不出他有一点点想认我的意思。

        我以为他在出院以前总该老实一点了吧。

        但是没有,他乘警察不备跑了,在我准备给他拆线的前一天。

        他的逃跑显然让民警们觉得是一种侮辱,年轻的警察们个个主动请战,发誓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抓回来。

        其实他这么一个身无分文,同时又被毒品折磨得弱不禁风的人能跑多远呢?第二天警察们就在一个废弃的棚屋区找到了他,而那里正是他们这些瘾君子们经常聚集的地方。

        于是他被遣返回老家,强制戒毒。

        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至少在关押期间他是接触不到毒品的。

        半年后他回家了,脸色好了许多,人也老老实实了,这显然给了他父亲莫大的安慰,他甚至还打了一个电话给我,告诉我他儿子的进步。

        后来听说他结婚了,找了一个乡下朴实的姑娘,而且也住到了农村。

        后来我知道这是他父亲的安排,目的是为了不让他有机会再和原来的毒友们接触。

        我觉得这个决定无比英明,虽然乡下的生活要简陋许多,但是无疑能让他作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魔鬼活着。

        我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心情已经平复下来,我几乎觉得这是一个很完美的结局,完美得超出了我的想象。

        但是现实再一次击碎了我的梦想。

        一次我当班的时候他又来了,又是被警察拖来的。

        从那个显然是参加工作不久的小警察委屈的抱怨中我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这次是他的父亲看见他一年多没有吸毒了,就借了一笔钱给他做生意,试图让他东山再起。

        而他没到几天就把钱全部花在了毒品上面,再一次一文不名了。

        这一次警察抓捕他时聪明多了,没有给他任何抓鞋钉的机会,但是他也狡猾多了,他卸下了拘留室窗户上的风钩,吞了下去。

        他能够再一次吞下异物,但我却不愿再一次经受给他做手术的折磨了,于是我找到主任,向他解释了整件事情,求他随便指派哪一位医生接手我的任务。

        主任默默地听完我的讲述,笑着问我:“白求恩在炮火里做手术的故事你知道的吧?他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他勇敢呗!”我一时没明白主任的意思。

        主任缓缓地摇了摇头,笑着说:“如果在手术台下,我相信白求恩一定也会和正常人一样去躲避炮弹的。但是他在手术台上,那时候他的角色是一个外科医生,我想白求恩在扮演外科医生这个角色的时候没去留心炮火,甚至有可能根本不知道炮火的存在。”我低下头,若有所思。

        主任笑着说:“去吧,你是个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我想你会明白我的意思的。”多年以后当我回想起这段话,我认为它改变了我的一生。

        现在的我早已不再是一名外科医生,但是这段话让我明白了工作和生活之间差别。

        在做法医的时候,我就是一名不为个人感情所动的法医;而当我完成工作,我又会恢复到正常人的角色,无数的悲欢离合可以让作为法医的我淡定,但永远无法让作为常人的我麻木。

        于是一切都好像是在重演:同一间手术室,同样的我和他。

        唯一不同的是麻醉师换了,显然他也知道了这个故事,于是极不耐烦地对文军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在你的肚子上装一个拉链,省得你下回又把什么吞下去?”然后他选择了在这种情况下很不常用的麻醉方式:氯胺酮分离麻醉。

        这种麻醉方式最简单:麻醉师只要给病人打一针就可以了;但是这种麻醉之所以被叫做分离麻醉是因为它麻醉的只是患者的痛觉,事实上患者会在手术之中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被牵拉、切割着,只不过不痛而已,因此除非是要严密观察患者情况的手术比如说儿科手术,我们一般是不会用这种麻醉方式的,另外这种麻醉方式还有一个副作用,由于它不会造成患者肌肉的松弛,切口要相对大一些。

        我认为麻醉师是要故意惩戒一下李文军。

        而麻醉方式的选择是他们的事情,我不好多嘴,于是我选择专心扮演好我外科医生的角色。

        手术很成功。

        我顺利地取出了长达十二厘米的风钩。

        完成手术之后,等我恢复到常人的时候,我决定要和他好好谈一次了。

        我选择了一个晚上来到他的病房。

        其他的病人都不在,显然大家都对他唯恐避之不及。

        他的右手铐在床头,房间没有开灯,一轮弯月挂在天上,将寒光透过窗户撒在我和他的身上。

        我坐在他的床头,背对着他,慢慢开了口。

        那一晚我讲了很多。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语无伦次,但是我的讲述是饱含深情的。

        我从我们年少时美好的回忆开始讲起,一直讲到他的蜕变,可以说讲得痛心疾首,我觉得他只要是个人,只要他不是草木,都会被我打动的。

        但是我没有发现他有任何反应,于是我转过身来,他看着我,眼睛里带着久违了的火热,说:“做手术的时候你给我打的是什么?比任何毒品感觉都好,你能不能再给我打一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一脸的愕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以为我没听清,眉飞色舞地向我说着手术之中他是如何如何的飘飘欲仙,最后又加了一句:“再给我一针吧!”我拂袖而去,在门口,背对着门我说了一句:“你好自为之吧。”就再也没有回头。

        这是我这辈子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当年的我并不清楚为什么他会觉得氯胺酮会有那么好的感觉,多年以后,当我成为一名法医,我才知道原来氯胺酮就是毒品K粉的化学成分。

        手术七天后我让实习生给他拆了线,警察马上带走了他。

        我没有和他再说一句话,但是关于他的消息还是不断地传到我的耳朵。

        他又被带回老家强制戒毒;从戒毒所出来的第二天他又去吸毒了;讨债的人带走了他父亲所有值钱的东西;他的父母离婚了;他的妻子为了向他证明毒瘾是可以戒掉的不惜以身试毒,结果也染上了毒瘾……我感觉毒品就是一个深渊。

        一个你永远看不见底的深渊。

        一个人染上了毒瘾,不仅是他本人,就连他的家庭,和他相关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滑向这个深渊,不断地滑下去,不知道哪里才是尽头。

        谈笑间:我是新来的,在文学城上见到你博客的介绍,随便过来看看,以为就是些猎奇的东西,没想到一看就放不下了。周末看到凌晨三点,很感动你的用心和善意,在看了太多的谩骂,做作和无聊以后,看到你的文字,真如清风拂面,尽管你表现的是人生无奈和悲惨的一面,但是用你的文字表现出一种善良和向上的感觉,很欣赏。

        Moma:看《至毒》系列我就在想:该怎样教育我的孩子呢?既让她能充满自信又可以百折不挠,还不想让她受到伤害。美好被逐层撕破,痛心啊……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丑小丫:我第一次看有关吸毒的小说是毕淑敏的,当时是非常震动,现在看法医大哥的博客也是一样的感受,真希望天下不再有毒品这些东西了。

        加菲猫:主任的话我爱听,这才叫对事不对人。人是有感情的,难免将情绪带入工作,我一直比较反感这种做法,这叫分不清。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我不会因为利益关系去跟一个我合不来的人好(指交往关系表面不错),让对方感觉你和他(她)关系不错,是朋友。真正的合得来才能成为朋友。

        鹰鹰:这个故事给我很多的感悟,有生活的,有思想的,有感情的,有……总之,有很多很多!人生没有挫折是不可能的,最重要的是:自己如何去面对,如何去克服,如何才能在哪里跌倒就从那里爬起来!我看大家都可以来个讨论了!

        森林小猫:让我们远离毒品,世上没有比毒品更可怕的东西了,它能把人变成魔鬼,把魔鬼变成人。我记得看过一篇报道说:据吸过毒品但戒毒成功并多年未吸的人讲,吸过毒品并戒毒成功的人就像燃过的火柴一样,沾火就着,这就是吸毒—戒毒—吸毒—戒毒……的原因。

        丑小丫:也许会不会是因为有钱而沾染上吸毒的恶习呢,因为有钱了,想尝试那么贵的毒品是什么味儿,心里也许想着,反正我有钱,我吸得起,然后就陷入泥淖了。我想我是愿意平平淡淡地过一生,做个普通人,不要有钱不要有权,反正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读法医病理研究生的那段时间让我回到了久违的学生生活。

        一个暑假,我去拜访了他的父亲。

        那个曾经在我眼中金碧辉煌的家现在变得破败不堪,门上一张“借钱给李文军的人后果自负”的字条早已被岁月漂白,在微风中瑟瑟发抖。

        他的父亲出人意料的苍老。

        头发早已花白,连背也佝偻了起来:在我的记忆中他可是一名豪情真汉子啊。

        看到我他父亲愣了一下,马上把我请进了家门。

        这个家真的已经家徒四壁了,墙上依然挂着文军小时候的各种奖状,而当年智力竞赛的那个奖杯,就放在家里最显眼的柜子上。

        触摸着这些奖状、奖杯,往事一一浮现在我的面前,我的心中如五味杂陈,泪水几乎忍不住夺眶而出。

        他的父亲告诉我,文军正在住院。

        上个礼拜文军因为偷东西被人发现,从三楼跳了下来,摔断了腿。

        此刻到了午饭时间,他正准备去送饭。

        我无言以对,握了握他父亲的手,硬塞给他二百块钱,飞快地逃离了这个沉重的地方。

        文军出院的那天,我鬼使神差又来到了他的家。

        他的腿上还打着石膏,脸朝墙躺在床上,吸着烟卷。

        此刻的他已经完全不像一个人: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眼圈黑得像是用墨汁染过,身上瘦得能数清每一根肋骨,膝关节奇怪地膨大着,成为这个下肢最粗壮的部分,而大腿,能看到的只是包着一层皮的股骨——甚至可以看到股骨的每一个隆起和凹陷。

        突然,他的父亲发现了异常,一把抢过了他的烟卷,扔在地上,狠狠地用脚踩着,喝问他:“这是哪里来的?你从哪里带回来的?”在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之前,他的父亲抽出了一根皮带,劈头盖脑地向文军身上抽去。

        皮带抽在他的脸上、身上,我看不出文军有什么反应,他几乎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我甚至看不到他的皮肤上出现皮下出血的痕迹:我怀疑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可以循环的血液。

        文军无动于衷,他父亲却下不了手了,喘着粗气,把皮带扔在一边,坐在地上就哭了起来,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还可以哭得那么伤心,那哭声就好像是一道冲破了大堤的洪水,又好像是在森林里找不到出口的野兽。

        哭着哭着他突然站了起来,抓起那个智力竞赛的奖杯就要往地上摔去。

        我一把抢过了奖杯,把他的父亲揽在怀里,任由一个男人的泪水洒在我的肩膀。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文军活着。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我带走了那个奖杯。

        我和文军最后的一次相逢居然是他躺在解剖台上。

        有人在铁路旁边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而民警的初步检查发现他身上有些痕迹不能用火车的碾压解释,于是就送到了我们这里。

        我一眼认出他就是文军,虽然此刻他已经身首分离。

        我甚至认出了他肚脐周围的那个胎记,我记得小时候我开玩笑说它像一只小猪。

        我依然按照法医工作的要求给他取了指纹,我知道他有前科,确认他的身份并不是问题。

        看了看他身上的损伤和痕迹后我就来到了现场,我想从现场发现一些什么来解释民警的疑问。

        事实上民警也倾向于他是自杀,因为他的手边就放着一份写在烟盒上的遗书,虽然上面只有三个字,“我走了”。

        他甚至为了防止遗书被风卷走压了一块石头在上面,这些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他是自杀,警方觉得有疑问的只是为什么他的身上湿淋淋的,而且颈部和头上都有伤痕。

        看着现场四周的环境,我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先是试图在小河里自溺,但是求生的本能让他游了上来;接着他试图用石头打死自己,他拿着一个石块拼命地向自己的头部打去,但是孱弱的身体还是让他没能成功;然后他想自缢,萎缩的肌肉让他爬不了那么高,因此还是失败了;最后他选择了卧轨,他选择了一个火车弯道的地方,确保司机不会先看到他,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

        我和我的同事都没有见过这么复杂的自杀,于是我们起了争论,关于死者在死亡之前精神状态的问题。

        我的同事认为正常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一次自杀不成功后很难再进行第二次,何况他一共自杀了四次;先前他吞服异物的行为更加证实了这一点,他的精神状态有问题,而他精神失常的原因就是:吸毒。

        但我坚持认为先前他每一次吞服异物都是有目的的,不足以说明他的精神状态异常,而他对自杀弯道的选择、遗书以及遗书的摆放无疑证明了他那怕在临死之前都是十分清醒甚至明智的。

        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好在这一点并不影响我们对他死亡方式的判断:自杀。

        但是问题并没有结束:没有人认领他的尸体。

        这时候我才知道他的父亲已经在半年以前死于脑溢血;而他的妻子,当我找到她的时候,也已经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瘾君子,因为卖淫染上的梅毒让她全身令人恐惧地溃烂着,对外界,她已完全失去了反应。

        Siriudie:带走了奖杯,也带走了往日的回忆……

        快乐且真实的女子:我感慨生命之轻,一个生命居然那么容易就会失去;我感慨生命之重,对自己对周围的人会带来那么深切的痛。请珍惜生命,善待生命,于人于己,都只有那么短短的一世。

        冷天蓝:真正的家破人亡,不知道在这最后的一刻,他平静的脑海里会想起什么……

        我站在这黄土的旁边,三天前,我把文军的骨灰带回了故乡,临走之前我决定再来看他一眼。

        天上下着小雨,飘零的雨丝正如我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漫天飞舞,飘累了,就在我的肩头,他的新坟上停下来,休息一下,转眼又不知道飞到那里去了。

        我把那个奖杯带来,安放在他的坟头。

        虽然他活着的时候人不如鬼,但是他最终用死亡逃脱了毒品这个恶魔,一如凤凰涅,在临死前的那一刻,我相信他的灵魂是清白的。

        此刻在天国的他,已经摆脱毒魔的控制,终获自由的他,应当重新获得这份荣誉。

        愿文军在天国安息。

        冷天蓝:终于摆脱了毒瘾,愿他安息。

        普通人:法医写得真棒!可是为什么说他至少临死的时候灵魂是清白的?清白的灵魂,起码是对人没有伤害。而他呢,他的妻子仍在这世上因他忍受折磨!清白的灵魂,起码要对过往的伤害有所忏悔。他没有!他只解脱了自己的痛苦,有何清白可言?

        找你:楼上的,你还要他怎么忏悔,我觉得他的自杀就是他的忏悔,难道你要他把妻子一起叫上去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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